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房租赁合同简单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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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商品房租赁合同简单版出租方:_ 身份证号码:_地址:_ 电话:_承租方:_ 身份证号码:_地址:_ 电话:_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提高单位或个人的房屋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珠海市_区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_使用。二、租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万_仟_佰_拾_元整,乙方每_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_万_仟_佰_拾_元整,并于每_个月的_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给乙方。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_万_仟_佰_拾_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

2、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_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_方负责交纳。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_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

3、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附:室内财物清单:出租人:_ 承租人:_签名:_ 签名:_合同于_年_月_日在_订立北京商品房租赁合同简单版(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

4、方):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二、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计个月。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三、租金及支付方式乙方所租办公室区。计。平米,房租共计_元/年。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5、。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_ 乙方:_时间:北京商品房租赁合同简单版(三)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

6、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

7、房屋。第十三条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第

8、十六条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第十七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第十八条房屋租赁

9、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第二十条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

10、(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不予办理,对不符合本办法规

11、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予以办理,或者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管理不当,给租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保障性住房租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和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_年_月_日起施行,建设部_年_月_日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_号)同时废止。北京商品房租赁合同简单版(四)甲方:_乙方:_经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_出租给乙

12、方居住使用。租凭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计12个月。租金先付后用,一季一付。二、本房屋租金为人民币一千六百六十七元(1667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度_号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租金五千元整(5000元)。另外,乙方向应向甲方交付五千元整(5000元)押金。三、乙方租凭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凭结束乙方须交清欠费。四、因组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用,大修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六、甲方

13、提供设备如下:全装修一套。1、空调两台(价值7680元)。2、创维云电视一台(价值6680元。3、海尔滚筒式洗衣机一台(价值3980元).4、热水器一台(价值2800元)。5、燃气灶、油烟机个一台(价值5880元)。6、全友布艺沙发一套(价值4880元)。7、全友实木床铺2张4个床头柜。(价值8750元)。8、衣柜两个(价值5800元)。9、衣柜玻璃门四张(价值1560元)。10、电视机柜一个(价值1280元)。11、茶几一张(价值1180元)。12、实木一桌6椅(价值3680元)。13、两幅窗帘(价值3600元)。14、电_脑桌一张(价值450元)。15、鞋架一个(价值35元)。16、冰箱(

14、价值1980)。17、铁门(价值2450)。18、防盗门(价值2580元)。19、两个房门(4200元)。20、厕所门(价值860元)。21洗脸盆加镜子(价值1680元)。墙壁要保持干净。其以上物件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七、在租凭期间甲方每个或每季度,来视察屋内卫生,如有保持不干净整洁。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八、租凭期满,甲方对协议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进行验收,如无损坏,乙方也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退还押金。如乙方有损坏,否则甲方也有权酌情扣除押金,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一份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_ 乙方

15、(签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北京商品房租赁合同简单版(五)甲方:乙方: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年_月_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第一条:房屋所有设施交付使用前检查完好,因后续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及维修,产生费用由乙方支付。第二条:因乙方装修时留下的地面砖、墙面砖、水池及其他等等凡属于不可拆卸物(即强行拆卸可能会造成房屋结构性损害)的,经甲乙双方公平商议,可以原地保留,不

16、拆除。第三条:凡是属于乙方装修后新增的、可拆卸且不会损害房屋安全性及稳定性的装饰品、电器、设备及其他物件,乙方可自行拆卸带走。乙方不想拆卸的,经协商甲方同意,可原地保留不予拆卸。第五条: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具备合同法律效力,违约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

17、: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北京商品房租赁合同简单版(六)出租人(甲方):_ 证件类型及编号:_承租人(乙方):_ 证件类型及编号: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情况。(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一)租赁用途: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最多不超过人。第三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计年个月

18、。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元整(:)。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二)押金:人民币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

19、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

20、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转租租赁期内乙方可以将房屋转租给他人。第八条合同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

21、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_份,乙执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

22、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北京商品房租赁合同简单版(七)出租方(甲方):_承租方(乙方):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_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_室_厅_卫,平房_间,建筑面积_平方米,使用面积_平方米,装修状况_,其他条件为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

23、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第四条交验身份(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第五条房屋改善(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第六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

24、_日,共计_年_个月。(期限超过_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第七条租金(一)租金标准: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元(大写:_元)。该房屋租金(年/月)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二)租金支付时间:_。(三)租金支付方式:_(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

25、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 元(大写:_元)。(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第九条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

26、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一)交付: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

27、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

28、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转租(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

29、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5、其他:_。(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1、不支付或者不按

30、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7、其他:_。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

31、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八)其他:_。第十六条无权代理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

32、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一)。(二)。(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方(甲方)签章:_ 承租方(乙方)签章:_住所:_ 住所:_证照号码:_ 证照号码:_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电话:_ 委托代理人:_出租方代理人(签章):_ 电话:_住所:_电话:_签约时间:_签约地点:_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

33、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_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_经纪资格证书编号:_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略)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4、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第五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第26页共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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