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奖罚制度
质量事故奖罚制度总则:为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严肃质量管理纪律,通过对员 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优罚劣,提 升员工质量意识,鼓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特制订本制度。一,质量事故划分:1, 轻微质量事故:在本公司或本工序,总装后成品外观未清理干 净为轻微质量事故。2, 一般质量事故:零件或成品在本公司内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 序并造成返工或返修的质量问题,报废材料材料费大于100元小于 500元;成品出公司遭用户投诉但被用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 的质量问题。3, 重大质量事故;被总公司严重警告或报废;成品在本公司内未 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并造成整批次返工或返修的质量问题,、生产 过程批量报废金额(材料费)大于500元;一批次入库批量返修大于 50件;因成品质量问题延期交货。4, 特大质量事故:因产品质量造成总公司重大损失及产品信誉被 用户取消合同的质量事故。二,奖励制度:1, 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问题的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发生 员工,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20次/元。2, 发现工艺及技术文件等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员工每举 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20100元/次。3, 发现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视其影响程度每举报一次奖励20100元/次。4, 互检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流入下 工序者,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10次/元。5, 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 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500元/次。6, 以车间为单位三月评选一次质量之星1名,并奖励100元/次, 质量之星所在班组其它成员每人30元/次。三,处罚、赔偿制度:A轻微质量事故:轻微质量事故处罚纳入车间平时绩效工资考核 管理中实施。B 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1, 由事故处理小组认定直接和间接责任人,按直接责任人60%和 间接责任人40%承担因质量事故造成材料赔偿,相关部门连带问责。2, 具体赔偿:赔偿因重大质量事故造成材料损失,最髙赔偿材料 费额度不超过金额800元,分二月从工资中扣除,视责任人工作态度 由主管申请可减免赔偿额度。3, 般质量事故赔偿:赔偿质量事故造成材料费1/2损失,最 髙赔偿材料费额度不超过金额400元,分二月从工资中扣除,视责任 人工作态度由主管申请可减免赔偿额度。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班组其它人员不享受评质量之星后奖励。C特大质量事故:赔偿因重大质量事故造成材料损失,最髙赔偿 材料费额度不超过金额800元,分二月从工资中扣除,赔偿执行1月 后视责任人工作态度由主管申请可减免赔偿额度并按公司员工守则 行政处罚。四,小批量由事故处理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赔偿制度执行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