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完整ppt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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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章 概述第二章 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第三章 刑事诉讼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第四章 刑事诉讼的模式第五章 真实查明与刑事诉讼第六章 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护第七章 宪法与刑事诉讼第八章 刑事诉讼原则第九章 管辖第十章 回避第十一章 辩护与代理第十二章 强制措施第十三章 附带民事诉讼第十四章 期间、送达第十五章 证据第十六章 立案第十七章 侦查第十八章 提起公诉第十九章 第一审程序第二十章 第二审程序第二十一章 自诉案件的提起和审判第二十二章 复核和核准程序第二十三章 监督审判程序第二十四章 执行第二十五章 特别程序第二十六章 涉外刑事诉讼与司法协助案例导引一、专家意见书对刑事诉讼的影响一

2、、专家意见书对刑事诉讼的影响二、公民个人能否提起刑事诉讼二、公民个人能否提起刑事诉讼基本理论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一)诉讼的词意(二)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三)刑事诉讼法的渊源二、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二、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一)刑事诉讼法与刑法(二)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三、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三、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观点探讨一、刑事诉讼的概念问题一、刑事诉讼的概念问题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问题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问题(一)书面材料研究与实证研究(二

3、)历史的、社会的、文化的研究方法(三)国外经验与本土文化的冲突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一节 古代刑事诉讼法古代刑事诉讼法一、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基本不分一、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基本不分二、皇帝(或王)掌握最高司法权二、皇帝(或王)掌握最高司法权三、司法与行政不分三、司法与行政不分四、维护统治者特权四、维护统治者特权五、刑讯逼供,罪从供定五、刑讯逼供,罪从供定六、具有重狱讼、慎刑罚的精神六、具有重狱讼、慎刑罚的精神第二节第二节 清末和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清末和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一、清末的刑事诉讼法一、清末的刑事诉讼法(一)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二)法院编制法(三)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二、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二、中华

4、民国刑事诉讼法(一)南京临时政府(二)北洋政府刑事诉讼法(三)国民党政府第三节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新中国成立初期颁布的有关单行法规一、新中国成立初期颁布的有关单行法规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的制定三、三、1996年对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的修正的修正四、四、2012年对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的修正的修正案例导引一、被害人是否是当事人一、被害人是否是当事人二、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关系二、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关系三、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的关系三、人民检察院与

5、人民法院的关系基本理论一、人民法院一、人民法院(一)人民法院的性质和职能(二)人民法院的设置和上下级关系(三)人民法院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二、人民检察院二、人民检察院(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能(二)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和上下级关系(三)人民检察院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四)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三、公安机关三、公安机关四、其他专门机关四、其他专门机关五、诉讼参与人五、诉讼参与人观点探讨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能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能(一)检察权性质司法权还是行政权(二)检察机关是否应当是法律监督机关二、检警关系二、检警关系基本理论一、审问制和对抗制一、审问制和对抗制(一)历史发展1、

6、审问制2、对抗制(二)主要差别(三)对抗制审理的胜利二、犯罪控制模式和正当程序模式二、犯罪控制模式和正当程序模式(一)两种模式背后的价值1、犯罪控制价值(crime control values)2、正当程序价值(due process values)(二)两种模式的具体体现1、犯罪控制模式2、正当程序模式(三)帕克两种模式划分的缺陷1、帕克的研究仅仅是在当代美国社会的框架下运作的程序2、帕克的研究是在被害人权利保护运动兴起之前进行的三、被害人权利模式三、被害人权利模式(一)被害人权利保护运动的兴起(二)被害人权利模式所基于的价值(三)惩罚性被害人权利模式与非惩罚性被害人权利模式观点探讨一、我

7、国是对抗制还是审问制一、我国是对抗制还是审问制二、我国刑事诉讼是犯罪控制模式还是正当程二、我国刑事诉讼是犯罪控制模式还是正当程序模式序模式1、审理不像“正当程序模式”中那么重要,偏重于审前对事实的查明。2、对警察权力并没有太多的限制。3、没有规定沉默权。4、没有规定禁止双重危险。5、对实物证据的排除不彻底。6、律师帮助权还不够充分。三、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权利模式三、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权利模式(一)惩罚性被害人权利模式(二)非惩罚性被害人权利模式1、把某些案件划分为自诉案件,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自行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2、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

8、解或者撤回自诉”。(三)混合模式案例导引一、长期疲劳讯问获得的言词证据一、长期疲劳讯问获得的言词证据二、警察无证搜查获得的毒品是否应当排除二、警察无证搜查获得的毒品是否应当排除三、私人未经谈话人同意获得的录音是否应三、私人未经谈话人同意获得的录音是否应当排除当排除四、私人获得的他人日记是否应当排除四、私人获得的他人日记是否应当排除五、妻子主张近亲属的拒绝作证特权五、妻子主张近亲属的拒绝作证特权六、无罪判决后能否再次起诉六、无罪判决后能否再次起诉第一节第一节 绝对真实与实用真实绝对真实与实用真实一、绝对真实一、绝对真实二、实用真实二、实用真实第二节第二节 关于真实的哲学理论关于真实的哲学理论一、

9、相符理论一、相符理论二、商谈理论二、商谈理论第三节第三节 查明真实与刑事诉讼的关系查明真实与刑事诉讼的关系一、查明真实的阻碍一、查明真实的阻碍(一)证人特权1、不被强迫自证有罪的权利2、近亲属的证人特权3、律师当事人特权(二)违法获得的证据的排除(三)禁止双重危险二、查明真实的方法二、查明真实的方法(一)与不利于己的证人对质的权利1、出庭的证人的范围2、保证证人出庭的措施3、证人不出庭其证言笔录是否可采(二)通过强制手段获得有利于辩方的证据的权利(三)证人宣誓、隔别和伪证追究观点探讨一、如何完善非法获得的证据的排除规则一、如何完善非法获得的证据的排除规则二、证人拒绝作证的特权是否有必要扩大二、

10、证人拒绝作证的特权是否有必要扩大三、是否应当增加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三、是否应当增加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四、盖然确定性还是绝对确定性四、盖然确定性还是绝对确定性案例导引一、强制程序条款一、强制程序条款二、我国刑事诉讼是否允许缺席审判二、我国刑事诉讼是否允许缺席审判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公约中规定的刑事诉讼中人权国际公约中规定的刑事诉讼中人权一、生命、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一、生命、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二、承认在法律前的人格和法律平等保护的二、承认在法律前的人格和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利权利三、不受任意逮捕和羁押的权利三、不受任意逮捕和羁押的权利四、不受酷刑、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四、不受酷刑、残忍、不人道或

11、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权利的待遇或者处罚的权利五、被推定无罪的权利五、被推定无罪的权利六、公正审判的权利六、公正审判的权利(一)某些证据不可采的权利(二)无偏倚和独立的法庭审判的权利(三)依照根据法律设立的程序的权利(四)迅速审理的权利(五)公开审理的权利(六)被告知起诉内容的权利(七)平等武装的权利(八)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九)强制程序的权利(十)亲自出席自己的审理的权利七、律师帮助权七、律师帮助权(一)依自己的意愿选择律师的权利(二)为贫穷的被追诉人指定律师的权利(三)自行辩护的权利(四)译员帮助的权利(五)在所有的诉讼阶段律师在场的权利八、快速审理的权利八、快速审理的权利九、上诉权九

12、、上诉权十、不受双重危险的权利十、不受双重危险的权利十一、禁止追溯立法的权利十一、禁止追溯立法的权利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公约中规定的刑事诉讼中人权国际公约中规定的刑事诉讼中人权在中国的实现在中国的实现一、一、两权公约两权公约(ICCPR)的签署)的签署二、二、禁止酷刑公约禁止酷刑公约的签署和批准的签署和批准(一)酷刑的含义(二)禁止酷刑的方法(三)酷刑取得的证据的排除观点探讨一、不被强迫自证有罪的权利一、不被强迫自证有罪的权利二、对质条款二、对质条款案例导引一、穷人如何获得律师帮助一、穷人如何获得律师帮助二、是否有权使用方言进行诉讼二、是否有权使用方言进行诉讼基本理论一、人身自由权利一、人身自由

13、权利二、通信自由的权利二、通信自由的权利三、不受非法搜查的权利三、不受非法搜查的权利四、获得辩护的权利四、获得辩护的权利五、受到公开审判的权利五、受到公开审判的权利(一)审判公开的含义(二)审判公开的例外(三)审判公开的贯彻(四)审判公开的目的六、受独立的法院审理的权利、受独立的检六、受独立的法院审理的权利、受独立的检察院起诉的权利察院起诉的权利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八、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八、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观点探讨一、不受非法搜查、扣押的权利一、不受非法搜查、扣押的权利二、法制的统一与地方性规定二、法制的统一与地方性

14、规定(一)地方性规定利弊分析(二)地方性规定不得违反全国性法律中规定的最低权利保障案例导引一、审查起诉中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一、审查起诉中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人所为二、酌定不起诉是有罪决定还是无罪决定二、酌定不起诉是有罪决定还是无罪决定基本理论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法行使二、依靠群众二、依靠群众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五、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五、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督六、两审终审制六、两审终审

15、制七、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七、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八、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八、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九、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九、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十、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十、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十一、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十一、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讼法观点探讨一、陪审制度的完善一、陪审制度的完善二、无罪推定的完善二、无罪推定的完善案例导引一、高级领导干部犯罪的管辖一、高级领导干部犯罪的管辖二、现役军人犯罪的管辖二、现役军人犯罪的管辖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一节 立案管辖立案管辖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一

16、)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范围(二)公安机关的侦查管辖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一)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二)人民检察院侦查管辖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第二节第二节 审判管辖审判管辖一、级别管辖一、级别管辖(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五)级别管辖的特殊规定二、地区管辖二、地区管辖(一)以犯罪地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为辅原则(二)以最初受理地为主、主要犯罪地为辅的原则三、指定管辖三、指定管辖(一)由上级人民

17、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二)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四、专门管辖四、专门管辖(一)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二)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案件观点探讨一、管辖权异议制度一、管辖权异议制度二、人民检察院的机动管辖权二、人民检察院的机动管辖权案例导引一、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回避一、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回避二、法院院长作为被害人时如何回避二、法院院长作为被害人时如何回避三、介绍案件是否构成回避理由三、介绍案件是否构成回避理由四、法院离任的法官能否在本院担任辩护人四、法院离任的法官能否在本院担任辩护人五、现职法院法官的儿子能否在该院担任辩五、现职法院法官的儿子能否在该院担任辩护人护人基本理论

18、一、回避的概念和制度功能一、回避的概念和制度功能二、回避的种类二、回避的种类三、回避的理由和人员范围三、回避的理由和人员范围(一)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的理由和人员范围(二)司法解释对回避的补充(三)律师法官任职回避四、回避的程序四、回避的程序(一)回避的提出(二)回避的决定(三)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前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四)回避决定前诉讼活动的效力问题(五)对不符合法定回避理由的处理五、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的复议五、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的复议一、“律师回避”的问题二、是否增加无因回避案例导引一、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能否拒绝指派一、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能否拒绝指派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辩护人为

19、其辩护二、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是否有权阅卷和调二、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是否有权阅卷和调查取证查取证第一节第一节 辩护辩护一、辩护制度概述一、辩护制度概述1、辩护是被追诉人最为重要的一项诉讼权利。2、辩护是刑事诉讼的基本职能之一。3、辩护是刑事诉讼中与控方相互对抗的一方。4、辩护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活动。二、辩护人的范围二、辩护人的范围(一)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二)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

20、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三、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三、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1、公诉案件2、自诉案件四、辩护人的责任四、辩护人的责任五、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五、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辩护人的权利1、会见权2、阅卷权3、调查取证权4、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的权利5、经被告人同意的上诉权6、进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辩护活动的权利7、律师职业特权8、对阻碍行使诉讼权利的提出申诉、控告(二)辩护人的义务1、不得伪造证据2、特定证据的证据开示六、辩护的种类六、辩护的种类(一)自行辩护(二)委托辩护(三)指派辩护(

21、四)三种辩护方式的不同七、辩护人拒绝辩护或者被告人拒绝辩护七、辩护人拒绝辩护或者被告人拒绝辩护(一)辩护人拒绝辩护(二)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八、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八、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一)侦查阶段委托辩护律师的时间(二)侦查阶段介入的律师的权利(三)关于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规定第二节第二节 刑事代理刑事代理一、刑事诉讼中的代理的含义和种类一、刑事诉讼中的代理的含义和种类二、代理的程序二、代理的程序三、诉讼代理人的范围、职责和权利三、诉讼代理人的范围、职责和权利(一)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二)诉讼代理人的职责(三)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第三节第三节 刑事

22、诉讼中的法律援助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一、法律援助制度概述一、法律援助制度概述二、法律援助的范围二、法律援助的范围三、指派辩护三、指派辩护(一)通知指派辩护的情形(二)申请指派辩护的情形观点探讨一、证据开示一、证据开示二、程序性辩护二、程序性辩护案例导引一、法院在庭审过程中的拘留权一、法院在庭审过程中的拘留权二、公民的扭送二、公民的扭送三、警察的留置三、警察的留置四、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的批准逮捕权四、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的批准逮捕权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对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一般的刑事诉讼法教材都将其范围理解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六章规定的内容。刑事诉讼法第六章规定的强制措施具有以下几个

23、特点:第一,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并且必须依照宪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决定权限和执行权限来适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能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第二,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对于被追诉人以外的人,不能适用强制措施。第三,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能伤害其身体。第四,强制措施是一种预防性措施,而不具有惩罚性。这是强制措施和刑罚以及行政处罚的显著区别。第五,强制措施都有期限。第二节第二节 拘传拘传 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

24、传。拘传是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它是五种强制措施中唯一一个公、检、法机关都有权决定并且都有权执行的强制措施。第三节第三节 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一、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一)可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二)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二、保证人保证二、保证人保证(一)保证人的条件(二)保证人的义务(三)对违反保证人义务的处理1、对保证人处以罚款2、承担刑事责任(四)保证人的变更三、保证金保三、保证金保(一)保证金的数额和交纳方法(二)对保证金的处理四、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四、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

25、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不得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五、取保候审的继续五、取保候审的继续(一)后一诉讼阶段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的,期限重新计算(二)同一诉讼阶段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的,期限连续计算六、取保候审的变更六、取保候审的变更(一)取保候审转为监视居住(二)取保候审转为逮捕(三)取保候审的解除第四节第四节 监视居住监视居住一、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一、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的

26、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7)不得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高检规则第121条)。三、监视居住的继续三、监视居住的继续四、监视居住的变更四、监视居住的变更(一)监视居住转为逮捕(二)监视居住的解除第五节第五节 拘留拘留一、拘留的概念一、拘留的概念二、拘留的条件二、拘留的条件三、拘留的执行三、拘留的执行(一)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的执行(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具体程序(三)拘

27、留后的通知和讯问四、拘留的变更四、拘留的变更第六节第六节 逮捕逮捕一、逮捕的概念一、逮捕的概念二、逮捕的条件二、逮捕的条件(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有逮捕必要三、逮捕的批准和决定三、逮捕的批准和决定(一)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二)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三)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四、逮捕的执行四、逮捕的执行(一)人民检察院决定的逮捕的执行(二)人民法院决定的逮捕的执行(三)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具体程序(四)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通知(五)逮捕后的通知和讯问五、逮捕的变更五、逮捕的变更(一)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二)逮捕转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三)逮捕的

28、解除第七节第七节 其他有关规定其他有关规定一、公民的扭送一、公民的扭送二、异地执行拘留、逮捕二、异地执行拘留、逮捕观点探讨一、警察的留置盘问权是否应当纳入刑事诉一、警察的留置盘问权是否应当纳入刑事诉讼强制措施讼强制措施二、职务犯罪决定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二、职务犯罪决定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案例导引一、污染环境案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污染环境案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被盗的财物未被返还的能否提起附带民二、被盗的财物未被返还的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事诉讼三、强奸案中被害人是否有权获得精神损害三、强奸案中被害人是否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赔偿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一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制度功能附带民事诉讼的概

29、念和制度功能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功能,大概有两个方面:一是便利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二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第二节第二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一、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须符合法定条件三、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被害人请求赔偿的,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第三节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

30、第四节第四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一、附带民事诉讼的审查和受理二、附带民事诉讼审判的一般原则三、附带民事诉讼审理程序观点探讨一、犯罪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一、犯罪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程序选择权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程序选择权案例导引案例导引一、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如何处理一、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如何处理二、当事人耽误上诉期限如何处理二、当事人耽误上诉期限如何处理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一节 期间期间一、期间的概念一、期间的概念二、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主要期间二、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主要期间(一)侦查期限、审查起诉期限和审判期限(二)某

31、些申诉期限和上诉、抗诉期限(三)通知、送达期限(四)强制措施的期限(五)其他期限三、期间的计算三、期间的计算(一)期间的计算单位(二)期间的计算方法(三)期间的重新计算四、关于刑事诉讼期间的特别规定四、关于刑事诉讼期间的特别规定(一)被追诉人身份不明的情况的处理(二)因为特殊原因不宜交付审判的案件的处理五、期间的耽误和补救五、期间的耽误和补救(一)由人民法院裁定的情形(二)由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情形第二节第二节 送达送达一、送达的概念一、送达的概念二、送达的方式二、送达的方式(一)直接送达(二)留置送达(三)委托送达(四)邮寄送达(五)转交送达观点探讨一、立案、死刑复核程序是否应当规定期间一、立案

32、、死刑复核程序是否应当规定期间二、隐性超期羁押二、隐性超期羁押三、人民检察院单方面决定延长羁押期限是三、人民检察院单方面决定延长羁押期限是否合理否合理案例导引一、相似事实的可采性问题一、相似事实的可采性问题二、强奸案件被害人的性生活史是否具有相二、强奸案件被害人的性生活史是否具有相关性关性三、仅凭间接证据能否定案三、仅凭间接证据能否定案四、儿童无法在法庭上作证如何处理四、儿童无法在法庭上作证如何处理五、被告人精神是否正常由谁举证五、被告人精神是否正常由谁举证六、证明标准如何理解六、证明标准如何理解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一节 刑事证据的概念和意义刑事证据的概念和意义一、刑事证据的概念一、刑事证据的概念

33、二、证据的基本特征二、证据的基本特征(一)关联性(二)可采性(三)证明力由事实审理者自由判断第二节第二节 证据种类证据种类一、物证一、物证二、书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三、证人证言(一)证人证言的概念和意义(二)证人资格(三)警察作证四、被害人陈述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六、鉴定意见(一)鉴定意见概述(二)测谎器检查(三)鉴定体制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一)勘验笔录(二)检查笔录第三节第三节 证据分类证据分类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二、

34、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三、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三、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第四节第四节 证明证明一、证明对象一、证明对象(一)实体法事实(二)程序法事实(三)免证事实二、举证责任二、举证责任(一)控方举证责任承担的准备(二)法庭上举证责任的承担三、证明标准三、证明标准(一)我国的刑事证明标准(二)证据不足案件的处理观点探讨一、反询问中应当允许提出诱导性问题一、反询问中应当允许提出诱导性问题二、科学证据、真品性验证和最佳证据规则二、科学证据、真品性验证和最佳证据规则(一)科学证据(二)真品性验证三、排除合理怀疑的具体含义三、排除合理怀疑的具体含义案例导引案例导引一

35、、重婚案能否提起公诉一、重婚案能否提起公诉二、公安机关不立案被害人有何措施二、公安机关不立案被害人有何措施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一节 立案的概念和意义立案的概念和意义一、立案的概念一、立案的概念二、立案的任务二、立案的任务三、立案的意义三、立案的意义第二节第二节 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一、立案的材料来源一、立案的材料来源(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二)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三)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四)犯罪人的自首(五)其他途径二、立案的条件二、立案的条件(一)有犯罪事实(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第三节第三节 立案的程序立案的程序一、立案材料的接受一、立案

36、材料的接受(一)专门机关对立案材料都应当接受(二)报案、控告、举报等的方式(三)告知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四)保障安全和保密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一)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的立案程序(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立案程序(三)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的立案三、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的申请复议三、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的申请复议(一)申请复议(二)要求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或者提起自诉第四节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对立案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对立案的监督一、立案监督的启动二、线索审查后的处理三、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四、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五、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六、

37、公安机关对撤销案件通知要求复议和提请复核观点探讨一、人民检察院能否对法院自诉案件立案进一、人民检察院能否对法院自诉案件立案进行监督行监督二、检察机关内部不立案监督的完善二、检察机关内部不立案监督的完善案例导引一、人民检察院能否决定通缉一、人民检察院能否决定通缉二、对被害人能否强制进行人身检查二、对被害人能否强制进行人身检查三、尸体解剖是否应以死者家属同意为前提三、尸体解剖是否应以死者家属同意为前提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一、侦查的概念一、侦查的概念(一)侦查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个独立阶段(二)侦查只能由法定的侦查机关进行(三)侦查的内容包括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四)侦查活动必须严格依法进

38、行二、侦查的任务二、侦查的任务1、侦查是查明刑事案件事实的必要手段2、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前提第二节第二节 侦查行为侦查行为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二、询问证人、被害人二、询问证人、被害人(一)询问证人的程序(二)询问被害人的程序三、勘验、检查三、勘验、检查(一)勘验、检查的概念和意义(二)现场勘查(三)物品检验(四)尸体检验(五)人身检查四、侦查实验四、侦查实验五、搜查五、搜查(一)搜查的概念和程序(二)搜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六、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六、查封、扣押物证、书证七、查询、冻结存款、汇款、债券、股票、七、查询、冻

39、结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八、鉴定八、鉴定(一)鉴定人的条件和鉴定的对象(二)鉴定的程序九、辨认九、辨认(一)技术侦查措施(二)秘密侦查措施(三)控制下交付(四)技术侦查措施、秘密侦查措施和控制下交付获得的证据的使用十一、通缉十一、通缉(一)通缉的对象和条件(二)通缉的程序十二、人民检察院行使侦查权的特别规定十二、人民检察院行使侦查权的特别规定第三节第三节 侦查终结侦查终结一、侦查终结的概念和程序一、侦查终结的概念和程序二、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和程序二、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和程序(一)犯罪事实清楚(二)证据确实、充分(三)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四)法律手续完备(五)依法应当追究

40、刑事责任三、撤销案件的条件和程序三、撤销案件的条件和程序四、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及其四、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及其程序程序(一)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意见移送本院审查起诉部门审查(二)提出撤销案件意见并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决定(三)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处理(四)对未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的办案期限第四节第四节 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一、补充侦查的概念一、补充侦查的概念二、不同诉讼阶段的补充侦查二、不同诉讼阶段的补充侦查(一)审查逮捕阶段的补充侦查(二)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三)法庭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三、补充侦查的方式三、补充侦查的方式(一)退回补充侦查(二)自行补充侦查第五节第五节 侦查监

41、督侦查监督一、侦查监督的概念一、侦查监督的概念二、侦查监督的内容二、侦查监督的内容三、侦查监督的程序三、侦查监督的程序(一)对公安机关侦查违法行为的发现(二)纠正违法的落实(三)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人民检察院内部的侦查监督观点探讨一、辩护方的鉴定启动权一、辩护方的鉴定启动权二、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二、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三、侦查讯问时录音、录像三、侦查讯问时录音、录像案例导引一、审查起诉可否书面听取被害人的意见一、审查起诉可否书面听取被害人的意见二、补充侦查两次仍然证据不足如何处理二、补充侦查两次仍然证据不足如何处理三、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的不起诉三、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的不起诉基本理论

42、第一节第一节 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审查起诉的受理一、审查起诉的受理(一)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二)案卷材料是否齐备(三)证据是否随案移送(四)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二、审查的内容二、审查的内容三、审查的具体活动三、审查的具体活动(一)阅卷审查(二)讯问犯罪嫌疑人(三)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四)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五)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六)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提供证据和作出说明四、审查后的处理四、审查后的处理(一)建议重新侦查(二)将新的犯罪事实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五、扣押、冻结的财物的处理(一)返还被害人(二)违禁品和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三)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情形 第二节

43、第二节 提起公诉提起公诉一、提起公诉的条件一、提起公诉的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2、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3、符合审判管辖的规定。二、起诉书的制作二、起诉书的制作三、向人民法院移送案卷材料和证据三、向人民法院移送案卷材料和证据(一)提起公诉时应当移送的材料(二)人民法院要求补充(三)提起公诉后补充收集的证据材料第三节第三节 不起诉不起诉一、不起诉的概念一、不起诉的概念二、不起诉的种类和适用条件二、不起诉的种类和适用条件(一)法定不起诉(二)微罪不起诉(三)证据不足不起诉三、不起诉的程序三、不起诉的程序(一)不起诉的批准和监督(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三

44、)不起诉决定书的制作和送达(四)对被不起诉人的处理四、对不起诉决定异议的提出四、对不起诉决定异议的提出(一)公安机关要求复议和提请复核(二)被害人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被不起诉人提出申诉(四)人民检察院主动纠正错误的不起诉决定第四节第四节 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一、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提起一、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提起(一)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二)对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不当提出纠正意见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卷移送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卷移送观点探讨一、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一、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二、缓起诉制度二、缓起诉制度案例导引一、证据不足的处理一、证据

45、不足的处理二、简易程序公诉人可否不出庭二、简易程序公诉人可否不出庭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一节 审判组织审判组织一、独任庭一、独任庭二、合议庭二、合议庭三、审判委员会三、审判委员会第二节第二节 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一、对公诉案件的审查一、对公诉案件的审查(一)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二)审查后的处理(三)审查的期限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三、法庭审判阶段三、法庭审判阶段(一)开庭(二)法庭调查(三)法庭辩论(四)被告人最后陈述(五)评议和宣判四、延期审理四、延期审理五、中止审理五、中止审理六、人民检察院对庭审活动的监督六、人民检察院对庭审活动的监督七、其他规定七、其他规定(一

46、)证据移交(二)法庭审判笔录(三)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四)法庭审理中人民检察院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五)人民法院建议补充侦查(六)人民法院能否变更起诉范围(七)法庭审理中程序事实争议的处理第三节第三节 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二、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二、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启动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启动四、适用简易程序庭前准备的特殊规定四、适用简易程序庭前准备的特殊规定五、简易程序的特点五、简易程序的特点六、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六、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第四节第四节 判决、裁定和决定判决、裁定和决定一、判决一、判决(一)

47、判决的概念和种类(二)判决书的制作(三)关于“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的特殊规定二、裁定二、裁定三、决定三、决定观点探讨一、审判委员会的存废问题一、审判委员会的存废问题二、庭前审查程序二、庭前审查程序案例导引一、附带民事诉讼二审中的处理一、附带民事诉讼二审中的处理二、二审发现一审量刑畸轻应当如何处理二、二审发现一审量刑畸轻应当如何处理第一节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特点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特点一、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一、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二、有权提起抗诉的主体二、有权提起抗诉的主体三、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三、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四、上诉、抗诉的理由四、上诉、抗诉的理由五

48、、上诉、抗诉的方式五、上诉、抗诉的方式(一)提出上诉的方式(二)提出抗诉的方式六、上诉、抗诉的提出程序六、上诉、抗诉的提出程序(一)提出上诉的程序(二)提出抗诉的程序七、撤回上诉、抗诉的处理七、撤回上诉、抗诉的处理第三节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一、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审查一、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审查二、全面审查原则二、全面审查原则(一)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二)共同犯罪案件全案审查(三)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四)全面审查的内容三、二审的审理方式和程序三、二审的审理方式和程序(一)开庭审理(二)调查讯问的审理方式四、二审后的处理四、二审后的处理(一)对上

49、诉、抗诉案件的处理(二)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二)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三)对自诉案件的处理第四节第四节 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一、上诉不加刑的概念和意义一、上诉不加刑的概念和意义二、上诉不加刑的适用二、上诉不加刑的适用观点探讨一、审级制度问题一、审级制度问题二、上诉不加刑原则二、上诉不加刑原则案例导引一、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再次告诉一、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再次告诉二、公诉转自诉能否进行调解二、公诉转自诉能否进行调解第一节第一节 自诉案件的提起自诉案件的提起一、自诉案件的概念和范围一、自诉案件的概念和范围(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公诉转自诉案件二、提起自诉的

50、条件三、提起自诉的程序四、对自诉案件的审查第二节第二节 自诉案件的审判自诉案件的审判一、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一并审理二、存在共同侵害人或者共同受害人情况的处理三、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四、自诉案件的审理五、自诉案件的调解与和解五、自诉案件的调解与和解六、自诉案件中的反诉六、自诉案件中的反诉观点探讨一、自诉案件的范围是否过大一、自诉案件的范围是否过大二、刑事和解二、刑事和解案例导引一、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应当遵循的程序一、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应当遵循的程序二、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二、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第一节第一节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适用特殊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

51、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一、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一、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一)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报送的材料(三)复核后的处理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一)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二)报送的材料(三)复核后的处理第二节第二节 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二、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和报请程序二、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和报请程序(一)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二)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核准权和报请程序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核准权和报请程序(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

52、的死刑核准权(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四、报请复核的材料和复核的内容、方式四、报请复核的材料和复核的内容、方式(一)报送诉讼案卷材料和各种法律文书(二)复核的审判组织和复核的原则(三)复核的内容和方式五、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案件的处理五、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案件的处理六、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六、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处理处理(一)核准的裁定、判决和不予核准的裁定(二)发回重审观点探讨一、死刑复核程序中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参与一、死刑复核程序中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参与二、死刑复核程序中检察机关的参与二、死刑复核程序中检察机关的参与案例导引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检察

53、院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检察院二、发现本院判决确有错误如何处理二、发现本院判决确有错误如何处理第一节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意义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二、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二、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第二节第二节 申诉的审查和处理申诉的审查和处理一、申诉的概念一、申诉的概念二、申诉的理由二、申诉的理由三、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程序三、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程序(一)申诉的提出(二)申诉的受理(三)交一审法院或者原审法院审查的情形(四)申诉审查的期限(五)审查后的处理第三节第三节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和理由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和理由一、提起审判监督

54、程序的主体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指令再审(三)最高人民检察院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一)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二)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第四节第四节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一、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一般规定(一)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处理(二)作出重新审判的决定并组成合议庭(三)重新审判中的全面审查原则(四)重新审判应当适用的程序二、再审开庭审理二、再审开庭审理(一)开庭审理的范围(二)人民检察

55、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三)开庭审理前的预备工作(四)法庭审判的具体程序(五)再审加刑的限制三、重新审判的期限三、重新审判的期限四、重新审判后的结果四、重新审判后的结果观点探讨一、是否允许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一、是否允许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二、法院是否应当是启动再审的主体二、法院是否应当是启动再审的主体案例导引一、一审判决无罪的是否应当立即释放一、一审判决无罪的是否应当立即释放二、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能否暂予监外执行二、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能否暂予监外执行三、死刑立即执行前是否必须通知家属三、死刑立即执行前是否必须通知家属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一节 执行的概念和意义执行的概念和意义一、执行的概念一、执行的概念二

56、、执行的依据和机关二、执行的依据和机关(一)执行的依据(二)执行的机关三、执行的意义三、执行的意义第二节第二节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一、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一、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一)死刑执行命令(二)停止执行和暂停执行(三)具体执行死刑的人员(四)死刑的执行方法和场所(五)执行死刑后的事项(六)执行死刑中的其他规定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一)罪犯的交付执行(二)执行场所(三)执行中应当遵守的规定(四)有期徒刑、拘役刑罚执行完毕三、管制、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以及假三、管

57、制、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以及假释的执行释的执行(一)管制、缓刑的交付执行(二)假释的交付执行(三)对缓刑、假释的执行(四)缓刑、假释的撤销(五)缓刑、假释执行完毕四、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四、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一)剥夺政治权利的交付执行(二)公安机关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三)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完毕五、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五、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六、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六、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第三节第三节 变更执行程序变更执行程序一、死刑、死缓执行的变更一、死刑、死缓执行的变更(一)死刑执行的变更(二)死缓执行的变更二、暂予监外执行二、暂予监外执行(一)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二)不适

58、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三)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或者批准(四)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五)暂予监外执行的变更三、减刑和假释三、减刑和假释(一)减刑建议的提出(二)假释建议的提出(三)减刑、假释的审理程序四、对新罪和漏罪的追诉四、对新罪和漏罪的追诉五、对错判的反映和申诉的处理五、对错判的反映和申诉的处理(一)监狱转交(二)公安机关转交第四节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一、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死刑的监督一、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死刑的监督二、人民检察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二、人民检察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一)人民检察院监督的范围(二)人民检察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批准或者决定的审查(三)人民检

59、察院提出纠正意见(四)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监督三、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的监督三、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的监督(一)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的监督范围(二)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裁定的审查(三)人民检察院提出纠正意见四、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四、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一)对某些刑罚执行的监督(二)对执行机关的监督(三)对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具体执行情况的监督观点探讨观点探讨一、社区矫正制度一、社区矫正制度二、保外就医制度二、保外就医制度案例导引一、强奸案件能否刑事和解一、强奸案件能否刑事和解二、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中是否必须有律二、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中是

60、否必须有律师师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原则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原则二、针对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二、针对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一)范围(二)监督考察的主体、期限和应当遵守的规定(三)制约措施(四)撤销(五)期满后的处理第二节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一、公诉案件和解的范围一、公诉案件和解的范围(一)可以和解的案件类型(二)不适用和解的情况(三)公诉案件和解的条件二、专门机关对和解的审查二、专门机关对和解的审查三、和解后的处理三、和解后的处理(一)侦查终结的处理(二)审查起诉的处理(

61、三)审理的处理第三节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一、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案件范围和条件一、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案件范围和条件(一)范围(二)条件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启动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启动三、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审理三、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审理第四节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制医疗程序一、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对象一、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对象二、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二、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三、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审理三、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审理四、精神病人强制医

62、疗的解除和监督四、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解除和监督观点探讨一、和解的范围是否过大一、和解的范围是否过大二、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辩方启动二、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辩方启动案例导引一、可判死刑的罪犯是否应当引渡一、可判死刑的罪犯是否应当引渡二、中国政府是否应当作出不进行刑讯逼供二、中国政府是否应当作出不进行刑讯逼供和不判处死刑的承诺和不判处死刑的承诺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一节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一、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一、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一)国家主权原则(二)诉讼权利和义务平等原则(三)使用中国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四)委托中国律师参加诉讼原则二、涉外刑事诉讼中外国人国籍的确认

63、二、涉外刑事诉讼中外国人国籍的确认三、涉外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的特别规定三、涉外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的特别规定四、涉外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四、涉外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五、涉外刑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五、涉外刑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一)涉外刑事案件的审判(二)涉外刑事案件的执行第二节第二节 刑事司法协助刑事司法协助一、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和意义一、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和意义二、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二、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三、刑事司法协助的依据和主权原则三、刑事司法协助的依据和主权原则(一)刑事司法协助的依据(二)刑事司法协助的主权原则四、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四、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一)现行关于司法协助范围的规定(二)司法协助的内容(三)狭义的司法协助不包括引渡第三节第三节 引渡引渡一、引渡的原则一、引渡的原则(一)平等互惠原则(二)通过外交联系原则二、向中国请求引渡二、向中国请求引渡(一)引渡的条件(二)引渡请求的提出三、向外国请求引渡三、向外国请求引渡(一)提出请求的途径(二)引渡的附加条件以及对引渡的承诺观点探讨观点探讨一、一、“区际司法协助区际司法协助”的问题的问题二、死刑不引渡的问题二、死刑不引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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