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业主临时公约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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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商铺业主临时公约第一章 总 如此第一条 万科城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当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第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第三条 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第二章 物业根本情况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商铺物业的根本情况物业名称:万科城风情商业街座落位置:龙岗区

2、坂雪岗工业区 坂雪岗大道与贝尔路交汇处物业类型:商铺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第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第七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

3、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会所、停车场。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第八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局部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第九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与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如此,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第十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

4、理企业。第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应按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与本物业区域的装修管理规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须知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见附件一:房屋装修守如此)第十二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平时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08:00至12:00,14:0019:00,其他时间不得施工。节假日装饰装修施工时间按物业公司规定时间执行。第十三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与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与

5、时恢复原状并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四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第十五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与冷凝水的处理。第十六条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见附件二:电梯使用守如此)第十七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见附件三:治安、消防、交通守如此)第十八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见附件四:环境、卫生守如此) 第十九条 商铺业主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商铺管理

6、规定与商铺管理相关协议。见附件五:商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如下行为: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与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第二十一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局部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局部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展造成物业损坏与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当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 发生

7、危与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与时进入物业专有局部进展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的监视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局部进展维修养护,事后应与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第二十三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二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与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与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X围承当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和保修X围内拒绝修复或

8、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与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当。第二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第二十七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1、根据本临时公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以批评、奉劝、发出书面通知、上报政府相关部门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3、业主违反本临时公约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临时公约约定义务的,可依据本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八

9、条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X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与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第二十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业主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资金。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根底,涉与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第三十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展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资金。第六章 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 业主违反本临时公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

10、或造成物业损害与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可依据本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二条 业主违反本临时公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可依据本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临时公约约定义务的,业主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根据本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章 附 如此第三十四条 本临时公约所称物业的专有局部,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与相关设施设备。本临时公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局部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与相关设施设备。第三

11、十五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临时公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临时公约。第三十六条 本临时公约由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和每位业主各执一份。第三十七条 本临时公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生效之日终止。附件一:房屋装修守如此1、在进展室内装饰装修时,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和某某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与政府相关规定;2、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以与危险品垃圾由业主自行清理。不得擅自投入垃圾箱或任意投放,违反规定者由管理公司根据(环卫管理部门)规定处理;管理公司向装修房收取单位设备押金,单位设备押金在

12、装修完毕三个月后,经查确认对单位结构和设施无损坏与不损害他人利益者,凭收据退还(不计利息);3、各业主或租户于装修有关单元时应遵从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规如此进展装修,并做到: 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并交付审批图纸给管理公司审批 填写装修申报单,申报单由管理公司印制 申报单应写明装修内容、施工方法、时间、使用材料、施工单位名称与其负责人、施工人员并附上装修施工图 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 申报装修人应担保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施工安全,并承受消防安全、卫生检查和指导,如有事故须承当经济和法律责任;4、业主或租户在装修时不得对房屋

13、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展违章凿、拆、搭、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如支柱、结构墙、楼面、天花与外墙等)与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包括万科城风情步行街所有上、下水管道,电器线路,消防报警装置等,亦不得随意拆除和改动;5、在遵守管理公司规定的情况下,管理公司对施工人员装修施工时使用电梯、车辆和人员进出等方面提供方便;6、施工人员应向管理公司办理万科城风情步行街与万科城小区临时出入证,管理人员凭证放行。未经申报批准的装修业务,其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万科城风情步行街与万科城小区施工;

14、7、不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部门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展的监视检查;8、不因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9、未经管理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批准不得在天台、露台等地方搭建花架、雨棚等建筑物、构筑物; 10、安装遮阳蓬、雨蓬须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到物业管理公司备案;11、所有阳台、平台不得以任何方式封闭,护栏不得更改含颜色、材料、增加门扇;12、防盗门、窗等需按管理公司指定款式与位置安装;13、不得随意悬挂招牌。悬挂招牌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不影响本物业整体形象,不损害相邻业主权益;14、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

15、与冷凝水的处理;附件二: 电梯使用守如此1、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各部电梯业主自用电梯除外应由管理公司人员或其它指派之专人管理,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启动。电梯按管理公司制定的时间开放,使用者须爱护电梯,保持电梯整洁;2、电梯内严禁吸烟、吐痰、破坏轿箱内装饰物和抛掷果皮、纸屑等杂物;勿在轿门中间停留或谈话;使用电梯载物严禁超重、超长,防止损坏电梯;运送重物,请放置轿厢中间;严禁携带易燃物品进入电梯;3、使用者如发现电梯有任何异常故障,请速告知管理公司,并应与时与维修部门联系;4、电梯维修期间,各业主、租户转从其它电梯或楼梯上下,检修牌摘除之前,任何人不得进入电梯间内(检修人员除外),以防发生意外;5、凡

16、因违反规定而损坏电梯的,一律按维修费用赔偿;6、使用电梯时应文明操作,不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与随意按动警铃按钮;电梯运行过程中切勿将身体依靠轿门,不追逐打闹、前后摇晃以免发生危险;7、不超载,当超载讯号铃声响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采用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8、如遇火警,请勿使用电梯;9、礼貌乘梯、礼让老人和儿童,学龄前儿童须由大人带领乘梯;劝阻儿童不可在电梯附近玩耍,以免影响他人使用电梯与自己受到伤害;10、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不必紧X,可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不采取拍打按钮、箱体以与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这可能导致对电梯的破坏,使救援工作与电梯

17、修复更加困难;11、看到停运标志时请不要采取任何令其开启或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事故;附件三: 治安、消防、交通守如此1、各业主、租户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秩序各公共安全;2、不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某某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与时举报;不在本物业任何地方包括自己家中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与时与物业管理部门联系;4、对易坠落的物品妥善保管,严禁高空抛物;5、消防系统由万科城风情步行街的管理公司集中管理,未经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业主不得移动、搬运、开关、更换、取消、

18、拆除任何消防设施,更不许破坏消防设施或人为造成消防报警系统错误操作,否如此,管理公司有权上报公安消防主管部门进展处理;6、非火灾事故时,不得从消防给水设备中取水,非火灾报警或救火联系,不得使用火灾时对讲与火灾报警系统;7、各业主或租户须按照消防规定自备简易灭火器材置于室内。不准在电梯内吸烟,不准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燃放烟火与鞭炮;严禁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随意乱丢烟蒂,严禁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放置超重与危险物品;8、业主或租户应保证万科城风情步行街整体结构完好无损,不得损坏。改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的消防、安全设施。万科城风情步行街每层公用部位与消防水龙头处禁止停放各种车辆与堆放其它物品;9、爱护

19、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与时通知物业管理部门;10、不对楼层防火门私自加锁;11、不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12、天台是发生火警或紧急事故时逃生的场所,非上述情况不使用天台作任何其他用途;13、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勿外出;14、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安全管理由管理公司负责,为保障安全和方便业主,万科城风情步行街由管理公司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15、进出万科城风情步行街车辆和停放车辆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如此;16、各业主或租户机动车需要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停车场停放者,应先向管理公司申请办理停车场IC卡,并交纳相关费用,凭证进出,进出停车场

20、出入口时勿尾随;禁止在未经许可区域与道路停车;毕加索大道禁止停车;未经批准,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本物业停车场;17、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的停放地点,防止随意停放而影响公共交通秩序;18、业主离车后应锁好车门,关闭车窗,车辆出入凭证随身携带,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19、不在本物业内修理、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应与时自行清理;20、不在本物业内试车,练车;21、不在本物业内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当与时关闭发动机;机动车辆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出报警产生噪音应迅速解除;22、应当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当赔偿责任;23、车位是停放车辆的地方,不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

21、;24、不在物业停车场车位上长期停放极度破残,以至影响本物业环境和容貌的车辆;25、行驶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标识的要求;车辆进出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必须注意安全,车速需控制在时速5 公里以内,停车场禁止各种游戏活动;26、凡外来车辆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停车场临时停放,视时间、场地、车种等情况,收取临时停车费。临时停车费由管理公司按政府相关规定收取;27、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各业主、租户、业主的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的自行车、电单车等非机动车辆需自行锁好并停放在物业内指定停放处,长期不使用的应与时处理;附件四: 环境、卫生守如此1、各业主、租户、业主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严禁践踏草坪攀折

22、花木,不准在绿地内踢球、游戏,对一切损坏花草树木者,管理公司有权向其索赔;2、遵守本市市容与环境卫生规定;3、注意保持本物业的环境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大小便;不得在小区的垃圾箱站翻拣垃圾;不得晾晒、煎熬恶臭或剌激性气味的物质或排放烟尘;4、不在本物业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5、应当将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装修垃圾与餐饮垃圾须按照管理公司规定进展清理;实行“门前三包管理,商铺周围须保持卫生整洁,垃圾须与时清理,按指定位置堆放,严格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制;6、不破坏公共绿化与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7、不在

23、公共场所种植花草树木,搭花架;8、不违反政府规定或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9、本物业不得饲养以下动物:家禽、鸽子和猫;对于本物业内允许饲养的动物:1) 饲养人应当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告知物业管理部门;2) 在遛狗时,应以绳束之,佩戴口罩,与时清洁宠物在公共区域内排放的粪便;3) 饲养动物,不滋扰邻里,如造成5户以上书面投诉,应自行将动物清离本物业;10、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去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的,需恢复原样;11、不得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X贴广告,不得在玻璃窗上X贴报纸,有碍观瞻;1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排水管道,

24、防止随处滴漏;1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与时排除故障或更换;14、不超线经营,越线摆卖;物品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在公共场所进展经营活动或堆放物品,货物或可移动招牌不得摆放于公共区域;15、不随意悬挂招牌,悬挂招牌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不影响本物业整体形象,不损害相邻业主权益;未经管理公司书面审批,禁止商户在商铺外任何位置安装任何类型的招牌或广告,商铺从业人员不得在小区内派发名片、广告等宣传资料。16、不得在道路、公共花园、绿地、绿地内树木上、广场等公共场所晾晒衣物;17、自觉控制装修、音响、娱乐活动等发出的声响,以不干扰邻居正常生活为度;18、处理好油烟排放、排污处理、垃圾

25、、灯光等问题,保证在经营过程中不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和其他商家合法权益。如因上述原因招致业主书面投诉,须按管理公司书面要求与时整改。餐饮业商户排污、油烟、用电标准、噪音标准等须符合环保部门和消防部门的相关标准;19、商铺门前不得停车,消费顾客停车需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并按规定交纳车位服务费;20、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对商铺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日常巡查,发现有违反商铺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与时纠正或限期整改;附件五 商铺管理规定商铺管理规定第一章:定义15第二章:总如此17第三章:业主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8第四章:管理公司的权利、责任和职能20第五章:管理公司酬金与管理费用23第六章:建设单位

26、的权利25第六章:本物业全部或局部受损不能正常用时的规定26第七章:其它事项27第八章:管理规定27万科城风情商业街的物业管理将服务和管理融为一体,并且通过对人的服务来达到管理的目的,保证和发挥物业的使用功能,为业主和租用户创造和保持适当、文明、安全、舒适的营商环境。要防X、减少和解决在物业管理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与纠纷,使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地进展,就必须建立健全的业主自我约束机制,根本原如此是实施业主自治管理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统一化管理相结合,而业主自治管理的前提是业主的自律,只有建立起业主自我约束机制才能保障广阔业主自治权力的有效实现,也是保证法律和规章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有效手段。为维护

27、各业主和租用户的合法权益,明确其责任和义务,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由建设单位代为制订商铺管理规定,一方面补充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的不完善;另一方面使业主自治自理有依据。万科城风情商业街商铺管理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某某国物业管理条例,和某某市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以与万科城风情商业街房屋预售/出售合同的规定,结合万科城风情商业街的实际情况而制订,对万科城风情商业街全体业主、租用户与管理公司具有约束力,规定内涉与之建设单位、管理公司、业主与租用户,均包括其雇员与访客。第一章:定义第一条在本规定全部与附加文件中,除文意另有所指,而需另作解释外,如下用语有以下意义:“本物业指座落于某某市龙岗区坂田坂雪岗大道

28、,位于万科城小区内的所有商铺的建筑物与相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本规定指万科城风情商业街商铺管理规定与其所有附加文件,包括任何修订版本。“物业管理条例指中华人民某某国国务院令第379号所颁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性法律物业管理条例与其后的修订版本。“公共区域 指本物业内由建设单位或管理公司所界定的公共地方,即本物业内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区域。“公共设施、设备指本物业内为全体业主利益而安装的设施,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机器、仪器、装置(包括可携带装置与固定装置)、花草树木、喉管、电缆、电线、公共天线、卫星接收天线;门、窗、阳台、地面、天面、公共厕所、排水设备、供水设备;房屋主体

29、结构中的根底、柱、梁、外墙、玻璃幕墙、楼盖、楼梯、装饰;空调主机设备;电扶梯、各类水泵、卫生设施、管线、垃圾槽、垃圾箱、垃圾车、照明设备、消防设备、保安设备。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区域指由建设单位或管理公司所界定的管理界限,与由此衍生的维修养护等管理费用的计算方式。“装修管理规定指管理公司就各业主在其单元的装修、更改、改善、另建与装饰等所作出的规定和限制。“绿化带指本物业内实施绿化的区域。“管理预算根据本规定条款和有关法规所定,为本物业预备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管理费用管理公司因提供服务产生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照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

30、运行、维护费用,管理区域内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共用部位、设施设备与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等。“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为本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建设单位指某某市万科房地产某某,包括其受让人、继承人、合并人、合伙人或接办人。“管理公司指由建设单位根据本物业管理条例,和某某市本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所委任,为本物业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管理服务的企业法人。“业主物业单元的物业买受人与所有权人,包括独自拥有或共同拥有该单元的人士。业主的定义包括其受让人、继承人、合并人、合伙人、接办人或许可使用人。如果该单元已被合法抵押,如此“业主

31、应包括抵押人和受押人。在本规定的执行上,业主的定义包括已取得该单元产权证书的所有权人,与在取得产权证书之前已经实际使用该单元的物业买受人。“租用户向业主承租物业单元的承租人与业主允许使用其拥有之本物业单元的使用者的统称。与业主一样,承租人与使用者受到本规定的约束。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承租人双方决定,使用者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使用者双方决定,但两者内容均不能某某和违反本规定的约定。“停车场指物业内规划作为停放车辆的场所。“停车位指停车场内停放车辆的位置。“交付使用通知书指建设单位于将本物业单元交付使用时发给业主的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会议选出。“业主大

32、会指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第二条 在文意许可或要求下,本规定中表示单数之字眼应包括众数,相反亦同;表示阳性之字眼应包括阴性和中性,相反亦同;表示人之字眼应包括个人和法人。第三条 假如本物业单元是由两位或以上的业主共同拥有,所有业主在本规定下须分别或共同承当责任。第二章:总如此第四条根据业主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房屋预售或出售合同的有关条款,全体业主与租用户认可了建设单位选聘的管理公司对本物业行使管理权,并服从其管理,支持并配合其管理工作。第五条全体业主与租用户必须无条件遵守和履行本规定的规定,并受其约束。第三章:业主的

33、权利、义务和责任第六条业主享有以下的权利:(1) 享有对其名下单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包括利用单元作为经营场所、出售、转让、抵押、赠送或出租该单元,而无须得到其它业主或对本物业有任何权益的人士的同意,但必须合法与符合本规定的约定,不得侵犯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假如业主出租或授权任何人士或企业使用其单元,就必须确保该租用户履行与遵守本规定条款和向全体业主负责。(2) 根据本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 根据本规定监视管理公司的服务。(4)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对本物业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5) 对本物业公共部份的使用享有知情权和监视权。(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第七条业主

34、应履行以下的义务:(1) 行使本规定第七条(1)所赋予的权利和使用其名下之单元时,遵守本规定的所有规定。包括促使该单元的受让人在物业管理处签署承诺书,承诺履行与遵守本规定和商户手册,并在转让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管理公司有关受让人的某某、地址与完成转让日期。否如此,原业主必须对受让人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负责,而管理公司如此有权拒绝提供任何促成新业主使用本本物业的公共区域与公共设施的服务。(2) 使用公共区域与公共设施时,遵守本规定的所有规定。(3) 准时缴交其名下单元应分担的管理费与其它应缴费用。(4) 准时缴交其名下单元应付的税项,水费、电费、燃气费、费、电视费、计算机网络费等费用。(5) 遵守

35、管理公司所订立的商户手册与其它管理规章制度。(6) 如果管理公司对公共部位进展维修,必须经过业主的单元,业主必须提供便利,以免影响本物业业主和租用户的正常使用。第八条业主应履行的责任:(1) 不可改变或损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包括承重墙、横梁、支柱。(2) 不可未经管理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允许,擅自某某搭建、拆除建筑物的任何部份或全部。(3) 不可改变或损坏本物业的整体外观、色调和设计风格。(4) 不可未经管理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允许,擅自在本物业外墙上安装或悬挂任何形式的物品,包括雨棚、铁架、天线、旗杆、旗帜、广告牌、灯箱等。(5) 不可未经管理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允许,擅自拆除、更改、干扰本物业之

36、给排水、供电、燃气、电视天线、计算机网络等供给设备、管线、井道和接口。(6) 不可妨碍他人使用本物业之公共区域与公共设施。(7) 不可在本物业内进展任何引致管理公司所采取的有效避险措施失效的行为,或引致避险措施费用增加的行为。(8) 不可未经管理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允许,擅自为其单元之给排水、供电、燃气供给增容。(9) 对违反规定的,管理公司有权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向有关业主追讨赔偿并追究责任。第四章:管理公司的权利、责任和职能第九条本规定赋予管理公司以下的权利:(1) 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与其它应缴费用。管理公司有权对业主或租用户要求的专项服务额外收取报酬。报

37、酬由双方另行约定。(2) 制止任何违反本规定、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规章制度和商户手册的行为。对违反经营行业规定的业主或租用户,应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向有关业主追究责任与向有关部门与时反映。(3) 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管理公司有权选聘专营公司(例如清洁公司、绿化公司等)承当专项管理业务。(4) 根据实际需要装饰公共区域,包括使用发亮灯泡与任何形式的装饰品。(5) 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实际需要,组织统一的推广、促销或文娱活动。第十条在本规定下,管理公司有以下责任:(1) 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依法经营。(2) 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目标、规章制度和商

38、户手册。并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规定、方法和商户手册对本物业实施管理。(3) 承受全体业主的监视,拟定、撤销与修改管理规章制度和商户手册,以便更好地实施管理。(4) 由管理公司按照本物业实际情况决定为本物业的公共地方,公共设施,管理人员与第三者投购保险。这个我们是不是要做?(5) 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或解聘人员,为管理人员提供宿舍、制服、工具、器具、清洁或其它材料与所有必要的设备。(6) 阻止任何人(包括业主和租用户)在公共区域叫卖、喧哗与推销等活动,或未得到管理公司允许下在本物业公共区域派发传单,售卖与进展募捐筹款。(7) 保存妥善的账册记录。(8) 隔油池是本物业之排水系统重要组成局部,该设

39、施对步行街餐饮排水之过滤十分重要,管理处需定期聘请专业公司进展隔油池进展清理,而该局部费用需向餐饮用户等使用者分摊,费用按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第十一条管理公司的服务项目包括:(1) 安全防X:公共区域内的安防与巡查工作。(2) 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但不包括车场保管与保险责任。(3) 客户服务:处理与跟进业主与租用户的投诉、要求和咨询,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理,促进本物业的长期经营。(4) 环境清洁与绿化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清洁维护与垃圾清运不包含装修垃圾与餐饮垃圾等,绿化带的维护。(5) 公共区域与设施管理:公共区域与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与改善。(6) 收支管理:依照本规定规定,要求并收取所有业主应付

40、的收费,支付所有因管理本物业、提供服务与维护公共设施而产生的费用。(7) 对外关系:在公共事务上代表全体业主与政府部门、公共机构、承办商、专营公司、媒体、其它工作单位等进展交涉、交流、维持友好关系、签订合同或诉讼。第十二条管理公司在如下情况下,无需对业主与其租用户负责:(1) 为履行本规定而作出的一切合法行为。(2) 因如下原因造成的停业损失或服务中断: 任何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紧急维修; 台风、水灾、火灾、地震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因提供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电视服务与其它服务单位的原因,引致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电视服务故障或停顿;(3) 管理公司无法控制的其它原因。第十三条管理

41、公司根据本规定作出的行为与决定,对所有业主与租用户具有约束力。第十四条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本规定的附加文件。第五章:管理公司酬金与管理费用第十五条管理公司酬金是对管理区域实行专业化管理而获得的相应报酬。管理公司每月酬金按当月管理总支出的百分之十收取。第十六条管理费用是管理公司因提供服务产生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照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管理区域内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共用部位、设施设备与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等。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1) 管理费是管理费用的分摊,分摊原如此按管理预算与建筑面积计算。无

42、论其单元是否空置、出租或自用,各业主必须缴交管理费。(1) 管理公司采用每月托收方式,按上款规定向业主收取管理费。业主须于每月十五日前将该月之管理费以管理公司指定托收方式缴交。第十七条管理费的构成应包括如下各项:(1) 因管理服务产生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照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 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 管理区域内的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4) 办公费用;(5)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6) 管理公司的酬金;(7) 专营公司的服务费用;(8) 共用部位、设施设备与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 为履行本规定规定的职务或行使本规定规定的权力而发生的法律、审

43、计或其它专业费用。第十八条欠缴管理费与应付费用:(1) 业主没有在付款到期日起计的十五天内缴交管理费与应付费用,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如下催讨措施:对未缴交款项,收取自应付之日起至支付日的滞纳金,每 逾期一日加收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 对于逾期一个月未付的单元,管理公司可以起诉有关业主。第十九条单元转让时,转让人(亦称“前业主)应促使该单元的受让人在物业管理处签署承诺书,承诺履行与遵守本规定和商户手册,并在转让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管理公司有关受让人的某某、地址与完成转让日期。在管理公司接到前业主的书面通知之前,前业主对该单元的管理费与其它费用仍负有责任。第六章:建设单位的权利第二十条如下权

44、利与所有权将保存予建设单位与其承让人:(1) 建设单位有权在其认为适宜的情况下更改万科城风情步行街的名称(如建设单位与业主签署的房产预售契约另有约定的除外)或其中任何部份的名称与编号。在进展上述更改前,建设单位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所有业主,但无须就因此而引致的任何损失、费用或开支向有关业主或其它拥有权的人负责或赔偿。(2) 建设单位保存与拥有步行街的屋顶、天台、外墙的使用权,并有权于上述任何部份安装、架设招牌、广告与其它对象,因此而获取的金钱上或非金钱上的利益或其它回报属建设单位与其承让人全权所有,惟不得妨碍其它业主使用其所属的单元,如建设单位与业主签署的房产预售契约另有约定的除外。(3)

45、步行街的各平台属全体业主所有,由管理处统一规划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管理费的不足。这里的平台和前面的公共区域有没有不同?(4) 建设单位单独取得停车场的所有权,可以对停车位进展出售或出租。(5) 建设单位可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将本规定保存予建设单位的所有或任何权利转让予其认为适当的人士或公司。第六章:本物业全部或局部受损不能正常用时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本物业任何局部如因火灾、台风、或其它原因而损毁至无法按该土地批文的允许用途使用,而重新修复受损部份在建筑上或法律上均可行时,管理公司可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在保险赔偿金不敷使用的情况下,以受损局部的业主(以下简称受影响业主)的费用修复该受损局部。所有受影响

46、业主应在管理公司书面通知后的十五天内将按所有权份额分摊方法将应付的修复款项交付管理公司。(1) 万科城风情步行街任何局部如因前条所述原因而毁损至无法按土地批文允许的用途使用,而重新修复受损局部又因建筑上或法律上之原因而成为不可能,管理公司应在损害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召集一次受影响业主会议,就受损局部共同讨论应变措施。为此目的,管理公司可以在会议通知中提出处理建议;(2) 如果在前款规定的受损影响业主会上通过上述应变措施议案时,管理公司应准备一份主旨在使该措施付诸实行的正式计划,并在第一次会议后一个月内召开受影响业主第二次会议时对该计划进展讨论;(3) 如果在受影响业主第二次会议中对上述之计划获得

47、通过(无论有否修改) 管理者应通知所有受影响业主。如受影响业主中超过百分之七十五的所有权份额受影响业主向管理者书面表示赞同该计划,如此所有受影响业主均有责任参与该计划并在所有方面给予合作;(4) 如果自损害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受影响业主之过半数未能对计划作出书面同意。管理公司有权请求受影响业主与其抵押权人 (如有) 通过仲裁、法院起诉等方式转让所有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受损毁的单元,拍卖所得在先扣除应付之管理费与其它款项后,将按照个别业主持有的所有权份额归还该受影响业主或其抵押权人 (如有)。第七章:其它事项第二十二条除非另有规定,本规定的有效期限至本物业土地使用权年限终止为止。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的订立

48、、效力、解释、履行与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某某国法律并受其管辖。第二十四条凡因本规定所发生的,或与本规定有关的一切争议,由本规定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某某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份外,本规定其它条文和内容应继续遵守和履行。第八章:管理规定1 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必须对其单元内的结构与装置与所有风险与对第三者投保,保险费由该业主自行负责。2 在未得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前,各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得变更或改动其单元的结构,亦不得对公共地方或公共设施或其保养作出或造成任何改动、损害、破坏或干扰。3 在未征得

49、业主大会同意并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前,各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得改变万科城风情步行街任何局部的外貌。4 在未征得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和管理公司同意前,各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得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外墙上搭建、安装任何户外遮光帘、遮篷、旗杆、招牌或其它任何伸出物或结构,亦不得堵塞任何窗户。5 在未得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前,各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得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安装其它固定设施。6 各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得作出与本规定相违背,而使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受到损害或令其投保的保

50、金提高的行为。如有前述事情发生,如此违约之业主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诉讼、索赔与要求或因此引起的额外或增加的保金对其它业主须负有责任。如因该业主违约之行为令致万科城风情步行街或其中心一局部被损毁,而所投保项下全部或局部保险金无法得到赔偿,如此违约之业主应在两天内将全部重建或修复损毁局部的再建或重修费用支付给管理公司或其它业主。7 各业主假如因本身的疏忽引致水、煤气、电、烟或其它有关物体外溢,损害他人或其财产而产生的诉讼、索赔和要求,如此该业主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诉讼、索赔和要求承当全部责任。8 各业主应对其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的行为、疏忽和错误向管理公司

51、与其它业主负责,因上述人士的行为、疏忽和错误而发生损害、损失,该业主应支付所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或赔偿。在前述情况下,如损害或损失是由管理公司负责修复、补偿的,如此费用由管理公司收取,非管理公司负责修复、补偿的,如此费用由受害者收取。9 各业主不得作出或容许或容忍其使用者作出妨碍或影响万科城风情步行街或任何局部的保养的任何事情。10 各业主不得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其所有的单元内作出或容许或容忍其使用人在该局部作出对其它业主构成损失或损害的行为或疏忽行为,并须负责修复或弥补因此而引致的任何损失,一切费用与支出。11 各业主与其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在任何时候均应遵守和履行万

52、科城风情步行街管理规如此与其它由管理公司按照管理需要而制定的规如此。12 不得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随地吐痰,严禁乱抛烟蒂果皮杂物,必须爱护花草树木,不准随意招贴。每层垃圾箱周围应保持清洁,凡倾倒粘、潮废物与有异味等物,须用塑料袋或纸包好,以保持垃圾箱与井道四壁卫生。13 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的单元,在关铺、下班期间应把水、电、煤气、等开关关好,以防泄漏,影响他户之安全;对卫生间、厨房(如适用者)等排水管道应保持畅通,以免溢水,影响他户。14 在暴风雨降临之前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防止玻璃吹破,以免引起危险。15 各业主、其租客、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其它使用者必须爱护万科城风情步行街的消防、电讯

53、、绿化、道路、大堂等公共设施与附属设施。16 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各业主、其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其它使用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并不得将其带入公共场所、弄污公共设施。管理公司饲养用作管理用途的警犬除外。17 每单元(除车位外)设置独立电表记录耗电量,电力费用以抄表用量计算。禁止窃电,禁止未经管理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增大负荷或私自乱架电气线路,非专业人员,不得拆装电气线路和设备,一旦查出或造成事故由当事人承当经济责任与有关法律责任。18 各业主、承租人需要对室内的电气线路进展改装时,需报管理公司批准,并由专业人士进展安装施工,所需要费用由该业主、承租人自行支付。19 各业主、承租

54、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自用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发现公用电气线路发生故障,应与时向管理公司报告并由专业人员维修,以防事故扩大,自用设备维修费用由该业主自行支付,公用电气维修费用按管理份额由各业主支付。20 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得对输水管线进展任何改动,更不得在水表之前装出水管或使水表传感失灵。一经查获,须赔偿管理公司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恢复原样。同时,管理公司有权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予以严肃处罚。21 业主单元内的水管,闸阀、水嘴等出现故障时,与时联络管理公司安排专业人员来维修,所需费用由该业主支付。22 各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

55、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必须妥善使用地下水排污管道,防止阻塞,假如发生堵塞时,请通知管理公司使用专用器械进展疏通,以防损坏地下水排水管道,假如阻塞因业主本身问题而引起,费用需由该业主支付。23 各业主单位内的地下水管道堵塞严重,需要开挖维修时,须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管理公司同意后,派员进展施工并恢复原貌,费用由各业主支付。24 各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得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任何地方存放任何武器、弹药、烟花或任何危险与易燃物品或存放可能触犯当时的任何法规或对其它业主与使用者构成滋扰或危险的其它物品。25 各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得涂污公

56、共地方或公共服务设施,在未得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前,不得X贴任何招贴、通知、招牌、广告或其它对象于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外墙、公共地方或公共设施上。26 个别业主无权要求管理公司或其下属为该等业主提供与万科城风情步行街管理无关的服务。27 个别业主无权惩戒管理公司下属的职员,各业主如对任何职员不满,应向管理公司提出,由管理公司采取其认为适宜的必要行动。28 垃圾处理只能依管理公司规定的方法处理。29 未经管理公司同意,各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得在公共地方或窗外或其它地方(除指定位置外)悬挂任何其它对象。30 各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可对

57、任何设施或装置作出影响水、电、煤气等供给的改动,亦不可切割或破坏万科城风情步行街的主墙或横梁或地板。31 各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得在室内楼地面上存放置超过设计承重能力最高限额的物品。32 各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可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内举行葬礼、某某仪式。33 各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得将其单元作为生产车间或大型库房。34 装 / 卸、运货物只能在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时间、路径内进展。35 弃置废物的地点与运往该地点的时间、途径必须依从管理公司的指示进展。业主有责任确保废物在任何时间必须密封。

58、36 商场的业主责任确保店铺的营业时间必须与商场的营业时间一致。禁止经营活家禽家畜37 商场的业主有责任提供优良的服务给予商场内的顾客,不能作出影响商场整体形象,声誉的行为。38 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有责任对一切会导致意外或影响到店铺、水管、媒气管、电线、消防系统、花洒龙头、空调系统,以与其它商场设备的损毁向建设单位或其代表人 (包括管理公司) 报告。39 业主必须确保其所出售的货品没有违反任何法例。如业主、其租户或使用人在销售期间违反任何的法例,如此必须承当建设单位或管理公司因此面对的任何费用并免除建设单位或管理公司的任何责任。40 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

59、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能在店铺的X围内 / 外,播放任何音乐或制造任何声响 (包括扬声器、乐器、仪器所制做出来的声响) 而导致建设单位或管理公司因此而接获广场使用者任何投诉。43、 不能经营有损万科城风情步行街整体风格或形象的项目41 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在任何时间不能作出任何行为对万科城风情步行街使用者、相连本物业或邻近本物业构成滋扰或损毁。42 在建设单位或本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之前,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能在店铺的X围外展示或公众地方放置任何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招牌,广告牌等。43 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

60、、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能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的X围进展赌搏,不道德或不恰当的交易或行为从而对使用者构成滋扰。当中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或出租 / 售不道德或某某对象。44 在未得到管理公司同意之前,不能在万科城风情步行街X围内 / 外进展任何兜售,派发传单或展示任何宣传物品。45、 业主不能容许其指派人员在商场任何X围内睡觉或进展任何留宿或起居生活用途。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代理人、雇员、访客与其它使用者等不能在公共地方随便弃置 / 放置物品,管理公司与其代理人有权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将该物品弃置/移走而无需有任何责任,并有权向有关人仕追讨因弃置 / 移走该物件的本钱或费用。承诺书致:某某市万科房

61、地产某某为维护与促进万科城风情步行街的管理,本人/我等/本公司现同意签定并遵守万科城风情步行街商铺业主临时公约与其附件内的一切条款与有关修订并保证本人/我等/本公司的承租人,使用人与受让人遵守该公约的一切条款与其附件与有关修订。本人/我等/本公司亦同意在转让万科城风情步行街任何部份时,于有关买卖合约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就使用权变化情况以书面通知万科城风情步行街的本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并取得本人/我等/本公司的承让人签署与此一样的承诺书,交予管理公司,以确保本人/我等/本公司的承让人遵守该公约的一切条款与其附件与有关修订。在管理公司收到本人/我等/本公司承让人的承诺书之前,假如本人/我等/本公司之承租人、使用者、受让人有任何违反该公约的行为,本人/我等/本公司愿意承当因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业主签署(业主是法人公司者必须加盖公章)二OO 年月日购置单元:_业主某某:_业主身分证:_(业主是法人公司者,必须在签署本承诺书的同时,提交已加盖公章之营业执照复印本)31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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