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94251601 上传时间:2022-05-22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89.15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资源描述:

《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38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编号:借款人: 贷款人: 敬请注意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如下考前须知:1. 您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悉知其含义;2.您已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3.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 并知悉签署本合同后享有的权利和承当的义务;4.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均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5.您将本着老实、信用的原那么,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6.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如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之处,您可在签署之前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各级分支机构咨询。立约人:借款人: 见本合同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抵押

2、权人、质权人: 见本合同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见本合同第二十七条 抵押人:见本合同第二十七条 出质人:见本合同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老实信用的原那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本合同由借贷条款、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其他约定条款和特别签订条款等内容组成。第一条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二十八条。 第二条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二十九条。 第三条借款期限见本合同第三十条。借 贷 条 款本合同所载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贷款支付凭证所载日期不一致的,借款期限起始日即起息日以首次划款时的贷款支付凭证所载实际放款日期为准,借款到期日根据借款期限相 应调整。贷款支付凭

3、证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贷款利率、罚息利率 见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第五条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除贷款人全部或局部放弃外,只有满足以下前提条件,贷款人才有义务发放贷款:一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已生效且持续有效;二借款人未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三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贷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四借款人已支付首付款,首付款具体金额见本合同第三十二条;五发放贷款的其他前提条件,见本合同第三十二条。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用款方案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款项直接划入该条约定的账户内。 第六条计息、结息 贷款

4、利息自划款之日起计算,按日计息。在计息时,每月的计息天数按本合同第四十三条约定执行,日利率、年利率、月利率三者之间的关系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 但贷款人与借款人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对于本合同项下借款,贷款人将依照约定的还款法及当期应执行的利率在每期约定还款 日的前一日结计借款人当期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如有。借款人应当在每期还款时限前 足额归还当期应还本息。借款到期后如仍有未偿清的本金、利息或罚息的,贷款人将按照与 借款到期前相同的结息频率,在每个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结计借款人当期应还本金、利息及 罚息,直至全部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清偿完毕。但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借款,借款到

5、 期后如仍有未偿清的本金、利息或罚息的,贷款人将按照每月一次的结息频率,于约定还款 日的前一日在每月的对日结计借款人当期应还本金、利息及罚息。第七条还款 一、还款原那么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还款首先用于归还本合同约定应由借款人承当而由贷款人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以下原那么归还:一对于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借款,或者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 借款,或者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借款,按照先还本后还息的原那么归还;二对于除上述一以外情形的借款,按照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那么归还。 二、约定还款日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约定还款日见本合同第三十四条具体约定。 三、借

6、款人可以采用委托扣款或柜面还款方式还款,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一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开立的个人结算账 户中扣收应还款项。如该委托扣款账户为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名下账户,那么该第三人应签发 授权书,授权贷款人从该账户中扣收借款人应还款项。委托扣款方式下,借款人最迟应在每期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柜面营业终了前将当期应 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内。借款人未能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柜面营业终了前将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 户造成借款拖欠的,贷款人有权自约定还款日开始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并有权在该期约定还款日及此后的任意时间直接从借款人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

7、何账户中扣划应还款项,但该扣划并不构成贷款人的义务。 储蓄存折、借记卡扣款结果通过借款人到贷款人营业柜台补登存折方式或打印对账单方式反映,每期不再另行寄发对账凭证。二柜面还款方式:借款人直接到贷款人指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银行卡等办 理还款。对于每一期应还款项,借款人最迟应在当期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到贷款人指定的营 业柜台办理还款手续。借款人未能在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足额归还应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自约定还款日开始 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假设借款人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之前,到贷款人指定营业柜台足额归还当期应还款项,贷 款人将按照“按日计息原那么将借款人因提前归还当期款项而多还的利息结转至下期但贷 款

8、人对该局部多还的利息不计付存款息,用于抵扣借款人下期应还款项中相同数额的利息。四、借款人可选择以下还款方法之一归还借款:一等额本息还款法;二等额本金还款法;三按月付息、任意还本还款法仅限借款期限为 1 年含以内的;四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还款方法。 还款方法的约定见本合同第三十四条。 五、提前还本借款人提前还本,须提前 30 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方可提前归还局部 或全部本金。但借款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不得提前局部还本。借款人在还清拖欠款项的前提下方可提前还本。借款人提前局部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 期应还本息。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的,贷款人按照提前还本时本合同执行的贷款利率、提

9、前 还本的金额以及当期的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借款人提前还本,须到贷款人指定的营业柜台办理还本手续。 选择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提前还本,贷款人有权收取违约金。选择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发放后自贷款实际到账日起1 年以上含 1 年,借款人提前偿 还局部或全部本金的,贷款人免收违约金;贷款发放后 1 年以内,借款人提前归还局部或全 部本金的,贷款人有权收取违约金。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本时,可同时申请缩短借款期限;申 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前方生效,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因此支付一定数额的缩短借款期限违约金。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八条借款期限、还款方法的变更

10、 对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借款人可以申请展期或缩短借款期限,但应事先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批准后,双方签订借款期限变更的相关协 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借款期限变更后到达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变更之日起,贷款利率、 罚息利率根据新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规那么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但已计 收的利息不再调整。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法,但应事先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批 准后,双方签订还款方法变更的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申请变更借款期限或还款方法的,贷款人可以因此要求借款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第九条借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的约

11、定发放借款; 二、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家庭资产、财务资料、生产经营方面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个人身份、还款能力及个人信用的资料,保证其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和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合法; 四、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五、应向贷款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已支付首付款的证明材料; 六、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缴纳本合同约定的各类费用; 七、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八、应接受贷款人及其授权代理人通过合理方式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12、; 九、采用委托扣款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应按以下要求确保贷款人有效扣款:一提供真实合法的委托扣款账户资料;二按约定将每期还款额足额存入委托扣款账户中;三借款人如变更委托扣款账户的,应在约定还款日之前 15 个工作日到贷款人指定 的柜面办理变更手续;四如委托扣款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缺乏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足额 扣款的,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另行提供合法有效的扣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并向贷 款人申请扣款,或及时到贷款人指定的营业柜台还款。十、借款人应在知悉以下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一抵押财产被列入拆迁范围、强制征用、强制报废等可能造成抵押财产灭失情形

13、的;二抵押人、出质人与第三人就抵押财产、质押财产质押权利发生任何纠纷的;三对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措施等 的;四在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对其债务清偿能 力造成不利影响的;五借款人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股权变动、增减资本、 合资、联营等情形的;六发生其他对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十一、借款人所购房屋用于抵押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要求及时办理所购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书以及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 十二、借款人不得将借款用于有价证券、期货买

14、卖及股本权益性投资。第十条贷款人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应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中国建设银行业务需要使用、个人征信使用或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应妥善保管抵质押权属证明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四、有权了解、核实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还款能力、个人信用和家庭财务状况,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申请、使用有关的资料、文件; 五、有权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以及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六、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借款人履行其

15、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七、借款人未按期足额归还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借款 人。如扣划款项为外币,贷款人有权按扣收时中国建设银行公布外汇牌价的银行买入价折算 成人民币清偿借款人应付款项。如借款人对贷款人还负有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其他到期债 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将前述扣收款项首先用于清偿其他任一笔到期债务。担 保 条 款第十一条本合同采用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担保方式。 第十二条保证条款 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借

16、款本金、利息包括复 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为实现债权与担 保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邮寄费、公告费等。三、保证期间见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的约定。 四、保证条款效力的独立性 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合同其他条款,合同其他条款不生效、无效或局部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并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如借贷合同关系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全部或局部 无效、被撤销、被解除,那么保证人对于借款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当连 带责任。五、保证责任一如果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贷款人

17、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 前到期,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 内立即承当连带保证责任。二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保函等担保方式,不管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是否为借款人自己所提 供、贷款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管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当本合同项下的全 部或局部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贷款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 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当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提出任何异议。三如果保证人只对本合同项下的局部债务提供保证,那么保证人同意,即使因借款 人

18、清偿、贷款人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局部消灭,保证人 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保证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当保证责任。四如果保证人只为本合同项下的局部债务提供保证,且在其承当保证责任后本合 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那么保证人承诺,其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 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贷款人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 于保证人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具体而言,在贷款人债权未被全部清偿前:1保证人同意不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代位权或追偿权;如因任何原因,保证 人实现了上述权利,那么应将所获款项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尚未获偿的债权;2本合同项下的

19、债务如有物的担保,保证人同意不以行使代位权为由或任何其他原 因对该担保物或其处分后所得价款提出权利主张,上述担保物及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贷 款人尚未获偿的债权;3假设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为保证人提供了反担保,那么保证人基于上述反担保而获得 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尚未获偿的债权。五保证人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果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 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借款人应归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 对增加局部,保证人也承当连带保证责任。六保证人依据本合同偿付的任何款项,贷款人有权决定将该款项优先用于抵偿贷款 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七如有多个保证人为本

20、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保证的,上述保证人共同对本合同项下债 务承当连带共同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与贷款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六、保证人的其他义务 如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一保证人应对借款人借款使用情况包括用途进行监督;二保证人应如实向贷款人提供其财产情况和个人信用等有关资料,并保证上述资料 的准确、真实、完整与有效;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 担能力的担保;三保证人发生国籍变更、住所地变更、婚姻情况变动、重大疾病、受到行政或刑事 处分、涉及重大民事法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任何原因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 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照贷款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承当、转

21、移或承继, 或者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担保;四保证人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股权变动、增减资本、 合资、联营等情形,保证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且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此而减免。如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保证人应对借款人借款使用情况包括用途进行监督,并接受贷款人对保证人 资金、财产和经营状况的监督;保证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提供财务报表等有关信息、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准确、真实、完整与有效;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二保证人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金、投资、联 营、合并、兼并 、收购重组、分立、合资、

22、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撤销、被 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 罚款、被注销登记、被撤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涉及重 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任何原因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 能力,保证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照贷款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承当、 转移或承继,或者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担保;三保证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附变 更后的相关材料;四保证人保证不存在为

23、筹集资金或其他原因,以借款人的名义向贷款人借款套取银 行资金的情形。七、保证人同时为售房人、房地产中介机构等与房屋权属交易有关联的个人、单位或其 他组织的,应协助借款人或抵押人及时办理所购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 证书及相应抵押登记手续。八、违约责任 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2.要求保证人提供新的担保;3.要求保证人赔偿损失;4.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三条抵押条款 一、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三十七条“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抵押财产因故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

24、利证书明,导致“抵押财产清单或者贷款人收执的他项权利抵押权证书或抵押权证明文件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明或登记机关 的登记簿相关记载不一致的,抵押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当担保责任。除非抵押人和贷款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抵押财产上因附合、混合、加工、改建等原因而新增的物也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抵押担保,抵押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必要的抵押登记等手续。 如果抵押财产因自然因素或者第三人行为毁损、灭失、被侵害、价值减少、脱离抵押人控制,抵押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或权利证书明被注销,抵押人均应立即通知贷款人,并按 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 金

25、、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相关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 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三、抵押登记 本抵押条款签订后,抵押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限内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应于抵押登记完成之日将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正本原件及其 他权利证书交贷款人持有。四、抵押财产的占有与保管一抵押人应妥善地对抵押财产进行占有、保管和维修保养,合理使用抵押财产,维 持抵押财产完好,按时缴纳与抵押财产相关的各项税费。贷款人有权对抵押财产进行检查, 并可要求抵押人将抵押财产

26、权利凭证的正本交贷款人保管。二抵押人委托或同意第三方占有、保管、使用抵押财产的,应当告知该第三方贷款 人抵押权的存在,并要求其保持抵押财产的完好、接受贷款人对抵押财产的检查以及不阻碍 贷款人实现抵押权。抵押人不因此免除前项中的义务,同时应对该第三方的行为承当责任。三抵押财产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抵押人自行承当赔偿责任。如果贷款人因 此遭到索赔而承当了责任,或为抵押人垫付了赔偿金,那么贷款人有权向抵押人追偿。五、抵押财产的保险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抵押人应根据有关法律及贷款人指定的险种、保险期限、 投保金额办理抵押财产的保险。保险人应当具备法定资质和良好信誉。二保险单内容应当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27、,不得附有损害贷款人权益的限制性条件。保 险单上应特别注明:贷款人为保险赔偿金的优先受偿人即第一受益人;变更保险单应经 过贷款人书面同意;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贷款人指定的账 户。如抵押财产已保险,但未注明上述内容的,应当对保险单作出相应的批注或变更。三抵押人应确保保险连续有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致使保险中断、撤销、失效,或者致使保险人减免赔偿责任,或者不经贷款人同意变更保险单。如果保险期间届满时,抵押人担保的债权未全部受偿的,抵押人应当续保,对保险期间作相应延长。四抵押人应于本抵押条款签订之日抵押财产续保的,那么为续保完成之日起五个 工作日内将抵押财产的保险单正本交付贷

28、款人,并且在贷款人处预留有关保险索赔或保险权 益转让所必需的文件。五就抵押财产取得的保险赔偿金,贷款人有权选择以下方法进行处理,抵押人应协 助办理有关手续:1经贷款人同意,用于修复抵押财产,以恢复抵押财产价值;2按照贷款人要求转为动产质押或权利质押,用于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债务;3清偿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4抵押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由抵押人自由处分。 贷款人与抵押人有关抵押财产保险的约定见本合同第三十七条。 六、第三方阻碍一如果抵押财产被国家征收、征用、撤除、没收、无偿收回,抵押人与第三人 就抵押财产发生任何纠纷,或者抵押财产被第三方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留置、拍

29、 卖、强行占有、毁损或者进行其他处置,抵押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并及时采取制止、 排除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假设贷款人提出要求,抵押人应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 新担保。二抵押财产发生前项情形后的剩余局部仍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抵押担保。抵押人 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应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贷款人有权选择本条五、五第1至4项约定的任一方法对上述款项进行处理,抵押人应协助办理有关 手续。三抵押财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在知悉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 借款人与贷款人。抵押人获得交换产权作为补偿的,抵押人应就交换产权所得的房屋为贷款人在本合 同项下债权重新设定抵押权。拆迁人对抵押人实

30、行作价补偿的,贷款人有权选择本条五、五第1至4项约定的任一方法对上述价款进行处理,抵押人应协助办理有关 手续。七、抵押人处分抵押财产的限制一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赠与、转让、出租包括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或修改租赁合同、出资、重复担保、迁移、改为公益用途、与其他物添附或改建、分割等。二抵押人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财产而获得的价款或其他款 项应当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贷款人有权选择本条五、五第1至4项约定的任 一方法对上述价款进行处理,抵押人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八、抵押权的实现一借款人未足额履行本合同项下到期债务包括依照本合同约定

31、被宣布提前到期的 债务,或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贷款人有权行使抵押权利。二本条款“抵押财产清单记载的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抵押财产价值下称“暂定价 值,无论是否记载于登记机关的登记簿,均不说明抵押财产的最终价值,其最终价值为处 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扣除各项税费后的净额。假设以抵押财产抵偿贷款人债权的,上述暂定价值并不作为抵押财产抵偿贷款人债权的依 据,届时抵押财产的价值应由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公平评估确定。三贷款人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支付变卖或拍卖过程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税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后,优先用于清偿抵 押财产担保的债务,剩余价款退还抵押人。四抵押人

32、与借款人为同一人的,贷款人可以对抵押人的抵押财产之外的财产申请强 制执行,且不以放弃抵押权或必须先处分抵押财产为前提条件。五抵押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阻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六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管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管其他 担保是否由借款人自己所提供、贷款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管是否有第三 方同意承当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局部债务,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 贷款人均可直接要求抵押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当担保责任,抵押人不提出任 何异议。七如果抵押人

33、只对本合同项下的局部债务提供担保,那么抵押人同意,即使因借款人 清偿、贷款人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局部消灭,抵押人仍 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当担保责任。八如果抵押人只对本合同项下的局部债务提供担保,且在其承当担保责任后本合同 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那么抵押人承诺,其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贷款人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抵押人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 具体而言,在贷款人债权未被全部清偿前:1抵押人同意不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代位权或追偿权;如因任何原因,抵押 人实现了上述权利,那

34、么应将所获款项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尚未获偿的债权;2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如有物的担保,抵押人同意不以行使代位权为由或任何其他原 因对该担保物或其处分后所得价款提出权利主张,上述担保物及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贷 款人尚未获偿的债权;3假设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为抵押人提供了反担保,那么抵押人基于上述反担保而获得 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尚未获偿的债权。九如果本合同项下借贷合同关系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局部无效、被撤 销、被解除,且抵押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人,那么抵押人对于借款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 形成的债务也承当连带责任。十抵押人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果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

35、 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借款人应归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 对增加局部,抵押人也承当担保责任。九、违约及处理一抵押人违约责任1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 要求抵押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2 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担保;3 要求抵押人赔偿损失;4 处分抵押财产;5 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2贷款人有权选择本条五、五第2至4项约定的任一方法对处分抵押财 产所得价款进行处理,抵押人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3如果因抵押人过错导致抵押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或者导致贷款人未及时且充分实现抵押权,

36、且其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人,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对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二贷款人违约责任 如果贷款人因过错遗失抵押人交付的抵押财产权利证书,或者本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贷款人不及时返还抵押财产权利证书或在抵押人提出申请后不依法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注 销手续,抵押人有权相应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贷款人承当抵押财产权利证书的补办费用;2要求贷款人限期返还抵押财产的权利证书,或依法协助抵押人注销抵押财产登记。 第十四条质押条款 一、出质人以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质押权利清单所列之权利设定质押。 如果“质押权利清单记载的权利与贷款人实际接受的权利凭证、质权证书或质押证明文件或登记机关质押登记簿所说明

37、的权利不一致的,贷款人实际接受的权利凭证、质权证 书或质押证明文件或登记机关质押登记簿所说明的权利为质押权利。假设质押权利因故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证书明,导致 “质押权利清单或者贷 款人收执的质权证书或质押证明文件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明或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关记 载不一致的,出质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当担保责任。出质人应以最大的谨慎维持质押权利的有效性和价值,防止因为超过规定的期限或任何 其他事由导致质押权利失效或贬值。质押权利价值增加,增加的局部仍作为贷款人债权的质 押担保。质押权利的孳息由贷款人收取;孳息作为质押权利的一局部用于贷款人债权的质押担 保,但应优先用于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如果质押

38、权利或其项下动产因第三人行为或者自然因素而毁损、灭失、被侵害、价值减 少,或质押权利或其项下动产权属发生争议或权利证书明被注销,出质人均应立即通知 贷款人,并应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二、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 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三、质押权利的登记或交付一依法需要办理质押登记含记载、备案的,出质人应于本质押条款签订后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限内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

39、理质押登记。出质人应于质押登记完成当日将质权证 书、质押登记文件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贷款人持有。二依法不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质押条款签订后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限 内将质押权利的凭证交付给贷款人。依法需要背书的,出质人应在权利凭证上完成背书后交 付贷款人。三质权的实现需要第三方履行义务的,出质人应当将质押事实书面通知该第三方。 四、第三方阻碍一国家或者其他第三方对质押权利或其项下动产进行注销、没收、强制收回、查封、 冻结、扣押、监管、扣划、留置、拍卖、强行占有、毁损,出质人知悉后应当立即通知贷款 人,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果贷款人提出要求,出质人应提供符合贷款 人要求

40、的新担保。二质押权利发生前项情形后的剩余局部仍作为贷款人债权的质押担保。出质人因上 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补偿金,应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贷款人有权选择以下1至4 项约定的任一方法进行处理,出质人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1经贷款人同意,用于修复质押权利项下的动产,以恢复该动产价值;2清偿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3按照贷款人要求转为动产质押或权利质押,用于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债务;4出质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由出质人自由处分。 五、质押权利先于借贷合同关系项下债务到期 如质押权利存在兑现或提货日期,并且该日期先于借贷合同关系项下债务到期日的,贷款人有权在借贷合同关系项下债务到期日

41、之前要求兑现或提货。所兑现资金或提取的动产应 存放于贷款人指定的账户或场所。贷款人有权选择以下各项方法进行处理,出质人应协助办 理有关手续:1将提取的动产代替质押权利用于质押或抵押;2将兑现的资金,或者提取动产进行变卖或拍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或提前清偿 质押权利担保的债务,或者按照贷款人要求转为动产质押或权利质押,用于担保本合同项下 的债务;3出质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后,由出质人自由处分兑现的资金或提取 的动产。六、质权的实现一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到期债务包括依照本合同约定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 务,或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贷款人有权行使质权。二本合同“质押权利清单记载的或双方另行约

42、定的质押权利价值下称“暂定价 值,均不说明质押权利的最终价值,其最终价值为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在扣除各项税费 后的净额。假设以质押权利抵偿贷款人债权的,上述暂定价值并不作为质押权利抵偿贷款人债权的依 据,届时质押权利的价值应由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公平评估确定。三贷款人实现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在支付变卖或拍卖过程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税款等后,优先用于清偿质押权利所担保的债务,剩 余价款退还出质人。四出质人与借款人为同一人的,贷款人可以对出质人的质押权利之外的财产申请强 制执行,且不以放弃质权或先处分质押权利为前提条件。五出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阻碍贷款人

43、实现质权。六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管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管其他 担保是否由借款人自己所提供、贷款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管是否有第三 方同意承当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局部债务,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 贷款人均可直接要求出质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当担保责任,出质人不提出任 何异议。七如果出质人只对本合同项下的局部债务提供担保,那么出质人同意,即使因借款人 清偿、贷款人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局部消灭,出质人仍 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

44、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当担保责任。八如果出质人只对本合同项下的局部债务提供担保,且在其承当担保责任后本合同 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那么出质人承诺,其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 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贷款人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出 质人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具体而言,在贷款人债权未被全部清偿前:1出质人同意不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代位权或追偿权;如因任何原因,出质 人实现了上述权利,那么应将所获款项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尚未获偿的债权;2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如有物的担保,出质人同意不以行使代位权为由或任何其他原因对该担保物或其处分后所得价款提出权利主张,上述担

45、保物及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贷 款人尚未获偿的债权;3假设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为出质人提供了反担保,那么出质人基于上述反担保而获得 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尚未获偿的债权。九如果本合同项下借贷合同关系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局部无效、被撤 销、被解除,且出质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人,那么出质人对借款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 成的债务与借款人承当连带责任。十出质人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果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 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借款人应归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 对增加局部,出质人也承当担保责任。十一出质人保证,质押权利的权利凭证真实、完整、合法

46、、有效;如果贷款人实现 质权须第三方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存单、仓单、提单、票据、应收账款质押,那么出质 人保证,该第三方不会主张抵销、留置或其他任何抗辩,且该第三方与出质人之间的任何约 定不会限制贷款人质权的实现。七、质押权利凭证的返还 在质押权利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且出质人支付了本合同项下应由出质人承当的各项费用后,出质人有权要求贷款人及时与出质人共同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或要求贷款人返还 质押权利凭证。贷款人返还质押权利凭证时,出质人应当场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 那么视为出质人无异议。八、违约责任一出质人违约责任1.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47、贷款 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要求出质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2要求出质人提供新的担保;3要求出质人赔偿损失;4处分质押权利;5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2.贷款人有权选择本条四、二2至4项约定的任一方法对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进行处理,出质人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3.如果因出质人过错导致质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或者导致贷款 人未及时且充分实现质权,且其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人,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对借款人在本 合同项下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二贷款人违约责任 如果贷款人因成心或重大过失致使质押权利凭证毁损、灭失,出质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承担补办凭证的费用。 如在质押权利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且

48、出质人支付了本合同项下应由出质人承当的各项费用后,贷款人不及时返还质押权利的凭证,或者不依法协助出质人办理质押登记注销,出 质人有权要求贷款人及时返还被质押权利的凭证或依法协助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第十五条担保人通用条款 以下通用条款约定,除特别指明仅适用于某类担保人外,本合同项下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下同均须遵守: 一、合同条款的变更一如果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合同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归还币种、还款 方式、贷款账号、还款账号、用款方案、还款方案、起息日、约定还款日、在债务履行期限 不延长的情况下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担保人同意仍对变更后的本合同项 下债务承当担保责

49、任。但未经担保人同意,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或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的,担 保人仅依照担保条款的约定对变更前的合同债务承当担保责任。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而减免:1贷款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2贷款人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三本合同项下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应协助贷款人及该第三人办理相应的担 保变更手续。四本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仍按 照担保条款约定对贷款人承当担保责任。二、费用承当 与抵押条款及抵押条款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占有、管理、处置、登记、公证、保险

50、、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拍卖、过户等费用,均由抵押人承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与质押条款及质押条款项下质押权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占有、管理、处置、 登记、公证、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拍卖、过户等费用,均由出 质人承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三、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从担保人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担保人。如扣划款项为 外币,贷款人有权按扣收时中国建设银行公布外汇牌价的银行买入价折算成人民币清偿担保 人应付款项。四、担保人信用信息的使用 担保人为自然人的,担保

51、人同意贷款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担保人的信用状况, 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管理暂行方法? 规定用途。担保人还同意贷款人将担保人信用信息提供应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根底数 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担保人同意贷款人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 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查询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并同意贷款人将担保人信用 信息提供应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五、公告催收 对担保人从事违法

52、违规行为,拒不承当担保责任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贷款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六、贷款人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贷款人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贷款人制作或保存的借款人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 凭证及贷款人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关系确实定证据。担 保人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贷款人单方制作或保存,而提出异议。七、权利保存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

53、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影响、阻止和阻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贷款人对担保人承当义务和责任。 即使贷款人不行使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并不因此减免,但是贷款人假设减免本合同项下债务,担保人 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相应减免。八、担保人如发生分立、解散、进入破产程序、被撤销、被注销工商登记、被撤消营业 执照等情形,担保人均应立即通知贷款人。担保人发生解散或破产的,即使贷款人在本合同 项下债权尚未到期,贷款人也有权参加担

54、保人清算或破产程序,申报债权。九、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一担保人清楚地知悉贷款人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二担保人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担保人要求,贷款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 条款说明。担保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三担保人具备作为担保人的合法资格,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担保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违反担保人订 立的任何其他协议。假设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担 保人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机构、组织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 权机关的批准。因担保人无权签署本合同而

55、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担保人承当,包括但不限于 全额赔偿贷款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四担保人提供应贷款人的全部资料、文件和信息均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 效的。五担保人确认自己对借款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 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已经充分了解。六抵押人、出质人各自保证:1. 抵押人、出质人分别合法拥有用于抵押、质押的抵押财产或质押权利,并对之享有 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财产或质押权利并非公益性质、禁止或限制流通与转让的财产或 财产权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也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贷款人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 限于抵押财产或质押权利或质押权利项下动产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被出

56、租、被留 置、存在拖欠购置价款、维修费用、建设工程价款、国家税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损害赔 偿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财产或质押权利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2. 抵押财产或质押权利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十、担保人各自与贷款人约定的其他条款。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第十六条违约情形违 约 责 任 条 款一借款人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或其他应付款项;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3.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无效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或资料的;4.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人对其收入或信用情

57、况进行检查的;5.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6.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7.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8.借款人或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分、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 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贷款人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9.借款人低价转让、无偿转让或隐藏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 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平安的;10.借款人未履行对中国建设银行负有的其它到期债务,或贷款人发现借款人有其他拖 欠债务的行为的;11.借款人的个人及资信情况或还贷能力出现

58、其他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国籍变更、 住所地变更、婚姻情况变动、家庭财务状况恶化、收入降低、失业、重大疾病、拖欠其他债 务等,贷款人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且借款人未追加贷款人认可的 担保的;12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对其归还债务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借款人明确表示或 以其行为说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1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借款人未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 保的,构成借款人违约:1.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2.作为保证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

59、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 、收购重组、分立、合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低价或无偿转让财产、减 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 登记、被撤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涉及重大法律纠纷、 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影响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能力的;3.保证人拒绝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4.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5.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三抵押或质押期间内,抵押或质押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借款人未提供符合

60、贷款人要 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借款人违约:1.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 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质押权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2.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质押权利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 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3. 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 漏的;4.可能危及贷款人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四担保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说明 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出现局部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贷款人认 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平安的其

61、他情形,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视为 借款人违约。第十七条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任一违约情形,贷款人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1.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2.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3.解除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4.向借款人收取违约金,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四十条;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对借款人挪用的局部,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 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规那么计算出的挪用罚息利率和约定的结 息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6.对于借款人未按时还清的任意一期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贷款人宣布全部或局部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借款逾期之日起至拖欠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规 那么计算出的借款逾期罚息利率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罚息和复利;对于既逾期又未按本合同 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择较重者计收罚息和复利,不予并处。7. 本合同项下执行浮动利率的借款,借款人存在不按期足额还清借款本息情形的,贷 款人有权对借款人尚未归还的全部借款上浮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具体按贷款人制定的利率 定价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