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设备设备统计规则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32364131 上传时间:2021-10-14 格式:DOC 页数:108 大小:508.51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铁路设备设备统计规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08页
铁路设备设备统计规则_第2页
第2页 / 共108页
铁路设备设备统计规则_第3页
第3页 / 共108页
资源描述:

《铁路设备设备统计规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铁路设备设备统计规则(108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1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3第二章第二章铁路线路铁路线路.6第一节 铁路线路分类.6第二节 铁路线路长度.8第三节 栅栏、绿化、道口.10第四节 重载铁路、客运专线.12第五节 统计报表.13第三章第三章 钢轨、无缝线路、无砟轨道及道岔钢轨、无缝线路、无砟轨道及道岔.29第一节 钢轨.29第二节 无缝线路.29第三节 无砟轨道.29第四节 道岔.30第五节 统计报表.30第四章第四章 桥梁、隧道及明洞桥梁、隧道及明洞.33第一节 桥梁.33第二节 隧道及明洞.34第三节 统计报表.35第五章第五章 通信信号设备通信信号设备.42第一节 通信设备.42第二节 信号设备.45第三节 统

2、计报表.47第六章第六章 供电设备供电设备.52第一节 牵引供电设备.52第二节 电力贯通线.53第三节 统计报表.53第七章第七章机机车车.56第一节 配属机车.56第二节 统计报表.57第八章第八章 客客 车车.63第一节 普通客车.63第二节 动车组客车.64第三节 统计报表.65第九章第九章 货货 车车.76第一节 有关规定.76第二节 统计报表.77第十章第十章 运输部门主要站段运输部门主要站段.80第一节 运输站段.802第二节统计报表.80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车站客、货运主要设施设备车站客、货运主要设施设备.84第一节 车站客运主要设施设备.84第二节 车站货运主要设施设备.86第

3、三节 统计报表.88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铁路轮渡铁路轮渡.96第一节 渡船、港区.96第二节 统计报表.96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装卸机械装卸机械.99第一节 装卸机械.99第二节 统计报表.99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大型养路机械大型养路机械.101第一节 大型养路机械.101第二节 统计报表.101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信息技术设备信息技术设备.104第一节 信息技术设备.104第二节 统计报表.104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统计资料管理统计资料管理.106第十七章第十七章 附附则则.1073第一章 总 则第 1 条铁路运输设备统计是铁路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铁路运输设备管理和能力利用的基础。为准确、全面反映全

4、国铁路运输设备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统一全国铁路运输设备统计的范围、指标口径、指标含义、计算方法、报告制度和统计资料标准,确保铁路运输设备统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则。第 2 条铁路运输设备统计的基本任务是:适应铁路运输设备管理及设备结构的发展变化,使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和先进的统计手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收集、整理、分析、提供铁路运输设备统计资料,为铁路运输生产组织、企业经营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第 3 条凡在全国(不含港、澳、台)铁路线路范围内及铁路运输企业所属的铁路运输设备统计均按本规则办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须依据本规则规定提供和使

5、用统计资料。第 4 条铁路运输设备统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铁道部统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铁路运输设备统计的规章制定、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各铁路运输企业负责本单位铁路运输设备统计工作,按本规则要求4编制、上报铁路运输设备统计报表,提供统计资料,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咨询和统计业务培训,实行统计监督。受铁道部委托,国家铁路运输企业(以下称铁路局)统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内合资、地方及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的铁路运输设备统计工作。第 5 条铁路运输设备统计范围包括:铁路线路、桥梁、隧道、机车、客车、动车组、货车,通信、信号、供电、信息技术设备,运输部门主要站段、车站客货运

6、设施设备、铁路渡轮、装卸机械、大型养路机械等。第 6 条各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铁路运输设备统计工作的领导,维护法律法规赋予统计人员的职权,支持统计人员严格依照统计法及本规则进行运输设备统计,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拒报、迟报。铁路运输设备统计调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输设备统计管理制度,保障运输设备统计工作所需的机构、人员、设备和其他条件。第 7 条铁路运输设备统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统计业务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加强统计法规、运输设备专业知识和统计业务的学习,全面、准确掌握本规则内容。第 8 条 基本规定一、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主要运输设备,包括使用、未使用(含备5用、封存、出租)的设备

7、,由产权所属单位统计。二、凡新建交付的铁路运输设备,均按验收交接之日起统计。三、合资铁路运输设备统计报表,由所在铁路局统计主管部门代为传输上报,铁路局负责指导、督促管内合资铁路开展运输设备统计工作,审查、核实并上报数据;地方铁路运输设备统计报表由中国地方铁路协会组织完成并报铁道部;其他铁路单位由运输企业组织完成并报铁道部。第 9 条 运输设备统计时点为报告期末 24 点。各种报表通过网络传输上报。6第二章铁路线路第一节 铁路线路分类第 10 条 铁路线路按等级主要分为级,级,级。第 11 条 铁路线路按轨距分为准轨(轨距为 1435 毫米) 、宽轨(轨距为 1520 毫米) 、窄轨(轨距为 1

8、000 毫米) 、套轨(宽轨+准轨或窄轨+准轨组成的具有两种轨距的线路) 。在统计宽轨、准轨、窄轨时不含套轨。第 12 条 铁路线路按用途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特别用途线。一、正线是指连接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 1.第线:单线线路全部列为第线,双线线路或双线地段,以列车运行方向的下行线或乙线为第线。2.第线:双线线路或双线地段以列车运行方向的上行线或甲线为第线。3.第线:是指并列三条正线中办理列车上、下行的线路。4.线及以上:是指上述三线之外的正线线路。7二、站线是指车站内的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货物线及站内指定用途的其他线路。1.到发线:是指站内专门办理列车到达或出发使用

9、的线路(不包括站内渡线及正线) 。2.调车线:是指调车场内进行列车编组与解体作业使用的线路。通常调车线也称为编组线。3.牵出线:是指设在调车场(或中间站)一端或两端,并与到发线相连接专供列车解体、编组及转线等牵出车辆使用的线路。4.货物线:是指站内专门办理货物装卸作业使用的线路。5.其他线:是指站内指定用途的其他线,包括救援列车停留线、机车走行线、机待线、机车整备线、轨道衡线、加冰线、换装线、货车洗刷线、油罐列车整备线、机械保温车加油线、特殊危险货物列车停留线、驼峰迂回线、车辆站修线及两正线间不计算为正线的渡线等。三、段管线是指机务、车辆、供电、工务、电务、工务机械段等专用并由其管理的线路。包

10、括机车、车辆、走行、检修停放、机车整备线、三角线、转盘线、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标定用线以及机车车辆检修用的库线等。四、岔线是指因特殊需要,在区间或站内接轨,通往路内外单位(厂矿企业、港湾码头、货物仓库以及路内砂石场等)的专用线路。五、特别用途线是指安全线和避难线。81.安全线:是指在站内及区间内铁路线路平面交叉及岔线在区间或站内与正线、到发线接轨时,为了防止机车车辆未经办理开通线路而进入正线,与机车车辆引起冲突而设的尽头式线路。2.避难线:是为了防止在长陡的坡道上失去控制的列车发生冲突或颠覆而设的尽头式线路。第二节 铁路线路长度第 13 条 铁路线路长度分为营业长度、延展长度

11、。一、营业长度是指投入客货运输营业或临时营业的线路长度,以“营业里程”为统计指标。每条线路的营业长度是指营业线路的正线两车站站中心间的距离,计算方法为:1.站中心一般以运转室或站舍、候车室中心为准。2.线路起点或终点为线路所(或信号所)时,营业里程从该线起始点或终止点开始计算。3.在计算营业长度时,一般按第线长度计算。4.几条正线在同一个车站出岔时,每条线路的营业长度均自站中心起计算。5.企业、段分界在区间时,其营业长度计算至分界处。6.投入计费营业的联络线计算营业长度。97.不营业的线路(以铁道部文电或铁路客货运输专刊公布为准) ,只计算延展长度,不计算营业长度。8.营业里程自线路投入运营之

12、日起计算。二、延展长度是指各线自线路起点至线路终点的线路中心线连续长度。起终点指线路里程起始点、终止点,其位置一般为道岔尖轨尖端、道岔基本轨前接头、车挡或其他指定的位置,线路的起终点按其所在的车站(信号所)统计。延展长度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特别用途线延展长度,其总和为总延展长度,以“延展里程”为统计指标。1.正线延展长度是所有正线延展长度的总和。2.站线延展长度是所有站线延展长度的总和。3.段管线、岔线、特别用途线延展长度是所有段管线、岔线、特别用途线的延展长度的总和。第 14 条 复线里程是指双线及以上的线路,营业长度中的复线,按与复线相对应的第线长度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与营业里程一

13、致。第 15 条 电气化铁路是指具备了电力机车牵引条件的线路,以“电气化里程”为统计指标。具体计算方法与营业里程一致。第 16 条 营业里程、复线里程、电气化里程统计时列出每条线路的线名、起讫地点和长度。具体线名详见附件 1 中的“线路编码表”。10第 17 条 营业里程、复线里程、电气化里程、正线延展里程另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组统计。各省、区、市的序号见附件 1 中的“各省、区、市编码表”。第 18 条 营业里程按区段线路允许速度(公里小时)分为:120以下,120160(每小时大于等于 120 公里,小于 160 公里) ,160200(每小时大于等于 160 公里,小于 200 公里)

14、 ,200250(每小时大于等于 200 公里,小于 250 公里) ,250300(每小时大于等于 250公里,小于 300 公里) ,300350(每小时大于等于 300 公里,小于 350公里) ,350 及以上。第 19 条 铁路线路里程断链是指因线路改造等原因,使线路里程产生不连续的处所。断链前后两里程之差小于实际长度时为长链,反之为短链。第三节 栅栏、绿化、道口第 20 条 栅栏封闭里程是指两侧由栅栏(含围墙,声、风屏障等形式)进行封闭的线路营业里程。桥梁、隧道已有栏杆或建筑整体封闭的以及线路一侧为高山、河流、沼泽等其他特殊情况时,也统计为栅栏封闭里程。当同一段栅栏封闭多条线路时,

15、分别按各条线路统计封闭里程。第 21 条 栅栏长度是指线路两侧实施封闭的防护栅栏本身的延展11长度。当同一段栅栏封闭多条线路时,按栅栏资产所属线路进行统计。第 22 条 声(风)屏障长度是指线路两侧实施封闭的声(风)屏障本身的延展长度。当同一段声(风)屏障封闭多条线路时,按声(风)屏障资产所属线路进行统计。第 23 条 绿化里程分可绿化里程、已绿化里程和绿化达标里程。可绿化里程是指两侧可以用于营造林带、草地、灌木林地的线路营业里程。并行线路不重复统计,相关资料统计到等级高的线路上,无可绿化里程的线路不统计。已绿化里程是指铁路两侧可绿化里程内已经完成的绿化里程。一侧未完成的不统计已绿化里程。绿化

16、达标里程是指铁路两侧已完成绿化且达标的里程。按铁路林业技术管理规则规定:线路每侧绿化带宽度(含路堤、路堑)应至少达到 5m,未达到 5m 的不统计。第 24 条 绿化率是指线路两侧已绿化里程与可绿化里程的比值。第 25 条 道口是指铁路上铺面宽度在 2.5 米及以上,直接与道路贯通的平面交叉。分为有人看守道口和无人看守道口。凡属铁路局批准的属于铁路产权的道口均应统计,下列情况不予统计:一、铺面宽度在 2.5 米以下的人行过道;12二、站内为搬运行包和旅客上下车的平过道;三、货场为搬运货物等跨越线路的平过道;四、非路产道口和临时道口。第 26 条 一个道口通过两条及以上线路,如铺面连续时统计为一

17、个道口;不连续时按线分开统计,线别不同,统计在等级较高的线路内;线别相同又同为正线,线名相同的统计在下行线内,不同则统计在等级较高的线路内。第四节 重载铁路、客运专线第 27 条 重载铁路是指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中任意两个的线路,以“重载铁路里程”为统计指标。1.列车牵引重量 8000 吨及以上;2.轴重达到或超过 27 吨;3.在长度至少为 150 公里的区段上年运量至少达到 4000 万吨。第 28 条 客运专线铁路是指专供旅客列车运行的路网铁路,包括设计速度 250 至 350km/h 的高速铁路和设计速度 200 km/h 及以下的城际铁路。高速铁路是指设计速度 250km/h(含预留)及

18、以上,初期运营速度不小于 200km/h 的客运专线铁路。以“高速铁路里程”为统计指标。城际铁路是指专门服务于相邻城市间或城市群,设计速度 200km/h13及以下的快速、便捷、高密度客运专线铁路。以“城际铁路里程”为统计指标。以上指标里程具体计算方法与营业里程一致。第五节 统计报表第 29 条线路相关报表填报说明1.线路编号与线路名称按线路编号大小由小到大顺序列出,并按线别填写各项指标。2.线路名称及起讫地点。当线路的起讫点位于车站时,按实际站名填写;位于区间时,局界按分界站名填写,段界按里程填写,格式为KNNN+nnn。3.涉及里程(长度)的各项指标以“公里”为单位,数据保留三位小数。4.

19、营业线分正式营业线及临时营业线,相关指标按线名分别列出并汇总。5.不计营业里程的联络线等其他正线单独列出。6.跨局线路的起点以上行方向确定。第 30 条铁路运输设备统计快报线路部分本表反映铁路运输企业线路、机车、普通客车、动车组客车设备主要状况。14一、报表表式(统设快报-1)表 号:统设快报-1制定机关:铁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52号 填报单位:年季统一编号:0376大功率机车大功率机车大编组甲12345678910111213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报出日期: 年 月 日铁路运输设备统计快报单位营业里程(公里)复线里程电气化里程机车(台)空调车自然组(组)内

20、燃机车电力机车普通客车(辆)动车组客车(辆)填报单位:年季统设报-1附表省省省省甲12345678上年(季)末状况 年(季)内共计增加 按线名地段分列 年(季)内共计减少 按线名地段分列本年(季)末状况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报出日期: 年 月 日铁路运输设备快报变更说明电气化里程(公里)营业(复线、电气化)里程变更原因项 目营业里程(公里)复线里程(公里)二、编制依据1.线路设备竣工文件及线路勘测资料;2.铁路工务设备管理信息系统(PWMIS)数据;3.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三、编制方法1.第甲栏:填记铁路运输设备所属单位名称;2.第 1 栏:填记本单位营业里程合计;153.第 2 栏:

21、填记本单位复线里程合计; 4.第 3 栏:填记本单位电气化里程合计; 5.表内关系:第 1 栏第 2 栏;第 1 栏第 3 栏。 四、报告期与报告方式本表为季报。由工务段于季末次月 1 日前编制并上报铁路局,铁路局于季末次月 3 日前上报铁道部。合资公司、地方铁路及其他运输企业按本规则第 8 条执行。第 31 条线路、道口统计表本表反映铁路运输企业年末线路、道口等设备主要状况。一、报表表式(统设报-1)16表 号:统设报-1制定机关:铁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52号 填报单位:年 轨距统一编号:0374线线线线及以上甲乙丙丁戊1234567891011121314151

22、6总计1.正式营业计2.临时营业计3.其他计站线 段管线线路等级起始地点营业里程(公里)线断链长度(公里)终止地点岔线特 别用途线线路、道口统计表复线里程电气化里程长链 短链线路编号线路名称正线延展里程 (公里)有人看守有人看守省省省省省省省省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填表人: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道 口(个)分地区线路长度(公里)正 线绿化里程(公里)栅栏(公里)正线延展里程绿化达标里程绿化率()合 计单位负责人:可绿化里程已绿化里程营业里程栅栏封闭里程栅栏长度声(风)屏障长度17填报单位:年统设报-1附表省省省省省省省省甲12345

23、67891011上年末状况 年内共计增加 按线名地段分列 年内共计减少 按线名地段分列本年末状况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报出日期: 年 月 日线路长度变更说明项 目营业里程(公里)正线延展里程(公里)变更原因二、编制依据1.线路设备竣工文件及线路勘测资料;2.铁路工务设备管理信息系统(PWMIS)数据;3.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4.国家铁路林业绿化相关资料;5.栅栏、声(风)屏障及苗圃绿化等台账资料。三、编制方法1.第甲栏:填记线路编号;2.第乙栏:填记与线路编号对应的线路名称;3.第丙栏:填记线路等级,按“I 级”、 “II 级”、 “III 级”、 “客运专线”分别填记;4.第丁、戊栏

24、:填记线路起讫点;5.第 1 栏:填记线路营业里程; 186.第 2、3 栏:填记线路复线、电气化里程。7.第 46 栏:填记第 I 线断链及长、短链长度; 8.第 7 栏:填记总延展里程; 9.第 816 栏:分别填记各线别延展长度; 10.第 17 栏:填记栅栏封闭线路的营业里程;11.第 18 栏:填记栅栏本身延展长度;12.第 19 栏:填记声(风)屏障本身延展长度; 13.第 2023 栏:分别填记绿化里程相关指标; 14.第 2427 栏:分别填记各类道口数量;15.第 2831 栏:按地区填记各线营业里程; 16.第 3235 栏:按地区填记各线正线延展里程; 17.表内关系:1

25、 栏=28+29+30+31 栏;4 栏=5 栏6 栏;7 栏=8+13+14+15+16 栏=32+33+34+35 栏;8 栏=9+10+11+12 栏;17 栏1 栏;20 栏1 栏。四、报告期与报告方式本表为年报。由工务段于次年 1 月 15 日前编制并上报铁路局,铁路局于次年 1 月底前上报铁道部。合资公司、地方铁路及其他运输企业按本规则第 8 条执行。第 32 条复线里程统计表19本表反映铁路运输企业年末复线线路设备状况。一、报表表式(统设报-2)表 号:统设报-2制定机关:铁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52号 填报单位: 年 统一编号:0375复线里程(公里)

26、省省省省甲乙丙12345总计1.正式营业计2.临时营业计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电话:报出日期: 年 月 日分地区复线里程(公里)复线里程统计表线 名起始地点终止地点填报单位:年统设报-2附表省省省省甲123456上年末状况 年内共计增加 按线名地段分列 年内共计减少 按线名地段分列本年末状况单位负责人: 电话:报出日期: 年 月 日填表人: 复线里程变更说明项 目复线里程(公里)变更原因二、编制依据1.线路设备竣工文件及线路勘测资料;2.铁路工务设备管理信息系统(PWMIS)数据;3.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20三、编制方法同一线路呈分段复线,按不同区段分行填记。1.第甲栏:填记线路名称;2.第乙、

27、丙栏:填记该复线区段线路起讫点;3.第 1 栏:填记该复线区段复线里程;4.第 2-5 栏:分地区填记复线里程;5.表内关系:1 栏=2+3+4+5 栏。四、表间逻辑关系本表各线复线里程与“线路、道口统计表(统设报-1)”中对应的各线复线里程一致。五、报告期与报告方式本表为年报。由工务段于次年 1 月 15 日前编制并上报铁路局,铁路局于次年 1 月底前上报铁道部。合资公司、地方铁路及其他运输企业按本规则第 8 条执行。第 33 条电气化里程统计表本表反映铁路运输企业年末电气化铁路状况。一、报表表式(统设报-3)21表 号:统设报-3制定机关:铁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

28、52号 填报单位:年统一编号:0377总计其中:复线总计其中:复线总计其中:复线总计其中:复线甲乙丙12345678910总计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省电电气气化化里里程程统统计计表表线 名 起始地点 终止地点电气化里程(公里)分地区电气化里程(公里)总 计其中:复线 省 省 省填报单位:年统设报-3附表省省省省甲123456上年末状况 年内共计增加 按线名地段分列 年内共计减少 按线名地段分列本年末状况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电气化里程变更说明项 目电气化里程(公里)变更原因二、编制依据1.线路设备竣工文件及线路勘测资料;2.铁路工

29、务设备管理信息系统(PWMIS)数据;3.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三、编制方法1.第甲栏:填记线路名称;222.第乙、丙栏:填记该电气化区段线路起讫点;3.第 1 栏:填记该电气化区段电气化里程;4.第 2 栏:填记其中复线里程;5.第 3-10 栏:分地区填记电气化里程及其中复线里程;6.表内关系:1 栏=3+5+7+9 栏;2 栏=4+6+8+10 栏。四、表间逻辑关系本表各线电气化里程与“线路、道口统计表(统设报-1)”中对应的各线电气化里程一致。五、报告期与报告方式本表为年报。由工务段于次年 1 月 15 日前编制并上报铁路局,铁路局于次年 1 月底前上报铁道部。合资公司、地方铁路及其他运

30、输企业按本规则第 8 条执行。第 34 条营业里程分速度统计表本表反映铁路运输企业年末按区段线路最高允许速度分组的营业里程状况。一、报表表式(统设报-4)23表 号:统设报-4 制定机关:铁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52号 填报单位: 年单位:公里统一编号:0378起点终点合计120以下120160160200200250250300300350350及以上甲乙丙12345678总计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填报人:电话:报出日期: 年 月 日营业里程分速度统计表线 名区段线路允许速度(公里/小时)填报单位:年单位:公里统设报-4附表甲1234

31、567891011121314上年末状况 年内共计增加 按线名地段分列 年内共计减少 按线名地段分列本年末状况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变更原因营业里程分速度变更说明项 目120以下变更原因120160变更原因160200变更原因200250变更原因250300变更原因300350变更原因350及以上二、编制依据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三、编制方法根据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速度最高旅客列车的“正线允许速度表”中线路(第 I 线)允许速度,按相应速度栏分线、分区段逐行填记。1.第甲栏:填记线路名称;2.第乙、丙栏:填记线路允许速度相同的区段起讫点;3.第 1 栏:填记对应区段线

32、路营业里程;244.第 2-8 栏:按区段线路允许速度填记在相应速度栏内;5.表内关系:1 栏=2+3+4+5+6+7+8 栏。四、表间关系本表中合计里程总计与“线路、道口统计表(统设报-1)”中线路营业里程一致。五、报告期与报告方式本表为年报。由工务段于次年 1 月 15 日前编制并上报铁路局,铁路局于次年 1 月底前上报铁道部。合资公司、地方铁路及其他运输企业按本规则第 8 条执行。第 35 条重载铁路统计表本表反映铁路运输企业年末重载铁路营业里程状况。一、报表表式(统设报-4A)表 号:统设报-4A制定机关:铁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52号 填报单位:年统一编号:

33、省省省省甲乙丙1234567891011总计单位负责人: 制表人:电话:报出日期 : 年 月 日轴重(吨)年运量(万吨)重载铁路里程(公里)分地区营业里程(公里)重载铁路统计表线路名称起点站终点站起点里程终点里程设计速度(公里/小时)列车牵引重量(吨)25填报单位:年统设报-4A附表省省省省甲123456上年末状况 年内共计增加 按线名地段分列 年内共计减少 按线名地段分列本年末状况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重载铁路变更说明项 目重载铁路里程(公里)变更原因二、编制依据1.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2.货运精密统计资料;3.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HMIS) ;4.线路

34、设计文件。三、编制方法1.第甲栏:填记线路名称;2.第乙、丙栏:填记线路起讫点站名;3.第 1、2 栏:填记线路起讫点里程;4.第 3 栏:按设计文件填记线路设计速度;5.第 4 栏:按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填记货物列车通过线路最高列车牵引重量;6.第 5 栏:按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填记货车轴重;267.第 6 栏:按货运精密统计资料填记线路一年内货物发送量;8.第 7 栏:填记重载线路营业里程;9.第 8-11 栏:按地区填记各线重载铁路里程。10.表内关系:7 栏=8+9+10+11 栏。四、报告期与报告方式本表为年报。由工务段于次年 1 月 15 日前编制并上报铁路局,铁路局于次年 1

35、月底前上报铁道部。合资公司、地方铁路及其他运输企业按本规则第 8 条执行。第 36 条客运专线统计表本表反映铁路运输企业月末高速铁路及城际铁路营业里程状况。一、报表表式(统设报-4B)27表 号:统设报-4B制定机关:铁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52号 填报单位:年月统一编号:省省省省200以下200250250300300350350及以上甲乙丙12345678910111213总计1.高速铁路计2.城际铁路计单位负责人: 制表人:电话:分地区、线路允许速度客运专线里程(公里)地区线路允许速度(公里/小时)报出日期 : 年 月 日客运专线统计表线路名称起点站终点站起点里

36、程终点里程设计速度(公里/小时)客运专线里程(公里)填报单位:年统设报-4B附表省 省 省 省200以下200250250300300350350及以上甲123456789101112上年末状况 年内共计增加 按线名地段分列 年内共计减少 按线名地段分列本年末状况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客运专线变更说明项 目高速铁路里程(公里)城际铁路里程(公里)分地区、线路允许速度客运专线里程(公里)变更原因地区线路允许速度(公里/小时)二、编制依据1.线路设备竣工文件及线路勘测资料;2.铁路工务设备管理信息系统(PWMIS)数据;3.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4.线路设计文件。三、编

37、制方法28根据设计文件中线路设计速度将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分别填记。1.第甲栏:填写线路名称;2.第乙、丙栏:填记线路起讫点站名;3.第 1、2 栏:填记线路起讫点里程;4.第 3 栏:按设计文件填记线路设计速度;5.第 4 栏:填记客运专线线路营业里程;6.第 5-8 栏:按地区填记各线客运专线里程。7.第 9-13 栏:按区段线路允许速度填记在相应速度栏内;8.表内关系:4 栏=5+6+7+8 栏=9+10+11+12+13 栏.四、报告期与报告方式本表为月报。由工务段于次月 1 日前编制并上报铁路局,铁路局于次月 3 日前上报铁道部。合资公司、地方铁路及其他运输企业按本规则第 8 条执行。

38、29第三章 钢轨、无缝线路、无砟轨道及道岔第一节 钢轨第 37 条 钢轨按单位长度重量分为每米 75 公斤、60 公斤、50 公斤、43 公斤轨及其他杂型轨。45 公斤钢轨列入 43 公斤、65 公斤钢轨列入 60 公斤轨型中统计。第 38 条 钢轨延长是指各类型钢轨的延展长度,以“钢轨延展里程”为统计指标。第二节 无缝线路第 39 条 无缝线路是指由多根钢轨焊接成一定长度的长钢轨线路。无缝线路长度以“无缝线路延展里程”为统计指标。无缝线路长度,包括固定区、伸缩区、缓冲区三部分长度。第三节 无砟轨道第 40 条 无砟轨道是指以混凝土或沥青混合料取代散粒道砟道床而组成的轨道结构型式。无砟轨道长度

39、按无砟轨道铺设的钢轨延展长度统计,以“无砟轨道延展里程”为统计指标。30第四节 道岔第 41 条 位于不同线别的道岔,统计在线别等级较高的线路内。位于两条正线的道岔,线名相同统计在下行内,线名不同统计在等级较高的线名内,同等级的统计在编号小的线名内。第五节 统计报表第 42 条钢轨、道岔统计表本表反映铁路运输企业年末钢轨、道岔等线路设备状况。一、报表表式(统设报-5)表 号:统设报-5制定机关:铁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52号 填报单位: 年轨距统一编号:0379甲乙12345678总计一、正线合计1.正式营业计2.临时营业计3.其他计二、站、段、岔、特线合计1.正式营

40、业计2.临时营业计3.其他计填表人: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单位负责人:钢轨、道岔统计表线路编号线路名称钢轨延展里程(公里)无缝线路延展里程(公里)无砟轨道延展里程(公里)道岔(组)75公斤 60公斤 50公斤43公斤及以下31填报单位:年统设报-5附表75公斤60公斤50公斤43公斤及以下甲123456上年末状况 年内共计增加 按线名地段分列 年内共计减少 按线名地段分列本年末状况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钢轨延展长度变更说明项 目正线延展里程(公里)变更原因二、编制依据1.线路设备竣工文件及线路勘测资料;2.铁路工务设备管理信息系统(PWMIS)数据。三、编制

41、说明按正线和站、段、岔、特线分组统计。正线按线名分行填记,站、段、岔、特线填记合计数。 钢轨延展里程、无缝线路延展里程、无砟轨道延展里程统计单位为“公里”,数据保留三位小数。道岔统计单位为“组”。1.第甲栏:填记线路编号;2.第乙栏:填记线路名称;3.第 1 栏:填记钢轨延展长度;4.第 2 至 5 栏:填记按轨重分组的各类钢轨的延展长度;5.第 6 栏:填记无缝线路延展长度;326.第 7 栏:填记无砟轨道延展长度;7.第 8 栏:填记道岔数量;8.表内关系: 1 栏=2 + 3 +4 +5 栏;6 栏1 栏;7 栏1 栏。四、表间关系本表中钢轨延展里程、正线钢轨延展里程与“线路、道口统计表

42、(统设报-1)”中线路延展里程、正线延展里程一致。五、报告期与报告方式本表为年报。由工务段于次年 1 月 15 日前编制并上报铁路局,铁路局于次年 1 月底前上报铁道部。合资公司、地方铁路及其他运输企业按本规则第 8 条执行。33第四章 桥梁、隧道及明洞第一节 桥梁第 43 条铁路桥梁是指在铺面上铺设铁路线路的桥梁。不包括公路跨越铁路的立交桥、天桥和定义为涵洞的框构。第 44 条 一座桥梁通过数条不同线路时,按一座统计在线别等级最高的线路内,同等级的线路统计在编号小的线路内。第 45 条 桥梁全长是指两桥台边墙最外端(包括托盘及基础)间的距离,统计单位为 “延长米” ,数值取整。一个桥台两边墙

43、不等长时,按短边计算,曲线桥全长为桥梁中心线上墩台之间各段折线长度之和。第 46 条 桥长是指桥台挡砟前墙之间的长度,是桥梁按长度分类的依据。拱桥为拱上侧墙与桥台侧墙间两伸缩缝外端之间的长度;刚架桥(或框构桥)为刚架(或框构)顺跨度方向外侧间的长度。第 47 条桥梁分类一、桥梁按材质分为钢桥、圬工桥和混合桥。.钢桥:用钢材作为主要建筑材料的桥梁。.圬工桥:以砖、石、混凝土为主要建筑材料的桥梁。.混合桥:梁部结构是钢梁和混凝土结合的桥梁。二、桥梁按桥长分为特大、大、中、小桥。34.特大桥:桥长 500 米以上。.大桥:桥长 100 米以上至 500 米。.中桥:桥长 20 米以上至 100 米。

44、.小桥:桥长 20 米及以下。第二节 隧道及明洞第 48 条铁路隧道是指铁路穿越山岭或穿过海(河)底时修建的建筑物。其中采用明挖修建以后回填覆盖层的称为明洞。明洞包括御塌棚洞在内。第 49 条一座隧道或明洞通过数条线路时,按一座统计在线别等级最高的线路内,同等级的线路统计在编号小的线路内;隧道与明洞连为一个整体时,按一座隧道统计;中间有桩柱隔开成两个孔洞的明洞按一座统计。第 50 条隧道和明洞的全长指沿线路中心两端洞口端墙之间的距离,统计单位为 “延长米” ,数值取整。斜型洞口以轴长为准;曲线的以其线路中心线弧长为准;双线隧道以第线为准;位于车站上的隧道以正线为准。第 51 条隧道按全长分为特

45、长、长、中、短隧道。一、特长隧道:全长 10000 米以上。二、长 隧 道:全长 3000 米以上至 10000 米。35三、中 隧 道:全长 500 米以上至 3000 米。四、短 隧 道:全长在 500 米及以下。第三节 统计报表第 52 条桥梁统计表本表反映铁路运输企业年末桥梁数量及全长。一、报表表式(统设报-6)表 号:统设报-6制定机关:铁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52号 填报单位: 年轨距统一编号:0380甲12345678910111213总计一、正、站线二、段、岔、特线合计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电话:报出日期: 年 月 日桥梁统计表线 名桥梁总计其中特大桥延

46、长米延长米座延长米座座延长米大桥中桥小桥圬工桥(座)座延长米钢梁桥(座)混合桥(座)座填报单位:年统设报-6附表甲123456789上年末状况 年内共计增加 按线名地段分列 年内共计减少 按线名地段分列本年末状况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报出日期: 年 月 日其 中桥 梁总座数(座)桥梁变更说明变更原因项 目大桥(座)中桥(座)小桥(座)钢梁桥(座)混合桥(座)特大桥(座)圬工桥(座)二、编制依据361.线路设备竣工文件及线路勘测资料;2.铁路工务设备管理信息系统(PWMIS)数据。三、编制说明按正、站线和段、岔、特线分组统计。正、站线按线名分行填记,段、岔、特线填记合计数。运输企业分界在

47、桥梁上时,相邻运输企业各按 0.5 座统计。1.第甲栏:填记线路名称;2.第 1、2 栏:分别填记桥梁座数与桥梁全长总合计;3.第 3 至 5 栏:分别填记按材质分类的各种桥梁座数合计;4.第 6 至 13 栏:分别填记按桥梁长度分类的各种桥梁座数与桥梁全长合计;5.表内关系:1 栏=3+4+5 栏=6+8+10+12 栏;2 栏=7+9+11+13 栏。四、报告期与报告方式本表为年报。由工务段于次年 1 月 15 日前编制并上报铁路局,铁路局于次年 1 月底前上报铁道部。合资公司、地方铁路及其他运输企业按本规则第 8 条执行。第 53 条 特大、大桥统计表 本表反映铁路运输企业年末特大、大桥

48、数量及全长。37一、报表表式(统设报-6A)表 号:统设报-6A制定机关:铁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52号 填报单位: 年轨距统一编号:0381甲乙1234总计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电话:报出日期: 年 月 日特大、大桥统计表座延长米特大桥大 桥线 名座延长米名称二、编制依据1.线路设备竣工文件及线路勘测资料;2.铁路工务设备管理信息系统(PWMIS)数据。三、编制方法按桥梁名称分行填记。1.第甲栏:填记特大、大桥所属线路名称;2.第乙栏:填记特大、大桥名称;3.第 1、2 栏:分别填记与乙栏对应的特大桥座数、全长;4.第 3、4 栏:分别填记与乙栏对应的大桥座数、全长。

49、四、表间逻辑关系本表中特大、大桥座数、全长总计与“桥梁统计表(统设报-6) ”中特大、大桥座数、全长总计一致。五、报告期与报告方式38本表为年报。由工务段于次年 1 月 15 日前编制并上报铁路局,铁路局于次年 1 月底前上报铁道部。合资公司、地方铁路及其他运输企业按本规则第 8 条执行。第 54 条隧道统计表本表反映铁路运输企业年末隧道及明洞数量及全长。一、报表表式(统设报-7)表 号:统设报-7制定机关:铁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52号 填报单位: 年轨距统一编号:0382座延长米座延长米座延长米座延长米座延长米座延长米甲123456789101112总计一、正、站

50、线二、段、岔、特线合计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电话:报出日期: 年 月 日短隧道隧道统计表其中:隧道线 名隧道及明洞特长隧道中隧道长隧道填报单位:年统设报-7附表甲123456上年末状况 年内共计增加 按线名地段分列 年内共计减少 按线名地段分列本年末状况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报出日期: 年 月 日隧道变更说明项 目隧道总座数(座)特长隧道(座)长隧道(座)中隧道(座)短隧道(座)变更原因二、编制依据391.线路设备竣工文件及线路勘测资料;2.铁路工务设备管理信息系统(PWMIS)数据。三、编制方法按正、站线和段、岔、特线分组统计。正、站线按线名分行填记,段、岔、特线填记合计数。运输企业分

51、界在隧道内时,相邻运输企业各按 0.5 座统计。1.第甲栏:填记线路名称;2.第 1、2 栏:分别填记隧道及明洞座数、全长总合计数;3.第 3、4 栏:分别填记隧道座数、全长总合计数;4.第 5-12 栏:分别填记按隧道全长分类的各种隧道座数、全长合计。5.表内关系:3 栏1 栏;3 栏=5+7+9+11 栏;4 栏1 栏;4 栏=6+8+10+12 栏。四、报告期与报告方式本表为年报。由工务段于次年 1 月 15 日前编制并上报铁路局,铁路局于次年 1 月底前上报铁道部。合资公司、地方铁路及其他运输企业按本规则第 8 条执行。第 55 条特长、长隧道统计表 本表反映铁路运输企业年末特长、长隧

52、道数量及全长。40一、报表表式(统设报-7A)表 号:统设报-7A制定机关:铁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52号 填报单位: 年轨距统一编号:0383甲乙1234总计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电话:报出日期: 年 月 日特长隧道名称长隧道特长、长隧道统计表线 名座延长米座延长米二、编制依据:1.线路设备竣工文件及线路勘测资料;2.铁路工务设备管理信息系统(PWMIS)数据。三、编制方法按隧道名称分行填记。1.第甲栏:填记特长、长隧道所属线路名称;2.第乙栏:填记特长、长隧道名称;3.第 1、2 栏:分别填记与乙栏对应的特长隧道座数、全长;4.第 3、4 栏:分别填记与乙栏对应的长

53、隧道座数、全长。四、表间逻辑关系本表中特长、长隧道座数、全长总计与“隧道统计表(统设报-7) ”中特长、长隧道座数、全长总计一致。41五、报告期与报告方式本表为年报。由工务段于次年 1 月 15 日前编制并上报铁路局,铁路局于次年 1 月底前上报铁道部。合资公司、地方铁路及其他运输企业按本规则第 8 条执行。42第五章 通信信号设备第一节 通信设备第 56 条铁路通信主要设备包括通信线路、传输与接入、数据通信、调度通信、综合视频监控、电报及电话、时钟与时间同步、会议通信、通信电源、广播与站场、应急通信、GSM-R 数字移动通信系统、无线列调等。第 57 条通信线路包括光缆、光电综合缆以及电缆。

54、其中:光缆统计长途光缆和地区光缆,电缆统计长途光缆和地区光缆,统计单位为“皮长公里” 。第 58 条传输与接入系统包括 DWDM、OTN、SDH 以及接入网等设备。其中:DWDM 及 OTN 系统统计光终端复用设备、光分插复用设备以及光线路放大器设备;SDH 系统统计终端复用设备和分插复用设备;接入网系统统计 OLT 和 ONU 设备。统计单位均为“台” 。第 59 条数据通信系统仅对数据通信网内路由器(不含业务系统接入设备)进行统计。其中:核心层及以上路由器统计铁路局区域网络内核心节点和骨干层大区节点设备;汇聚层及以下路由器统计铁路局区域网络内汇聚节点和接入节点设备。统计单位均为“台”。第

55、60 条调度通信系统仅统计数字调度设备。其中:调度及车站值43班台统计触摸屏式或键控式调度终端(不含电话分机) ;通信记录仪统计为调度通信系统配置的录音设备。统计单位均为“台” 。第 61 条综合视频监控系统统计视频采集设备、存储设备、视频服务器设备及视频用户终端设备。其中:视频采集设备统计各类摄像设备;存储设备统计磁盘阵列、存储服务器设备;视频服务器统计视频服务器和视频分配器设备(不含视频矩阵) ;视频用户终端统计各类视频用户终端设备(不含各类显示设备) 。统计单位均为“台” 。第 62 条GSM-R 系统统计交换子系统、GPRS 子系统、无线子系统、手持终端、铁塔等设备及 GSM-R 覆盖

56、线路里程。其中:MSC 按交换机容量统计,统计单位为“百门”;HLR 按设备用户容量统计,统计单位为“百用户”;直放站设备统计近端机和远端机,统计单位为“台”;手持终端统计 GSM-R OPH 和 GPH 设备;铁塔设备统计 GSM-R 系统各类铁塔(不含电杆) ,统计单位为“座”;GSM-R 覆盖线路里程统计 GSM-R 网络覆盖线路营业里程,统计单位为“公里”。第 63 条无线列调系统统计无线列调总机、车站电台、中继器设备、机车电台等设备及无线列调覆盖线路里程。其中:中继器统计洞内中继器及洞外中继器,统计单位为“台” ;直放站设备统计近端机和远端机,统计单位为“台” ;铁塔统计无线列调系统

57、各类铁塔(不含电杆) ,统计单位为“座” ;无线列调覆盖线路里程统计无线列调系统覆盖线路营业里程,统计单位为“公里” 。44第 64 条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统计单位为“套” 。第 65 条800M 道口预警设备统计单位为“台” 。第 66 条列车防护报警设备(LBJ) ,统计单位为“套” 。LBJ 与CIR 合设时分别统计。第 67 条电报通信系统统计电报交换机和电报终端设备,统计单位为“台” 。第 68 条电话交换设备统计程控交换机和人工台。其中:程控交换机统计交换机(含远端用户模块)容量,统计单位为“百门”;人工台统计长途台、班长台和话务台,统计单位为“套”。第 69 条时钟与时

58、间同步系统统计各级时钟设备。统计单位为“套”。第 70 条会议通信系统统计视频会议、音频会议设备。其中:视频会议统计 MCU(含高清、标清)和各类视频会议终端(含高清、标清)设备;音频会议统计音频会议总机和音频会议分机设备。统计单位均为“台”。第 71 条通信电源系统统计配电设备、高频开关电源设备及 UPS设备。其中:配电设备统计交流配电盘和直流配电盘,统计单位为“面”;高频开关电源设备统计各类高频开关电源设备,统计单位为“架”;UPS设备统计各类不间断电源设备,统计单位为“套”。第 72 条广播与站场通信系统仅统计广播设备。包括列车广播、45客站广播、站场广播设备。其中,列车广播设备统计单位

59、为“组”,客站广播和站场广播设备统计单位为“套”。第 73 条应急通信系统统计应急通信中心设备和应急通信现场设备,其中应急通信现场设备包括 A、B、C 三种类型。统计单位均为“套”。第 74 条综合网管系统统计网管服务器及终端设备。统计单位均为“台”。第二节 信号设备第 75 条铁路信号设备主要包括车站联锁、区间闭塞、机车信号、列车运行控制监控、编组站驼峰控制、行车调度指挥、列车运行控制、信号集中监测、道口信号、道岔融雪及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等系统。第 76 条车站联锁分为集中联锁和非集中联锁,集中联锁又分为继电联锁和计算机联锁两类。统计单位均为“站(场) ”。第 77 条区间闭塞分为自动闭

60、塞和半自动闭塞。单线区段采用半自动闭塞或自动站间闭塞,根据运输需要,也可采用自动闭塞。双线区段采用自动闭塞。统计单位均为“公里”。一、自动闭塞统计三显示、四显示两种类型。二、虚拟自动闭塞统计在自动闭塞。46第 78 条机车信号分为地面设备和车载设备。车载设备指安装在机车上的机车信号设备,统计单位均为“套”。第 79 条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包括装设于机车上的主机、显示器以及与之配套的传感器、信息输入输出设备等。轨道车运行监控装置(GYK)设备一并统计。统计单位均为“台”。第 80 条编组站驼峰按其控制技术装备的不同,分为非机械化、机械化、半自动化、自动化和简易驼峰五类。统计单位均为“场”。

61、第 81 条行车调度指挥设备包括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和调度集中(CTC)系统两类,统计单位分别为“站”、 “公里”。两站间的闭塞分区统计为 1 个区间(含单线区间) 。第 82 条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TCS) ,是为了保证列车安全运行,并以分级形式满足不同线路运输需求的系统。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只统计 CTCS-2 级和 CTCS-3 级两类,分别统计地面及车载设备数量。其中地面设备分站内和区间两部分,统计单位分别为“站”和“公里”;车载设备统计单位为“台”。CTCS-3D 统计到 CTCS-3 列控系统中。第 83 条信号集中监测系统(CSM)指利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对信号设备工作

62、状态进行集中实时监测的系统。统计单位为“站(场) ”。第 84 条道口信号指安装有道口自动信号设备的站内或区间道口设备。统计单位为“处”。47第 85 条融雪系统指安装在道岔转辙设备处的电加热融雪装置,统计单位为“组”。每组安装融雪装置的道岔按 1 组统计。第 86 条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STP)指用于车站(电气集中区)调车作业的重要行车安全设备,由地面和车载设备组成,统计单位分别为“套”、 “台”。第三节 统计报表第 87 条主要通信设备统计表本表反映铁路运输企业年末主要通信设备状况。一、报表表式(统设报-18)48表 号:统设报-18制定机关:铁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

63、统制201152号 填报单位:年统一编号:0391光终端复用设备光分插复用设备光线路放大器终端复用设备分插复用设备OLT ONUMSC HLRSGSNGGSNBSC BTS直放站漏泄同轴电缆铁塔皮长公里皮长公里皮长公里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百门百用户套套套台台 公里 座台 公里甲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总计主要通信设备统计表调度通信综合视频监控车站交换机调度台及车站值班台通信记录仪调度所交换机视频采集设备单 位通信线路传输与接入数据通信存储设备视频服务器视频用户终端交换子系统手持终端GSM-R覆盖线路

64、里程同步数字体系(SDH)接入网核心层级以上路由器汇聚层及以下路由器光缆光电综合缆电缆波分(DWDM/OTN)GSM-R系统GPRS子系统无线子系统中继器直放站漏泄同轴电缆铁塔台套台台 公里 座套 公里台台台台台百门套套套台台台台面架套组套套套套台台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电话:报出日期: 年 月 日客站广播站场广播应急通信中心设备应急通信现场设备服务器终端交直流配电盘机车电台人工台一级时钟二级及三级时钟MCU视频会议终端设备音频会议总机综合网管通信电源广播与站场通信应急通信

65、无线列调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800M道口预警设备高频开关电源UPS列车广播会议通信电报通信电话交换时钟与时间同步程控交换机音频会议分机无线列调覆盖线路里程电报交换机电报终端列车防护报警设备(LBJ)调度总机车站电台中继设备49二、编制依据1.通信设备竣工文件及技术资料;2.通信设备履历簿。三、报告期与报告方式本表为年报。由通信段于次年 2 月 15 日前编制并上报铁路局,铁路局于次年 2 月底前上报铁道部。合资公司、地方铁路及其他运输企业按本规则第 8 条执行。第 88 条主要信号设备统计表本表反映铁路运输企业年末主要信号设备状况。一、报表表式(统设报-19)50 表 号:统设报-1

66、9 制定机关:铁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52号 填报单位:年 统一编号:0391车载设备车载设备车载设备地面设备继电联锁计算机联锁合计三显示四显示站区间公里站区间公里台站公里台站公里处辆组台套甲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总计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电话:报出日期: 年 月 日CTCS-2CTCS-3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站(场)运输指挥设备半自动化主要信号设备统计表融雪系统机械化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自动化道口信号非机械化简易CTCTDCS地面设备电务试验车地面设备驼峰信号(场)单 位联锁设备(站) 闭塞设备(公里)机车信号(套)列车运行监控装置(台)集中联锁非集中联锁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半自动闭塞51二、编制依据1.信号设备竣工文件及技术资料;2.信号设备履历簿。三、报告期与报告方式本表为年报。由电务段于次年 2 月 15 日前编制并上报铁路局,铁路局于次年 2 月底前上报铁道部。合资公司、地方铁路及其他运输企业按本规则第 8 条执行。52第六章 供电设备第一节 牵引供电设备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