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结核病管理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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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 区 结 核 病 管 理 基 技 能 培 训杭 州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结 防 所王 勐 目 录n 中 国 结 核 病 控 制 策 略n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职 能n 社 区 结 防 人 员 应 掌 握 的 知 识 和 技 能 一 、 中 国 结 核 病 控 制 策 略n 加 强 政 府 承 诺n 提 高 发 现 和 治 疗 肺 结 核 患 者 工 作 质 量n 应 对 新 领 域 的 挑 战n 完 善 社 会 动 员 和 健 康 促 进 工 作n 强 化 监 控 与 评 价n 积 极 开 展 研 究 工 作( 2008版 指 南 ) ( 一 ) 加 强 政 府

2、承 诺n 1.加 强 政 府 领 导 各 级 政 府 要 制 定 当 地 结 核 病 防 治 规 划 。 在 防 治工 作 中 , 坚 持 政 府 领 导 、 多 部 门 合 作 、 全 社 会 参 与 , 共 同 做 好结 核 病 防 治 工 作 的 原 则 。n 2.保 障 经 费 坚 持 以 政 府 投 入 为 主 和 多 渠 道 筹 资 的 原 则 , 将 结 核病 防 治 经 费 列 入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 保 证 结 核 病 防 治 工 作经 费 。n 3.健 全 结 核 病 防 治 服 务 体 系 健 全 各 级 结 核 病 防 治 的 领 导 机 构 和

3、业 务 机 构 ( 结 防 机 构 、 各 类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和 乡 、 村 初 级 卫 生 保健 网 络 或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 服 务 站 ) 组 成 的 结 核 病 防 治 服 务体 系 。 本 体 系 的 各 个 机 构 和 部 门 要 各 负 其 责 , 共 同 完 成 结 核 病防 治 工 作 。 同 时 要 制 定 各 级 结 核 病 防 治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计 划 , 按照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计 划 配 备 人 员 、 加 强 培 训 、 提 高 专 业 素 质 。 ( 二 ) 提 高 发 现 和 治 疗 肺 结 核 患 者 工 作 质量

4、n 1.加 强 实 验 室 能 力 建 设n 2.积 极 发 现 肺 结 核 患 者n 3.做 好 肺 结 核 患 者 的 治 疗 与 管 理n 4.全 面 开 展 医 疗 机 构 与 结 核 病 防 治 机 构 合 作n 5.健 全 抗 结 核 病 药 品 的 供 应 和 管 理 系 统 ( 三 ) 应 对 新 领 域 的 挑 战n 坚 持 预 防 为 主 , 开 展 耐 多 药 结 核 病 防 治 工 作 ;n 开 展 结 核 病 和 艾 滋 病 防 治 联 合 行 动 ;n 将 流 动 人 口 纳 入 当 地 结 核 病 防 治 规 划 , 重 点 关注 高 危 和 脆 弱 人 群 ,

5、以 及 矿 场 、 监 狱 等 特 殊 场所 的 结 核 病 防 治 工 作 。 ( 四 ) 完 善 社 会 动 员 和 健 康 促 进 工 作n 制 定 并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实 施 倡 导 、 交 流 和 社 会 动员 策 略 ( Advocacy, Communication and Social Mobilization) 。 与 多 部 门 合 作 , 开 展结 核 病 防 治 健 康 促 进 工 作 。 充 分 利 用 结 核 病防 治 健 康 教 育 材 料 资 源 库 , 有 计 划 、 有 针 对性 地 开 展 多 种 形 式 的 健 康 促 进 活 动 , 并 进 行

6、 效果 评 价 。 ( 五 ) 强 化 监 控 与 评 价n 充 分 利 用 结 核 病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 做 好 结 核 病 常规 资 料 的 收 集 与 整 理 , 并 做 到 及 时 报 告 ; 积 极开 展 督 导 工 作 , 规 范 督 导 方 法 , 提 高 督 导 质 量 ;采 用 现 代 流 行 病 学 方 法 开 展 专 题 调 查 , 获 得 科学 资 料 。 通 过 整 理 分 析 资 料 , 对 结 核 病 防 治 规划 进 行 监 控 与 评 价 , 以 深 入 了 解 结 核 病 防 治 规划 实 施 情 况 及 其 疫 情 状 况 。 ( 六 ) 积 极

7、 开 展 研 究 工 作n 开 展 为 结 核 病 防 治 规 划 服 务 的 研 究 工 作 , 包 括实 施 性 和 基 础 性 研 究 。 确 定 实 施 性 研 究 优 先 领域 , 积 极 推 广 实 施 性 研 究 成 果 ; 研 发 新 型 诊 断方 法 、 药 品 和 疫 苗 。 三 位 一 体 的 结 核 病 防 治 体 系 结 核 病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二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职 责n 对 肺 结 核 患 者 进 行 治 疗 管 理 ;n 收 集 结 核 病 有 关 信 息 , 负 责 本 单 位 及 所 辖 区 域 内 的 疫 情 报 告 工 作 ;

8、n 推 荐 肺 结 核 可 疑 症 状 者 , 开 展 对 肺 结 核 或 疑 似 肺 结 核 患 者 的 追 踪 工 作 ;n 及 时 向 县 ( 区 ) 级 结 防 机 构 报 告 外 出 及 失 访 肺 结 核 患 者 的 信 息 ;n 对 村 卫 生 室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 结 核 病 治 疗 管 理 工 作 进 行 定 期 督 导 和 检查 ;n 负 责 对 村 卫 生 室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 人 员 的 培 训 ; n 发 放 健 康 教 育 资 料 , 开 展 健 康 教 育 工 作 。n 设 立 查 痰 点 的 单 位 开 展 痰 涂 片 检 查

9、 工 作 ;n (2008版 指 南 ) 村 卫 生 室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 职 责n 对 肺 结 核 患 者 的 治 疗 进 行 督 导 管 理 , 督 促 患 者 按 时 复 查 和 取 药 ,按 期 留 送 合 格 的 痰 标 本 ;n 推 荐 肺 结 核 可 疑 症 状 者 到 县 ( 区 ) 级 结 防 机 构 就 诊 , 协 助 开 展 肺结 核 或 疑 似 肺 结 核 患 者 的 追 踪 ;n 对 实 施 督 导 化 疗 的 患 者 家 庭 成 员 或 志 愿 者 进 行 培 训 和 技 术 指 导 ; n 及 时 向 县 ( 区 ) 级 结 防 机 构 报 告

10、外 出 及 失 访 肺 结 核 患 者 的 信 息 ;n 向 患 者 和 公 众 宣 传 结 核 病 防 治 知 识 。n (2008版 指 南 )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在 结 核 病 防 治 工 作 中 履行 以 下 职 责n ( 一 ) 负 责 肺 结 核 患 者 居 家 治 疗 期 间 的 督 导 管理 ;n ( 二 ) 负 责 转 诊 、 追 踪 肺 结 核 或 者 疑 似 肺 结 核患 者 及 有 可 疑 症 状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n ( 三 ) 对 辖 区 内 居 民 开 展 结 核 病 防 治 知 识 宣 传 。n ( 结 核 病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11、三 、 社 区 结 防 人 员 应 掌 握 的 知 识 和 技 能n 病 人 发 现 、 报 告 、 密 切 接 触 者 筛 查 、 追 踪n 患 者 治 疗 管 理 ( 治 疗 方 案 、 药 品 、 查 痰 、 访 视等 )n 健 康 教 育n 培 训n 督 导 n 耐 药 结 核 病 ( 一 ) 结 核 病 患 者 的 发 现n 肺 结 核 可 疑 症 状 者 咳 嗽 、 咳 痰 2周 、 咯 血 或 血 痰 是 肺 结 核 的 主 要 症 状 , 具 有 以 上 任何 一 项 症 状 者 为 肺 结 核 可 疑 症 状 者 。 此 外 , 胸 闷 、 胸 痛 、 低 热 、盗 汗 、

12、乏 力 、 食 欲 减 退 和 体 重 减 轻 等 为 肺 结 核 患 者 的 其 他 常 见 症状 。 2021-5-25 积 极 发 现 与 治 疗 管 理 结 核 病 的 目 的 是 什 么 ?n 积 极 发 现 和 彻 底 治 愈 肺 结 核 是 现 代 结 核 病 控 制 策 略 的核 心 , 及 早 发 现 是 前 提 , 彻 底 治 愈 是 保 证 , 做 到 有 症必 查 、 查 必 落 实 、 查 出 必 治 、 治 必 彻 底 、 分 散 发 现 、归 口 治 管 。 即 发 现 一 例 、 报 告 一 例 、 登 记 一 例 、 治 疗一 例 、 管 理 一 例 、 治

13、愈 一 例 。 发 现 方 式n 1.因 症 就 诊 指 患 者 出 现 肺 结 核 可 疑 症 状 后 主 动 到 结 防 机 构 就 诊 。n 2.转 诊 指 患 者 出 现 肺 结 核 可 疑 症 状 后 到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 不 包 括 结 防 机 构 ) 就 诊 ,经 胸 部 X线 或 痰 菌 检 查 等 诊 断 为 肺 结 核 或 疑 似 肺 结 核 后 , 患 者 携 带 医 生 填 写 的 转 诊单 到 结 防 机 构 就 诊 。n 3.追 踪 指 对 于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疫 情 报 告 ( 转 诊 ) 的 肺 结 核 和 疑 似 肺 结 核 患 者 , 未

14、按时 到 结 防 机 构 就 诊 , 由 结 防 机 构 或 乡 、 村 医 生 进 行 追 踪 , 使 其 到 结 防 机 构 接 受 检查 和 治 疗 。 n 4.因 症 推 荐 指 医 务 人 员 或 有 关 人 员 将 发 现 的 肺 结 核 可 疑 症 状 者 推 荐 并 督 促 其 到 结防 机 构 接 受 检 查 。n 5.接 触 者 检 查 对 涂 阳 肺 结 核 患 者 的 家 庭 成 员 、 同 学 、 同 事 和 邻 居 等 有 肺 结 核 可 疑症 状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进 行 结 核 病 检 查 。 n 6.健 康 检 查 通 过 开 展 健 康 体 检 的 方

15、 式 , 对 高 发 人 群 和 重 点 行 业 的人 群 进 行 健 康 体 检 , 以 便 及 时 发 现 和 转 诊 肺 结 核 患 者 。n ( 1) 高 发 人 群n 进 入 城 市 谋 业 的 流 动 人 口 或 移 民 、 来 自 结 核 病 高 发 地 区 和 国 家的 外 籍 求 职 者 ;n 儿 童 及 青 少 年 中 结 核 菌 素 反 应 强 阳 性 者 ;n 结 核 病 暴 发 流 行 的 集 体 或 人 群 ;n 糖 尿 病 、 接 受 免 疫 抑 制 剂 治 疗 、 矽 肺 、 艾 滋 病 病 毒 感 染 者 及 艾滋 病 患 者 等 。n ( 2) 重 点 行

16、业 人 群n 托 幼 机 构 及 中 小 学 校 教 职 工 ; n 入 伍 新 兵 、 大 学 新 生 、 企 事 业 招 工 对 象 以 及 由 农 村 、 边 远 少 数民 族 地 区 进 入 城 市 工 作 或 学 习 者 ;n 与 社 会 人 群 接 触 多 、 易 受 感 染 的 卫 生 服 务 行 业 员 工 ;n 接 触 职 业 性 有 害 物 质 的 厂 矿 、 企 业 职 工 ( 如 粉 尘 、 有 害 气 体 作业 等 ) 。n 7.其 他 如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等 。 结 核 病 诊 断 分 类按 照 2001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行 业 标 准

17、 , 结 核 病分 为 以 下 5类 :n ( 1) 原 发 性 肺 结 核 ( 简 写 为 )n ( 2) 血 行 播 散 性 肺 结 核 ( 简 写 为 )n ( 3) 继 发 性 肺 结 核 ( 简 写 为 )n ( 4) 结 核 性 胸 膜 炎 ( 简 写 为 )n ( 5) 肺 外 结 核 ( 简 写 为 ) n 【 注 : 气 管 支 气 管 结 核 按 型 肺 结 核 进 行 分 类 】 疫 情 报 告n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乙 类 传 染 病 报 告 的 要 求 ,对 肺 结 核 病 例 限 时 进 行 报 告 。n 各 级 疾 病 预

18、防 控 制 机 构 、 各 类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和 采 供 血 机 构 均 为 责任 报 告 单 位 ; 其 执 行 职 务 的 人 员 、 乡 村 医 生 和 个 体 开 业 医 生 均 为责 任 疫 情 报 告 人 。n 凡 在 各 级 各 类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诊 断 的 肺 结 核 患 者 ( 包 括 确 诊 病 例 、临 床 诊 断 病 例 ) 和 疑 似 肺 结 核 患 者 均 为 病 例 报 告 对 象 , 分 为 涂 阳 、仅 培 阳 、 菌 阴 和 未 痰 检 4类 。 ( 结 核 性 胸 膜 炎 ? 肺 外 结 核 ? ) n 凡 肺 结 核 或 疑 似 肺

19、结 核 病 例 诊 断 后 , 实 行 网 络 直 报 的 责 任 报 告 单位 应 于 24小 时 内 进 行 网 络 报 告 ; 未 实 行 网 络 直 报 的 责 任 报 告 单 位 ,应 于 24小 时 内 寄 /送 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报 告 卡 ”( 简 称 “传 染病 报 告 卡 ”) 给 属 地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 2021-5-25 结 核 病 的 报 告 对 象 有 哪 些 ?n 疑 似 肺 结 核 ( 大 疫 情 )n 确 诊 的 肺 结 核 ( 专 报 )n 新 发 现 的 结 核 性 胸 膜 炎 ( 专 报 )n 其 他 肺

20、外 结 核 ( GIS) 肺 结 核 患 者 转 诊 与 追 踪n 转 诊 对 象 n 不 需 要 住 院 治 疗 的 肺 结 核 患 者 或 疑 似 肺 结 核 患者n 出 院 后 仍 需 治 疗 的 肺 结 核 患 者n 结 核 性 胸 膜 炎 患 者 2021-5-25 如 何 转 诊 ?n 填 写 “ 肺 结 核 转 诊 三 联 单 ” , 一 联 交 给 病 人 ,一 联 寄 给 病 人 现 住 址 所 属 疾 控 中 心 , 一 联 保 存在 保 健 科n 给 病 人 转 诊 单 时 做 好 宣 教 2021-5-25 追 踪 对 象1、 已 报 告 的 肺 结 核 和 结 核 性

21、 胸 膜 炎 病 人 没 有 转 诊 和 转诊 没 有 到 位 者 ;2、 确 诊 治 疗 期 病 人 未 按 时 复 查 配 药 者 ( 1周 ) ;3、 与 涂 阳 病 人 密 切 接 触 未 去 结 防 机 构 检 查 者 。 追 踪 未 到 位 肺 结 核 患 者n 追 踪 对 象 辖 区 内 、 外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报 告 的 长 期 居 住在 本 辖 区 的 患 者 中 具 备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为 追 踪 对 象 :n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报 告 或 转 诊 的 非 住 院 肺 结 核 患 者 或疑 似 肺 结 核 患 者 , 在 报 告 后 24小 时 内

22、 未 到 当 地 结 防 机构 就 诊 者 ;n 在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进 行 住 院 治 疗 的 肺 结 核 患 者 , 出院 后 2天 内 未 与 当 地 结 防 机 构 取 得 联 系 的 患 者 。 n ( 2) 追 踪 方 法n 县 ( 区 ) 级 医 生 电 话 追 踪 : 由 县 ( 区 ) 结 防 机 构 负 责 追 踪 的 人 员 直 接 与 患 者 电话 联 系 , 了 解 患 者 未 就 诊 原 因 , 劝 导 患 者 到 结 防 机 构 就 诊 和 治 疗 。n 村 卫 生 室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 医 生 现 场 追 踪 : 对 没 有 电 话 或

23、 通 过 电 话 追 踪 3天内 未 到 位 的 患 者 , 县 ( 区 ) 结 防 机 构 追 踪 人 员 与 乡 镇 卫 生 院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医 生 电 话 联 系 , 或 将 “患 者 追 访 通 知 单 ”传 真 或 邮 寄 至 乡 镇 卫 生 院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心 ) 医 生 , 告 知 患 者 的 详 细 情 况 。 乡 镇 卫 生 院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 医 生 接 到 信息 后 , 及 时 通 知 村 卫 生 室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 医 生 与 患 者 进 行 联 系 , 劝 导 患 者 到结 防 机

24、 构 就 诊 。n 乡 镇 卫 生 院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 防 疫 医 生 现 场 追 踪 : 经 电 话 和 村 卫 生 室 ( 社区 卫 生 服 务 站 ) 医 生 追 踪 的 患 者 , 若 5天 内 未 到 结 防 机 构 就 诊 , 乡 镇 卫 生 院 ( 社 区卫 生 服 务 中 心 ) 医 生 应 主 动 到 患 者 家 中 了 解 具 体 情 况 , 劝 导 患 者 到 结 防 机 构 就 诊 。同 时 电 话 通 知 或 填 写 “患 者 追 访 通 知 单 ”第 二 联 , 向 县 ( 区 ) 级 结 防 机 构 进 行 反 馈 。 n 县 ( 区 )

25、级 医 生 现 场 追 踪 : 经 电 话 、 乡 ( 村 ) 医 生 追 踪 , 7天 内 仍 未 到 位 的 患 者 ,县 ( 区 ) 结 防 机 构 追 踪 人 员 应 主 动 到 患 者 家 中 了 解 具 体 情 况 , 劝 导 患 者 到 结 防 机构 就 诊 。 肺 结 核 患 者 中 断 治 疗 的 追 踪 方 法n 追 踪 对 象 : 超 过 规 定 时 间 1周 未 到 县 结 防 机 构 取 药 的 患 者 为 追 踪对 象n 追 踪 方 式 :1.县 级 电 话 通 知 , 乡 镇 上 门 。2. 一 周 后 仍 未 到 位 , 县 级 上 门 。3.若 患 者 离 开

26、 当 地 , 县 结 防 机 构 应 了 解 患 者 去 向 , 同 患 者 居 住 地 结防 机 构 联 系 2021-5-25 未 按 时 复 诊 追 踪 流 程 图 县 级 现 场 追 踪 追 踪 治 疗 结 果了 解 去 向 同 居 住 地 结 防 机 构 联 系不 知 居 住 地 联 系 户 籍 地 结 防 机 构患 者 离 开1周 内 到 位 1周 未 到 位县 级 直 接 电 话 通 知 患 者 县 级 确 定 追 踪 对 象 ( 需 追 踪 患 者 )同 时 县 级 电 话 通 知 患 者 所 在 乡 的 乡 医 追 踪 涂 阳 肺 结 核 患 者 密 切 接 触 者 检 查n

27、 系 指 与 新 登 记 的 痰 涂 片 阳 性 的 肺 结 核 患 者 ( 包括 初 治 和 复 治 ) 直 接 接 触 的 人 员 , 包 括 患 者 的家 庭 成 员 、 同 事 和 同 学 等 。 密 切 接 触 者 筛 查 流 程n 询 问 患 者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信 息n 了 解 密 切 接 触 者 的 状 况 ( 是 否 有 症 状 )n 登 记 “ 涂 阳 肺 结 核 患 者 密 切 接 触 者 登 记 本 ” n 健 康 教 育 ( 咳 嗽 、 咳 痰 2周 、 咯 血 是 肺 结 核 病 的 主 要 可 疑 症 状 ,一 旦 出 现 肺 结 核 可 疑 症 状 ,

28、应 及 早 到 结 防 机 构 就 诊 ) n 有 症 状 的 密 切 接 触 者 进 一 步 检 查 ( PPD、 胸 片 、 痰 检 )n 登 记 “ 涂 阳 肺 结 核 患 者 密 切 接 触 者 登 记 本 ” n 发 现 的 肺 结 核 患 者 进 入 报 告 程 序 学 校 结 核 病 密 切 接 触 者 调 查涂 阳 肺 结 核 患 者同 班 、 同 寝 室 、 同 教 室 的 学 生 和 教 职 员 工 , 以 及 其 他 密 切 接 触 的 人 员筛查 新 发 现 肺 结 核 患 者未 发 现 肺 结 核 患 者 筛查同 层 ( 同 单 元 ) 寝 室 、 教 室 的 学 生

29、 和 教 职 员 工 , 以 及 与 新 发 阳 性 患 者 密 切 接 触 的 人 员如 果 工 作 学 习 最 小 单 位 (如 学 校 班 级 、 集 体 宿 舍 )前 期 筛 查 结 核 菌 素 试 验 中 度 阳 性 ( PPD反应 15mm) 超 过 30%, 应 对 相 邻 的 最 小 单 位 进 行 筛 查 。 n PPD95%以 上n 15岁 以 上 , PPD强 阳 性 或 没 有 做 PPD、 有 可 疑 症 状 的 做 胸 片 检 查n 胸 片 异 常 或 有 可 疑 症 状 的 做 痰 涂 片 检n ( 浙 江 省 结 核 病 聚 集 性 疫 情 处 置 方 案 )

30、( 二 ) 、 肺 结 核 患 者 治 疗 管 理n 职 责n 管 理 方 式n 督 导 员 工 作n 治 疗 方 案 、 药 品 以 及 不 良 反 应 处 置 治 疗 分 类n 初 治 : 指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 从 未 因 结 核 病 应 用 过 抗 结 核 药 品 治 疗 的 患 者 ; 正 进 行 标 准 化 疗 方 案 规 律 用 药 而 未 满 疗 程 的 患 者( 登 记 分 类 以 治 疗 开 始 时 为 准 ) ; 不 规 则 化 疗 未 满 1 个 月 的 患 者 。n 复 治 : 指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 因 结 核 病 不 合 理 或 不

31、 规 律 用 抗 结 核 药 品 治 疗 1个月 的 患 者 ; 初 治 失 败 和 复 发 患 者 。 登 记 分 类n 新 患 者 : 从 未 应 用 过 抗 结 核 药 品 治 疗 或 应 用 抗 结 核 药 品 化 疗不 足 1个 月 ( 因 其 他 疾 病 应 用 抗 结 核 药 品 治 疗 除 外 ) , 或 首 次 进行 标 准 化 疗 方 案 规 律 用 药 而 未 满 疗 程 , 并 从 未 在 结 防 机 构 登 记过 的 肺 结 核 患 者 ;n 复 发 : 指 过 去 有 明 确 的 结 核 病 史 , 完 成 规 定 的 化 疗 疗 程 后 医生 认 为 已 治 愈

32、, 现 在 痰 涂 片 又 出 现 阳 性 的 肺 结 核 患 者 ;n 返 回 : 指 结 防 机 构 确 诊 的 患 者 治 疗 1个 月 , 中 断 治 疗 2个 月后 再 次 到 结 防 机 构 接 受 治 疗 的 患 者 ;n 初 治 失 败 : 新 涂 阳 患 者 治 疗 第 5个 月 末 或 疗 程 结 束 时 , 痰 涂 片检 查 阳 性 ; 涂 阴 患 者 治 疗 过 程 中 任 何 一 次 痰 菌 检 查 阳 性 , 均 为初 治 失 败 ; n 其 他 : 除 项 以 外 的 患 者 。 转 归 分 类n 治 愈 : 涂 阳 肺 结 核 患 者 完 成 规 定 的 疗 程

33、 , 连 续 2次 涂 片 结 果 阴 性 , 其 中 1次 是 治 疗 末 的 涂 片 。n 完 成 疗 程 : 涂 阴 肺 结 核 患 者 完 成 规 定 的 疗 程 , 疗 程 末 痰 涂 片 检 查 结 果 阴 性 或 未 痰 检 者 ; 涂 阳 肺 结 核 患 者 完 成 规 定的 疗 程 , 最 近 一 次 痰 检 结 果 阴 性 , 完 成 疗 程 时 无 痰 检 结 果 。n 结 核 死 亡 : 活 动 性 肺 结 核 患 者 因 病 变 进 展 或 并 发 咯 血 、 自 发 性 气 胸 、 肺 心 病 、 全 身 衰 竭 或 肺 外 结 核 等 原 因 死 亡 。n 非 结

34、 核 死 亡 : 结 核 病 患 者 因 结 核 病 以 外 的 原 因 死 亡 。 n 失 败 : 涂 阳 肺 结 核 患 者 治 疗 至 第 5个 月 末 或 疗 程 结 束 时 痰 涂 片 检 查 阳 性 的 患 者 ; 涂 阴 肺 结 核 患 者 治 疗 中 转 为 涂 阳肺 结 核 患 者 。n 丢 失 : 肺 结 核 患 者 在 治 疗 过 程 中 中 断 治 疗 超 过 两 个 月 , 或 由 结 防 机 构 转 出 后 , 虽 经 医 生 努 力 追 访 , 2个 月 内 仍 无信 息 或 已 在 其 他 地 区 重 新 登 记 治 疗 。n 不 良 反 应 : 指 患 者 因

35、 服 用 抗 结 核 药 后 出 现 严 重 不 良 反 应 , 而 无 法 继 续 服 药 。n 诊 断 变 更 : 患 者 在 治 疗 过 程 中 排 除 肺 结 核 诊 断 。 n 拒 治 : 指 患 者 被 确 诊 后 , 拒 绝 服 用 抗 结 核 药 品 。 只 要 患 者 接 受 过 一 次 抗 结 核 药 品 治 疗 , 该 患 者 即 为 接 受 治 疗 的 患者 。 接 受 治 疗 后 停 药 不 能 算 为 拒 治 。n 转 入 耐 多 药 治 疗 : 指 患 者 在 治 疗 过 程 中 , 药 敏 试 验 检 查 结 果 为 耐 多 药 , 经 确 诊 后 转 入 耐

36、多 药 方 案 治 疗 。 2021-5-25 为 什 么 要 督 导 管 理 ?n 通 过 督 导 管 理 , 确 保 肺 结 核 病 人 在 早 期 ,规 律 、 联 合 、 适 量 和 全 程 实 施 化 疗 , 最终 达 到 治 愈 。 乡 ( 镇 ) 卫 生 院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 职责n 对 患 者 进 行 访 视n 落 实 患 者 的 治 疗 管 理 工 作n 在 “乡 ( 镇 ) 肺 结 核 患 者 管 理 登 记 本 ”上 进 行 登 记n 对 每 位 患 者 在 全 疗 程 中 至 少 访 视 4次 , 了 解 患 者 治 疗情 况n 督 导 村 卫 生

37、 室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 医 生 和 其 他 督 导 人员 实 施 直 接 面 视 下 的 短 程 化 疗 , 并 将 访 视 结 果 记 录 在“肺 结 核 患 者 治 疗 记 录 卡 ”上 村 卫 生 室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 及 企 事 业 单位 医 务 室 的 医 护 人 员 职 责n 1.每 次 督 导 患 者 服 药 后 , 按 要 求 填 写 “肺 结 核 患 者 治 疗 记 录 卡 ”。n 2.患 者 如 未 按 时 服 药 , 应 及 时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 防 止 患 者 中 断 服 药 。n 3.一 旦 发 现 患 者 出 现 不 良

38、 反 应 或 中 断 用 药 等 情 况 , 及 时 报 告 上 级 主 管 医 师并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n 4.督 促 患 者 定 期 复 查 , 协 助 收 集 痰 标 本 。n 5.患 者 完 成 全 程 治 疗 后 , 督 促 患 者 将 “肺 结 核 患 者 治 疗 记 录 卡 ”送 至 县 ( 区 )结 防 机 构 归 档 保 存 。 n 6.在 村 卫 生 室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 医 生 实 施 督 导 化 疗 有 困 难 的 地 区 , 可 选择 具 备 一 定 文 化 水 平 的 志 愿 者 ( 如 村 干 部 、 小 学 教 师 、 学 生 等 )

39、或 家 庭成 员 进 行 培 训 , 以 代 替 村 卫 生 室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 医 生 实 施 督 导 化 疗 。 治 疗 管 理 方 式n 全 程 督 导 化 疗n 强 化 期 督 导 化 疗n 全 程 管 理 和 自 服 药 n 1.全 程 督 导 化 疗 n 指 在 肺 结 核 患 者 的 治 疗 全 过 程 中 , 患 者 每 次 用 药均 在 督 导 人 员 直 接 面 视 下 进 行 。n 2.强 化 期 督 导 n 指 在 肺 结 核 患 者 治 疗 强 化 期 内 , 患 者 每 次 用 药 均在 督 导 人 员 直 接 面 视 下 进 行 , 继 续 期

40、 采 用 全 程 管理 。 n 全 程 管 理 n 指 在 肺 结 核 患 者 治 疗 全 过 程 中 , 通 过 对 患 者 加 强 宣 教 , 定 期 门诊 取 药 , 家 庭 访 视 , 复 核 患 者 服 药 情 况 ( 核 查 剩 余 药 品 量 、 尿液 抽 检 等 ) , 误 期 ( 未 复 诊 或 未 取 药 ) 追 回 等 综 合 性 管 理 方 法 ,以 保 证 患 者 规 律 用 药 。 全 程 管 理n ( 1) 做 好 对 肺 结 核 患 者 初 诊 的 宣 教 , 内 容 包 括 解 释 病 情 , 介 绍 治 疗 方 案 、 药 品 剂量 、 用 法 和 不 良

41、反 应 , 以 及 坚 持 规 则 用 药 的 重 要 性 。n ( 2) 定 期 门 诊 取 药 , 建 立 统 一 的 取 药 记 录 , 强 化 期 每 2周 或 1个 月 取 药 1次 , 继 续期 每 月 取 药 1次 。 凡 误 期 取 药 者 , 应 及 时 通 过 电 话 、 家 庭 访 视 等 方 式 追 回 患 者 , 并加 强 教 育 , 说 服 患 者 坚 持 按 时 治 疗 。 对 误 期 者 , 城 镇 要 求 在 3天 内 追 回 , 农 村 在 5天 内 追 回 。n ( 3) 培 训 患 者 和 家 庭 成 员 , 使 其 能 识 别 抗 结 核 药 品 ,

42、了 解 常 用 剂 量 和 用 药 方 法 ,以 及 可 能 发 生 的 不 良 反 应 , 并 督 促 患 者 规 则 用 药 。 如 病 人 因 故 未 能 按 时 服 药 , 要采 取 补 治 措 施 , 在 当 日 ( 每 日 疗 法 的 病 人 ) 或 者 24小 时 内 ( 间 歇 方 案 的 病 人 ) 补服 n ( 4) 全 程 管 理 也 应 使 用 “肺 结 核 患 者 治 疗 记 录 卡 ”, 由 患 者 及 家 庭 成 员 填 写 。n ( 5) 家 庭 访 视 : 建 立 统 一 的 访 视 记 录 , 村 卫 生 室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 医 生 接

43、到 新的 治 疗 患 者 报 告 后 应 尽 早 做 家 庭 访 视 , 3内 进 行 初 访 , 强 化 期 每 周 一 次 , 巩 固 期 每月 家 庭 访 视 1次 , 内 容 包 括 健 康 教 育 , 核 实 服 药 情 况 , 核 查 剩 余 药 品 量 , 抽 查 尿 液 ,督 促 患 者 按 期 门 诊 取 药 和 复 查 等 。n ( 6) 做 好 痰 结 核 菌 的 定 期 检 查 工 作 , 治 疗 期 间 按 规 定 时 间 送 痰 标 本 进 行 复 查 。 2021-5-25 督 导 管 理 对 象 有 哪 些 ?n 涂 阳 肺 结 核n 重 症 涂 阳 肺 结 核

44、n 涂 阴 肺 结 核 强 化 期n 耐 多 药 项 目 患 者 2021-5-25 全 程 管 理 对 象 有 哪 些 ?n 涂 阴 肺 结 核 巩 固 期n 未 查 痰 活 动 性 肺 结 核 自 服 药n 指 虽 然 已 对 肺 结 核 患 者 进 行 了 规 范 化 疗 的 宣 教 ,但 因 缺 少 有 效 管 理 而 自 服 药 的 患 者 2021-5-25 督 导 员 的 选 择 收 到 县 疾 控 中 心 发 出 的 “ 患 者 治 疗 管 理 通 知 单 ”后 , 3天 内 联 系 村 医 与 患 者 , 了 解 患 者 相 关 情况 , 确 定 督 导 员 。 卫 生 服

45、务 中 心 结 防 医 生 、 村 医 、 患 者 一 起 确 定督 导 员 。 督 导 治 疗 管 理 人 员 分 类n 医 务 人 员n 家 庭 成 员n 志 愿 者 督 导 员 的 选 择n 原 则 上 由 医 务 人 员 进 行 督 导 。n 如 果 患 者 居 住 地 距 村 卫 生 室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 超 过1.5km, 或 者 村 级 医 生 无 法 承 担 督 导 任 务 时 , 可 以 实行 家 庭 成 员 督 导 或 者 志 愿 者 督 导 。 n 如 果 患 者 居 住 地 离 村 卫 生 室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 的 距离 小 于 1.

46、5公 里 , 但 患 者 和 ( 或 ) 家 属 拒 绝 接 受 医 务人 员 督 导 管 理 , 可 以 在 保 证 服 药 依 从 性 的 情 况 下 实 行家 庭 成 员 督 导 或 者 志 愿 者 督 导n 对 拒 绝 面 视 下 督 导 的 患 者 可 采 用 由 县 、 乡 管 理 医 生 进行 电 话 督 导n 接 受 国 家 MDR-TB治 疗 方 案 的 患 者 必 须 由 医 务 人 员 进行 督 导 2021-5-25 督 导 员 的 选 择在 确 实 村 医 督 导 有 困 难 的 地 区 , 可 选 择 :n 有 一 定 文 化 ( 初 中 ) 的 志 愿 者 , 年

47、 龄 18岁 ( 如 村干 部 、 小 学 教 师 学 生 等 )n 家 庭 成 员 , 年 龄 15岁 , 小 学 及 以 上 文 化对 上 述 成 员 进 行 培 训 , 使 之 可 代 替 村 医 督 导 患 者 治疗 并 记 录 督 导 治 疗 管 理 人 员 的 职 责n ( 1) 应 根 据 肺 结 核 患 者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服 药 地 点 和 时 间 ,面 视 患 者 服 药 ;n ( 2) 患 者 如 未 按 时 服 药 , 应 及 时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n ( 3) 每 次 督 导 服 药 后 , 按 要 求 填 写 “肺 结 核 患 者 治 疗 记 录卡

48、”;n ( 4) 一 旦 发 现 患 者 出 现 不 良 反 应 或 中 断 用 药 等 情 况 , 及时 报 告 上 级 主 管 医 师 并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n ( 5) 督 促 患 者 定 期 复 查 , 协 助 收 集 痰 标 本 ; n ( 6) 患 者 完 成 全 程 治 疗 后 , 督 促 患 者 及 时 将 “肺 结 核 患 者治 疗 记 录 卡 ”送 至 县 ( 区 ) 结 防 机 构 归 档 保 存 。 2021-5-25 医 务 人 员 督 导 管 理 内 容 是 什 么 ?n 督 导 病 人 定 期 服 药 , 尽 力 说 服 病 人 做 到 全 疗 程 规 律

49、 服 药 。n 督 促 病 人 定 期 复 查 , 掌 握 其 痰 菌 变 化 情 况 , 做 好 定 期 随 访 记录 。n 掌 握 病 人 用 药 情 况 、 用 药 后 症 状 改 善 情 况 、 病 情 情 况 、 各 种不 良 反 应 , 有 无 断 药 、 有 无 困 难 , 以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 最 大 限度 地 保 证 病 人 完 成 规 定 疗 程 。n 采 取 多 种 形 式 , 对 病 人 及 其 家 属 进 行 结 核 病 防 治 知 识 的 健 康教 育 , 提 高 病 人 的 依 从 性 , 以 及 对 社 会 和 家 庭 的 责 任 心 , 争取 痰 菌

50、 早 期 转 阴 , 以 减 少 社 会 传 播 。 n 对 结 核 病 的 警 觉 性 : 密 切 接 触 者 检 查 、 有 症 状 及 时 就 医 2021-5-25 n 尽 快 找 到 病 人 , 询 问 漏 服 的 原 因 , 劝 病 人 继 续 服 药n 在 24小 时 内 补 服 遗 漏 的 药 品 , 并 进 行 记 录n 连 续 漏 服 药 2周 , 找 出 漏 服 的 原 因 , 劝 说 病 人 继 续 服药 , 治 疗 方 案 可 不 变n 连 续 漏 服 药 2周 , 则 督 促 病 人 到 县 结 防 机 构 重 新 进 行痰 涂 片 检 查 , 以 确 定 继 续

51、治 疗 的 方 案病 人 在 治 疗 期 间 漏 服 药 要 采 取 的 措 施 随 访 查 痰n 夜 痰 、 晨 痰 、 即 时 痰n 初 治 涂 阳 、 涂 阴 肺 结 核 患 者 : 2、 5、 6( 疗 程 末 )n 复 治 涂 阳 肺 结 核 患 者 2、 5、 8( 疗 程 末 )n 初 、 复 治 涂 阳 肺 结 核 患 者 在 治 疗 第 2个 月 末 , 痰 菌 仍为 阳 性 者 , 应 在 治 疗 第 3个 月 末 增 加 痰 涂 片 检 查 一 次n 确 诊 并 登 记 的 涂 阴 肺 结 核 患 者 , 即 使 患 者 因 故 未 接 受治 疗 , 也 应 在 登 记

52、后 满 2个 月 和 满 6个 月 时 进 行 痰 菌 检查 2021-5-25 化 疗 原 则n 早 期 、 联 合 、 适 量 、 规 律 、 全 程 常 用 抗 结 核 药 品n 异 烟 肼 ( Isoniazid, 简 写 INH, H) 片 剂 , 每 片 0.1g, 特制 每 片 0.3g。n 利 福 平 ( Rifampicin, 简 写 RFP, R) 胶 囊 剂 , 每 粒0.15g, 特 制 每 粒 0.3g。n 利 福 喷 汀 ( Rifapentine) 胶 囊 剂 , 每 粒 0.15g。n 吡 嗪 酰 胺 ( Pyrazinamide, 简 写 PZA, Z) 片

53、剂 , 每 片0.25g, 特 制 每 片 0.5g。n 乙 胺 丁 醇 ( Ethambutol, 简 写 EMB, E) 片 剂 , 每 片0.25g。 n 链 霉 素 ( Streptomycin, 简 写 SM, S) 注 射 剂 ( 硫 酸 盐 ) ,每 支 0.75g。 不 同 疗 法 中 常 用 抗 结 核 药 品 的 用 量药 名 每 日 疗 法 间 歇 疗 法成 人 ( g) 儿 童 成 人 ( g) 50kg ( m g/kg) 50kg 异 烟 肼 0.3 0.3 10 15 0.6 0.6 链 霉 素 0.75 0.75 20 30 0.75 0.75利 福 平 0.4

54、5 0.6 10 20 0.6 0.6利 福 喷 汀 - - - 0.6 0.6乙 胺 丁 醇 0.75 1.0 - 1.0 1.25吡 嗪 酰 胺 1.5 1.5 30-40 1.5 2.0 常 用 抗 结 核 药 品 的 主 要 不 良 反 应药 名 常 见 不 良 反 应 罕 见 不 良 反 应异 烟 肼 肝 毒 性 、 末 梢 神 经 炎 惊 厥 、 糙 皮 病 、 关 节 痛 、 粒 细 胞 缺 乏 症 , 类狼 疮 反 应 、 皮 疹 、 急 性 精 神 病链 霉 素 听 力 障 碍 、 眩 晕 、 过 敏 反 应 皮 疹 、 肾 功 能 障 碍 利 福 平 肝 毒 性 、 胃 肠

55、 反 应 、 过 敏 反 应 急 性 肾 功 能 衰 竭 、 休 克 、 血 小 板 减 少 症 、 皮疹 、 “流 感 综 合 征 ”、 假 膜 性 结 肠 炎 、 伪 肾 上腺 危 象 、 骨 质 软 化 症 、 溶 血 性 贫 血利 福 喷 汀 ( 同 利 福 平 ) ( 同 利 福 平 )乙 胺 丁 醇 视 力 障 碍 、 视 野 缩 小 皮 疹 、 关 节 痛 、 周 围 神 经 病 变吡 嗪 酰 胺 肝 毒 性 、 胃 肠 反 应 、 痛 风 样 关 节 炎 皮 疹 、 铁 粒 幼 红 细 胞 贫 血 2021-5-25 不 良 反 应 名 称 可 疑 药 物恶 心 、 呕 吐 、

56、 腹 泻 丙 硫 异 烟 胺 , 对 氨 基 水 杨 酸 , 乙 胺 丁 醇 , 吡 嗪 酰 胺胃 炎 对 氨 基 水 杨 酸 , 丙 硫 异 烟 胺电 解 质 紊 乱 卷 曲 霉 素 , 丁 胺 卡 那 霉 素 , 链 霉 素外 周 神 经 炎 环 丝 氨 酸 , 异 烟 肼 , 氟 喹 诺 酮 类 , 链 霉 素 , 丁 胺 卡 那 霉素 , 卷 曲 霉 素 , 乙 胺 丁 醇 , 丙 硫 异 烟 胺耳 聋 链 霉 素 , 丁 胺 卡 那 霉 素 , 卷 曲 霉 素精 神 症 状 环 丝 氨 酸 , 异 烟 肼 , 氟 喹 诺 酮 类 , 丙 硫 异 烟 胺抑 郁 环 丝 氨 酸 , 氟

57、喹 诺 酮 类 , 丙 硫 异 烟 胺甲 状 腺 功 能 减 退 症 对 氨 基 水 杨 酸 , 丙 硫 异 烟 胺惊 厥 环 丝 氨 酸 , 异 烟 肼 , 氟 喹 诺 酮 类肝 炎 吡 嗪 酰 胺 , 对 氨 基 水 杨 酸 , 丙 硫 异 烟 胺 , 乙 胺 丁 醇 , 氟 喹 诺 酮 类肾 功 能 衰 竭 链 霉 素 , 丁 胺 卡 那 霉 素 , 卷 曲 霉 素视 神 经 炎 乙 胺 丁 醇关 节 痛 吡 嗪 酰 胺 , 氟 喹 诺 酮 类过 敏 链 霉 素 , 卷 曲 霉 素 , 利 福 平 等 2021-5-25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的 严 重 性n 处 理 不 当 影 响

58、化 疗 的 持 续 进 行n 处 理 不 当 必 然 造 成 不 规 则 用 药 ,间 断 用 药 的 发 生 ,也 是导 致 耐 药 发 生 的 祸 根 , 严 重 者 可 危 及 生 命 。 抗 结 核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的 处 理 原 则n 1.化 疗 前 要 了 解 患 者 的 药 品 过 敏 史 和 肝 肾 疾 病 史 , 对 有 肝 肾 功 能 障 碍 者 ,要 根 据 肝 肾 功 能 情 况 慎 用 抗 结 核 药 品n 2.要 向 患 者 说 明 服 用 抗 结 核 药 品 可 能 出 现 的 不 良 反 应 , 嘱 咐 患 者 一 旦 出 现不 良 反 应 要 及 时

59、报 告 医 生n 3.口 服 抗 结 核 药 品 应 晨 间 空 腹 顿 服 , 如 患 者 对 药 品 耐 受 性 较 差 , 可 由 县( 区 ) 结 防 机 构 医 生 决 定 将 空 腹 顿 服 药 改 为 饭 后 服 用 、 睡 前 服 用 或 分 服 。n 4.轻 微 不 良 反 应 , 例 如 胃 肠 道 反 应 和 关 节 痛 等 , 可 在 医 生 观 察 指 导 下 继 续用 药 n 5.如 不 良 反 应 较 重 , 应 及 时 报 告 县 ( 区 ) 结 防 机 构 , 并 嘱 患 者 到 县 ( 区 )结 防 机 构 就 诊 , 经 临 床 观 察 决 定 是 否 停

60、 用 导 致 不 良 反 应 的 药 品 。 不 得 自行 任 意 更 改 化 疗 方 案n 6.如 发 生 严 重 不 良 反 应 , 应 立 即 停 药 , 并 嘱 患 者 到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诊 治 , 同时 要 按 照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报 告 规 范 进 行 报 告 n 老 年 、 儿 童 、 女 性 病 人 、 营 养 不 良 ( 或 低 体 重 ) 、 嗜 酒 者 、 吸毒 者 等 病 人 易 出 现 肝 损 害 , 用 药 时 应 密 切 注 意 。n 对 已 有 肝 功 能 损 害 者 ( 酗 酒 、 肝 硬 化 、 急 慢 性 肝 炎 ) , 尤 其 是近 期

61、 使 用 抗 结 核 药 物 发 生 过 肝 功 能 损 害 者 应 慎 重 , 严 密 观 察 2021-5-25 停 药 指 征( 1) 出 现 单 一 不 良 反 应 、 程 度 较 重 , 可 能 引 起 严 重 后 果 。( 2) 多 种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并 存 。 ( 3) 转 氨 酶 持 续 上 升 。( 4) 为 辩 明 是 哪 种 药 物 引 起 的 不 良 反 应 而 需 要 进 行 直 接 鉴 别 法 试 验 。( 5) 为 了 能 继 续 使 用 该 种 药 而 需 要 进 行 药 物 脱 敏 处 理 2021-5-25 治 疗 期 间 监 测n 听 力 检 查

62、 SM、 KM、 CPMn 视 野 检 查 EMBn 肝 功 能 检 查 RFP、 PZA、 TH1321、 TB1( 氨 硫 脲 )n 尿 常 规 检 查 、 肾 功 能 检 查 KM、 CPMn 血 常 规 检 查 RFP、 TB1 n 皮 试 SMn 电 解 质 AKM 、 CPMn 甲 状 腺 功 能 检 查 TH1321 、 PAS 化 疗 方 案n 初 治 活 动 性 肺 结 核 化 疗 方 案 :2H3R3Z3E3/4H3R3全 疗 程 用 药 共 计 90次2HRZE/4HR全 疗 程 用 药 共 计 180次1 . 如 新 涂 阳 肺 结 核 患 者 治 疗 至 2 个 月

63、末 痰 菌 检 查 仍 为 阳 性 , 则 应 延 长 1 个 月 的强 化 期 治 疗 , 继 续 期 化 疗 方 案 不 变 , 第 3 个 月 末 增 加 一 次 查 痰 ; 如 第 5 个 月 末痰 菌 阴 性 , 则 方 案 为 3 H 3 R3 Z3 E3 /4 H3 R3 或 3 HRZE/4 HR。 在 治 疗 至 第 5 个 月 末 或 疗 程结 束 时 痰 涂 片 仍 阳 性 者 , 为 初 治 失 败 。2 . 如 新 涂 阴 肺 结 核 患 者 治 疗 过 程 中 任 何 一 次 痰 菌 检 查 阳 性 , 均 为 初 治 失 败 。3 .所 有 初 治 失 败 患 者

64、 均 应 进 行 重 新 登 记 , 分 类 为 “初 治 失 败 ”, 用 复 治 涂 阳 肺 结核 化 疗 方 案 治 疗 。 复 治 涂 阳 肺 结 核 化 疗 方 案n 2H3R3Z3E3 S3/6H3R3E3全 疗 程 用 药 共 计 120次n 2HRZES/6HRE全 疗 程 用 药 共 计 240次 因 故 不 能 使 用 链 霉 素 患 者 , 延 长 1 个 月 的 强 化 期 , 即 3 H3 R3 Z3 E3 /6 H3 R3 E3 或3 HRZE/6 HRE; 如 复 治 涂 阳 肺 结 核 患 者 治 疗 至 第 2 个 月 末 痰 菌 仍 阳 性 , 使 用 链

65、霉 素 方 案治 疗 患 者 则 应 延 长 1 个 月 的 复 治 强 化 期 方 案 治 疗 , 继 续 期 治 疗 方 案 不 变 ,即 3 H 3 R3 Z3 E3 S3 /6 H3 R3 E3 或 3 HRZES/6 HRE; 未 使 用 链 霉 素 方 案 的 患 者 , 则 应再 延 长 1 个 月 的 强 化 期 , 继 续 期 治 疗 方 案 不 变 , 即 4 H3 R3 Z3 E3 /6 H3 R3 E3 或4 HRZE/6 HRE, 均 应 在 第 3 个 月 末 增 加 一 次 查 痰 ; 第 5 个 月 末 或 疗 程 结 束时 痰 菌 阳 性 为 复 治 失 败

66、; 结 核 性 胸 膜 炎 化 疗 方 案n 2HRZE/10HRE全 疗 程 用 药 共 计 360次n 2H3R3Z3E3 /10H3R3E3全 疗 程 用 药 共 计 180次n 初 治 轻 症 患 者 可 适 当 缩 短 疗 程 , 但 不 短 于 9个月 ( 三 ) 健 康 教 育n 传 染 源 、 传 染 途 径 、 易 感 人 群n 如 何 预 防n 感 染 和 发 病n 结 核 病 是 可 以 治 愈 的n 定 点 医 院n 早 期 治 疗 的 好 处n 不 规 则 治 疗 的 坏 处 n 药 品 不 良 反 应n 定 期 复 查 的 重 要 性 免 费 政 策n 免 费 治 疗 药 品 : 怡 诺 尼 康 ( FDC-HRZE) 、 异 福 片 ( FDC-HR) 、 异福 酰 胺 ( FDC-HRZ ) 以 及 配 套 的 乙 胺 丁 醇 ( E)n 免 费 检 查 项 目 :n 患 者 治 疗 开 始 前 、 结 束 后 各 一 张 胸 片n 每 月 3个 痰 涂 片 、 肝 功 能 ( 正 规 疗 程 中 )n 治 疗 前 乙 肝 三 系 n 肺 结 核 可 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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