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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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1页 共61页 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正 文1 城市总体规划1.1总体规划序号城市规模(万人)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公里)1小城市 (50以下)72中等城市 (50-100)63大城市 (100-500)54特大城市(500-1000)4.55超大城市 (1000以上)4注:将战略规划、总体规划的专题研究、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城镇群规划、城乡统筹规划、多规合一等内容补充到现有条文注释中。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 中等城市、小城市

2、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规模如有超出则需另外补充。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照规划建设用地计算规划费用。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50万元。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大城市35万元/每个,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小城市15万元/每个;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

3、%),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10、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战略规划等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30%来计费。11、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中,如需报国务院审批的,需增加难度系数1.3,如报省政府审批,则需增加难度系数1.1。1.2城镇群规划序号区域总面积(平方公里)计费单价 (万元/百平方公里)15000625000-100005310000-200004420000-50000350000以1万元/百平方公里递增注:1、“区域总面积”按

4、规划区内市、县的行政区域面积汇总计算。2、城镇群规划计费基价为300万元。1.3城乡统筹规划序号规划面积(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非建设用地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11063210-3052.5330-5042450-10031.55100以2.4万元/KM2递增以1.2万元/KM2递增注:1、“规划面积”为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非建设用地”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建设用地以外的其余用地。3、城乡统筹规划计费基价为50万元。1.4多规合一1、多规合一按照城乡统筹规划费用的2-3倍进行计费。2、多规合一计费基价为80万元。2 分区规划序号城市规模(万人

5、)现行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1小城市 (50以下)72中等城市 (50-100)63大城市 (100-500)54特大城市(500-1000)4.55超大城市 (1000以上)4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 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

6、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3 详细规划3.1控制性详细规划3.1.1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一个层面:直接编制地块层面)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城市新区、开发区30002城市一般地段35003城市重点地段4000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2、如果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3、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基价为30万元。4、编制一个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若增加分图图则: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

7、段35%,成果制作阶段35%。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5%,成果制作30%。若增加分图图则: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5、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按总计费的30%计取。3.1.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两个层面:单元(街区)层面和地块层面)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城市新区、开发区35002城市一般地段40003城市重点地段4500注:1、编制单元(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按55%计费,编制地块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按45%计费。2、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3、如果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

8、别增加2000元/公顷。4、编制两个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5、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1) 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若增加分图则,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35%,成果制作阶段35%;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5%,成果制作30%;若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6、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按总计费的30%计取。3.1.3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1、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分为按单元(街区)整体修编和局部调整。2、 单元(街区)整体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按3.1

9、.1和3.1.2进行计费。3、单元(街区)内局部地块调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其内容一般包括控规修改论证报告、论证方案、上网GIS数据等几部分内容。1)控规修改论证报告按3.1.1和3.1.2计费的50 %取费,论证方案根据其内容、深度参考相关专项规划计费,上网GIS数据按3.1.1和3.1.2计费的5 %取费。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实体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3.2修建性详细规划3.2.1居住区序号用地规模(公顷)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3以下26000235220003510 20000410201800052030150006305012000750以上10000注:1、规

10、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2、建筑单位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6、需要编制竖向规划内容,计费则乘以1.3的系数。7、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等规划,按相关专业规划另行计费。3.2.2城市一般地段公建序号用地规模(公顷)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3以下3000023528000351026000410202200052030190006305016000750以上12000注:1、规划

11、设计计费基价为12万元。2、建筑单位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5、需要编制竖向规划内容,计费则乘以1.3的系数。6、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等规划,按相关专业规划另行计费。3.2.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城市重点地段300002大型公建350003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35000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

12、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5、需要编制竖向规划内容,计费则乘以1.3的系数。6、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等规划,按相关专业规划另行计费。3.2.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序号用地面积(公顷)计费单价(元/公顷)备注1小于20200002205015000350100100004100以上8000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3、专业公园规划乘以1.31.5复杂系数。4 风景区规划4.1风景区规划大纲序号规模(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备注1小于501

13、.0250-1000.83100-2000.74200-5000.55500以上0.3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大纲计费。4.2风景区总体规划序号规模(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备注1小于203.0220-502.5350-1002.04100-2001.55200-5001.26500以上1.0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说明:原有标准中的总体规划基价和大纲基价都是15万,存在不合理因素,因总体规划包涵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内容也较之完整丰富,基价应该比大纲有所提高)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3、规划

14、单位资质,城市规划/旅游规划乙级可乘以1.2的系数,城市规划/旅游规划甲级可乘以1.5的系数;4、审批级别,上报省厅各部门审批可乘以1.5的系数,上报国家部委审批可乘以1.8的系数,上报国务院审批可乘以2.0的系数;5、其他景区类型(旅游区、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可参考取费。 6、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4.3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规划设计计费参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2、详细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若因完整性需要,必须纳入到规划范围内的非利用区域(保护性林地、园地、耕地、草地,纯自然水域、滞留用地)部分

15、,可按其范围的20%计算面积。4.4风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序号规模(公顷)计费单价(万元/公顷)备注1小于202.5220-502.0350-1001.84100-2001.55200以上1.2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2、审批级别,上报省厅各部门审批可乘以1.5的系数,上报国家部委审批可乘以1.8的系数。3、详细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若因完整性需要,必须纳入到规划范围内的非利用区域(保护性林地、园地、耕地、草地,纯自然水域、滞留用地)部分,可按其范围的10%-20%计算面积。5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乡总体规划计费的40%计取;如与城乡

16、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乡总体规划计费的30%计取。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费用小于40万元时,则按40万元计费。3、如在近期建设规划实施阶段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按近期建设规划计费的20%计取;无近期建设规划单独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按近期建设规划计费的40%计取。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 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以规划期末人口预测为计费依据。 3、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基价为40万元。4、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超大城市30万元/每个,特大

17、城市25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5、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50%),最终成果阶段(20%)。6、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7、数据库标准入库计费按照近期规划收费的30%来计。8、单独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实施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等按照城市近期规划计费的20%来计费。6 城镇体系规划序号规模(万人)计费单价(万元/万人)150000.4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

18、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区域协调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一体化规划等区域尺度的规划项目,设计深度与城镇体系规划基本一致的参考本标准执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区域、特大城市为50万元/每个,大城市为4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为30万元/每个,小城市为2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0万元。5、考虑我国不同区域尺度下人口规模、城镇密度差异较大,各地区研究深度、资料收集难度也有较大不同,可以乘以0.8-1.5的难度系数进行修正。7 城市设计7.1总体城市设计7.1.1总体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集中建设区及周边必要区域,

19、从宏观层面研究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形态格局,明确公共空间体系等系统要求的总体设计。7.1.2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阶段的总体城市设计,根据城市规模分档计费,依据总体城市设计成果内容确定计费单价。序号城市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 备注1 小城市 (50万人以下) 6.0 2 中等城市 (50万100万人) 5.5 3 大城市 (100万500万人) 5.0 4 特大城市 (500万1000万人) 建议针对行政区或功能区等编制总体城市设计 5 超大城市 (1000万人以上) 建议针对行政区或功能区等编制总体城市设计 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规模分类,按

20、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 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划分。其中,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不建议针对市域层面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建议针对下辖行政区或者功能区单独编制与分区规划相对应的总体城市设计,收费标准可根据所在城市的实际情况另行规定。2、总体城市设计计费基价为100万元。3、总体城市设计按照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确定的规划期末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用。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实体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5、上述计费标准不含总体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费用。7.1.3总体城市设计导则,是指根据总体城市设计,对城市风貌特色、空间形态格局、公

21、共空间体系、建筑整体控制等方面提出系统性控制要求的公共政策。7.1.4已编制总体城市设计的地区,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增加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则按照总体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50%进行收取;尚未编制总体城市设计的地区,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单独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则按照总体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1.5倍进行收取。7.2重点地区城市设计7.2.1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地区、历史风貌地区、新城新区、重要街道、滨水地区、沿山地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对城市形态和公共空间等方面进行的整体构思与详细设计,是塑造高品质城市空间的重要阶段。7.2.2单独编制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根据用地规模分档计费,依据详细城市设

22、计成果内容确定计费单价。序号用地规模(公顷)计费单价(万元/公顷)备注110以下参照该地块内建筑设计方案阶段的标准计费。210503.03501002.541002002.052003001.56300以上1.0注:(1)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计费基价为60万元;(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实体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编制建筑单体方案,则建筑方案设计费用另计;(4)表中计费标准不含详细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费用。7.2.3详细城市设计导则是根据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将设计语言转化为管理语言,对城市形态、公共空间、建筑整体控制等空间要素,提出的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引导要求。7.2.4

23、已编制详细城市设计的重点地区,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增加详细城市设计导则,则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50%收取;尚未编制详细城市设计的重点地区,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单独编制详细城市设计导则,则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1.5倍进行收取。7.2.5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在规划实施阶段进行城市设计整合工作,该部分费用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50%收取。7.3专项城市设计7.3.1专项城市设计是针对街道系统、广场与公园系统、慢行系统、绿道系统、视廊系统、河流水系、城市风貌、建筑色彩、城市天际线、户外广告和夜景照明等城市系统与要素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7.3.2 总体城市设计基础上单独编制的专项城市设计,按照总体城

24、市设计收费标准进行独立计费。7.3.3 详细城市设计基础上单独编制的专项城市设计,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进行独立计费。7.4其它7.4.1重点地区范围以外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增加详细城市设计要求的专门章节与附加图则,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计费基础上,增加50%的规划费用。7.4.2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招投标、方案比选等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7.4.3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实施评估报告,按照相应阶段城市设计计费标准的20%进行独立计费,计费基价为20万元。8 镇规划8.1镇总体规划序号建设用地规模(平方千米)计费标准(万元)1250万元/个22-550-80万元每增加1平方千米,按10万元/

25、平方千米计费35-1080-120万元每增加1平方千米,按8万元/平方千米计费410-20120-180万元每增加1平方千米,按6万元/平方千米计费520参照城市总体规划收费标准注:1、本计费中的标准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规划。2、编制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3、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4、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5、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15万元/专题。6、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8.2镇详细规划参照相应的城市详细规划收费标准。9

26、乡、村规划9.1乡规划9.1.1 城乡建设用地按5万元/平方千米收费,其它用地按5000元/平方千米收费。本规划含乡政府所在地规划和乡域村镇体系规划。9.1.2 计费基价40万元。9.1.3 如进行专项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10万元/专题。9.1.4 乡政府所在地详细规划参照相应的城市详细规划收费标准。9.2村庄规划序号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计费标准(万元)12530万元/个225-5030-80万元每增加1公顷,按2万元/公顷计费35080万元每增加1公顷,按1.5万元/公顷计费注:1、村庄规划应包含村域规划内容。2、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

27、则按建筑方案收费标准另计。4、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5、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专题。6、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4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20%。9.3村庄整治设计序号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计费标准(万元)11530万元/个215每增加1公顷,按1.5万元/公顷计费注:1、村庄整治设计深度参照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2、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按建筑方案收费标准另计。4、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10 交通规划10.1综合交通规划10.1.1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序号城市规模

28、(万人)计费指导标准(万元/万人)1小城市(50以下)32中等城市(50-100)3-2.53大城市(100-500)以25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1.5万元规划费4特大城市(500-1000)以85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1.2万元规划费5超大城市(1000以上)以145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1万元规划费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有完整行政辖区的区、县、镇可参照同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2、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深度应满足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29、建城201013号)所规定的深度。【深度要求】3、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计费基价】4、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用插入法计算。【标准确定】5、本计费未包括委托单位组织实施交通调查工作的费用。【未包含工作】6、委托单位如果增加城市道路交叉口等规划内容和其他深度要求的,则根据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2-1.5的系数。【调整系数】7、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计费,按照同等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60%-70%收取。【发展战略计费】8、综合交通规划实施评估,按照同等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50%-60%收取。【实施评估收费】9、单独编制重点功能区、枢纽地区

30、的综合交通规划,参照区域综合交通规划的收费标准计费。【重点地区计费】10、在开展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时设置专题研究的,专题费用参考轨道交通规划收费标准和交通专项规划收费费用。【专项收费】10.1.2区域综合交通规划项目类别计费指导标准(万元/平方公里)普通地区10平方公里15枢纽地区机场、火车站、港口基价为150万元/处长途站、公共交通枢纽等基价为100万元/处注:1、区域综合交通规划是指行政辖区以内的功能区、产业园区等。【范围界定】2、区域综合交通规划,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计费基价】3、镇、乡、村的综合交通规划,可参照本标准执行。【镇、乡、村规划】4、委托单位如果增加城市道路交叉口等规

31、划内容和其他深度要求的,则根据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2-1.5的系数。【调整系数】10.2交通详细规划10.2.1区域交通控制性详细规划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万元/公顷)1城市新区、开发区1.02城市建成区1.5注:1、区域交通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工作内容为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道路交通网络、道路主要交叉口、轨道交通线路、车站、车辆基地及交通场站等进行规划落地。【工作内容】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计费基价】3、上表计费标准中不含重大交通设施调整的费用。【不包含费用】4、以上区域交通控制性详细规划考虑项目深度和工作量增加等情况,可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调整系数】10.2

32、.2交通承载力分析交通承载力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体现交通与土地协调关系的重要指标。规划范围(公顷)计费指导标准(万元/公顷)10-10S100以2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公顷增加1万元。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计费基价】2、以上交通承载力分析考虑项目深度和工作量增加等情况,可乘以1.2-1.8的调整系数。【调整系数】10.3交通详细设计10.3.1总体交通详细设计序号城市规模(万人)计费指导标准(万元/万人)1小城市(50以下)3.02中等城市(50-100)2.53大城市(100-500)24特大城市(500-1000)1.55超大城市(1000以上)1.2注:1、总体交通详细

33、设计计费基价为60万元。【计费基价】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交通仿真等,则费用另计。【仿真计费】3、以上交通详细设计考虑项目深度和工作量增加等情况,可乘以1.0-1.5的调整系数。【调整系数】10.3.2区域交通详细设计序号用地规模(公顷)计费指导标准(万元/公顷)11000200注:1、该收费标准参考2016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地区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是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标准区分。3、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4、可根据项目难以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

34、8-1.2的系数。5、本收费标准各项取费是基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建规函【2015】276号)规定的内容、深度要求而制定的,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取费应相应增减。2、线路层面规划指引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元/公顷)1城市新区、开发区35002城市建成区4000注:1、该收费标准参考2016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地区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地块控制规划指引,委托方如增加地块控制规划指引,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3、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4、如增加交通枢纽布局规划研

35、究,计费单价根据交通枢纽的复杂程度分别增加20-50万/个。5、可根据项目难以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2的系数。6、本收费标准各项取费是基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建规函【2015】276号)规定的内容、深度要求而制定的,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取费应相应增减。3、站点层面规划设计指引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元/公顷)1一般站点160002其他站点18000注:1、该收费标准参考2016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地区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6、。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4、委托单位如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费用。5、其他站点指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中的枢纽站、中心站、组团站、特殊控制站和端头站。6、可根据项目难以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2的系数。7、本收费标准各项取费是基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建规函【2015】276号)规定的内容、深度要求而制定的,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取费应相应增减。10.4.6客流预测工作阶段计费标准线网规划阶段按相应阶段主报告编制收费的30%-40%计取,且不低于120万元近期

37、建设规划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注:1、该收费标准参考2015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工作收费指导意见。2、该收费标准基于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预测规范(待颁布)及相关规定对客流预测专题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3、综合考虑城市规模、报建规模、线路长度及预测难度等因素,在上述范围内取费。4、以上费用不包含交通调查费用。10.4.7轨道交通车站接驳设施规划轨道车站接驳设计规划条件收费标准类型收费标准(万元/处)单线车站30两线及以上换乘车站50注:1、根据车站接驳规划设计具体情况的难易程度等情况可以乘取0.8-1.5倍系数。2、收费标准中未包含现状交通调查、周边土地控规调整、交通仿真等

38、内容,若包含上述内容应根据具体工作量另行补充费用。10.5交通专项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特指城市道路系统专项规划、城市公路系统专项规划、城市常规公交专项规划、城市步行与自行车专项规划、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城市综合客运枢纽专项规划、城市物流与货运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城市交通管理与安全规划、城市加油(加气)充电桩设施专项规划等。序号城市规模(万人)计费指导标准(万元/万人)1小城市(50以下)1.52中等城市(50-100)1.5-1.23大城市(100-500)以12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0.8万元规划费4特大城市(500-1000)以42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0.6万元规划费5超

39、大城市(1000以上)以72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0.5万元规划费注: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人口规模。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5、本计费未包括委托单位组织实施交通调查工作的费用和大数据资源购买等费用。6、委托单位如果对单项专业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 的系数。7、专项规划根据本表计算,结合各专项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项系数:城市道路系统专项规划为1.3-1.5、城市道路系统专项规划为1.3-1.5、城市常规公交专

40、项规划为1.2-1.3、城市综合客运枢纽专项规划为1.2-1.3、城市步行与自行车专项规划为1.2、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为1.1、其他专项规划系数为1.0。8、其他专项规划可根据工作内容及规划深度参照相近的专项规划取费。9、专项内细化的不同类型规划编制,可根据内容和深度适当折减。10、如需做客流预测,按相应阶段主报告编制收费的30%-40%计取。10.6交通改善规划序号用地规模(公顷)计费指导标准(万元/公顷)110-210-502.0350-1001.84100-3001.55300-5000.756500以上1注:1、交通改善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达到方案设计

41、深度,参照道路交通设施条件进行计费。3、以上地区交通改善规划考虑项目深度和工作量增加等情况,可乘以1.0-2.0的调整系数。4、委托单位如要求交通仿真,则费用另计。10.7交通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建筑规模(万平方米)计费指导标准(万元/万平方米)计费指导标准(万元/处)一般开发项目S10-2010S201.8-1.620S501.6-1.550S1001.5-1大于1001交通类项目枢纽30公交场站20停车场及其他15注:1、参照国家标准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编制指南等要求。2、难度调整系数,大型商业商务中心、商业综合体、超市、会议中心、体育中心、商业中心等开发项目等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启

42、动阈值上限的建筑,收费应按1.5-1.8系数计算,交通仿真另行收费。3、交通类项目根据其衔接交通方式乘以调整系数,航空、铁路、港口、长途等枢纽2.0-3.0,城市公共交通枢纽1.0-1.5,公交首末站、中心站(停车场)、保养场等1.0-2.0,停车场1.0-1.5等。10.8交通量化分析10.8.1交通专项调查1、单独编制交通专项调查分析报告时,内容与深度应达到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交通调查导则要求。2、单独编制交通专项调查分析报告,按照现状城市人口0.4-0.6万元/万人。3、规划设计基价为20万元。4、涉及到交通大数据购买的,应视情况另行商定费用。5、以上交通专

43、项调查工作考虑项目深度和工作量增加等情况,可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10.8.2城市交通模型能力建设1、单独进行城市交通模型能力建设工作,按照规划人口0.5-1.0万元/万人。2、规划设计基价为50万元。3、以上工作考虑项目深度和工作量增加等情况,可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10.8.3交通仿真项目类型计费指导标准机动车仿真交叉口15万元/个道路10万元/千米行人仿真建筑单体20万元/个注:1、不包括仿真软件购买费用。2、以上工作考虑项目深度和工作量增加等情况,可乘以1.0-5.0的调整系数。11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1.1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序号规模(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

44、米)120以下2220-501.6350-1001.24100以上0.8注:1、市政设施规划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2、根据本计费标准,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电力为1.3、配电网为1.8、燃气为0.9、给水为1.0、污水为1.2、雨水为1.0、再生水为0.6、饮用水源及保护为0.6、通信(不含基站)为0.9、有线电视为0.6、供热为1.3、环境卫生工程为1.1、河流水系为0.9、照明为0.8、市政工程设施规划综合为1.0,未列入以上专项的规划可按照0.8-1.2的系数计费。3、计费基价为30万元。4、开展相关专题研究,计费不少于20万元/个。5、能源(设施)规划

45、计费,根据涉及多个单项规划的内容、深度情况累计计取。6、本计费标准不含法定规划修改费用,如需修改费用另计。7、若市政设施或管线仅开展总体层面规划,则按该规划计费50%计取。11.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序号项目计费单价备注1河道蓝线定线3万元/公里计费基价3万元2河道综合整治20万元/公里计费基价5万元。专业系数(按河道蓝线划分):小于30米河道0.4,30-50米河道0.5-0.7,50-100米河道0.7-1.0,大于100米河道1.0+3市政管线规划方案综合0.3万元/根.公里计费基价5万元4市政管线设计方案综合0.5万元/根.公里计费基价5万元5市政管线规划选线1.5万元/公里计费基

46、价5万元。每增加一个比选方案,难度系数增加0.36市政设施规划选址20万元/处视区位条件、规划内容、深度不同考虑难度系数1.0。独立选址难度系数1.0+,每增加一处比选方案,难度系数增加0.3。如选址基本确定,进行控规深化,难度系数0.5-1.0注:根据实际工程及工作深度情况可考虑1.0的难度系数。最终收费=计费单价*工程量*专业系数*难度系数11.3综合管线规划序号类型计费单价备注1管线工程综合规划主干道5万元/千米或按照单根管线长度0.65万元/千米计费次支路4.5万元/千米2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城市用地面积7万元/平方千米主通道6.5万元/千米注:计费基价为30万元。11.4海绵城市建设专项

47、规划序号规模(万人)总体规划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详细规划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150以下2.510250-100293100以上1.58注:1、计费基价为40万元。2、规划协调区按其计费20%-30%计取。3、委托单位如要求单独建立水力分析模型,按4万元/平方千米另计。4、开展相关专题研究,计费为20万元/个。12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12.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序号城市规模(万人)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1小城市(50以下)4.02中等城市(50-100)3.03大城市(100-500)1.54特大城市(500-1000)1.05超大城市

48、(大于1000)0.5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 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以总体规划规划期末人口预测为计费依据。3、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照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建设用地面积计费,其中,非建设用地面积按0.1系数计费。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基价为80万。 5、市(县)域部分按照专题计费,参考指导意见中总体规划专题收费标准,确定为20万。 12.2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计费范围包括两部分:镇区建设用地和划定的保护范围用地,分别按下表计费。镇区建设用地序号镇区建设用地规模(平

49、方千米)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1小于2不低于基价30万元22106.0310204.04大于20按历史文化城市保护规划计费划定的保护范围序号保护范围规模(公顷)计费单价 (万元/公顷)1小于10不低于基价30万元210302.5330502.04大于501.0注:1、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基价为60万。2、镇域部分按照专题计费,参考指导意见中镇总体规划专题收费标准,确定为20万。 3、需要编制图则的区域参照历史文化街区的图则计费方式另行计费。4、历史文化名镇专题研究按20万/个计费。 12.3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序号规模(公顷)计费单价(万元/公顷)1小于203.0220502.535010

50、02.041002001.55200 以上1.0注: 1、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按照村庄建设用地面积进行计费,收费基价60万元。 2、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要求参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并在其要求中加以简化,因此,按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0.7进行收取。 12.4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按规划范围规模计算,并乘以文物类型系数、规划类型系数、其他调整系数。规划重点区域计费表序号规模(公顷)计费单价(万元公顷)1小于53.525103.0310202.5420502.05501001.561002001.072004000.88大于4000.5规划一般区域计费表规划一般区域序号规模(公顷)计费单价(万元公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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