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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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讲解讲课人:徐亚楠汇算问题一一、关于企业向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关于企业向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出税前扣除问题问题:某企业向个人借款,按国税问题:某企业向个人借款,按国税20097772009777号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利息支出在不文件第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其中,金融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其中,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如何把握?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如何把握?

2、汇算问题意见: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如意见: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如符合国税函符合国税函20092009777777号文件规定条件,号文件规定条件,应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应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问题的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3434号)第一条规号)第一条规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提供前扣除时,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性。该金融企业应为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总局没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总局没有明确规定前,不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对不有明确规定前,不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对不能提供能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说明”的企业,统一参照大连金融机构贷的企业,统一参照大连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情况表确定。款利率情况表确定。汇算问题二二、关于房地产企业将项目贷款用于对、关于房地产企业将项目贷款用于对外投资发生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外投资发生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问题问题:某房地产企业与银行签订项目

4、贷款合同,问题:某房地产企业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但企业项目建设只使用了部分贷款,其余贷但企业项目建设只使用了部分贷款,其余贷款用于对外投资,对外投资部分对应的利息款用于对外投资,对外投资部分对应的利息支出进行了费用化处理,该利息支出是否可支出进行了费用化处理,该利息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以税前扣除?汇算问题意见:如有充分证据能准确划分贷款资金的意见:如有充分证据能准确划分贷款资金的实际用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房地产实际用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房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房地产企业将项

5、目贷款用于对外投资发生的地产企业将项目贷款用于对外投资发生的利息支出,不需进行资本化,可按规定直利息支出,不需进行资本化,可按规定直接在税前扣除。接在税前扣除。汇算问题三三、关于企业未实际发生的预提费用税、关于企业未实际发生的预提费用税前扣除问题前扣除问题问题:问题:1 1、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算年度工资薪金,准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算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算年度按规定扣除。预提工资超过予在汇算年度按规定扣除。预提工资超过汇算期支付,是否可以扣除?汇算期支付,是否可以扣除?2 2、除房地产以外的企业,没取得合法有效凭、除房地产以外的企业,

6、没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预提费用是否可以列支?证的预提费用是否可以列支?汇算问题意见:对企业已预提但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意见:对企业已预提但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实际发生时,凭能够证明该项费用确应在实际发生时,凭能够证明该项费用确已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按照配比原则已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按照配比原则,追补至该项费用所属期间按规定扣除。对追补至该项费用所属期间按规定扣除。对企业已预提且实际发生,但未取得真实、企业已预提且实际发生,但未取得真实、合规凭据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合规凭据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取得真实、合规凭据的,按国家税务度取得真实、合规凭据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

7、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年15号公告)号公告)第六条规定进行税前扣除。第六条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汇算问题四四、关于查补的营业收入是否可以作、关于查补的营业收入是否可以作为费用扣除基数问题为费用扣除基数问题意见:根据税法规定,查补的销售(营业)意见:根据税法规定,查补的销售(营业)收入,可以作为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收入,可以作为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的计算基数。招待费扣除的计算基数。汇算问题五五、关于企业租用个人资产发生的相关、关于企业租用个人资产发生的相关费用扣除问题费用扣除问题原政策:原政策:1、大地税

8、函、大地税函201110号第五条:号第五条:纳税人以承担修理费、保险费、养路费、油纳税人以承担修理费、保险费、养路费、油费等方式有偿使用包括投资者在内的个人的费等方式有偿使用包括投资者在内的个人的房屋、交通工具、设备等所发生的相应支出房屋、交通工具、设备等所发生的相应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如确属租赁性质,应当凭不允许税前扣除。如确属租赁性质,应当凭双方签订的合规的书面租赁合同和租赁业发双方签订的合规的书面租赁合同和租赁业发票,允许税前扣除租赁费用,其他个人费用票,允许税前扣除租赁费用,其他个人费用一律不允许税前扣除。一律不允许税前扣除。汇算问题2、2014年汇算年汇算政策政策:纳税人承租其他企业

9、:纳税人承租其他企业或个人的房屋进行生产经营,如租赁合同或个人的房屋进行生产经营,如租赁合同中约定所承租房屋的水电费由承租方负担,中约定所承租房屋的水电费由承租方负担,凭能够证明相关费用实际发生的真实、合凭能够证明相关费用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允许税前扣除。规凭据,允许税前扣除。汇算问题意见:纳税人承租其他企业或个人的房屋、交意见:纳税人承租其他企业或个人的房屋、交通工具、设备等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如租通工具、设备等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如租赁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由承租方负担租赁赁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由承租方负担租赁资产的修理费、油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资产的修理费、油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承租方凭

10、能够证明相关费用实际发生的真承租方凭能够证明相关费用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允许税前扣除。大地税函实、合规凭据,允许税前扣除。大地税函201110号第五条停止执行。号第五条停止执行。汇算问题六六、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问题务企业认定问题1 1、认定流程:、认定流程:(1 1)大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意见)大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意见(大科高发(大科高发200820088484号)第五条规定,号)第五条规定,各县(市)区科技局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各县(市)区科技局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审核,对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11、的完整性审核,对申请企业的认定意见,由市认定管理办公室根请企业的认定意见,由市认定管理办公室根据专家的评价意见确定。据专家的评价意见确定。汇算问题(2 2)大连市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大连市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大科高发管理办法(修订)(大科高发20142014112112号)第八条规定,市科技局号)第八条规定,市科技局会同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会同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联合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局、发展改革委联合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确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名单。确

12、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名单。汇算问题意见:因认定流程中无税务机关在专家评审后意见:因认定流程中无税务机关在专家评审后再次进行审核的规定,从再次进行审核的规定,从2015年开始,高新年开始,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中,我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中,我局不再进行初审。对申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局不再进行初审。对申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要加强评估、稽查等后续管理,不符合高要加强评估、稽查等后续管理,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火发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火发2008172号)第十条和关于完善技术

13、号)第十条和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通知(财税201459号)第二条规定条号)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及时向市局反馈,市局将统一提请件的,应及时向市局反馈,市局将统一提请认定领导小组复核,复核期间,暂停企业享认定领导小组复核,复核期间,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受减免税优惠。汇算问题七七、关于部分税收优惠项目取消资格认、关于部分税收优惠项目取消资格认定后执行问题定后执行问题意见:意见:20152015年,国务院陆续取消了资源综合利年,国务院陆续取消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认定、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用项目认定、软件企业和集成电

14、路企业认定、公益性捐赠资格认定等资格认定事项,但总公益性捐赠资格认定等资格认定事项,但总局尚未对资格认定取消后税收优惠政策的执局尚未对资格认定取消后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进行明确。在总局未出台具体规定之前,行进行明确。在总局未出台具体规定之前,对已取得上述资格认定的企业,可继续按规对已取得上述资格认定的企业,可继续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因认定取消未取得资格企定享受税收优惠;因认定取消未取得资格企业,暂不得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业,暂不得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汇算问题八八、关于超过三年应付账款结转收入政、关于超过三年应付账款结转收入政策的执行问题策的执行问题意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意见:大连市地方

15、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大地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函200991号)第十二条停止执行。号)第十二条停止执行。汇算问题 企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企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包括超过三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清算期包括超过三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清算期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如果能够提供确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如果能够提供确凿证据(指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书面声明凿证据(指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书面声明或债权人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等,能够证明或债权人主管税务机关

16、的证明等,能够证明债权人没有按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债权人没有按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有效证据以及法律诉讼文书)证明债权人没有效证据以及法律诉讼文书)证明债权人没有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可以不并入当有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可以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已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期应纳税所得额。已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应付账款在以后年度支付的,在支付年度的应付账款在以后年度支付的,在支付年度允许税前扣除。允许税前扣除。汇算问题九九、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事项的办、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事项的办理问题理问题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

17、理办法的公告(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52015年年第第7676号)规定的优惠事项按公告规定办理。号)规定的优惠事项按公告规定办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备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备案管理规定的公告(案管理规定的公告(20132013年第年第8 8号)中规号)中规定的以下备案事项,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定的以下备案事项,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办理,办理,对后续管理中发现的以前年度未按规对后续管理中发现的以前年度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事项,均按现行规定进行企业定进行备案的事项,均按现行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所得税处理。1 1、改变存货计价方法(自行申报);、改变存货计价

18、方法(自行申报);汇算问题2、房地产企业成本对象及土地成本分配方法备、房地产企业成本对象及土地成本分配方法备案(总局案(总局2014年第年第35号公告:出具专项报告,号公告:出具专项报告,在开发产品完工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在开发产品完工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随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报时,随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3、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总局、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总局2011年第年第25号公告:号公告: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

19、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报送);4、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同、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同3);汇算问题5、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自行申、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自行申报);报);6、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备案(总局、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备案(总局2012年年第第40号公告: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号公告: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至次年5月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7、

20、政策性搬迁清算申报(总局、政策性搬迁清算申报(总局2012年第年第40号号公告:企业搬迁完成当年,其向主管税务公告:企业搬迁完成当年,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应同时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及相关材料);及相关材料);汇算问题8、房地产企业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房地产企业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报告(国税发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报告(国税发200931号: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号: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

21、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要的其他相关资料);9、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总局、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总局2015年第年第48号公告:重组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号公告:重组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分别成当年,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和申报资料。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和申报资料。合并、分立中重组一方涉及注销的,应在尚合并、分立中重组一方涉及注销的,应在尚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2、手续前进行申报)。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前进行申报)。汇算问题十、关于专门用于职工培训的场所发生的相关十、关于专门用于职工培训的场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税务处理费用的税务处理 意见: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意见: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第(五)款的号)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上岗和转岗培训;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专业技

23、术人员继续教育;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开支。汇算问题 企业专门用于职工培训的场所发生的相关费企业专门用于职工培训的场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人员工资,取用,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人员工资,取暖费,水电费等,属于职工教育经费范畴,暖费,水电费等,属于职工教育经费范畴,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中,按照相关规定扣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中,按照相关规定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扣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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