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案例分析(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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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案例分析1-100案例1:张某等6人系某县中学教师,自1981年起即在该中学任教,与学校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一直未转入正式编制.1999年2月县政府为减少财政压力,发布关于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的通知,某中学根据这一通知,将张某等6人辞退.张某等6人认为已任教多年,被辞退时某中学应按劳动法规定向6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认为多年来6人以民办教师身份任教,某中学给予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补足低于最低工资部分,即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裁决该中学支付6人经济补偿金和补足多年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的劳动报酬.问题:张某等6人与某中学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案例2:龙

2、某系某市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长期雇佣3个人员为其工作,并为3人缴纳社会保险费.1999年11月,龙某承接了一项运输水泥电线杆的业务.11月12日开始运输后,龙某认为3人无法完成预定的运输任务,其雇工之一张某介绍自己的邻居钟某参加运输,龙某同意,并与钟某约定完成这次运输任务后即不再雇佣钟某,费用一次性付给钟某.钟某在卸车过程中,由于不慎被水泥电线杆压死.2000年1月9日,钟某家属向某市劳动局申请,要求对钟某死亡作出工伤事故认定.问题:龙某与钟某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案例3:2001年3月某科学院为配合大学生运动会召开,决定对院内环境进行整顿,院内需拆除几处房屋建筑,研究

3、院即与某劳动服务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有劳动服务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拆除,研究院支付劳动服务公司劳务费用10万元.某劳动服务公司雇佣了5名工人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拆除房屋过程中工人孙某不慎从房顶坠落受伤,需住院治疗,医院要求支付住院押金1万元,研究院垫付.后孙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与仍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劳动服务公司与研究院都不同意支付.劳动服务公司对孙某说,你是为研究院拆房时受伤的,应由研究院为你支付医疗费.该名工人即以研究院为被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问题:孙某与研究院是否存在劳动法律关系?案例4:2001年5月某私营企业招聘员工,出生于1986年7月

4、的赵某应聘,双方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0天,从事货物装卸工作,并规定如赵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赵某工作2个月后,感到货物装卸工作过于繁重,体力不支,于是向某私营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某私营企业认为其行为构成违约,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赵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某私营企业即以赵某为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裁决赵某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问题:1赵某与某私营企业是否存在劳动法律关系?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否支持某私营企业的主张?案例5:某技术#公开招聘员工,在当地一家晚报上登出招工启事,主要.内容为: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招工20名,

5、条件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5E岁以下,限本市城镇户口,身体健康,男女不限,经笔试面试合格后录用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月工资9002000元.李某为女性,学历为大专,原在一家商厦工作,从报上得知招工信息后,参加了这次招工考试,笔试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名列第一名,面试也获通过.李某认为自己一定会被录取,于是辞去原工作.但迟迟未接到该公司的录用通知,并得知同一批参加考试的人员被录用的已开始在该公司工作.李某遂到该公司询问为什么不录用自己,该公司人事部门回答,因李某是女性,虽考试成绩优秀,但公司内定女性的学历须在本科以上,李某的学历不符合招工要求,故不予录用.李某遂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此事.问题:1该公

6、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2对该公司的这种行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处理? 案例6:黄某系大学法律本科学历,并考取了法律顾问#书,为某矿业公司员工,与公司签有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法律顾问.黄某因是大学法律本科学历,并考取了法律顾问#书,非常喜爱法律事务工位.在劳动合同履行3年时,公司借口工作需要,未经黄某同意,即单方变更了黄某的工作岗位,安排黄某从事统计员工作.黄某认为自己没有不胜任工作的表现,且公司的法律顾问岗位并未撤销,公司强行变更工作岗位是#的,于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履行义务.问题:1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2对公司的这种行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

7、处理?案例7:王某与某有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1998年2月1日起至2001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 1998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问题:1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2王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3用人单位应否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4王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案例8:赵某

8、等6人是某商店售货员,他们的基本工资分别在与商店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1997年8月该商店实行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赵某等6人即与商店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承包一柜台,向商店上交承包费,期限为1年.由于所售商品市场疲软和经营不善,自1998年3月份连续两个月亏损.为此,店方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停发赵某等6人的3月份以来基本工资,赵某等6人不服,于1998年5月8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补发其自3月份以来的工资,并支付赔偿费用.问题:1赵某等6人与商店的劳动合同在承包关系成立后是否继续有效?2商店应否补发赵某6人3月份以来的工资? 3商店应否支付赵某6人赔偿费用?案例9:陈某与某

9、玩具厂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书中规定了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陈某不得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陈某要求解除合同时,需提前60天通知厂方,并须征得厂方的同意,否则厂方不负责转移档案关系.问题:该份合同哪些内容违反劳动法规定? 案例10:1999年8月某公司招工,女工王某经考核后被录用,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1999年10月王某怀孕,请病假20天.上班后,劳动纪律松懈,经常迟到早退,完不成生产任务.在此期间公司查证王某招工考试成绩不够录取分数线,是托人情录取的.公司认为王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于是在1999年12月20日作出决定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

10、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认为:自己怀孕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1某公司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对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认定?案例11:李某与某宾馆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款:鉴于宾馆服务行业本身的特殊要求,凡在本宾馆工作的女性服务员,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李某还依照宾馆内部规定,向宾馆纳了2000元抵押金.合同履行约1年后,李某的男友单位筹建家属楼,为能分到住房,李某与男友结婚,不久怀了孕.宾馆得知后,以李某违反合同条款为由作出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没收了李某交纳的抵押金.问题:1某宾馆

11、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某宾馆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哪些规定?案例12:某商店为国有企业,1998年10月8日招收李某为临时工,合同规限为1年,至1999年10月8日止,并约定违约金数额为500元,该合同经劳动鉴证.李某到该商店工作后,业务能力较强,销售业绩突出,公司遂于1999年初决定变更原劳动合同的期限.经双方协商后,合同期限变更为3年,至2001年10月8日止,并将违约金变更为5000元,但变更后的合同书未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李某于2000年4月1日向商店口头提出辞职申请,公司未同意.李某于4月10日即不辞而别.4月13日商店书面通知李某到岗办理移交手续,清理盘查物资帐目.李某不予理睬.该

12、商店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李某违约,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李某就此事咨询了1名律师的意见,律师告诉他,变更的劳动合同书无效,因为原劳动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鉴证,而变更的劳动合同书未经劳动行政部门鉴证,所以无效,只能按原劳动合同履行,而原劳动合同至1999年10月8日已终止,所以李某于2000年4月10日不辞而别并没有违约,不应承担违约责任.问题:1双方变更的劳动合同书是否有效? 2李某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案例13:胡某是某私营企业的职工,胡某于1998年5月8日与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王某于1998年6月1日与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二人

13、的试用期均为3个月.1998年12月底企业对员工进行年终考核,胡某在考核中没有通过,按企业规章制度规定,考核不合格即为不能胜任工作.而王某于1998年11月的一天在工作时间脱岗,致使企业一台机器发生故障未能与时处理而报废.1999年1月10日企业在事先未通知胡某、王某的情况下,以胡某不能胜任工作、王某严重失职为由,解除了与胡某和王某的劳动合同.胡某、王某对企业的决定不服.胡某认为合同期未满,企业不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王某认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太重,且没有提前30日通知,两人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问题:企业对胡某与王某的处理决定和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案例14:孙某为#省某县农民,

14、在某市打工.2000年12月经人介绍,孙某到某搬家公司作搬运工人,公司每月支付孙某工资300元,并安排孙某在公司的集体宿舍居住.2001年2月份,某市劳动和地会保障局在公共场所宣传劳动法,孙某听到宣传,得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12元,遂找到公司徐经理,要求增加工资.徐经理不同意,说:公司给孙某提供住处不是免费的,而是每月从工资中扣除100元,发到孙某手里300元,而且公司为工人提供免费午餐,并给工人统一购买服装,遇到加班加点还按法律规定付给加班加点费,这些费用加起来孙某的每月收入早已超过412元,公司没有违反当地最低工资的规定.如果孙某不愿意在这儿干,可以到别处去干.问题:1徐经理对公司

15、没有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表述是否正确?为什么? 2若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案例15:谢某于1998年9月1日应聘到某食品#当业务员,双方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谢某每月工资800元.谢某的工作主要是销售某产品.1998年10月1日是国庆节,公司为答谢常年客户,决定向常年客户附赠赠品.谢某负责送赠品工作,但谢某工作懈怠,未按公司规定将赠品送交一些常年客户,致使12个常年客户未收到赠品.公司发觉后,以违纪为名扣发了谢某9月、10月的工资1600元.谢某即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在监察机构到该公司了解情况时,公司称:该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有1条规定为经查

16、实未按规定送交赠品或将赠品移作他用的,每发现一家扣发工资的20%,公司根据这一规定扣发谢某的工资是企业劳动管理的自主权,是合法的.问题:1该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对该公司的行为劳动监察机构应如何处理?案例16:赵某系某化工厂催化车间技术工人.1997年4月6日催化车间的2号催化炉发生故障,影响了全厂的生产,急需抢修.车间主任要求所有职工加班,抢修设备.赵某因平时与车间主任小有矛盾,以自己家住太远,小孩太小没人照顾为由,不同意加班.因赵某是车间骨干,没有参加加班,使抢修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化工厂经了解得知赵某住处离工厂只有20分钟路程,其子已满10岁.于是在征求工会意见后,作出给

17、予赵某警告处分,并扣发半年奖金的处罚决定.赵某认为用人单位决定加班未与工会协商,且本人也未同意加班,不能以违反纪律为由给予处罚,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撤销工厂的决定.问题:1车间主任是否有权作出加班决定?.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支持赵某的申诉请求? 案例17:服装公司主要从事来料加工成衣业务.2002年2月公司接到一份来自马来西亚的来料加工订单,按外方提供的丝绸成衣式样加工8万件丝绸成衣,要求3个月交货.由于公司员工人数有限,如按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完成订单有困难,于是经理与公司的工会协商加班加点,并在公司的公告栏上贴出通知: 为完成马来西亚的订单从即日起公司全体职工每天加班4

18、小时,周六、周日不休息,苦干90天,每日每人定额补助加班费12元.女职工姚某与公司签有3年期的劳动合同,在这次任务中头一个月按公司要求每日加班加点,公休假日也不休息.但由于姚某在1999年12月曾因怀孕流产,身体一直不是很好,连续加班使姚某感到体力不支,健康受到影响.于是向经理提出能否考虑隔日加班,以便身体能有所恢复.经理不同意,姚某说:这样加班,人的身体会垮的,不管公司是否同意,反正明天我不加班了.第二天姚某上完白班后果然不加班,回家休息了.公司即以姚某拒绝加班为由,与姚某解除劳动合同.问题:1某服装公司决定加班加点是否须征得职工同意? 2此案中某服装公司违反了加班加点的哪些法律规定? 案例

19、18:樊某于1999年11月8日应聘到某甘油厂工作,双方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樊某工作一段时间后,认为甘油厂工作不适合自己,于2000年5月7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甘油厂于5月29日同意樊某辞职,但提出要收取岗位技术培训费,因樊某1999年11月8日至2000年6月28日实际出勤天数129天,每天按10元收取,计1290元.樊某不同意,说甘油厂根本就没有对他进行岗位培训,收取技术培训费没有根据.双方就此发生争议.2000年6月8日樊某认为自己已履行完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义务,即要求甘油厂为其转移档案关系,甘油厂扣住不给,坚持要樊某付培训费.樊某无奈之下,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20、请仲裁,要求裁决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甘油厂应诉后,提出反诉,认为樊某违约,要求裁决樊某支付培训费.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樊某进厂后被安排在分离机岗位工作,技术简单,第一天班长说了一下操作规程,第二天樊某便独立操作,甘油厂并未出资培训,也没有老师傅传帮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甘油厂举出以货币出资的证据,甘油厂称没有.问题: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否支持樊某的主张?为什么?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处理此案? 案例19:孙某被某私营快餐店招聘为厨房勤杂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一日孙某正在厨房埋头洗碗,被正在与顾客争吵的本店一名服务员韩某用菜刀误伤,经公安机关认定为轻伤.

21、孙某住院治疗20天,花费医疗费7000余元.孙某要求快餐店支付医药费,快餐店拒绝支付.理由是与孙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是韩某所伤,应取韩某支付医疗费.孙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工伤,由快餐店支付医疗费用.问题: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受理此案?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能否支持孙某的请求? 案例20:吴某系某医院职工,在一次工作期间因故与本医院职工郑某发生口角;双方互殴,致使吴某受伤,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医院减发了其工资.吴某出院后,要求医院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工资与津贴,并报销医疗费用.医院不同意,认为吴某在工作期面斗殴是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致伤住院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个人承担.吴某

22、认为是在工作地点和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应认定为工伤,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问题: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支持吴某的请求? 2吴某在医疗期间应享受什么待遇? 案例21:钱某系某货物仓储公司工人.1996年6月公司与钱某签订承包协议,由钱某承包公司一辆解放牌运输车,期限2年.合同约定,钱某每年向公司缴纳纯利的40%,并且负担本人与他人伤残亡与后遗症等项费用.此合同于1996年6月20日由当地公证机关予以公证.1996年12月,钱某在一次外出运货时发生翻车事故,身受重伤.其家庭与本人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遂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和生活费.公司以承包合同约定伤残风险由钱某个人自负、且经公证具有法

23、定效力为由不同意负担有关费用.钱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责令公司支付医疗费和生活费.问题:1经公证的由钱某自行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的条款是否有效?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否支持钱某的主张?案例22:郭某在某农业银行工作.1998年7月28号某农业银行以郭某任职期间有贪污与挪用公款行为对郭某作出停职和停发部分工资,每月只发100元基本生活费的决定,并向当地检察院举报,检察机关经立案侦查,认为郭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挪用公款罪,将检举材料退回银行.其后银行以贪污公款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于1998年10月28日作出开除郭某公职的处分.郭某不服,于1998年11月10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24、申诉,认为银行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撤销开除决定,补发其工资和所有待遇,并赔偿损失.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调查,认为某农业银行确认郭某有挪用公款行为属事出有因,郭某的行为确实违反了银行的规章制度,但银行作出开除公职的处理决定时,只是由领导研究决定,并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未征求工会意见,也未报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备案.问题:1某农业银行对郭某的开除决定是否合法? 2此案应如何处理? 案例23:王某与某有限生司签订有2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998年2月1日至2000年2月2日.自1999年5月起王某没有说明任何理由也未告知该公司即不来上班.因旷工较多,1999年10月8日公司

25、对其作出除名决定.但由于王某没有给公司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公司无法将书面通知送达给王某,于是该公司就在当地一家报纸上发出公告,公告3个月后,即2000年1月31日该公司即将王某的档案关系转至人才交流中心.王某于2000年6月方从原先的一同事口中得知自己已被除名,即于2000年7月4日以对除名处分不服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后,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也未受理.问题:1王某在要求解决争议的程序上是否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为什么? 2仲裁委员会应否受理王某的仲裁申请?案例24:#市某外商投资企业与员工李某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了一份有关购买社会保险意向书,约定李

26、某同意企业不为其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李某工作多年后因被企业无故辞退而引发劳动争议.李某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补交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李某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却驳回了关于补交社会保险费的请求.理由是李某在有关购买社会保险意向书中,同意企业不为其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李某不服仲裁裁决,向#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企业为其补交社会保险费. 结果: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请求,理由是社会保险是属于法定强制保险,企业和员工都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任何关于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协议都无效. n评析: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

27、确规定: n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与其职工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征缴范围,企业与员工应依法缴纳.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和放弃. n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关于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协议都是无效的,因有关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规定.因此,法院支持李某关于补交社会保险费的请求的判决是正确的. n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如合同期内不允许结婚虽有双方签字,但因违反了婚姻法所以也就属于无

28、效合同.单位称已发放的工资中包含社会保险费,由于没有出示有力证据,法院没有支持其说法.其实,即使单位出示了工资中包含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据,其做法仍是不规范的,因为社会保险是要由单位进行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能直接发给个人,单位也应履行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案例25:2000年3月孙某被某技术#聘用任普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03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2004年3月21日孙因不同意主管工作安排,双方发生冲突,部门经理开具人事变动/奖惩表,对孙给予除名处理.孙随后于2004年4月21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以公司单方面无理辞退,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3月份工资与克扣工

29、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技术公司则称:孙属擅自离职,公司从未做出过辞退决定.因孙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顶撞上司,公司依据员工手册的奖惩条例,对孙给予大过处分,并要求孙做一份检讨,但孙态度依然恶劣,拒不认错.鉴于此公司给其停职5天处分,停职满后孙需返工.几次 催促孙仍没来.4月6日在孙旷工10天前提下,公司按规定给予其自动离职处理.该公司提交员工手册与两位证人证明,并声称部门经理开具的除名决定仅只有部门经理签字无总经理批准,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n评析:孙的理由是因有部门经理的除名决定而未到公司上班,而公司则声称除名未经总经理审批,尚未发生效力为由.实际上该单位并没明确

30、规定普通员工人事奖惩的具体审批程序. 1、孙因工作安排与主管发生冲突后,部门经理做出了对其除名的决定并已经送达员工,单位主张记大过,停职检查处罚,但所提交的证人证言均系与孙某有利害关系的员工所作,证据难以被采信,即无法证明单位的记大过、停职检查处罚决定已向员工公示,也未有证据证明单位此后曾通知孙回单位上班,之前的除名并未撤销. 2、单位承担因部门经理做出的除名决定成立,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事实成立. 3、孙虽有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行为,但单位对其直接予以除名处理,既不符合规章制度,属处理过重. n3、2003年张某被无线电厂聘用,双方自愿签订四年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在工厂工作期间,工厂出资给张某

31、培训,如张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则补偿培训费50%,培训结束后工作满一年的按培训费的20%递减.当年2月张被派往国外培训学习2个月,同年9月张辞职,经双方协议张赔偿公司21000元,经书面协议确认后张一次性交清赔偿金后办理完手续离厂.事隔一个月,张反悔认为培训是工厂的义务,赔偿培训费非个人意愿,要求工厂理赔,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n 劳动仲裁委驳回张的请求,原因有二:n您想想,最后劳动仲裁委是如何处理的? 最终裁决: n企业所提供的培训不是劳动法所规定的一般意义上的职业培训,不是企业对员工的普通意义上的培训,而是专业培训,目的是让张某学成后回厂,带动企业发展,给企业创造利润.企业为员工

32、提供培训义务也是基于员工为企业尽义务基础之上,张某片面追求自己享受的权利却不履行个人应尽的义务是不妥的. n双方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且不违反劳动法规,劳动法17条规定劳动者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也需要承担相关责任.企业就其本人跳槽行为追求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启示:劳动合同中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互为条件的,只想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的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4、女员工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有约定:女职工在两年合同期内可以结婚,但不能生育,否则违约请问,如果发生劳动纠纷时可否依照员工自己的认可而视为合同生效?女员工三期真的动不得吗? 评析: 1、违规合同系无效合同; 2、硬性规定,即使职工

33、在合同上签字属于形式上认可,仍然是无效的合同条款. 3、劳动法规定女性有生产、生育的权利,同时享受法律附予的休假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理由辞退员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更不能以此处罚当事人.合同期自然顺延到三期结束. 4、对于酒店、百货行业特性,我们HR从业人员应如何去规避这种情况的发生? 5、张先生与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岗位是生产部经理,月薪5000元,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张先生岗位.之后,合同期未满时,单位与张先生之间发生矛盾,单位欲解除劳动合同却企图逃避劳动责任,就在明知其家中困难情况不易出差为由将其调动为销售业务员,以提成取

34、薪方法发放工资.这样做法旨在逼张生辞职.张生接到劳动合同变更后,不服公司安排上诉到仲裁庭. 裁决:1、法院要求用人单位说明调整原因与理由,用人单位理由为工作需要,而员工本人则坚持自己足以胜任工作技能要求;用人单位认为合同中已约定了就应服从,而员工则认为这是显失公平,存属打击报复; 2、法院认为劳动合同关系中有约定是应认可的,但是关键是调岗理由要充分合理,防止滥用用工权. 6、员工李先生在公司吃完团年饭过度饮酒后,在温泉中溺死.其家属要求认定为工伤事故.你认为合理吗? 评析:这是一桩工伤保险条例是否可认定为工伤事故的案例.新工伤条例规定醉酒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组织团年饭,要尽到必要注意义

35、务.如果是水温过高、地面较滑,抢救不力等浴池应赔偿.其本人酒后下温泉洗浴,也属自己过失.团年饭也有工伤发生情况,比如在总结会上天花板落下砸伤员工就算工伤.因为认定工伤有三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国家明确规定将公务活动等后醉酒死亡排除在工伤范围外.案例26:退休后的张师傅在1996年3月与某企业签订了3年的聘用合同.1998年5月,企业通知张师傅,因减员增效与他解除合同.张师傅认为解除合同的企业应当按照原国家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发,他应得三个月

36、工资的补偿.企业未同意.张师傅找了几次企业有关人员没有结果,又多次找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仍未如愿.最后,双方找到劳动行政部门.经过劳动部门的耐心解释,张师傅才明白过来,消了气,不提补偿金的事了.问题:请分析张师傅与企业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案例:27小王于2000年7月1日入职某公司,劳动合同每年一签,2007年7月1日,公司与小王又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8年6月30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问题:1请问如果2008年6月30日合同终止,公司如何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2008年5月30日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案例28:朱某原为纤维公司的职工

37、,2006年2月底,公司因故全面停产,朱某离开该公司另找工作.2006年6月,纤维公司与高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将生产玻璃纤维设备与旧厂房等卖给了高某,高某打 通知朱某、顾某等人到纤维公司拆卸有关厂房、设备等.接到高某通知后,朱某等人到纤维公司工作.由于高某平日不在工作现场,朱某等人按拆除设备进度自行工作,1周后,原记工人员离开,无人记工,也无人具体安排朱某等人的工作,顾某自行记下了出勤情况.后朱某在捡玻璃时,因玻璃断裂而受伤.顾某所作的出勤按日记载表事后交纤维公司的门卫,请门卫见到高某时转交高某.经仲裁,纤维公司与朱某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纤维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诉至法院.问题:请分析朱某与纤维公

38、司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案例2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问题:1如果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是6个月,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2如果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是6个月,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案例30: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6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为3万6千元,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王某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3年,否则,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问题: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2年后想解除合同,那么王某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案例31:王某于2006年10月9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

39、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07年9月、10月两个月的工资,2007年11月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问题:你认为该案件应当如何判决?案例32:赵某是某公司的销售代理.2008年,该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赵某可以从产品销售利润中提取60的提成,本人的病、伤、残、亡等企业均不负责.在一次外出公干中,由于交通事故,赵某负伤致残.赵某和该公

40、司发生了争议并起诉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解决其伤残保险待遇问题.问题:请对劳动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分析.案例33:刘某系某染织厂固定工,1995年5月染织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刘某与染织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纺织行业不景气,企业效益欠佳,刘某便在外搞起了第二职业,从此,刘某的劳动纪律观念开始淡薄,经常是在厂里转一圈就走,有时甚至根本不来,厂领导考虑到工人的收入较低,厂里的事又不多,对此现象,未多加管理.1997年下半年,企业效益开始好转,生产逐步转入正常.1997年10月,企业发出通知,强调劳动纪律,要求所有职工必须克服以往懒散状态,按时回厂上班.通知发出后,大多数职工按时回厂上班,刘某因

41、自己开的餐馆效益不错,一直未回厂上班,轮到自己当班即请人代替其上班,其间刘某的车间主任多次打 通知刘某上班,并告知:如不上班,厂里将予以除名.刘某每次都口头答复同意上班,但总不回厂,车间不少职工对此议论纷纷.1997年12月,企业以刘某长期旷工为由对刘某作出除名决定,并下发除名通知书.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刘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调查,认为:刘某在企业多次下达通知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达2个多月之久,刘某的行为属旷工,企业据此作出的除名决定,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而,仲裁委作出裁决维持染织厂对刘某除名的决定.问题:请对该案例作分析.案列34:赵某在

42、成人教育学院学习期间与公司签订了五年劳动合同.因赵某所学专业是人事管理,所以在合同中约定,公司在赵某学习毕业后安排专业对口的工作.2000年赵某从成人教育学院毕业后回到公司,此时由于公司更换了法人代表,将赵某安排到公司下属一家企业当推销员.赵某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安排工作,而公司以合同是前任领导签订的为由,不同意赵某的要求,双方发生争议,赵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履行劳动合同.问题:请对该案例作分析.案例35:职工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自1993年8月起至1998年7月止.合同双方约定王某负责仓库保管员工作,月工资500元,经半年试用期,公司满意,合同正式履行

43、.1995年1月,公司以食堂缺少管理人员为由,在未与王某协商的情况下,调王某到食堂工作.王某不同意,认为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是担任仓库保管员工作,一年多来工作一贯认真负责,多次受到奖励,要求公司履行合同双方的约定,拒绝前往食堂上班.而公司则认为,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是企业行使用人自主权的正当行为,并作出相应决定:以王某不服从分配为由,停发工资,并限期一个月调离公司.问题:该公司的做法对吗?案例36:史小姐供职于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行政工作.2007年底,史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刚开始史小姐不敢向事务所说明这个情况,后来随着肚子越来越大,再也无法隐瞒时,才向所主任说明了怀孕这个事实.主任得知后,较为恼火

44、,第二天就让行政主管通知史小姐被辞退了.史小姐怎么也想不到是这个结果.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办才好?案例37:2008年1月10日,小王入职时,公司告知他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没有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15日,公司通知小王,由于他在试用期表现不佳,所以公司决定辞退他.小王觉得很委屈,因为在试用期内他确实努力工作而且自认为表现是很好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小王应该怎么办?案例38:张某,男,任某外贸公司的货运经理.2001年8月,张某因生活琐事,影响工作情绪,货物装船时没有检查船只的冷冻措施,就将冷冻货物装船.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全部变质,买方拒绝接收,要求退货,致使公司损失了2

45、00万元.公司要求张某承担责任,并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认为,自己与公司的3年期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行为.问题:请对张某的看法作分析.案例39:赵某系某电器维修公司的维修工程师,业务能力强,在公司首屈一指,但有一缺点脾气暴躁.2002年1月份,该公司为了加强对客户服务质量的管理,提高自身品牌和声誉价值,专门制定了客户投诉处理办法,该办法中第5条规定:公司维修服务人员如在1个月内受到客户投诉两次或一年内累计被投诉十次的,给予开除处分.该办法于2002年2月1日由中心领导签发,2月3日公司召开部门主管会议时,向各部门主管宣布该办法正式实施.2002年3月,赵某由于坏脾气不

46、改,服务态度粗鲁,被客户连续投诉五次.在调查核实后,公司当即依照办法规定,作出了开除赵某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赵某本人.赵某不服,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称自己从未看到过办法,要求仲裁委撤销公司的开除决定.问题:公司对赵某作出的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案例40:56岁的张先生在一家公司已经任职十七年.他的合同于2008年1月31日到期.由于他工龄太长,所以单位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了.于是单位在2008年1月1日正式通知他合同到期后,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张先生认为自己已经工作十七年了,而且马上就快退休,现在单位提出终止,是不应该而且也没有人情味的一种做法.问题:1单位是否有权终止合同

47、张先生的合同?2张先生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案例41:林先生在A私营公司已经六年多了,月工资为1500元.因为公司改变了经营范围,有几个岗位均不适合林先生工作,林先生在公司没有具体事情干,就打杂,哪里需要人手就去帮忙.公司出钱对林先生进行业务培训,可是林先生仍然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赵经理找到林先生谈心.公司认真协商之后,要求与林先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林先生认为公司的提议有道理,故而同意与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赵经理认为林先生是个好人,对公司有过贡献,觉得解除合同后有些过意不去,决定给林先生2000元作为慰问金,林先生表示感谢公司的厚爱,非常满意地离开了公司.后来,林先生听朋友说根据国家的有关

48、规定,可以得到公司补助三个月的工资4500元,林先生就去找赵经理协商不成,便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了劳动仲裁委员会.问题:林先生的申请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呢?案例42:刘先生是某公司技术部门的一名员工,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近年来,刘先生所在的公司因市场竞争激烈逐渐陷入经营困难的状况.为摆脱困境,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决定采取减人增效的办法.经与企业工会协商,公司职代会通过了一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案,其中规定:公司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方案公布后一周内书面同意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在法定经济补偿金之外再给予额外奖励金.方案公布一周后,刘先生才向公司递交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49、的意见书,并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和额外奖励金.公司表示刘先生提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意见时超过了公司规定的期限,公司可以同意与刘先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和额外奖励金,双方于是发生争议.问题:请问刘先生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后,刘先生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额外奖励金和经济补偿金?案例43:2007年2月1日,甲公司与工会经过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规定职工的月工资不低于1000元.2007年2月8日,甲公司将集体合同文本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但劳动行政部门一直未予答复.2008年1月,甲公司招聘李某为销售经理,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月工资5000元.几个月过去了,李某业

50、绩不佳,公司渐渐地对他失去信心.2008年6月,公司降低了李某的工资,只发给李某800元工资.李某就此事与公司协商未果,2008年7月,李某解除了与公司的合同.问题:(1) 请问集体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2) 李某业绩不佳,公司可否只发其800元的工资,为什么?案例44:老王多年前下岗失业,为了养活一家人,不得不四处找工作.但由于年龄较大,又没有一技之长,老王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不久前,街道办事处给老王介绍了一个工作,到一家公司做保洁.看到工资待遇都不错,老王就开始上班了.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告诉老王,你做的保洁工是非全日制的临时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主要工作是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与主管安排的

51、其他工作,不上保险,工资按月发放;你在公司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主管人员的指挥,好好地完成工作.同时,该人力资源部要求老王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并向老王解释说,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与公司是劳务关系,所以签劳务合同.老王刚上班不久,却发生了意外.一天,老王在擦楼梯时,一不小心踩空,从楼梯上摔了下来,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8000多元.伤愈后,老王回到公司上班,却被告知他与公司的劳务关系已经解除了,老王很纳闷,决定找到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理论.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老王说,你可是非全日制用工,与公司是劳务关系,你没给公司做好工作,我们还没找你呢,你还来找我们要说法.老王非常气愤,却感到公司说得似乎也很有

52、道理,毕竟合同白纸黑字都写好的,只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问题:请对老王与该公司建立的非全日制临时工与全日制用工之间的关系,以与非全日制用工建立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关系做分析.案例45:小明2005年3月入职#一电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特别约定: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007年6月10日,小明接到公司的一份解雇通知,解雇理由是小明上班时间经常上网聊天,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三次以上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小明辩解,他一直不知道公司有该规定,公司从未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向其公示,公司称规章

53、制度已向其公示,但无法举证规章制度公示的事实.问题:请问公司可否就小明严重违纪的说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例46:某皮件加工厂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为45天,产假休息期间每月只发80元的基本生活费;超过45天后如果不上班,每天扣10元.女职工张某生育时难产,且又是双胞胎,身体恢复较慢,休息了50天后才上班.厂方据厂规从其工资中扣除了70元.为此,张某不服,向当地劳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诉,要求厂方执行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让其享受法定的产假,补发其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劳动安全监察机构受理此案后,经调查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某皮件厂限期修改厂规;2补发女职工张某生育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并对其在法定产假内厂方未

54、让休息而让其上班的实际天数,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3张某未休完的产假,继续让她休完.问题:请对该案例作分析.案例47:甲用人单位与乙劳动者之间签订期限为2年的劳动合同.如果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是6个月,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1500元.假设乙劳动者在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6个月的试用期工作,而且用人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试用期的全部工资.问题: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多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为多长?(3) 用人单位实际应当承担的成本为多少?案例48:2001年3月,#市某科

55、技#公司刊登广告,招聘一名部门经理,要求有计算机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李某应聘,双方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8月5日,李某一次工作失误引起公司对其专业水平的怀疑,遂将其硕士学位证书送交有关部门鉴定,结果发现是伪造的.该公司遂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要求则该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赔偿其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代通知金.公司拒绝,李某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问题:请问该案例应当如何裁决?案例49:1995年8月10日,某乡镇煤矿职工吴某等六人就不服从管理人员强令他们冒险作业被扣发工资、奖金一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调查:1995年6月8日,该煤

56、矿露天矿场爆破时,共打炮眼8个,但装药引爆时只响了6个,剩下两个炮眼未爆.10分钟后,管理人员认为这两个炮眼是瞎炮,不会有事,即令吴某等6人进入采矿面作业.吴某等6人坚持必须排除瞎炮后才能工作,一直未进采矿面采矿.为此,矿领导以吴某等6人未完成当天采煤任务为由扣发每人当天工资和当月奖金650元.仲裁委员会认为,煤矿在未排除瞎炮的情况下让工人进入采矿面作业违反劳动法规,吴某等6人未完成当天采煤任务系因险情未除,不负有责任,裁决煤矿补发吴某等6人工资,奖金65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问题:请对该案例作分析.案例50:的程先生因打架斗殴被判刑,1976年被器材厂开除,1985年刑满释放.2003年9月

57、,程先生要求器材厂转移其人事档案.当月22日,器材厂将程先生的人事档案转移至街道办事处.2004年4月26日,程先生以器材厂为被诉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器材厂支付未与时转档给程先生造成的损失1.6万余元.器材厂不服仲裁裁决,于2004年7月起诉至一审法院称,程先生未主动与单位联系,单位不知其下落,故将档案留在单位比较稳妥.迟转档案的责任应由程先生承担,不同意支付程先生因未与时转档所造成的1.6万余元损失.程先生亦不服仲裁裁决并反诉称,自己1985年1月刑满释放后因没有档案无法就业,而器材厂答复没有档案.2003年9月自己再次回厂查找档案,器材厂才于当月22日 告知档案转到

58、了街道办事处.要求器材厂赔偿1985年1月至2003年9月的失业损失费9万元,失业保险金损失8964元,补办此期间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并缴纳1992年1月至2003年9月的社会保险费用.问题:请对该案例进行分析.案例51:王某到某公司应聘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事隔3日,该公司收到当地检察院对王某不起诉决定书.经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曾因在原单位盗窃电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又盗窃原单位帆布被查获,因王某认罪态度较好,故不起诉.问题:请问该公司调查之后,以王某隐瞒受过处分,不符合本单位录用条件为由,在试用期

59、内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是否合理?案例52:李某有一个三岁小孩,因无人照顾,从当地的保姆市场雇佣保姆于某, 月薪650元.后双方产生纠纷,李某解雇了于某,但拖欠于某薪金1300元,于某申请仲裁.但仲裁机构以其纠纷不属于受案范围为由不受理其仲裁请求.于某不服, 起诉至人民法院.问题:人民法院是否应受理本案?为什么?案例53:王某于2006年10月9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07年9月、10月两

60、个月的工资,2007年11月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问题:你认为该案件应当如何判决?案例5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问题:如果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是6个月,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1500元,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6个月的试用期工作,而且用人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试用期的全部工资,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多可以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为多长?用人单位实际应当承担的成本为多少?案例

61、55:王某到某公司应聘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事隔3日,该公司收到当地检察院对王某不起诉决定书.经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曾因在原单位盗窃电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又盗窃原单位苫布被查获,因王某认罪态度较好,故不起诉.问题:请问该公司调查之后,以王某隐瞒受过处分,不符合本单位录用条件为由,在试用期内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是否合理?案例56:赵某是某公司的销售代理.2008年,该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赵某可以从产品销售利润中提取60的提成,本人的病、伤、残、亡等企业均不负责.在一次外出公干中,由于交通事故,赵某负

62、伤致残.赵某和该公司发生了争议并起诉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解决其伤残保险待遇问题.问题:请对该案例进行分析.案例57: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6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为3万6千元,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王某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3年,否则,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问题: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2年后想解除合同,那么王某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案例58:2008年1月10日,小王入职时,公司告知他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没有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15日,公司通知小王,由于他在试用期表现不佳,所以公司决定辞退他.小王觉得很委屈,因为在试用期内他确实努力工作而且自认为表现是很

63、好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小王应该怎么办?案例59:史小姐供职于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行政工作.2007年底,史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刚开始史小姐不敢向事务所说明这个情况,后来随着肚子越来越大,再也无法隐瞒时,才向所主任说明了怀孕这个事实.主任得知后,较为恼火,第二天就让行政主管通知史小姐被辞退了.史小姐怎么也想不到是这个结果.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办才好?案例60:56岁的张先生在一家公司已经任职十七年.他的合同于2008年1月31日到期.由于他工龄太长,所以单位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了.于是单位在2008年1月1日正式通知他合同到期后,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张先生认为自己已经工

64、作十七年了,而且马上就快退休,现在单位提出终止,是不应该而且也没有人情味的一种做法.问题:1那么,单位是否有权终止合同张先生的合同?2张先生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案例61:职工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自1993年8月起至1998年7月止.合同双方约定王某负责仓库保管员工作,月工资500元,经半年试用期,公司满意,合同正式履行.1995年1月,公司以食堂缺少管理人员为由,在未与王某协商的情况下,调王某到食堂工作.王某不同意,认为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是担任仓库保管员工作,一年多来工作一贯认真负责,多次受到奖励,要求公司履行合同双方的约定,拒绝前往食堂上班.而公司则认为,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是企业行使用人自主权的正当行为,并作出相应决定:以王某不服从分配为由,停发工资,并限期一个月调离公司.问题:该公司的做法对吗?案例62:老王多年前下岗失业,为了养活一家人,不得不四处找工作.但由于年龄较大,又没有一技之长,老王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不久前,街道办事处给老王介绍了一个工作,到一家公司做保洁.看到工资待遇都不错,老王就开始上班了.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告诉老王,你做的保洁工是非全日制的临时工,每天工作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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