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附附表19东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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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附表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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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 东方市人民政府 2010年1月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规划编制背景 3 第一节 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发展特点 3 第二节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6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0 第二章 规划目标 16 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 16 第二节 规划目标 16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20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20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1 第三节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26 第四章 土地利用分区 32 第一节 土地功能分区 32 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 33 第五章 重要用地安排 45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安排 45 第二节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安排 46 第三节 城镇村用地安排 49 第四节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51 第六章 土地整理、开发 54 第一节 土地整理、开发目标 54 第二节 项目规模与布局安排 54 第三节 重点项目分期实施计划 55 第四节 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55 第七章 乡镇土地利用 59 第一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分解原则 59 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分解方案 60 第八章 近期规划 65 第一节 主要规划用地目标 65 第二节 重点项目安排 66 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任务 67 第九章 规划实施措施 68 第一节 法律保障措施 68 第二节 行政保障措施 68 第三节 经济保障措施 69 第四节 公众参与与社会监督措施 69 第五节 科技管理保障措施 70 附表 70 前 言 随着海南加快西部大开发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战略的实施,东方市作为海南西部地区极具发展前景的新兴城市,不仅拥有海南工业布局中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承担着加快城乡统筹改革,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进而推进农业产业化,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任。在实施“化工产业聚集、城市化、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战略构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东方市迎来了新一轮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与此同时,在东方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供给和需求矛盾日益突出,现行的《东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土地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宏观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功能,统筹和协调部门和产业间用地,以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有计划开发后备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等提出的要求,在综合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东方市实际编制《东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次规划编制主要任务:依据东方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在全面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及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提出规划期间土地利用战略;按照《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分析东方市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与空间布局的可能性,研究确定全市土地利用目标和调控指标,并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农场;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划定土地利用分区,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模与范围;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规划范围为东方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共计10个乡镇,1个华侨农场及3个国营农场,土地总面积为227229.01公顷。 《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 第一章 规划编制背景 第一节 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发展特点 一、自然环境基本特点 东方市位于海南岛西部偏南,北部湾东岸,昌化江下游,东经108°36′46″至109°07′19″,北纬18°43′08″至19°36′43″之间;东北隔昌化江与昌江县相邻,南及东南与乐东县接壤,西濒北部湾和越南隔海相望。全市土地总面积227229.01公顷,东西横跨53.6公里,南北纵长65.4公里,海岸线长达128.4公里,西线高速公路、西环铁路以及海榆西线公路均贯通本市。市政府所在地八所镇,距海口市211公里,距三亚市145公里,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东方市属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旱湿两季分明,日照充足,蒸发量大,年平均蒸发量达2596.8毫米,年蒸发量大于年降雨量,为全省之最。东方市年平均气温24℃-25℃,年日照时数平均2777.15小时,年平均降雨量1000-1900毫米,7月至10月为主要降雨期,占全年降雨量70%,11月至翌年3月频吹北至东北风,4月至6月干热风出现,频吹南至西南风,6月至10月是台风季节,但10级以上的少有,东方市是冬季反季节瓜菜及热带水果得天独厚的生产基地。 东方市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依次形成山地、丘陵、台地和平原等四种地貌。由于地貌类型多,地形复杂,海拔相对高差大,所以各地的土壤、植被、光、热、水有明显的差异;沿海地带海拔50米以下的平原和台地,占全市土地面积的33%,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优越条件。 东方市河流多、地下水位高,水资源丰富。市境内主要河流有昌化江、感恩河、罗带河、通天河、北黎河、南港河及昌化江 支流东方河和南尧河等。大小河流总长526.9公里,集雨面积6878.4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39.55亿立方米,水能理论蕴藏量262548千瓦;全市地下水天然存储量5.758亿立方米/年,可开采储量1.347亿立方米/年,主要分布在沿海一带,适宜于农业灌溉、工业用水和人畜饮用;大广坝水库,为海南省第二大人工水库,在发电和灌溉上起着重要作用。 东方市共有水稻土、黄壤、赤红壤、砖红壤、潮沙泥土、燥红土、滨海沙土、红色石灰土和石质土九种土类,其中以砖红壤分布最广,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7.72%;其次是燥红土,占全市土地面积的20.17%。土壤水平分布为:海拔10米以下为滨海沉积物发育形成的滨海沙土,质地偏砂,层次不分明,是沿海防风林区;海拔10至50米为浅海沉积物发育而成的燥红土,质地偏砂,土层深厚,肥力偏低,但由于地处沿海,土地平坦且连片集中,是东方市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主要产区;海拔50-160米为花岗岩、砂页岩风化物发育而成的褐色砖红壤亚类,褐色砖红壤处于燥红土与砖红壤亚类的过渡地带,它的雨量、蒸发量、干燥度、风速介于两者之间,目前多已开发利用,是剑麻、芒果、橡胶主要生产地;海拔160-350米为花岗岩、砂页岩风化物发育而成的砖红壤亚类,土层深厚,肥力中等,已种植橡胶为主,是热带作物、热作果木的主要生产地;海拔350-750米为赤红壤,由花岗岩、砂页岩母质发育而成,坡度较大;海拔750米以上为黄壤,母岩为花岗岩和砂页岩,肥力较高。 东方市生物资源丰富多样,天然植被主要有热带雨林、季雨林;天然树种有陆均松、鸡毛松、南亚松、红壳松、绿楠、苦梓、母生、青梅、花梨、油丹、坡垒、荔枝等;热带作物资源有橡胶、剑麻、椰子、木棉、腰果、油棕、胡椒、槟榔、益智、沙仁等;动物种类多,野生动物主要有:猕猴、黄琼、山猫、山兔、眼镜蛇、银环蛇、野猪、坡鹿、毛鸡、鹦鹉等等,其中,以海南坡鹿最为稀贵,是国家一级动物保护区;淡水鱼类有70多种,常见鱼类有鲤鱼、斑鱼等;海洋鱼类有80多种,以红鱼、白鲳鱼、马鲛鱼、螃蟹、鱿鱼、海蛇、对虾等经济价值较高。 东方市周边海域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北部湾海域已探明天然气储量为2321亿立方米。目前崖13-1气田年产气32亿立方米,东方气田1-1年产气24亿立方米,后续乐东附近的气田亦在东方上岸,为本市的工业发展提供了雄厚的资源基础。 东方市矿产资源丰富,品种繁多。已探明的主要矿种有磷、锌、钨、黄金等,其中以黄金含量丰富,分布较广,从北部的大田至南部的板桥中部低丘台地一带均发现金矿,且品位高;建材工业矿藏品种齐全,储量丰富。主要有石灰岩、石英砂、花岗岩、大理石等,石英砂矿分布在沿海沙丘地带,以八所镇矿区质量最优,大理石分布在石灰岩中,以新龙镇大理石质量稳定,成材率高、易于开采。 二、社会经济发展特点 全市现辖10个乡镇,辖区内有1个华侨农场、3个农垦系统国营农场、省国营岛西林场、国家级大田坡鹿保护区、国营猕猴岭采伐场各一个,尖峰岭林业局的部分森林也在境内。 2005年全市总人口39.30万人,比1996年增加5.1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69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7.20%,人口密度173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面积0.12公顷。 在东方市完成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过程中,东方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海南西部工业重镇优势日益凸显。据统计,2005年全年全市生产总值38.5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总产值11.94亿元,第二产业总产值18.10亿元,第三产业总产值8.55亿元,三次产业比重为31:47:22,产业结构趋于合理;2005年东方市完成工业增加值15.3亿元,其中油气化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经济的78%,工业占全市生产总值的份额达到39.6%,农业增加值与工业增加值之比为1:1.29,东方市工业化水平进入快速提升阶段。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群众生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05年全市人均生产总值10465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达到16631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076元。 第二节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东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于2001年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类用地安排步入了合理有序的轨道,保障了东方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一、以规划为依据、用途管制为手段,土地利用管理力度大大加强 现行规划的实施,使东方市与乡镇两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利用的管理上,做到了大政方针明确,阶段目标清晰,规划依据具体,管制规则有力,土地用途的管制方向以规划方案的规定为标准,对土地用途的变化管理以管制规则为依据,解决了土地利用管理的依据问题,确立了土地规划在土地利用控制中的龙头地位,使土地利用管理的力度大大加强。 二、耕地保护体系初步健全,土地开发整理制度得到实施,规划实施的手段进一步加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得到落实 现行规划以耕地保护为重点,健全了耕地保护体系:一是层层明确了耕地保护的目标,特别是市和乡镇两级规划明确了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管制的范围;二是制定了耕地用途管制规则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使耕地保护的原则具体化;三是建立健全了耕地保护的相关制度,审批制度、占补平衡制度、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四是完善实现耕地保护的相关机制,设立耕地开垦专项资金,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彻底改变了耕地只占不补的被动局面,确保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005年末耕地面积为45764.14公顷(未包括农业结构调整使用耕地56.84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43262.20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全市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3.26公顷(占规划控制指标的3.17%),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726.62公顷,为规划控制指标的28.31%。 三、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实现集约节约用地 规划实施后,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控制范围明确,一方面有效改变了过去建设项目用地选址随意、布局分散的格局,对城乡居民点用地的集中建设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妥善处理城镇化进程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减的关系,至2005年末,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8057.48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708.04公顷,为规划控制指标的48.76%,城镇人均用地面积比1996年减少48.52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570.03公顷,为规划控制指标的89.08%,人均用地面积为93.42平方米。 四、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规划实施以来,东方市围绕构建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为目标,积极优化产业布局,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工作,强化生态脆弱区保护,有效扩大林地面积,进一步加强了生态区域保护和公路“绿色长廊”工程建设。据统计资料,至2005年,全市生态退耕面积3214.25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996年的56.13%提高到2005年末的59.00%;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统计,规划实施期间全市林地面积增加6531.15公顷。 五、增强了土地利用和管理的规划意识 一是土地使用者在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加深了用地必须符合规划的认识,二是各级政府在协调建设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中体会到了统筹安排土地利用的重要性,三是国土资源部门在用途管制的实施中加强了规划的龙头地位,四是通过违法案件的查处和规划用地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规划用地观念。 二、现行规划和实施中存在的不足 (一)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不够 主要表现在城镇用地规模数据不统一、土地利用详查资料的现势性不强、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统计手段不完善等,导致图、数、实地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从而影响规划修编的准确性、合理性。 (二)现行规划的刚性有余、弹性不够 主要表现在过分强调刚性的指标控制,在对政策的变化和调整、对经济发展的速度缺乏前瞻性和应变力;规划编制前期调查研究工作的局限,造成规划局部错位现象比较明显;建设用地布局缺乏弹性,指标分解难以满足重点发展区域的项目用地需求。 (三)社会公众参与有待提高 现行规划的公示制度还不完善,编制过程中的社会公众参与原则尚未得到很好地落实,社会公众参与意识没有形成,还没有形成一个较好的参与平台。因此,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还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按规划用地的意识。 (四)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东方市作为 “两翼推进”战略中的重要对象,实现工业跨越式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将土地利用和管理带来新的要求,尤其是在海南加快西部开发和建设国际旅游岛战略的推动下,东方市社会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机遇期,现行规划的用地结构与布局已难以满足新形势下东方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于专项规划 一方面,2002年修编的《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重新确定了中心城市(八所镇)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布局、结构、规模和职能等;另一方面,东方市各相关部门重新编制或修订行业发展规划,对于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统筹城乡一体化以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应新形势下发展的需要,从而加强其总体控制地位,增强对用地规模的控制和整体布局的协调。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东方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统计,2005年全市土地总面积为227229.0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98212.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23%,建设用地面积为18057.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5%;未利用地面积为10958.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2%。 (一)农用地现状分析 1、耕地面积为45764.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14%,多分布于沿海平原地区,其中:水田面积13815.61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0.19%,主要分布在西部平原、台地等地势较平坦的地区;旱地在全市各地均有分布,其中西部各镇旱地面积分布较广,连片性较好,东部的旱地相对较少。 2、园地面积为13306.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6%,主要分布在中部丘陵和东部山地地区,其中:橡胶园面积7163.28公顷,占园地面积的53.83%,除国营农场外,以大田、江边等乡镇的种植面积较大。 3、林地面积为134086.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01%,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东南部,其中以东方市东部的东河镇、江边乡、天安乡以及板桥镇东部分布较多。 4、牧草地面积为1799.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9%,主要分布在东方示范牧场。 5、其他农用地面积3256.7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43%,包括养殖水面、农村道路、沟渠及坑塘水面等,遍布于全市各乡镇、农场。 (二)建设用地现状分析 1、城乡建设用地面积5996.2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64%,其中:城市用地面积0.53公顷,城镇用地面积1707.51公顷,城市和城镇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0.75%,分布于全市各乡镇及农场,以经济相对发达,人口稠密的八所镇、感城镇、东河镇以及大田镇分布最多;工矿用地面积1718.1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0.76%,主要分布在八所镇、四更镇、大田镇等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570.0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1.13%,在全市各镇均有分布,但乡镇间人均用地分布不均匀,且布局散乱。 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0805.0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4.76%,分布于全市各镇及农场。 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256.2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0.55%,分布于全市各乡镇及农场。 (三)未利用地现状 未利用地面积10958.69公顷,其中:水域面积为1937.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5%;滩涂沼泽面积为3479.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3%;自然保留地面积为5541.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4%。 二、土地资源利用特点 (一)土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 东方市幅员辽阔,地势平坦,光热条件优越,土地资源丰富,土地利用类型多样。按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标准,全市分布有3个一级类,10个二级类,44个三级类,土地一级类出现率为100%,二级类出现率为100%,三级类出现率为81.82%,土地类型的多样性为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全市林地和耕地面积占农用地面积比重达到90.74%。 (二)土地后备资源潜力大 据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全市未利用10958.69公顷,人均0.42亩。未利用地中荒草地面积为4642.00公顷,在已利用土地中,较多属于广种薄收,土地生产潜力远远没有得到发挥。全省闻名的感恩平原面积达28000.00公顷,位于东方市腹地,地势平坦,连片集中,利于开垦和机耕,是发展粮食瓜菜等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的好地方,但由于干旱缺水,长期以来只是部分土地利用种植水稻、西瓜等作物,而且单产低、效益差。因此,随着大广坝水库建成及相应的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土地资源利用潜力巨大。 (三)地域差异大 土地利用与其自然、经济条件密切相关。东方市地形复杂多样,既有山地、丘陵,又有台地和平原,既有水土条件优越的地区,也有难以利用的土地,既有人口众多、经济发达的乡镇,也有人口稀少、经济相对落后的乡村。因此,全市土地利用呈现从西部平原、中部丘陵至东部山区变化的特点。 西部沿海平原地区地势平坦,人口密集且垦殖率高,耕地面积占全市的77%,耕作水平较高,形成以粮、油、糖、菜、盐、牧为主的土地利用结构。 中部丘陵地区地形略有起伏,土壤肥力较高,气候条件适宜,宜于发展剑麻、芒果、橡胶等热带作物,已经形成粮、糖、果、热作为主的土地利用结构。 东部山区地势较高,土地面积较大,但人口相对较少,耕地面积较少,主要利用其雨量较多的优势种植橡胶、南药、芒果等,形成了以林、胶、果、南药为主的土地利用结构。 (四)区位优势明显 东方市地处海南岛西部,属于西部交通的枢纽,既有环岛高速公路、粤海铁路西环线以及海榆西线公路,又有国家一类口岸八所港,还有全省最大的水电站—大广坝电站,附近海域油气资源丰富,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资源优势明显,为东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全市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资源逐年减少,人口与耕地矛盾日益突出 根据统计资料,解放初全市人均耕地0.158公顷,到1982年和1996年人均耕地分别下降为0.15公顷和0.14公顷,到2005年下降为0.12公顷,其主要原因是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城镇化建设速度不断加快而进一步增加占用耕地,人口与耕地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土地利用程度有待提高 东方市各类土地中耕地利用程度相对较高,但由于农业投资较少,农田基本建设较为落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高,以致集约化程度和利用效果均较差。2005年耕地复种指数1.57,每公顷耕地拥有总动力2.10千瓦,每公顷耕地使用肥料710公斤,耕地有效灌溉面积比率34.96 %,每亩耕地产值 5600元,农用地平均产值仅为121元,土地生产率每公顷16983元。 建设用地呈现粗放浪费现象。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4]78号)进行调查的结果,截止2005年,全市存量建设用地面积达到108.98公顷,均分布在八所镇,其中闲置土地面积86.32公顷,空闲土地面积22.67公顷;低效利用土地面积达到475.69公顷。 (三)行业和区域间用地矛盾日益突出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东方市各类用地需求呈现全面增长趋势,行业间、区域间和城乡间的土地利用矛盾日益突出,各行业、各部门和各镇的规划用地需求已远远超出了东方市土地资源的总供給能力。因此,只有协调好土地利用供需之间的矛盾,才能真正增强土地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二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遵循理性发展、以人为本的观念,借助加快海南西部开发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有利契机,围绕东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紧密把握化工产业聚集、城市化、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战略,统筹区域、城乡和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强化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实行土地用途空间管制,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以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二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抓住海南加快西部开发和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有利契机,围绕东方市“化工产业聚集、城市化、三次产业协调”战略目标,科学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生态建设的用地关系;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升土地利用对区域可持续利用发展的支撑能力;促进区域土地利用的集约高效利用,保障资源安全、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 二、调控目标 (一)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力度;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政策,至2010年和2020年全市确保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45479.31公顷和45207.67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1363.00公顷。 (二)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合理安排其它农业生产与生态建设用地,在农用地中逐步提高优质、高效和现代农业的用地比重;建设用地规模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合理有序扩张,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需求;农村居民点用地得到整合利用,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旅游建设用地得到保障。 1、2005年全市其它农用地面积为152448.70公顷,其中园地面积为13306.19公顷,林地面积为134086.02公顷,牧草地面积为1799.69公顷;至2010年和2020年全市其它农用地面积分别达到153274.53公顷、155624.13公顷,其中园地面积分别为13806.19公顷和14913.79公顷(含木本园地1966.10公顷,草本园地12947.89公顷),林地面积分别为134397.02公顷和134767.44公顷,牧草地面积分别为1775.80公顷和1700.20公顷。 2、2005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5996.23公顷,至2010年和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6706.88公顷和8046.99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分别不超过4159.88公顷和5539.99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247.61平方米和222.49平方米以内。 规划期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928.00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0年和2011—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分别控制在503.00公顷和927.63公顷以内。 规划期间,全市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928.00公顷,其中:2006—2010年和2011—2020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分别不少于503.00公顷和425.00公顷。 (三)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规划期间,推进“西部滨海综合经济区、中部农业经济区、东部生态保育区”的土地功能分区,优化农用地布局,引导产业发展区域性集中,构建沿海水产经济带、平原粮食与瓜菜经济区、热带水果与林木经济区、城郊农业综合经济区的“一带三区”农业产业格局;围绕西部大开发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战略,拓展城市及西部滨海地区发展空间和功能,以“以城市带动、两轴推进”发展格局推动全市建设用地优化布局,重点保障以天然气化工为主的新兴工业以及城市经济发展用地,促进南海油气产业和海南西部物流两大平台的构建,满足重点城镇以及商贸旅游用地布局的合理需求。 (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规划期间,全市存量建设用地得到盘活和高效利用,建设用地经济产出水平提高;化工产业聚集效益明显,能源工业、资源加工业得到相对集中,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效显著;农用地利用的产业化、规模化与集约化水平不断强化,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及综合效益显著提高。 (五)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保护生态环境,加大生态屏障建设。强化水体保护,尽快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以及城市供水工程建设,使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在主城区构筑城市绿化工程、城市公园建设工程,扩大绿化面积,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0%。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一、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 1、依自然地貌的连续性,稳定市域内森林、河流湖泊、滩涂及海岸线等生态网络体系,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水面等生态用地,形成基本生态屏障; 2、生态屏障用地应与生产、生活用地统筹协调、穿插布局,保留当地民俗与休闲用地; 3、划定市域内重要流域、重大灾害与重点污染治理区域,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二、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 1、在土地利用潜力、土地供需分析和基本农田调整的基础上,根据省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约束性指标,编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案,明确规划期间耕地增减变化的数量,提出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要求,拟定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的实施途径; 2、市域内已列入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优质耕地,优先纳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案; 3、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保护耕地的方向进行; 4、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养殖水面等农用地确需扩大的,应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地等,除改善生态环境、灾毁等用地外,其它均不得占用耕地。 三、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合理安排重点城镇用地规模 1、中心城区、城镇、村庄及工矿等用地布局,应按照点轴发展规律,形成中心城区紧凑发展、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 2、城镇新增用地应在统筹存量土地利用的基础上,依托城镇现有基础设施,少占耕地和水域,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地质灾害危险和重要的生态环境建设用地; 3、工业区必须在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内控制,尽量在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统筹布局,并于周边其它用地布局相协调; 4、能源、化工等生产仓储用地及其他高污染性、危险性用地布局应与居住、商业等人口密集区用地保持安全的距离; 5、农村居民点新增用地应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并与旧村整理缩并相挂钩,控制自然村落的无序扩张,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 6、结合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划定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边界。 四、各类用地的扩大应以内涵挖潜为主,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 五、各类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安排应符合省级规划要求,与土地利用调控目标协调一致。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为了协调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用地关系,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土地条件,根据土地利用目标和土地利用现状的实际,统筹归纳全市各部门、各行业的用地需求,经综合平衡分析,确定东方市各类用地结构调整方案。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努力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 2010年、2020年农用地规模分别调整为198753.84 公顷和201071.47公顷,较2005年的198212.84公顷分别增加541.00公顷和2858.63公顷。 (一) 耕地和基本农田 2005年耕地面积45764.14公顷, 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45479.31公顷和45207.67公顷,比2005年分别净减少284.83公顷和556.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由2005年的20.14%分别减少到2010年20.01%和2020年的19.90%。 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43262.20公顷,规划期间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为41509.52公顷,比2005年减少1752.68公顷,比省下达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1363.00公顷)多划定146.52公顷。 (二)园地 2005年全市园地面积13306.19公顷,2010年、2020年分别调整为13806.19公顷和14913.79公顷,比2005年分别净增加500.00公顷和1607.5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由2005年的5.86%分别增加到2010年6.08%和2020年的6.56%。 其中:至2010年和2020年,全市木本园地面积分别为1940.39公顷和1966.10公顷,占园地比重分别为14.05%和13.38%;草本园地面积分别为11865.80公顷和12947.89公顷,占园地比重分别为85.95%和86.62%。 (三)林地 2005年全市林地面积134086.02公顷,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134397.02公顷和134767.44公顷,比2005年分别净增加311.00公顷和681.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由2005年的59.01%分别增加到2010年59.15%和2020年的59.31%。 (四)牧草地 2005年牧草地面积为1799.69公顷,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1775.80公顷和1700.09公顷,比2005年分别净减少23.89公顷和99.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由2005年的0.79%分别减少到2010年0.78 %和2020年的0.75%。 (五)其他农用地 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256.79公顷,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3295.52公顷和4482.48公顷,比2005年分别净增加38.73公顷和985.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由2005年的1.43%分别增加到2010年1.45%和2020年的1.97%。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优先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城镇工矿用地和旅游建设用地,严格实施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与农村居民点减少相挂钩,逐步整合调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8057.48公顷,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调整为19218.88公顷和20578.99公顷,较2005年分别增加1161.40公顷和2521.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由2005年的7.95%分别增加到2010年8.46 %和2020年的9.06%。 (一)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005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996.23公顷,至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6706.88公顷和8046.99公顷,较2005年分别净增加710.65公顷和2050.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由2005年的2.64%分别增加到2010年2.95%和2020年的3.54%,其中: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分别为4159.88公顷和5539.9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比重分别为62.05%和68.85%;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分别为247.61平方米和222.49平方米,较2005年的320.50平方米分别减少72.89平方米和98.00平方米。 1.城镇用地 2005年末全市城镇用地面积1708.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5%,至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2411.72公顷和3075.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06%和1.35%,人均城镇用地面积分别为143.55平方米和123.50平方米。 规划期间全市城镇用地规模净增加1367.15公顷。 2.工矿用地 2005年末全市工矿用地面积1718.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76%,至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1748.16公顷和2464.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0.77%和1.08%。 规划期间全市工矿用地规模净增加746.65公顷。 3.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5年末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570.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至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2547.00公顷和250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12%和1.10%。 规划期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净减少63.03公顷。 (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交通运输用地 2005年末全市交通运输用地面积628.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8%,至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778.89公顷和834.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0.34%和0.37%。 规划期间,全市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净增加205.82公顷。 2.水利设施用地 2005年末全市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0176.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8%,至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10150.02公顷和10015.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4.47%和4.41%。 规划期间,全市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净减少160.29公顷。 3.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末全市其他建设用地(特殊用地)面积1256.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6%,至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1583.09公顷和1681.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0.70%和0.74%。 规划期间,全市其他建设用地净增加425.22公顷,其中全市独立建设用地、旅游建设用地由2005年变更调查数据未单独体现分别调整为49.49公顷和725.11公顷;特殊用地由2005年总量为1256.21公顷核减为2020年的906.83公顷。 三、未利用地开发 2005年末全市未利用地面积10958.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2%,至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9256.29公顷和5578.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4.07%和2.47%。 规划期间,全市未利用地面积共减少5380.14公顷,其中开发宜耕、宜园和宜林后备土地资源4260.16公顷,开发利用滩涂面积1060.10公顷。 第三节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土地利用布局主要是围绕东方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优化配置各类用地空间布局,满足城乡发展建设用地实际需要,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得到落实,妥善安排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用地,保障东方区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农用地布局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稳定粮食种植用地,逐步扩大瓜菜生产用地规模。耕地和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八所镇、板桥镇、感城镇、大田镇、新龙镇等平原台地区,其中对新龙-感城-板桥片区,八所-大田-三家-四更片区等耕地集中分布的区域,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耕作层不受破坏,重点建设大田、三家、新龙、感城等高产示范田并划定为基本农田集中区,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提高农田质量,扩大优质稻以及冬季瓜菜、花卉种植面积。 结合东方市新农村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区内加大土地综合整治的资金投入,引导建设用地等其他地类逐步退出,建设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高产稳产的优质耕地,使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形成集中连片的、高标准粮食和瓜菜等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规划期间东方市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5个,面积为416.31公顷,主要分布在三家镇、大田镇、新龙镇等乡镇。 (二)园地布局 大力发展名、特、优、稀、新热带水果生产。重点发展芒果、香蕉等名优热带水果以及橡胶生产,适度扩大生产规模,建设优势果产品基地及橡胶生产基地,促进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生产,加快品种结构优化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产出水平和经济效益。 优化调整园地布局,引导橡胶园地等热作以及热带木本水果生产基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台地和荒坡地集中发展,全市木本园地主要分布在八所、新龙等乡镇及国营华侨农场;在地势相对平缓的区域,着重安排以香蕉等草本为主的热带水果生产基地和草本热作种植,全市草本园地主要分布在大田、八所等乡镇以及国营红泉、广坝等农场。 (三)林地布局 按照地理、气候和立地条件不同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东方市林地分布差异明显,天然林地主要分布在山区江边、板桥、东河、天安、大田等乡镇的坡度较大、交通不便的低中山区域,人工林则布局在沿海平原、丘陵和台地。具体可分为:主要河流防护林带,分布在昌化江南岸、北黎河、罗带河、通天河以及感恩河等主要河流流域;水库防护林带即水源涵防护带,分布在全市具有城镇供水功能、中型以上的水库周边正常蓄水位以上50米范围内,包括大广坝水库、陀兴水库、天安水库、高坡岭水库和探贡水库等;沿海防护林带,分布在西部滨海地区;公路和铁路“绿色长廊“,分布在西环铁路东方段、海榆西线公路、西线高速公路以及省道、县道公路两侧。 (四)牧草地及水产养殖用地布局 牧草地主要分布在八所镇(东方示范牧场内)、大田镇,牧草地是东方发展畜牧业的重要保障。 水产养殖用地布局以四更、新龙、感城、板桥镇等乡镇的沿海区域为主,同时,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明确养殖水域功能区域范围,采用先进的养殖技术,发展高效、生态养殖,合理开发利用东方市养殖水域、滩涂资源,提高养殖水域利用率。 二、建设用地布局 (一)城镇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全市城镇空间布局形态形成以八所镇城区为中心,感城镇、东河镇、大田镇为二级城镇,四更镇、新龙镇、板桥镇为三级城镇,以及其余一般镇群联动发展的格局,实现区域一体化和独具东方特色的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的“点、轴结合”城镇体系。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减少总量”的原则,严格控制农村人均用地面积104.46平方米以内,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准问题;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内有空闲地或原有宅基地已达标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发展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使部分农民新建住房需求在闲置宅基地中得以消化,政府还可以组织收购、储备、整理、置换等方式促进闲置宅基地的有效利用。 (三)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用地布局 1.独立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全市安排独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35KV城东变电站、110KV新北变电站、江边35KV变电站、四更35KV变电站、江边110kV变电站、四更110kV变电站、公爱110kV变电站、陀列110kV变电站等数座变电站以及三座风电场等,其中:风电场项目用地分别布局在四更、感城以及八所镇;变电站项目用地布局在八所镇、江边乡、四更镇、感城镇等。 2.交通运输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东方市主要安排铁路改造、新建机场、新建与扩建公路以及港口扩建等交通建设项目,其中改建改造西线高速公路、海榆西线公路和西环铁路项目用地分别布局在三家镇、大田镇、八所镇等乡镇;八所港扩建项目用地布局在八所镇;新街至小岭公路、砖瓦厂至高坡牧场公路、感城镇至公爱农场公路、广坝至猕猴岭林场公路、抱板至红泉公路、板桥至中沙公路、新街至三家乡公路等多条公路项目用地分别布局在八所镇、八所镇、感城镇、东河镇、大田镇、板桥镇、三家镇等乡镇。 3.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东方市主要安排大广坝灌区二期工程以及水库新建、加固等水利建设项目,其中:大广坝水利水电二期(灌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主要布局在三家、四更、八所、新龙、感城、板桥、东河、大田镇等乡镇;那文、短草、天村、月宫等水库的新建工程项目用地及天安水库加固工程项目用地布局在江边乡、大田镇、天安乡等乡镇;墩头至港门海堤工程用地布局在八所镇;罗带河、感恩河防洪(潮)工程项目用地布局在八所镇、感城镇。 4.工矿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东方市以“一区两业”发展格局推进东方工业区及资源加工业、能源工业的发展,其中:东方工业区用地布局在八所镇,即北至八所油库,西邻北部湾岸线,东靠拟拆除的八所至三亚地方铁路,南至河边、下通天村,其中:天然气化工、石油化工、生物化工、石英砂深加工等资源加工业项目主要布局在东方工业区内的资源加工业区;火力发电等能源工业项目用地布局在东方工业区内的能源工业区;风力发电项目用地作为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布局。 5、旅游项目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东方市依托工业发展,抓住海南西部大开发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优势,加快高端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其中:月亮湾旅游度假区项目用地布局在板桥镇,九龙湖旅游度假区用地布局在东河镇,高坡岭滨湖温泉旅游度假区布局在八所镇、大田镇,大田坡鹿自然保护区旅游项目用地主要安排在大田镇、八所镇。 第四章 土地利用分区 第一节 土地功能分区 根据东方市资源条件、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定位,按照地域差异,将东方市域土地划分为土地利用特色与功能不同的功能区,明确各区域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指导各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基于东方市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异、资源的区域特征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按照突出土地利用主导用途及协调相关条件的准则,结合全市产业城镇空间发展格局,共划定三个土地利用功能区,包括西部滨海综合经济区、中部农业经济区、东部生态保育区。 一、西部滨海综合经济区 该区域是东方市未来城乡人口增长和资源性加工业集聚的中心区,是东方实施“化工产业集聚、城市化、三次产业协调”开发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主城区八所和四更、新龙、感城等重点镇区。区域土地利用的主导功能定位于城镇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副产品集散加工工业,强化中心城市和区域城镇发展轴的吸引力,为东方市创建海南西部工业重镇和滨海港口中等城市提供相对完备的城镇基础设施与产业动力基础,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该区域土地利用重点:以东方市区为中心,充分利用西部沿海、沿高速公路地区的交通和资源优势,重点加快发展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积极发展城郊农业经济,加强城镇间纵向和横向的联合;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严格控制和治理滨海地区土地沙漠化现象。 二、中部农业经济区 该区域是为充分发挥东方热带农业资源优势,促进热带高效农业发展的重要区域,涉及大田镇、天安乡。区域土地利用的主导功能是大力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保障粮食供给和热带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该区域土地利用重点: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适度扩大热带作物规模化、产业化种植;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完善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措施,提高基本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及其现代化发展水平;充分利用丰富的热带农业土地资源,发展芒果、香蕉、剑麻等热带作物种植。 三、东部生态保育用地区 该区域是东方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生态屏障,包括东河镇、江边乡等乡镇和板桥镇东部地区。区域土地利用的主导功能是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等生态服务和景观美化功能,突出东方生态环境资源优势,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独特而重要的生态保障。 该区域土地利用重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规定保护和利用区内土地资源;对已开垦的生态敏感区域实施退耕还林,加强生态建设与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山区绿色产业、生态林业等特色经济。 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 根据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以及东方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土地管理目标,将东方市土地资源划分不同的土地用途空间区域,并制定各区域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耕地区、林业用地区、木本园地区、草本园地区、其他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旅游用地区、特殊用地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指为保证粮食安全、保障农副产品供给而对主要耕作农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面积为42604.26公顷,主要分布在八所、板桥、感城、三家、新龙等乡镇。 用途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四)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鼓励开垦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非农建设项目; (六)在不突破多划的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难以确定具体位置并列入规划项目清单的独立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可以不再补划。项目详见表1: 表1 规划期间不易确定具体项目位置的建设项目一览表 单位:公顷 序号 名称 建设性质 所在地 规划新增用地面积 1 新街—小岭、砖瓦厂—高坡牧场、感城镇—公爱农场、广坝—猕猴岭林场、抱板—红泉、板桥至中沙、新街至三家镇、公爱农场至感城(北沟)等公路 扩建 八所、感城、东河、大田、板桥、三家、感城等镇 137.40 2 经济开发区连接线 新建 三家镇、八所镇 20.00 3 东方市农村公路工程 新建 各乡镇 55.33 4 国道G225海榆西线改造工程 改建 大田镇、八所镇等 23.13 5 西环铁路扩能改造 改建 大田镇、八所镇等 16.87 6 东方化工城出口路 新建 八所镇 - 7 九龙湖旅游开发区出口路 新建 东河镇、江边乡 9.70 8 那文、短草、天村、月宫水库 新建 江边、大田、天安 8.16 9 天安水库加固 新建 天安乡 0.10 10 东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新建 各乡镇 2.00 11 东方市墩头至港门海堤工程 新建 八所镇 2.04 12 大广坝二期灌区田间工程 新建   1.00 13 罗带河防洪(潮)工程 新建 八所镇 1.00 14 东方24宗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 新建   2.00 15 感恩河防洪(潮)工程 新建 感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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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东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附附表19东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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