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水土保持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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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潼南县 2012 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招 标标 人:人: 潼南县水土保持监察站潼南县水土保持监察站 (盖章)(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二二一二年十二月一二年十二月目录第第 1 章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第第 2 章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总则.112招标文件.123投标文件.134投标.155开标.156评标.167合同授予.1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9纪律和监督.17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8附件一:开标记录表.19第第 3 章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0评标办法前附表.201评标方法.222评审标准.223评标程序.23附件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25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函.26附件三:评审标准.27第第 4 章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 1 节通用合同条款.291一般约定.292发包人义务.323监理人.334承包人.345材料和工程设备.37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87交通运输.388测量放线.39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910进度计划.4211开工和竣工(完工).4212暂停施工.4313工程质量.4414试验和检验.4615变更.4716价格调整.4917计量与支付.5018竣工验收(验

3、收).53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5420保险.5521不可抗力.5622违约.5723索赔.5924争议的解决.60第 2 节专用合同条款.621一般约定.622发包人义务.623监理人.624承包人.625材料和工程设备.63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37交通运输.638测量放线.63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6311开工和竣工(完工).6313工程质量.6414试验和检验.6415变更.6416价格调整.6517计量与支付.6518竣工验收(验收).65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6620保险.6622违约.6624争议的解决.66第 3 节合同附件格式.68附件一:合同协议书.68附件

4、 1: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69附件五: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合同.75附件六: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合同.77附件七:农民工维权告示牌.80第第 5 章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83第第 6 章章图纸(招标图纸)图纸(招标图纸).89第第 7 章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91第第 8 章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9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9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8二、授权委托书.99三、联合体协议书.100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1应包含.1011、投标报价汇总表.101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013、单价分析表.1014、主要考核清单报

5、价表(格式自拟).101五、项目管理机构表.102六、资格审查资料.104七、原件的复印件.109八、其它材料.110第第 一一 卷卷第第 1 章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潼南县潼南县 2012 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潼南县 2012 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已由渝水保201225 号、潼水文2012225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潼南县水土保持监察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市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潼南县水土保持监察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2项

6、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2012 年河尚堰小流域重点实施区域位于双江镇林湾村、新店村和高石村,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8.5km2,其中,石坎坡改梯 4.00hm2,保土耕作715.80hm2;蓄水池 6 座;沉沙池 10 个;断面 0.400.40m 排水沟 1900m;新修 1.2m 宽 0.10m 厚现浇C20 砼平直式作业便道 1450m;新修 102m 宽梯路 650m。2.2 工程地点:双江镇林湾村;计划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2.3 工程概算:约 152 万元。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3.1 本工程招标

7、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起登录“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

8、p:/)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招标文件 , 地点为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68号潼南建委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和“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上发布。7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招 标 人:潼南县水土保持监察站招标代理

9、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潼南县兴潼大道 180 号地 址:邮 编:邮 编:联 系 人:周程明联 系 人:刘小姐电 话:13996356126电 话:(023)68184718传 真: 传 真: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网 址: 网 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第第 2 章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1.1.2招标人潼南县水土保持监察站1.1.3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潼南县 2012 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1.1.5建设地点双江镇林湾村1.1.6现场管理机构潼南县水土

10、保持监察站1.2.1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市县级配套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经到位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荣誉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在过去三年中不存在任何合同中重大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11、事件发生,在有关监督部门无不良信誉记录。投标人自行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将相关承诺书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 ,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提供书面承诺,格式附后) ,如项目经理一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2012 年 1 月至 10 月有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有效证明。(将建造师注册证、社保关系证明等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 。技术负责人(总

12、工程师,下同)资格: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下同)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上职称,2012 年 1 月至 10 月有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有效证明。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社保关系证明等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 。其它要求:其它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将以上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13、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原件) 。委托代理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委托代理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012 年 1 月至 10 月有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有效证明。(将身份证等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 。施工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持有上岗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 。(将上岗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 。安全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持有上岗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 。(将上岗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材料员

14、: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持有上岗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 。(将上岗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造价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持有上岗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 。(将上岗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质检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持有上岗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 。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将上岗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中,评标时核验相关原件) 。投标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15、格式附后)投标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格式附后) 。注:1、以上内容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2、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3、招标人保留对资格后审合格单位提供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据有关法规处理。4、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旦发现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中标后除不可抗因素外不得擅自更换,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合同

16、中约定)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踏勘现场 组织 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 召开 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20132013 年年 1 1 月月 6 6 日日 1414 时时 3030 分分1.11分包允许不允许1.12偏离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不允许偏离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2012 年年 1212 月月 1717 日日 1717 时时 0000 分分2.2.2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20122012 年年 1212 月月 1919 日日 1717 时时 0000 分分2.3.1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20122012 年年

17、 1212 月月 1919 日日 1717 时时 0000 分分3.3.1投标有效期60 天3.4.1投标保证金1.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2.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工程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 万元。3.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2013 年 1 月 6 日 13 时 30 分前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单位基本帐户转账到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上。 帐户名: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潼南支行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账号:100446458170010001联系人:

18、周晓梅 联系电话:023-44596890投标人须在附言上注明:潼南 2012 年农业水土保持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持银行相关手续在 2013 年 1 月 6 日 13 时 30分至 2012 年 1 月 6 日 14 时 30 分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相关手续。特别提醒: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清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 5 个工作日内,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

19、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各投标人的单位基本账户。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7.5装订要求装订要求1、分卷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二卷,分别为:第一卷 经济标(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投标报价辅助资料) ;第二卷 商务标(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20、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编写装订要求(1) 经济标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页码。(2) 商务标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页码。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编写装订的,视为废标。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编写装订的,视为废标。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 “投标函部分”袋、 “商务部分”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经济标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标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

21、人单位公章。4.“投标函部分” 、 “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按 4.1.2 加写标记,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重庆潼南县兴潼大道 180 号招标人名称:潼南县水土保持监察站项目名称:潼南县 2012 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投标文件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在 年 月 日 时 分(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 68 号潼南建委 1 楼)时间:时间:20132013 年年 1 1 月月

22、 6 6 日日 1313 时时 3030 分至分至 1414 时时 3030 分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2013 年年 1 1 月月 6 6 日日 1414 时时 3030 分分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 68 号潼南建委 1 楼)。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的合法有效;核验身份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有委托代理人

23、的投标人,还需核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投标人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身份核验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注:可以授权项目经理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开标会; (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随机开启; (7)设有限价的,公布限价; 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9)监标人、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转账或电汇)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不包括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安全生产保证金)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工程无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1 份(U 盘) ,格式:word 或 Excel10.3原件 提交 不提交10.4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二副10.5有效报价有效报价(1)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 13396

25、59 元(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不含等于)招标人发出的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最高限价 90%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为废标。10.6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 3 日,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招标人将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10.7招投标监督招投标监督本次招标工作受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潼南县水务局等行政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10.8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

26、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可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业绩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招标人应重新评标;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9本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临时工程总价承包,主体工程单价承包。10.10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10.11工程交易费工程交易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交易中心规章流程办理相关手续。10.12评标委

27、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放弃中标。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未依据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或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均不能签订合同的,应当重新招标。10.1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前监标人将核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原

28、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或未能出示身份证和其授权委托书原件而不能有效证明其身份的,按水利部标准招标文件范本(投标人须知第5.1 条)执行。10.14其他说明:其他说明:一、投标人应按照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渝水基(2009)28 号)要求,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的 1.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单列报价,不作为竞争性报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否则,视为废标。二、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

29、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规定、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签订中标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 ,自觉遵守相关条款约定。三、中标人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水利局纪检组监察室关于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 (渝水纪【2004】1 号)要求,在签订中标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招标人签订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合同 ,并自觉遵守相关条款约定。四、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预防和杜绝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在签订中标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

30、合同 ,并自觉遵守相关条款约定。10.14梯田工程土方开挖、石方开挖结算原则:土方开挖、石方开挖结算按照梯田工程实施面积与设计指标结算。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10.151、投标报价说明:采用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 (水利部 2003.2.25) 、 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定额 (水利部 2003.2.25)等相关配套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进行编制。2、安全生产费用:投标人应按照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 (渝水基(2009)28 号)要求,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

31、装工程总造价的 1.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单列报价,不作为竞争性报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否则,视为废标。1总则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32、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

33、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

34、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35、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

3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在 2.1.1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

37、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

38、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向招标人提出,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不论是否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的全部内容。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

3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发布。投标人不论是否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全部内容。2.3.2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发出必要的补充通知,投标人不得拒绝。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3投标文件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40、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41、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42、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收到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复印件)和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

4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 3 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5.3“近 5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 3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

44、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

45、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技术标除外)3.7.4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 蓝色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

46、A4 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 ,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1.10.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

47、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 1.10.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开标5.1开标时

48、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1.10.3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按水利部标准招标文件范本(投标人须知第 5.1 条)执行。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

49、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8)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

50、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中标通知在本章

51、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

5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

53、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招标;其他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 8.1 条(除第(1)条外)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54、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

55、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 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 (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

56、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

57、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及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_(项目名称)_(标段名称)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序号投标人密封

58、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招标人限价主持人: 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_年_月_日第第 3 章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 款 号评 审 因 素评 审 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款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款规定2.1.1(8)形式评审其它标准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

59、订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5 款规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财务状况财务状况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符合第 2 章

60、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2.1.2(12)资格评审其它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款规定计划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款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款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款规定2.1.3(9)响应性评审其它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 条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填写的有关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条 款 号条 款

61、 内 容编 列 内 容2.2.1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1 项目管理机构:不评分2 投标报价100分:投标总报价 60 分;考核清单项目 10 项,总分 40 分,每一项考核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4 分。随机从清单报价中抽取 10 项清单为主要考核清单。3 其它评分因素:不评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总报价、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在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最高限价 90%的及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中去掉 1/6 整数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有效投标人不足 6 家则不去掉最低价和最高价)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

62、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在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最高限价 90%的及初步评审合格的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去掉 16 整数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有效投标人不足 6 家时则不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2.2.3允许偏差范围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在-10%-+3%范围内(含-10%和+3%)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在-10%-+3%范围外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3.4.1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投标人最终得分=投标总报价得分+考核清单得分 1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

63、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款规定;(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5)只能有一个报价; (6)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

64、4 款规定;(7)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5 款规定; (8)形式评审其它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 (4)财务状况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5)业绩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6)信誉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7)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 (8)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5、9)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10)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持有上岗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 ,有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有效证明;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1)资格评审其它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范围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款规定;(2)计划工期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款规定;(3)工程质量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款规定;(4)投标

66、有效期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款规定;(5)投标保证金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4 条规定;(6)权利义务符合第 2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 5 章工程量清单填写的有关要求;(8)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 7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9)响应性评审其它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采用有效报价的平均数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总报价、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在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最高限价 90%的及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中去掉 1/6 整数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有效投标人不足 6 家则不去掉最低价和最高价)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在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最高限价 90%的及初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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