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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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目录目录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述1一政策沿革1二政策调整3三研发活动的概念5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概念7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主要容8一研发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处理方式9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与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叠加享受9三负面清单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10四七类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10五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11六研发费用归集的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加计扣除三个口径12七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围14八企业研发活动的形式14九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的区别15十失败

2、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也可加计扣除16十一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都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16十二叠加享受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政策16十三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展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17十四企业委托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管理要求的区别18十五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展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18十六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项目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18十七允许加计扣除的其他费用的口径19十八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的简易方法19十九特殊收入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20二十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局部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特殊处理20二十一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形成的研发费用

3、应区别处理21三、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核算要求21一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会计核算要求21二研发支出辅助账的样式22三研发支出辅助账根本核算流程22四研发费用的费用化或资本化处理方面的规定24五共用的人员与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会计核算要求26六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26七研发费用的核算须做好部门间协调配合26八合作研发项目会计核算要求26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和申报管理27一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根本流程27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备案的要点28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留存备查资料29四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但汇算清缴期完毕前未备案的处理方法29五享受研发费用加计

4、扣除优惠政策汇算清缴时的有关规定30六预缴所得税时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30七企业集团集中开发的研发费用分摊需要关注关联申报31八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无需事先通过科技部门鉴定或立项31九税企双方对研发项目有异议的由税务机关转请科技部门鉴定32十当年符合条件未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32(十一)正确处理税务核查与企业享受研究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关系33五、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33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33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标准33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34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方式34五可以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定35六

5、科技型中小企业季度预缴时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3534 / 39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一、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述一政策沿革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最初仅限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1996年-2002年我国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起始于1996年。当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联合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首次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问题进展了明确:国有、集体工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增

6、长幅度在1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对相关政策执行口径进展了细化。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主体逐步扩大2003年-2007年2003年,为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安康开展,鼓励各类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围的通知财税2003244号,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主体从 “国有、集体工业企业扩大到“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20

7、06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进一步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主体进展扩围,在工业企业根底上,扩大到“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随着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公布,以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制度被取消。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明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改由纳税人自主申报扣除。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逐步系统化和体系化2008年-2012年2008年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

8、法与其实施条例的实施,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以法律形式予以确认。为便于纳税人享受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同年发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方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做出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假设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明确新旧税法衔接问题:“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局部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围渐次扩大且核算申报不断简化2013年至今2013年初,国家决定在中关村、东湖、江三个国家自主创新示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开展扩大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围政策试点

9、。当年9月,在总结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区试点经历根底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 号,将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效促进企业研发创新活动,2015 年 11 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下发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放宽了享受优惠的企业研发活动与研发费用的围,大幅减少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归集口径的差异,并首次明确了负面清单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7号

10、,以下简称“97号公告,简化了研发费用在税务处理中的归集、核算与备案管理,进一步降低了企业享受优惠的门槛。2017年5月,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国家税务总局同时下发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进一步明确政策执行口径,保证优惠政策的贯彻实施。三部门还印发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方法,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

11、准和程序。2017年11月,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聚焦研发费用归集围,完善和明确了局部研发费用掌握口径。二政策调整与以往政策相比,财税2015119号文件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以下方面进展了调整完善。1.放宽研发活动适用围。原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要求享受优惠的研发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期优先开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两个目录围,现改为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除规定不适用加计扣

12、除的行业外,其余企业发生的研发活动均可以作为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纳入到优惠围里来。换言之,从操作上以与政策的清晰度方面,由原来的正列举变成了反列举,只要不在排除围之列,都可以实行加计扣除。2.进一步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围。除原有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外,将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以与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围,同时放宽原有政策中要求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限制。3.将创意设计活动纳入加计扣除围。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效劳与相关产业融合开展的假设干意见国发201410号的规定精神,明确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

13、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展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同时明确了创意设计活动的具体围。4.简化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管理。原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必须单独设置研发费用专账,但实际上很多企业可能没有单独设立专账核算,申报时往往不符合条件。此次政策调整,只是要求企业在现有会计科目根底上,按照研发支出科目设置辅助账。辅助账比专账更为简化,企业的核算管理更为简便。5.减少审核程序。原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必须在年度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提供全部有效证明,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有异议时,由企业提供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增加了企业的工作量,享受优惠的门槛较高。调整后的程序将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

14、惠政策简化为事后备案管理,申报即可享受,有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即可。另外,在争议解决机制上也进展了调整,如果税务机关对研发项目有异议,不再由企业找科技部门进展鉴定,而是由税务机关转请科技部门提供鉴定意见,从而使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通道更加便捷高效。三研发活动的概念厘清研发活动的概念,有助于正确理解和把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1.科技方面对研发活动的界定企业研发活动是指具有明确创新目标、系统组织形式和较强创造性的企业活动见表1。表1:研发活动要素与涵研发活动要素涵1.有明确创新目标企业研发活动的目标包括知识创新、技术改进、产品开发和效劳改进等,即通过研发活动形成前所未有且具有价值的客体。2.有系统

15、组织形式企业研发活动以项目、课题等方式组织进展,活动围绕着具体的目标,有一定的期限,有较为确定的人、财、物等支持,因此是有边界的和可度量的。3.有较强创造性研发活动的结果是不能完全事先预期的,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有一定的风险并存在失败的可能。经济合作组织OECD研究与开发调查手册弗拉斯卡蒂手册 弗拉斯卡蒂手册是对科技活动进展测度的根底,研究与开展R&D活动是科技活动最根本的和核心的内容。经济合作与开展组织OECD成员国从60年代开场,按照这一手册系统地开展了有关R&D活动的统计调查。从研发性质维度,将研发活动分为三类见表2:表2:三类研发活动与具体形式类型研发活动非研发活动主要目的具体形式应用

16、性研究主要是为解决实际应用中的问题,或寻找已有知识的实际应用途径,而开展的理论研究和实验探索。其目的是获取新知识,包括改进材料、产品、装置、工艺过程或效劳。包括区分根底性研究成果的可应用性,或者研究出一套使企业能够完成预先设定的开展目标的新方案等。纯粹以获取更多知识为目的,无明确应用目标的根底性、探索性研究和预研等。试验性开发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应用目的,通常是为了生产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开发新程序、新系统和新效劳,而进展的试制、小试、中试等试验性探索。原型样机设计、制造、测试,设计新工艺所需要的专用设备和架构,对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等。常规测试、为生产工艺而进展的设计、试生

17、产等。实质性改进利用从研究或实际经历中获得的知识,对已产生或建立的新产品、新设备、新程序和新系统进展进一步研发、设计和工程化等改进活动,使其质量、水平或效率获得显著提升而进展的系统性的研发工作。生产机械和工具的改进、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工艺的改变、新方法和标准的开发、新产品或新工艺转到生产部门后,仍存在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其中有一些可能需要进展进一步的研发工作等。产品化后的相关技术支撑环节。 2.会计方面对研发活动的界定企业会计准那么第6号无形资产与其应用指南2006年版规定:企业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并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当根据研究与开发的实际情

18、况加以判断,将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见表3。表3:研发活动分阶段定义与特征研发阶段定义特征相关活动例举研究阶段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展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展资料与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展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意在获取知识而进展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效劳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效劳的可能替代品的配置、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开发阶段在进展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

19、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根本条件。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小企业会计准那么未对研发活动进展专门定义。按照小企业会计准那么第三条第一款:“执行小企业会计准那么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那么未作规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那么中的相关规定进展处理,故可参照企业会计准那么的定义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研究与开发活动是指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进展的活动。研究和开发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效劳,将科研成

20、果转化为质量可靠、本钱可行、具有创新性的产品、材料、装置、工艺和效劳。3.税收方面对研发活动的界定财税2015119号文件对企业研发活动进展了界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效劳、工艺而持续进展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概念1.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根底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如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那么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

21、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根底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本钱的150%摊销。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研发费用据实扣除两者既有一样点又有不同点。其一样点主要表达在如下方面:1适用对象一样。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2研发活动特征一样。都是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效劳而持续进展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3研发费用处理方式一样。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支出费用化

22、与资本化处理的原那么,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执行。4禁止税前扣除费用围一样。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同样不可以加计扣除。5核算要求根本一样。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当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展核算,准确、合理地计算各项研发费用支出。其不同点主要表达在如下方面:(1) 行业限制不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有行业负面清单的限制,而研发费用据实扣除的企业那么没有行业负面清单的限制。(2) 研发费用围不同。享受加计扣除的企业研发费用围限于财税2015119号文件列举的6项费用与明细项,而实行税前据实扣除的企业研发

23、费用围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展确定。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主要容一研发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处理方式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根底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本钱的150%摊销科技型中小企业按75%加计扣除、175%摊销。企业的研发费用以是否形成无形资产为标准,划分为费用化和资本化两种方式加计扣除。两种方式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企业需要注意的是,研发费用的核算无论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形成无形资产,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都应属于财税2015119号文件与97号公告、40号公告规定

24、的围,同时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财税部门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即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也不得加计扣除。对于研发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其摊销年限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约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与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叠加享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以下简称“76号公告的规定,所称税收优惠,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事项,以与税法授权国务院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优惠事项。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民族自治地方分

25、享局部减免等。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假设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与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因此,企业既符合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条件,又符合享受其他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三负面清单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四条列举了6个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效劳业、娱乐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为准,并随之更新。97号公告将6个行业企业的判断具体细化

26、为:以6个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在判定主营业务时,应将企业当年取得的各项不适用加计扣除行业业务收入汇总确定。在计算收入总额时,应注意收入总额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税收上确认的收入总额不能简单等同于会计收入,重点关注税会收入确认差异与调整情况。收入总额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计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的投资收益包括税法规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与股权转让所得。四七类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

27、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效劳、工艺而持续进展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根据研发活动的定义,企业发生的以下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属于税收意义上的研发活动,其支出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1.企业产品效劳的常规性升级。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效劳或知识等。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4.对现存产品、效劳、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展的重复或简单改变。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作为工业效劳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上述所列举的

28、7类活动,仅是采取反列举的方法,对什么活动属于研发活动所做的有助于理解和把握的说明,并不意味着上述7类活动以外的活动都属于研发活动。企业开展的可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必须符合财税2015119号文件有关研发活动的根本定义等相关条件。五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为落实国发201410号文件的规定精神,财税2015119号文件特别规定了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展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规定进展加计扣除。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

29、、多媒体设计、动漫与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值得一提的是,财税2015119号文件虽将“创意设计活动纳入到了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畴,但并不意味着此类“创意设计活动就是研发活动。六研发费用归集的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加计扣除三个口径目前研发费用归集有三个口径,一是会计核算口径,由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假设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规;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由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三是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由财税2015119号文件和97号公告、40号公告规。三个研发费用归集口径相比拟,存在

30、一定差异见表4。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会计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核算研发活动支出,而企业研发活动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的,除该项活动应属于研发活动外,并无过多限制条件。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到达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因此对人员费用、其他费用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三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核心研发投入,因此政策口径最小。可加计围针对企业核心研发投入,主要包括研发直接投入和相关性较高的费用,对其他费用有一定的比例限制。应关注的是,

31、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表4 :研发费用归集口径比拟费用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会计规定备注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与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会计核算围大于税收围。高新技术企业

32、人员人工费用归集对象是科技人员。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与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与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与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与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与制造费,样品、样机与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与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

33、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与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设备调整与检验费,以与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房屋租赁费不计入加计扣除围。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房屋折旧费不计入加计扣除围。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

34、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设计试验等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符合条件的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

35、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与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加计扣除

36、政策与高新研发费用围中对其他相关费用总额有比例限制。七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围研发人员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研究开发人员既可以是本企业的员工,也可以是外聘研发人员。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承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八企业研发活动的形式企业研发活动一般分为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以与以上方式的组合。1.自主研发。是指企业主要依靠自己的资源,独立进展研发,并在研发项目的主要方面拥有完

37、全独立的知识产权。2.委托研发。是指被委托单位或机构基于企业委托而开发的项目。企业以支付报酬的形式获得被委托单位或机构的成果。3.合作研发。是指立项企业通过契约的形式与其他企业共同对同一项目的不同领域分别投入资金、技术、人力等,共同完成研发项目。4.集中研发。是指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当,或者研发力量集中在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筹管理研发的项目进展集中开发。不同类型的研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归集的要求不尽一样,企业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时要注意区分。九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的区别有些大型的研究开发项目,往往不是企业自身独立完成,需要与其他单位进

38、展合作。由于委托研发和合作研发适用的加计扣除不一致,为了准确享受政策,财务人员需要明确研发项目是委托开发,还是合作开发。委托研发指被委托人基于他人委托而开发的项目。委托人以支付报酬的形式获得被委托人的研发成果的所有权。委托项目的特点是研发经费受委托人支配,项目成果必须表达委托人的意志和实现委托人的使用目的。合作研发是指研发立项企业通过契约的形式与其他企业共同对项目的某一个关键领域分别投入资金、技术、人力,共同参与产生智力成果的创作活动,共同完成研发项目。合作研发共同完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由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合作各方共同所有。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合作方应该拥有合作研发

39、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合作各方应直接参与研发活动,而非仅提供咨询、物质条件或其他辅助性活动。除了委托指向的具体技术指标、研发时间和合同的常规条款外,最后还有一条关于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或规定双方共有,或规定一方拥有。只有委托方局部或全部拥有时,才可按照委托研发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假设知识产权最后属于受托方,那么不能按照委托研发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合作开发在合同中应注明,双方分别投入、各自承当费用、知识产权双方共有或各自拥有自己的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十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也可加计扣除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也可享受加计扣除。一是企业的研发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和不可预测性,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

40、败,政策是对研发活动予以鼓励,并非单纯强调结果;二是失败的研发活动也并不是毫无价值的,在一般情况下的“失败是指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但可以取得其他有价值的成果;三是许多研发项目的执行是跨年度的,在研发项目执行当年,其发生的研发费用就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不是在项目执行完成并取得最终结果以后才申请加计扣除,在享受加计扣除时实际无法预知研发成果,如强调研发成功才能加计扣除,将极大的增加企业享受优惠的本钱,降低政策鼓励的有效性。十一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都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明确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与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41、额,因此,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不管企业当年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可以加计扣除。十二叠加享受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政策97号公告明确加速折旧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原那么为会计、税收折旧孰小。该计算方法较为复杂,不易准确掌握。为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40号公告将加速折旧费用的归集方法调整为就税前扣除的折旧局部计算加计扣除。97号公告解读中曾举例说明计算方法:甲汽车制造企业2015年12月购入并投入使用一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单位价值1200万元,会计处理按8年折旧,税法上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甲企业对该项设备选择缩短折旧年限的加速折旧方式,折旧年限缩短为6年1060%=6。2016年企业

42、会计处理计提折旧额150万元1200/8=150,税收上因享受加速折旧优惠可以扣除的折旧额是200万元1200/6=200,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就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150万元可以进展加计扣除75万元15050%=75。假设该设备8年用途未发生变化,每年均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规定,那么企业8年每年均可对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150万元进展加计扣除75万元。如企业会计处理按4年进展折旧,其他情形不变。那么2016年企业会计处理计提折旧额300万元1200/4=300,税收上因享受加速折旧优惠可以扣除的折旧额是200万元1200/6=200,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对其在

43、实际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但未超过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金额200万元可以进展加计扣除100万元20050%=100。假设该设备6年用途未发生变化,每年均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规定,那么企业6年每年均可对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200万元进展加计扣除100万元。结合上述例子,按40号公告口径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假设该设备6年用途未发生变化,每年均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规定,那么企业在6年每年直接就其税前扣除“仪器、设备折旧费200万元进展加计扣除100万元20050%=100,不需比拟会计、税收折旧孰小,也不需要根据会计折旧年限的变化而调整享受加计扣除的金额,计算方法大为简化。十

44、三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展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其中“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十四企业委托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管理要求的区别委托方委托关联方开展研发活动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比方,A企业2017年委托其B关联企业研发,假设该研发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条件。A企业

45、支付给B企业100万元。B企业实际发生费用90万元其中按可加计扣除口径归集的费用为85万元,利润10万元。2017年,A企业可加计扣除的金额为10080%50%=40万元,B企业应向A企业提供实际发生费用90万元的情况。委托非关联方研发,考虑到涉与商业秘密等原因,财税2015119号规定,委托方加计扣除时不再需要提供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十五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展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展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97号公告进一步对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或个人的围作了解释,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和地区含港澳台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

46、的组织。受托研发的境外个人是指外籍含港澳台个人。十六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项目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根据97号公告留存备查资料要求,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106号规定:各级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要简化管理方式,优化操作流程,确保政策落地。优化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项目合同登记管理方式,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那么。凡研发项目合同具备技术合同登记的实质性要素,仅在形式上与技术合同示文本存在差异的,也应予以登记,不得要求企业重新按照

47、技术合同示文本进展修改报送。十七允许加计扣除的其他费用的口径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十八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的简易方法财税2015119号文件参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相关规定,明确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相关费用,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97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该限额的计算:应按项目分别计算,每个

48、项目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都不得超过该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其简易计算方法如下:假设某一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为X,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一条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项至第5项费用之和为Y,那么X =X+Y10%,即X=Y10%/(1-10%)。例:某企业2016年进展了二项研发活动A和B,A项目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12万元,B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8万元,假设研发活动均符合加计扣除相关规定。A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1210%/(1-10%)=9.78万元,小于实际发生数12万元,

49、那么A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97.78万元100-12+9.78=97.78。B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810%/(1-10%)=10.22万元,大于实际发生数8万元,那么B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100万元。该企业2016年度可以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为98.89万元97.78+10050%=98.89。十九特殊收入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实务中常有已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此类收入均为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收入,应冲减对应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50、为简便操作,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缺乏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二十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局部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特殊处理生产单机、单品的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局部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产品所耗用的料、工、费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符合政策鼓励本意。考虑到材料费用占比拟大且易于计量,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局部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

51、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缺乏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二十一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形成的研发费用应区别处理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近期,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6号政府补助。与原准那么相比,修订后的准那么在总额法的根底上,新增了净额法,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本钱费用扣减。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收入,计入收入总额。净额法产生了税会差异。企业在税收上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应税收入,同时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以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为基数。但企业未

52、进展相应调整的,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与会计的扣除金额一样,应以会计上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比方,某企业当年发生研发支出200万元,取得政府补助50万元,当年会计上的研发费用为150万元,未进展相应的纳税调整,那么税前加计扣除金额为15050%=75万元。三、 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核算要求一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会计核算要求企业需要关注的是,财税2015119号文件对研发费用会计核算提出了假设干要求:1.遵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展会计处理。2.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

53、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进展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3.研发与生产分别核算: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97号公告为指导企业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做了细化规定,以帮助企业防相关风险:1.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2.企业可参照97号公告所附样式,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编制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3.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二研发支出辅助账的样式企业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件和97号公告

54、要求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时,应参照97号公告所附样式编制。企业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辅助账,但应涵盖97号公告所附样式容。也就是说辅助账样式可以在总局发布的辅助账框架增加有关项目,但不得减少和合并有关项目。三研发支出辅助账根本核算流程研发支出辅助账包括4种形式的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以与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4种形式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分别是:1.自主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2.委托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3.合作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4.集中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企业应根据研发项目的形式,在立项后按照项目分别设置辅助账。从凭证级别记录各个项目的研发支出,并将每笔

55、研发支出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件列明的可加计扣除的六大类研发费用类别进展归类。企业应在年度终了之后,根据所有项目辅助账贷方发生余额汇总填制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作为年度财务报告附注,随年度财务报告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还需注意的是,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用于填报计算本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金额,包括本年度研发支出费用化加计扣除的局部,以与本年度与以前年度研发费用资本化在本年度加计摊销的局部,最后作为附列资料随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四研发费用的费用化或资本化处理方面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其税收上资本化的

56、时点应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企业会计准那么第6号-无形资产第7条规定,企业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1.研究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展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主要是指为获取相关知识而进展的活动。考虑到研究阶段的探索性与其成果的不确定性,企业无法证明其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的存在,因此,对于企业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应当在发生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2.开发阶段支出开发阶段,是指在进展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包括

57、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小试、中试和试生产设施等。考虑到进入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往往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开发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与相关确认条件,那么可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具体来讲,对于企业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了以下条件的才能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否那么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

58、)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3.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五共用的人员与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会计核算要求有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同时也会承当生产经营管理等职能,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也会用于非研发活动,财税2015119号文件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不再强调“专门用于。为有效划分这类情形,企业应对此类人员活动情况与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

59、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六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七研发费用的核算须做好部门间协调配合研发费用的核算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要求的留存备查资料,涉与公司决议、研发合同、会计账簿、相关科技成果资料等等,因此需要企业研发、财务等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如果各部门不能有效配合,导致相关资料、会计凭证不全,记账不完整,会影响到研发费

60、用的核算以与优惠政策的享受。八合作研发项目会计核算要求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当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企业共同合作研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按照企业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经登记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分项目设置合作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就自身实际承当的研发费用按照会计核算要求分项目核算,并按照研发费用归集围分别计算加计扣除。四、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和申报管理一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根本流程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关键资料和程序:1.年度纳税申报前进展优惠备案并准备好留存备查资料;2.填写并报送“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3.在

61、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附表与栏次。完整流程见上图。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备案的要点1.自行判断。根据76号公告规定,企业应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条件。2.履行备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履行备案手续。按照76号公告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不属于定期减免税事项,在费用化项目发生当期或者资本化项目形成无形资产后的摊销期间,应每年履行备案手续;企业同时存在多个享受优惠研发项目的,应当按不同项目分别进展核算,并按项目分别进展备案

62、。2015年度与以前按照原政策已审核立项的跨期研发项目延续至2016年度与以后的,在享受优惠年度,应每年履行备案手续。属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其分支机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应由二级分支机构按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总机构汇总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写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一并报送。3.留存备查资料。企业对报送的备案资料、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当法律责任。企业应按照97号公告,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为相关研发项目享受优惠完毕后10年。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要求限期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以证明其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企业不能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相关技术领域、产业、目录、书等不符,不能证明企业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已享受的减免税,并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处理。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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