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芥园水厂生产排水(泥)处理工程旁站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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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芥园水厂生产排水(泥)处理工程旁站监理细则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天津华地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5年6月1日说 明工程建设监理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为贯彻落实监理规划,由项目监理部制定的实施性技术文件,它起着具体指导各子项,各专业监理部门开展监理业务的作用。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天津芥园水厂生产排水(泥)处理工程2.主要施工内容:该工程由污泥调节池、排水池及反冲洗回流泵房等几个构筑物组成,建筑面积330平米、1666平米不等。桩基基础,抗渗砼,上部有轻钢彩板结构组成。旁站内容旁站、巡视、平行检查是监理工程师的三种监控手段。其中,旁站是重要的监控手段之一,在重要、关键、隐蔽等部位通常要进行旁站工作。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在此,我们针对本工程应用的灌注桩、砼浇筑对监理旁站进行介绍。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旁站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的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旁站监理纪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一、混凝土浇筑旁站旁站监理程序:1.监理单位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写有关砼浇筑工程旁站监理计划,通知施工单位。2.施工单位根据监理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提出该部位砼浇筑方案、方法、路线及施工缝、后浇带留置等标示说明。3.施工单位将砼浇筑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作为开工申请内容,送交监理单位。4.施工单位在砼浇筑施工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旁站部位开工申请。5.监理单位审查、签发开工令。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6.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在监理日记的基础上,填写旁站监理记录单。砼浇筑过程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应客观的填入记录单。7.旁站监理记录单所记载情况及问题由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认可。旁站监理准备:1.砼浇筑前,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交底,并配备必要的量测工具。2.模板工程及钢筋工程已完成分项工程验收和隐蔽验收。3.检查砼浇筑施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适应性,应明确浇筑方法、路线及施工缝、后浇带留置,方案是否已审批,是否已进行技术交底。4.检查砼进场验收制度及试件留置计划。5.检查确认砼搅拌站及砼配合比。6.检查砼泵车、泵管等运送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7.检查砼浇筑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能力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8.施工环境是否对砼浇筑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旁站监理过程:1.检查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砼验收、模板监视、钢筋监视等人员是否到位。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砼浇筑施工技术方案施工。3.检查验收进场砼质量,抽查砼塌落度。发现砼质量有问题或运待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应及时处理清退出场。4.检查砼落料高度是符合要求(不超过2M),不符合应及时纠正。5.检查等车、停泵、堵管等情况造成中断施工的处理情况。若中断超时,应采取措施处理砼接茬。6.检查防止钢筋的踩踏移位的措施是否落实,并有监视人员随时校正。7.检查砼分层、连续浇筑和振捣情况是否符合要求。8.检查施工缝、后浇带等留设及处理是否符合要求。9.检查板厚度是否满足预控要求,并抽测板厚度及受力筋保护层厚度。10.检查砼试件是否按要求留置。11.检查砼养护方法、时间、浇水、覆盖等措施落实。旁站监理应符合以下规范要求:(以下带*为强制性条文)(一) 现场质保资料1. 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混凝土结构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GB50204-20023.0.12. 砼试件留置,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见证人员应取得上岗证书。3. 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砼试块的标养室,并应配置恒温装置、温湿度应由专人记录。同条件养护试件应放置于同部位或构件附近进行养护,由专人记录同条件养护湿度。4. 砼试件制作后应在终凝前标明编号、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二) 模板工程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的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GB50204-200204.1.12.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GB50204-2002 4.1.2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GB50204-2002 4.1.34.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GB50204-2002 4.2.15.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GB50204-2002 4.2.26.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适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GB50204-2002 4.2.37.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应等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GB50204-2002 4.2.48.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GB50204-2002 4.2.59.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GB50204-2002 4.2.610.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GB50204-2002 4.3.111.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再结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GB50204-2002 4.3.212.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GB50204-2002 4.3.313.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GB50204-2002 4.3.414.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GB50204-2002 4.3.5(三)砼施工1.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 GB50204-2002 7.1.32.*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盐酸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队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GB50204-2002 7.2.13.*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GB50204-2002 7.2.34.*抗冻融性要求高的混凝土,必须掺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其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含气量要求,通过试验确定。5.*含有六价铬盐、亚硝酸盐等有毒防冻剂,严禁用于饮水工程及与食品接触的部位。6.*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GB50204-2002 7.2.47.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GB50204-2002 7.2.58.*对重要工程混凝土使用的砂,应采用化学法和砂浆长度法进行集料的碱活性检验。 JGJ52-92 3.0.79.*采用海砂配制混凝土时,其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JGJ52-92 3.0.8 (1)对钢筋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下同); JGJ52-92 3.0.8.3 (2)对预应力混凝土若必须使用海砂时,则应经淡水冲洗,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10.*对重要工程的混凝土所使用的碎石或卵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JGJ53-92 3.0.811.*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GB50204-2002 7.3.112.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GB50204-2002 7.3.113.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GB50204-2002 7.3.314.*进行抗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渗性能试验。JGJ55-2002 7.1.4 15.*进行抗冻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冻融性能试验。JBJ55-2000 702.3 16.*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GB50204-2002 7.4.11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GB50204-2002 7.4.218、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GB50204-2002 7.4.419、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GB50204-2002 7.4.520、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技术方案进行。 GB50204-2002 7.4.621、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4)采用塑料布苫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注: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度,不得浇水。2.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3.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4.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GB50204-2002 7.4.72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GB50204-2002 D.0.123.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1.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度*d时所对应的龄期,0度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GB50204-2002 D.0.324.冬期施工、人工加热养护的结构构件,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按结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本附录第D.0.2条的规定共同确定。 GB50204-2002 D.0.425.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GB50204-2002 D.0.2二、灌注桩桩基工程质量旁站旁站监理前对相关情况的审查灌注桩桩基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前相关情况审查表 填写津监(桩)01表(1) 工程名称、打桩单位、总包单位(人员是否到岗)、审查资质;(2) 采用桩基类型、设计桩长、数量、规格;桩径、桩混凝土强度等级;(3) 商品砼供应商资质、供货合同编号,商品混凝土质量保证书和核准证,商品砼搅拌站的计量情况;(4) 地址勘查报告是否是本工程、公章的合法性;(5) 施工组织设计: a) 打桩方法、路线能否指导施工。灌注桩方法是否可行; b) 施工质量、安全交底落实如何; c) 桩基设备是否满足实际要求;(6)桩基轴线放线定位及复核测量结果;(7)焊工上岗证有限期限;(8)测量仪器、计量器具及成桩机械的定期鉴定情况;(9)混凝土配合比是否已被审定,试块标准养护条件的落实;(10)水泥、粗细骨料、外加剂等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及核准证;(11)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水管线的防护措施;(12)施工机械合格证书: 上述工作由施工单位自检后在施工前24小时箱监理单位提交旁站申请书;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施工单位。若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监理人员并签署意见。2.旁站监理时的检查内容: 灌注桩桩基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日记(现场搅拌砼)津监(桩)0201表灌注桩桩基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日记(商品砼)津监(桩)022表(1) 基本条件检查:a.施工环境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外界环境、天气人为等原因对浇筑的影响和措施、冬雨季、施工措施的落实;b. 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工长质检人员各专业人员是否在港,焊工是否是原审查的人员;(2)灌注桩:(现场搅拌砼检查、商品砼检查按砼旁站监理检查细则执行)a. 施工顺序:检查方案落实情况应有总图或每天的附图、记录应清楚;b. 现场搅拌混凝土(1)后台计量抽查情况(2)混凝土落度抽查(3)现场搅拌机类型及数量b. 商品混凝土(1)查看搅拌站设备计量情况(2)本班搅拌车进场抽查情况记录(3)砼落度情况情况c.钢筋笼制作与吊放质量是否以进行隐蔽检查,有无变化;d.成孔、扩孔、清孔方法和质量,孔径、沉渣厚度的检查;e保护层措施落实如何,允许偏差是否符合要求;f. 钻孔深度的实测情况;g. 水下混凝土浇筑方法和浮桩长度;h. 桩的充盈系数;检查砼初罐量和总的砼灌注量;i. 泥浆比重的控制记录;j. 混凝土试块留置时间、组数、取样人、见证人等。(4)砼灌注桩在过程中发生问题应详细记录,经相关单位认定后进行处理。(5)应注明每天浇筑的起始时间:监理日记由责任监理员按日及时、客观、真实地填写,不得编造,必要时由照相或摄影配合监理日志的记录内容。施工单位项目责任人(工长或质检员)签字认可;总监审核后存监理档案。(四)旁站监理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1.一般要求(1)桩身混凝土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A.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15;水下灌注混凝土时不得低于C20;混凝土预制桩尖不应低于C30。B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水下灌注混凝土,不得小于50mm。 (JGJ94-94第4.1.4)(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桩基,当桩周土层产生的沉降超过桩基的沉降时,应考虑桩侧负摩阻力。A. 桩穿越较厚松散填土、自重湿陷性黄土、欠固结土层进入相对较硬土层时;B. 桩周存在软弱土层,邻近桩侧地面承受局部较大的长期荷载,或地面大面积堆载(包括填土)时;C由于降低地下水位,使桩周土中有效应力增大,并产生显著压缩沉降时。 (JGJ94-94第5.2.14)(3)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GB50007-2002第3.0.2)(4)从事地基基础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GB50007-2002第3.0.3)(5)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桩20mm,单排桩10mm。(6)对砂、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GB50202-2002第5.1.7)(7)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基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施工中应经常复测。(JGJ94-94第6.1.6)(8)成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JGJ94-94第6.1.3)(9)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桩基分为3个安全等级,其中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为二级桩基。(JGJ94-94第3.3.3)(10)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a.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b.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GB50202-2002第5.1.2条)(11)当桩基工程的一些重要技术指标(如桩位轴线、桩长、桩顶标高、灌注桩充盈系数、泥浆比重等)超过了设计和规范规定的限值要求时,必须取得设计单位认定的处理意见。(12)桩顶嵌入承台内的长度不宜小于50mm。主筋伸入承台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I级钢)的3倍和钢筋直径(II级钢和III级钢)的35倍。(GB50007-2002第8.5.3.8)(13)沉桩结束后,应根据土质、沉桩密度及速率不同,休止一段时间后才可进行基坑土方开挖;土方开挖应制定合理的施工顺序和技术措施,为防止土方开挖不当,造成桩位偏移和倾斜,土方开挖应分层实施,分层厚度视土质不同而定。(JGJ94-94第8.2.1)(14)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a.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被检测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b.当采用低应变反射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被检桩的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宜小于15Mpa;c. 竖向承载力检测前,桩身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其休止时间尚应符合表3.6.4的规定。表3.6.4 休止时间(d)土的类别休止时间(d)砂土7粉土、粘性土15饱和软粘土25注: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时间 DB29-38-2002 J10198-2002(1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GB50202-2002第5.1.5(16)桩身质量应进行验收。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检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检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GB50202-2002第5.1.6(17)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竖向承载力检验。 GB50007-2002第10.1.82. 灌注桩要求(1)成孔设备就位后,必须平正、稳固,确保在施工中不发生倾斜、移动。为准确控制成孔深度,在桩架或桩管上应设置控制深度的标尺,以便在施工中进行观测记录。 JGJ94-94第6.2.3(2)清孔应分二次进行,第一次清孔在成孔完毕后立即进行,第二次清孔在下放钢筋笼和浇捣混凝土导管安装完毕后进行。(3)钢筋笼除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a.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标准(mm)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主控项目1主筋间距10用钢尺量2长度100用钢尺量一般项目1钢筋材质检验设计要求抽样送检220用钢尺量310用钢尺量 GB50202-2002第5.6.4b.分段制作钢筋笼,其接头宜采用焊接并应遵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c. 主筋净距必须大于混凝土粗骨料粒径3倍以上;d. 加劲箍设在主筋外侧,主筋一般不设弯钩,根据施工工艺要求所设弯钩不得向内圆伸露,以免妨碍导管工作;e.钢筋笼的内径应比导管接头处外径大100mm以上。JGJ94-94第6.2.6(4)钢筋笼经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入孔,在起吊、运输和安装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安装时,钢筋笼应保持垂直状态,对准孔位徐徐轻放,避免碰撞孔壁。下笼过程中,遇到阻碍,严禁强冲下放;应吊起查明原因处理后,在继续下笼。(5)钢筋笼安装位置确认符合要求后,应采取措施使钢筋笼定位,防止灌注混凝土时钢筋笼上拱。(6)钢筋笼吊装完毕,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立即浇注水下混凝土。 JGJ94-94第6.3.18(7)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附表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米,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立方米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立方米的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序号成孔方法桩径允许偏差(mm)垂直度允许偏差()桩位允许偏差(mm)1-3根、单排桩基垂直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中间桩1泥浆护壁钻孔桩D1000mm501D/6且不大于100D/4且不大于150D1000mm501000.01H150+0.01H2套管成孔灌注桩D1000mm20170150D1000mm1001503干成孔灌注桩201701504人工挖孔桩砼护壁500.550150钢套管护壁501100200注:1.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2. 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3. 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GB50202-2002第5.1.4(8)浇注水下混凝土应遵守下列规定:a.开始灌注混凝土时,为使隔水栓能顺利排出,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宜为300500mm。桩直径小于600mm时可适当加大导管底部至孔底距离。b.应有足够的混凝土储备量,使导管一次埋入混凝土面以下0.8m以上。c.导管埋深26米,严禁导管提出混凝土面,应有专人测量导管埋深及管内外混凝土面的高差,填写水下混凝土浇注记录。d.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每根桩的浇注时间按初盘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控制,对浇注过程中的一切故障均应记录备案。e. 控制最后一次灌注量,桩顶不的偏低,应凿除的泛浆高度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混凝土达到强度设计值。 JGJ94-94第6.3.22(9)拔管和灌注混凝土应遵守下列规定:a.沉管至设计标高后,应立即灌注混凝土,尽量减少间隔时间;灌注混凝土之前,必须检查桩管内有无吞桩尖或进泥、进水。b.当桩身配置钢筋笼时,第一次混凝土应灌至笼底表高,然后放置钢筋笼,再灌混凝土至桩顶标高。第一次拔管高度应控制再能容纳第二次所需灌入混凝土量为限,不宜拔的过高。在拔管过程中应有专用测锤或浮标检查混凝土面的下降情况。c.拔管速度要均匀,对一般土层以1m/min为宜,在柔软土层和软硬土层交界处宜控制在0.30.8m/min。d.采用倒打拔管的打击次数,单动汽锤不得少于50次/min,自由落锤轻击(小落锤距锤击)不得少于40次/min;在管底未拔至桩顶设计标高之前,倒打和轻击不得中断。 JGJ94-94第6.4.3(10)施工中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人工挖孔桩尚应复验孔底持力层土(岩)性。嵌岩桩必须有桩端持力层的岩性报告。 GB50202-2002第5.6.2(11)混凝土灌注质量检验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 允许偏差和允许值检查方法单 单位数 数值主控项目1桩位见本节(7)基坑开挖前量护筒,开挖后量桩中心2孔深mm+300只深不浅,用重锤测,或测钻杆、套管长度,嵌岩桩应确保进入设计要求的嵌岩深度3装体质量检验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如钻芯取样,大直径嵌岩桩应钻制桩尖下50cm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4混凝土强度设计要求试件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5承载力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一般项目1垂直度见本节(7)测套管或钻杆,或用超声波探测干施工时用吊锤球2桩径见本节(7)井径仪或用超声波探测,干施工时用钢尺量,人工挖孔桩不包括内衬厚度3泥浆比重(粘土或砂性土中)1.151.20用比重计测,清孔后在距孔底50cm处取样4泥浆面标高(高于地下水位)m0.5-1.0目测5沉渣厚度:端承桩 摩擦桩mmmm100150用沉渣仪或重锤测量6混凝土塌落度:水下灌注干施工mmmm160-22070-100塌落度仪7钢筋笼安装深度mm100用钢尺量8混凝土充盈系数1检查每根桩的实际灌注量9桩顶标高mm5030水准仪,需扣除桩顶浮浆层及劣质桩体 GB50202-2002第5.6.4天津华地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天津芥园水厂生产排水(泥)处理工程监理部2006年11月-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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