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航空护林处各科室职责(DOC 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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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37页 共137页国家航空护林处各科室职责目 录业务处(室)职能4一、航空护林处职能4二、森防协调处职能5三、科学技术处职能6四、信 息 处 职 能7五、东北航空护林飞行总调度室职能8处 长 职 责10一、航空护林处处长职责10二、森防协调处处长职责11三、科学技术处处长职责12四、信息处处长职责13五、东北航空护林飞行总调度室主任职责14科 室 职 能15一、中心航空护林调度室职能15二、空中交通管制科职能16三、气 象 科 职 能17四、综合协调科职能18五、航空监测科职能19六、信息科职能20七、前指保障科职能21科长

2、、室主任职责23一、中心航空护林调度室主任职责23二、空中交通管制科科长职责24三、气象科科长职责25四、综合协调科科长职责26五、航空监测科科长职责27六、信息科科长职责28七、前指保障科科长职责29中心业务岗位职员职责31一、中心航空护林调度员职责31二、中心航空护林电台维护员职责32三、总调度室区域管制员职责33四、气象转报员职责34五、飞行观察员职责35六、空中摄像员职责36七、综合协调科业务员职责37八、无线电台技术员职责38九、场建技术员职责39规 章 制 度40一、东北森林航空消防飞机使用管理规定40二、东北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计划审批报告制度43三、飞行时间及飞行费统计结算规定45

3、四、东航中心航护调度员交接班规定46五、东北航空护林中心航护调度一日工作制度47六、航空护林站飞行计划申报规定48七、森林火灾(情)上报规定49八、东北森林航空消防空管工作管理规定50九、总调度室一日工作制度53十、飞行总调度室工作程序54十一、气象转报员工作程序56十二、总调度室区域管制员交接班规定58十三、林业飞行观察员管理规定59十四、地形图管理规定63十五、国家林业局东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入库管理规定64十六、国家林业局东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出库管理规定65十七、国家林业局东北森林防火储备库物资保管规定66十八、国家林业局东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67特殊情况应急预案67十九、国家林业局

4、东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70紧急调拨物资应急预案70航站业务岗位职责72一、航空护林站站长职责72二、航护科科长职责73三、飞行观察员职责74四、化灭空中指挥员职责75五、调度员职责76六、网络信息员职责77七、航管科科长职责78八、签派员职责79九、航行管制员职责80十、报话员职责81十一、气象预报员职责82十二、气象观测员职责83十三、导航台机务员职责84十四、场务科长职责85十五、油 料 员 职 责86十六、油料保管员职责87十七、加油车驾驶员职责88十八、电源启动车操作员职责89十九、电源启动车驾驶员职责90二十、充 电 员 职 责92二十一、化灭技术员职责93航空护林技术操作规程94

5、一、飞行观察技术操作规程94二、机群洒液灭火技术操作规程99三、直升机机降灭火技术操作规程105四、直升机吊桶灭火技术操作规程110五、直升机绳索滑降灭火技术操作规程117六、机群洒液灭火现场指挥细则126赴火场工作组(第一梯队)职能及工作程序130一、赴火场工作组(第一梯队)职能130二、主管移动航站处长职责132三、综合通信指挥组卫星设备及计算机网络操作员职责133四、综合通信指挥组无线和有线通信操作员职责135五、移动航站飞行管制员职责136六、综合通信指挥组汽车驾驶员工作职责138七、综合通信指挥组火场工作要求139八、综合通信指挥组赴火场工作规定140九、综合通信指挥车应用技术要求1

6、41十、综合通信指挥组火场工作程序143十一、第一梯队飞行监测协调组工作程序149十二、第一梯队飞行监测协调组设备管理规定151业务处(室)职能一、 航空护林处职能1、负责拟订东北森林航空消防租机合同文本,规划飞机巡护航线,调研供机情况,了解有关省(区)对飞机配备的意见。2、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召开森林航空消防租机合同会议,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解决履行合同中发生的问题。3、掌握东北森林航空消防飞行动态,及时了解有关省(区)森林火灾动态,向中心领导汇报;并按国家林业局防火办的要求报告飞行动态和火灾动态。4、接收、审核、批复东北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计划。5、及时掌握中央补助的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费指标的

7、使用情况,确保有限的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费用到森林防火的紧要时期。6、负责落实航油指标,协调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有关事宜。7、负责林航调度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8、负责统计森林航空消防飞行、灭火数据,起草本职责范围内行业管理方面的业务文件和宣传报道材料。9、检查、指导、协调森林航空消防飞行灭火工作。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 森防协调处职能1、协调华北、西北、东北的有关省(区)间的森林火灾联防和国境地区森林防火工作。2、负责东北森林航空消防系统飞行观察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等行业管理工作。3、执行国家林业局东北航空护林中心赴火场第一梯队任务,完成火灾监测和协调指挥扑火任务。4、负责重

8、、特大森林火灾扑救现场资料的收集工作。5、指导华北、西北、东北的森林航空消防场站建设布局、基础设施规划等事宜。掌握现有航站设施设备状况,提出场站维修、建设意见。6、负责省、市(区)间了望盲区的弥补性巡护和卫星监测热点的核查工作。7、根据上级指示,对有争议的森林火灾损失情况进行飞行观察复核和森林火灾损失评估。8、负责东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及储备分库的管理工作;9、负责起草本职责范围内行业管理方面的业务文件、宣传报道材料。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 科学技术处职能1、负责航空化学灭火药剂的采购和飞行组织管理工作。2、负责中国林学会森林防火专业委员会东北航空护林学组的日常工作和学术活动。

9、3、负责起草本职责范围内行业管理方面的业务文件、宣传报道材料。4、负责起草业务工作总结、计划和涉及整个业务建设方面的综合材料。5、负责制定森林航空消防行业技术标准及业务规章制度。6、组织、指导东北森林航空消防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工作。7、负责中心有关职工教育和协调职工子女义务教育事宜。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 信 息 处 职 能1、负责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工作。2、负责中心内部有线通讯和VPN、IP电话系统设备的保养、维修及管理工作,保证有线通讯畅通,按期结算费用。3、负责综合通信指挥车内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管理和移动航站赴火场以后的管理工作,并按上

10、级要求,及时赶赴火场,提供综合保障。4、负责查看、下载卫星林火监测图像和卫星轨道报的解译、判读和标绘工作,并在中心网站上发布。5、负责中心网站的开发、维护和局域网硬件更新以及网络安全工作。6、负责各航站网络管理员和网络操作员的技术培训工作。7、协助编制华北、西北、东北森林航空消防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负责中心各种计划及项目的编制、上报及实施。8、负责中心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和多媒体会议室的管理工作。9、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五、 东北航空护林飞行总调度室职能1、负责林业自建机场管制区内的航空器飞行管制工作。2、对所辖区内飞行的航空器进行空中交通管制并提供告警服务;派空中管制员参加第一

11、梯队,对火灾现场的飞机进行空中交通管制,并按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指示发布飞行计划。3、编排、受理、审核经中心航护调度室同意的各林业自建机场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计划,调配护林飞行航空器间隔。负责向长春管制分区申报,并将飞行调配意见通报给各林业自建机场,并监督检查各站的落实情况。4、及时掌握各林业自建机场各类护林飞机的飞行动态,并上报长春飞行管制分区,同时通报有关单位。5、为各林业自建机场提供航站本场和航路预报,转发各林业自建机场的本场实况。6、为各林业自建机场提供航行情报和其它飞行保障服务。7、监督、检查各林业自建机场管制、气象、油料、电源车、通讯导航等航行保障建设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8、航空器发生特

12、殊情况时,及时提供便利条件,对特殊情况下飞行的航空器进行协助。9、负责系统内飞行管制员、气象观测员、电源车司机、油料员的管理,统一组织培训、考核工作。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处 长 职 责一、 航空护林处处长职责1、航空护林处处长对中心领导负责,在主管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航空护林处的工作。2、领导全处职工,认真履行航空护林处职能,组织、实施本处各项业务工作。3、负责本处党支部和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综合素质。4、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本岗位职责情况,表扬先进,找出差距,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5、领导全处职工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

13、行业管理水平。6、积极贯彻落实中心领导的指示,组织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7、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 森防协调处处长职责1、森防协调处处长对中心领导负责,在主管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森防协调处的工作。2、领导全处职工,认真履行森防协调处职能,组织、实施本处各项业务工作。3、负责本处党支部和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综合素质。4、按上级指示,具体组织实施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森林防火协调和省区间盲区巡护工作。5、负责赴火场第一梯队的具体组织工作,完成火场观察、扑火组织协调、火场态势报告等任务。6、组织指导本部门航空护林技术研究和

14、森林防火有关科研成果、先进技术、现代化设备的引用与推广。7、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 科学技术处处长职责1、科学技术处处长对中心领导负责,在主管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科学技术处的工作。2、领导全处职工,认真履行科学技术处职能,组织、实施本处各项业务工作。3、负责本处党支部和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综合素质。4、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共同完成业务总结、业务建设方面的综合材料。5、组织有关业务人员,修改、完善森林航空消防行业技术标准和业务规章制度。6、组织、指导东北森林航空消防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7、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四、

15、信息处处长职责1、信息处处长对中心领导负责,在主管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信息处的工作。2、领导全处职工,认真履行信息处职能,组织、实施本处各项业务工作。3、负责本室党支部和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综合素质。4、负责管理森林防火通信指挥车和移动航站赴火场以后的管理工作。5、协助编制华北、西北、东北的森林航空消防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负责中心各种计划及项目的编制、上报及实施。6、负责中心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管理工作。7、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五、 东北航空护林飞行总调度室主任职责1、飞行总调度室主任对中心领导负责,在主管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

16、全面负责飞行总调度室的工作。2、领导全室职工,认真履行飞行总调度室职责,组织、实施本处各项业务工作。3、负责本室党支部和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综合素质。4、领导全室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指导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5、组织本室职工,认真做好航期值班工作,确保森林航空消防航行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6、遇有复杂天气和特殊情况时,组织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较高的管制力量,正确实施空管指挥。7、认真总结航空护林航行保障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航行保障工作的管理水平。科 室 职 能一、 中心航空护林调度室职能1、负责航期昼夜值班,掌握东北森林航空消防

17、飞机飞行、灭火情况,查看卫星林火信息,及时传递森林航空消防信息,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2、负责机源调研和签订森林航空消防租机协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检查监督森林航空消防租机协议的履行情况。3、指导、协调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规划森林航空消防航线,并协助联系临时租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提前、推迟调机和调整计划飞行小时等有关事宜。4、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按照领导指示和扑火预案安排,及时联系调配飞机支援火场。5、纠正不合理的飞行计划;掌握和控制使用中央部分的飞行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6、负责飞行计划接收、审批、飞行时间校核、飞行费预算、结算等工作。7、按要求随时统计、上报各种飞行灭火数据

18、,整理归档森林航空消防资料。 8、负责修改完善航空护林调度管理规范,并监督检查落实。9、负责本处业务工作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10、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二、 空中交通管制科职能1、编排、受理、调配各林业自建机场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计划,负责向长春管制分区申报,及时将长春管制分区的飞行调配意见通报给各林业自建机场。2、向有关航站通报相关的飞行计划、飞行动态,对实施飞行的飞机进行空域调配,防止飞机空中相撞或危险接近。3、及时掌握森林航空消防飞行动态并向长春管制分区上报每架飞机的起飞、落地时刻。4、协助处理各林业自建机场飞机在飞行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如通讯中断、迷航、野外迫降、发动机空中

19、停车等)。5、为各林业自建机场提供航行情报和其它飞行保障服务。6、承担本科办公用品、仪器、设备的保管,并保障正常使用。7、收集、整理、更新和保管好有关资料。8、负责本科工作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9、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三、 气 象 科 职 能1、提供森林航空消防气象服务。根据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计划和有关规定,转报和接收有关民航机场、林业自建机场的本场天气实况报、机场预报和航路预报。2、掌握东北森林航空消防作业区的天气演变趋势,必要时接收和转发特选天气预报。3、负责向上一级的气象单位报本单位的气象工作情况。4、承担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管,并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5、收集、整理、更新

20、和保管好有关气象资料。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四、 综合协调科职能1、负责国家林业局东北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含储备分库),具体包括入库验收、出库发货、日常保管维护等项工作。2、负责调研并掌握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已建的各森林航空消防场站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状况。3、负责对东北、华北、西北各省(区)新建森林航空消防场站建设调研。4、拟定各森林航空消防场站近、远期建设规划。5、完成国家林业局下达的有关北方各省(区)森林航空消防场站建设国有投资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等工作。6、了解国内外航空护林基地的先进基础设施、设备发展动态,提出我国森林航空消防场

21、站建设建议。7、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五、 航空监测科职能1、了解掌握各省(区)森林防火情况,参加省(区)巡护盲区的弥补性巡护飞行观察工作。2、参加中心赴火场第一梯队,完成火灾监测、火场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传输、存档等任务。3、统筹安排赴火场设备的管理与使用,确保火灾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及相关的技术指导。4、负责飞行观察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发证等相关事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5、负责行业新技术开发、推广、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指导本部门计算机和网络等新技术、设备的应用。6、组织、参与与森林防火有关的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7、全面负责科室业务工作指导、业务管理及其它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22、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六、 信息科职能1、负责东航信息管理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东航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工作,保障东航局域网系统安全正常运转。2、及时查看、下载卫星林火监测图像和国家林业局网络上的重要信息,并做好东航中心内部以及东航中心与国家林业局之间的文件传输工作。3、安装、调试、配置局域网网络终端工作站,保障东航中心每台单机安全正常上网。4、承担东航中心内部局域网硬件更新、软件升级任务。5、负责东航中心网站的开发、维护和局域网网络安全工作。6、负责卫星监测图像查看、下载和卫星轨道报的解译、判读和标绘工作,并在中心网站上发布。7、认真学习计算机网络知识,不断提高网络管理和使用水平,充分发

23、挥东航信息系统的效能。8、负责各航站网络操作员的技术培训,确保各航站安全正常上网。9、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七、 前指保障科职能1、负责综合通讯指挥车车内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消耗品的采购工作。2、负责移动航站车辆的管理与维护,并承担移动航站赴火场任务,按上级要求,及时赶赴火场,确保指挥车与国家林业局通讯畅通,提供综合保障。3、负责东航中心内部有线电话通讯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保障有线通讯畅通。按期结算有线、无线通讯费用。4、负责VIP、IP电话系统设备的保养、维修及管理工作。5、负责多媒体会议室的使用与管理。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科长、室主任职责一、 中心航空护林

24、调度室主任职责1、负责中心航空护林调度室的全面工作。2、带领本室人员,认真履行中心航空护林调度室职责。3、监督本室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业务规范及工作程序等。4、制定学习计划,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业务,提高素质。5、积累、整理和审核本科室的业务资料和统计资料。6、组织开展业务技术研究,解决技术难题。7、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二、 空中交通管制科科长职责1、空中交通管制科科长在总调度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工作的组织、实施。2、带领本科职工,认真履行空中交通管制科职责。3、强化对本科职工的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4、组织检查本科各岗位工作情况,定期召开讲评会,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安全形势和

25、差错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5、制定学习、工作计划,带领本科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本科职工的综合素质。6、积累、整理和审核本科的业务资料和统计资料。7、严格审核本科上报的各种材料。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三、 气象科科长职责1、组织领导本科的行政、业务工作。2、带领本科人员完成森林航空消防飞机的飞行气象保障任务。3、督促检查本科人员贯彻执行岗位职责、业务规范、工作程序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组织检查本科各岗位工作情况,定期召开讲评会,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差错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5、制定学习、工作计划,带领本科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本科职工的综合素质。6、积

26、累、整理和审核本科的业务资料和统计资料。7、组织开展业务技术研究,解决技术难题。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四、 综合协调科科长职责1、负责完成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及分库的日常管理,做好入库验收、出库发货、保管维护等工作。2、负责对东北三省(区)已建的各森林航空消防场站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状况的调研,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3、负责东北、华北、西北有关省(区)新建森林航空消防场站的调研、投建等相关具体工作。4、了解国内外航空护林基地的先进基础设施、设备发展新动态,对我国森林航空消防场站建设规划、布局、规模提出建议。5、组织本科人员严格遵照执行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政治、经济、文化和

27、科学技术等知识,提高本科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培养本科人员爱岗敬业、团结友爱、不断创新的品质。6、负责考核本科人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提交上级主管部门。7、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总结本科的工作。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五、 航空监测科科长职责1、航空监测科科长在协调处处长领导下,负责航空监测科全面工作。2、了解掌握各省(区)森林防火情况,参加省(区)巡护盲区的弥补性巡护飞行观察工作。3、参加赴火场第一梯队,完成火灾监测、火场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传输、存档等任务。4、统筹安排赴火场设备的管理与使用,确保火灾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及相关的技术指导。5、负责飞行观察员培训

28、、考核、发证等相关事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6、负责处内相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宣传森林航空消防动态。7、负责行业新技术开发、推广、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指导本部门计算机和网络等新技术、设备的应用。8、组织、参与森林防火有关科研课题研究。9、全面负责科业务工作指导、业务管理及其它相关的事务性工作。10、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六、 信息科科长职责1、信息科科长在信息处处长领导下负责信息科全面工作。2、带领全科人员认真履行信息科职能,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3、信息科科长兼网络管理员,认真履行网络管理员职责维护东航中心局域网网络,保障东航信息系统畅通。4、带领全科人员学习理论知识、业务

29、及计算机网络知识,提高全科人员的综合素质。5、承担东航中心内部局域网硬件更新、软件升级任务。6、负责中心网站的开发、维护和局域网网络安全工作。7、安装、调试、配置局域网网络终端工作站,保障东航中心每台单机安全正常上网。8、调动全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每位成员的作用。9、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七、 前指保障科科长职责1、前指保障科科长在信息处处长领导下,负责前指保障科全面工作。2、带领全科人员认真履行前指保障科职能,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3、负责综合通讯指挥车车内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工作,完成消耗品的采购任务。4、负责移动航站车辆的管理与维护,并承担移动航站赴火

30、场任务,按上级要求,及时赶赴火场,确保指挥车与国家林业局通讯畅通,提供综合保障。5、负责东航中心内部有线、无线电话通讯话费管理及费用结算工作。6、负责VIP、IP电话系统设备的保养、维修及管理工作。7、负责多媒体会议室的管理。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中心业务岗位职员职责一、 中心航空护林调度员职责1、调度员航期昼夜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认真做好信息传递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按时交接班,详细、完整、准确地填写各类调度用表和值班日志,保证调度工作的连续性。2、及时了解天气和森林火险预报情况,并按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计划审批报告制度的规定,处理和审批飞行计划,严格控制无效飞行。3、认真

31、核对和维护飞行日报数据、调度管理系统数据,保证飞行数据详实准确,并及时掌握计划飞行时间的剩余情况。4、掌握火情飞行动态,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进行标图作业,对当日未灭森林火灾,向航站了解情况。5、检查监督森林航空消防租机协议的履行情况。6、协助航站规划设计森林航空消防固定航线。7、负责统计飞行时间、计算飞行费。8、负责飞机调研和签订森林航空消防租机协议的各项准备工作。9、统计、积累、搜集、归档森林航空消防有关资料。二、 中心航空护林电台维护员职责1、熟练掌握无线电维护基础知识,了解电台性能、熟练使用电台,做到出现问题及时排除。2、开航前十五天对天线、电台、电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组装,确保通讯

32、畅通。3、航期使用中,不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处理。4、航期结束后,对电台天线进行拆卸,妥善保管。5、非航期,学习岗位知识,为航期电台维护,保养工作打好基础。三、 总调度室区域管制员职责1、在总调度室主任领导下,组织实施森林航空消防飞行的航行管制工作。2、编排、审理各林业自建机场的飞行计划并及时报上级管制部门和通报有关管制室。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森林航空消防飞行中的航空器实施区域调配,掌握护林区域中每架飞机的飞行动态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4、了解林业自建机场及有关机场的天气情况,本场预报、航路预报,为森林航空消防飞行提供可靠的气象、通讯、导航等服务。5、对于进入国境线我

33、侧10KM、返航、备降等特殊飞行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做到安全有序。6、掌握各航空护林站机场使用细则和机场开放情况及参加森林航空消防飞机的基本性能。7、掌握非林业自建机场的情况,随时做好飞机的转场信息传递工作。8、做好飞行记录,LED动态显示板,为林航调度提供最新的飞行动态。9、严格遵守民航、军航以及总调度室的有关规定,按照总调度室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飞行安全。 四、 气象转报员职责1、熟悉AFTN电报终端工作性能,并达到熟练操作程度。2、督促各林业自建机场气象观测员按时上报本场实况。3、及时转发各林业自建机场的本场实况、本场预报和航路预报。4、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随叫随到。5、爱护气象

34、转报设备,发现异常及时报告。6、认真填写值班工作日志。五、 飞行观察员职责1、热爱森林航空消防事业,熟悉飞行观察业务,掌握林业、领航、气象、电脑、网络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在工作中不断提高飞行观察水平。2、开航前必须熟悉东北航空护林合同(协议)的各项条款和森林航空消防飞行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3、了解东北森林航空消防各种机型的主要性能数据,掌握相关的飞行知识,对各种飞机的应用范围要做到心中有数。4、爱护地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请领、保管、使用地图。5、执行巡护任务时,要认真做好巡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准备各种表册、用具、地图及图上作业),明确任务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在巡护飞行时要精力集

35、中,不许漏火。6、观察火场要按发现火情后的观察程序和方法进行空中作业,做到“四快一准”,即确定火场位置快、判断火场要素快、计算火场面积快、提出扑火措施快,火场位置、面积准确。7、熟悉机降、索(滑)降、吊桶、空投、航化灭火等灭火方法的技术操作规程,并能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完成任务。8、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有关航空护林先进设备的应用技术,并积极参与航空护林有关科研项目研究工作。六、 空中摄像员职责1、空中摄像员必须努力学习摄像技术、林业知识和领航知识,不断提高摄像水平。2、空中摄像员开航前必须做好摄像各项准备工作,在航期随时待命,接到指令后立即随机执行任务。3、熟练掌握摄像设备的使用与操作方法,

36、熟悉高空摄像的技术特点。4、负责火场摄(录)相,进行火场信息的后期处理与传输。5、在航空摄像时,必须确保人身与设备的安全及作业质量。6、负责火场信息资料收集,及时进行原始资料带的剪集与编辑,并登记存档,做好资料的收藏工作。7、负责航空摄(录)像器材的保管工作,做好摄(录)像设备的保养与维修,严防丢失,避免损坏,保证摄(录)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8、认真执行赴火场设备管理规定,确保摄(录)像设备管理规范化。9、航期结束后,负责起草航空摄(录)像工作总结,详细记录整个航期摄(录)像工作情况及设备、器材的使用状况。七、 综合协调科业务员职责1、努力学习,提高知识水平,掌握新科技、新技术,熟练使用现代化

37、设备收集和管理资料。2、及时收集东北航空护林系统场站及处室内资料,按项目进行整理,每年整理后交中心档案室统一管理。3、按资料管理的要求和有关的行业标准,建立资料信息档案,做好目录和索引,以便查阅。4、负责全处的报刊、信件、杂志的收发工作。5、负责全处办公用品的请领、分发工作。6、负责处室内业务资料的打字、复印与递送工作。7、负责储备库物资的记帐工作,做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8、加强政治、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9、严格执行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八、 无线电台技术员职责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无线电机务工作水平,了解先进设备的信息。2、熟悉和掌握各航空护林站电台通讯设施和设备的性能、技术

38、指标及使用保养方法。3、负责各航空护林站电台通讯设备定期检修、天线的架设和改制,使电台通讯保持良好状态。4、各航空护林站电台通讯设备发生故障时,积极做好服务,确保通讯畅通。5、掌握各航空护林站电台设备的更新、改造情况,完成安装调试工作。6、做好现有器材、设备的保管工作。7、负责各航空护林站通讯设备和故障排除咨询工作。8、负责物资记帐及管理工作。九、 场建技术员职责1、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和了解建筑工程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验收规定;熟练掌握航空护林场站建设标准,为场站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做好场站建

39、设的服务工作。3、根据需要参加各航站建设项目和工程设计方案的选定和会审,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把好质量关。4、根据需要深入各航站,了解掌握施工情况,检查指导、解决场站建设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验收规定,认真完成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5、严格审核各航站机场跑道、房屋等维护大修工程的预算和决算,使基本建设投资有效使用。6、参加中心的基本建设工作。7、收集中心和各航站基本建设资料并交科室领导。8、加强政治、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9、严格执行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 章 制 度一、 东北森林航空消防飞机使用管理规

40、定为了加强东北森林航空消防飞机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充分发挥东北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的作用,确保东北森林航空消防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对东北、内蒙古林区执行森林航空消防任务的飞机的使用管理做出如下规定:一、东北森林航空消防系统租用的飞机,在东北航空护林中心(以下简称东航中心)的监督指导下,由各航空护林站负责使用管理。二、各航空护林站应加强对森林航空消防飞行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使用制度,严格履行飞行报批程序,控制和避免森林航空消防飞机的随意使用,提高使用效率,节约飞行费用。三、森林航空消防飞机主要用于交通不便、人员较少的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以及重点火灾区的森林火灾

41、的预防和扑救。四、森林航空消防飞机主要执行机降灭火、索降灭火、吊桶灭火、吊囊灭火、机载水箱灭火、空中巡护、火情侦察、洒液灭火、撒防火宣传单、空运物资、以及直升机火场急救和高火险天气的弥补性巡护等与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相关的任务。五、各航空护林站应按照东北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和固定翼租机协议书规定的计划小时数,合理控制飞行。因森林防火工作需要提前调机进场、延期离场、超计划小时飞行时,必须事先报东航中心,待东航中心批准后方可执行。当计划小时数不足需要追加时,必须向所在省(区)森林防火办和东航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待东航中心同意后,方可追加。六、各航空护林站应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和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各林业集团

42、公司防火办的要求,合理安排飞行。飞行计划由飞机所在航站负责向东航中心申报,待东航中心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七、各航空护林站要按时、详细、准确地将本站及外站支援飞机的当日飞行计划、次日飞行计划、飞行动态和调度日报上报东航中心。八、在执行森林航空消防任务时,飞机所在航站必须派飞行观察员随机执行任务。当飞机转场到其它航站执行任务时,由原航站指派飞行观察员随机执行任务。九、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需要调动东北森林航空消防系统内部飞机支援扑火,或需要东北森林航空消防系统外部飞机支援扑火时,各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各林业集团公司防火办必须书面向东航中心提出报告,由东航中心在系统内统一调动,或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

43、请。所需飞行费由用机方承担。十、严禁使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进行与森林航空消防无关的飞行。十一、每航期森林航空消防任务结束时,各航空护林站按飞行费用统计结算规定与机组进行结算。十二、每航期森林航空消防任务结束后,各航空护林站要在3日内将时间费用结算单、综合报表等资料上报东航中心。十三、凡违反本规定安排使用飞机飞行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安排飞行的单位或部门承担。二、 东北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计划审批报告制度一、航护调度值班员审批处理的飞行计划1、固定翼或直升机按固定航线巡护飞行计划;2、固定翼或直升机在固定航线内选点巡护且直升机不落地的飞行计划;3、在本巡护区内的火情飞行计划;4、直升机机降、索降、吊

44、桶(囊)灭火飞行计划;5、巡护区内撒防火宣传单飞行计划;6、临时火情飞行计划;7、检查林相、物候观测等飞行计划;8、急救扑火队员飞行计划;9、机组利用自带飞行时间进行训练飞行计划;10、中心主管领导或处领导同意或批复的各种飞行计划。二、航护调度值班员审批处理后须向航空护林处处长报告的飞行计划1、当日未灭火场的看火、灭火飞行计划;2、固定翼机群化灭飞行(中心化灭指挥员未驻航站)计划;3、国境线我侧十公里内的火情飞行计划;4、固定翼化灭机群训练、直升机索降、吊桶(囊)训练飞行计划;5、中心领导直接指示下达或审批的飞行计划。三、航护调度值班员向航空护林处处长请示审批的飞行计划1、直升机选点巡护飞行计

45、划;2、5.6反思日、清明、五一、十一等机群或单机表演宣传飞行计划;3、直升机打烧防火线、三清、上塔、撤塔等与森林防火有关的其它飞行计划。4、机组自用时间到其它航站加降飞行计划;5、在巡护区内非火情临时飞行计划。四、航空护林处处长向中心主管领导请示审批的飞行计划(含中心指挥机)1、转场支援扑火飞行计划;2、转场运送观察员、扑火指挥员、领导以及扑火物资设备等公务转场加降飞行计划;3、超计划小时的飞行计划;4、结航调机飞行计划;5、空中摄录像、科学实验飞行计划;6、非扑火人员急救、资源调查等与森林防火无关的各种飞行计划。三、 飞行时间及飞行费统计结算规定一、飞行费统计、结算要严格按照东北森林航空消

46、防固定翼、直升机飞机租机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二、经主管站长、机长和观察员共同签字的飞行任务书作为结算飞行费的原始凭证。三、汇总、结算数据保证准确无误。四、汇总、结算数据必须经东航中心调度室确认后,方可与机组进行结算。五、飞行时间及费用结算单、月份飞行时间结算单,必须有主管站长、机长、调度员签字,并加盖航站公章。六、飞行时间及费用结算单、月份飞行时间结算单一式五份,其中航空护林站一份,航站主管上级部门一份,报东航中心一份,供机单位一份,由供机单位作为收费凭证寄付款单位一份。四、 东航中心航护调度员交接班规定为加强管理,保证工作连续,更好地完成航期调度值班任务,避免漏岗,特规定如下:一、交接班时间

47、:每日交接时间为08:20,接班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值班室,准备接班。二、交班人将当班内的情况,包括飞行安排、火灾及扑救情况、日报核查、数据维护、发现的问题、领导指示及落实进度和结果详实告知接班人。三、接班人必须认真听取和记录交班人所说事项,做到准确掌握,清楚明了。四、交接双方要认真对待交接工作,不得敷衍了事。五、交班人必须在交班前将值班室内的卫生打扫干净,整理好办公用品。六、待所有事情交接完毕后,双方在调度值班日记上签字。五、 东北航空护林中心航护调度一日工作制度在航期无大火、无特殊事情时,航护调度员的一天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清晨,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二、上班前,查看当日

48、飞行计划,进一步明确全天飞行安排,做到心中有数。三、上午,核查前日上报的飞行数据,维护调度管理系统库内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下午15:30,审批次日飞行计划,并在16:00前转交航管科。五、全天,通过LED显示屏了解掌握当日飞行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航管科及航站了解;做好电话接听工作和信息传递工作,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记好“调度日记”;及时审批临时飞行计划,发现火情及时处理和上报;完成好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六、晚上,检查飞行累计时间、剩余小时数,控制飞行费使用;梳理当日工作情况。当发生大火时,以大火为工作重点,并完成好上述工作。六、 航空护林站飞行计划申报规定一、飞行计划的申报必须完

49、整、准确,申报时间必须如实填写,并精确到“分”。二、次日飞行计划,必须在每天15:30前申报,过时不予受理。三、飞行计划申报方式以网络为主,传真、电话作为备份手段。确因网络发生故障不能申报时,用传真申报 ;传真不能申报时,再用电话申报。四、在申报飞行计划之前,凡涉及到 “加降”、 “转场”、“空运”等含不明确的飞行任务时,航站必须先向东航中心航护调度室请示,待批准后再申报。五、临时计划必须是在发生紧急火情或急救时,才能申报。六、利用网络申报临时计划时,必须及时通知东航中心航护调度室。七、利用传真、电话申报飞行计划时,待网络故障排除或畅通后,及时利用网络补报。八、用电话申报飞行计划时,必须利用录

50、音电话,送话方叙述要简练、准确、完整,受话方要准确记录,双方要保证核对无误。七、 森林火灾(情)上报规定为了及时了解、掌握森林火灾的发生、发展动态,以便快速组织、协调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工作。现对森林火灾(情)上报规定如下:一、凡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飞行的火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八类森林火灾,航站必须向东航中心报告。二、主要报告内容:航站、机型 、机号、观察员、观察时刻、火场编号、火场名称、火场位置、树种组成、起火原因、发现方式、发现时刻、发现时过火面积、发现时有林地面积、辖区、熄灭时刻、燃烧类型、火灾种类、火势、地面风向风力、观察时的过火面积及有林地面积、火头火线情况及地面扑火情

51、况等。三、每次执行完火场飞行任务后,航站在飞机落地后30分钟内向东航中心报告森林火灾情况。四、森林火灾上报方式以网络为主,传真、电话为辅。五、当执行完临时火情飞行任务后,航站在飞机落地后20分钟内,用电话向东航中心报告飞行观察情况。如有森林火灾,再及时用网络或传真上报火灾动态和火灾日报。六、当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时,航站在每日18时以前向东航中心上报火灾日报。八、 东北森林航空消防空管工作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各林业自建机场、航空护林站(简称自建航站)空管工作的管理,以确保飞行安全和森林航空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长春飞行管制分区飞行管制补充规定、东北地区航空护林飞行管制有关规定(试行),

52、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1、飞机起飞或降落地的各自建航站(含佳西下同)的管制员在飞机预计起飞前1小时30分到达工作岗位,气象员在飞机预计起飞前2小时将本场天气实况上报总调度室,总调度室在飞机预计起飞前1小时转发各航站本场预报和航路预报,在飞机起飞前30分钟电台开始守听。2、各自建航站的管制员必须按批准的飞行计划,组织实施飞行,严禁擅自更改航行诸元。3、飞机起飞后必需在3分钟内上报起飞时间,飞机落地后必需在5分钟内上报落地时间,起飞时间和落地时间用话台或电话上报。4、各自建航站的管制员,必须严格要求执行任务的飞机按规定注意守听,准确掌握各自飞机的飞行动态、位置、高度等航行诸元,在总调度室查询飞行情况

53、时,能及时报告飞机的飞行动态。5、飞机在超过预计起飞30分钟,未能起飞时,必须发延误报或取消报并注明原因。6、涉及自建航站的转场飞行(含敦化航站所有飞行),在预计起飞前1小时,向总调度室请示,待同意后方可起飞。其它飞行提前30分钟联系。7、转场(调机)飞行: (1)起飞机场和降落机场为自建航站:飞机从起飞机场起飞,起飞时间上报总调度室,总调度室通知降落机场,飞行指挥由起飞航站负责,飞机飞行中与降落机场联系并移交后,飞机由降落机场管制员负责指挥。(2)起飞机场和降落机场为民航机场:如果飞机在途中飞越自建航站,总调度室负责在转场过程中通报自建航站。(3)起飞机场是自建航站,降落机场为民航机场、军航

54、机场,或者起飞机场是民航机场、军航机场,降落机场是自建航站:总调度室与民航机场有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按照东北地区航空护林飞行管制有关规定(试行)执行。(4)飞机在转场(调机)飞行时,没有与降落机场联系好前,起飞机场电台必须守听,待总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关机。8、火场飞行:(1)在同一自建航站起飞的飞机(本站的飞机和外站来支援的飞机)执行火场扑火任务时,由飞机起飞航站管制员负责飞行调配指挥。(2)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自建航站的多架飞机去同一火场作业时,起飞航站管制员应制定飞行预案,调配好往返高度,及时将预计起飞、实际起飞时刻和飞离火场的时刻、机号、高度、航线等飞行动态上报总调度室,由总调度

55、室通知有关各站,再由各站管制员将有关飞行动态通知各自保障的飞机。(3)凡在火场执行灭火任务的飞机,应保持地空联系及各架飞机之间的通讯联络。在火场飞行的各架飞机应加强空中观察,注意守听,确保飞行安全。(4)设移动航站的火场,指挥车距火场中心点40km以内的火场其空管指挥由移动航站负责;指挥车距火场中心点40km以外的火场,其空管指挥由火场所属航站负责;火场中心点有争议时,由总调度室确定负责航站。(5)在移动航站负责空管指挥的火场,火场内飞机的飞行动态,属移动航站负责的飞机,由移动航站管制员通报总调度室;其它飞机由移动航站管制员通报所属航站,再由所属航站报告总调度室。由自建航站负责空管指挥的火场,

56、火场飞机的飞行动态分别由所属航站或移动航站负责向总调度室通报。9、各自建航站航行管制岗位在森林航空消防期间,必须24小时值班并配备专用直通电话。九、 总调度室一日工作制度一、值班员在工作时间要精神饱满、体态端庄,着装整洁大方。二、值班员必须了解掌握当日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计划、航线、气象预报等情况。确定当日工作重点,进行组织实施。三、值班员依照飞行计划,向有关航站通报航路气象预报、有关航站的飞行计划等。调配和指挥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安全有序的飞行,完成当日的森林航空消防飞行任务。四、值班员负责转报紧急火情、急救、看火等临时飞行计划申请,并尽快组织实施。五、值班员在有线、无线通话中,使用文明用语,不讲粗

57、话、脏话。不讲与工作无关的事。六、值班员必须做好电话记录、地空通话记录和值班记录等。填写好每日的架次统计表。七、值班员必须做好次日飞行计划的审核,在飞行调配图上标绘次日飞行航线图,调配存在冲突的飞行计划,向长春飞行管制区上报次日飞行计划,同时通报有关单位。八、交接班记录做到详细、准确、清楚、完整,保证总调度室工作的连续性。九、值班员负责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清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十、值班员负责总结当日工作。十、 飞行总调度室工作程序一、值班员审核各林业自建机场申报的飞行计划,及时报上级管制部门及通报有关管制部门。二、值班员认真勾画次日飞行计划,研究次日飞行调配方案,进行飞行前流量调配,同时通

58、报次日飞行有冲突的机场管制室。三、值班员在林业各自建机场飞机预计起飞前1小时30分开始工作,了解各机场的本场预报及航路预报。四、话台守听时间:在当日第一架飞机预计起飞前15分钟开始至全天飞行任务结束。五、调配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航空器的间隔,掌握每架飞机的准确位置,尤其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灭火飞行及进入国境线我侧10km、调机、转场飞行。六、调机飞行严格按照管制移交协议进行,当飞机未与前方管制室联系好时,必须保持联系,待飞机与前方管制室联系好后方可脱波。七、森林航空消防飞行中需改变航行诸元或备降时,管制员必须查明空中情况,方可允许并将改变情况通知有关机场管制室和航空器,同时提供航线、备降机场的天气情

59、况等航行情报。八、森林航空消防飞行中,飞机出现特殊情况时,管制员按特情处置程序进行指挥。九、按照当日飞行计划,随时做好LED显示板的添加、更改等动态显示工作。 十、及时做好电话、地空通话记录和值班工作日志记录,准确填写每日飞行任务、架次统计表。十一、 气象转报员工作程序一、每日工作前认真阅读当日飞行计划。二、在当日飞行计划最早起飞时刻前2小时到达工作岗位并开机检查设备。三、按时段认真做好每个时段的实况转报工作。四、认真填写当天工作日志。五、全天工作结束后,认真统计当天收、发转报份数。十二、 总调度室区域管制员交接班规定一、交接班重叠时间必须在二十分钟以上。二、交接内容:1、飞行动态。2、林业自建机场及相关机场航路和机场气象情况。3、有关临时飞行限制及规定。4、其它需要交代的电话记录等事项。三、要求:1、交班者必须交代清楚、明了。2、接班者必须掌握准确无误。3、交接班后双方在值班日志上签字。4、交班时本单位卫生必须清洁。十三、 林业飞行观察员管理规定(原林业部林策字199213号文件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林业飞行观察员(以下简称观察员)的管理,保证森林航空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观察员是国家干部,属通用航空系列的空勤人员。第三条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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