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期限汇总表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89688501 上传时间:2022-05-13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115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行政法期限汇总表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行政法期限汇总表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行政法期限汇总表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资源描述:

《行政法期限汇总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法期限汇总表(17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 -行政许可法重点法条: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一般许可实施程序申请1.可委托申请,但应亲自到场的除外;

2、2.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3提供格式文本义务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才采用,非必须,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容,格式文本不得收费没有例外。受理1.行政机关受理与不受理应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2.可以当场更正错误材料的,应当允许当事人当场更正;3.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告知或者5日一次告知补正的全部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为受理。审查需要对实质容进展核实的,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核查决定1.能当场作出则当场作出;2.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受理之日20日决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

3、10日;法律、法规另规定的除外规章不可以;统一办理与联合集中办理的,自受理之日45日决定,经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法律、法规另规定的除外规章不可以;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时间另算。1.书面决定;2.准予许可的公开许可决定,公众有权查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公开3.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围有效。颁发许可证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颁发、送达许可证、加贴标签、加盖印章。注意:不是所有的许可决定都要颁发许可证行政处分法一、行政处分的时效 1.起止时间:从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

4、终了之日起计算。 2.期限:行为在2 年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处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治安管理处分是6个月,税收处分是5年。二、行政处分的一般程序重点法条第37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展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答复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知识要点根

5、据行政处分法,行政处分的程序可分为两类: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是行政处分普遍适用的程序,它包含三个环节:调查取证、作出处分决定与送达。其中需要主要的要点可参阅下表。调查取证做出决定送达1.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展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方式:抽样取证与登记保存;3.登记保存:1经机关负责人批准;2最长期限为7天。1.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出处分决定;2.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分,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3. *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1.行政处分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2. 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

6、有关规定,将行政处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考点归纳1、一般程序:调查取证作出处分决定。2、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取证方法主要是抽样取证和登记保存。3、决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三、行政处分的简易程序重要法条第33条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分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分决定。1、所谓简易程序就是当场作出处分决定的程序。2、适用条件: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3、特点:1当场作出处分决定。2调查人员可以少于两人。3处分决定由调查人员做出。其他程序要件与一般程序并无不同:说明身份、填写书面处分决定书、

7、罚缴别离、承受当事人辩或申诉4、当场作出处分决定绝对不意味着当场收缴罚款。行政处分的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的比照图简易程序一般程序适用条件对公民50元以下、对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治安管理处分对公民做出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不适用简易或听证程序时重要制度1.可以一人执法2.可以当场决定3.当场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1.调查检查:至少2人执法2.做出决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作出决定重要时限处分决定书须当场交付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在7日送达处分决定四、听证程序重点法条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撤消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

8、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制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分建议;当事人进展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查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分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点归纳1、听

9、证程序并非独立的处分程序,而是一般处分程序中的调查取证环节.2、适用围与条件:1责令停产停业、撤消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2当事人要求注意:行政拘留不适用听证程序;撤消许可证或执照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但暂扣许可证或执照当事人不能申请听证;撤消许可证与执照并不区分企业或个人。 3、特点:1当事人不承担听证费用;2原则上公开进展;3主持人为非本案调查机关;4可以委托代理人;5处分决定可以不依据听证笔录!与行政许可听证比较行政处分与行政许可比照图一样之处不同之处1.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进展;2.听证主持人为非本案调查人员,如与案件和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则应回避;3.申请人不

10、承担听证费用;4.申请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有权申辩与质证;5.听证应制作听证笔录。处分的听证许可的听证只能依申请而举行听证除依申请外,行政机关也可以主动举行听证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之后三日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未规定行政机关应在多长时间组织听证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提出听证申请;2. 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组织听证;3. 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还应当进展公告行政机关可不根据听证笔录,做出行政处分决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做出行政许可

11、决定五、行政处分的执行重点法条第46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别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做出行政处分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处分的执行图原则上:罚缴别离例外: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1.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别离;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1.20元以下罚款;2.对公民50元以下,对法人和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的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3.遥远、水上、

12、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自己提出向执法人员缴纳此时数额不限行政强制法一、实施程序一般程序特别行为遵照的特别程序查封、扣押、冻结程序根本步骤1.报批:实施前须报单位负责人批准特殊规定不事先报批紧急情况限制财产:不经批准当场实施后,24小时向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负责人认为不应强制的立即解除紧急情况下限制人身:限制人身告知家属,返回机关后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立即补办批准手续2.说明身份:2人以上出示执法证件3.通知:通知当事人到场4.告知:当场告知理由、依据、权利5.听取述申辩6.笔录: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和执法人员签名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注明1.对象。限于涉案场所、设施、财物、存款

13、、汇款,以下对象不得强制:与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款项当事人及其家庭生活必需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查封或冻结的场所、设施、财物、款项。2.期限。30日+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冻结是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与采取强制措施相关的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所需时间另行计算,但应事先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3.费用。与采取强制措施相关的相关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保管等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4.后续处理没收、销毁或划拨:对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应当收缴的予以划拨。解除强制措施:当事人没有行为;查封、扣押、冻结的对象与行为无关;对行为已经作出处理,无需继续

14、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已经届满。解除查封、扣押后应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其他不易保管财物拍卖或变卖的应退还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给予补偿。二、行政机关的执行程序一般程序前提:1.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期限不履行义务;2.行政机关有自行执行权步骤:第一步:书面催告【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第二步:当事人述、申辩【行政机关复核、采纳合理主】第三步:做出强制执行决定【催告无效 + 无正当理由】比例限制:1.基于执行方式的限制:即执行协议,行政机关可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协议

15、可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减免加处的罚款或滞纳金;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时应恢复强制执行。2.基于执行时间的限制: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情况紧急的除外。3.基于执行手段的限制: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顿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4.基于执行标的的限制:如果执行标的是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行政机关除了应先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撤除之外,还要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撤除,行政机关才可强制撤除。特别行为的特别程序金钱给付义务1.加处分款或滞纳金【告知+数额不得超出本数 + 超过30日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可拍卖、划拨】2.拍卖

16、【将已经查封、扣押的财物予以拍卖抵缴】3.划拨【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书面通知金融机构划拨】代履行条件当事人履行排除阻碍、恢复原状的义务 + 经催告仍不履行 + 后果已经或将危害交通平安、环境污染或自然资源破坏 + 行政机关自己或委托无利害关系第三人代为履行规则1.决定和送达:代履行前应送达决定书2.再催告:提前3日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即停顿代履行3.派员监视:代履行时行政机关派员到场监视4.确认: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视人员、代履行人、当事人见证人签名盖章确认5.收费:代履行的合理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立即代履行需要立即去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

17、去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三、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法院的非诉执行程序条件1.主体条件:无直接强制权的机关2.时间条件:当事人不复议、不诉讼、不履行,可以自期满后3个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程序条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催告后10日当事人仍未履行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管辖申请机关所在地法院,执行不动产的是不动产所在地,一般是基层法院管辖申请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书 2.行政决定书及其事实、理由、依据 3.当事人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4.执行标的情况 5.其他法定材

18、料受理法院接到申请应当在5日受理,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复议裁定1.形式审查:一般情况法院只做形式上的书面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在7日裁定执行2.实质审查:法院发现明显的,转入实质审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意见,30日裁定是否执行紧急情况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应当在做出裁定后5日执行收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合理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行政复议法重点法条: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进展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

19、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除外的意思就是其他法律上直接规定了复议期限少于60天的从其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程序作为案件知道/应当知道该行为不作为案件履行期满/60日满/当时申请60日法律可规定更长申请复议 5日决定受理受理 5日告知补正后受理不受理无权处理的7日转送向再上级机关

20、继续申请催促责令/直接审理有权处理的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审理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听证审理60日法律可规定更短审理完毕决定案情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再延长30日一般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一般期限为60日,即应当知道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之,超过这个期限即视为放弃申请复议权。特殊期限:是指单行法律、法规对申请复议期限的特别规定,复议法采取就长不就短的原则,超过60天的适用特别规定。转送期限: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转送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不予答复的起诉期限:自收到不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限满之日起15日提出行政诉讼。复议申请送达被申请人期限:自受理

21、之日起7日送达被申请人或第三人。被申请人提交辩论和提交证据、依据的期限:自收到申请书副本10日提交。行政诉讼法一、起诉期限*重点法条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第五十六条法律、法规规定应领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

22、应当依法立案。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能证明行政行为存在,并在法定期限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第六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

23、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第六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起诉期限。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

24、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第六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提出。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知识要

25、点1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案件:行政机关的一般作为期限为两个月,起诉期限从申请两个月之后起算,但紧急状况下除外。2当事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但涉及不动产的从行为作出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得超过5年。考点归纳1当事人直接起诉的,起诉时间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3行政诉讼的最长保护期:涉及不动

26、产的为20年;涉及行政行为的为5年,最长保护期自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而此类案件的起诉期限则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起诉期限表诉作为全知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6月,有例外则从例外知一半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6月,且在应知道行为容1年全不知知道行为容之日起6月,且在行为做出之日起5年不动产20年诉不作为明确拒绝拒绝之日6个月有履行期履行期届满后可以起诉,期限6个月无履行期申请满2个月后可以起诉,期限6个月紧急情况当时便可以起诉,期限6个月复议后起诉复议作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复议维持和改变以复议决定送达时间确定起诉期限复议不作为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有例外则

27、从例外二、立案登记制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一律接收起诉状,之后再分情况处理重点法条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接收起诉状。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

28、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七日决定是否立案;七日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领先予立案。第五十五条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状容和材料是否完备以及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进展审查。起诉状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行政诉讼司法解释新增在立案后应驳回起诉的类型:第六十九条有以下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

29、条规定的;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六重复起诉的;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的;十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形。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审理。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或者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受理流程立案登记制,对当事人依法提起的诉讼

30、,一律接收起诉状,之后再分情况处理处理方式当场或7 日能够判断符合起诉条件登记立案当场能够判断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当场或7 日不能够判断符不符合起诉条件先予立案起诉状容或者材料存在欠缺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一次性全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容、材料及期限【后续处理】1.在指定期限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2.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3.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且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救济途径不立案的救济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受理瑕疵的救济救济围1.不接收起诉状2.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3.不一

31、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容救济途径向上级法院投诉,上级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不立不裁的救济救济围既不立案,又不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救济途径向上一级法院起诉,上一级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立案、审理审理程序庭前程序组合议庭合议庭成员应是3 人以上的单数交换诉状【流程】1.法院将原告起诉状副本5日发被告2.被告收到15日向法院提交辩论状3.法院5日将辩论状交原告在开庭3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注意】1.被告不提交辩论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2.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行政赔偿

32、程序可以在一审庭审完毕前提出3.对于当事人使用传票传唤,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普通程序审理对象1.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2.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审理方式1. 必须采取言词审理的方式。2. 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但是,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绝对不公开,商业秘密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期限6 个月;需延长由高院批,高院审理的由最高院批【注意】审理期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调解期间、中止诉讼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法定简易】一审案件事实清楚、

33、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以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依法当场作出行政行为2.标的额2000 元以下3.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协定简易】一审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排除适用二审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再审案件均不得适用简易程序【注意】不同于民诉,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只要求一审案件,对法院级别没有要求审理方式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审理期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 日审结(无延长规定)通知方式法院可以用口头通知、短信、 、电子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举证期限1.由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15 日2.法院应当将举证期限和开庭

34、日期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双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3.当事人双方均表示同意立即开庭或者缩短举证期限、辩论期间的,法院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近期开庭。程序转化1.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简易程序,裁定转为普通程序2.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3.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二审程序上诉主体原告、被告、一审受到不利判决第三人上诉期限判决书15 日;裁定10 日文书传递1.法院5 日将上诉状副本发送其他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收到上诉状

35、副本之日起15 日提出辩论状2. 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辩论状,应当在五日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法院;已经预收的诉讼费用,一并报送审理方式原则上应开庭,没有新事实、理由、证据的可以书面审理审理对象一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全面审查【注意】民诉二审对象为上诉围,刑诉二审对象为一审判决全面审查审理人员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审理期限3 个月;需延长由高院批,高院审理的由最高院批特别程序撤诉申请撤诉原告或上诉人在一审、二审和再审中可

36、以主动申请撤诉,法院审查后裁定;不服可申请再审【注意1】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可以准许,但涉及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注意2】旧的审不审看撤不撤,新的审不审看诉没诉;旧的不撤,新的也诉,合并审理视为撤诉1.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2.未经许可中途退庭;3.不交诉讼费撤诉后果原告撤诉/视为撤诉后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但不缴诉讼费的除外【注意】民诉中一审撤诉后可再次起诉缺席判决针对被告【情形】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后果】法院可以将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上一级机关提出给予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分的司法建议针对原告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不被准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 优选-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