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18年7月整治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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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杭州市2018 年 7 月整治工作信息一、整治工作进展杭州市全面打响了遏制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攻坚战,有力地维护了我市食品、保健食品经营秩序,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一)基本情况2017年以来,杭州市紧紧围绕加快城市国际化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目标, 聚焦“后峰会、前亚运”战略机遇期发展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决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深化治理整顿和专项治理, 自整治行动以来,通过摸底排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进社区、走乡村、访宾馆、办讲座、严打击,多形式、多举措、全方位推进整治工作。 截至 2018

2、 年 7 月,杭州市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中,出动执法人员 54112 人次,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主体 2440 家次,责令改正 21 家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 42608 家次,责令整改 983 家,检查会场宾馆 738 家、走访小区 462 个,发放各类宣传册 65448 份,全市监督抽检食品 470 类品种 76229 批次(合格率 98.20%)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751件,涉案货值469 万元,罚没金额1823 万元,暂停销售3家,责令停产停业1 家。截止 2018 年 7 月,杭州市公安局共侦破有关案件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1 名。杭州海关(原杭州出入境检验

3、检疫局)对一般贸易进口的食品保健食品检验检疫 15 批次,共检出不合格 6 批次,其中 4 批含有未经批准的成分, 2 批违法添加维生素。 梳理进口食品保健食品备案标签 10 个,废止 1 个。(二)有关部门整治工作进展与成效市委市政府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与创卫、创城等城市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共同部署,市市场监管局作为整治工作牵头部门,更是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作为全局中心工作进行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下大力整治食品、保健食品“营销乱象”顽疾,成效明显。1、整治工作起步早 ,2016 年 4

4、月,为指导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营销乱象”势头漫延,我市印发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日常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市局 2016 明电 64 号),就如何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提出具体监管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加大规范整治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7 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组织开展了以中老年人群为主的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打击非法宣传、非法声称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并针对节日市场特别受老年人群喜爱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加强保健食品产品质量的监管。2、加强社会共治, 将食品保

5、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工作列入市老龄委“201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项目”之一,积极发动市老龄委的力量,在老龄委“两微一平台”转发市市场监管局制作的宣传微信,力争“保健食品知识宣传”有所突破, 更接地气。 同时我们发动社区力量,在社区老年活动室播放我局制作的宣传片等,对老年人消费权益受到损害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设绿色通道优先为老年人合法维权。3、加强行刑衔接,2017 年 5 月,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整治的通知,2018 年 2 月,印发贯彻执行 的若干意见,做好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工作。4、加强广告监管。广告监管是食品保健食品

6、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市市场监管局非常重视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监管,工作始终抓早、抓先。2017 年 2 月,联合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杭州市公安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等非法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出版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针对近年来我市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和医疗器械等非法印刷品广告欺骗、误导中老年患者及消费者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此类印刷品广告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中老年患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

7、17 年 4 月初,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广告监管条线会议,对全市非法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推进整治工作深入持续开展。5、组织整治工作督查。2017 年 4 月,市市场监管局印发 关于开展全市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的督查通知文件,走访酒店、宾馆、社区等重要场所,下基层监管所调研,了解活动开展情况,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6、加强部门协作 。我局和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重拳出击,启动联合执法,对杭城主要经营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的经营企业联合开展食品、 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大检查。 2018 年 7-8 月,与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8、、市司法局、市老龄办联合举办以“提高防范意识,远离身边骗局”为主题的杭州市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教育活动,聘请专职律师赴各区县(市)专题讲座,重点宣传诈骗形式、防范手段、补救措施、主要成效,利用多种形式、多项措施广泛宣传,提高老年人的防骗意识和能力,身觉抵制各类诈骗犯罪活动,积极检举揭发诈骗犯罪线索,动员全社会共同营造老年人幸福晚年生活氛围。(三)行政区域基层整治工作进展与成效全市 16 个区县(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均按要求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会销场所的排查,严格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加大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

9、法行为的监管,专项整治活动如火如萘,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亮点纷呈。上城区在整治工作中,一是开展全面排查,以市场监管平台和食品安全网格为依托,深入网格开展隐患排查,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无食品生产许可、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使假、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非实体线上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经营许可资质和宣传广告方面的违法行为。二是压实主体责任,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强化日常培训教育,特别是对宾馆酒店进行检查,要求宾馆酒店加强对会议场所的管理,有效遏制会议营销模式无限膨胀。三是加大监督抽检, 进一步加大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

10、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抽检力度,重点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共抽检食品、保健食品2791 批次,不合格 147批次(含餐具) ,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 。四是完善第三方监督, 充分发挥区食品安全监督协会作用,组织会员定期对社区内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情况进行检查,收集宣传广告纸并报送监管部门,共收集宣传广告纸 24 份。截止 2018年 7 月,共出动执法 2172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30 家次,责令整改 24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6 件,罚没金额 91.3 万元,涉案货值 2.1万元,查处案件中已公开14 件。下城区在整治中挤压食品、保健

11、食品欺诈行为的生存空间,针对不法商家习惯使用“免费体检”来吸引消费者这一情况,专门推出免费测量血压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全区所有的药店设置了免费测量血压的服务台,已先后服务消费者十万人次,有效减少消费者上当受骗的概率,并组织辖区酒店、会展中心等会议场地租赁单位开展集中约谈,要求会议场地出租方对承租人进行严格审查,并对承租人在会场内举办的会议、开展的活动等进行全过程监控,一旦发现有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大量聚集的、疑似欺诈消费者的现象,要第一时间通知市场监管部门,还进一步明确了会议场地出租方的义务和连带责任,从源头上挤压了食品保健食品非法会销的生存空间, 有效遏制和防控了欺诈现象的发生。截止 2018

12、年7 月,开展“五进”宣传咨询活动 20 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 余份,检查会展中心及宾馆酒店73 家、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816 家次,立案164 件,累计货值金额77.64 万元,累计罚款金额 527.9642万元,收到老年消费者的锦旗及来信致谢3 次,有效遏制相关违法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西湖区在整治工作中,截至 2018 年 7 月,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 6764 家次,责令整改342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20件,已办结19 件,涉案货值200多万元,暂停销售 19 家,责令停产停业 1家。查处案件中已公开19 件。区公安机关查处有关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共计

13、26 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保健食品会销涉及多部门的问题,与公安等部门建立了联动协作机制,确保案件快查快侦。截至目前,对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立案7 起,其中对老年群体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5 起、无证销售保健食品1 起、生产不合格保健食品1 起。区商务局进一步督促辖区农贸市场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场内可能涉嫌的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管理。桐庐县在年度监管要点上明确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召开集体约谈会,与企业签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承诺书等,截止今年7 月,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910 家次,会场宾馆32 家、走访小区31 个,深入农村、社区,开

14、展保健食品科普讲座8 场,发放各类宣传册近 7000 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食品、 医疗器械、 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商品等领域非法会议营销问题,将专项行动扩面升级,开展了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非法会议营销案件11起,已办结 6 起案件罚没款共计201185 元。江干区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大力强化执法工作。一是进行拉网式全面清查, 对全区经销食品、保健食品的企业,包括大中型超市、保健食品专营店、药品经营企业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668家次 ,对检查中发现不规范行为的单位进行了责令整改。二是重点排查两种行为

15、,以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经营单位及酒店、会所、活动中心、影剧院等为重点检查场所,着重排查保健食品经营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夸大行为以及通过免费体验、举办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宾馆酒店65 家次、小区78 家次,出动检查人员 485 人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1 家存在非法会议营销行为的,已及时取缔,并完成区政协关于老年人保健食品安全提案一件。三是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网上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整治货物来源等各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余杭区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中,截至2018年 7 月,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95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4383家次,监督抽检1250批

16、次数, 责令整改50 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123 件,涉案货值金额 25.05 万元,罚没金额 349.37 万元,查获不符合要求食品、保健食品 25 公斤,移送刑事责任案件 1 起,接相关投诉举报 12012 件,市场监管部门监测涉嫌违法广告数 17 条。临安区创新了保健食品监管模式,实现部门高效联动,尤其是打击非法会议型营销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明确监管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监管会销场地提供方和会销主办方,发挥双方相互监督作用。 二是强化源头监管,确保产品质量。不断加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和抽检频次。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后续处理 。扩大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覆盖面。 四是加大宣

17、传力度,营造共治氛围。 在常规媒体宣传的基础上,联合卫计、科协等所有相关部门共同拓展宣传渠道,发挥全民监督作用。临安区实现主城区大型会场检查覆盖率100% ,大型酒店宾馆行政约谈 100% 。临安区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69 家次,责令整改 91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 件,涉案货值 4.995 万元,罚没金额60.5 万元,责令停产停业2 家,查处案件中已公开 4件。区市场监管局监测各类食品保健食品广告 2000 余条次,广电部门监听监看审读相关广告 5000 余条次,网信部门监看相关网站130 余个。目前已结案的涉保健食品会销案件8 起,罚没款 62万余元。建德市针对以假日休闲、农家观光活

18、动为主题,利用游客休息时,以会场宣传形式促销保健食品的行为加强监管。一是加强日常巡查, 对涉及集聚活动的活动场所开展检查,对涉及宣传活动的场所登记备案,以利今后关注。二是开展对场所的物品和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看其经营资质和保健食品的备案许可内容,查阅其物品的进货票据和出厂检验报告,通过平台查询其生产许可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是对场所经营者提出要求,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欺骗宣传、虚假宣传,不得误导消费者。共出动执法人员20 余人次, 检查农家观光 8 家。对一家宣传促销中老年钙片和螺旋藻片的行为责令整改,对净化辖区内的保健品宣传起到积极的作用。 截至 2018 年 7 月,建德市在食品保健

19、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中,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645 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2 件,罚没金额 18000元。萧山区在整治工作中, 截至 2018年 8月,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 3657家次,责令整改 189 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02 件,涉案货值0.7215 万元,罚没金额 95.8185万元。 查处案件中已公开 99 件(还有3 起还在调查中) ,市场监管部门监测各类食品保健食品广告 85条次。区公安机关共侦破有关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 名。区海关对进口食品保健食品检验检疫15 批次,无检出批次不合格; 梳理进口食品保健食品备案标签10 个,废止1 个。淳安县在食品保健食

20、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中, 一是全面排查摸底 。以辖区所为单位对辖区内有保健食品专营的、会销的进行全面排查登记, 排出出 27 家经营单位, 有重点的进行监管;二是违法严打击。淳安一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在宾馆进行会销时,对一款较贵的药品进行宣传推销,监管部门获取线索后,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最终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6 万余元的行政处罚。滨江区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中,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 561 家次,责令整改 1 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19 件,涉案货值 4.5 万元,罚没金额 33.37 万元。二、案件查办和公开情况(一)有关部门案件查办和公开情况市公安局针对不法分子以冒充“

21、老年人协会” 、“中华医学会”等名义,冒充医院专家进行健康讲座课程,以诈骗的方式向老年人销售保健品等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 2017 年以来已立刑事案件 36 起,其中西湖、 拱墅公安分局打掉 2 个针对老年人进行保健品诈骗的犯罪团伙,共对 181 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二)行政区域基层案件查办和公开情况2017 年,自活动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止 2018 年 7 月,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751 件,涉案货值 469 万元,罚没金额 1823 万元。西湖区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全区共出

22、动执法人员7952 人次,监督检查6764 家次,共立案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相关案件 20 件,已办结 19 件,罚没款 32.119 元,涉案金额超过 50 万的案件 1 件。上城区专项整治案件主要三大类(以案件数从多到少排列),一是标签不合格,二是虚假宣传(包括比较性宣传) ,三是无证经营。其中食品案件占大多数。 2018 年虚假宣传的案件数比 2017 年又所下降。查处案件已结案的均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并列入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不良信息。建德市积极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当前食品、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欺诈和虚假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

23、行为。成功查获了建德市梅城镇远光致高电子产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虽然是医疗器械案,但与此次专项行动密不可分,一些不法分子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产品为载体,利用会议、健康讲座、免费体验等营销方式,夸大宣传产品功效,本案就是当事人利用老年人寻求健康的心理,在其租赁的场地进行虚假宣传,兜售虚假宣传疗效的产品的典型案例。(三)典型案件。1、杭州夕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1)基本案情: 2018 年 1 月西湖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一家在杭经营多年、拥有多家门店,涉嫌以贩卖虚假保健品、进行虚假广告宣传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夕太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期在经营中有以虚假医疗案例将所谓的“进口食品”

24、宣传为保健药品的不法营销。( 2)查处结果: 2 月 3 日西湖公安分局对辖区内的西溪首座A1-2-318 室公司总部、求是大厦404 室公司仓库以及文新兰桂花园门店三个点实施了统一抓捕,当场抓获公司员工18 人,在搜查过程中发现大量无法提供许可证明的虚假产品现货(奥希维康胶囊、 恩欧胶囊、今日水素珊瑚胶囊、生命元素原液、LIFE ELEMENT生命元素、E 能量西洋参氨基酸口服液等产品数十盒) ,已对 17 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明涉案金额58 万余元。2、杭州西湖区简帮伦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1)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简帮伦注册杭州佳爽食品有限公司、林丽香注册杭州巨德食品有限公司, 其中佳

25、爽公司从事熟食加工而巨德公司负责销售活动。两人雇佣刘振波、刘员员、李光跃等人分别负责日常配货、送货、财务、卤制等工作。 2013 年起,该简、林夫妇通过与物美、欧尚总公司签订“联营合同”,在西湖区物美西城店、 滨江区物美浦沿店等 13 家超市门店开设杭州巨德食品有限公司专柜,并将专柜转包给张纯、张红等犯罪嫌疑人,从事食品销售活动,将品名为“五香肉(”实际成分为猪肉) 的产品通过物美等超市门店食品专柜以“酱牛肉、”“五香牛肉”等品名冒充牛肉销售给消费者,从中非法谋取利益。( 2)查处结果: 2017 年 2 月 20 日上午,市局环食药支队联合西湖区公安分局环食药大队对杭州巨德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

26、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统一收网,抓获简某、林某等涉案人员13名,捣毁地下制假窝点1 处,售假连锁超市10 余家,缴获了大量出货台账、进销凭证、检验报告等书证及假牛肉。该案已查证涉案金额 180 余万元,依法向检察院移送起诉生产销售假牛肉的犯罪嫌疑人12 名。3、上海何和福等人生产销售假酒案( 1)基本案情:以何和福(男,安徽霍邱人)和邵仕英(女,江西上饶人)为首的 2 个假酒生产团伙在上海、南京、武汉、上饶等窝点,通过购买伪造的合格证、商标、包材、空酒瓶,并在茅台、五粮液等空酒瓶内灌装低档白酒,包装塑封后发至杭州10多家山寨“五粮液专卖店”以每瓶 500 至 800 元价格对外批发销售,牟取暴利

27、。( 2)查处结果: 2017 年 4 月 18 日,出动 260 余名警力,兵分 5 路,对上海、南京、武汉、上饶等地假酒生产窝点、包装印刷厂、批发商及杭州 13 家“五粮液专卖店”进行集中收网,成功打掉 5 个生产、销售假酒的犯罪团伙,摧毁假酒生产窝点3 处和假冒合格证、 商标、包材印刷窝点2 处,查封假酒销售门店13 家,现场查扣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洋河梦之蓝”等品牌的白酒5061 瓶和制假设备及大量高档白酒空瓶、假冒商标、包装箱等物品数千套,抓获涉案嫌疑人70 余名,并依法对55 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现该案已查证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 依法向检察院移送起

28、诉生产销售假酒的犯罪嫌疑人39 名。4、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破获吕济刚销售无中文标签保健食品案(1)基本案情: 2016 年 11 月 3 日,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富阳区环山乡中埠村下中埠19 号 1 楼及附房仓库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吕某用于销售的无中文标签“NUTRULITE ?”系列保健食品17 个品种共629 瓶(盒)。经查,吕某以海外代购方式从美国及韩国市场购进上述保健食品,通过朋友圈将销往浙江、江苏等地,合计销售金额7830 元,库存 629 瓶(盒),货值143068 元,货值金额共150898 元。当事人采用海外代购方式购进国外市场无中文标签“ NUTRULITE

29、 ?”系列保健食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属于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行为。( 2)查处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项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无中文标签的保健食品629瓶(盒); 2、罚款754490 元。(3)公开方式: 2017 年 12 月 26 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5、大江东局查处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1)基本案情:当事人某食品公司从供应商处分7 次采购、验收入库标注生产日期为2017 年 8 月 15 日的“

30、元态农夫鲜东北米”,并将上述采购大米配送至旗下门店予以销售(促销)。经核实调查,上述批次元态农夫鲜东北米实际生产日期分别为2016 年12 月、 2017 年 4 月等,系供应商员工在供应商仓库内切割外包装箱生产日期,同时对内包装袋生产日期予以修改。( 2)查处结果: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属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库存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50 万元的行政处罚。(3)公开方式:已公开6、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破获任小颖销售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预

31、包装食品案( 1)基本案情: 2017 年,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阿里巴巴集团的协助下, 成功查处了一起利用淘宝网店销售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预包装食品案,关闭了违法经营的淘宝网店,没收其违法所得 4043.00 元,并处罚款人民币 272390.00 元。任某在其开设的淘宝网店销售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预包装食品,这些产品未经监管部门检验检疫,产品安全存在极大风险,严重危害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2)查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二)项之规定“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

32、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且经品牌方鉴定上述产品都系正品,决定对当事人做如下的处罚:没收违法的物品 208 瓶;没收违法所得 4043.00 元;处罚款人民币 272390.00 元。( 54478 元*5=272390元)( 3)公开方式:案件查办系统公开,该系统系开放平台,公众可查阅。7、杭州市临安区破获大连国仁康实业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无证经营案( 1)基本案情:当事人于 2016 年

33、 06 月 30 日在临安市锦城街道新民街 212 号设立大连国仁康实业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2017 年 1 月从事保健食品销售,截止2017 年 3 月 28 日被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时止,当事人仍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有健源牌多维锌益生菌粉110盒、藏王宝胶囊9 盒、铁皮石斛参杞口服液7 盒、三七灵芝(葛根片) 35 瓶,并对该批保健食品进行了扣押。经查该保健食品是当事人从大连国仁康实业有限公司进的,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凭证,从当事人经营场所查获的销售清单、收据及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已销售的保健食品应收货款为187440元(其中已收货款29360 元,客户欠货

34、款158080 元),未销售货值为19800 元,所以实际收到货款29360 未销售货值19800=49160元认定为当事人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货值,由于当事人未建帐,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2)查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罚款人民币400000 元(肆拾万元),上缴国库。 2、没收健源牌多维锌益生菌粉 110 盒。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 3)公开方式:本案已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8、杭州市下城区成功查获徐街安销售假冒五粮液茅台酒案( 1)基本案情: 201

35、7 年 7 月,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查获一起假冒五粮液、茅台酒案。对当事人处以没收假冒五粮液 28 瓶、茅台酒 2 瓶,并处罚款 20 万元的行政处罚。假冒知名品牌酒,是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假酒会严重危害到食品安全,扰乱市场秩序,社会危害极大 ,我们监管部门必须坚决予以打击,给违法犯罪分子以震慑。2017 年 7 月 5 日,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位于建国北路709 号 102 室的杭州下城区徐街安食品商行突击进行检查,发现该处有标注 52 五粮液浓香型白酒及 530 贵州茅台酒(酱香型白酒)在销售。起初店内检查并无发现异常,但经继续现场检查,发现位于杂物间一侧的

36、卫生间墙面存在异样的情况,门从内部装上了磁吸锁,用遥控上锁后就与墙融为一体,最终在门后暗室内发现了数箱“五粮液” 、“贵州茅台酒”品牌白酒,执法人员怀疑这些酒类有假 ,将上述产品商标分别与第 160922 号、第 1207092 号、第 3159141 号商标注册证 上的注册商标比对确认,均为相同商标 ,初步确定为假冒 ,当即扣押涉假 52 五粮液28瓶, 53 茅台酒2 瓶。2017 年月 6 日,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52 “五粮液”浓香型白酒进行鉴定,并出具川五鉴NO:0008162 、 0008155号鉴定证明书证明上述52 “五粮液”浓香型白酒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贵州茅台股份

37、有限公司对上述标识为53 “贵州茅台酒(”酱香型白酒) 出具黔茅鉴NO:1215689 鉴定证明表,证明上述 53 “贵州茅台酒(”酱香型白酒)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查,当事人从上门推销人员处购进上述商品。购入52 “五粮液”浓香型白酒 28 瓶,每瓶 680 元,购入价格共计19040 元,销售价 828 元每瓶,货值共计23184 元;购进标识有53 “贵州茅台酒”酱香型白酒 2 瓶,每瓶 820 元,购入价格共计1640 元,销售价 1238 元每瓶在销,数量2 瓶,货值为2476 元;二种白酒购进价总计20680 元,货值金额共计25660 元。因上述白酒是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购进,当

38、事人无法提供进货渠道凭据。( 2)查处结果:当事人所销售的 52 “五粮液”酒及53 “贵州茅台酒”(酱香型白酒),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及本局比对,认定为假冒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520 “五粮液、”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53 “贵州茅台酒(”酱香型白酒)注册商标的商品。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商品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列的行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商标违法行为罚款裁量基准 (浙工商法 2015 16 号)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如下:

39、1、没收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520 “五粮液”白酒28 瓶、53 “贵州茅台(酒酱”香型白酒) 2 瓶; 2、罚款 200000 元。( 3)公开方式:案件查办系统公开,该系统系开放平台,公众可查阅。9、杭州真馔贸易有限公司等涉嫌违法经营食品案基本案情: 2018 年 6 月 13 日,下城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辖区海富达冷库内有企业可能存在篡改食品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下城区局联合市、区两级公安,第一时间对位于下城区康宁路 81 号海富达冷藏物流有限公司冷库开展突击检查。在当事人杭州真馔贸易有限公司租用的106 冷库内,现场查获大量超过保质期牛肉类制品以及未经使用的食品包装袋、食

40、品标签、打码机等用于篡改生产日期和更换包装的工具。经过 10 个多小时的通宵奋战,截至 6 月 14 日凌晨, 初步查明了当事人杭州真馔贸易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联公司涉嫌篡改食品生产日期、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现场查获涉案产品约 4.5 吨,用于非法生产加工的工具、材料 20 余箱,现场产品涉案金额超 30 万元。另经初步核查,当事人经营的相关产品存在供货给大型商超、电商平台及品牌餐饮的情况,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具有社会危害性。处理结果:下城区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因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我局即日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10 、李正声经营非法添加食品案( 1)基本案情: 2018 年 3

41、 月 6 日,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和公安部门对辖区嘉泰馨庭内的一处民宅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成箱的空药品罐、名为“七天瘦”的减肥药、不明胶囊等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建议将此案移送至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处理。2018 年 3 月 6 日,根据线索我局和拱宸桥派出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嘉泰馨庭内的一处民宅进行突击检查。联合执法人员在现场及二楼卧室中发现成箱的空药品罐、名为“七天瘦”的减肥药、不明胶囊、标签标示不完整的化妆品、宣称减肥、壮阳、美容的袋泡茶、咖啡、茶等产品,以及用于网络销售产品的电脑、快递单、包装袋、标签贴纸若干。同日,联合执法人员依

42、法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产品以扣押决定书(杭拱公(拱)扣字201810206号)进行扣押。2018 年 3 月 6 日,我局对李正声以涉嫌经营非法添加食品为由进行立案,案件承办人:侯婉莹、李宁宁。据当事人供述,他们主要在淘宝网和阿里巴巴(1688 )网站上进行销售,产品种类较多,但基本都以减肥、壮阳等宣称具有一定治疗效果或保健功能的食品为主,产品有的通过网络渠道购进后销售,有的是自己委托加工厂加工并设计包装后销售。联合执法人员在对民宅内的涉案产品进行查扣后立即驱车前往其仓库进行检查,在某商贸中心现场发现大量名为“能量咖啡”、“美丽咖啡”的产品、“清酸藤茶”等产品、无任何标签的胶囊和已经打包好的快递

43、,另一名当事人正在使用电脑与拼多多网站上的买家进行对话。据该名当事人供述、胶囊为之前购进的减肥药,大部分已经售出。执法人员继续对相关涉案产品进行查扣,并将2 名涉案人员一起带回。2018 年 3 月 7 日,本局执法人员将涉案共12 批次产品送至第三方检测院。其中2 批检出西布曲明、酚酞等物质,经初步判断,当事人涉嫌在食品中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目前该案移交公安做进一步处理,涉案2 名当事人均已刑事拘留。( 2)查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已移送至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处理。( 3)公开方式:案件查办系统公开,该系统系开放平台,公众可

44、查阅 ,公安仍在进一步查处中。11 、拱墅区破获某淘宝店铺保健食品中添加药品案基本案情: 2018 年 3 月 12 日,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其在淘宝店铺购买的保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2018 年 3 月 14 日,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到该淘宝店铺的经营者谭某处进行突击检查,在谭某处发现无中文标签的防风痛圣散(药品)42瓶、便秘治疗药10 瓶,另发现已灌装的成品胶囊12 袋、PE拉瓶4 箱、PE铝箔封口垫片1 箱、药瓶盖3 箱、多品种的不干胶标签3 箱、说明书2 箱、电磁封口机1 台、热风枪1 台、快递单 3 本等物品,据初步调查,上述不干胶标签及说明书与其在淘宝店铺销售的产品

45、外包装一致。同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发现的物品依法扣押,并在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的配合下,将上述成品胶囊依法进行抽样检测。经检验,上述成品胶囊中均检测出了西布曲明、酚酞、呋塞米等不应添加的药品成分。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2018 年3月14日将此案移交给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12 、杭州市破获杭州千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假冒高档白酒案(1)基本案情: 2017 年 6 月 7 日,杭州市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通过电话销售途径购买的茅台酒涉嫌为假酒。6月16日,稽查支队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对举报人提供的酒样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

46、送鉴酒样不是茅台公司生产(包装)出品。本案当事人营业执照注册信息中不含食品生产经营项目,表面上看只是一家投资管理公司,游离于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范围之外。经查明,当事人指使员工通过随机拨打电话的形式联系客户以推介高端白酒,待客户有购买意向后,员工与客户的联系方式转为微信,客户下单后,当事人再将假酒通过快递公司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给客户并由快递公司代收货款。本案的违法形式与以往假酒案中线下当面交易为主的形式截然不同,且当事人办公地点和假酒仓库分处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余杭区,销售、发货、资金流转等环节分别由不同人员负责完成,具有很强的隐蔽性。6月 21 日,杭州市局将该案移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联

47、合公安部门开展案件调查工作。本案涉案货值金额360 余万元,假酒销往全国 23 个省市。 2018 年 7 月 18 日,本案被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督办案件。( 2)查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公安已立案(杭西公(治)立字 201713936 号)。2018 年 1 月 15日,稽查支队联合公安部门展开收网行动,在当事人杭州千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仓库现场查扣假冒的茅台酒和五粮液等91 箱,公安部门抓获经营假冒高档白酒的犯罪嫌疑人10 名,案件尚在进一步侦办中。(3)公开方式:该案件公安仍在进一步查办中。13 、杭州经济

48、技术开发区查处“饿了吗”外买平台未履行许可资质查验义务案( 1)基本案情: 当事人系网络订餐平台“饿了么”网站运营商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的杭州分公司,主要负责该网络订餐平台在杭州地区的运营服务,承担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 (以下简称商家) 实质审查的义务。 自 2016 年11 月份开始,当事人分别为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麦华仕复合式欢悦餐厅”、 “玉品番达、” “MOR.COFFEE ”、 “1989 ”、 “诺亚森林”、 “你好,蜜桃、” “聂小猴、” “张阿姨奶茶、” “猫的魔法密林”、 “黄焖鸡米饭”、 “卜菲力牛排杯”等商家提供网络订餐平台入网服务。当

49、事人为了拓展业务,在明知本案涉案商家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网络订餐平台入网服务,且在上述商家平台店铺信息中上传的是他人或伪造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给餐饮安全带来了隐患。当事人在本案中无违法所得。( 2)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作出以下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 100000 元。( 3)公开情况:已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已公开。14 、萧山区破获马华厉销售洋河海之蓝假酒案( 1)基本案情: 2018 年 2 月 11 日,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举报,依法对马华厉位

50、于瓜沥镇东社村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有标注“海之蓝”注册商标的白酒 219 瓶,马华厉当场未能提供出供货商资质证照, 未能提供出“海之蓝”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和检验报告等材料。经查, 2018 年 1 月底至 2 月初,马华厉从上门推销人员处购进标示“海之蓝”注册商标、“洋河及图案”注册商标、“蓝色经典”注册商标的白酒,数量与购进价格无法查证。进货时,马华厉未索要推销人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海之蓝”商标、“洋河及图案”商标、“蓝色经典”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后马华厉陆续以 640 元 /箱左右的价格进行销售,但未能提供销售单据。当日,本局提取了由消费者提供的马华厉销

51、售该批白酒给的收款收据一张, 销售价格为 645 元 /箱,销售证据确凿。后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鉴定, 其销售的上述标注“海之蓝”注册商标,“洋河及图案”注册商标,“蓝色经典”注册商标的白酒系侵权商品。( 2)查处结果:当事人销售侵权海之蓝白酒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属商标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并比照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违法行为罚款裁量基准第三点,鉴于当事人妥善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配合调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海之蓝白酒219 瓶;处罚款36000元。( 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15 、凌荣满等7 人涉嫌

52、诈骗罪( 1)基本案情: 凌荣满等 7 人涉嫌通过电话推销保健品等产品给中老年人,并在寄送保健品邮包内放置必定中奖的刮刮卡,向被害人宣传奖品九龙玉玺、 毛泽东怀表等东西公司可代为拍卖,收取奖品的个人所得税、拍卖费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保健品由下沙公安分局带至下沙市场监管分局,经鉴定推销给中老年人的保健品均未能在国家局网站查到备案信息。( 2)处理结果:公安目前拟以诈骗罪进行起诉,涉案人员均已逮捕,案件尚在调查中。三、宣传引导做法和成效(一)有关部门宣传引导做法和成效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推进食品、 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提高全市百姓掌握科学的健康养生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让杭城百姓

53、自觉抵制食品、保健食品消费陷阱,注重源头治理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乱象,消灭其滋生土壤,在市局门户网开设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专栏,通过整治专栏、市局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平台向消费者宣传整治动态、食品保健食品科普知识等。宣传措施主要有:向广大消费者发公开信,杭州之声全年 365 天播放保健食品公益广告,制作蓝帽侠小卫士红盾在钱塘电视专题片 :警惕!会议营销保健食品有猫腻 保健食品不能说疗效 保健食品之低价旅游 保健食品之免费讲座保健食品之亲情攻势 保健食品之免费讲座 打击非法印刷品广告,你我共同参与 我们圆桌会等宣传、警示微电影,印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的通

54、告 1 万份发放张贴,参加 6.22 以“防范欺诈,关爱健康”为主题的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百场”宣传活动, 杭州主会场展示了查办杭州巨德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掺假食品案、陈某等人保健食品诈骗案等十多起典型案例及杭州整治工作十大亮点特色。2018 年 7、8 月,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老龄办联合举办以“提高防范意识,远离身边骗局”为主题的杭州市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教育活动,这是在国务院食安办等 9 部门部署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基础上,向更广领域深入的举措之一,旨在进一步提高杭州167 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有效遏制各类老年人诈骗案件发生,切实

55、维护老年人切身利益。活动中专门聘请专职律师赴各区县(市)专题讲座,重点宣传诈骗形式、防范手段、补救措施、主要成效,利用多种形式、多项措施广泛宣传,提高老年人的防骗意识和能力,身觉抵制各类诈骗犯罪活动,积极检举揭发诈骗犯罪线索,动员全社会共同营造老年人幸福晚年生活氛围。杭州市主流媒体纷纷拟定宣传计划 ,将健康养生、 食品安全知识作为重点宣传内容。 杭州日报持续推出“养生大咖”栏目, 从日常饮食、生活习惯、运动锻炼、疾病预防等多个方面,持续为读者普及健康养生知识;撰写出版养生大咖谈养生系列丛书第三册,以百位名医谈养生的形式,持续扩大栏目影响力和群众受益面,同时积极探索养生大咖落地活动,让医学健康深

56、入走进群众;“市场监管在线”栏目将围绕市民关心的食品问题, 每月推出一期报道,每期半个版篇幅,着重介绍食品健康安全知识,食品监管动态。都市快报“浙一在线”健康专版将结合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睡眠日等健康主题日,精选相关案例,加强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为不同群体提供实用的健康养生知识。每日商报每周开设三个健康版,通过与省市卫计部门、各大医院、医药企业等密切联动,追踪医学热点,宣传健康知识,传播医学技术;深化“养生大咖的当季养生经”“古方今用”“心理健康门诊室”等栏目,通过解读典型案例,普及医学知识,让消费者远离食品、保健食品的会议式营销;继续做好乐活老年周刊“健康道”和“养生经”版面,聚力聚焦老年人身心健康,同时,启动健康养老进社区活动,每月不定期走进杭州主城区各大街道、社区,为居民提供各项个性化健康服务,如健康讲座、健康义诊、为老年人服务等,让老年人群提高辨别食品欺诈能力, 避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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