慈溪消防大队外立面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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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慈溪消防大队外立面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NBJX200102G招标单位: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盖章)招标代理: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二二年一月目录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1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46第二卷47第六章 图纸48第三卷49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0第一卷 1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慈溪消防大队外立面改造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代理单位为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计

2、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标准:合格招标范围:慈溪消防大队主楼、副楼外立面改造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960366元标段划分:1个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无在建项目,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

3、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4标段划分:1个标段。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向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何怡 联系方式:0574-83890892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4.3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4、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环城西路222号7楼会议室。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联 系 人:莘老师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联 系 人:杜宏发、何怡电 话:0574-83890892 1895827875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名称: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莘老师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联系人:杜

5、宏发、何怡电话:0574-83890892、189582787563项目名称慈溪消防大队外立面改造项目4建设地点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5资金来源自筹6出资历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招标范围慈溪消防大队主楼、副楼外立面改造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9计划工期60日历天10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B证)资格 ,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无在建项目,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记录名单的投标人。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3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16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17分包不允许18偏离不允许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电子清单、电子图纸20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7、清的时间自接到澄清文件起24小时内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自接到修改文件起24小时内2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26投标保证金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8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银行账号:2001 0122 0004 2254 8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NBJX200102G),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

8、确认,后果自负。27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2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无2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3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31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可用签字章代替手写签字。32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商务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一份,内容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文件(包括广达yss格式)的电子版,内容须与书面一致,单独密封做好标记。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按招标人要求另外提供副本。33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封面提倡使用软封面。34封

9、套上写明招标人全称: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 慈溪消防大队外立面改造项目投标文件【注明商务标】在 2020年01月22日14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波市环城西路222号7楼会议室36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宁波市环城西路222号7楼会议室38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代表按投标人须知4.1条检查。2、开标顺序: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再开启商务标。3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4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

10、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5%保函收件人: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提交时间: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后十天内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3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组成。3.1.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的复印件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4)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 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后附:项目经理执

11、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6) 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7) 投标文件对技术部分的承诺:施工技术方案要求的承诺(格式详见附件)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8)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3.1.2商务标的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1)商务标封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44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装订后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

12、封中。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34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5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被邀请的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须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6在投标文件评审的各个阶段,评标委员会仅对每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当有效投

13、标文件少于3家(不包括3家),应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是否具有竞争性;如果有竞争性,则评标继续进行。如果无竞争性,则招标失败,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47招标控制价:960366元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60366元。暂列金额部分的具体数额如下:0元。暂列金额部分投标时不作下浮。2、投标评审价指投标报价扣除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额后的价格,下同;评审控制价指招标控制价扣除暂列金额后的价格,下同。3、投标报价浮动率(投标评审价评审控制价-1)10048工程量计算依据:施工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它相关规定。49合同价格类型:固定单价,可调总价。50由于违反投标人须知第9

14、.2条规定而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51招标文件对投标函附录条款的要求序号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备注1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款的 5 %2开工时间收到开工通知后 3 天内3工期延误赔偿标准500元/天4工期延误赔偿限额履约担保的 30 %5质量未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的违约金履约担保的 20 %6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履约担保的 20 %7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履约担保的20%8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履约担保的 10 %9工程保修金合同价款的 5 %10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施工现场消防要求及扬尘处理等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15、按规定计入投标报价文件中。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考虑,提前竣工增加费不计。投标人需计取的费用应在工程量清单中予以明确,否则按不计处理。当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费用与工程量清单中费用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中费用为准。12提前竣工增加费13其它施工组织措施费14综合费用计入各细目综合单价中15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同意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16是否同意合同协议条款同意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20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16、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

17、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8、。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l)

19、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算,由中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另列项目,但其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总价中包含此项费用,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20、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21、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

22、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

23、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见“投

24、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

25、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26、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

2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

28、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29、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

30、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31、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32、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

33、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

34、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

35、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

36、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签字盖章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或格式略有改变但不改变实质性内容。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5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6 项规定企业及人员投标人及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人

37、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己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施工组织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不低于规定低限制。投标函附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项规定报价范围投标报价浮动率(投标评审价评审控制价1)100(此公式计算结果以表示。计算结果为正数时视为上浮;反之视为下浮。)投标评审价指投标报价剔除招标文件中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以后的价格,下同;评审控制价指招标控制价剔除招标文件中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以后的价格。投标评审价相对评审控制价的浮动率在0%(含)至-5%(含)之间的为合理报价范围。超过

38、合理范围上限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超过合理范围下限的投标报价其商务标只得60分。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960366 元,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为0元。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标:100分(权重为100%)投标总得分商务标得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投标报价浮动率在合理报价范围内(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的,其评审价允许进入评标衡量值的组合,(2)评标衡量值计算公式评标衡量值= 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1 + 浮动率A)。此公式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浮动率A的确定:将投标报价范围折算成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浮动

39、率区间,在该区间划分为十等分后产生的0、-0.2%、-0.4%、-0.6%、-0.8%、-1.0%、-1.2%、-1.4%、-1.6%、-1.8%、-2.0%十一档浮动率中随机确定;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评审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优良一般差2.2.4商务标评分标准商务标得分计算:(1)合理报价范围内的投标报价按以下方法计算商务标得分:满分100分,权重占100%,投标评审价与评标衡量值一致的,得100分;每高于评标衡量值0.5%的,扣2分;每低于评标衡量值0.5%的,扣1分。(2) 超过合理范围上限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超过合理范围

40、下限的投标报价其商务标只得60分。其他说明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商务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商务标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抽签确定。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商务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商务标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抽签确定。2、评审标准2.1 初步

41、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

42、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

4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商务标得分。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

44、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

45、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慈溪消防大队外立面改造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慈溪消防大队外立面改造项目2. 2.工程地点: 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 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主楼、副楼外立面改造等施工 。6.工程承包范围:慈溪消防大队主楼、副楼外立面改造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 二、合同

46、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日期以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包括星期六、日、法定假期。工期预计于 年 月 日竣工验收,工期包括星期六、日、法定假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标准: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可调总价。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

47、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书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

48、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承包人提交足额的履约担保,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

4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拾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伍 份,承包人执 伍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本工程的合同通用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略)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以下主要专用合同条款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50、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格式与内容确定,除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期间有补充约定外,本合同的专用合同条款按以下条款执行。1. 一般约定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宁波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浙江省、宁波市工程建设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标准。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执行合同协议书。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向承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一式拾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51、的内容: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加工图、大样图、协调配合图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在工程开工前7天,其他文件在相应专项工程或部位施工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八套;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保存至少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通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

52、的地点:发包人驻项目办公所在地。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驻项目办公所在地;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驻项目办公所在地;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执行通用条款。1.10.3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边界的约定:按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界定。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B (A、发包人/B、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关于本合同的知识产权、使用及使用费用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2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允许对下列工程量清单

53、的错误进行调整:(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2)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有偏差;(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履行发包人对工程建设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签发(或会签)各项工程联系单,对承包人、监理人有监督、协调的权利。工程价款洽商、索赔事项的处理、合同的变更等事项,由发包人代表在监理人的配合下完成,但最终需经发包人同意。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按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发包人 B (A、应当;/ B、不需)向承包人提供合同款的支付担保。3. 承包人3.1 承包

54、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应在具备竣工验收合格条件后2个月内按宁波市城建档案归档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竣工资料,至少包括纸质及电子资料各3套,为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2 项目负责人3.2.1承包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执业行为应遵守通用条款约定,违反约定的,按本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到任。项目负责人不得违反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规定。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的姓名、职称、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书号、注册证书号、执业印章号、安

55、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等资料(如有)应当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2)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履行承包人的职权,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工期以及工程造价控制负责,所有上报给发包人的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3)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4)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 B (A、15;/B、25)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B (A、5;/B、8)小时,且重要工程例会及验收环节等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参加。(5)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

56、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违约金 A(A、500;/B、1000; /C、2000)元/次,违约金从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发包人对项目负责人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处理,应根据监理人对项目负责人的考勤结果进行。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处违约金 B (A、20000;/B、50000)元/次,违约金从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且有权拒绝接受其擅自更换的项目负责人。3.2.4 承包

57、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项目负责人无法履行职责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发整改通知书,承包人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仍无改善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发包人可以一次性扣除承包人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2.5本项目对允许项目负责人暂时撤离或者变更的情形B(A、有;B、无)另行约定。 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应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提交与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3.3

58、.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无法履行职责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发整改通知书。承包人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仍无改善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管理人员。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发包人可以一次性扣除承包人投标函附录中承诺中的“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安全员、施工员每月在施工管理现场不得少于25天,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管理现场不得少于15天,有特殊情况少于上述时间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违约金5000元/人/次,违约金从投标函附录中承诺中的“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且有权拒绝接受其擅自更换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违约金500元/人/次,违约金从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中扣除,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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