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上传人:缘*** 文档编号:110922631 上传时间:2022-06-19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8.89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资源描述:

《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1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下面是的关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全文内容,敬请大田分-tz.家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 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 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36 号)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财教20XX 13 号) 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教财20XX 6 号)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校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 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包括用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 国家无偿调拨给高校的资产

2、、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接受捐赠等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其他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三条学校所有资产均应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国有资产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有其他管理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房屋、家具、专用和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学校另行制定房屋资产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和细则, 加强对上述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 服务学校事业发展; 应

3、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应当坚持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学校国有资产实行学校所有,资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各级单位分级负责、有偿使用、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统一协调管理,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校领导兼任,委员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学校办公室、财务处、产业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科研处、校园建设管理处、审计处、纪委( 监察处 ) 、保卫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日常办事机构为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资产

4、与后勤管理处与其它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执行机构。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各执行机构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 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细则并组织实施,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 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配置、管理、使用、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账务管理、资产评估、资产清查、学校产权变动登记 和变更、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 协调处理学校对外产权界定和纠纷调处工作; 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三)合理配置、

5、利用学校的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四) 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培养专门管理人才,建立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资产管理专业队伍, 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向财政部、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定期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第七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学校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产业管理处、科研处、理工学科建设处、保卫处、图书馆等为学校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管理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统筹工作及房屋、土地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有: 制定学校土地和房屋的分配、日常管理

6、、 产权登记等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 并对学校房屋资产分配、使用实施有效管理; 统筹协调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数据的统计、报告; 会同其它部门做好国有资产清查、评估和产权调处工作 ; 负责学校土地、 房屋类资产的权证管理工作; 代表学校处理土地和房屋产权登记和变更事宜, 会同其它部门做好相关资产的报增、报减工作; 负责学校各类管网的管理协调工作,授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管理弱电系统,授权后勤集团对基础设施管网实施管理等。学校办公室、科研处、理工学科建设处: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有: 制定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 校名、 校誉、专利权、著作权、 版权、科研成果等);

7、 加强对学校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监督,对学校无形资产的转让、收益权等实施有效监管,制止各类对学校无形资产的侵权行为等。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学校家具、设备类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制定实验室管理具体细则并实施具体管理; 负责提报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及日常管理工作 ; 负责学校家具、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使用和分配、帐卡管理、登记清查、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及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等。财务处: 负责货币资产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有: 负责资金计划、分配、核算工作; 建立健全现金、各种存款及有价证券的内部管理制度; 及时清理结算应付、暂付( 预付 )款项和短期投资,避免呆账、坏账 ; 协

8、同其它部门完成学校国有资产年度财务报告等。产业管理处:负责学校经营类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代表学校管理受托的投资型经营性资产和非投资型实物经营性资产 ; 制定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在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校属企业设立、重组、合并、撤销、解散、破产等工作 ; 做好相关企业无形资产 (商誉、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 管理工作等。保卫处: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安全保卫工作。图书馆:负责学校图书类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有:建立健全各类图书资料(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管理的规章制度; 负责提报各类图书资料购置计划、采购及日常管理工作等。第八条校内各单位对本部门所占有使用的学校国有资产

9、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其主要职责为: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占有、使用资产的安全、完整、不流失; 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 ; 办理本单位资产的增减变动手续,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并组织定期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 必须安排一名单位领导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并配备专职( 兼职 ) 管理人员, 责任到人。第三章资产配置第九条学校国有资产配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以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各单位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及学生活动的基本需求为原则,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国有资产配置工作。国有资产配置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

10、,从严控制,厉行节约,不得超标。第十条学校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学校教学、 科研和行政办公需要 ; 难以与其他部门共享、 共用相关资产 ;难以通过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在满足以上条件时,各单位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资产配置需求, 由学校资产管理机构依权限进行审批。 资产配置需求超出学校自主权限的,按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 续。第十一条学校国有资产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 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第十二条学校通过接受捐赠等方式取得的各类资产属于学校国 有资产,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入账手续,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加强管理

11、。 学校自建资产的账务处理和资产移交按财政部、 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三条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 其用,切实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对长期闲置或 使用效益不高的资产,学校有权在校内进行调剂。第四章资产使用第十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方式。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第十五条要做好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建 立资产使用各环节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流程, 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 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第十六条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机制,依据 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国有资产有偿

12、使用制度,提 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学校定期对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依据考核结果,建立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学校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第十七条学校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和相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 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并在资产统计信息报告中反映。第十八条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无形资产使用的管理。对学校所有的各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实施有效管理,依法保护,防止无形资产流失。第十九条各单位利用学校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需经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并授权,

13、 资产额度较大的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超过学校审批权限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学校履行报批手续。各单位未经资产管理部门授权一律不得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如有违反,学校有权收回已分配给违规单位使用的国有资产、 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酌情给予处理、处分。第二十条学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可行性论证和法律审核,做好风险控制。第二十一条学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具体权限和办理程序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学校对以上资产使用行为实行专项管理,并在财务报

14、告中予以披露,由此形成的资产损益,纳入学校财务核算进行管理。第二十二条校内各资产使用单位不得将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 产作为抵押物对外抵押或担保,也不得为其它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活动 提供担保。第五章资产处置第二十三条学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 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 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具范围依 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第二十四条待处置资产应当权属明晰,不存在产权纠纷。进行 资产处置前,应经过论证、评估、鉴定,并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具体权限和办理程序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 行,学校依据资产

15、处置批准文件进行财务账目的调整。第二十五条校内各单位未经资产管理机构批准无权对国有资产 进行处置。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资产管 理部门经审核、鉴定、评估后,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处置 报告,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时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履行报批手 续。资产处置形成的收入属国家所有,统一上交学校财务。第二十六条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 公正、公平的原则。 处置资产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达到一定额度的, 由资产管理部门通过招 标、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第六章产权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第二十七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依法登记,确认国有资产所有权

16、和学校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落实管理责任。办理程序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登记和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资产账目,及时、准确地记录国有资产的存量、增减、分布等情况。实物资产应分类、编号,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还应建立技术档案 ; 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它财产权利,应明晰产权关系,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第二十九条当学校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因归属不清而发生争议时,产权纠纷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第三十条应当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一) 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二) 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三

17、)合并、分立、清算;(四) 资产拍卖、转让、置换;(五) 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六) 确定涉讼资产价值;(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第三十一条可以不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一) 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二) 学校下属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三)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教育部及财政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第三十二条学校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依据国家国有资产评估有关规定并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进行, 同时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规定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第三十三条学校国有资产清

18、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溢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进行资产清查:(一)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二)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六)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或上级部门安排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通过资产清查做到资产管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 对于重大问题应

19、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提交专项报告。 当需要进行资产清查时, 应当提出申请,经教育部审核、财政部批准同意后实施。具体资产清查工作按 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高校资产清查中的国有资产损失,按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第八章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第三十五条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 要求,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加强国 有资产的动态监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国有资产的统计和信息报告工 作。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对其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状况,按照上级部门 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定期作出报告, 包括年度决算报告、重大事项 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等。学校的资产状况是学校

20、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 组成部分,报告内容应当完整、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同时对国有资 产的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文字说明。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国有资产信息报告全面、动态地 掌握全校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和处置状况,并作为编制学校年度预 算的重要依据。第九章绩效考核第三十七条学校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和考核体系,按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科学合理、 客观公正、规范可行的方法、标准和程序,真实地反映和评价学校国 有资产管理绩效。第三十八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包括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内容,具体考核方式另行规

21、定。第三十九条学校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的目标是通过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完善制度等方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学校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更好的为学校事业服务。第十章监督检查和奖惩第四十条学校内部各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依法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 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第四十一条学校应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起单位内部监督与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 事后监督相结合, 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对于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

22、法规定的,应追究其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处分和处罚。第四十二条对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应予奖励的情形有:( 一) 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 ;(二)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勇于创新,运用和推广新技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或节约学校管理成本和费用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三) 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同违反国家、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及侵占、 损毁国有资产的行为作斗争,使国有资产避免或减少损失而表现突出的。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三条学校对国有资产的占有、 使用, 均依照本办法执行;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单位, 同时按照企业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学校出资企业改制上市、产权转让、 资产重组等国有资产管理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细则,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备案,其中办公家具、 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细则同时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备案。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