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初步设计讲义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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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工程初步设计讲义大纲 关志诚 目 次 1、 初 步 设 计 定 位 2、 学 习 的 目 的 与 意 义 3、 现 行 编 制 规 程 的 适 用 范 围 4、 初 步 设 计 编 制 要 求 5、 强 制 性 条 文 界 定 的 主 要 内 容 和 深 度 6、 初 步 设 计 招 标 与 投 标 7、 初 步 设 计 重 点 内 容 与 项 目 审 查 关 注 的 问 题 1、 初 步 设 计 定 位初 步 设 计 是 基 本 建 设 程 序 中 的 一 个 重 要 环 节 。 应 根 据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并 遵 照 国 家 有关 政 策 法

2、 令 , 按 有 关 规 程 规 范 进 行 编 制 。 初 步 设 计 报 告 经 审 批 后 , 可 作 为 编 制 招 标 设 计 、 施 工 详图 设 计 和 年 度 施 工 计 划 的 依 据 。 可 行 性 研 究 要 体 现 项 目 决 策 的 正 确 性 , 初 步 设 计 是 在 确定 设 计 方 案 基 础 上 确 定 工 程 投 资 。 2、 学 习 的 目 的 与 意 义v加 深 项 目 设 总 ( 经 理 ) 对 初 步 设 计 过 程 与 内容 的 认 识 ;v推 进 技 术 进 步 和 提 高 设 计 质 量 ; v为 各 设 计 单 位 更 好 的 进 入 招

3、投 标 市 场 做 技 术准 备 。 3、 现 行 编 制 规 程 的 适 用 范 围 o现 行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报 告 编 制 规 程 DL502193,适 用 于 大 中 小 型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 不 同 类 型 的 工 程 , 应 根 据 工 程任 务 特 点 , 其 工 作 内 容 和 深 度 应 有 所 取 舍 和 侧 重 。 特 别 重 要 的大 型 或 利 用 外 资 的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项 目 的 工 作 内 容 和 深 度 可 由 主管 部 门 提 出 补 充 要 求 , 条 件 简 单 的 大 中 型 工 程 可 以 适 当 简 化

4、 ,改 扩 建 和 加 固 工 程 可 参 照 使 用 。o现 行 小 型 水 电 站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报 告 编 制 规 程 SL/T179-96,不 经 可 研 可 直 接 编 制 初 设 报 告 。 o用 词 : 可 研 “ 选 定 ( 确 定 、 查 明 ) ” , 初 设 为 “ 复 核 ” ; 可 研 “ 基 本 选 定 ” 、 “ 初 步 选 定 ” , 初 设 为 “ 确 定 ” 。 4、初步设计编制要求I. 应 认 真 调 查 、 勘 测 、 试 验 、 研 究 , 尽 可 能 取得 可 靠 的 基 本 资 料 。 II.设 计 应 安 全 可 靠 、 技 术 先 进

5、 、 密 切 结 合 实 际 、节 约 投 资 。 III.应 有 分 析 、 有 论 证 、 有 必 要 的 方 案 比 较 , 并有 明 确 的 结 论 和 意 见 。 IV.应 认 真 研 究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的 审 查 意 见 和 评 估意 见 , 重 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批 准后 相 配 套 的 实 施 措 施 , 注 意 收 集 和 利 用 已 建 同类 工 程 资 料 , 关 注 本 行 业 技 术 发 展 情 况 。 V. 注 意 各 专 业 配 合 与 协 调 ( 规 划 、 水 工 、 施 工 、移 民 征 地 、 造 价 等

6、 ) , 加 强 技 术 追 踪 和 强 化 技术 管 理 体 系 。 可 研 批 复 后 , 初 步 设 计 应 根 据 现行 规 程 规 范 和 有 关 政 策 , 根 据 工 程 地 形 地 质 、工 程 量 、 施 工 条 件 与 工 期 、 移 民 征 地 、 环 境 、投 资 及 运 行 等 条 件 , 采 用 较 真 实 的 工 程 单 价 对项 目 中 设 计 各 方 案 做 进 一 步 比 选 , 均 需 选 定 和确 定 设 计 方 案 。 5、 强 制 性 条 文 界 定 的 主 要 内 容 和 深 度 v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报 告 编 制 规 程

7、已 纳 入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强 制 性 条 文 ( 水 利 工 程 部 分 ) 中 的 条 款 , 其 内 容 和 深 度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 1) 复 核 工 程 任 务 及 具 体 要 求 , 确 定 工 程 规 模 , 选 定 水位 、 流 量 、 扬 程 等 特 征 值 , 明 确 运 行 要 求 ; 2) 复 核 水 文 成 果 ; 3) 复 核 区 域 构 造 稳 定 , 查 明 水 库 地 质 和 建 筑 物 工 程 地 质条 件 、 灌 区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及 土 壤 特 性 , 提 出 相 应 的 评价 和 结 论 ; 4) 复 核 工 程 的 登

8、 记 和 设 计 标 准 , 确 定 工 程 总 体 布 置 、 主要 建 筑 物 的 轴 线 、 线 路 、 结 构 型 式 和 布 置 、 控 制 尺 寸 、 高 程 和 工 程 数 量 ; 5) 确 定 电 厂 或 泵 站 的 装 机 容 量 , 选 定 机 组 机 型 、 单 机 容量 、 单 机 流 量 及 台 数 , 确 定 接 入 电 力 系 统 的 方 式 、 电气 主 接 线 和 输 电 方 式 及 主 要 机 电 设 备 的 选 型 和 布 置 ,选 定 开 关 站 ( 变 电 站 、 换 流 站 ) 的 型 式 , 选 定 泵 站 电源 进 线 路 径 、 距 离 和 线

9、 路 型 式 , 确 定 建 筑 物 的 闸 门 和启 闭 机 等 的 型 式 和 布 置 ; 6) 提 出 消 防 设 计 方 案 和 主 要 设 施 ; 7) 选 定 对 外 交 通 方 案 、 施 工 导 流 方 式 、 施 工 总 布 置 和 总进 度 、 主 要 建 筑 物 施 工 方 法 及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 提 出 天然 ( 人 工 ) 建 筑 材 料 、 劳 动 力 、 供 水 和 工 供 电 的 需 要量 及 其 来 源 ; 提 出 消 防 设 计 方 案 和 主 要 设 施 ; 8) 确 定 水 库 淹 没 、 工 程 占 地 的 范 围 , 核 实 水 库 淹

10、没 实 物指 标 及 工 程 占 地 范 围 的 实 物 指 标 , 提 出 水 库 淹 没 处 理 、 移 民 安 置 规 划 和 投 资 概 算 ; 9)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设 计 , 水 土 保 持 设 计 ; 10) 拟 定 水 利 工 程 的 管 理 机 构 , 提 出 工 程 管 理 范 围 和 保 护范 围 及 主 要 管 理 设 施 ; 11) 编 制 初 步 设 计 概 算 , 利 用 外 资 的 工 程 应 编 制 外 资 概 算 ; 12) 复 核 经 济 评 价 。 v 初 步 设 计 文 件 应 根 据 需 要 将 下 列 资 料 列 为 附 件 : I

11、.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审 查 意 见 、 评 估 意 见 , 专 题 报 告 的审 查 意 见 、 重 要 会 议 纪 要 等 ; II. 有 关 工 程 综 合 利 用 、 水 库 淹 没 对 象 及 工 程 占 地 的 迁 移和 补 偿 、 铁 路 公 路 及 其 它 设 施 改 建 、 设 备 制 造 等 方 面的 协 议 书 及 主 要 有 关 资 料 ; III.水 文 分 析 复 核 报 告 ; IV.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 土 壤 调 查 等 报 告 及 有 关 专 门 性 工 程 地质 问 题 研 究 报 告 ; V. 水 库 淹 没 处 理 和 移 民 安

12、 置 规 划 报 告 ; VI.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处 理 报 告 ; VII.水 工 模 型 试 验 报 告 及 其 它 试 验 研 究 报 告 ; VIII.机 电 、 金 属 结 构 设 备 专 题 论 证 报 告 ; IX. 其 它 专 题 报 告 。 v 初 步 设 计 的 内 容 和 深 度 要 求 : 一 般 是 对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进 行 补 充 和 深 化 , 关于 工 程 任 务 、 规 模 、 水 文 分 析 和 地 质 勘 察 、 主 要 建筑 物 基 本 型 式 、 施 工 方 案 、 移 民 、 占 地 、 工 程 管 理 、投 资 以 及 环 境

13、 影 响 评 价 和 经 济 评 价 等 , 在 可 行 性 研究 报 告 阶 段 均 已 进 行 了 大 量 工 作 。 初 步 设 计 中 应 按 上 述 要 求 对 其 成 果 分 别 进 行 复 核落 实 , 对 审 查 、 评 估 中 提 出 的 意 见 和 问 题 进 行 补 充 ,对 工 程 建 筑 物 、 机 电 及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要 进 一 步 深 入工 作 , 最 终 确 定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和 概 算 投 资 。 除 险 加固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应 根 据 安 全 鉴 定 意 见 , 尚 需 对 工 程安 全 进 行 复 核 评 价 , 确 定 设

14、 计 方 案 和 投 资 。 v 初 步 设 计 报 告 的 章 节 编 制 可 根 据 工 程 项 目的 实 际 需 要 适 当 调 整 。 v 水 利 工 程 项 目 类 型 包 括 : 综 合 利 用 水 库 及水 利 发 电 工 程 ; 防 洪 工 程 ; 灌 溉 工 程 ; 治涝 工 程 ; 引 调 水 工 程 ; 通 航 、 垦 殖 工 程 ;环 境 补 水 工 程 等 。 6、初步设计招标与投标 v初步设计招投标的规定对项目设总(经理)提出较高的技术技能要求,代表一个设计单位总体技术水平,应具备较宽广专业技术知识面和掌握各专业之间技术界面,并具有较好的协调能力,同时要有较深厚的水

15、工建筑物设计施工经验,但也要受到设计与经济管理权限的制约。 v已颁布的水利部水总(2004)511号文,是结合我国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特点,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即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以及配套和附属工程勘察设计必须进行招标投标。即要通过招标选定设计承包方。 v 具 体 范 围 : 1. 关 系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 公 共 安 全 的 防 洪 、 排 涝 、 灌溉 、 水 利 发 电 , 引 ( 供 ) 水 、 滩 涂 治 理 、 水 土 保持 、 水 资 源 保 护 等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

16、2. 使 用 国 有 资 金 投 资 或 者 国 家 融 资 的 水 利 工 程 建 设项 目 ; 3. 使 用 国 际 组 织 或 者 外 国 政 府 贷 款 、 援 助 资 金 的 水利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 4. 涉 及 国 家 安 全 、 秘 密 、 抢 险 救 灾 或 紧 急 度 汛 、 特定 水 利 技 术 等 除 外 。 v 规 模 标 准 : 1. 勘 察 设 计 单 项 合 同 估 算 价 在 50万 以 上 ; 2. 项 目 投 资 在 3000万 以 上 。 v 招 标 : 凡 应 报 送 项 目 审 批 部 门 审 批 的 , 项 目 建 设 单位 必 须 在 报

17、 送 的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中 增 加 勘 察设 计 的 招 标 范 围 ( 含 发 包 初 步 方 案 ) , 招 标 方 式( 公 开 、 邀 请 、 委 托 ) 等 内 容 , 同 时 必 须 报 送 勘察 设 计 招 标 所 需 的 各 类 资 料 。 7、初步设计重点内容与项目审查关注的问题 关 于 水 利 行 业 初 步 设 计 报 告 审 查 , 由 于 其 行 业 属 性 划 分 为 公益 性 、 准 公 益 性 、 经 营 性 ( 自 负 盈 亏 能 力 ) , 涉 及 部 分 国 债 、国 家 出 具 部 分 资 本 金 等 投 资 配 额 , 项 目 审

18、 查 后 , 尚 需 国 家 发 改委 概 算 审 核 中 心 对 其 概 算 进 行 审 核 后 , 报 出 水 利 部 。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重 点 关 注 的 问 题 包 括 :1) 可 研 审 查 与 评 估 提 出 的 问 题 ; 2) 设 计 重 大 技 术 问 题 的 专 题 报 告 ; 3) 必 要 的 试 验 研 究 成 果 ; 4) 对 工 程 投 资 有 较 大 变 更 影 响 的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 移 民 征 地 、施 工 导 流 与 料 场 ; 5) 复 杂 工 程 地 质 与 基 础 处 理 。 7.1水 文 v 流 域 概 况 : 流 域 自 然

19、地 理 、 流 域 与 河 流 特 性 、 工 程 上 游 水 利 和 水 土保 持 措 施 。 v 气 象 与 水 文 基 本 资 料 : 复 核 流 域 及 工 程 所 在 地 主 要 气 象 要 素 , 可 研 后 所 增 资 料整 编 、 延 长 、 复 核 , 对 所 出 现 的 大 洪 水 需 详 加 说 明 , 并检 验 前 期 资 料 是 否 需 要 修 正 。 v 径 流 与 洪 水 : 复 核 径 流 系 列 及 代 表 性 分 析 成 果 ; 复 核 历 史 洪 水 ; 说 明增 加 新 资 料 后 设 计 洪 水 成 果 , 并 与 可 研 比 较 ; 复 核 可 研阶

20、 段 入 库 洪 水 成 果 ; 说 明 分 期 设 计 洪 水 原 则 及 时 期 划 分 、峰 量 选 择 原 则 、 参 数 计 算 和 采 用 成 果 , 并 与 可 研 成 果 相 比 较 ; 说 明 增 加 新 资 料 后 涝 区 设 计 涝 水 流 量 。 v 提 出 脱 水 段 环 境 基 流 成 果 ( 环 保 要 求 ) 。 v 泥 沙 : 可 研 报 告 以 来 新 增 资 料 后 的 悬 移 质 、 推 移 质 和 输 沙 量 成果 , 必 要 时 需 专 题 论 证 。 v 运 行 期 水 文 自 动 测 报 系 统 总 体 计 划 。 v 设 计 者 应 关 注 泥

21、 沙 淤 积 对 建 筑 物 设 计 的 影 响 , 如 黄 河 流域 、 小 浪 底 下 游 、 西 霞 院 、 内 蒙 古 三 座 店 、 宁 夏 沙 坡 头 、西 南 地 区 金 沙 江 干 流 电 站 。 v 应 关 注 施 工 期 洪 水 与 洪 水 预 报 , 非 汛 期 洪 水 资 料 分 析 。 7.2工 程 地 质 v 水 库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 水 库 渗 漏 、 库 岸 稳 定 、 水 库 浸 没 、 固 体 径 流 、 水 库 地 震 、防 护 工 程 。 v 枢 纽 区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 1. 挡 水 建 筑 物 说 明 选 定 坝 ( 闸 ) 址

22、的 地 形 、 地 层 岩性 、 地 质 构 造 、 岩 体 风 化 、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 岩 土 体 物 理力 学 性 质 等 。 说 明 各 坝 ( 闸 ) 线 主 要 工 程 地 质 问 题 , 包括 影 响 坝 室 、 坝 角 稳 定 软 弱 夹 层 , 缓 倾 角 结 构 面 ; 评 价选 定 坝 基 岩 土 体 的 变 形 、 抗 滑 、 渗 透 稳 定 性 、 渗 漏 量 和坝 肩 土 体 稳 定 条 件 。 2. 引 水 与 泄 水 建 筑 物 说 明 各 比 较 方 案 地 形 地 貌 、 地层 岩 性 与 构 造 、 岩 体 风 化 与 透 水 性 、 地 下 水

23、 位 等 主 要 地质 问 题 , 提 出 档 案 选 择 意 见 。 v 输 ( 排 ) 水 线 路 及 主 要 建 筑 物 、 堤 防 及 河道 整 治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 1. 分 段 说 明 选 定 线 路 的 地 形 地 貌 、 地 层 岩 性 与构 造 、 岩 体 风 化 、 近 代 地 震 活 动 情 况 、 水 文 地 质条 件 、 各 类 土 体 性 质 ; 2. 分 段 说 明 选 定 线 路 的 地 形 地 貌 、 地 层 岩 性 与构 造 、 岩 体 风 化 、 近 代 地 震 活 动 情 况 、 水 文 地 质条 件 、 各 类 土 体 性 质 ; 3. 说

24、明 渡 槽 、 倒 虹 吸 、 涵 闸 和 桥 梁 布 置 地 段 的工 程 地 质 条 件 , 并 进 行 评 价 , 提 出 基 础 设 计 参 数和 处 理 措 施 意 见 。 v 天 然 建 筑 材 料 : 1. 概 述 工 程 所 需 天 然 建 材 种 类 、 数 量 和 质 量 要 求 ; 详 查 天 然 建 筑 材 料 ; 说 明 各 种 料 场 分 布 、 储 量 、 质量 、 有 效 层 和 无 效 层 等 以 及 开 采 运 输 条 件 , 提 出 其物 理 力 学 试 验 成 果 。 当 利 用 施 工 开 挖 料 做 筑 坝 材 料和 人 工 骨 料 时 , 应 按

25、照 天 然 建 筑 材 料 勘 探 规 程 进 行调 查 , 提 出 质 量 评 估 。 2. 设 计 者 应 关 注 重 大 地 质 构 造 , 尤 其 是 坝 址 与 上下 游 有 关 地 质 构 造 与 软 弱 夹 层 ; 高 边 坡 稳 定 ; 超 长输 水 隧 洞 、 输 水 堤 防 、 河 道 地 质 条 件 ( 对 投 资 影 响较 大 ) , 如 大 伙 房 洞 水 86km隧 洞 、 阜 新 供 水 管 线 基础 、 磨 盘 山 供 水 管 线 、 长 江 堤 防 加 固 等 。 关 注 深 覆盖 基 础 处 理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 当 地 材 料 坝 、 面 板 堆

26、 石坝 料 场 地 质 调 查 等 。 7.3综 合 利 用 水 库 及 水 利 发 电 工 程 工 程 任 务 和 规 模 v 复 核 并 说 明 工 程 任 务 内 容 。 v 概 述 项 目 地 区 的 社 会 经 济 情 况 ( 人 口 、 土 地 、 矿 产 、 水 资源 、 能 源 、 自 然 灾 害 、 工 农 业 、 交 通 运 输 业 ) , 各 业 的 现状 及 发 展 计 划 ; 主 要 国 民 经 济 指 标 、 发 展 经 济 优 势 和 方 向 、水 资 源 和 能 源 开 发 和 供 应 现 状 ; 说 明 有 关 国 民 经 济 部 门 近期 和 远 景 计 划

27、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要 求 , 修 建 工 程 必 要 性 。 v 根 据 工 程 任 务 分 别 对 各 项 综 合 利 用 要 求 加 以 说 明 ( 包 括 防洪 、 灌 溉 、 治 涝 、 城 镇 和 工 业 供 水 、 环 境 补 水 等 ) 。 v 概 述 具 有 发 电 功 能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电 力 系 统 用 电 要 求 、 负 荷特 性 、 网 络 结 构 、 电 源 组 成 、 供 电 经 济 指 标 等 方 面 现 状 和发 展 规 划 , 确 定 工 程 在 电 力 系 统 中 的 任 务 和 作 用 , 论 证 工程 的 供 电 范 围 、 设 计 负

28、 荷 水 平 和 设 计 保 证 率 等 基 本 数 据 。 v 水 利 和 动 能 : 径 流 调 节 计 算 应 说 明 用 说 过 程 及 其 对 各 部 门 用 水 的 满 足 程度 ; 应 说 明 本 水 库 及 有 关 水 库 群 径 流 补 偿 调 节 方 式 和 成 果 、兴 利 与 防 洪 共 用 库 容 及 汛 后 回 蓄 的 分 析 成 果 。 v 洪 水 调 节 和 防 洪 特 征 水 位 的 选 择 : 1. 说 明 所 采 用 的 不 同 频 率 洪 水 及 典 型 过 程 线 、 地 区 洪 水 组成 、 下 游 河 道 和 梯 级 水 库 、 电 站 的 防 洪

29、 标 准 、 安 全 泄 量 或安 全 水 位 的 选 择 和 论 证 成 果 ; 径 流 调 节 计 算 应 说 明 用 说 过程 及 其 对 各 部 门 用 水 的 满 足 程 度 ; 应 说 明 本 水 库 及 有 关 水库 群 径 流 补 偿 调 节 方 式 和 成 果 、 兴 利 与 防 洪 共 用 库 容 及 汛后 回 蓄 的 分 析 成 果 。 2. 说 明 洪 水 调 节 方 式 、 洪 水 调 度 原 则 和 泄 洪 方 式 ; 3. 选 定 泄 水 建 筑 物 的 尺 寸 、 防 洪 库 容 及 相 应 特 征 水 位 ( 汛期 限 制 水 位 、 防 洪 蓄 水 位 、

30、设 计 及 校 核 洪 水 位 ) 。 v 正 常 蓄 水 位 的 选 择 : 说 明 可 研 阶 段 对 正 常 蓄 水 位 的 选 择 成 果 和 审 查 意 见 , 必 要时 予 以 复 核 , 必 要 时 对 分 期 提 高 蓄 水 位 进 行 论 证 。 v 死 水 位 的 选 择 : 说 明 选 择 死 水 位 所 依 据 的 水 利 动 能 计 算 成 果 ; 说 明 供 水 、灌 溉 、 发 电 、 航 运 、 生 态 用 水 、 水 库 淤 积 条 件 及 排 沙 措 施等 方 面 对 最 低 水 位 的 要 求 , 提 出 水 库 淤 积 条 件 及 排 沙 措 施方 案

31、的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成 果 结 论 以 及 对 进 水 口 布 置 方 式 和 高程 的 意 见 。 v 装 机 容 量 选 择 : 说 明 可 研 阶 段 对 装 机 容 量 选 择 成 果 和 审 查 意 见 , 复 核 并 确定 装 机 容 量 ; 提 出 电 站 装 机 程 序 的 意 见 , 提 出 初 期 低 水 位发 电 、 预 留 机 组 位 置 、 台 数 或 远 景 扩 容 意 见 。 v 水 轮 机 ( 泵 站 ) 额 定 水 头 和 机 型 选 择 : 说 明 水 头 特 征 及 额 定 水 头 比 选 成 果 ; 说 明 各 类 泵 站 特 征 水头 成 果

32、; 根 据 水 库 和 水 电 站 运 行 特 征 , 通 过 技 术 经 济 比 较提 出 水 轮 机 ( 水 泵 ) 型 式 及 机 组 台 数 的 意 见 。 v 引 水 道 尺 寸 和 日 调 节 容 积 的 选 择 。 v 水 库 运 行 方 式 、 多 年 运 行 特 征 和 初 期 蓄 水 计 划 : 根 据 电 站 选 定 参 数 、 考 虑 已 建 梯 级 水 库 , 同 一 电 网 水 库 的联 合 作 用 及 综 合 利 用 要 求 , 提 出 水 库 运 用 规 划 , 分 析 多 年运 行 特 征 。 v 说 明 工 程 取 用 水 规 模 及 对 下 游 发 电 影

33、 响 , 必 要 时 提 出 补 偿方 式 。 说 明 环 境 基 流 对 用 水 要 求 。 v 水 库 泥 沙 冲 淤 分 析 : 对 泥 沙 河 流 上 的 水 库 , 应 提 出 长 期 保 持 调 节 库 容 的 措 施 和必 要 的 排 沙 措 施 ; 论 证 水 库 淤 积 对 上 游 电 站 尾 水 及 施 工 影响 , 研 究 提 出 引 水 建 筑 物 防 沙 运 行 方 式 和 防 沙 排 沙 措 施 ,当 下 游 有 重 要 城 市 、 工 农 业 取 水 口 时 , 应 进 行 下 游 河 道 冲淤 计 算 ; 泥 沙 问 题 严 重 的 水 库 应 进 行 泥 沙

34、模 型 试 验 , 并 提出 观 测 规 划 。 v 回 水 计 算 : 根 据 库 区 淹 没 影 响 对 象 的 洪 水 标 准 进 行 回 水 计 算 , 并 绘 制回 水 曲 线 与 同 频 率 天 然 水 面 线 对 比 , 确 定 回 水 尖 灭 点 , 对泥 沙 淤 积 明 显 的 工 程 , 还 应 提 出 不 同 淤 积 年 限 的 库 区 沿 程泥 沙 淤 积 分 布 和 对 回 水 的 影 响 分 析 及 成 果 。 v 工 程 综 合 利 用 效 益 : 阐 明 工 程 对 综 合 利 用 各 部 门 需 要 的 满 足 程 度 和 作用 , 提 出 各 部 门 效 益

35、 指 标 和 分 摊 意 见 。 v 工 程 综 合 利 用 效 益 : 初 步 设 计 多 为 水 工 专 业 , 更 应 注 意 工 程 任 务 和 工程 规 模 论 证 的 成 果 , 在 确 定 挡 水 、 泄 水 建 筑 物 顶 高程 和 孔 口 尺 寸 , 以 及 机 组 容 量 与 特 征 参 数 、 泥 沙 淤积 分 析 、 初 期 蓄 水 方 案 、 移 民 与 土 地 补 偿 、 回 水 影响 、 工 程 管 理 与 财 务 评 价 等 均 与 规 划 专 业 有 关 , 本阶 段 主 要 是 说 明 或 复 核 上 述 成 果 。 7.4防 洪 、 灌 溉 、 治 涝 工

36、 程 任 务 和 规 模 v 防 洪 工 程 : 1. 防 洪 河 道 与 堤 防 工 程 : a.概 述 本 工 程 防 护 地 区 的 自 然 及 社 会 经 济 情 况 , 说 明 防 洪 保护 对 象 的 洪 水 灾 害 情 况 及 成 因 , 提 出 防 洪 要 求 和 治 理 原 则 。 b.概 述 河 道 、 河 道 堤 防 状 况 及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 简 述 堤 防 沿革 、 断 面 型 式 及 险 土 险 坡 ; 穿 堤 建 筑 物 种 类 、 数 量 和 质 量 、对 地 方 安 全 影 响 ; 简 述 跨 河 建 筑 物 及 对 行 洪 的 影 响 。 c

37、.概 述 河 道 堤 防 情 况 及 主 要 防 护 对 象 的 重 要 性 , 经 技 术 经济 比 较 复 核 防 洪 标 准 和 设 计 流 量 。 说 明 河 道 与 堤 防 线 路 布置 原 则 , 复 核 河 道 、 堤 防 线 路 和 堤 距 。 d.根 据 河 道 地 形 及 河 势 、 工 程 地 质 、 河 床 及 堤 岸 稳 定 、 工程 量 、 施 工 条 件 、 移 民 占 地 、 投 资 及 管 理 运 用 等 , 确 定 河底 纵 坡 和 河 道 堤 防 断 面 型 式 。 e.分 析 代 表 性 河 段 的 设 计 水 位 与 流 量 关 系 , 分 析 拟 定

38、 设 计 主槽 与 滩 地 糙 率 , 推 算 河 道 水 面 线 和 闸 、 桥 、 渡 槽 等 拦 河 建筑 物 壅 水 高 度 。 f.根 据 推 算 的 河 道 设 计 水 面 线 、 风 浪 爬 高 和 安 全 超 高 , 确 定堤 顶 高 程 。 2.行 、 蓄 洪 区 工 程 工 程 : a.说 明 行 、 蓄 洪 区 工 程 任 务 、 与 河 道 的 关 系 , 在 整 个 防 洪 工 程体 系 中 的 作 用 及 行 、 蓄 洪 区 正 常 运 用 和 非 正 常 运 用 洪 水 标准 。 b.确 定 行 、 蓄 洪 区 挡 水 、 过 水 、 退 水 建 筑 物 及 联

39、接 工 程 的 总 体布 置 和 规 模 。 c.行 、 蓄 洪 区 的 水 利 计 算 及 安 全 建 设 规 划 。 v 灌 溉 工 程 : 1.概 述 灌 溉 区 自 然 及 社 会 经 济 情 况 、 水 利 工 程 现 状 及 自 然 灾 害等 , 根 据 有 关 规 划 阐 明 灌 溉 及 国 民 经 济 其 它 部 门 对 供 水 的要 求 , 论 证 灌 区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 2.论 述 灌 区 供 水 水 源 条 件 , 核 定 不 同 水 文 年 的 径 流 过 程 及 年 内分 配 情 况 。 3.论 证 土 地 分 类 评 价 和 水 土 资 源 条 件 ,

40、确 定 灌 区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主 业 生 产 结 构 、 作 物 组 成 、 轮 作 制 度 和 复 种 指 数 等 。 4.根 据 水 土 资 源 平 衡 条 件 , 复 核 灌 区 范 围 和 灌 溉 面 积 , 确 定 水源 工 程 及 灌 区 开 发 方 式 。 5.根 据 灌 区 水 土 资 源 、 作 物 组 成 、 水 文 气 象 、 水 量 调 节 、 经 济效 益 等 因 素 确 定 灌 溉 设 计 保 证 率 和 水 平 年 , 划 定 灌 溉 制 度 。 6.对 于 灌 区 供 需 水 量 平 衡 和 总 需 水 量 , 核 定 灌 溉 水 利 用 系 数 ,

41、说 明 灌 区 供 需 水 量 平 衡 计 算 成 果 , 确 定 灌 溉 总 需 水 量 及 不同 保 证 率 典 型 年 的 年 内 分 配 。 7.关 于 排 水 标 准 : 应 确 定 灌 区 排 涝 标 准 、 排 渍 标 准 、改 良 和 预 防 盐 碱 化 的 排 水 标 准 及 承 泄 区 水 位 标准 。8.灌 区 总 体 布 置 : 根 据 灌 区 旱 、 涝 、 渍 、 盐 等 综 合治 理 及 水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的 原 则 , 对 水 源 工 程 、灌 排 渠 系 、 建 筑 物 、 道 路 、 林 带 、 村 庄 、 电 力与 通 讯 线 路 等 总 体 布

42、 置 进 行 方 案 比 较 , 确 定 灌区 总 布 置 。 据 此 , 进 一 步 对 灌 区 水 源 工 程 和 灌排 渠 系 及 其 建 筑 物 进 行 单 项 工 程 方 案 比 较 , 确定 建 筑 物 规 模 及 参 数 , 要 进 行 典 型 区 设 计 。 v 治 涝 工 程 : 1.概 述 涝 区 的 自 然 和 社 会 经 济 情 况 , 分 析 涝 灾 的 情 况 和 成 因 ,说 明 治 涝 要 求 , 并 结 合 地 区 规 划 和 农 业 规 划 , 经 综 合 分 析提 出 治 理 原 则 。 根 据 不 同 治 涝 标 准 的 工 程 量 、 投 资 、 涝

43、区损 失 等 情 况 , 分 析 确 定 治 涝 标 准 , 划 分 治 涝 分 区 。 2.根 据 治 涝 区 特 点 、 治 涝 任 务 和 原 则 , 确 定 治 涝 方 案 和 工 程 总体 布 局 。 当 需 要 设 置 泵 站 及 排 水 闸 时 , 应 说 明 工 程 的 任 务和 规 模 、 运 用 原 则 、 设 计 标 准 和 主 要 特 征 值 , 提 出 典 型 区设 计 方 案 。 v 近 年 来 , 我 国 加 大 了 对 大 江 河 治 理 的 力 度 , 投 巨 资 建 设 防洪 、 灌 溉 、 治 涝 工 程 , 设 计 工 作 任 务 工 作 量 显 著 增

44、 加 , 各省 级 水 利 行 业 设 计 院 积 累 了 比 较 丰 富 的 设 计 资 料 与 经 验 。尤 其 是 综 合 治 理 工 程 , 涉 及 防 洪 、 供 水 、 灌 溉 、 发 电 等 综 合 利 用 。 7.5城市和工业供水工程规模确定 v 供 水 现 状 预 测 : 分 析 供 水 地 区 水 资 源 ( 地 下 、 地 表 ) 总 量 及 可 利 用 的 水 资 源量 ; 说 明 城 镇 和 工 业 耗 水 量 , 水 源 工 程 布 置 , 水 资 源 开 发利 用 现 状 ; 根 据 城 镇 和 工 业 发 展 规 划 , 确 定 供 水 范 围 和 主要 供 水

45、 对 象 , 预 测 当 地 水 资 源 可 能 满 足 程 度 , 阐 明 新 建 水源 工 程 和 引 水 工 程 的 必 要 性 。 v 设 计 水 平 年 、 供 水 量 及 保 证 率 : 根 据 供 水 地 区 规 划 要 求 , 确 定 不 同 水 平 年 各 工 业 部 门 、 城 镇公 共 用 水 、 生 活 用 水 的 用 水 定 额 , 选 定 各 用 水 对 象 的 供 水保 证 率 , 确 定 不 同 水 平 年 各 部 门 需 水 量 和 需 水 总 量 。 v 供 水 工 程 方 案 选 择 : 进 行 水 源 工 程 和 输 水 工 程 的 方 案 比 较 ,

46、论 证 水 源 可引 用 流 量 、 引 水 量 和 引 水 时 段 , 选 定 水 源 工 程 和 输水 工 程 的 规 模 和 主 要 参 数 。 v 拟 定 供 水 工 程 综 合 调 度 运 用 原 则 和 措 施 。 v 拟 定 地 下 、 地 表 水 源 的 水 质 监 测 以 及 水 源 地 和 输 水线 路 的 水 质 保 护 措 施 。 7.6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设 计 依 据 : 说 明 工 程 等 别 及 建 筑 物 级 别 、 设 计 基 本 资 料 ; 说 明 可研 阶 段 确 定 的 工 程 等 别 及 审 查 评 估 意 见 , 必 要 时 加以 复 核 确 定 ;

47、 确 定 建 筑 物 级 别 及 相 应 的 洪 水 标 准( 强 制 性 条 款 ) ; 概 述 开 发 任 务 和 综 合 利 用 要 求 及可 研 阶 段 的 审 查 意 见 ; 说 明 主 要 建 筑 物 的 特 征 水 位及 流 量 、 水 位 气 象 数 据 、 地 质 特 性 及 参 数 、 地 震 设计 烈 度 及 动 力 加 速 度 、 建 筑 物 材 料 特 性 及 设 计 参 数 、规 定 的 安 全 系 数 ( 强 制 性 条 款 ) 、 允 许 应 力 、 沉 降量 、 变 形 量 及 其 依 据 。 坝 ( 闸 ) 型 、 坝 ( 闸 ) 轴 线 和 渠 线 的 选

48、 择 : 根 据 可 研 阶 段 的 审 查 意 见 , 进 一 步 研 究 坝 ( 闸 ) 型 、坝 ( 闸 ) 轴 线 和 渠 线 的 布 置 , 分 析 地 形 、 地 质 、 泄洪 消 能 、 环 境 、 移 民 征 地 、 施 工 条 件 、 工 期 与 投 资及 运 行 等 条 件 , 经 综 合 比 较 论 证 选 定 坝 ( 闸 ) 型 、坝 ( 闸 ) 轴 线 和 渠 线 。 工 程 总 体 布 置 : 对 选 定 的 坝 ( 闸 ) 型 、 坝 ( 闸 ) 轴 线 和 渠 线 , 就 各 种工 程 量 布 置 方 案 的 地 形 、 地 质 、 工 程 量 、 施 工 条

49、件 、工 期 、 环 境 、 移 民 征 地 、 投 资 及 运 行 等 条 件 , 结 合必 要 的 科 研 试 验 成 果 , 进 一 步 比 较 论 证 , 选 定 工 程总 体 布 置 方 案 。 挡水建筑物 结 构 布 置 和 材 料 : 说 明 挡 水 建 筑 物 的 工 程 布 置 , 选 定 挡 水 建 筑 物 的 结 构 型式 、 顶 部 高 程 、 断 面 尺 寸 、 各 建 筑 物 连 接 方 式 与 主 要细 部 构 造 ( 坝 闸 、 堤 顶 布 置 、 坝 内 廊 道 、 土 石 坝 防 渗 、反 滤 、 护 坡 、 排 水 结 构 等 ) , 提 出 各 建 筑

50、物 工 程 量 及材 料 质 量 要 求 , 砼 坝 体 分 区 的 砼 龄 期 强 度 、 控 制 性 配合 比 、 掺 配 料 规 格 等 ; 对 土 石 坝 土 石 料 分 区 填 筑 与 技术 要 求 , 控 制 性 施 工 条 件 等 ; 对 面 板 堆 石 坝 尚 需 提 出主 要 施 工 参 数 等 。 对 于 有 分 期 蓄 水 或 分 期 施 工 挡 水 建 筑 物 , 其 结 构 布 置需 进 行 相 应 论 证 。 基 础 处 理 , 根 据 建 筑 物 地 基 ( 岸 坡 ) 的 地 质 条 件 和 稳定 、 渗 透 、 强 度 、 变 形 特 性 , 提 出 建 筑

51、物 开 挖 深 度 及防 渗 加 固 等 处 理 措 施 。 设 计 计 算 。 泄水、引水建筑物 方 案 比 较 : 说 明 泄 、 引 水 建 筑 物 各 比 较 方 案 综 合 设 计 条 件 , 经 分 析比 选 后 , 选 定 泄 、 引 水 建 筑 物 布 置 方 案 和 结 构 型 式 。 对 选 定 泄 水 建 筑 物 应 提 出 开 挖 、 衬 砌 、 基 础 处 理 及 防空 蚀 、 防 冲 刷 、 排 水 、 防 冻 、 排 冰 、 排 沙 等 工 程 措 施 ,说 明 排 沙 运 用 方 式 。 根 据 以 上 结 构 要 求 相 应 进 行 设 计计 算 及 水 工

52、模 式 试 验 。 选 定 进 水 口 的 布 置 、 结 构 型 式 、 断 面 尺 寸 、 孔 口 和 渐变 段 的 型 式 , 提 出 建 筑 物 稳 定 和 结 构 计 算 成 果 。 选 定 引 水 道 、 调 压 井 ( 或 前 池 ) 、 压 力 管 道 布 置 、 型式 、 断 面 尺 寸 。 输(排)水(渠系)建筑 关 于 方 案 比 较 : 说 明 输 ( 排 ) 水 建 筑 物 各 比 较 方 案 的 地 形 、 地 质 、 泥 沙 、工 程 布 置 、 水 流 流 态 、 工 程 量 、 施 工 条 件 、 投 资 、 运行 及 经 济 效 益 等 因 素 。 经 综

53、合 分 析 比 较 , 选 定 输 ( 排 )水 建 筑 物 方 案 , 据 此 提 出 选 定 方 案 各 组 成 建 筑 物 ( 如明 渠 、 涵 洞 、 管 道 、 隧 洞 、 渡 槽 、 倒 虹 吸 及 其 它 交 叉建 筑 物 等 ) 的 具 体 位 置 、 布 置 及 结 构 型 式 。 关 于 水 利 计 算 : 要 说 明 各 输 ( 排 ) 水 建 筑 物 的 输 ( 排 ) 水 流 量 、 水 位 、水 力 坡 降 线 、 水 流 流 态 、 冲 刷 或 淤 积 等 水 力 计 算 的 条件 和 方 法 , 提 出 成 果 。 根 据 输 ( 排 ) 水 建 筑 物 的 任

54、 务要 求 和 运 用 条 件 , 选 定 进 水 口 的 位 置 、 结 构 型 式 及 控制 尺 寸 。 说 明 主 要 建 筑 物 的 运 用 条 件 、 工 作 水 位 , 选定 布 置 型 式 、 高 程 、 坡 降 、 断 面 尺 寸 、 衬 砌 型 式 及 地 基 处 理 措 施 。 堤防及河道整治建筑物 堤 防 及 河 道 整 治 建 筑 物 方 案 比 较 : 初 设 阶 段 堤 防 及 河 道 整 治 建 筑 物 推 荐 方 案 的选 定 是 通 过 其 他 地 形 地 质 、 泥 沙 、 工 程 布置 、 水 流 流 速 、 流 态 、 防 冲 和 防 淤 措 施 、工

55、程 量 、 施 工 、 投 、 和 运 用 条 件 , 经 多 方案 比 较 后 确 定 。 要 选 定 堤 防 及 河 道 整 治 建 筑 物 的 组 成 、 型 式 、布 置 及 高 程 、 过 流 断 面 、 必 要 的 防 渗 措 施 和防 护 工 程 等 。 7.7施 工 组 织 设 计 v 施 工 条 件 。 v 施 工 导 流 : 1.导 流 标 准 : 注 意 不 同 施 工 时 段 划 分 的 选 择 意 见 及 其 成 果 ; 选 定 各 期 施 工导 流 的 流 量 和 频 率 , 确 定 导 流 建 筑 物 的 级 别 ; 选 定 坝 体 拦 洪度 汛 的 洪 水 流

56、量 和 频 率 。 2.导 流 方 式 : 选 定 导 流 方 式 , 提 出 选 定 方 案 的 各 期 导 流 工 程 布 置 及 相 应 措 施 。提 出 水 力 计 算 的 主 要 成 果 , 必 要 时 应 附 选 定 方 案 导 流 模 型 试验 。 3.导 流 建 筑 物 的 设 计 : 提 出 导 流 挡 水 、 泄 水 建 筑 物 型 式 布 置 的 方 案 比 较 及 选 定 方 案 建筑 物 型 式 与 布 置 、 工 程 量 、 稳 定 与 应 力 分 析 的 主 要 成 果 。 研 究 导 流 建 筑 物 与 永 久 工 程 结 合 的 可 能 性 , 并 提 出 合

57、 理 方 式 与具 体 措 施 。 4.导 流 工 程 施 工 :论 述 导 流 隧 洞 、 明 渠 、 涵 管 的 开 挖 、 衬 砌 或 喷 锚 、 施 工 程 序 、 施 工 方 法 、 施 工 布 置 、 施 工 进 度 及 所 需 主 要 设 备 。选 定 围 堰 施 工 程 序 、 施 工 方 法 、 施 工 进 度 及 料 场 。 论 述 围堰 拆 除 技 术 措 施 , 估 算 基 坑 抽 水 量 , 选 择 排 水 方 式 和 所 需设 备 。5.截 流 :选 定 截 流 时 段 和 流 量 , 提 出 选 定 方 案 施 工 布 置 、 施 工 程 序 、施 工 方 法 、

58、 备 料 计 划 和 所 需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 6.下 闸 蓄 水 : 说 明 蓄 水 进 度 计 划 , 包 括 蓄 水 速 度 和 水 位 要 求 以 及 向 下 游供 水 措 施 ; 选 择 封 堵 时 段 、 下 闸 流 量 和 封 堵 方 案 。 v料 场 的 选 择 与 开 采 : 根 据 详 查 资 料 分 析 砼 骨 料 、 石 料 、 土 料 等 各 料 场 分布 、 储 量 、 质 量 、 开 采 运 输 及 加 工 条 件 , 开 采 获 得率 和 开 挖 弃 渣 利 用 率 及 其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 与 工 程 单价 构 成 有 关 ) , 进 行

59、材 料 设 计 与 试 验 , 通 过 技 术 经济 比 较 选 定 。 料 场 规 划 : 确 定 原 则 , 根 据 建 筑 物 各 部 位 不 同 高 程 用 料 的 数 量和 技 术 要 求 , 各 料 场 的 分 布 高 程 、 数 量 和 质 量 、 开采 运 输 和 加 工 条 件 、 受 洪 水 和 冰 冻 等 影 响 情 况 、 拦洪 蓄 水 和 环 境 保 护 、 占 地 迁 赔 以 及 施 工 强 度 与 方 法 、施 工 进 度 及 造 价 等 条 件 对 选 定 料 场 提 出 综 合 平 衡 开采 规 划 。 v 施 工 总 布 置 与 总 进 度 : 1.确 定

60、选 定 方 案 的 分 区 布 置 , 提 出 场 地 平 整 土 石 方工 程 量 , 出 渣 及 土 石 方 平 衡 利 用 规 划 , 并 阐 明 工 程筹 建 期 和 施 工 准 备 期 工 程 项 目 在 布 置 、 进 度 、 施 工之 间 的 衔 接 和 协 调 。 计 算 施 工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面 积 , 提 出 分 区 分 期 施 工 征 地 计 划 , 研 究 征 地 再 利用 的 可 能 性 。 2.施 工 总 进 度 安 排 的 原 则 和 依 据 是 以 国 家 主 管 部 门或 建 设 单 位 对 工 程 投 入 运 行 期 限 的 要 求 ,

61、一 般 是 要求 提 前 发 挥 效 益 。 3.要 说 明 枢 纽 主 体 工 程 、 对 外 交 通 、 施 工 导 流 与 截流 、 场 内 交 通 及 其 它 施 工 临 时 工 程 、 施 工 辅 助 设 施等 建 筑 安 装 任 务 及 控 制 进 度 因 素 。 4.关 于 施 工 分 期 , 要 论 证 并 提 出 工 程 筹 建 期 、 工 程准 备 期 、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期 、 工 程 完 建 期 四 个 阶 段 的控 制 性 关 键 项 目 及 进 度 安 排 、 工 程 量 及 工 期 , 进 行施 工 强 度 、 劳 动 力 、 机 械 设 备 和 土 石

62、方 平 衡 。 要 论述 工 程 筹 建 期 工 程 项 目 的 内 容 和 任 务 划 分 依 据 , 按合 同 管 理 要 求 , 分 析 确 定 由 建 设 和 施 工 单 位 分 别 完成 的 工 程 筹 建 项 目 , 明 确 二 者 的 衔 接 和 协 调 要 求 ,提 出 筹 建 期 进 度 安 排 。 5.对 工 程 准 备 期 进 度 , 应 阐 述 其 内 容 与 任 务 , 拟 定控 制 性 进 度 。 6.对 施 工 总 进 度 : 应 说 明 其 关 键 线 路 及 分 阶 段 工 程形 象 面 貌 的 要 求 , 研 究 提 高 发 电 、 供 水 等 措 施 。

63、7.8水 库 淹 没 处 理 及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随 着 我 国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发 展 , 移 民 与 征 地 与 工 程 建设 的 矛 盾 和 出 现 的 问 题 日 趋 严 重 , 占 用 投 资 加 大 ,有 的 甚 至 影 响 设 计 决 策 与 方 案 选 择 , 从 技 术 层 面 上讲 , 本 阶 段 要 核 定 工 程 移 民 和 征 地 及 有 关 专 项 的 设计 洪 水 标 准 , 叙 述 选 定 正 常 蓄 水 位 及 汛 期 限 制 水 位方 案 的 泥 沙 淤 积 和 回 水 计 算 成 果 , 说 明 预 测 的 浸 没 、塌 岸 和 其 它 影

64、 响 , 确 定 库 区 淹 没 范 围 。 水 库 淹 没 损 失 确 定 : 水 库 ( 或 其 它 类 型 工 程 ) 淹 没 损 失 影 响 分 析 及 淹 没实 物 指 标 调 查 。 移 民 安 置 规 划 : 要 确 定 农 村 移 民 安 置 和 城 镇 乡 镇 迁 建 规 划 , 方 案 要合 理 和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 专 项 设 施 淹 没 处 理 : 是 指 淹 没 范 围 内 的 铁 路 、 公 路 、 桥 梁 、 电 力 及 电 信 、工 矿 企 业 、 水 利 及 航 运 设 施 、 文 物 古 迹 、 矿 产 资 源等 情 况 和 影 响 程 度 。 确

65、 定 各 专 项 的 迁 建 、 改 建 设 计方 案 , 确 定 投 资 。 当 采 用 防 护 方 案 时 , 要 说 明 其 经济 合 理 性 、 必 要 性 , 可 专 题 论 述 。 防 护 工 程 : 要 说 明 防 护 对 象 、 范 围 、 防 护 的 必 要 性 , 规 划 要 求 、原 则 和 设 计 标 准 。 要 做 方 案 比 选 和 经 济 评 价 。 淹 没 处 理 概 算 和 迁 建 进 度 : 特 别 注 意 国 家 有 关 移 民 土 地 征 用 条 例 , 掌 握 各 省 地 方 制 定 实施 方 案 , 合 理 确 定 移 民 安 置 与 土 地 赔 偿

66、 补 助 倍 率 。 说 明 各 项淹 没 处 理 概 算 编 制 依 据 和 时 间 , 各 主 要 项 目 的 单 价 分 析 , 分项 列 出 概 算 表 , 分 析 成 果 的 合 理 性 , 必 要 时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 库 区 浸 没 、 滑 坡 、 塌 岸 等 处 理 措 施 及 工 程 量 , 处 理 费 用 列入 建 筑 工 程 概 算 , 不 列 入 水 库 淹 没 概 算 。 对 实 物 指 标 的 认 证 ,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或 主 管 部 门 要 出 具 认 可性 文 件 , 对 影 响 下 游 供 水 发 电 , 涉 及 经 济 赔 偿 的 项 目 要 签定 补 偿 合 同 或 协 议 , 计 入 工 程 投 资 。 永 久 占 用 土 地 ( 包 含 临 时 占 用 土 地 ) 的 复 核 尤 为 重 要 , 设计 方 案 也 要 充 分 考 虑 合 理 利 用 料 场 开 采 和 土 地 资 源 量 , 工程 管 理 和 环 境 用 地 亦 应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 尽 量 减 少 移 民 占 地 迁 赔 数 量 。 7.9水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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