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环境科学及工程实验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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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乡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项目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2017JK032 采 购 人: 新乡学院 代 理 机 构: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五月76 / 78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6 一、总则.6 二、招标文件.7 三、投标文件.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0 五、开标.11 六、评标步骤和要求.12 七、签订合同.15 八、中标服务费.16 九、处罚、询问和质疑.16 十、保密和披露.18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19 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22 第六部分:评标原则

2、和评标办法.41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4重要提示: 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2、供应商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潜在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的形式在领取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新乡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项目招标公告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新乡学院委托,就新乡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名称:新乡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项目二、项目编号:2017JK0

3、32三、项目预算金额:353.45万元。四、项目内容:多孔性材料通孔孔径分析仪1台、电导率仪1台、电子天平10台、万分之一分析天平24台、十万分之一分析天平1台、PH计20台、双恒电位仪1台、可见光分光光度计8台、紫外分光光度计4台、自动电位滴定仪5台、电子白板套装1台、液晶触摸一体机9台、中央实验台13套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五、交货(完工)期:供需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4、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1、招标文件自主下载,本项目无需现场及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3、公告期:自2017年 月 日-2017年 月 日止。4、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下载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

5、标将视为无效投标。八、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9:00时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第 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十一、监督部门: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交管办: 新乡市审计局: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

6、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新乡学院地 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联 系 人:魏老师 电 话: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3A 9楼109室联 系 人:单女士 电 话: 2017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下述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标文件及技术标文件中加“”号项为必须提供的资料,如涉及投标现场需提供原件供评委会审核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与投标现场提供的原件必须一致

7、,若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检查;其它未加“”号项提供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关系到供应商的得分情况。1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标文件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5、采购项目承诺书;6、开标时间前最近六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7、供应商开标时间前最近六个月内(其中一个月)为本单位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8、

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无重大违法及失信行为记录承诺书;10、开户银行发放的开户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1、投标单位应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须在投标期间;12、售后服务承诺;13、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类似的成功案例;1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供应商应提交的技术标文件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3、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4、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如果有)注: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如与本招标文

9、件技术规格要求存在正或负偏离的,必须在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中注明。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交纳形式:电汇或转帐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应于 2017 年 月 日下午 17:00 前由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递交至以下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摘要栏或备注栏内用简短文字注明所缴纳投标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等内容。账户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账 号:1704021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作为已递交保证金依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装订到投

10、标文件中的,责任自负。另单独准备一份投标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和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单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备注: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1、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间: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同一单位或者个人不能代办其他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是否允许分标段投标 否6项目现场勘察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可自行到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本项目涉及地点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制作投标文件或签订合同所需的相关资料。现场勘察地点:新乡学院采购人联

11、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 7是否需要提供投标样品 否8投标书有效期 90天(日历日)从开标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9交货(完工)期/地点供需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货(施工)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10投标文件份数及需要递交的其他资料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U盘,必须确保文件能打开)1份。本项目如为多标段的,应分标段制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分标段制作投标文件的,将拒收投标文件。特别注意:投标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

12、订,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售后服务承诺电子版用于中标结果公示,其内容必须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中相关内容一致。11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1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14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技术、经济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1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5 %。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或支票中

13、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新乡学院指定账户。18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19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0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353.45万元。 注: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验收要求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需方成立3人以上验收工作组(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验收工作组不少于5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需方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22有关节能产品

14、问题1、对供应商投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内节能产品的(指最新一期),在同等条件下评委会将优先予以加分或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本项目中涉及“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规定的属实行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招标文件是否特别指明,供应商均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目录(有效期内)内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3、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时期公布的清单内容为准,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敬请供应商及时查阅。4、若有投报节能、环保产品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报产品型号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最近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15、采购清单中所在页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3有关进口产品问题除招标文件中特别约定可以投报进口产品外,其他货物均不得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4有关信用记录查询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1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其他提示事项 1、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如涉及以下13类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均应投报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须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13类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安全操

17、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入侵检测系统、网络脆弱性扫描、安全审计、网站恢复等。本招标文件可能会对以上部分信息安全产品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并作为评审内容之一,除此之外,供应商应保证所投报上述范围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均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查。供应商违反本规定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如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供应商信用评估报告促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本招标文件中的信用评估要求如下:(1)河南省供应商所提供的信用评估报告,应是在工商部门注册

18、并在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其中:信用评级机构以“信用河南网”(网址)所公布的“河南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备案及考评合格机构公告”的内容为准。(2)外省供应商应提供经省级及以上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同时出具信用评级机构相应的资质材料。26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依据发改委2011534 号文规定的标准的计取,依据发改办2003857号文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1) 总则 1、本次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1.1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新乡学院。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

19、指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2“采购人”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3“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2.4“供应商”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服务”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其它义务等。2.6“中标人”指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7 “法定代表人”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个体经营者参加投标的,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

20、注明的经营者。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应具有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4、评委会查验核实供应商商务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供应商代表为授权代表的,应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代表一致且须出示身份证原件。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公告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在开标日期之前,供应商应实时关注中心网站和相关媒体并及时

21、下载。因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或无法告知供应商, 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且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2)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供应商请仔细检查所收到的招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8、投标前招标文件

22、的澄清、修改。8.1任何已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在交易管理中心通过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的形式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8.2在投标截止期15日以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8.3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变更公告方式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并刊登在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在开标日期之前,供应商应实时关注中心网站和相关媒体并

23、及时下载。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8.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决定是否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本次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此变更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8.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全部及任何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

24、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必须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必要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9.3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9.4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5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分为三部分: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其他部分。商务标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标文件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

25、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及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其他部分是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认为必要的资料文件。10.2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关规定提交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11、供应商技术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2、投标保证金:12.1 交纳金额详见“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重要一部分,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因供应商的行为使采购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2.2 供应商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2

26、.3 采购人发放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投标报价13.1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请供应商认真测算所投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价款、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培训、税金、运输、售后服务以及其他有关的交付使用前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

27、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各项费用。一旦中标,合同签定后合同价格将不得变动。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供应商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该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该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并且报价价格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13.2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

28、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3.3供应商应按投标报价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保险、税费等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13.4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报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供应商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4、本项目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5.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

29、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内容,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5.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供应商自身的责任。15.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相关附件表格,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可能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5.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大会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5.5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性能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

30、将可能被拒绝。15.6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标准做出响应。15.7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采购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括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

31、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7.1 以供应商名义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签章应采用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印章不予认可。18、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商务文件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

32、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文件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商务文件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商务文件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9、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字样。19.1供应商提供电子文档的应与投标文件正本纸

33、介质的全部内容一致并按照正本的顺序编排,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证书、检验报告等应依原样扫描为电子文档,且清晰易读。19.2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由于正、副本内容不一致而致使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被视为无效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已承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但评审时被评委会及时发现的,以正本为准。20、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是打印件,并注明“正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由受托人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人须将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20.1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在修改和增删

34、处必须同时具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其修改和增删的内容将不予认可。20.2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模糊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制作方式进行装订,并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21.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应采用不透明的密封袋进行密封。密封要求如下:21.1.1密封袋封面应有供应商公章。21.1.2密封袋封面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密封袋封面格式可参照本招标文件附件)。 21.1.3正本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密

35、封袋内,4本副本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密封袋内,电子文档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密封袋内。21.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书写标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22、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22.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的;22.2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投标文件的。注: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不含三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

36、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3.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23.2供应商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前密封送达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五)开标 24、开标24.1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

37、持开标大会,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4.2参加开标大会的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在开标现场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身份证。24.3开标时将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宣读供应商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唱标完毕后由授权委托人当场签字确认。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4.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大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4.5开标大会结束后,授权

38、委托人应在指定地点等待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评标步骤和要求25、组建评标委员会25.1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若干名组成,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评标工作将在监督部门的共同监督下在依法产生的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中标候选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5.

39、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5.2.1审查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投标资格及身份核查;25.2.2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5.2.3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5.2.4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5.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5.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5.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

40、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25.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25.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5.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5.3.6评审委员会要在采

41、购项目招标失败时,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要协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答复质疑或处理投诉事项;25.3.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26、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l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应在评标现场一次性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均为有效原件且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复印件一致)参加资格审查

42、。注: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提交,逾期不候;如缺一项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6.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投标函;(按格式提供) 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采购项目承诺书;(按格式提供) 6、开标时间前最近六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复印件,或开

43、标前三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开标时间前最近六个月内(其中一个月)为本单位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按格式提供) 9、无重大违法及失信行为记录承诺书; 10、开户银行发放的开户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1、投标单位应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须在投标期间;12、开标一览表;13、投标报价明细表;14、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15、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

44、审查中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投标文件即为无效文件。26.3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负偏离)或保留。26.4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所投标的范围、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重大负偏离或非实质上响应,包括但不限于:26.4.1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6.4.2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加“”资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6

45、.4.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26.4.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6.4.5投标货物数量、交货时间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26.4.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26.4.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标段规定的;26.4.8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

46、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26.4.9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控制限价的;26.4.10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明细表中某项产品单价或总价出现两个报价的;26.4.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6.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6.6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26.6.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6.6.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

47、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6.3 开标一览表中总价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7、投标的澄清27.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27.2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

48、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7.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 见后,可拒绝该投标。27.4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要求做出澄清和答复。28、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8.1评标委

49、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28.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原则、方法进行,供应商可对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中所公布的规则、评标原则、方法的行为进行质疑或投诉。29、确定中标人29.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之要求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将在中标人确定后,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

50、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媒体上进行公示。29.2评标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利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的,以确认是否具备履约能力。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记录、停止参加新乡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30、评标过程保密30.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30.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

51、评标委员会宣布废标的权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告知所有供应商:32.1对招标文件作实质上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2.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七)签订合同32、中标通知32.1中标人确定后,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应于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三个工作日内派授权代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32.2采购人或采

52、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不退还投标文件,也不对评标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32.3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质疑(澄清)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3、 履约保证金3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3.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3.3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的验收报告或开具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有关证明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无息退还)。33.4

53、如中标人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财政。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应按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可能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4.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4.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人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批准,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

54、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4.4供应商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对采购项目转标段、分标段,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标段或分标段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4.5不按约定签定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4.6中标人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核后,报新乡市财政局备案。(八)中标服务费35.招标代理费依据发改委2011534 号文规定的标准的计取,依据发改办200385

55、7号文规定,由中标人支付。(九)处罚、询问和质疑3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中标人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6)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8)供应商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6.1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供应商联合故意

56、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招标或评标。37、询问和质疑37.1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7.2若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3

57、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58、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原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37.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7.5 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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