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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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试行) 合同段项目部二零一六年一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编 委 会 主 编: 副 主 编: 编委会成员: 目 录 第一 节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1 第二节 安全文件管理制度法25 第三节 安全记录管理制度法33 第四节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法39 第五节 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制度管理规定 41 第六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 44 第七节 危害辩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制度49 第八节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8 第九节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0 第十节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77 第十一节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79 第十二节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81 第十三节 群众监

2、督与举报制度85 第十四节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88 第十五节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92 第十六节 消防管理制度97 第十七节 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101 第十八节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108 第十九节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112 第二十节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16 第二十一节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22 第二十二节 应急管理制度127 第二十三节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制度135 第二十四节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140 第二十五节 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制度 143 第二十六节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4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1.总 则 1.1 为加强安

3、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 合同段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让管理制度化、制度标准化、标准流程化、流程精细化,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公路建设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云南省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评价办法、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信用评价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行业标准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项目部、各施工队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质量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和谐公路建设文化,杜绝和减少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1.3 项目部、各施工队应当坚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1.4 项目部、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专门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1.5 合同段项目部项目全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实行

5、“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职责、件件有目标、事事有人管、层层落实责任、制度健全、纪律严明、措施有力、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落实、总结和评比。 1.6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2015)、云南省公路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指南、公路水运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员 2.1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 合同段项目施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保通办,负责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日常工作。 2.2 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6、管理专门机构,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 2.3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作业班组、施工点,应当根据比例配备数量足够的兼职安全管理员和保通协管员,由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对本施工队、作业班组、施工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实地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治,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辖区内的生产作业过程接受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2.4 合同段项目经理为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管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各施工队负责人为项目直接责任人,其他人员按“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从事各项工

7、作的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3.安全生产保障 3.1 项目部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措施,并按相关规定向职权部门备案,在开工建设前按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公路建设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执行,从源头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2 通过安全教育学习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安全检查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3.3 项目部应加强项目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预控有效性,在工程实施前,开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

8、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3.4 项目部每月对各施工队、班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查找事故隐患和存在问题,并加以整改落实,检查结果按云南省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评价办法、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信用评价办法记入信用考评。3.5 项目部应当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6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针对公路施工行业特点共性问题和特殊问题进行全方位、经常性、定期性、突击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通过检查预知危险,预防危害,及时排查处治安全隐患,使施

9、工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3.7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国家和省、地(市)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即: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开展内容丰富、形势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旨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形成人人关心安全、注重安全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建设项目的环境和氛围。4.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度、措施4.1 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4.1.1 负责向所属从业人员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措施。 4.1.2 负责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

10、工作会议和通知精神,组织执行各级领导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项目部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决定、决议和命令。 4.1.3 建立本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办“一线工人”培训课堂。4.1.4 组织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布置、检查、评比,总结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1.5 负责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 4.1.6 负责按法定比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经费,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1.7 负责组织清除安全事故隐患,对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整改和治理。

11、4.1.8 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全体从业人员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1.9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救援。 4.1.10 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1.11 与部门和施工班组签订定安全责任书,并督促落实。 4.1.12 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4.1.13 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2 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2.1 安全文件管理制度4.2.2安全记录管理制度4.2.3安全标志管理制度4.2.4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制度管理规定 4.2.5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2.6危害辩识、风险评价、

12、风险控制制度4.2.7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2.8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2.9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4.2.10安全生产会议制度4.2.1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4.2.12群众监督与举报制度 4.2.13安全设备管理制度 4.2.14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4.2.15消防管理制度4.2.16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4.2.17特种作业管理制度4.2.18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4.2.19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4.2.20应急管理制度4.2.21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4.2.22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4.2.23 职工民驻地安全管理制度 ;4.2.24 其他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

13、制度。 4.3项目部与各部门、各施工队、各班组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各施工队、各班组与参与施工的全体职民工之间都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安全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4.4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开工,项目部应符合安全生产达标条件,并逐级申报交通主管部门批准;项目施工中,施工现场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并由项目部进行监督检查评价;项目竣工验收前,项目部应对各施工队进行施工安全信用评价。4.5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职业安全认证标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施工特点,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4.

14、6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均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关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证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4.7项目部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劳动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定,为劳动者履行职业保护义务。4.8 严格爆炸物品采购、运输、储存、发放、使用、回收诸环节的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实施办法。 4.9 项目部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应当按规定按时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不准带“病”车辆、机械运行作业。起重机械、架桥机等特种设备要按规定取得

15、验收合格证后方能使用,到期必须送检。4.10 项目部在工作、生活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和纪律,维护好尊严和荣誉,保护好人生安全和健康。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生活接触中,必须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做好稳定、和谐工作。5从业队伍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5.1 职、民工驻地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5.2 职、民工驻地严禁建盖在滑坡体地段、河道边、水库下游沟边、山谷底、低凹处和未经碾压的弃土场上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5.3 职、民工驻地采用活动板房或租住民房,须满足消防、卫生、保温、通风及防洪防灾等

16、要求,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宿舍、食堂、饮水、厕所等生活设施设置必须满足相关要求;禁止使用通铺、地铺。5. 4职、民工驻地规划时要按不同的使用功能隔离,不能连接成整体,须预留安全通道;必须远离炸药库、油库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厨房、锅炉等设施要与住房具有一定的安全距离。驻地需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5.5 职、民工驻地的选址和建设规划项目部审查批准,方能建盖;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无条件搬迁,并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租用民宅作为驻地的,同样必须报经项目部审查批准后,方能使用。5.6 施工队因错误指挥,玩忽职守,有章不循,忽视驻地安全工作,缺乏驻地安全管理制度;不按规定对职、民工

17、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驻地建设不规范,没有安全消防设施和安全应急通道,重大隐患不及时消除,造成伤亡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6.1 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的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办法措施、落实责任人和隐患整治资金。对暂行规定贯彻落实不力的,按暂行规定有关条款处理。 7.突发事件处置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7.1 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7.1.1 安

18、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7.1.2 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1.3 汛期防洪应急预案; 7.1.4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7.1.5 危险性较大的其他需要特别引起重视和预防的单项施工应急预案(如: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7.2 项目部在发生伤亡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有关分管人员报告;主要负责人或有关分管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态扩大,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尽最大努力将人员、财产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7.3 项目部因组织事故救援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记录、标识或影像

19、记录资料。救援工作结束后应保护好现场,以利事故的调查。 7.4 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程序和项目部相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8.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和信息管理8.1 项目部应当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上级、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台帐): 8.1.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8.1.2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档案;8.1.3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档案; 8.1.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考

20、核、持证上岗情况档案;8.1.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档案;8.1.6事故隐患排查、处治及整改情况档案;8.1.7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情况档案;8.1.8现场安全检查情况档案;8.1.9职工违章处罚情况档案;8.1.10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和使用管理档案;8.1.11伤亡事故统计、报告档案;8.1.12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定、考核情况档案;8.1.13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档案; 8.1.14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档案;8.1.15各项安全应急预案;8.1.16消防安全管理档案;8.1.17安全“三级教育”档案;8.1.18技术交底档案;8.1.19重大安全隐患管理档案;8.1.20其他需要

21、建立健全的档案。 8.2 项目部应当服从和配合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以及群众的监督检查。对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认真处理,并及时反馈。 8.3 项目部应当按月(季、年)向指挥部报送安全生产各类报表、资料、简报,认真处理反馈意见和建议。8.4 项目部应当及时传达国家、上级和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办法、通知精神;及时通报(或报告)本单位各种安全生产信息。8.5 各施工队、各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应当公开,手机24小时开机,以便及时联络。 9“平安工地”创建活动9.1 在 合同段

22、全线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9.2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9.3工作思路以“安全内业资料标准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为切入点,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当中,全面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稳定社会治安、促进廉政建设,力争做到安全管理程序化,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坚实有效,使项目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平安工地”总目标。9.4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切实将

2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项目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治安灾害性事故,没有职工及家属参与违纪违法活动,无职工违法犯罪。驻地无盗抢现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节处里到位,不发生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集体越级上访,无重复上访,积极配合政府相关单位协调处理各类突出治安问题,消除不安定因素。9.5 项目部成立创建“平安工地”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项目部根据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精神结合

24、项目工程特点编制“平安工地”创建实施细则,着重开展各项“平安工地”创建专题活动9.5.1 开展“创建平安工地”宣传学习活动活动目的:为加强项目深刻领会创建“平安工地”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创建平安工地活动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提高项目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预期效果:使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开展深入人心,人人参与到此项活动当中来,让每个员工切实负起自己的安全责任,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平安工地”活动氛围。9.5.2 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活动活动目的:为使每个施工工序或环节的安全风险得到充分的识别和控制,制定出针对性强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使施工现场危险源得

25、到科学有效的管理。预期效果:通过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施工现场危险源得到有力控制,保证施工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9.5.3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活动目的:为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可用性、可靠性;明确应急救援职责和应急行动程序,检验应急队伍的协同反应水平和实战能力。预期效果:提高人们避免事故、防止事故、抵抗事故的能力,提高对事故的警惕性;取得经验以改进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9.5.4 开展社会治安排查整治活动活动目的:为维护项目及施工现场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着力营造秩序井然,和谐平安的工程建设环境,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预期效果:项目驻地办公楼、钢筋存放场

26、、炸药库、油库等重点部位的治安监控取得实效,项目部(工区)驻地安全,施工设备、材料安全,及时得到调处、整治,切实消除治安乱点和安全隐患。达到项目全年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治安灾害性事故,没有职工及家属参与违纪违法活动,无职工违法犯罪,项目驻地及施工现场无被盗现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节处里到位,不发生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治安目标。9.5.5 开展项目部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活动目的:用文化的形式来增强廉政教育的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从而推进项目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预期效果: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项目日常管理当中,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氛围,

27、使项目员工注重文化修养,自觉做到不义之事不为、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行不干。9.5.6 开展“党员安全责任区”活动活动目的:为充分体现党员同志在安全生产中的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员“创岗建区”主题实践活动,促进项目安全生产。预期效果:在党员中立标杆、树典型,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树立零违章理念,建立起以党员为主体,以员工群众为对象,实现所属区域无“三违”、无事故。9.5.7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目的:以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通过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落实安全施工的各项措施,以确保项目人员人身和财

28、产安全。预期效果: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有力地推动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使项目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9.5.8开展安全生产视频教育活动活动目的:通过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事故案例,通过回顾反思,深入揭示“违章猛于虎、责任重于山”的主题。在一幕幕血淋淋事故的强烈视觉震撼中,使员工感同身受,真真切切感悟到了生命的价值,痛彻痛悟的体会到了事故猛于虎的危害。预期效果:通过活动引起强烈反响,充分认识“细节决定成败”,安全事故往往就是由一个小疏忽引发的,树立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断强化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坚决杜绝违章行为,防范安

29、全事故的发生。9.5.9 扎实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打好“四大战役”活动具体内容:春季战役。重点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安全稳定。夏季战役。重点抓好 “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早排查治理自然灾害隐患点。秋季战役。重点围绕国庆和“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抓好特殊时期的安全工作,为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冬季战役。重点抓好冬季安全生产,采取有针对性安全措施,严防事故发生。预期目的与效果:通过开展“四大战役”活动的开展,有效治理项目施工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项目施工安全基础管理,全面控制事故隐患,打造安全稳定的施工环境。9.5.10 开展“优秀作业队”奖评活

30、动活动目的:为激发作业队安全生产的热情,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而促进安全生产。预期效果:(1)执行项目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项目制度的行为;(2)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控制良好;(3)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高,无违章操作;(4)作业区域内材料、设备堆放整齐、有序,文明施工良好。9.6 工作考核项目部根据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精神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编制“平安工地”创建实施细则,项目部按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评比兑现奖惩。10工程项目施工结束交工验收前,项目部如实填报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信用评价表上交指挥部。11

31、.奖惩与违约处理 项目部对各施工队、各班组进行的各项安全检查,其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综合考评,同时按云南省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评价办法、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信用评价办法记入信用考评、以 合同段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书兑现奖惩。处罚金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专用经费管理,用于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按 合同段项目部工程奖罚实施细则之规定执行。具体奖罚处理细则由项目部下发执行,并在工程建设期间逐步补充、完善。 12.附 则 12.1 本办法适用于 合同段项目部建设项目全体从业人员和参建单位。 12.2 本办法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未尽事宜在执行

32、过程中补充完善和约定。 12.3 本办法作为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合同协议书同步生效执行。 13.附 件 13.1 合同段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细则 合同段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细则1.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使管理制度化、制度标准化、标准流程化、流程精细化,正确处理安全生产违约责任,制定本细则。2.项目部各部门、各施工队及全体职工,应当根据相关责任书要求细化职责目标,明确相关安全管理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对不符合规定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人/次违约处罚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登记。 3.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瞒报、虚报的,处以责任人(部门、

33、施工队负责人)1000050000元/次违约处罚金。4.对没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擅自开工建设的,视情节对相关施工队处以500010000元/处违约处罚金。5.施工现场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未及时排查处治的,视情节处项目部5002000 元/处违约处罚金;经监理单位、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施工队处以5005000元/处(次)违约处罚金。 6.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指挥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10000元/次违约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次违约处罚金;造成重大、

34、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50000元/次违约处罚金,直接责任人500010000元/次违约处罚金、第一责任人1000020000 元/次违约处罚金。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施工队承担,并视情节分别给以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停工整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各施工队管理范围内使用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或行业标准安全检测检验规定的、处违约处罚金5002000元/台(件),并责令限期整改。 8.各施工队管理范围内的施工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用电安全管理规范、规定标准,违反规范、规定的,处违约处罚金2005

35、00元/处(次),并责令限期整改。9.各施工队管理范围内施工作业工序、工艺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违反规范、规定作业的,处违约处罚金200500元/处(次),并责令整改。 10.各施工队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提供有效保护。违反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或行业职业健康规范、规定的,处违约处罚金1000元2000元(人)次,并责令限期改正。 11.各施工队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和属地人民政府有关消防安全法规、规定,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防范不严的,视情节处违约处罚金5002000元/(

36、处)次,并责令整改。12.各施工队施工作业场地的安排、布置,应当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技术规程、云南省公路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等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随意开展施工的,视情节处违约处罚金5005000元/处(次),并责令改正。 13.各施工队在特殊季节(雨季、冬季)及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违反规定、规范施工的,视情节处违约处罚金5005000元/次,并责令改正。14.从业人员驻地选址、建设应当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工程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违反本规定擅自盲目建

37、盖的,处违约处罚金100010000元/次(处),存在水毁安全隐患的,除承担违约金外,责令在规定时限内立即搬迁、整改。 15.各施工队应当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做到人员、物资到位,制度、方案、措施完备、有效,具备可操作性,做到应急执行程序明确,应急联络渠道畅通,组织分工严明,演练结合实际,符合国家和上级相关规定、要求并结合实际。相关应急队伍未组建、应急储备资金、物资、机械设备不到位、未组织相关演练的,处以违约处罚金2001000元;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的,视情节处违约处罚金100020000元/次。 16.各施工队管理责任范围内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的,处违约处罚金10

38、00 元/人(次), 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擅自使用的,处违约处罚金5000元/台(次)。17.项目部管理责任范围内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分别处以1001000元/人(次)违约处罚金。 17.1 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作业的; 17.2 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盲目、冒险施工的; 17.3 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工作期间擅离职守(弃机、弃岗)的; 17.4 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 17.5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按规定时限报告的; 17.6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故意隐瞒不报的(除按本规定处违约金外,视情节按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执行); 17.

39、7 发生安全事故未按规定保护事故现场的; 17.8 采购、使用不符合安全防护用品(具)质量要求物资、器材的; 17.9 传达贯彻上级和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不及时的;17.10 违法驾驶(操作)车辆、机械的; 17.11 违法采购、储存、管理、使用爆炸物品的; 17.12 私存、私藏和非法交易爆炸物品的; 17.13 爆炸物品挪作他用的; 17.14 爆炸物品运输、存储、发放、使用、回收登记不清、帐物不符的; 17.15 危险源(油库、炸药库、易燃易爆气(固)体储存库、重要物资仓库)安全防范不到位的; 17.16 危险源未作规范、醒目标志、标识的; 17.17 在危险源安全红线内吸烟

40、、用火、用电的; 17.18 氧气、乙炔混存、混装的; 17.19 施工过程中,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具)的; 17.20 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行为。 18.施工队违法使用童工的,处违约处罚金5000元人(次),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9.本细则未具体规定的安全生产违约处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违反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单位/个人,按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奖罚规定执行。20.本处罚细则的处罚金纳入项目部安全生产专用经费管理,本细则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所有。3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二节 安全文件管理制度1.目的

41、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及其它相关文件的管理,确保使用者能够得到安全管理适用文件,充分发挥文件在安全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文件控制活动和过程,但属于行政公文及其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3.管理职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并予监督实施。4.工作制度4.1文件的分类4.1.1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进行分类。以文件审批权限为准,文件可划分为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两类:a)凡由项目部内部负责人(或法人)审批发布的文件为内部文件;b)凡由项目部外部负责人(或法人)审批发布的文

42、件为外部文件。4.2文件的标识4.2.1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文件进行标识。4.2.2以文件标识内容为准,文件标识可划分为文本标识和状态标识两类:a)文件标识是通过在文件的本体上注明文件编号、版本号、分类号,表明文件本身特性;文件编号是按组织代码、管理类别、文件属性的格式及其关键词语起首汉语拼音字母的顺序进行编码;文件版本是按英语字母的顺序进行编码;文件分发是按阿拉伯数字的顺序进行编码; 例: -ZD-01-2016 A版 -项目部代码 ZD-制度文件 01-编号 2016-年号 A版-版本号注:表格类文件的编号一律按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发布的 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用表指

43、南的标准编写;b)状态标识是通过在文件的本体上留下标记或记录,以表明文件目前所处的状态特征:控制状态标识是在有效文件的本体上标注“受控”印记;效力状态标识是在失效文件的本体上标注“作废”印记;留存状态标识是在失效文件的本体上标注“保留”印记;修订状态标识是在有效文件的本体内附“文件更改记录”。4.3文件的初始评审项目部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在发布前均要对其适用性进行评审和考核验收,确保文件是充分适宜的。4.3.1在管理体系建立时,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文件进行初始评审;4.3.2文件初始评审应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逐一对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管理体系要求,是否充分、适宜、有效做出评价,填写文件评审表;

44、4.3.3 项目负责人应对文件的评审意见分别进行审查,并在文件评审表上签署审批意见;4.3.4 各部门应对通过初始评审的有效文件进行分类、标识、归档,对未通过初始评审的无效文件进行清理、标识、处置。4.4 文件的编制4.4.1 各部门应视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本部门内部生成文件,本制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文件体例应按有关标准编制,表格类文件一律按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发布的 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用表指南的标准使用和编制;4.4.2内部生成文件编制前须得到相关人员的认可,编制文件事先应征得部门负责人(或法人授权的人)的同意。4.5文件的审批4.5.1所编制的内部生成文件发布前

45、应予审批;4.5.2文件的编制人应填写文件审批表并附文件原稿送交文件审批人;4.5.3项目部负责人应对文件内容是否充分、适宜、有效做出判断,并将审批意见填入文件审批表;4.5.4文件审批人的权限执行以下规定: 管理体系文件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审核,项目负责人批准。4.6文件的发放4.6.1各部门应按文件审批表或文件评审表中规定的文件发放范围进行文件发放;4.6.2发文部门应在发放的有效文件本体上标注“受控”印记,填写分发号码和发文登记表;4.6.3收文部门应在发文部门的发文登记表上予以确认,并在本部门收文登记表上予以注明。4.7文件的使用4.7.1文件应使用有效版本;4.7.2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

46、画;4.7.3破损的文件由使用部门向发文部门以旧换新;4.7.4文件丢失,由丢失部门写明情况,经发文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补发,并重新履行文件发放手续;4.7.5文件的使用者调离工作岗位时,应主动交回;4.7.6项目部各部门要明确人员负责文件的管理,文件须分类存放在干燥安全地点,并应采取必要的防潮、防蛀等保护措施;4.7.7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外借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借阅手续;4.7.8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对外复制。4.8文件的控制要确保安全管理运行过程中都能得到现行有效文件的版本,及时撤出过期、作废、失效的文件。具体控制方法:4.8.1文件分受控和非受控两类,其范围是:

47、 受控文件:管理体系运行的正式场合使用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支持性文件、管理体系所包含标准和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有关管理规定、行政文件。非受控文件:非正式场合所使用不受更改控制的文件。4.8.2受控文件的管理受控文件应有标识,填写分发号,并由相应职能部门做好收发文登记,认真填写收文登记表或发文登记表,受控文件发生更改要重新审批,并通知到文件的持有人。4.8.3非受控文件的管理非受控文件是指在非正式场所使用的与管理体系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受更改控制,需做收发文登记;4.8.4文件的保管a)项目部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文件的管理,并妥善的保管,防止文件的丢失、损坏;b)各类文件按文件管理

48、要求须归档集中保管,归档前填写文件归档清单,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4.8.5项目部对安全管理文件进行统一编号,编号方法按4.2.2所规定内容进行;4.8.6按经批准的范围发放文件,发放前进行控制状态标识和发放标识,发放时办理签收、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4.8.7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4.9文件的更改4.9.1评审与更新的需要以下情况项目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对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当不能确保文件是充分和适宜时,则需更新:a) 文件编制部门需不定期对文件进行抽查审核;管理体系文件需要每年评审一次;b) 通过管理评审、内外部审核、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或采取其他持续改进体系

49、有效性措施需修订文件时;c) 本单位的组织机构、工作流程、标准或法律法规等发生改变时;d) 当有职能部门认为有必要修订文件时,需填写文件更改通知,经文件审批人同意后才能实施修订。4.9.2更改文件一般由原编制部门进行,若指定其他部门进行文件更改,则该部门应获得原部门编制文件时所依据的背景资料,未经授权和批准,任何部门不准更改其他部门的文件;4.9.3更改后的文件应重新履行文件审批手续,填写文件审批表;4.9.4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文件更改内容填在文件更改通知上,并发至原文件持有者处;4.9.5文件持有者应按文件更改通知上规定的文件更改方式,对文件进行更改,并在文件内附文件更改记录,做好文件修订状态

50、标识;4.9.6文件更改方式一般有:划改、换页、换版三种;4.9.7文件流转过程中由各相关部门领导和安全员负责。4.10文件的废止4.10.1对经文件评审或经纠正措施判为失效的文件应立即废止,停止使用;4.10.2失效文件的发文部门应及时收回失效文件,并在发文记录上予以注明,同时在失效文件的本体上标注“作废”印记;4.10.3失效文件的发文部门负责对失效文件进行销毁,失效文件的销毁人应将失效文件的销毁方式、数量等信息填入文件销毁记录中;4.10.4失效文件保留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失效文件的本体上标注“保留”印记。4.11外来文件的控制4.11.1项目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外来文件管

51、理;4.11.2外来文件的获取渠道一般分为上级发文和部门自集两种;4.11.3对于上级下发的文件,先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依据外来文件的内容,统一填写外来文件处理单后,转至相关职能部门;4.11.4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本部门所有外来文件进行适用性评审,并在评审时确定外来文件的发放范围;4.11.5外来文件的评审、发放、使用均应执行本制度中的相关规定。5.标准表格5.1 文件评审表 5.2 有效文件目录 5.3 文件更改通知 5.4 文件更改记录 5.5 文件审批表 5.6 发文登记表 5.7 收文登记表 5.8 文件销毁记录 5.9 文件借阅申请单 5.10 文件销毁申请单 35第三节 安全记录管理制

52、度1.目的为规范及管理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记录,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项目部和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3.工作职责3.1安全保通办负责项目部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评审和备案,并监督检查记录的填写质量;3.2各部门及各施工队分别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填写、保管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3.3各部门及各施工队负责人要负责组织编制记录格式,由分管领导批准使用;4.工作制度4.1项目部各部门及各施工队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4.2记录的标识记录的编号按文

53、件管理制度执行,记录中应表示记录名称、记录人、记录日期等。4.2.1记录的填写项目部各部门及各施工队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填写。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纪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纪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4.2.2记录的储存、保管各部门(单位)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部门(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54、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保存期规定: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各部门按规定的期限保存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在部门“在档记录清单”上填写注明。项目部工程竣工,所有记录交综合办公室集中处理。4.2.3项目部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编制在档记录清单时,应将所有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汇总,包括名称、编号、保存期、使用部门、版本等内容,并汇总本部门(单位)的记录原始样本备案。4.2.4项目部各部门及各施工队负责人检查相关安全生产记录的使用、管理情况。平时在日常检查中抽查各部门的记录使用情况。4.3记录

55、的发放、借阅和复制项目部各部门及各施工队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部门(单位)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写“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记录表格需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单位)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各部门(单位)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各部门(单位)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4.4记录的处理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单位)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

56、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对于保存期限内需要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4.5记录格式4.5.1项目部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记录格式,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核批准,各部门(单位)自行备案。4.5.2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记录格式设计更改,并执行4.5.1条规定。5.安全记录台帐5.1安全保障体系资料编制5.1.1安全机构和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5.1.2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处

57、置工程验收资料项目部要以“三同时”为标准管理施工过程; 5.1.3每年安全工作计划对上一年的工作总结,当年的工作计划,包括生产工作计划、教育培训计划、资金投入保障计划、安全文明施工规划。5.1.4应急预案基本的综合预案。各单位根据生产管理及经营特点编制专项预案。5.1.5安全生产制度基本的制度:生产责任制、会议制度、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资金保障制度、班前讲话、班后安全活动制度、操作规程挂牌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奖惩制度、教育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建立爆破物品管理制度、环保制度、备案制度。5.2台帐基础管理资料收发文登记;安全生产组织机

58、构、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制度、责任书、规章和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含隐患整改记录);安全教育培训(含计划、记录卡、教材、考试);安全文明工地建设(含环保);安全生产计划和总结;安全奖惩;交纳的风险抵押金登记;劳保用品发放记录;事故处理;单位有关安全资格证明文件(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三级”教育卡。5.3基本台帐建立5.3.1项目部及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基本台帐收发文登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制度、责任书、规章、应急预案、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含隐患整改记录)、安全教育培训(含计划、记录卡、教材、考试)、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监督施工企业,含环保)

59、、安全生产计划和总结、安全奖惩、交纳的风险抵押金登记、劳保用品发放记录、事故处理、“三类”人员资格证书、改扩建工程(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管理资料。5.3.2安全管理台帐样表项目部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在具体的管理事务中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表格内容,但上述的基本台帐要齐全,并执行3.3、4.5.1条款规定。6.保密管理制度6.1凡密级文件、收费数据、保密信息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公开。6.2文件、收费数据、保密信息应及时归档,由专人管理,无查阅权的人员需要使用,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6.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不私自接待查阅保密档案人员,不擅自复制(印)及对外提供档案的保密内容。6.4电脑保存的保密资料应加密保管,必要时定期备份,防止丢失,同时要做好防病毒和黑客侵入窃取和破坏。6.5加强保密档案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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