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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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总则141.1 项目概况14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4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5 费用承担151.6 保密151.7 语言文字151.8 计量单位151.9 踏勘现场151.10 分包151.11 偏离152. 招标文件16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6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63. 投标文件16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63.2 投标报价173.3 投标有效期173.4 投标保证金173.5 资格审查资料173.6 备选投标方案18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84. 投标184

2、.1投标文件的签章和加密18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8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5. 开标19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95.2 开标程序196. 评标196.1 评标委员会196.2 评标原则206.3 评标207. 合同授予207.1 定标方式207.2 中标通知207.3 履约担保207.4 签订合同20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8.1 重新招标208.2 不再招标219. 纪律和监督21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1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1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1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19.5 投诉2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二

3、章 评标办法22评标办法前附表221. 评标方法242. 评审标准242.1 初步评审标准242.2 详细评审标准243. 评标程序243.1 评标准备243.2 初步评审243.3 详细评审25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53.5 评标结果253.6评标争议处理25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一部分 协议书27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29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46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601. 工程量清单说明602. 投标报价说明603. 其他说明604. 工程量清单60第五章 图 纸61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2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63目 录6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5(一)投标函65(一)投标函附

4、录6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70三、联合体协议书71四、投标保证金72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3六、施工组织设计74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75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76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77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78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79附表六:临时用地表80七、项目管理机构81(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81(二)项目经理资料表82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3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审查的)84(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4(二)项目经理资料表85(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及获奖情况表86(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7(

5、五)近年财务状况表88(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89(七)资格审查其他资料90十、业绩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审查的)91十一、其他材料92附件9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内容相抵触的,以正文为准。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1.1.4项目名称 1.1.5建设地点 1.2.1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补助500万元,其余由镇自筹解决 本工程属于:政府投资项目 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其他投资项目1.2.2出资比例 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

6、实 1.3.1招标范围 装饰装修工程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1.3.3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 财务要求: 无 业绩要求: 无 信誉要求: 无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其他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组织勘探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

7、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偏离不允许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工程量清单;2、施工图纸;3、招标文件答疑(如有); 2.2.1投标人提出疑问或澄清的截止时间 2013 年 02 月 21 日 17:00 时 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03 月 11 日 14:30 时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电子光盘一份(光盘上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其中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必须同时提供软件格式和EXCEL电子表格格式),以上均需密封。 3.3.1投标有效期 90 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

8、证金的金额(元): 19600 是否委托 代收代退:是 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帐支票汇票(以上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帐户开出)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户名(收款人): 帐号: 开户银行: 地点: 提交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投标保证金缴纳请依照按投标保证金提交与退还操作须知进行。3.5.1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手册3.5.2项目经理资料表要求的材料 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其他材料: 1、投标人为投标的建造师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2012年08月-2013年01月社保机

9、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2、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要求类似项目: 年份要求: 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其它材料 1、本工程要求提供的企业业绩与建造师业绩可为同一业绩。2、本工程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包括时间、规模)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3.5.4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年份要求: 无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无 法院或仲裁

10、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其他要求:工程获奖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银行资信等级等信誉证书3.5.6其他要求正在施工项目和新承接项目情况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如未开工不需提供) 其他要求:依据南京市六合区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六政办【2009】113号文)的要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六合区承接施工业务之前,须到六合区建工局办理市场诚信备案登记。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应递交至“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路阳光”)。其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 4.2.3是否

11、退还投标文件否是 (仅指样本等)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第 开标室5.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 有参加开标会人员以及携带资料要求: 项目经理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委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核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资格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劳动合同原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原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资格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原件、退休证明原件)。投标人未委派投标项目负责人到达开标现场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投标项目负责人未通过现场核验

12、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单位工作人员(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近六个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2012年08月-2013年01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书虚假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开标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开标结束前到达 无5.2开标程序投标人解密时间:公布投标人名称后 60 分钟以内 (必须大于30分钟)。投标人解

13、密地点:建议持“企业电子签章锁”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开标所在地交易中心完成投标文件解密。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中标人候选人人数 3 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同时,招标人将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总价的10%。 差额担保:不采用采用 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规定,中标人除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格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

14、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否则,招标人将按(2009)140号文第十九条规定处理中标人。中标差额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控制价 万元招标控制价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招标控制价及修改澄清应在投标截止前15天公布并发放给投标人。 10.2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0.3中标公示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

15、人将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合分中心进行中标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4诚信备案依据 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六政办【2009】113号文)的要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在 承接施工业务之前,须到 建工局办理市场诚信备案登记。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递交诚信备案原件以供核查,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0.5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16、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将原发包人同意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书面证明原件扫描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至电子投标书中) (8

17、)新进入六合区的施工企业可在投标时出具“ 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承诺书,已在 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各类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南京市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收据或已缴纳证明方可在六合区参加投标(将收据或证明原件扫描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至电子投标书中)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6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以下费用: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费率*80%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费。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不论投标人是否单列此项费用,均视为含在工程总价中。10.7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数量中标人中标后还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四份纸质投标

18、文件(一正三副)及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和技术两部分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的资质、业绩等相关资料不作要求,其中商务标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式同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建议采用未来软件)格式和Microsoft EXCEL格式提交电子文档;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可以采用微软公司的Microsoft Word格式,图片部分可以采用JPER格式)。10.8投标保证金所有均从企业基本账户开出。10.9投标文件电子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将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上传,未进行电子件上传或缺项的,将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并按废标处理:1、建造师

19、的身份证原件;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原件;3、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4、建造师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2年08月-2013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6、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8、资格审查承诺书;9、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中要求的

20、有效证件均以“e路阳光” 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缺项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招标文件前附表附录一、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招标控制价及修改澄清应在投标截止前15天公布并发放给投标人。2、 招标最低控制价招标最低控制价是根据苏建招2010333号文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评审的方法。 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

21、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方法二: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

22、建筑工程为90%100%,装修、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方法三: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3%且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8%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进行重点评审,进行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判定; 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6%且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12%的,评标委员会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所有投

23、标报价中有2个或2个以上低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3%且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8%的,评标委员会将从最接近3%的开始,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是否低于成本的判定,若某一投标报价被判定低于成本,则从该投标报价开始,所有低于该投标报价的投标自动被判定低于成本。 将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低于基准单价(基准单价=有效投标人相应价格平均值50%+工程预算价相应价格50%)的85%范围的全部列出,用其投标价格与相应基准单价的价差乘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合价差大于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明的利润金额的,即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

24、成本。三、政府投资项目规定。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苏建招2009140号)和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宁政发20094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属于政府投资的项目,本招标文件作如下规定: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委托招投标集中交易机构代收代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只能以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等非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等方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2.投标人不得出现情况: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5、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分部分项报价错漏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四)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五)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六)其他不应有的雷同。3. 履约担保和差额担保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投标人

26、除了提交履约担保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按前附表7.3.1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担保。4. 中标公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以下内容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一)中标人名单及其资质和业绩、中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资质和业绩;(二)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总得分及排序;(三)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名单及废标情况说明。5. 放弃中标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因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其投

27、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招标的,放弃中标的中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中标人因资金、技术、工期等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属于不良行为,由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记录在案并予以公示。四、承诺书。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随投标文件递交的各类承诺书,应在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该承诺书的格式。未提供承诺书格式的,不得以投标人未作出该承诺为由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重大偏差。投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承诺书。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帐户。委托交易中心集中代收代退保证金的,投标人需登录“e路阳光”获取投标保证金

28、缴纳码”并凭此“缴纳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确认手续,确认函作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证明。未委托的,投标人应将招标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的电子图片随投标文件递交。六、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根据南京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除通过“e路阳光”递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地点递交一份与投标文件相同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简称电子文本)。电子文本仅在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时使用。电子文本应使用专用投标工具编制,存储介质可采用光盘等形式。电子文本应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可写明“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等。七、“e路阳光”技术支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必

29、须使用经测试过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e 路阳光”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专用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e路阳光”技术支持热线:江苏国泰: 025-83703535投标专用工具开发商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北京筑龙:18913977797 15150516667江苏益得:18913962455 1891396247714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

30、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

32、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装饰装修、基坑支护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单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以及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

33、冻结的(1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1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

34、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及对

35、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使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下简称“e路阳光”)提供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包括:(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合同条款及格式;(4)工程量清单;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本招标文件中书面形式指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

36、发送和接受的且可被该系统识别的数据文件,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和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应及时登陆“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获取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未按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否决。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

37、有,以电子图片格式上传);(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辅助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审查的);(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

38、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帐

39、户。委托交易中心集中代收代退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确认函作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证明。未委托的,投标人应将招标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的电子图片随投标文件递交。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按相关规定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因排名在前的中标候

40、选人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3.5.2 “项目经理资料表”应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及获奖情况表(包括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年份要求见

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3.5.6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 投标人按条款1.4.1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9上述条款所需材料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从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用库中或投标人企业资料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本招标文件的扫描件指对证书等原件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

42、数字化的且可被“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所识别的数据文件,下同)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材料,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e路阳光”提供的专用工具编制。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

43、.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在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加盖使用“e路阳光”可以接受的数字证书加盖的电子印章。4. 投标4.1投标文件的签章和加密4.1.1投标人应使用“e路阳光”可接受的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签章和加密。4.1.2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签章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至“e路阳光”,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

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至“e路阳光”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3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

45、标。5.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见前附表须知。5.2 开标程序招标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标。(6)当众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检查前附表要求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的到会情况;(7)开标结束。因“e路阳光”故障导致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5.

46、3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3)相关人员未按前附表要求参加开标会的。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

47、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

48、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

49、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50、,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

51、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本章正文内容相抵触的,以正文为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南京市建设工程投标文件标准数据格式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

52、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手册具备有效的信用手册资质等级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项目经理(建造师)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人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装饰装修工程工期60 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投标有效期90投标保证金19600 元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暂定价格和不可竞争费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规定招标控制价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0.1项规定项目经理(建造师) 招标最低控制价是否使用“招标最

53、低控制价”评审 否 是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二 K2= (84100)评标办法三2.1.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切实可行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切实可行资源配备计划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技术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其他主要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施工设备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根据

54、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单价遗漏可行付款条件可行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55、1.4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签署评标申明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评标纪律和其他评标有关规定。3.1.2 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与评标有关的工程项目信息和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得带有不公正、影响或排斥某些投标人的情况。3.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研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的处理应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

56、但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3.2 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4项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总体不满足本工程要求的,作废标处理。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 投标人资格不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第1.4.2项的规定,或存在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

57、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3 详细评审3.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3.3.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

58、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e路阳光”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 评标结果3.5.1除第二章“投标人

59、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6评标争议处理3.6.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6.2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应进行表决。表决事项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有效,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表决可以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进行。3.6.3 本评标办法中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是指:(1)按本章3.2条款投标做废标处理的;(2)按本章3.3条款投标做废标处理的或投标人有关资格、业绩等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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