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合同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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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4篇 *目录.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三).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样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委托方和物业服务企业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大连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组织名称:_主任:_办公_联系电话:_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企业名称:_注册_联系电话: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_座落位置:_市_区_路(街道)_号。管理界限:东至_ ;南至_ ;西至_ ;北至_ 。占地面积:_平方米。建筑面积:_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 、_。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 、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第十条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值勤、_ 、_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 、_等的管理。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_ 、_ 、_等有关财务帐册及_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第十五条 位于_位置计_?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第十六条 位于_位置计_?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1.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 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第十九条 负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 、_、_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产权人公约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 、_措施。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项目1._2._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 年。自 _年_月_日起至_年 _月_日止。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制定物业产权人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使用办法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7.向物业产权人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及分摊情况;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二)甲方义务1.经常听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2.保证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物业产权人公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产权人筹集;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_?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1%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8.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9.调解处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10.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1)_;(2)_。12.完成政府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13. _ 。第二十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决算报告,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共同设备、设施、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帐册的管理;6.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物业产权人公约的行为;7.有请求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利;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利;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9.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10.依法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二)乙方的义务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2.接受物业委员会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议批准;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7.每半年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提交一份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8.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9.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0.定期对房屋设备设施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1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7日内,必须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经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向甲方移交有关财务档案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及物业办公、经营用房。12._13._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第二十六条 依据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6号)和大连市城市综合大厦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7号)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一、 房屋及维修管理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2.房屋幢号、行政街号、管理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路方向平面图。3.封闭阳台、空调外挂机、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新建小区及主次干道两侧房屋立面无晒衣架。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5.房屋完好率98%以上。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审计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执行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队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二、 共用设备管理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7.负责锅炉供暖的,锅炉供暖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三、 共用设施管理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2.公共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四、 绿化及养护管理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疏搂枯叶。五、环境卫生管理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放等保洁设施。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随产随清。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6.小区内无马路摊点、马路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7.小区内无违法、临时建筑。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六、社区秩序维护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逻制度。2.保安人员值勤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保安措施落实。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2._ .3._ .八、 消防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4.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管理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1.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元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元向物业产权人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元向收取。2.付费时间:_ .3.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4.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百分之0.3按日交纳滞纳金。5.物业产权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采暖费收费按现行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的,由乙方对要求停放车辆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下列标准收取停车场地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费用,40%用于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费用。1.露天车位每日_元;2.车库每年_元;3.摩托车每日_元;4.自行车每日_元。第三十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执行。第三十一条 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政府定价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水费、电费、_ 。第三十二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若委托乙方维修或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协议,乙方按约定收费标准向享受服务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第三十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签订利用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和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经营性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由乙方负责收费。户外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40%用于弥补经甲方同意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第三十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为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物业产权人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甲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自行办理。第三十五条 乙方按_%的比例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提取管理者利润。第七章 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九条 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导致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第四十一条 因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承担。第四十二条 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由甲方负责筹集,因维修资金筹集不足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按相关物业产权人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0.3%按日交纳滞纳金。乙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四条 为维护公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漏气、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的,有关各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根据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完成交接验收手续。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做出是否续签合同的决定。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即行组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第四十七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十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 1.由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代表人:_ 代表人: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组织名称: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注册联系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四至: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1 物业管理费:2 保洁费:3 保安费:4 房屋设备运行费:5 维修养护费: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1) 无偿使用;(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2)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3 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7 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1 房屋外观:2 设备运行: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4 公共环境:5 绿化:6 交通秩序:7 保安:8 急修:小修: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收取;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1、 露天车位:2、 车库车位: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12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第七章 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附:业主公约为加强(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一、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 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三、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四、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五、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六、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七、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八、 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九、 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十、 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十一、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 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4) 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5) 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6) 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7) 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8) 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9) 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 随意停放车辆;(11) 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12) 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13) 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十二、 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十三、 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十四、 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十五、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3) 甲方:_乙方:_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本物业名称:_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类型_座落位置_建筑面积_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8每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13_。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10_。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等。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等。三、环境卫生1_2_3_四、保安1内容(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2)_(3)_2责任(1)_(2)_(3)_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1内容(1)_(2)_(3)_2责任(1)_(2)_(3)_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一、房屋外观:1_2_二、设备运行:1_2_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1_2_四、环境卫生:1_2_五、绿化:1_2_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1_2_七、保安:1_2_八、消防:1_2_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小修1_2_急修1_2_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元;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元;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元;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_调整;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_。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机动车1_2_非机动车 1_2_二、有线电视:1_2_三、_四、_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一、根据_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_交纳维修基金_元。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五、_。第八条 保险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三、_。第九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一、_二、_三、_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一、_二、_三、_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交纳违约金,或_;五、_。第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四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_代表人:_年_月_日乙方签章:_代表人:_年_月_日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样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使用说明1、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使用。2、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3、本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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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 服务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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