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KNS0002S-2015济南康诺食品有限公司花样包

上传人:文*** 文档编号:48320013 上传时间:2022-01-03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75.73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QKNS0002S-2015济南康诺食品有限公司花样包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QKNS0002S-2015济南康诺食品有限公司花样包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QKNS0002S-2015济南康诺食品有限公司花样包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资源描述:

《QKNS0002S-2015济南康诺食品有限公司花样包》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QKNS0002S-2015济南康诺食品有限公司花样包(12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QKNS 0002 S-2015济南康诺食品有限公司花样包济南康诺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KNS 0002S-2015花样包2015-08-10 公布2015-08-20济南康诺食品有限公司公布刖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 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济南康诺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花样包1 范畴本标准规定了花样包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玉米、小米、黑米、荞麦、燕麦、高粱、香米、豆类等

2、一种或多种谷物磨成的面粉为要紧原料,以豆沙、枣泥、蔬菜、食糖(白砂糖、赤砂糖) 、红小豆、干制大枣、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香辛料(花椒、 八角、 茴香、 辣椒等) 、 酵母、 味精等为辅料, 添加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馒头改良剂) ,经配料、和面、醒面、压面、擀皮、包馅成型、醒发、蒸制、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花样包。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关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355小麦粉GB 1886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2715粮食卫

3、生标准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20味精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

4、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1 的测定GB/T 5009.37 食品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5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835 干制红枣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463 玉米粉GB 13104食糖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

5、条件GB/T 20886 食品加工用酵母GB/T 21118 小麦粉馒头GB/T 21270 食品馅料GB 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NY/T 599红小豆NY/T 743绿叶类蔬菜NY/T 745根菜类蔬菜NY/T 747瓜类蔬菜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5第 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治理方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9第 123号令 食品标识治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3.1.1 小麦粉应符合 GB 1355、 GB 2762、 GB 2763 的

6、规定。3.1.2 面粉(小米、黑米、荞麦、燕麦、高粱、香米、豆类)应符合 GB 2715、 GB 2762、 GB 2763 的规定。3.1.3 玉米粉应符合 GB/T 10463、 GB 2762、 GB 2763 的规定。3.1.4 豆沙、枣泥应符合 GB/T 21270、 GB 2762、 GB 2763 的规定。3.1.5 蔬菜应符合 NY/T 743、 NY/T 745、 NY/T 747、 GB 2762、 GB 2763 的规 定。3.1.6 食糖(白砂糖、赤砂糖)应符合 GB 13104、 GB 2762、 GB 2763 的规定。3.1.7 红小豆应符合 NY/T 599、

7、GB 2762、 GB 2763 的规定。3.1.8 干制大枣应符合 GB/T 5835、 GB 2762、 GB 2763 的规定。3.1.9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GB 2762、 GB 2763 的规定。3.1.10 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 的规定。3.1.11 香辛料(花椒、八角、茴香、辣椒等)应符合GB/T 15691 的规定。3.1.12 酵母应符合GB/T 20886的规定3.1.13 味精应符合GB 2720的规定。3.1.14 碳酸钠应符合GB 1886的规定。3.1.15 馒头改良剂应符合GB 26687的规定。3.1.16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

8、规定。3.2 生产工艺配料一和面一醒面一压面一擀皮一包馅成型一醒发一蒸制一冷却一包 装成品。3.3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形状外形整齐,表面细腻,具有花样包应有的形状特点色泽色泽平均、正常组织粉质细腻,组织松软,无粉块味道与口感味道纯正,口感正常杂质无肉眼可见杂质3.4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 (g/100g)44.0总糖/ (g/100g)42.0酸价(以脂肪计)(KOH / (mg/g)5.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g/100g)0.25铝(以 AL计)/(mg/kg)不得检出铅(以 Pb 计)/(mg/kg)0.5总碑(以 As计)/(

9、mg/kg)0.5黄曲霉毒素B/( vkg)5项目指标水分/ (g/100g)44.0总糖/ (g/100g)42.0酸价(以脂肪计)(KOH / (mg/g)5.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g/100g)0.25铝(以 AL计)/(mg/kg)不得检出铅(以 Pb 计)/(mg/kg)0.5总碑(以 As计)/(mg/kg)0.5黄曲霉毒素B/( vkg)5食品添加剂符合GB 2760规定3.5 细困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细菌指标项目指标菌落总数/ (cfu/g )1500大肠菌群/(MPN/100g)30霉菌 / (cfu/g )1003.6 致病菌指标表4致病菌指标项目指标(25g样品

10、)ncmM沙门氏菌/ (cfu/g )<500/金黄色葡萄球菌/ (cfu/g )<511001000n:样品件数;c :承诺超出m直的件数;m:限量;M:最高限量3.7 净含量及承诺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治理方法的规定。4食品添加剂1.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定。1.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及卫生部关于食品 添加剂公告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1.3 生产过程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1.4 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不得使用吊白块、硫磺熏蒸等方式漂白。6 检验方法6.1

11、 感官检验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通过目测检验形状、色泽,然后用餐刀按四分法切开,观看组织、杂质,品尝味道与口感,做出评判。6.2 理化检验6.2.1 水分按 GB/T 21118、 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6.2.2 总糖按 GB/T 20977 规定的方法测定。6.2.3 酸价按 GB/T 5009.56规定的方法提取脂肪,按GB/T 5009.37规定的方法测定 。6.2.4 过氧化值按 GB/T 5009.56规定的方法提取脂肪,按GB/T 5009.37规定的方法测定 。6.2.5 铝按 GB/T 5009.182规定的方法测定。6.2.6 铅按 GB 5009.1

12、2规定的方法测定。6.2.7 总砷按 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6.2.8 黄曲霉毒素 B1按 GB/T 18979、 GB/T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6.3 微生物检验6.3.1 菌落总数按 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6.3.2 大肠菌群按 GB 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6.3.3 霉菌按 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6.3.4 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6.3.5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检验。6.4 净含量检验按 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7 检验规则7.1 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

13、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7.2 抽样按 GB/T 21118规定的方法进行。7.3 检验7.3.1 出厂检验7.3.1.1 检验项目包括检验感官、净含量、水分、大肠菌群、菌落总数。7.3.1.2 产品出厂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7.3.2 型式检验7.3.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进行: 新产品投产前;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更换设备、要紧原辅材料或更换关键工艺可能阻碍产品质量时;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复原生产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2.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

14、。7.4 判定规则7.4.1 出厂检验7.4.1.1 检验项目的结果数值若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产品合格。7.4.1.2 检验项目中若有两项或者两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 判定产品不合格。7.4.1.3 微生物指标若显现任何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时, 判定产品不合格。7.4.1.4 所检项目中若有微生物之外的某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加倍抽样对不符合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旧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产品不合格;若复检项目符合了标准要求,则判产品合格。7.4.2 型式检验7.4.2.1 全部检验项目都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判产品合格。7.4.2.2 净含量不符合时, 应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

15、, 若复检净含量符合,则判产品合格,若复检净含量不符合,则判产品不合格。7.4.2.3 净含量之外的检验项目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品。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 标志8.1.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8.1.2 标签应符合GB 7718、 GB 28050和食品标识治理规定的规定。8.2 包装8.2.1 内包装采纳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GB 9683 的规定。8.2.2 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 的规定。8.3 运输8.3.1 冷冻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害物品混装运输。8.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8.4 贮存8.4.1 应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 蚀的物品同库贮存。8.4.2 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8.4.3 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保质期为常温2天,冷藏0C-5c保质 期为5天。9 9.1.1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