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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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1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第1节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框架1.1.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内容1.1.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1.1.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原则1.1.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要素1.1.5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方法第2节如何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1.2.1加强组织控制1.2.2加强预算控制1.2.3加强会计控制1.2.4加强审计监督第2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第1节货币资金控制的内容与目的2.1.1货币资金控制的内容2.1.2货币资金控制的目的第2节岗位责任与授权批准制度2.1.3货币资金岗位责任制度2.1.4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第3节现金和银行存款管控制度2.3.1现金管理办法2.3.2现金支付制度2.3.3支付结算细则2. 3. 4银行对账制度第4节票据及有关印章管理办法2.4.1票据管理办法2.4.2印章管理办法第5节货币资金管理流程2.5.1支付业务管理流程2.5.2印章使用管理流程第3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往来资金第1节往来资金控制的内容与目的3.1.1往来资金控制的内容3.1.2往来资金控制的目的第2节往来资金岗位责任与授权批准制度3.2.1往来资金岗位责任制度3.2.2往来资金授权审批制度第3节往来资金内部控制制度3.3.1往来资金管理控制办法3.3.2往来资金管理责任制度 3.3.3往来结算票据管理规定3.3.4往来资金定期清理制度第4节往来资金管理流程3.4.1往来资金审批流程3.4.2往来资金清理流程第4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物资产第1节实物资产控制的内容与目的 4.1.1实物资产控制的内容 4.1.2实物资产控制的目的第2节岗位责任与授权审批制度 4.2.1实物资产岗位责任制度 4.2.2实物资产授权批准制度第3节取得与验收内部控制规范4.3.1实物资产预算管理制度4.3.2实物资产请购审批制度4.3.3实物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第4节使用与维护内部控制规范4.4.1实物资产使用管理办法4.4.2实物资产领用交回制度4.4.3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4.4.4固定资产投保管理规定4.4.5实物资产清查管理制度第5节处置与转移内部控制规范4.5.1实物资产处置管理制度4.5. 2资产内部审计考评制度4.5.3实物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第6节实物资产管理流程4.6.1实物资产内部领用流程4.6.2固定资产维修保养流程4.6.3实物资产的出售流程4.6.4实物资产的报废流程第5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无形资产第1节无形资产控制的内容与目的5.1.1无形资产控制的内容5.1.2无形资产控制的目的第2节岗位责任与授权批准制度5.2.1无形资产岗位责任制度5.2.2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第3节取得与验收内部控制规范5.3.1外购无形资产请购审批制度5.3.2无形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第4节使用与管理内部控制规范5.4.1无形资产曰常管理规范5.4.2无形资产摊销管理规定第5节处置与转移内部控制规范5.5.1无形资产处置管理制度5.5.2无形资产调拨管理细则第6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预算与结余. 第1节预算与结余控制的内容6.1.1预算控制的内容6.1.2结余控制的内容第2节预算岗位责任与授权批准制度 6.2.1预算业务岗位责任制度6.2.2预算管理授权审批制度第3节预算编制内部控制规范6.3.1预算编制管理制度6.3.2年度预算方案制订规则第4节预算执行内部控制规范6.4.1预算执行责任制度6.4.2重大预算项目管理办法6.4.3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制度第5节预算调整分析内部控制规范6.5.1预算调整管理办法6.5.2预算执行分析制度6.5.3预算执行内部审计制度6.5.4预算执行考核奖惩制度第6节结余管理内部控制规范6.6.1净结余管理控制制度6.6.2未完结转项目结余控制制度第7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收入 第1节收入控制的内容与目的7.1.1收入控制的内容7.1.2收入控制的目的第2节收人业务岗位责任与授权审批7.2.1收入业务岗位责任制度7.2.2收入业务授权审批制度第3节征收与票据管理内部控制规范7.3.1非税收入征收责任制度7.3.2非税收入征收实施细则7.3.3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第4节收入管理内部控制流程7.4.1征收减免审批流程7.4.2票据台账管理流程 第8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支出第1节基本支出内部控制规范8.1.1基本支出控制的内容与目的8.1.2基本支出岗位责任制度8.1.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管理制度8.1.4基本支出财务分析评价制度第2节项目支出内部控制规范8.2.1项目支出控制的内容与目的8.2.2项目申报管理制度8.2.3项目内部审核管理规定8.2.4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8.2.5预算项目实施管理制度第3节政府专项支出内部控制规范8.3.1专项支出控制的内容与目的8.3.2专项支出岗位责任制度18.3.3专项支出授权审批制度8.3.4专项支出分析管理制度第4节其他支出内部控制规范8.4.1其他支出内部控制的内容和目的8.4.2其他支出关键风险控制制度第9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一政府采购第1节采购控制的内容与目的9.1.1采购控制的内容9.1.2采购控制的目的第2节岗位责任与授权批准制度9.2.1采购岗位责任制度9.2.2采购授权审批制度第3节预算与计划内部控制规范9.3.1采购预算管理办法9.3.2采购预算追加调整办法第4节采购验收与付款内部控制规范9.4.1采购验收管理制度9.4.2采购付款管理制度第5节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流程9.5.1采购预算业务流程9.5.2采购管理控制流程第10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程项目(略)第11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合同协议第1节合同协议控制的内容与目的11.1.1合同协议控制的内容11.1.2合同协议控制的目的第2节岗位责任与授权批准制度11.2.1合同协议岗位责任制度11.2.2合同协议归口管理制度第3节合同协议编审内部控制规范11.3.1合同风险防范制度11.3.2合同协议会审制度第4节合同协议订立履行内部控制规范11.4.1合同保密制度11.4.2档案管理规定11. 4. 3合同协议变更管理办法11.4.4合同协议履行验收制度第12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一财务报告第1节财务报告控制的内容与目的12.1.1财务报告控制的内容12.2.2财务报告控制的目的第2节岗位责任与投诉举报内部控制规范12.2.1财务报告岗位责任制度12.2.2财务报告授权审批制度第3节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规范12.3.1财务清查管理制度12.3.2财务对账管理制度12.3.3财务状况分析制度第4节财务报告报送内部控制规范12.4.1财务报告内部审核制度12.4.2财务报告报送细则第5节财务报告管理控制流程12.5.1财务报告编制流程12.5.2财务报告报送流程第13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一财务管理信息化第1节财务管理信息化控制的内容与目的13.1.1财务管理信息化控制的内容13.1.2财务管理信息化控制的目的第2节岗位责任与归口管理13.2.1财务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度13.2.2财务信息系统归口管理制度第3节信息系统访问与硬件内部控制规范13.3.1信息系统访问管理制度 13.3.2硬件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第4节计算机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规范13.4.1会计核算操作管理制度13.4.2会计核算数据管理制度13.4.3会计核算档案管理制度第14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人力资源第1节人力资源控制的内容与目的14.1.1控制的内容14.1.2控制的目的第2节人力资源岗位职责制度14.2.1人力资源岗位责任制度14.2.2人力资源授权审批制度 第3节招聘培训与离职内部控制规范14.3.1人员招聘录用制度14.3.2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4.3.3人员离退休管理制度第4节人力资源考核内部控制规范 14.4.1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14. 4.2单位考核记录管理规范第5节薪酬管理内部控制规范14.5.1员工工资发放办法14.5.2员工福利发放办法第15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内部审计第1节内部审计控制内容与目的15.1.1内部审计控制的内容15.1. 2内部审计控制的目的第2节审计质量与纪律&部控制规范15. 2.1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15.2.2审计人员工作纪律规范第3节审计工作与报告内部控制规范15.3.1内部审计工作制度15.3.2审计报告编制细则第4节审计监督检查与汇报内部控制规范15.4.1反舞弊内部审计准则15.4.2审计舞弊责任追究制度第5节内部审计管理控制流程15.5.1内部审计控制流程15.5.2审计报告编写流程15.5.3审计舞弊处理流程第1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第1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框架1.1.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内容 1.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行政事业单 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起到统驭作 用,是制定具体规范的基本依据。行 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主要包 含的项目如右图所示。2.内部控制具体规范 内部控制具体规范是行政事业单位依据基本规范,对办理的具体业务事项从内部控制角 度所作出的具体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具体规范主要包含的内容如下图所示。1.1.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涵盖行政事业单位涉及财务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工作岗位。其控制 目标主要包含以下方面,如下图所示。1.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安全 2.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3.及时纠正错误,消除隐患,确保国家资产的安全4.确保国家相关规章制度能够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5.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1.1.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贯穿于行政事业单位各活动中的一系列组织措施。行政事业单 位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如下图所示。合规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符合单位相关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全面性原则:能够涵盖单位内部各相关部门人员和相关工作任务全面考虑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 信息沟通与反馈、监督与评价等因素相互制衡原则:确保单位内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 责明确,能够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成本效益原则:有效控制成本支出,确保以合理的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适应性原则:随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变化,不断进行进行修订和完善有用性原则: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防范内部风险发生1.1.4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要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相关环境的控制、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 施、信息沟通与反馈、内部监督与评价等要素,详情如下图所示。相关环境控制:主要包含对单位的治理结构、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内部 审计机制、单位人力资源政策,单位环境等方面的控制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识别:是及时发现、分析与内控目标相关风险,并有效应对风险评估:包括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控制活动与措施:控制措施包含:不相容岗位分析、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 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等信息沟通反馈:对各类信息进行记录、汇总、分析、处理,并及时进行有效的内外沟 通和反馈监督与评价: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及进行检查、评价,发现内部控制制度 设计和运行的缺陷并及时改进1.1.5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方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可采取内部牵制控制、集体决策控制、预算控制、授权批准控 制、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财产保全控制、信息技术控制等方 法。各类方法的基本说明如下图所示。 内部牵制控制:将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集体决策控制:将涉及重大财务收支预算调整、重大财务政策调整、重大收支改革措 施等方面的财务会计业务,实行集体决策控制预算控制:通过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评价等环节的管理,有效约束单位 年度预算执行授权批准控制:将涉及财务重大收支业务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工 作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承担责任风险控制:针对内部各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从而对财务风险 和业务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内部报告控制: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及时提供业务活 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控制的时效性和计对性财产保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规范财产记录、定期盘 点、账实核对等,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防止财产流失和浪费信息技术控制: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 人为操纵因素影响,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2节 如何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1.2.1加强组织控制 加强组织控制值,对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组织控制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开展,详情 如下图所示。1.改善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和方式2.规范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责落实到责任部门 3.培育工作人员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强化风险意识4.注重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与奖励,提高员工素质1.2.2加强预算控制加强预算控制能够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管理水平,规范和制约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行 为。加强预算控制主要可从以下方面展开,如下图所示。1.扩大预算范围,力争将单位财务收支事项全部纳人预算2.严格预算调整和预算追加的程序3.将部门预算与单位内部责任预算结合,加大责任预算体系力度4.建立预算编制质量和项目考核机制,严格预算考核1. 2. 3加强会计控制会计控制为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保障,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 控制体系的重要方法。加强会计控制主要可从以下方面展开,如下图所示。1.完善会计控制制度,确保内控方式、技术、手段等有章可循2.设置合理的会计岗位,确保各岗位责权明确,相互制衡3.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确保财务人员正确行使责权4.建立完善的会计处理程序、严格的核对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有效1.2.4 加强审计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既是监督,也是服务,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不可缺少的 环节。通过审计监督能及时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缺陷,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单位内 部控制体系的完善。 行政事业单位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应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详情如下图所示。1.审前调查: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众多,人员编制复杂,应通过审前调 查了解单位的各项相关情况,以确定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 2.审中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 审计过程中,通过召开定点会议、现场观察、交流询问等方式,深人了解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情况等,掌握审计重点3.收费环节:行政事业收费存在问题较多,在审计 监督中应认真查阅 文件、收费许可证、 收费票据和票据存 根等资料,审查其 收费的合法性 4.延伸审计:有些行政事业单位 设有二、三级预算 单位或其他经济实 体,在审计中要与 延伸审计二、三级 预算单位或其他经 济实体相结合 第2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规范货币资金第1节货币资金控制的内容与目的2.1.1货币资金控制的内容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包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在建立 和实施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过程,至少应强化以下内容的控制,详情如下图所示。分工与授权控制:明确货币资金相关岗位责任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权限,确保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控制:加强对现金库存限额、开支范围、支付限额、现金盘点,以及银行账户 議开立、审批、核对、清理等方面的控制会计记录控制:加强会计记录的记录、核对控制,确保会计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票据和印章控制:加强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领购、保管、使用、销毁,以及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控制2.1.2货币资金控制的目的货币资金是行政事业单位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货市资 金管理和控制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如下图所示。目的1: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安全,避免货币资金被盗窃、挪用等意外 y情况发生目的2: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完整,避免侵占单位收入的违法行为发生目的3:确保货币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及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目的4:确保各项记录能如实反映货币资金各项收支活动目的5:加快货币资金回笼,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第2节岗位责任与授权批准制度2.2.1货币资金岗位责任制度货币资金岗位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 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约、监督,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范围应当包括:(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第二章岗位职责划分第三条 单位负责人职责:(一)审批有关货币资金管理的制度;(二)审批大额现金、银行存款的支付申请。第四条 计划财务处负责人职责:(一)组织制定有关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二)权限范围内审批现金、银行存款的支付申请;(三)指导、协调本部门货币资金管理工作。第五条 出纳人员职责:(一)填制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二)妥善保管库存现金,严禁他人未经授权接触现金,确保现金安全;(三)根据经审批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依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对审批人超越 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有权拒绝,并及时向上级授权部门报告;(四)办理银行收、付款手续,及时与银行办理结算业务,认真核对银行收、付款凭证;(五)认真保管空白支票,按顺序存放。第六条 会计人员职责:(一)编制记账凭证,填制资金总账;(二)妥善保管财务印章,并按规定用印;(三)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库存现金,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四)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余额调节 相符;(五)妥善保管会计档案,随时提供査阅。第七条 审核人员职责:(一)审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二)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三)复核业务办理手续是否完整、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和单位是否妥当等。 第八条复核人员职责:,(一)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资金业务的合规性;(二)掌握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余额,协助现金出纳控制库存现金限额,监督检查资金 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第九条 货币资金使用部门负责人职责:(-)提出本部门用款申请;(二)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本部门个人用款申请;(三)负责保管或指派工作人员保管本部门印章,并按规定用印。 第三章附则第十条 本制度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2.2.2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货币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责,有效控制货币资金安全,依 据国家相关法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第三条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所涉及的各类货币资金审批业务和事项均依据本制度执行。第二章 货币资金支付授权审批第四条 审批权限类别:(一)审核是指有关管理部门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二)审批是相关负责人参考“审核”意见后进行批准;(三)复核是单位相关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进行核准。 第五条由货币资金使用部门和个人在预计使用货币资金前日内提交支付申请,详细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的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第六条 审批人对支付申请的合法性、合规性及支付申请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 确性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后,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单位货币资金 的支付实行分级授权审批,各级审批人的审批权限如下:(一)货币资金支付申请 在万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二)货币资金支付申请 在万元至万元的,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计划财务处审批;(三)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超 过万元以上的,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计划财务处审核,由单位主管领导实施集体决策和审批。第七条 复核人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 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 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第八条 出纳人员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 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第三章票据和印章授权审批第九条 票据使用与管理授权审批:(一)出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填开票据,确保填写准确、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全部联 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不得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二)对超过法定保管期限、可以销毁的票据,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程序 进行销毁,并成立监销小组予以监销。第十条 印章使用授权审批:(一)会计人员负责保管财务印章,须严格按照资金支付审批权限与程序监督各项资金 支出的执行,同时定期向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及单位主管领导汇报资金收付情况;(二)不得在各类空白票据上用印,如因特殊原因需盖空白印章的,须经单位负责批准 后,并标注份数逐一编号,未用的应全部退回;(三)印章的使用应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得携带印模外出用印。确因特殊原因需外出用 印的,须经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携带,并在事情办完后立即送回单位。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第3节现金和银行存款管控制度2.3.1现金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现金安全和现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有效防范在现金管理中的舞弊、 腐败等行为,确保现金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现金管理必须严格依据本办法执行,并接受审计部门和财 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三条 单位现金管理坚持“钱账分管”的原则,明确会计与出纳各自的职责,出纳 管钱不管账(现金日记账除外),会计管账不管钱,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经管现金。第二章 现金支付管理第四条 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 开支范围为元,超出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第五条 单位通过财政拨款、非税收收人拨款、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人、事业收人、 附属单位缴款等途径获得的现金收人应及时存人银行,不得直接用于支付自身的支出。如 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 限额。第六条 单位借出现金必须符合规定的范围,执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 用、借出货币资金。第七条 以收费形式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 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人必须及时人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人账。第八条 建立现金日记账,并逐日逐笔进行登记,做到日清日结,月份终了,必须进行账目核对,“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与“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第九条 单位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人员。出纳人员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 业务熟练的人员担任。第十条 超过限额以外的现金应由出纳人员当日送存银行。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人 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将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第十一条 每日下班前,出纳人员对限额内的库存现金于当日核对清楚后,在保险柜 内存放,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 间,并配备防盗门窗。第十二条 保险柜只能由出纳人员开启使用。保险柜密码由出纳人员自己保管,并严 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所利用。出纳人员调动岗位,新出纳人员应更换并 使用新密码。第十三条 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请单位相关负责人处理, 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第四章 现金盘点与监督第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每天清点库存现金,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第十五条 单位应建立库存现金清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 点,重点盘点项目如下:(一)检查账款是否相符;(二)检查有无白条抵库;(三)检查有无私借、挪用公款;(四)有无账外资金等。第十六条 若发现账款不符,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作出相应处理;若由一般工作失 误造成的,可由单位相关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若属于违法行为的,则依法移交相 关部门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3.2现金支付制度现金支付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现金支付管理,规范支付行为,确保现金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现金支付管理。第二章 现金支付范围第三条 现金支付款项范围包含:(一)职工工资、津贴、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六 )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七)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特殊情况。以上所列现金支付款项范围以外的资金支付,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第四条 除第三条第(五)项外,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元;超过限额部分,应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等形式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第三章现金支付规定第五条 出纳人员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不得从 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 开户银行批准,由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第六条 出纳人员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写明用途,由计划财务处负责人签字盖 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第七条 单位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借或挪用公款。确因工作需要借用 现金的,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支取,并在规定时 间内还款。第八条 单位工作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经办人应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 填写支出凭证,注明用途和金额。出纳人员应严格审核报销的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办 理报销手续。第九条 出纳人员应在支付限额范围内办理现金支付,超过支付限额的现金支付,需 由经办人向单位计划财务提出申请,经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核,由单位主管领导集体决策 同意后,办理现金支付业务。第十条 出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现金支付业务。不准以白条冲抵现金,不得擅自 将单位现金借给其他单位,不得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不得用 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保留账外现金。第十一条 出纳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履行职责时,须经单位主管负责人指定专人 代办有关现金业务,出纳人员不得擅自委托。第十二条 单位备用金视同货币资金管理。出纳人员应及时办理备用金报账、清理业 务,相关部门定期进行备用金检査,严禁长期占用、挪用备用金。第十三条 单位办理现金支付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较轻的,由 单位监察室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将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 将送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2.3.3支付结算细则支付结算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结算行为,提高单位支付结算的透明度,保障单位货币资 金安全,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支付结算是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使用票据或公务卡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第二章票据结算第三条 银行汇票结算规定:(一)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 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二)单位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既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 样的银行汇票也可用于支取现金。第四条 商业汇票结算规定:(一)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付款 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 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二)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 过个月。第五条 银行本票结算规定:(一)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 票据;(二)单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 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三)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 过个月。第六条 支票结算规定: (一)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 给付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二)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 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 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画 两条平行线的,为画线支票,画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三)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_日,另有规定的除外;(四)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足以支付支票所列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 足额付款;(五)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第三章 公务卡结算第七条 公务卡是由银行发放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 能,用于单位公务报销及职工个人消费的信用工具。具体分为单位公务卡与个人公务卡:(一)单位公务卡:是以单位名义开立的公务管理卡,该卡不能透支、提现和消费,只 能用于与个人卡之间的资金转账结算;(二)个人公务卡:是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贷记卡,可用于公务或个人消费。第八条 公务卡支付结算范围主要包括:(一)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日常公用支出;(二 )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三)服务购买支出;(四)其他公务性支出。第九条 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原则上不再办理现金借款。原现金交款业务改为银行交 款,出纳人员将款项存入银行卡,直接刷卡交款。第十条 单位日常公务性支出,原则上能刷卡的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不能刷卡结算的,支付金额在元以下的,由个人先行垫付,待交易结束后,按报销审批程序报销;支出金额较大,则应办理转账支付。第十一条 公务卡结算的报销程序:(一)报销人报销时需持公务卡、经费卡、凭发票、POS消费凭条、购物小票或消费清 单等单据,按原财务报销审批程序进行审批。计划财务处相关人员应严格审核相关票据, 区分个人消费和公用消费;(二)报销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的,可委托单位其他人员 代理报销,但必须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三)出纳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审核票据和复核审批程序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进行结 算与转账报销;(四)会计人员凭签字确认的凭条、公务卡报销审批单据及报销单据登记人账。第十二条 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出需要时,持卡人可通过计划 财务处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增加的额度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 卡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对恶意透支、拖欠还款等所产生的后果,由 持卡人负责,单位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细则与原有相关制度不一致的,依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财务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3.4银行对账制度银行对账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严格控制、规范本单位银行账户对账工作,确保货 币资金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单位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 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结出余额。第三条 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账户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四条单位会计人员对银行余额调节表及对账单进行审核,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 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第五条 若银行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不符,应按以下办法处理:(一)发现记账错误的,应上报计划财务处负责人,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改正;(二)因收付款结算凭证在单位与银行直接传递需要时间,所造成记账时间上先后的, 可通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第六条 单位出纳人员不得从事银行对账单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 如确需出纳人员办理上述工作的,可指定其他人员定期进行审核、监督。第七条 审计处指派专门人员,不定期审查单位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相关账目。 具体的审核内容如下:(一)银行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结算凭证是否一致;(二)银行存款业务的手续是否齐备;(三)银行存款业务的相关凭证与相关账目是否一致;(四)银行存款总账与单位相关账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否一致。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本制度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4节 票据及有关印章管理办法2.4.1票据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使票据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 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票据”是指单位统一向财政部门或税务机关,申领或购买的财 务票据和税务发票。第二章 票据的领购第三条 单位所需票据须向财务、税务等主管部门申领或购买,并按规定使用,严禁 使用自行印制、购买(在税务部门购买的除外)、或财务主管部门之外其他单位代开的票 据。第四条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票据的申领工作,领用票据设立领用票据登记簿,认真核 对领用时间、票据名称、起讫号码,并由领用人签字。第三章 票据的使用与保管第五条 出纳人员严格按照票据监管机构核准的使用范围开具票据,不得超范围使用 票据。未按规定使用票据的,会计人员不予人账。第六条 出纳人员必须按照票据的序号签发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票据填写项 目齐全,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不得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第七条 发生填写错误的票据应三联同时作废,同时加盖作废戳记。第八条 严禁虚开、涂改、挖补、撕毁票据,不得拆本使用票据;作废机用票据应妥 善保管,与存根联一起按票据顺序号装订成册。第九条 各类票据之间不得相互串用、混用,也不得转借、转让、代开票据,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的使用范围。第十条 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票据,并设立专门的登记簿对票据的购买、领用、 注销等内容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第十一条 出纳人员调动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不清的禁止调动。第四章 票据遗失处理与核销第十二条 若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到主管部门办理挂失,并书面报告情况,协助有 关部门査明原因。由于票据保管不善、丢失或被盗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第十三条 单位票据的保管期限为年,与票据相关的领用凭证、核销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年;对超过法定保管期限的,可以组织销毁。第十四条 票据销毁前需进行认证清理,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向票据主管部门提 出销毁票据的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予以销毁。第十五条 单位销毁票据时,需由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成立35人的销毁监督 小组,对票据销毁进行监销。待票据销毁后,由小组全体人员签字,并以小组名义出具监 销情况报告,经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票据主管部门保存备査。第五章票据的监督检査第十六条 成立专门的稽査小组,对单位内部票据使用、保管等工作进行定期、不定 期检査。使用票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配合检査,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第十七条 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一)违规转让、出借、代开票据的;(二)因保管不善造成票据损毁、灭失的;(三)伪造、擅自销毁票据;(四)其他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4.2印章管理办法 印章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印章管理,减少因印章使用不当所带来的损失, 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印章的管理均依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印章的印刻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须取得登记证书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后,持 同意刻制印章委托书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后,方可刻制。相关人员严禁私自制作印章。 第四条刻制印章的规格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第五条 启用新印章(包括更换新印章)需经单位发文报登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启 用。新印章启用后,原有印章作废,属上级单位制发的印章,原印章应交回上级单位封存 或销毁;属自行刻制的,移交单位档案室封存或销毁。第六条 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使用印章时,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详细说明使用印章的 理由、起止时间、申请人等内容。第七条 印章使用申请经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批后,连同需要用印章的文件一同交与会 计人员盖章。第八条 会计人员用印时应认真核对用印材料,明确用印内容和目的,确认符合用印 手续后,方可盖印。若认为不符合规定可拒绝盖章。第九条 会计人员不得随便委托他人代取、代用印章,如确因特殊原因需由其他工作 人员代用印章,必须由指定人员在场监印。第十条 印章的使用应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得携带印模外出用印。确因特殊原因需外 用印的,须经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并在事情办完后立即送回单位。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不得在空白支票上用印,如因特殊原因需盖空白印章的,须经单 位负责人批准,并标注份数逐一编号,未用的全部退回。第十二条 印章使用申请由会计人员保管,每月月底汇总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第十三条 单位财务印章必须由会计人员专人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接触、 使用印章。出纳不得管理印章。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会计人员负责。第十五条 建立用印登记簿,使用印章须履行登记手续,以便备查。第十六条 印章保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守纪律,秉公办事。印章保管人员出现以 下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一)对印章保管不善造成印章丢失的;(二)把关不严,用印后造成重大错误和损失等不良后果的;(三)私自留存、使用应予销毁或上交的印章的;(四)非法使用印章的。第十七条 印章不慎遗失、被盗、损毁,应上报计划财务处,并公开声明作废后,按 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调动时,必须将保管的印章及相关文件交割,否则不允许调动。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与原有相关制度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往来资金第1节往来资金控制的内容与目的3.1.1往来资金控制的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资金是指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与外来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 的临时性结算款项,主要包括暂存暂付、应收应付等款项。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资金内部控制 制度中,应至少加强以下内容的控制,详情如下图所示。核准控制:对单位往来资金的发生、往来资金发生依据的来源、往来资金发生依据的 运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管理控制:对往来资金管理责任划分、结算主体、结算管理要求、财务核算要求等方面进行控制清理控制:对往来资金清理依据、清理要求、处理措施等方面进行控制3.1.2往来资金控制的目的行政事业单位对往来资金进行控制,可以确保往来资金界定清楚、责任明确、安全规 范,有效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资金内部控制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如 下图所示。目的1确保往来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及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目的2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资金的管理,防止往来资金被挪用、盗用目的3合理控制往来款项占流动资金的比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目的4及时进行往来款项的清理,防止呆账、坏账的形成第2节往来资金岗位责任与授权批准制度3.2.1往来资金岗位责任制度往来资金岗位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单位往来资金管理,规范往来资金的核算,充分发挥往来资金的效用,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往来资金是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 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主要包括暂存暂付、应收应付等款项。第二章 岗位职责划分第三条 单位负责人职责:(一)审批单位往来资金相关规章制度;(二)审议批准借款方案、相关协议、票据等;(三)审定单位无法核销借款的处理意见。第四条 计划财务处负责人职责:(一)负责拟定单位往来资金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和指导单位暂存、应收款项的管理;(三)负责暂付申请、应付款票据的审核;(四)负责提交款项借入方案、拟订借款协议,并在单位主管负责人审签后,负责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及时办理还款或借款手续;(五)组织做好往来资金的清算和退付工作;(六)对单位无法核销的借款,査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第五条 往来结算人员职责:(一)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二)定期对往来资金中暂存、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评价;(三)负责往来资金款项的清算和催收;(四)每年年底完成与相关部门往来资金的核对工作;(五)定期清理应付及暂存款明细;(四)协助审计人员做好往来资金的审计工作。第六条 部门负责人职责:(一)审核本部门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二)签字确认本部门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的书面说明;(三)监督本部门所借款项的使用。第七条 借款人职责:(一)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相关内容;(二)及时报账冲销借款,避免长期挂账;(三)提交因特殊情况,改变借款用途的书面说明。第八条 审计人员职责:(一)审查往来资金票据、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二)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三)及时发现往来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并向领导汇报,进行处理。第三章 附则第九条 本制度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3.2.2往来资金授权审批制度往来资金授权审批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往来资金的授权审批管理,提高往来资金的审批、核准效率,依 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单位与外部单位、所属单位及单位内部职工发生的各项往来资金的授权审 批均依本制度执行。第二章 往来资金授权审批管理第三条 暂付款授权审批:(一)单位各种暂付款项,应根据交款单位或收款人的借款收据,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 批准后,由经办人员审核办理;(二)对不符合规定,超过单位预算或计划的借款,经办人员应当拒付或少付;(三)借款人应在办事结束后,在规定期限内报销,尚未办理结算清账的,原则上不再 借款;暂付给所属单位的备用金,年终时原则上全部结清收回,下年初再另行办理。第四条 暂存款授权审批:(一)单位收取暂存款项后,经办人需确认凭据和款项来源或用途,确认后方能办理暂 存款支取或划转;-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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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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