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管理办法

上传人:文*** 文档编号:43377974 上传时间:2021-12-01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69.17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资源描述: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管理办法(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建设国际化师范大学,鼓励教师到国际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 进修与合作研究,扩大学术视野,促进学术交流,提升业务水平,规范教师公派出国(境) 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与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选派原则.结合学科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按需选派,学用一致,保证质量。.鼓励赴国(境)外一流学校和学科专业留学与合作研究,提高派出效益。.支持拓展多种经费渠道,扩大教师公派留学规模。二、选派类型.国家公派留学,指根据国家留学规划,由学校统一推荐、国家选拔派出的出国(境) 留学形式。.单位公派留学,指根据校际交流协议,由协议资助方提供奖学金或资

2、助金,由学校选 拔派出的出国(境)留学形式。.自费公派留学,指教师在长期交流合作的基础上获得国(境)外大学、研究机构或个 人的邀请与资助,经学校同意纳入公派计划的出国(境)留学形式。三、选派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有学成回校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取得较好成绩,且考核合格。.距上一次公派出国(境)留学或工作(个月以上)归国满年;国内在职培训进修结束 满年。.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符合相应出国(境)留学选派项目的外语水平要求。四、申请与派出.留学人员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留学申请,所在单位同 意后,报学校人

3、事处审批。.留学人员派出前须选定一名本校教职工作为经济担保人,共同与学校签订东北师范 大学公派出国(境)留学协议书。.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存保证金,其他人员参照国家 公派留学标准向学校交存保证金。保证金本金在留学人员按期回校后全额返还。五、国(境)外管理指导.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要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维护国家和 学校权益,保守国家机密,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 要自觉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教育、 和管理,认真履行出国留学协议,按期完成留学任务。.所在单位要加强与留学人员的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留学人 员有义务与所在单位保持联系。.

4、留学人员需要延长留学期限或提前回国的,须于留学期满或拟提前回国日期前个月提 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及必要性,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学校审批。留学人员在当次留学过程中只能提出一次延期申请。六、待遇.出国(境)期限个月及以下的留学人员,保留全部在岗待遇;超过个月的,出国(境) 次月起除停发岗位津贴和职务津贴外,其他工资待遇不变, 按期回校报到的,报到当月恢复岗位津贴和职务津贴。.申请延长留学期限在个月以下(含个月)的,经学校同意后保留原待遇;申请延长留 学期限在个月以上的,经学校同意后保留公职,停发全部工资和津(补)贴,回国后不补发。.出国(境)期间住房公积金的扣缴基数随工资额度变化正常调整。七、经费

5、承担.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往返国际旅费、国(境)外学习及生活费由国家承担,按期回校 后,学校承担以下费用:()公证费、签证费、国际交流服务费、健康检疫费等出国(境)手续费;()出国(境)集训费、外语培训费;()出国(境)集训、面试、签证和出(回)国(境)国内段的一次往返旅费、宿费(按学校财务规定标准,下同),外语培训的往返旅费(每学期一次)、宿费。.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和自费公派留学人员,按期回校后,学校承担公证费、签证费、健 康检疫费,及办理签证和出(回)国(境)国内段的一次往返旅费、宿费。八、回校与服务期.留学人员完成留学任务回校后,须到所在单位及人事处报到,办理提取出国(境)保 证金、报销相关

6、经费及起薪等手续。.留学人员回校后须在个月内以留学总结报告会的形式汇报留学成果,并将时间及地点 告知人事处。.留学人员结束留学任务后有义务回校服务。公派留学年及以上者,回校服务期为年;其他留学人员回校服务期为年。再次出国且其前次出国回校服务期未满规定年限的,回校后前次剩余年限与当次回校服务期累加计算。九、违约及处理.超过规定留学期限不归者,停发全部工资和津(补)贴,不再返还保证金,按待聘人 员处理;超期年者,解除聘任合同,按自动放弃公职处理。.未履行学校派出手续而擅自出国(境)者,停发并追缴全部工资和津(补)贴,情节 严重者解除聘任合同,按自动放弃公职处理。.按违约行为处理者,学校将不再承担其

7、任何费用。.服务期未满调出、辞职或被学校按自动放弃公职处理者,须按未满服务年限交纳服务 期补偿金,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年 (不足年的以月份为单位按比例计算),并返还学校为其支付的全部留学费用及留学期间所发工资和津(补)贴。十、本办法中的公派留学系指公派出国(境)攻读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访学等出国 (境)形式。十一、本办法适用于留学期限在个月及以上的公派出国(境)教师。教师以外人员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十二、附则.前往国(境)外工作(讲学、执教、研究等)的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学校批准后, 保留公职,出国(境)期限在个月以下的,保留全部在岗待遇;个月及以上的,保留国家基 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

8、资),其他工资待遇停发,出国(境)次月起执行,按期回校报 到当月起薪,因工资变动引起的相关待遇调整不补发。由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执教的教师,出国(境)期间保留全部工资和津(补)贴。办理出国(境)手续发生的 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教职工出国(境)探望父母、配偶、子女(长期定居或工作、留学年及以上者),由 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学校审批,给予累计不超过个月的探亲假(含寒暑假),费用自 理,保留全部在岗待遇。探亲超期者,期满次月起停薪,超期个月(含个月),解除聘任合 同,按自动放弃公职处理。.各单位应于每月日前将本单位当月出国(境)人员名单报人事处,配合人事处做好对 出国(境)人员的管理工作。由于所在单位未按时上报而多发放的工资和津(补)贴,将从 本单位下学期的津贴包干额度中扣除。十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原东北师大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东师人字口号)、东北师大自费出国留学管理办法(东师人字号)和东北师大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交存保证金的有关规定(东师人字 口号)即行废止。 3 / 3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