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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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1 某矿建立井(铜矿)坠落事故一、事故经过:1994年7月18日14时40分,某处琅琊项目部在琅琊山矿业总公司铜矿-245米水平施工暗立井时,发生一起人身坠落事故,掘进工陈某坠井死亡。琅琊山铜矿项目部于92年6月起承建施工琅琊山矿业总公司-245米水平盲立井系统工程。1994年7月18日施工至-405米处。早班6-12点打眼、装药,中班12-18点接班继续装药、联线、放炮,14点25分响炮。14点40分陈某向代理班长叶某说:“今天我们出30罐矸石就上井,我先下去扫吊盘”,叶某说:“你一人下井可行”,陈某说:“行”。随之一人乘吊桶下井,当吊桶降至吊盘处,打了一个定钟,陈在从吊桶下吊盘时,因炮

2、烟大,视线受阻,坠入被放炮冲开盖板的中线孔,坠落井底。几分钟后暗井上口要罐,吊盘上没人还信号,又继续要了七、八次信号,吊盘上仍无回音,叶某通知绞车房,把吊桶从井下提上来,下人看看情况,接着叶某带3个人下井,当吊桶下降至吊盘,一看吊盘上没有人,叶某留一人在吊盘上联系信号,其余3人下到工作面,发现陈某躺在井下西北帮,立即把陈某抬到吊桶里,并通知项目部,井下出事故了。经众人奋力抢救,将陈某运出井口,送往医院,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于15时45分停止呼吸,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安全管理不严造成的责任事故。二、事故原因分析1、事故直接原因吊盘予留中线孔偏大,虽然有绞链连接盖板但没有插销固定,被放炮冲击波

3、冲开造成事故隐患。死者陈某性格急躁,安全意识不强,炮响后,井下还没有送照明,再加上炮烟没吹散,为赶任务就急于下井,虽然带有矿灯,但亮度不够,又没有仔细查看吊盘,不知炮响后空气冲力把中线孔盖板冲开,从吊桶跳到吊盘上时,误入中线孔坠入28米的井下工作面,造成不应有的死亡事故发生。2、事故间接原因:指挥失误,责任心不强,陈某要求一个人下井,代理班长叶某也意识到一人下井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但没有制止。重生产轻安全,没有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当班工序复杂,装药、联线、放炮,放炮前还要把吊盘下所有悬吊物拉到吊盘上,同时班长又没有上班,虽然队长指派叶某代理班长临时负责,队长也应亲临现场指挥,等炮响后,工作正常

4、再离开现场,也可能避免此次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管理上没有从严要求,对施工现场检查不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三、事故预防措施:吊盘予留中线孔偏大,盖板上应增加一个固定插销,只有放线时可以打开,其他时间要关闭,照明灯不能从中线孔系出去。增强自主保安意识,加强防坠管理,严防各种物体坠落井下。上下井人员一定要戴好保险带,在吊盘上操作的人员系好保险带生根牢后,再进行工作。在安全管理工作上要从严要求,严格把关,发现对安全不利的隐患要及时排除。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认真执行作业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案例2 某矿建项目立井提升事故一、事故经过1998年9月18日凌晨3点30分,某

5、处岱庄项目部在副井施工中发生一起办绞车过卷、断绳、吊桶坠落造成职工杨某死亡,韩某重伤。9月17日夜班,井巷队、机电队召开班前会安排工作,井巷队安排井信号工2人,大抓司机1人,迎头7人,共10人下井。机电队安排陈某、马某到西车房开205米绞车,夜班21点30分工人到达岗位,主提司机陈某开绞车,马某监护。井下用吊桶排水至18日凌晨2点,共提水10罐后开始排矸,3点30分提矸到第12罐井口时,西钩井口信号工曹某发现罐升至井口时没有减速,(经查限速保护被甩掉),继续快速上升,便立即给绞车房发停车信号,并及时关闭井盖门,吊桶继续上提超过二平台,吊桶上方保护伞已撞至天轮下部横钢梁,随即断绳,吊桶坠落,击穿

6、井盖门落入井下,上吊盘部分受损,上下吊盘喇叭口均被砸落井下,下吊盘信号工杨某站在西喇叭口的东侧,随喇叭口坠落,摔到井下死亡,在井下工作面东侧刷帮的掘进工韩某被吊罐散落的矸石击中头部,颅脑骨折,造成重伤。绞车司机陈某自述:当时已注意到吊桶到达井口位置,也听到停车警铃响,但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未能做出操作反映,导致事故的发生。二、事故原因分析1、事故直接原因绞车司机陈某操作时精力不集中,听到停车信号后,没及时减速,危急情况下,也未能脚踏紧急制动,造成过卷、断绳、坠罐事故。监护司机马某虽在场,但没有起到监护作用。绞车电机限速装置被甩掉,失去安全保护作用。2、事故间接原因安全管理不细,正副司机责任制没有

7、落到实处。为赶进度甩掉了限速装置。项目部对安全管理不深入,重进度轻安全,安全教育没跟上,职工精神松懈,预防事故的意识不强。三、防范措施1、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深入学习矿山法,摆正安全与生产与效益与稳定的关系,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真正把安全摆在第一位。2、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加强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是生产的保障,增强职工的自我保安意识,杜绝“三违”。3、强化机电管理,完美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搞好机电设备的检修,坚决依照煤炭建设安全规定抓好设备管理,对关键部位要定人定时检查维修,恢复生产前要对绞车的限速、过卷、紧急制动等安全装置及钢丝绳进

8、行仔细、严格的检查、检修,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4、加快安全管理力度,狠抓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切实落实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对忽视安全生产的人员不论职务大小,坚决严肃处理,决不估息。5、加大安全培训和素质教育,从9月下旬开始分三批对绞车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案例3 某矿建项目立井溺水死亡事故一、事故经过2000年6月16日10时40分,某处机电安装公司阜山项目部金矿混合井井筒安装施工检查验收时,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职工马某死亡。6月16日早班出勤10人,班前会由副经理安某安排工作任务:目前,在停工待料期间,原定昨天(15日)甲方验收,但没来验收,按甲方要求,

9、昨天已将吊盘提到-90m水平,距井底已400多米。今天主要是清理井口装木料,如矿上要来人下井验收,做好安全服务工作。安某问马某(阜山项目经理兼机安二队队长):“吊盘已提上来,无稳绳提升,矿上人可敢下?”马某讲:“最好是不下”。9时40分,马某来到井口问:咱们的人呢?设计院、质监站要下井验收。为此安排井下信号工乘1.5立方米吊桶用大锤敲吊桶作信号到吊盘发信号,空吊桶升井。之后,换0.8立方米吊桶下井验收(因只能用小吊桶穿过吊盘),马某和监理、设计院共3人上吊桶时,把钩工杜某(兼职安全员)讲:小罐不能下3人,马某讲:速度太慢,还要再多一钩,少跑一钩算了“。马某到井口旁的屋里拿了一把新郎头作敲击信号

10、用。井口信号工孙某提醒讲:马经理,郎头小,听不见,他们都是用大锤。马某说:“能行”。并对绞车信号工讲,放绳速度要比查绳慢(0.3m/s)。于是马某等3人挤进小罐下井。绞车以慢速松吊桶。10分钟后约10点钟,绞车司机张某看到深度指示器显示吊桶已下至距井底约12m处,即将车停住,跟上井口信号室联系“罐快到底了,怎么还没有停钩信号”?孙某说:井下没来信号。接着,孙某跟吊盘联系问情况,吊盘信号工说未听到砸罐信号。于是矿方等人决定慢起钩试试,约有2分钟,罐缓缓提起约1米多时,绞车司机察觉负荷大,绳有颤动,即停钩和上井口联系。约3分钟之后,又慢慢起钩,吊桶提起后,下层盘信号工看到吊桶时,吊桶里没人,接着又

11、是看到吊桶底着人时,立即通知上井口。上井口通知吊桶到盘子时把人放到吊桶里上井。信号工把吊桶下的马某抱到罐里(马某已不醒人事,呼唤无反应),由信号工护送上井,医生立即采取人工呼吸等抢救措施,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同时紧急下井营救另2名遇险同志,在-500m硐室处,发现遇险的2同志并营救上井,两同志无任何损伤。据2人提供,当吊桶接近水面时,马某和其他二人先后扒住钢梁,后落入水中,二人解开保险带,爬到钢梁上,喊马某名字没有回声,后爬到硐室待救。马某因鼓罐发信号,未及时解开保险带,被吊桶拽入水中,未能脱身、溺水身亡。二、事故原因分析1、项目经理马某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无稳绳下井、超定员乘罐、影响信号

12、发出,是造成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马某等3名入井检查验收人员,自主保安意识不强。违反无稳绳提升不得超过40米的规定下井。三、防范措施1、责令阜山项目部停产整顿,对职工进行脱产安全培训教育。2、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狠反“三违”,强化“三不伤害”教育,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严防事故发生。3、坚持一工程一措施,无措施或有措施未贯彻不施工制度,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4、针对本次事故,对未完工程和临时工序转换,严禁40米以上无稳绳提升,在未有切实可行安全措施前,禁止下人排水,严防提升事故发生。5、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岗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6、认真开好每一个班前会,结合当班生产

13、任务,有针对性地落实安全任务,责任到每个人头上。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案例4 某矿建项目井下放炮重大隐形事故一、事故经过2005年4月30日1时30分,某处北徐楼项目部在风井井筒-346m处,立井基岩段采用伞钻打眼施工时,为抢时间,争速度,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边打眼,边装药,导致打眼时误穿孔,击中了已装好炸药炮孔的引爆雷管,导致早爆事故发生,造成6人负伤、3人住院,其中1人伤势较重的重大隐形事故。2005年4月29日晚9:30,掘进队长粟某主持召开班前会,交待了当班的工作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副队长曾某带班,负责伞钻打眼放炮。当班共11人,仅1保名老工人,其余均为去年参加工作的农民工。22:2

14、0分两批下井共9人,另2人在地面做炮头。22:30下伞钻(已老化陈旧)。22:55分,6个人各抱一台钻打眼,其余3人负责装药,一人在伞钻上开机,曾某巡视指挥。30日0:30左右,当炮眼打有40个时,通知下炸药、雷管,开始边打眼,边对打好的炮孔装药。1:35已打炮孔近60个,装药40余个,此时操作4#钻的赵某未掌握好角度,将已装好炸药的3#掏槽孔打穿,击中雷管,引爆3#孔炸药。井下11人,6人受伤,3人住院,其中1人伤势较重。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的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侥幸未造成多人死亡的重大隐形事故。二、事故原因分析1、事故直接原因(1)该项目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5、,为抢进度,边打眼,边装药,违章操作。伞钻4#钻孔打掏槽孔时,将已装炸药的3#掏槽孔打穿,击中引爆雷管导致爆炸,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到位,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差,措施制定和贯彻的不严不细,重进度、轻安全,习惯性集体违章。2、事故间接原因(1)伞钻老化陈旧,轴销磨损严重,钻臂倾斜角度大,下钻不垂直,钻工难以掌握。两掏槽孔角度相向倾斜,加之粉尘大,视线不清,操作失误,从而导致穿孔引爆。(2)安全管理意识差,对职工培训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技能,操作技术不熟练。三、防范措施1、将本起事故通报全公司各矿建项目部,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管理,举一反三,严防同类事故发生。2、严

16、禁边打眼边装药等违章作业,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立井施工采用伞钻或手持钻打眼后必须将伞钻或手持钻提升至地面安全位置。迎头经当班跟班队长、班长、安全员、瓦检员检查,达到装药条件方可装药。炸药、雷管分装、分运到迎头。3、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杜绝“三违”。案例5 某矿建项目立井交叉作业提升事故一、事故经过2006年3月15日零时45分,某处潞安矿业集团屯留煤矿副井工程项目部在井底清淤施工中,发生1起1名作业人员被运行罐笼挤伤并坠井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屯留煤矿

17、年设计生产能力初期为600万吨,副井筒净径8.2米,全深589.65米。永久提升系统已形成并投入运行,由矿方人员操作。事故发生时,屯留项目部承担该井的清底等工程,清淤施工作业时间规定为夜里2:00至早6:30,屯留副井清底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在该时间段内,提升罐笼停止运行,由项目部接管井下马头门的信号、警戒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后,作业人员方可自梯子间下至井底作业。3月14日晚23:30分,15队队长杨某主持召开班前会,当班出勤12人,有跟班副队长牛某,班长闫某、掘进工史某等。队长杨某布置了工作任务,提出安全防范重点,班长闫某分工:由4人负责设封口盘等防坠设施及打点、把钩、翻矸、装车;因井底淋水太大

18、,其余8人分两批轮流下井底清淤。24:00全班人员下井,第一批清淤人员史某、张某、刘某、黄某在井下等候室换雨衣,系安全带,准备工具等待下井底通知。其余人员在2:00停钩前到换车站迎头出矸。班长闫某离开前又交待下井底人员:“我不回来不准下井底,经联系确认停罐并接管井口,设好封口盘后才准下井底作业”。约0:35分,史某换好雨衣,系好保险带后步出了等候室(正在穿雨衣的黄某等3人未注意),0:45分黄某等3人听到一声惨叫,才发现史某不在了,就跑到井眼向下看,这时双层大罐已停住,距离正常停止位置差500mm(系信号工听到惨叫后,打定钟紧急停车),黄某从梯子间下到3.2米平台时看到该处的防护铁链已断,史某

19、面朝梯子间,背向井中心,左腿卡在该处梯子间平台上,右腿及部分身体被罐笼挤在该处梯子间水平罐道梁与罐笼之间,平台上有鲜血和呕吐物,便高喊上面的刘某:“史某出工伤了,快通知提罐”,当大罐向上提动后,史某坠下井底。张某立即跑到转换车站迎头去喊班长闫某。副队长牛某,班长闫某等人此时刚到换车站,还未干活,接报告跑回井口,汇报调度后,组织全班人员下到井底,见史某面朝下趴在井筒西侧,颅脑已外溢,便用吊桶将史某运至运输水平,用网片抬至罐笼升井,到井口急救室处治转矿务局医院诊断已死亡。二、事故原因分析1、事故直接原因史某违反屯留副井清淤工程安全措施中罐笼运行期间严禁下井底作业的规定,该规定清底作业时间为夜里2:

20、006:30。大罐停钩后由项目部接管井口,设警戒,设好封口盘等防护后才可入井底作业,但史某不顾班长反复强调,于0:40即自行提前从梯子间下井底。查其原因及通过史某同班的两位亲弟弟介绍:史某已离婚,孩子由其抚养,正在协商复婚,经济、精神压力大,想积极工作,多挣点钱。另在此前的清淤作业中,清理出井筒装备期间,安装人员坠落井底的大批板手、钳子、电工刀、螺丝刀等工具,其中大件被项目部收缴,小件工具被清淤人员截留。事故前一天,清淤人员挖出一件皮衣,内有钱包及300多元钱,被清淤人员喝酒花掉。史某违章提前下井底具有“挖宝”的动机,史某的违章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2、事故间接原因(1)

21、马头门下第二平台井壁与梯子之间的人行通道处,在井壁上挂有一台排水管转接设备,悬挂高度5001100mm,导致人员无法通行,平时要从该设备上面越或从梯子缝钻过,十分不便,而史某选择了翻越靠近井中心的梯子间的防护铁链(链条高度1.2米,其中一端仅用铁丝栓定),欲从罐笼运行的罐道一侧翻跨到另一端的梯子间洞口处,由于淋水大又穿着雨衣及多台设备噪声等因素,难以察觉罐笼自上而下,从而被下落的罐笼刮住,被挤压、坠落。梯子间人行通道处,长时间悬挂防碍通行的障碍物这一隐患,做为管理方的矿上有关部门未及时清除,项目部也未认真对待提请矿方清除。其安全管理不到位是这起事故的又一重大原因。(2)对史某违规在大罐运行期间

22、擅自提前下井底的行为,矿方的打点把钩工未予以制止,未尽到岗位职责。(3)梯子间应进行全封闭防护,但矿方仅用2道铁链保护,而且用铁丝栓固,该隐患未得到及时处理是事故又一间接原因。(4)史某因离婚,抚养小孩等家庭原因,精神压力较大,主观上想多挣点钱等思想因素,导致情绪不稳定,在安全上精力不集中也是事故间接原因之一/(5)发生史某被罐笼挤住时未先固定其保险带即提升罐笼,导致史坠落井底。三、防范措施1、屯留项目部要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存在的各类隐患,严格遵守隐患不排除不准作业的规定。梯子间行人通道的障碍物要求矿方立即安排拆除,保证通道畅通,梯子间应全封闭管理。2、狠反“三违”,严肃查处各类“三违”行为。

23、3、落实各岗位安全职责,严格制止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不安全行为。4、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职工自保互保活动,防止同类事故发生。5、严格落实干部带班制度,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案例6 某矿建项目井壁片帮事故一、事故经过2006年3月29日23时50分,某处杨柳项目部在淮北矿业(集团)杨柳煤矿风井井筒施工中发生一起井壁片帮事故,造成职工徐某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杨柳煤矿位于安徽省濉溪县杨柳乡境内,矿井设计原煤生产能力180万吨/年。其风井井筒通过议标由该处施工,井筒设计深度526m,净径5.0m,荒径6.0m。该井筒于2005年12月6日正式开工,事故发生时,

24、表土段套壁已结束,正进入基岩段施工已浇注了7模砼(段高3.7m),掘30.3m(含裸深4.4m),累计进尺为199.3m。风井井筒施工采用伞钻,大抓(抓岩机)、大模板、大提升机、大流态砼,螺杆压缩机等全套大型快速凿井机械化装备。采用滚班快速施工劳动组织,分五个班次,即出矸一、二班,清底班,打眼放炮班和立模浇筑班包干滚动,按循环需要即时下井施工,约24小时完成一个循环3.7m进尺。事故当班为清底班。3月29日上午打眼放炮班从大模以下1.1m的硬砂岩向下钻进,于12:50放第一茬炮,爆深3.3m(加上次爆余深的硬砂岩,炮后裸深共4.4m),揭开了泥岩层。出矸一班和二班自13:3022:30共出矸2

25、10m3。该泥岩层岩石破碎,层理发育,含水,涌水量1 m3/h。出矸二班班长杜某上井后向队长汇报了已进入泥岩,岩层破碎,要加强井帮管理,防止片帮等情况。22:00副队长尹某主持召开清底班班前会,对进入破碎带只强调要找帮。清班22:30下井工作。23:50清底结束。全班人准备上井时,井筒西侧距井底2.5m处,高处井壁上一块1.81.20.4米的“滑皮”矸石从掘进工徐某的头部前无声的滑落下来,但并未砸到徐某。接着,滑落的大块矸石上方的岩块由于失去依托随之坠落2块300*350*400mm的岩石及部分碎矸石,相继砸在徐某的背部和腿部,将徐某砸倒。班长李某和副班长戚某等将徐某救出后护送升井,被送往中煤

26、三建总医院救治,到医院时间约为30日1:00,经检查发现徐某肋骨和左大腿骨折,大量失血,腹腔、胸腔充血。虽经医院采取了排血、输血、心脏复苏等措施,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30日14:00死亡。二、事故原因分析1、事故直接原因掘进工作面进入泥岩层后,岩层层理发育并含水,西侧井壁又倾向井中心,而且属于遇水即会很快脱解的“滑皮”矸石,施工现场未按防片帮补充措施的要求,及时采取锚杆挂网防护措施,破碎带岩石在地压和自重作用下沿倾向滑落,砸伤作业人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事故间接原因(1)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杨柳筹备处违法组织矿井建设,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杨柳煤矿建设项目立项未经国家民改委核准,安全设计专

27、篇未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批。矿井建设未取得合法手续。风井井筒就于2005年12月6日破土动工,至事故是已累计施工199.3米。(2)该处在对杨柳煤矿风井井筒建设项目工程议标过程中,未对杨柳矿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取得合法手续进行审查,就盲目承接该项工程,并组织队伍施工;对新招录的职工徐某未依法进行岗前培训;对杨柳项目部不按措施要求组织施工监管不力。(3)2006年2月23日,杨柳煤矿因违法建设被淮北监察分局责令停止井筒施工,杨柳煤矿筹备处和中煤三建71处杨柳项目部没有执行监察指令,未停止施工。(4)杨柳筹建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监组仅有3人,对71处新招录的职工未依法进行岗前培训,对杨柳项目部

28、不按措施要求组织施工,违章指挥等行为未及时发现、制止。(5)中煤三建71处杨柳项目部施工组织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项目部虽已编制基岩破碎带防片帮补充措施,要求遇到井壁破碎时采取锚杆挂网临时支护措施,但项目部安全管理不细,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重视不够,未提前安排落实揭露泥岩破碎带后,现场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防片帮措施;大模板设计与提升能力不配套,3.0米提升机配套的5臂伞钻采用4m钎杆,一次爆破深度仅为3.3米,满足不了3.7的大模板高,导致每5个循环就要有一次进行两茬钻爆(施工组织工艺改变无补充措施),而事故当班不仅恰好进入泥岩层,又刚好赶上两次钻爆,使岩层暴露时间过长;现场只有两个投光灯

29、,照明强度也不够,找帮时,对高处岩石的情况看不全面,加之对“滑皮”矸子的结构用敲帮问顶方法难以问透,最终导致事故发生。(6)淮北市淮武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未按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理职责。未对杨柳煤矿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取得合法手续进行审查,就盲目承接对该井筒实施监理;对杨柳项目部违法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未进行制止;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未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经事故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违法组织矿井建设施工,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指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井壁片帮的责任事故。三、防范措施1、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矿的意识,加大对新井建设的监管力度。认真制定并落实“一井一制”的安全管理制

30、度,统一直辖市,强化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指令。2、中煤三建公司要提高依法组织施工的意识,承接矿井建设工程前要监督有关单位,认真审查建设工程是否取得合法手续。另对开工过程中的安全条件严格验收把关。要加大对各工程处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劳动用工的监管力度,以05年11月29处孙疃项目部和本次事故中未依法按规定对新招录工人进行岗前培训教育为戒,督促各工程处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认真履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3、杨柳煤矿筹备处及中煤三建71处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指令,做到令行禁止。加大对项目部监管力

31、度,监督其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4、中煤三建71处杨柳项目部必须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强技术管理与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科学组织施工,合理选用配套设备,保证“一炮一模”;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定;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及业务技能。5、淮北市淮武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应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理意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监督并督促被监理单位依法进行各项建设工程建设,加强对被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理,督促其及时消除各

32、项安全隐患。案例7 某矿建项目立井坠落事故一、事故经过2006年12月1日,某处泉店项目部在河南神火集团泉店煤矿主井井筒施工中发生一起因设备故障,违章操作导致的坠落事故,造成运输工石某死亡,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2万元。当日夜班工作任务是降落吊盘,接压风管,处理井壁灰浆。0:10分首次松盘10m,悬吊稳车运行无异常,1:40分二次松盘时发现该稳车电流过大,达300A,经检查未查出问题,因怀疑是否由于工作闸抱死不动作造成过流,机运队副队长梁某和奚某便违章强行手动推开工作闸,送电试车,送电后电机声音沉闷轰鸣,悬吊绳开始下放,2秒钟后滚筒突然加速,立即停电后,工作闸虽然动作弹回,但已不能阻止稳车放

33、大滑的发生。此时在井架二平台上放电缆的运输工石某被高速下滑的控制电缆缠住小臂,并将其拖倒至压风管孔洞处。巨大的拉动力,通过石的身体将孔口旁悬臂状的70mm厚的封盖木板拉断两块,石某从断裂的孔洞摔至井盖门上(高度14m),石某的小臂被拽断离,后脑着地,当场死亡。二平台作业的另1人碰伤,电缆和悬吊钢丝绳坠入井下又压伤吊盘上作业人员1人。二、事故原因分析1、事故直接原因悬吊稳车维修保养不善,工作闸不能完全松开,致使电机堵转过流,并且该稳车荷载过重,电流过负荷现象已多次发现,在隐患未能及时查清并排除的情况下,操作人违章敞闸试车,稳车失去工作闸控制,由荷载作用造成放大滑,是这起责任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主

34、要原因。2、事故间接原因(1)项目部机电管理有缺陷,设备日常维修保养不严不细,操作人员经验不足,素质不高,对1#稳车经常过流的隐患未能及时分析研究并排除。(2)1#、2#稳车载荷过大。(3)项目部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不强。三、防范措施1、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加强设备检查、维修,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杜绝设备带病运转,并尽快淘汰老旧杂设备。2、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素质和操作技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3、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增强工作责任心。4、举一反三,全面及时排查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案例8 某矿建项目部立井砌壁炸膜事故一、事故经过:2007年

35、元月7日4:40分,某处桃园煤矿新副井项目部在桃园煤矿新副井井筒-323.4米处进行内壁套砌施工中发生一起立井坠落事故,造成职工候某死亡,王某、黄某受伤。桃园新副井井筒总深855.55m,表土段为双层混凝土井壁,事故段为内壁套砌。内壁套砌采用的C55砼配方由安徽理工大学地下工程结构研究所提供。自元月5日开始套壁,至7号凌晨事故发生时,共浇注20模计24m。井筒设四层吊盘:一、二层为扎钢筋作业盘;三层为组装模板浇注砼作业盘;四层盘为拆模养护作业临时盘,系用6根24mm钢丝绳悬吊在三层盘下,悬吊长度为14.4m。事故当班11队出勤19人,班前会由副队长周某主持,安排打灰、稳模、扎钢筋。跟班技术员刘

36、某负责找线稳模;四层盘拆模人员董某、王某、候某共3人;班长孟某、副班长兼安全员许某负责当班生产安全指挥。0点接班后先对第18模找线固定,进行套壁作业。当浇注砼至第20模一半时(约4:40分左右),突然三层吊盘下沿的第17模炸开,致使3模半混凝土大部分冲落在四层盘上,重量约150吨并形成冲击重力,将悬吊四层盘的6根钢丝绳坠断4根,造成吊盘倾翻,致使在四层盘上拆模作业的三人滑落,坠入8.4m深的井底。其中王某、董某二人在西南侧向东北侧滑下四层盘,落在约800mm厚的未凝固的砼上,王某左大腿被崩坠的模板砸伤骨折,董某小臂挫伤骨折。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因炸模,吊蓝已不能下放到井底,

37、副班长兼安全员许某用钩头勾保险带下至井底救人,许某爬至伤者位置,用钩头挂其保险带,将2人先后提到三层盘,再由吊桶提至地面,送医院救治。候某因躲入四层盘上的吊桶掩体内,随吊桶坠入井底,被混凝土掩埋。经过12小时的抢救于17:06分将候某从砼中挖出,已经窒息死亡。二、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井壁浇注进度与使用的混凝土性能(实验8小时不初凝)不相匹配。四层盘上的3人在进行拆模作业时,上一班浇注的第17模的模板强度不足以支撑17模及以上共3模半未凝固混凝土的重量,以致3模半的未凝砼(重约200余吨)的重量,均为作用于第17模板的侧压力,从而冲开模板,发生炸模。伤及四层盘上的作业人员,是这起事故的直

38、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二)间接原因1、施工单位对安徽理工大学地下工程结构研究所提供的混凝土配比,应用之前未进行现场验证和安全把关,并根据验证结果及时调整施工进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而是根据以往的经验组织施工,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2、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不严不细,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中未能及时根据混凝土配比的变化等实际情况完善相关内容。对浇注和拆模平行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不够完善。对采用吊桶下料,控制水温等技术措施的落实督促不力。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套壁施工时,井筒内采用4层吊盘,浇注和拆模平行作业,人员多,工序杂,现场没有主要领导带班,只有一名毕业不久的技术员,且认为自己只抓质量

39、,对现场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督促不力。对模板验收工作是否到位没有文字记录。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对拆模人员在井筒底层作业时可能受到的威胁认识不够。4、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4层吊盘进行拆模作业的人员,在上下方均有危险源存在的情况下,将保险绳缠在腰上未生根,以至当四层盘倾翻后,随吊桶坠入井底,被塌落的混凝土掩埋,导致伤害程度扩大。5、安徽理工大学地下工程结构研究所,与发包方桃园煤矿签有新副井井筒施工技术服务合同。但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技术指导,对实验数据与现场情况差距较大未及时提出有效的建议,技术服务存在缺陷。提供的C55砼配方初凝时间与2007年元月9日、15日现场试验数据也存在明显差距。6、

40、桃园煤矿作为新副井井筒施工的发包方,没有认真履行统一安全管理职责,对承包方现场施工时的安全措施及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不力,且作为与安徽理工大学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甲方,对安徽理工大地下工程结构研究所提供的技术服务不到位协调监督不够。7、淮武监理公司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在应用新的混凝土配比之前未进行现场验证,对现场施工中有关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及时提出监理意见,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责任。三、防范措施1、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在与相关单位协作配合的同时,切实履行好施工单位的主

41、体安全责任。在变更工艺、材质、配比时,必须进行现场验证和安全把关,克服经验主义,教条主义的危害,对自身负责,对职工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加强技术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2、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桃园煤矿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把外委工程纳入矿井统一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尽到安全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并细化各个方面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协调好矿井改建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协议、合同的规定加强协调、监督和把关。3、淮武监理公司应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理意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监督并督促被监理单位依法进行工程建设,加强对被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理,督促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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