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500750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申诉举报案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上传人:1777****777 文档编号:37565674 上传时间:2021-11-0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9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468500750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申诉举报案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468500750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申诉举报案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468500750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申诉举报案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资源描述:

《468500750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申诉举报案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468500750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申诉举报案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申诉举报案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申诉举报案件数量呈快速上升趋势,由此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也呈逐步增长态势。由于多种原因,导致案件败诉的可能性也有所增加。因此,理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申诉举报案件存在的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对策,有效避免案件败诉便成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当务之急。当前申诉举报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请求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受理申诉,或未对消费争议作出处理,构成不作为,请求责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责。二是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请求责令工商行

2、政管理机关对被举报者进行处罚。三是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举报事项作出的不予立案、移交等处理决定,请求予以撤销。四是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按规定对举报、申诉所涉及的违法嫌疑人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撤销案件等处理结果告知具名申诉人、举报人的行为不服,请求责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责。一、存在的问题研究此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败诉案件,发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申诉举报时存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处理申诉举报事项有遗漏申诉举报人投诉举报的内容往往一方面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经营者赔偿损失或对其赔偿请求进行调解,另一方面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认为违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

3、关在处理此类申诉举报时往往只看申诉举报请求而不注意事实理由,对其举报申诉内容处理不全面,造成遗漏,结果导致申诉举报人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作为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二)、不按规定处理申诉事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申诉的主要依据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处理申诉人申诉时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对符合办法和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诉不予受理。二是收到申诉后,未按照办法和条例的规定,在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诉人。三是受理申诉人申诉后,未按照办法和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调解处理。四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

4、出处理决定(终结调解或终止调解)并通知申诉人。(三)、不按规定处理举报事项对举报人举报内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进行处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处理举报内容时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忽视立案前的核查。未按照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在接到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二是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办案机构没有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三是不严格遵守办案期限的规定,未按照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在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四是遗漏举报事项。例如:举报人举报多种食品涉嫌违法,办

5、案人员仅对其中几种食品予以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遗漏另外几种未作出处理,被举报人申请复议行政不作为。五是混淆不予立案、撤销案件和不予行政处罚概念。例如:经核查认为涉嫌违法行为不存在,应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但是却作出了销案决定;调查终结后认为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应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但是却作出了销案决定等。六是案件随意延期甚至超期。对案情简单,没有事实和理由证明案情复杂的案件,适用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延长办案期限,给举报人造成不作为的印象。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投诉、举报、申诉所涉及的违法嫌疑人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销案、移送其他机关等处理决定的,没有将处理结果告知具名投诉人

6、、申诉人、举报人。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申诉举报人申诉举报应当注意的问题和对策:(一)、通阅申诉举报内容,有的放矢地处理申诉举报事项对申诉举报材料要全面审读,既要看申诉举报请求也要看申诉举报事实理由,既要看申诉举报信也要看证据材料。对仅有举报或申诉内容的,依照规定做针对性处理,对既有申诉内容又有举报内容的要分别处理,防止造成遗漏。当前,申诉举报人一般都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并相互进行信息交流,而申诉举报的内容有些和其他职能部门职责相混淆。打铁需要自身硬,我们只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的更多、更全面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的履行职责。受理处理申诉、举报工作要由多个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努力,这就需要有一个牵头

7、的单位,统一协调,信息共享,在时效段监督处理流程,以期各个环节更为圆满。(二)、做好申诉事项处理工作的方法申诉人邮寄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申诉书信封上,标注有“申诉书”或者“举报书”字样,大多都有明确的被申诉人、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并附有身份证复印件、商品包装照片、购物发票或者超市小票等证据。接到申诉后,一是要按照办法第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以下处理:(一)申诉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诉人;(二)申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和条例第四十五条“有关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诉人

8、”的规定,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诉人。二是对申诉人的申诉,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权利义务明确,被申诉人同意调解的,应当及时调解处理。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对争议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并于三十日内做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六十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三是在收到申诉书六十日内作出调解书或者终止调解通知书,并送达申诉人。(三)、做好举报事项处理工作的方法对举报人申诉书中的举报内容,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处理。一是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核查。接到举报后,填写案件来源登记表对举报事项进行登记,在7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事项进行核查,认为涉嫌违法行

9、为存在的,办理立案手续;认为涉嫌违法行为不存在的,办理不予立案手续,并书面告知消费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及理由;认为涉嫌违法行为存在但不属本机关管辖的,办理不予立案和移交手续,并告知消费者不予立案和移交情况。二是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立案的举报,要尽量在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如因案情复杂或者案情特别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要办理延期手续,对于延期情况,程序规定虽然未规定要告知具名申诉人、举报人,但是依照行政信赖原则,也是为了避免举报人以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建议延长办案期限情况也予以告知。这样举报人即使以不作为、延长期限不符合条件为由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1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应诉时,就能够提出更加充分的理由和证据。三是根据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对举报事项处理方式有作出处罚决定、销案、不予行政处罚、移交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对应作出处理决定。四是案件调查要仔细。消费者的举报事项往往包含多种违法行为和多个违法商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处理时要认真梳理,逐条逐项进行核查和调查,避免遗漏举报事项。五是切记按照程序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案件调查终结后对投诉、举报、申诉所涉及的违法嫌疑人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销案、移送其他机关等处理决定的,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被调查人和具名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虽然程序规定对告知期限没

11、有明确规定,按照行政信赖原则建议在作出处理决定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举报人。(四)、规范各种文书的制作、使用和送达对申诉举报人的申诉举报处理中制作的法律文书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制作送达。对通知类文书,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制作要求,但为减少争议,建议应当参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制作。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统一示范文本。要高度重视通知类文书的送达,不能超过法定的期间。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各类文书,并保留送达证据,以备诉讼复议中举证之需。邮寄送达的,地址为申诉举报材料预留地址或申诉举报人指定地址,建议采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送达,并留存回执。避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通知书、告知书,防止时过境迁,证据灭失,造成被动。3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