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价协会

上传人:痛*** 文档编号:62784736 上传时间:2022-03-16 格式:DOC 页数:41 大小:71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中国资产评价协会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中国资产评价协会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中国资产评价协会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资源描述:

《中国资产评价协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资产评价协会(41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0785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三个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为完善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起草了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征求意见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征求意见稿)。现将三个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印发你们,请组织在本地区评估行业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为保证准则征求意见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地方协会认真贯彻执行中评协已发布的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工作指引(中评协200688号附件5),充分发挥准则联络员在准则征求意见过程中的作用,支持和指导准则联络员做好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工作。请于2007年7月10日

2、前将对三个征求意见稿的书面意见(含电子版)反馈我会专业标准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联 系 人:宋琼 李哲联系电话:(010)88191785,88191795传 真:(010)88191784电子邮箱:biaozhun附件:1、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2、关于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3、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征求意见稿)4、关于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5、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征求意见稿)6、关于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

3、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发表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出具专业意见,可以参照本准则。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地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含有歧义和误导性的表述。第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

4、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第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方要求,合理确定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第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必要评估程序受到限制,且无法排除,经与委托方协商需要出具评估报告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特别使用限制,提示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使用,并不得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当评估结论合理性受到重大影响时,不得出具评估报告。第九条 国家法律、法规对评估报告有特别规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应执行其规定。第十条 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第十一条 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

5、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外币计量的,应当注明币种及与人民币的汇率。第三章 评估报告的内容第十二条 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标题及文号;(二)声明;(三)摘要;(四)正文;评估报告正文包括:1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3评估目的;4价值类型及其定义;5评估基准日;6评估遵循的资产评估准则;7评估依据;8评估方法;9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0评估假设;11评估结论;12特别事项说明;13评估报告使用限制;14评估报告日;15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和评估机构盖章。 (五)附件。第十三条 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强调注册资产评

6、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明确评估报告的特别使用限制。第十四条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第十五条 评估报告使用者主要包括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第十六条 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应当惟一,表述应当明确、清晰,并注明为满足报告使用者的何种需要。第十七条 评估报告中应当描述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通常包括评估对象的权属状况、经济状况或物理状况等。第十八条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并说明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第十九条 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基准

7、日,并与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第二十条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遵循的法律依据、准则依据、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利用外部专家的意见等。评估依据披露应当明确、清晰。第二十一条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及其合理性等。第二十二条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中的下列主要内容:(一)现场调查的情况;(二)收集、分析、验证、整理评估资料的情况;(三)运用评估方法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分析、计算、判断的过程;(四)重要参数的选取来源和形成过程。第二十三条 评估报告应当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第二十四条 评估报告应当以文字或数字等形式说明评估结论。第二十五条 对认为需要

8、说明的特别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不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完成的事项,评估报告应进行说明,通常包括:(一)产权瑕疵;(二)或有事项,包括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三)引用外部专家的意见或数据;(四)不确定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五)委托方的特定要求;(六)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未履行必要评估程序所采取的有关措施;(七)现场调查、资料收集过程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开展的、超出评估专业范畴的工作;(八)委托方要求执行的、超出评估准则要求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范畴的工作;(九)其他事项。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重点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

9、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通常包括:(一)评估报告只能由业务约定书中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二)评估报告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三)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第二十七条 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第二十八条 评估报告附件中一般包括:(一)评估对象所涉及的权属证明资料;(二)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三)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四)评估

10、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五)其他相关资料。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准则自2007年 月 日起施行。附件2:关于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研究和制定评估报告准则,是完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重要内容,为了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评协起草了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为便于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以及相关部门、人士全面理解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评估报告准则的必要性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财政部的“三定”方案,财政部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管理。资产评估准则制定是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2004年,财政部发布两个基本

11、准则,对指导和规范评估行业执业行为具有重要意义。评估准则是一个体系,基本准则是总纲,需要进一步细化。因此,财政部发布的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明确指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可以根据本准则发布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评估指南和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按照财政部要求,遵循评估市场的客观规律,总结评估理论和实践经验,制定了包括评估报告准则在内的多个准则,以完善评估准则体系,规范行业执业秩序。(一)规范评估执业行为,促进评估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评估报告是资产评估的最终产品,评估报告的质量影响到资产评估行业被市场的认可程度,影响行业的信誉,直接关系到资产评估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需要根据市场变化和执业实践不

12、断完善评估报告的技术规范,解决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其执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二)适应市场变化,满足报告使用者及有关监管部门对评估报告的合理需求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评估行业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新的经济行为、新的评估业务类型不断出现,评估服务在市场经济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相关当事方对评估报告的要求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都从各自监管角度对评估报告提出新的要求,不同委托方和评估报告使用者也对评估报告的功能寄予不同的期望。在这种情况下,结合评估准则体系建设的要求,制定一部平衡各方利益、满足各方需求的共同遵守的评估报告准则已成

13、为必须。(三)建立基本的沟通和理解平台,更好维护经济秩序,保障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评估报告是评估机构、评估师和委托方、相关当事方、监管部门、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通过制定专门的评估报告准则,利于统一评估报告的专业语言和内容要素,便于各方在使用评估报告过程中,加强沟通和交流,合理理解和使用评估报告,建立沟通和理解的专业平台,更好地维护经济秩序,保障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二、国内外评估报告规范情况分析(一)国际评估界对评估报告的规范国际评估界对评估报告的规范比较重视,影响较大的国际评估准则(IVS)、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和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的评估和估价标准中均单独设有评估报告准则。

14、国际评估准则对评估报告进行了定义,并对评估报告的内容作出了规定。国际评估准则对评估报告内容的规定侧重于要素,对于评估报告的格式则未作要求。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也有评估报告准则,对评估报告的要素进行了详细规定,其特点也是“重要素、轻格式”,未对评估报告的形式、格式和风格作出具体规定,形式、格式和风格由评估报告使用者根据需求与评估师共同确定。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的评估和估价标准也是对报告的内容作出规定,不涉及格式。除委托方有特定要求外,评估和估价标准对评估报告的最低内容提出了要求,报告的格式和细节由评估师决定。评估和估价标准还对评估报告的公开引用作出了规定,当评估报告需要被公开引用时,应当同

15、时提供一份声明,对相关内容的使用进行提示。这些准则的成果对我国评估报告准则的制定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二)我国评估行业对评估报告的规范1991年以来,国务院、财政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评协制定和发布多项涉及评估报告内容和格式的法规和文件,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施行细则、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规范意见、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签字制度(试行)等。这些法规和文件的发布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行为,提高行业执业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评估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评估业务类型的多元化发展,现有评估报告相关法规和文件已经难

16、以适应新形势下评估行业发展的需求。近年来,围绕评估报告的规范化和突破现有格式限制等内容,国内理论界和实务界进行了许多研究和探索,形成了一些理论成果和经验,为我国评估报告准则的制定确立了基础。三、起草指导思想评估报告是反映评估工作、传递评估结论、帮助委托方实现经济行为的载体。评估报告准则的起草以“方法科学、披露充分、满足需求”为目标。根据这一目标,评估报告准则对评估报告的内容提出具体要求,使其能够反映评估方法的运用过程,并且在内容和形式上符合委托方的要求。该准则的起草确定了以下指导思想:(一)体现普适性评估报告准则应当考虑我国评估行业的发展现状。不但需要考虑国有资产评估的需求,还要考虑其他所有制

17、评估的需求。不但要考虑国有产权持有者的需求,还要考虑其他产权所有者的需求。不但要考虑评估行业的需求,还要考虑评估报告使用者和监管方的需求。因此,评估报告准则应当是一个普遍适用的准则,对不同类型评估业务中评估报告的共同要求作出规定。(二)体现适度超前在准则研究和制定过程中,应当协调准则制定的超前性与稳健性之间的关系。在深入研究国际有关评估理论的同时,坚持以国内评估实践为基础,将国际先进评估理念与国内评估实务相结合,设计适合我国国情的评估报告制度。既要满足评估实践的需求,又应当有所创新,以引导行业向前发展。尤其在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等新概念是否引入的问题上,需要协调超前性与稳健性的关系,做到实用性与

18、引导性相结合。(三)体现协调性为保证准则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评估报告准则需要与已经发布准则和正在起草的其他准则项目在逻辑、体例等方面实现相互协调。四、起草过程2005年5月,中评协组建了两个评估报告准则项目组,分别是北京组和上海组,在以前评估报告准则起草工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修改。在起草过程中,两个项目组进行多次调研和研讨,并采用问卷、访谈等方式征求评估机构、地方协会、相关行业专家意见。2006年11月,两个项目组分别提交了修改稿。中评协在项目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两个修改稿进行讨论,取两稿之长,形成评估报告准则合稿。同时,对两个项目组进行整合,两个项目组开始并组工作。2007年4月,

19、项目组提交送审稿。中评协组织北京、辽宁、陕西、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福建等8 省市准则联络员在所在地区征求意见,并进一步征求了业内资深专家的意见,形成本征求意见稿。五、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基本要求”、“评估报告的内容”和“附则”,共4章29条。“总则”确立了评估报告准则在准则体系中的地位。评估报告准则是基本准则指导下的程序性具体准则。“总则”还明确了评估报告的定义。“基本要求”明确了评估报告在编制、提交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包括评估报告详略程度,报告披露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要求,签章要求,评估报告使用者范围,评估报告的底线,文字、币种要求,例外情况等。“基本要求

20、”也对评估报告的底线作出规定,指出评估结论合理性是评估报告的底线。“评估报告的内容”列示了评估报告应当包括的具体内容,并对各项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附则”是对准则生效期的规定。六、重要事项说明n 为便于理解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现将一些重要事项予以说明。(一)关于评估报告的定义现有与评估报告相关的法规和文件中,没有对评估报告进行定义。征求意见稿第一次从专业角度尝试对评估报告进行定义,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指出,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发表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这一定义将评估报告定位于发表专业意见的载体,是注

21、册资产评估师履行评估程序后的成果。(二)关于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受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财评字199991 号,以下简称“91号文”)的影响,目前大多数评估报告都是大而全的形式。即使评估对象很简单,评估报告也受格式的约束,存在许多重复。这种情况不但增加了业务成本,有时也不能很好地满足委托方的需求。根据这一情况,征求意见稿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和委托方要求,合理确定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三)关于评估报告的内容本征求意见稿借鉴91号文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的规定,并作了相应调整,确定了体现评估业务共性的内容。与91号文相比,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价值

22、类型及其定义”、“评估遵循的资产评估准则”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减少了“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将“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改为“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范围及对象”改为“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备查文件”改为“附件”。增加“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是评估理论发展的结果。增加“评估遵循的资产评估准则”是借鉴国际做法,强调评估业务遵循了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增加“评估报告使用限制”是为了使评估报告得以合理使用,防范由于评估报告滥用而给注册资产评估师带来的风险。减少“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是为了充分体现评估结论的时点原则。根据资产评估的基本原理,评估结论仅在评估基准日有效,评

23、估基准日后资产及市场的变化情况应当是委托方决策时考虑的因素。减少“评估报告法律效力”是为了体现合理性,评估报告不得对自身的法律地位进行规定。(四)关于评估报告使用者征求意见稿将评估报告使用者的范围概括为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并且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评估报告使用者。其目的在于通过明确评估报告使用者的范围,强化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机构的风险意识,防止评估报告被滥用。(五)关于评估报告的特别使用限制在必要评估程序履行受限情况下,能否出具报告,一直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委托方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满足委托方的合理需求,防范执业

24、风险,坚持评估的专业精神,征求意见稿对这一情形如何出具报告进行了尝试性规定,在必要评估程序受到限制且无法排除的情况下,经与委托方协商需要出具评估报告的,应当在声明中对评估报告的特别使用限制予以明确,提示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使用,并不得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为了防止评估机构无原则地出具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当评估结论合理性受到重大影响时,不得出具评估报告。(六)关于评估报告准则与91号文的关系在评估报告的现有相关法规和文件中,91号文影响较大。91号文对评估报告的内容作出了规定,并对内容的表现形式提出了具体要求。如,评估报告在格式上分为评估报告正文、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受当时行业发展

25、状况的影响,91号文的这种做法侧重于对国有资产评估作出规范,相关规定也较多地考虑了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评估报告准则是适应行业发展现状,体现普遍适用的特色。考虑到不同委托方对评估报告的格式等有不同的需求,评估报告准则只是对评估报告中应当包括的具体要素作出规定,至于这些要素以何种形式向委托方提交,是否分为评估报告正文、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准则中不作规定,由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因此,征求意见稿既是对91号文的继承、补充和完善,又与91号文进行了合理的衔接。附件3: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管理工作底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

26、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工作底稿的形式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它介质形式存在。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编制、管理工作底稿,可以参照本准则。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能够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底稿。第六条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地反映和记录评估业务全过程。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业务的性质和复杂

27、程度等相关因素,决定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第七条 工作底稿内容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结论明确。工作底稿形式应当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第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形式。电子或其它介质形式的重要工作底稿,应当同时形成纸质文件。第三章 工作底稿的内容第九条 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为规划、安排、控制和管理整个评估业务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履行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程序时,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第十条 管理类工作底稿

28、通常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的记录;(二)业务约定书;(三)评估计划及评估业务风险评价记录;(四)评估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记录;(五)评估报告的审核记录。第十一条 操作类工作底稿通常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现场调查记录与相关资料 1委托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 2现场勘查记录; 3函证记录; 4主要或重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材料; 5与评估相关的财务、审计等资料。(二)收集的评估资料 1市场调查记录; 2历史收益和预测资料;3询价记录;4其他专家鉴定及专业人士报告;5数据分析资料。(三)评定估算过程记录1价值分析、计算、判断过程记录;2重要参数的选取和形成过程记录。第四章 工作底稿的

29、编制第十二条 管理类工作底稿应当完整地反映评估业务承接、评估风险评价和控制、评估计划形成等过程;操作类工作底稿应当充分地反映形成评估结论的过程。第十三条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资料,应当由提供方盖章确认或能够可靠地追索其来源。第十四条 工作底稿应当反映复核过程。复核人在复核工作底稿时,应当书面表示复核意见并签名。第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工作底稿的类别和顺序,编制索引号和页次,并通过使用交叉索引和备注说明等形式反映工作底稿间的勾稽关系。第五章 工作底稿的管理第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业务完成后,将工作底稿分类,与评估报告等一起归入评估业务档案,并由所在评估机构按

30、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准则的规定妥善管理。第十七条 评估业务档案自评估报告日起至少保存10年。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八条 对于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业务档案,评估机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扫描为电子介质的业务档案,应当保留原纸质记录。第十九条 评估机构不得在规定的保存期内对已完成归档的评估业务档案进行删改或销毁。第二十条 工作底稿的管理应当执行保密制度。除下列情形外,工作底稿不得对外提供:(一)司法部门按法定程序进行查询的;(二)依法有权审核评估业务的政府部门,按规定程序对工作底稿进行查阅的;(三)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按规定程序对执业质量进行检查的;(四)

31、其他依法可以查阅的情形。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准则自2007年 月 日起施行。附件4:关于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规范资产评估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起草了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征求意见稿),为了利于各方更好地理解,现将该准则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工作底稿准则的必要性工作底稿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中评协在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建设思路的基础上,根据准则体系的规划和评估执业要求,专门组织研究起草了资产

32、评估工作底稿准则,旨在规范执业行为,防范法律风险,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执业秩序。(一)制定工作底稿准则是强化评估质量控制,提升执业水平的重要措施工作底稿是评估过程的轨迹记录,也是支持评估结论的重要分析、计算过程和资料的汇集。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作底稿编制和管理规范,加强资产评估工作底稿管理,有利于指导和规范机构内部执业的操作流程,强化评估程序的控制和实施,明确参与评估业务有关人员的专业责任,树立责任意识,培养专业精神,提高执业质量,提升行业的公信力。(二)制定工作底稿准则是防范法律风险,维护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工作底稿可以反映注册资产评估师遵守准则,履行评估程序的情况,随着委托

33、方和相关当事方法律意识的提高,评估业务类型的扩展,服务对象的日益多元化以及评估复杂程度的提高,评估机构面临的法律诉讼风险逐渐显现。充分完备的工作底稿对于规避和防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风险,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于评估工作底稿的关注程度显著提高,为此,必须完善底稿编制和管理的相关规范。(三)制定工作底稿准则是加强行业自律监管,规范执业行为的重要基础近几年来,根据国家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规范会员行为方面的作用的要求,为了加强行业自律,中评协制定并实施了行业执业质量自律监管办法,通过对评估报告和评估工作底稿的检查,检查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执行准则情况,并

34、根据问题的情节轻重,给予行业自律惩戒。因此,工作底稿准则是行业自律监管的重要尺度,是行业协会指导、规范和监督执业行为的重要参考依据和制度保障。二、国内外工作底稿规范情况比较国内外评估行业均十分重视对工作底稿相关行为的规范,但是在表现形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通过对国外相关评估准则的研究发现,在国外的评估准则体系中较少出现专门的工作底稿准则,而多是在职业道德准则和评估报告准则等相关准则中,对工作底稿相关行为进行规范,如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将编制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作为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作出专门规定,对评估师在工作底稿中应当记录的内容和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等做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而由于行

35、业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差异,我国多采用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对工作底稿编制和管理行为予以规范。1996年5月,中评协下发了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该意见第15章专门就工作底稿编制、管理做出了规范。1999年6月,中评协发布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对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管理工作底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两个文件为规范评估执业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随着评估行业发展以及技术进步,原工作底稿相关规范文件也日益表现出一定的不适应性。此次制定的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准则是在全面总结我国评估工作底稿编制和管理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其在准则体系层级中得到了升华,由指南上升为准则对行业将更具规范力。三、起草指导思想

36、(一)以准则体系规划为基础,明确准则定位工作底稿准则以基本准则为基准,遵循基本准则的要求。工作底稿准则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均以基本准则中的相关规定为基础。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规划,工作底稿准则处于准则体系的第二层次,即具体准则的范畴,是具体准则中的程序性准则。(二)与其他准则相协调准则体系的规划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准则体系的第二层次中,包括了程序性准则和专业性准则,各准则之间存在相关性。工作底稿准则在制定过程中,重视与其他评估准则的衔接,尤其是与评估报告准则、评估程序准则等程序性准则的衔接,以保证准则体系的系统性和内在逻辑性。(三)贯彻原则导向,内容繁简得当工作底稿准则的制定贯彻原则导向,

37、准确把握不同层次准则文件之间在规范内容上的逻辑关系。作为一项具体准则,工作底稿准则是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管理评估工作底稿工作做出的原则性要求,工作底稿操作指引性质的文件根据需要另行制定。同时,在准则内容的表述上,力求语言精练、繁简得当。 (四)稳健性与超前性相协调“适当超前、兼顾稳健”是工作底稿准则制定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工作底稿准则的作用不仅在于对评估执业行为的规范,还应当对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因此,一方面,工作底稿准则需要立足评估实践,满足评估行业和社会公众对于规范工作底稿相关行为的要求;另一方面,工作底稿准则的制定需要有适当的超前性,使准则对于评估执业具有一定的引导作

38、用,保证工作底稿编制和管理行为的科学性,促使评估行业更好地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四、起草过程2005年5月,中评协确定了工作底稿准则项目组,项目组在原工作底稿准则起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收集、研究相关行业工作底稿准则资料,并在北京、上海等地进行广泛调研。同时,项目组多次举行项目讨论会,征求评估机构、地方协会、相关行业专家意见。2007年4月,项目组向中评协提交准则送审稿。中评协根据准则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和项目协议书,组织专家对准则送审稿进行了评审。在此基础上,中评协组织业内资深专家对准则送审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本征求意见稿。五、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工作底稿准则征求意见稿由总则、基本要求、工作底稿的

39、内容、工作底稿的编制、工作底稿的管理、附则组成,共6章21条。其中,第一章总则说明了工作底稿的定义和工作底稿的保存形式;第二章基本要求对编制和管理工作底稿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做出规定;第三章工作底稿的内容对工作底稿的分类和两类工作底稿包括的主要内容做出规定;第四章工作底稿的编制对编制工作底稿的具体要求做出规定;第五章工作底稿的管理对工作底稿的归档和管理的具体要求做出规定;第六章附则阐明了准则生效的日期。六、重要事项说明(一)工作底稿分类及依据为便于工作底稿的管理,应当对工作底稿进行分类。对于工作底稿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意见:第一、根据工作底稿的来源和作用,将工作底稿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操作类工作

40、底稿、备查类工作底稿三类。其中,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是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而备查类工作底稿是向有关审核部门提供的资料。第二、将工作底稿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两大类。其中,管理类工作底稿又分为综合类工作底稿、备查类工作底稿和复核类工作底稿三类。第三、将工作底稿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两大类。但是,管理类工作底稿不再细分为综合类工作底稿、备查类工作底稿和复核类工作底稿。本征求意见稿采纳了第三种分类方法,即将工作底稿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两类。其中,管理类工作底稿主要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为规划、安

41、排、控制和管理整个评估业务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操作类工作底稿主要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中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这种分类方式较为简便、易于管理,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效率,降低评估机构的管理成本。(二)工作底稿保管年限近年来,在评估相关经济案件中,工作底稿等评估业务档案在证明注册资产评估师履行评估程序,支持评估结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评估机构应当妥善保管评估业务档案。为规范评估机构保管评估业务档案行为,征求意见稿对评估业务档案的保管年限做出相应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评估业务档案自评估报告日起至少保存10年。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42、其规定。明确了评估业务档案保管的起算时间为评估报告日,最低保管期限为10年,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电子介质形式的工作底稿随着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在评估业务中的使用,电子介质形式的工作底稿在工作底稿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大,尤其在评定估算程序中,大量的计算过程均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存在。电子介质形式的工作底稿具有易于保存、调取方便、节省空间等优势,但是同时也存在着易于修改,难以保证真实性等问题。因此,对于工作底稿准则是否应当承认电子介质形式的工作底稿,存在一定的争议。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工作底稿的形式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它介质形式存在。对于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业务档案,评估机构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信息的

43、完整性和有效性。对于评估项目中一些重要的工作底稿,应当同时形成纸质档案。对于扫描为电子介质的业务档案,应当保留原纸制记录。附件5: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机器设备,是指特定主体拥有或控制的,用于生产、提供商品和服务、获取租金或管理等目的的机器、仪器、器械、装置以及附属于机器设备的特殊构筑物等资产。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机器设备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机器设备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

44、意见的行为和过程。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机器设备价值估算相关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本准则,并考虑其他相关评估准则对机器设备评估的影响。第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应当具备机器设备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相应的评估经验,具备从事机器设备评估的专业胜任能力。当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某项特定业务而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时,应当采取恰当的措施弥补,必要时应当聘请专家协助工作。第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了解,作为评估对象的机器设备可以是单台机器设备,也可以是

45、机器设备的组合。单台机器设备是指以独立形态存在、可以单独发挥作用或以单台的形式进行销售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的组合是指为了实现特定功能,由若干机器设备组成的有机整体,如生产线等。机器设备组合的价值不一定等于单台机器设备的价值之和。第八条 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了解机器设备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其评估值不是对其单独进行评估的价值,而应当考虑该机器设备对企业贡献程度的影响。第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了解,机器设备的市场价值一般建立在公开市场的条件下,以实现资产的最高价格为目的,以最恰当的方式完成的交易所能够实现的价值。对交易受到限制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时,所评估的价值一般不代表市

46、场价值。第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了解,机器设备的价值受原材料资源的有限性、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的使用期限、所生产产品的市场寿命、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第三章 评估要求第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时,应当了解评估结果的预期用途,明确评估目的。第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机器设备的预期用途,明确评估的前提假设,包括:(一)继续使用或清算;(二)原地使用或异地使用;(三)现行用途使用或改变用途使用。第十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原地持续使用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时,一般应当考虑安装调试成本;对需要改变使用地点,并按原来的用途持续使用或改变用途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时,应当

47、考虑机器设备移位或改变用途的损失对价值所产生的影响。第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时,应当根据委托评估机器设备清单确定评估范围,并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前提假设等条件,明确评估范围是否包括设备的安装、基础、附属设施;是否包括操作软件、技术等无形资产。第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时,应当对所评估的机器设备进行现场逐项调查或抽样调查,确定机器设备是否存在、明确机器设备存在状态并关注其权属。如果采用抽样的方法进行现场调查,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制定合理的抽样方法,并充分考虑抽样风险。第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现场调查内容。现场调查一般包括微观调查

48、和宏观调查。微观调查是以单台设备为调查对象,内容一般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设计技术参数、设备的出厂日期、购置日期、役龄,是否包括附件、基础、无形资产,安装方式,目前的技术状态,维护保养情况,使用负荷等。宏观调查是以机器设备所服务的主体为调查对象,调查内容一般包括:工厂的名称、地址、生产的产品、基本生产工艺、建设日期、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收益或亏损情况及原因、生产作业方式、市场情况、生产经营历史数据、维护政策及历史维护费用、安全环保情况等。第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般可以通过现场观察,利用机器设备使用单位所提供的技术档案、检测报告、运行记录等历史资料,利用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

49、或使用简单仪器等手段,对机器设备的技术状态做出判断。在必要的情况下,应当聘请专业机构对机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第十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关注所评估机器设备的权属,要求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明确委托评估机器设备的权属,并做出承诺。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对机器设备的权属进行必要的核实。第十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通过市场调查获取全新设备的价格信息、二手设备的价格信息以及设备的租赁价格信息等。注册资产评估师在使用有关市场信息时,应当考虑市场活跃程度、并对所获得的市场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进行必要的判断。第四章 评估方法第二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50、,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第二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使用成本法评估机器设备时,应当了解:(一)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包括购置或购建设备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直接成本费用、间接成本费用和因资金占用所发生的资金成本等。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假设,合理确定重置成本的构成要素,明确是否包括机器设备的基础、动力管线以及安装。(二)更新重置成本与复原重置成本是机器设备评估中经常使用的两种成本概念。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优先选用更新重置成本。使用复原重置成本评估时,必须考虑机器设备是否存在功能性贬值。(三)机器设备可能同时存在三种贬值,注册资

51、产评估师应当全面考虑可能引起机器设备贬值的各种因素,采用科学的方法合理估算各种贬值,并重点关注是否充分考虑了机器设备可能存在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四)对具有独立运营能力(获利能力)机器设备组合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惟一的评估方法。第二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使用市场法评估机器设备时,应当了解:(一)参照物与评估对象具有相似性和可比性是使用市场法的基础,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尽可能选择与被评估机器设备相似的市场参照物。市场法多用于单台机器设备评估。对于机器设备组合,其参照物应当是市场上相似的机器设备组合,一般不应当以单台设备为比较基础,将单台设备的价值加和来确定机器设备组合的价值。(

52、二)活跃的市场是使用市场法评估机器设备的前提条件,注册资产评估师当考虑市场是否能够提供足够数量的可比资产的销售数据、以及数据的可靠性。(三)不同交易市场的价格水平可能存在差异,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可以作为评估依据的交易市场,或对市场差异作出调整。(四)使用市场法评估机器设备应当充分考虑拆除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第二十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使用收益法评估机器设备时,应当:(一)知晓收益法一般适用于具有独立获利能力或获利能力可以被量化的机器设备。(二)合理地确定和量化机器设备的未来获利能力。(三)合理确定折现率。第五章 报告披露第二

53、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应当在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后,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编制,并由所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第二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应当对被评估机器设备的总体情况进行必要的描述,包括资产的数量、类型、安装或存放的地点及使用情况等。在需要的情况下,应当对重要的单项机器设备进行详细描述。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应当说明所评估的机器设备是否包括了安装、基础、动力管线及无形资产等。第二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应当明确被评估机器设备是否存在抵押及其他受限情况。第二十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应当明确披露机器设备评估时的限制条件和评估

54、前提假设,包括是否改变用途、改变使用地点等。第二十九条 无论是单独出具的机器设备评估报告,或是作为评估报告的一个组成部分,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的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第三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将设备图片、设备布置图、重大设备的定货合同、报关单、询证函等资料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准则自2007年 月 日起施行。附件6:关于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便于注册资产评估师、委托方和评估报告使用者、监管方以及其它相关部门有关人士全面理解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征求意见稿)内容和相

55、关背景,更好地提出修改意见,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机器设备评估准则的必要性机器设备是现代社会生产、工作中的重要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器设备评估是资产评估的重要领域,无论是单独评估,还是作为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组成部分,合理发现机器设备的价值对于促进交易、顺利实现评估目的具有重要意义。制定机器设备评估准则对于完善准则体系、规范相应行为、指导实践、提高执业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一)完善准则体系的需要2004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单独设立后,全面启动了我国资产评估准则的研究与制定工作,发布了两个基本准则,确立了评估准则体系。根据评估准则体系,机器设备评估准则属于具体准则中的实体性准

56、则,制定机器设备评估准则是完善评估准则体系的重要步骤。(二)规范执业行为、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的需要机器设备评估是专业性非常强的一个领域,机器设备种类繁多、特点鲜明,机器设备评估除遵循一般的评估理论和方法,还具有独特的专业特性,非常有必要制定符合机器设备评估特点的专门的专业准则,规范机器设备评估行为,指导机器设备评估实践,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三)适应市场、提高执业水平的需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各种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经济发展对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包括服务规范化、有效化、快捷化、国际化等,机器设备评估的理论和方法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评估行业必须积极主动迎接挑战,建立

57、和完善适应市场变化要求的机器设备评估准则,提高机器设备评估的执业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发展。二、国内外机器设备评估规范情况分析(一)国外机器设备评估准则建设情况机器设备评估是资产评估的重要领域之一,国际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以及美国、欧洲等国家的评估协会都制定了相关准则,以规范机器设备评估行为。美国机器设备评估及技术特别委员会出版的机器设备评估(Valuation of Machinery & Equipment)是目前机器设备评估领域的重要理论文献;厂场设备评估指南是国际资产评估准则体系10个评估指南之一;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的评估手册(RICS Appraisal and Valuati

58、on Manual)第6部分是关于机电设备和装置的评估。(二)我国机器设备评估准则制定情况1996年5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该文件属于资产评估操作技术性文件,其中有关于机器设备评估的内容。但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机器设备评估执业准则和规范。近年来,我国在机器设备评估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经验,机器设备评估理论研究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为机器设备评估准则的制定奠定了基础。三、起草指导思想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根据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水平,对资产评估的共性问题进行规范,也需要对各种类别和各种目的的特别业务进行分层次、分类别的指导和规范。因此准则制定中必须处理

59、好各种关系,以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征求意见稿制定中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关系。(一)明确定位,遵循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机器设备评估准则是属于纵向第二层次中的具体准则,因此,在本准则起草过程中,始终以基本准则为导向,在基本概念、基本术语上与基本准则保持一致,并立足准则体系框架,注重与基本准则、已颁布的其他评估准则和正在制定的其他评估准则的相互衔接。(二)突出重点,强调专业个性机器设备评估准则作为准则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基本概念、基本要求应该与基本准则一致,但机器设备评估又有许多特点,机器设备评估准则是规范具体层面的问题,应强调专业个性。在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其他已有准则有规定的

60、内容,征求意见稿一般不再重复,而重点对机器设备评估独特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并力求详细明确。(三)力求原则化,操作性问题更多地在具体指导意见中体现操作性和原则性是本征求意见稿制定过程中始终需要面对的问题,两者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强调原则性必然淡化操作性,反之亦然。而目前有两种观点,一是希望准则可操作性要强,以便评估师可以直接引用;另一种观念认为准则不是操作手册,只需对评估执业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即可。在这个问题上,经过专家们充分讨论,认为机器设备评估准则作为具体准则层次是规范机器设备评估中的具体问题,应突出专业特点,但作为准则还是应力求原则化。正如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认为:“国际评估准则

61、列出了评估师应该做什么,而不是解释如何运用具体评估程序或方法”,“每个评估项目都需解决特定的评估问题,解决方式取决于评估师选择相关技术、进行恰当判断的能力”。关于实践中的具体操作问题将由相应的机器设备评估指导意见加以解决。(四)借鉴国际,兼顾国情征求意见稿制定过程中注意借鉴国际经验,力求使一些基本名词、概念、术语与国际接轨,以利于推进行业的国际化。同时我国评估准则体系是规范我国评估行业的,准则的制定必须要考虑我国评估实践,不能简单地模仿或照搬国外的条款。(五)措辞准确,繁简得当作为准则,措辞严谨准确是基本要求,但为便于理解,内容需要繁简得当。在表述上征求意见稿力求做到用语规范、文字简练而不产生

62、歧义。四、起草过程起草中收集、翻译了国外机器设备评估方面的大量资料,对机器设备评估涉及的重要名词、术语、价值类型、评估方法及评估理论等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总结了国内机器设备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形成基础研究成果,通过对其进行归纳、提炼后形成了草稿。然后对草稿在行业内进行了广泛讨论,征求了法律顾问、机器设备评估理论研究者、机器设备评估专家等各方专家的意见,形成了本征求意见稿。五、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征求意见稿分“总则”、“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报告与披露”和“附则”,共6章31条。“总则”主要内容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机器设备的定义;机器设备评估的定义;适用范围。“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机器设备评估准则与其他准则的关系;从事机器设备评估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某一专业领域能力不足时的补救措施;以及如何利用专家工作。“评估要求”主要内容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前提假设;价值类型;现场调查及市场调查。“评估方法”主要内容包括:机器设备评估时使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的基本要求。“报告与披露”主要内容包括:评估报告出具的基本要求;评估报告的披露和具体要求;评估报告附件。“附则”主要明确生效日期。六、重要事项说明(一)关于机器设备的定义机器设备在资产评估中的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