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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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 技术管理 规程 高速铁路 部分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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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流芳线路车间 曲玉福2014年12月内 容0 序言1技规制修订的必要性2技规编制原则和适用范围3技规总体结构4技规定位5高铁技规有关工务主要内容为适应铁路政企分开改革的需要,规范国家铁路技术管理工作,根据铁路技术装备的发展变化,中国铁路总公司颁布了第1版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简称“总公司第1版 技规”),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新中国成立以来,原铁道部先后颁布了10版技规,满足了不同时期铁路建设和运输组织的需要。随着铁路实行政企分开管理体制改革,为加强国家铁路技术管理工作,总公司在原铁道部第10版技规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等技术规章基础上,制定形成了总公司第1版技规。总公司第1版 技规的颁布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是铁路技术管理工作的一次重大完善和进步。总公司第1版 技规的施行,将对规范国家铁路技术管理、促进铁路建设和运输生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提高铁路运输效率发挥积极的作用。0 序言1技规制修订的必要性2007年以来,铁路技术设备、行车组织、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尤其自2008年8月1日第一条高速铁路京津城际铁路开通运营以来,截至2014年9月底,我国高速铁路已开通39条,营业里程已达12189公里;中国已成为世界上高速铁路营业里程最长、运营速度最高的国家。大量高速铁路投入运营,许多内容超出原技规规定,仅颁布补充办法不系统、不严谨;同时有些内容根据变化需要调整。(1)是管理高速铁路的需要 200km/h及以上铁路的设备配置、行车组织方式、信号显示等方面与普速铁路都很大不同,原技规几乎不涉及这些内容。1技规制修订的必要性(2)是管理普速铁路的需要普速铁路也有很大变化,如开动车组列车、采用GYK、装客列尾等。(3)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需要设备变化后引起的作业方式、职责调整必须重新进行规定。为确保安全,更注重工作程序,行车方式更严格。(4)是政企分开后科学管理铁路的需要铁路实行政企分开后,技规的定位和职责发生了重大变化。(5)是体现铁路基本技术规章完整性、系统性和严肃性的需要避免打补丁的做法。2技规编制原则和适用范围2.1 技规编制原则(1)技规按照2011年9月原铁道部第5次部长办公会提出的“制定高铁技术管理规程,修订普速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基本要求,按高速铁路部分和普速铁路部分两本编制,均分为总则、技术设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4个部分。(2)按照“科学定位、系统完整,适应设备、体现发展,安全第一、兼顾效率,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科学规范、协调一致,务实严谨、便于操作”6个原则,总公司技规整合了2006年第十版技规(主要规定普速铁路内容)及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200250km/h部分)、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300350km/h部分)等8个补充规定。2技规编制原则和适用范围2.2 适用范围(1)技规(高速铁路部分)适用于200km/h及以上的铁路和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本规程高速铁路部分的适用范围不仅包含铁路主要技术政策定义的高速铁路,还包括200km/h客货共线铁路、200km/h客运专线铁路、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这是因为200km/h客货共线铁路、200km/h客运专线铁路、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都要配备CTCS-2/CTCS-3级列控系统,动车组列车的行车组织方式与高速铁路基本相同,信号设备配置和显示含义与高速铁路基本相同;它们与高速铁路作为一类在本规章中表述比较方便。2技规编制原则和适用范围2.2 适用范围本规程的客运专线铁路是指仅运行旅客列车的铁路,动车组是指CRH型动车组。同时,鉴于当前绝大多数200250km/h铁路未安排货物列车上线运行,已开行货物列车的线路也仅开行1对或隔日开行集装箱或行包专列的实际情况,技规高速铁路部分不纳入货物列车开行内容。但200km/h客货共线铁路技术设备配置既涉及开行200km/h动车组列车的设备配置,还涉及开行货物列车的设备配置,前者按照本规程高速铁路部分执行即可,后者的许多内容要求与普速铁路相似且高速铁路部分没有规定,所以需要参照普速铁路部分执行。2技规编制原则和适用范围2.2 适用范围(2)技规(普速铁路部分)适用于200km/h以下的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外)。200km/h客货共线铁路有关货运技术设备的要求参照本规程普速铁路部分执行。包括设计速度200km/h以下客货共线铁路、重载铁路以及仅运营普通旅客列车的铁路等,不包括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这里所说的动车组指CRH型动车组。3 技规总体结构总公司第1版技规分为高速铁路部分和普速铁路部分两本,分别包括总则、第一编技术设备、第二编行车组织、第三编信号显示等。总则概要描述了铁路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铁路运输的特点、技规的适用范围及执行要求等;第一编技术设备规定了国家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验收交接、技术性能、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第二编行车组织规定了与行车相关的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在从事铁路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责任范围、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第三编信号显示规定了信号的显示方式和执行要求。4 技规定位总公司第1版技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为主要法律依据,是铁路政企分开后的第一部系统全面的企业基本技术规章,适用于国家铁路,是国家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本技规定位为企业内部的基本技术规章,以遵循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标准和相关规定为前提。统领铁路总公司各专业技术规章、企业标准等。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在铁路总公司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5高铁技规有关工务内容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1条条 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应综合配套,保证质量,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应综合配套,保证质量,采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各子系统顶层协调统一,采用保采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各子系统顶层协调统一,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信息化,不断提高运输能力。模块化、信息化,不断提高运输能力。本条是关于铁路基本建设和产品制造基本要求的规定。铁路主要技术政策规定:“铁路建设应合理安排建设规模,科学确定建设标准和建设工期,强化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的措施,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以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为重要支撑手段,建立健全并落实技术、管理、作业三大标准,建设优质工程”。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信息化,不断提高运输能力。其中:标准化是指各项技术设备应有统一的规格和技术标准;系列化是指同类技术设备应根据使用上的要求,将其主要参数和性能指标按一定的规律排列起来,形成多级型号;模块化是指各项技术设备要尽量向模块组装结构发展,以便于实行换件修,从而简化维修作业,减少维修工作量,延长设备整体使用寿命;信息化是指应用于铁路调度指挥、客货营销和运营管理的技术设备,都要采用计算机、网络传输技术,以实现铁路管理的现代化。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2条条 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设计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设计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承担,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并充分听取建设单位、使用部门的意见。并充分听取建设单位、使用部门的意见。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并按规定的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审批程序批准。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3条条 工程施工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的工程施工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要求进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监理制度。建设单位应会同相关铁路运和监理制度。建设单位应会同相关铁路运输企业和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施输企业和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加强环境保工方案,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完毕应及时清理护,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不得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现场,不得影响铁路运营安全。涉及营业线施工时,须按铁路总公司规定涉及营业线施工时,须按铁路总公司规定程序审批,且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减少对程序审批,且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减少对运输的影响运输的影响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4条条 新建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新建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进行安全评估。改建工程竣工后,收,并进行安全评估。改建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在确认工程符合技术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在确认工程符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检查竣工文件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检查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齐全后,方和技术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齐全后,方可交接。新建、改建的工程设施必须有明可交接。新建、改建的工程设施必须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确的质量保证期。如运输生产急需,可按上述原则分段验收如运输生产急需,可按上述原则分段验收交接。交接。第一编 技术设备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通过后可开通初期运营;正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营。改建项目、简单建设项目和小型建设项目可适当合并简化验收阶段。新建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包括安全评估。但改建工程竣工后,可根据工程大小、难易适当合并简化验收阶段,所以提出按规定进行验收,没有明确提出进行安全评估。静态验收是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设计完成且质量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质量合格进行检查确认的过程。第一编 技术设备 动态验收是在静态验收合格后,通过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对列车运行状态下工程质量全面检查和确认,并通过运行试验对整体系统在正常和非正常运行条件下的行车组织、客运服务以及应急救援等进行检验的过程。初步验收是在动态验收合格后,对工程建设情况,以及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情况进行确认的过程。安全评估是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且初步验收发现的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得到解决后,对安全管理、设备设施、规章制度、人员素质等是否具备开通安全运营条件进行检查评价的过程。正式验收是在开通初期运营一年以上对建设项目整体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的过程。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5条条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节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节能、水土保持、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消防、能、水土保持、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安全防护、公共安全等设施,必须和主体工安全防护、公共安全等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6条条 铁路重要产品须按有关规定,执行铁路重要产品须按有关规定,执行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等铁路产品准入制度。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等铁路产品准入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的企业,应当向国家铁路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取得“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铁路运输基础设备是指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和控制设备、铁路通信设备、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等。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由国家铁路局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7条条 铁路运输企业和建设单位应严格控铁路运输企业和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进入铁路的产品质量,建立必要的产品制进入铁路的产品质量,建立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质量问题追究制度。质量抽查质量检验和质量问题追究制度。质量抽查不合格或实行准入管理但未获得相关资质不合格或实行准入管理但未获得相关资质的产品,不得在铁路使用。的产品,不得在铁路使用。制造、检修的机车车辆及其重要配件须经制造、检修的机车车辆及其重要配件须经铁路总公司指派的监造机构监造,符合要铁路总公司指派的监造机构监造,符合要求后,方准交付使用。求后,方准交付使用。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8条条 新设备(包括改造后的设备)投入新设备(包括改造后的设备)投入使用前须有操作规程、竣工图纸等技术文使用前须有操作规程、竣工图纸等技术文件和保证安全生产的办法与管理细则,经件和保证安全生产的办法与管理细则,经过技术测验合格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后,过技术测验合格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可使用。方可使用。新设备在管理、使用和养护、维修上都有新的技术要求,如违反或不认真执行这些要求,不仅可能损坏设备,甚至危及行车及人身安全。因此,在新设备使用前,有关单位必须根据施工部门和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操作规程、竣工图纸等技术文件,制定保证安全生产的作业办法、设备养护维修办法和管理细则,供有关人员学习、执行。新设备正式使用前应进行技术测验,测验合格方可使用;同时设备使用和检修人员还应进行技术培训,以熟悉新设备性能和操作程序以及养护维修、排除故障等办法,方可担任操作和检修工作。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9条条 铁路机车车辆、线路、桥隧、通信、铁路机车车辆、线路、桥隧、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信息、安全、给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信息、安全、给水、房建等技术设备,均须有完整和正确水、房建等技术设备,均须有完整和正确反映其技术状态的文件及技术履历等有关反映其技术状态的文件及技术履历等有关资料。资料。上述技术资料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保管,上述技术资料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保管,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记载修订。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记载修订。直接关系铁路运输安全,应全面管理和及时掌握其技术状态,因此均须有完整和正确反映其技术状态的文件及技术履历等有关资料。建立技术履历的目的是掌握技术设备的来历、历次检修情况和技术状态的变化经过,以便查询、使用和管理。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10条条 机车车辆等技术设备须有铁路总公机车车辆等技术设备须有铁路总公司统一规定的标记。隐蔽的建司统一规定的标记。隐蔽的建(构构)筑物及设筑物及设备须在地面上设有标志。备须在地面上设有标志。给水工程的地下管道,通信、信号和电力工程的地下电缆,无管沟等隐蔽设备,其线路走向不易识别,因此均应在地面设置标志,以便检查时易于查找。路基的盲沟、渗水沟和暗检查井等工务部门隐蔽建(构)筑物及设备,亦应在其出口处,面向线路设置标志。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11条条 机车、客车、动车组等主要设备的机车、客车、动车组等主要设备的报废、调拨及其重大改变须经铁路总公司报废、调拨及其重大改变须经铁路总公司批准。批准。为机车、客车、动车组等主要移动设备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合理使用和有计划更新,对其报废、调拨及重大改变等,均须经铁路总公司批准。救援起重机也是主要移动设备,其报废、调拨及重大改变参照机车车辆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凡已不能运用的机车车辆(包括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淘汰报废的旧、杂小型机车、车辆)报废时,须按机车车辆报废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12条 200 km/h及以上铁路应建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维护“三网合一”的精密测量控制网。高速铁路轨道工程精密控制测量的平面、高程控制网,按施测阶段、施测目的及功能可分为勘测控制网、施工控制网、运营维护控制网,即“三网”。为了保证勘测、施工、运营维护各阶段平面测量成果的一致性,各阶段应共同使用同一个控制网,即“三网合一”。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13条条 对现有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标准的技对现有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标准的技术设备,应有计划地逐步改造或更换。术设备,应有计划地逐步改造或更换。为加强铁路技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技术设备的使用效率和确保运输安全,铁路各项技术设备均应符合技规规定的统一标准。随着铁路技术的不断进步,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也经历过多次修改,经过多年设备更新换代和技术改造,大大促进了技术设备水平的发展。但对不符合技规规定标准的设备进行改造或更换需要一个过程,还需要一定的投资,因此,对现有不符合技规规定标准的部分设备,在不影响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暂时使用,并应根据运量增长情况和设备技术状态,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进行改造或更换。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14条 一切建(构)筑物、设备,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与机车车辆有直接互相作用的设备,在使用中不得超过规定的侵入范围。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见附图1。在设计建(构)筑物或设备时,距钢轨顶面的距离应附加钢轨顶面标高可能的变动量(路基沉降、加厚道床、更换重轨等)。机车车辆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客运专线铁路机车车辆限界见附图2。第一编 技术设备 1铁路建筑限界建筑限界是一个和线路中心线垂直的极限横断面轮廓。建筑限界是确保机车车辆和装载货物在运行时不与线路上的设备和建(构)筑物发生刮蹭、碰撞,能够安全通过的空间。为确保列车运行安全,规定除与机车车辆有直接相互作用的设备(如车辆减速器、接触线等)外,一切建(构)筑物、设备,均不得侵入铁路的建筑限界。由于建筑限界是以钢轨顶面为基准,因此在设计建(构)筑物或设备时,必须考虑钢轨顶面标高可能产生的变动量,例如站台的高度应考虑路基沉降带来的轨道的下沉量,跨线桥、雨棚应考虑加厚道床、更换重轨带来的轨道的抬高量,使其在轨顶标高变化后,仍不侵入建筑限界轮廓。第一编 技术设备 2机车车辆限界机车车辆限界是一个和线路中心线垂直的极限横断面轮廓。机车车辆限界为静态限界轮廓,规定了机车车辆不同部位的宽度、高度的最大尺寸和其零部件至轨面的最小距离。机车车辆无论是空车或重车,无论是具有最大标准公差的新车,或是具有最大标准公差和磨耗限度的旧车,停放在水平直线上,无侧向倾斜与偏移,除使用中需要探出的部分(如受电弓、后视镜、塞拉门等)需符合其它相关规定外,任何部分都应容纳在限界轮廓内,不得超越。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15条条 区间及站内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规定如下:的最小距离规定如下:1直线部分直线部分直线部分铁路线间距见第直线部分铁路线间距见第1表。表。进出枢纽或大型车站两端的加减进出枢纽或大型车站两端的加减速地段的线间距根据列车运行速速地段的线间距根据列车运行速度确定;区间正线与站内正线线度确定;区间正线与站内正线线间距不同时,宜利用邻近曲线完间距不同时,宜利用邻近曲线完成过渡。成过渡。2曲线部分曲线部分曲线地段线路中心线间水平距离曲线地段线路中心线间水平距离可不加宽可不加宽。序序号号名名 称称最小距离最小距离(mm)1区间双区间双线线v=160km/hkm/h4 200160160v200km/h200km/h4 400200200v250km/h250km/h4 600250250v300km/h300km/h4 800300300v 350km/hkm/h5 0002三线及四线区间的第二线与三线及四线区间的第二线与第三线第三线5 3003站内正站内正线线v250km/hkm/h4 600250250v300km/h300km/h4 800300300v350km/h350km/h 5 0004站内正线与相邻到发线站内正线与相邻到发线5 0005到发线与相邻到发线到发线与相邻到发线5 0006安全线与其他线路安全线与其他线路5 000第1表 铁路线间距注:线间有建(构)筑物或有影响限界的设施,最小线间距按建筑限界计算确定。第一编 技术设备 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最小距离的规定:一方面要保证列车按规定速度运行的安全;另一方面还要满足车站平面布置和两线间装设设备的需要;车站线路间有作业人员(上水、机车车辆检查、天窗时间线路维修)行走时还应考虑人员安全。客运专线正线上的曲线,一般都采用同心圆,曲线半径比较大,采用上述线间距时,线间距无需再加宽,但建筑限界应按技规(高速铁路部分)附图1加宽。站内其他线路的曲线,如到发线、动车走行线、岔线、段管线、停车线等,因曲线半径较小,线路周围建筑物较多,还应考虑曲线加宽。加宽计算方法按技规(普速铁路部分)附图1中“曲线上建筑限界加宽办法”计算确定。第一编 技术设备 附图附图1 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 信号机、高架候车室结构柱信号机、高架候车室结构柱和接触网、跨线桥、天桥、电力照明、和接触网、跨线桥、天桥、电力照明、雨棚等杆柱的建筑限界(正线不适用)雨棚等杆柱的建筑限界(正线不适用)。站台建筑限界(侧线站台站台建筑限界(侧线站台为为1 750 mm;正线站台,无列车通过;正线站台,无列车通过或列车通过速度不大于或列车通过速度不大于80 km/h时为时为1 750 mm,列车通过速度大于,列车通过速度大于80 km/h时为时为1 800 mm)。)。站内反方向运行矮型出站站内反方向运行矮型出站信号机的限界为信号机的限界为1800mm。各种建(构)筑物的基本限界,也各种建(构)筑物的基本限界,也适用于桥梁和隧道。适用于桥梁和隧道。y 为接触网结构高度。为接触网结构高度。第一编 技术设备 曲线上建筑限界加宽办法曲线上建筑限界加宽办法1曲线地段的建筑限界,仅考虑因曲线地段的建筑限界,仅考虑因超高产生车体向曲线内侧倾斜的加超高产生车体向曲线内侧倾斜的加宽,加宽量为:宽,加宽量为:式中式中 1 曲线内侧加宽量曲线内侧加宽量(mm););轨顶面至计算点的高度轨顶面至计算点的高度(mm););外轨超高(外轨超高(mm)。)。曲线上建筑限界的加宽范围,包括曲线上建筑限界的加宽范围,包括全部圆曲线、缓和曲线和部分直线。全部圆曲线、缓和曲线和部分直线。加宽方法可采用下图所示阶梯形方加宽方法可采用下图所示阶梯形方式,或采用曲线圆顺方式。式,或采用曲线圆顺方式。第一编 技术设备 2曲线地段的站线两侧信号机、高架候车室结构柱和接曲线地段的站线两侧信号机、高架候车室结构柱和接触网、跨线桥、天桥、电力照明、雨棚等杆柱的建筑限界、触网、跨线桥、天桥、电力照明、雨棚等杆柱的建筑限界、站内反方向运行矮型出站信号机的建筑限界和站台建筑限站内反方向运行矮型出站信号机的建筑限界和站台建筑限界,需考虑曲线内、外侧的限界加宽。加宽量为:界,需考虑曲线内、外侧的限界加宽。加宽量为:曲线内侧加宽(曲线内侧加宽(mm):):曲线外侧加宽(曲线外侧加宽(mm):):曲线内外侧加宽共计(曲线内外侧加宽共计(mm):):式中式中 R曲线半径(曲线半径(m););H计算点自轨面算起的高度(计算点自轨面算起的高度(mm););h外轨超高(外轨超高(mm)。)。的值也可用内侧轨顶为轴,将有关限界旋转的值也可用内侧轨顶为轴,将有关限界旋转角()求得。角()求得。加宽范围应包括全部圆曲线、缓和曲线和部分直线。加宽加宽范围应包括全部圆曲线、缓和曲线和部分直线。加宽方法可采用下图所示阶梯形方式,或采用曲线圆顺方式。方法可采用下图所示阶梯形方式,或采用曲线圆顺方式。第一编 技术设备 1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的名称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是依据机车车辆限界尺寸(最大半宽1700mm)、接触网结构尺寸等并考虑一定的安全余量而制订的,其轮廓尺寸实际上既能适应小于200km/h、也能适应大于350km/h的采用现行机车车辆限界设计制造的机车车辆安全运行。今后我国将修建大量的城际铁路,也是只运行旅客列车的客运专线,其中有些线路设计速度为160km/h。因此,第10版技规中规定的适用范围为200350km/h的客运专线已不确切,故删除。第一编 技术设备 2站台限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中规定“站台不宜临靠正线”。但是在实际设计中,许多新建线路需要进入既有客站,若不允许临靠正线,工程改造量太大。因此,在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允许站台临靠正线。我国CRH型动车组中车体宽度最大是的CRH2型,为3380mm。经仿真计算研究,CRH2型动车组以不同速度运行并在30m/s横风的作用下,其车体在轨面1250mm处的最大偏移量为1789mm;此外,日本新干线许多正线站台限界宽度为1800mm,列车通过速度与区间相同,已运用多年。因此,根据研究并借鉴国外经验,确定我国客运专线正线站台边缘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为1800mm,即正线站台限界宽度为1800mm。此次修订,根据我国多个已经开通运营的正线站台的运用经验,对不同的正线站台的限界宽度进行了细化:对于全部列车都停车或通过列车的速度较低、小于80km/h时,规定站台边缘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为1750mm;若通过列车的速度大于80km/h时,站台边缘距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则为1800mm。第一编 技术设备 3曲线建筑限界的加宽办法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在制订时,实际最大宽度可为4600mm。但为尽量与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轮廓一致,且增加建筑限界宽度并不会引起大的工程量,故规定最大宽度仍为4880mm,因此留有的安全余量非常充足,故曲线地段的建筑限界,即便是列车进入枢纽通过较小半径的曲线时,也不再考虑车体几何偏移加宽,仅考虑因超高设置而产生车体倾斜对曲线内侧的限界进行加宽。第一编 技术设备 此次修订,在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图中补充了侧线信号机及有关杆柱的限界,同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一样,为2150mm。由于,在制定站线侧信号机及接触网、跨线桥、天桥、电力照明、雨棚等杆柱的建筑限界,站内矮型反方向出站信号机的建筑限界和站台建筑限界时,仅考虑了直线地段列车运行时一定的安全余量,但是并没有铁路建筑限界所留有的安全余量大。因此,为保证在曲线地段仍具有与直线地段相同的安全余量,必须同时考虑因超高产生车体向曲线内侧倾斜的影响和因曲线上车体中心线与线路中心线不一致引起的车体曲线内、外侧几何偏移的影响。因此,曲线地段的站线侧杆柱建筑限界、矮型反方向出站信号机建筑限界和站台建筑限界的加宽办法与客货共线铁路相同。由于缓和曲线的曲率和超高在逐渐变化,因此当车辆前部从直线进入缓和曲线、而后部还处于直线时,车体就会发生几何偏移量和超高偏移,且逐渐加大,全部进入圆曲线后达到偏移量的最大值。所以,曲线上建筑限界的加宽范围,应包括全部圆曲线、缓和曲线和部分直线。对于连续的建(构)筑物,加宽方法可采用图中所示的阶梯形方式,或采用曲线圆顺方式。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16条 铁路线路两侧应设置围墙、栅栏、防护桩等安全防护设施,并按规定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设置标桩。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修建各种建(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外、影响范围内进行影响铁路线路安全稳定的作业时,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17条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线路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线路的道路桥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车辆通过限高、限宽标志和限高防护架。新建、改建高速铁路需要与普通铁路、道路、渡槽、管线等设施交叉的,应优先选择高速铁路上跨方案。第一编 技术设备第18条 铁路技术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应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专业化、信息化,落实责任制和检验制,坚持以预防为主、检修与保养并重、预防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检修项目和检修周期,组织定期检查,加强日常维修,提高设备质量。基础设施实行天窗修制度,优先采用综合维修模式,并应坚持“严检慎修”的原则,实现设备状态修与预防性计划修相结合的维修方式。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19条条 铁路技术设备应保持完整良好状态。铁路技术设备应保持完整良好状态。根据设备变化规律、季节特点,安排设备根据设备变化规律、季节特点,安排设备检修。检修单位应保证检修质量符合规定检修。检修单位应保证检修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和使用期限,并经检验合格后,方的标准和使用期限,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交付运用。准交付运用。各种技术设备由于长期不间断地使用和季节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会引起部件磨耗和技术质量的降低,因此必须根据设备在使用期间的变化规律及季节性等特点,正确及时安排检查和修理。检修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确保技术设备的检修质量。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20条条 为满足检修需要,应建立检修基地,为满足检修需要,应建立检修基地,设置检修、试验设备(包括检查车、试验设置检修、试验设备(包括检查车、试验车)、运输工具、必要的生产辅助车间和车)、运输工具、必要的生产辅助车间和生产房屋,并应储备定量的器材和备品,生产房屋,并应储备定量的器材和备品,以备急需和替换时使用。储备的器材和备以备急需和替换时使用。储备的器材和备品动用后,应及时补齐。品动用后,应及时补齐。对各种机械设备应制定相应的检修、保养对各种机械设备应制定相应的检修、保养范围及安全操作规程。有关人员应做到正范围及安全操作规程。有关人员应做到正确使用,精心保养,细心检修,保持其良确使用,精心保养,细心检修,保持其良好状态。好状态。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21条 铁路技术设备,除由直接负责维修及管理的部门经常检查、周期维修外,铁路局还应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期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具体办法由铁路局规定。固定行车设备定期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检查结果记入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危及行车安全的,须立即采取措施;当时不能解决的,要安排计划,限期完成,并进行复查;需要上级解决的,要按程序上报。第一编 技术设备 这个检查不包括周期维修和直接负责维修及管理部门的经常检查。在进行定期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时,只有涉及固定行车设备的检查结果要求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它包括利用移动设备对固定行车设备的检查结果。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22条 铁路局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组织专项检查。其中:1对线路的平面及纵断面复测、限界检查,每五年不少于一次;技术复杂及重要的桥梁、隧道检定,每十年不少于一次。2登乘机车、动车组列车或其他旅客列车尾部对线路全面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铁路局根据需要可加密检查或随时检查。铁路总公司专业技术机构根据线路的年通过总重、线路允许速度,使用专用设备定期对主要线路进行轨道、通信信号、接触网检查和钢轨探伤。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23条条 在铁路总公司指定地点设事故救援在铁路总公司指定地点设事故救援列车、电线路修复车、接触网抢修车,配列车、电线路修复车、接触网抢修车,配备应急通信设备,并处于整备待发状态,备应急通信设备,并处于整备待发状态,其工具备品应保持齐全整洁,作用良好。其工具备品应保持齐全整洁,作用良好。根据运输生产需要,铁路局应在无救援列根据运输生产需要,铁路局应在无救援列车的二等以上车站成立事故救援队,配备车的二等以上车站成立事故救援队,配备简易起复设备和工具。简易起复设备和工具。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建设应急平台,配备相应的应急指挥设施建设应急平台,配备相应的应急指挥设施和通信等设备,确保事故现场的图像、话和通信等设备,确保事故现场的图像、话音及数据在规定的时限内传送至应急救援音及数据在规定的时限内传送至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机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均应备有复轨机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均应备有复轨器和铁鞋器和铁鞋(止轮器)。止轮器)。动车组应配备止轮器动车组应配备止轮器(铁鞋铁鞋)、紧急用渡板、紧急用渡板、应急梯、过渡车钩和专用风管。应急梯、过渡车钩和专用风管。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24条条 铁路应根据沿线的风速、降雨量、铁路应根据沿线的风速、降雨量、降雪量、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地质条件以降雪量、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地质条件以及线路环境、设计速度等情况,建立相应及线路环境、设计速度等情况,建立相应的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对风雨的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对风雨雪、地震灾害和异物侵限等实时监测报警雪、地震灾害和异物侵限等实时监测报警或预警。或预警。对于常年大风区段,根据需要设置防风对于常年大风区段,根据需要设置防风设施。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现场监测设备、基站、区间中继站、无人值守变配电所和紧急疏散通道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25条条 铁路局应根据历年降雨、洪水规律铁路局应根据历年降雨、洪水规律和当年的气候趋势预测,发布防洪命令,和当年的气候趋势预测,发布防洪命令,制定防洪预案,汛期前进行防洪检查处理,制定防洪预案,汛期前进行防洪检查处理,完成防洪工程和预抢工程,储备足够的抢完成防洪工程和预抢工程,储备足够的抢险材料及机具,组织抢修队伍并进行演练,险材料及机具,组织抢修队伍并进行演练,发动沿线群众建立路地联防机制。加强雨发动沿线群众建立路地联防机制。加强雨中和雨后的设备检查,严格执行汛期安全中和雨后的设备检查,严格执行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强化降雨量和洪水位警戒制度、行车措施,强化降雨量和洪水位警戒制度、防洪重点处所监护制度。对于防洪重点处防洪重点处所监护制度。对于防洪重点处所,有条件的应安装自动报警装置。对水所,有条件的应安装自动报警装置。对水流量大、河床不稳定的桥梁,要设置必要流量大、河床不稳定的桥梁,要设置必要的监测装置,建立观测制度,掌握桥梁水的监测装置,建立观测制度,掌握桥梁水文及河床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预防和整治文及河床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预防和整治措施。汛前,须将防洪重点处所抄送相邻措施。汛前,须将防洪重点处所抄送相邻相关铁路局。相关铁路局。一旦发生灾害,积极组织抢修,尽快修复,一旦发生灾害,积极组织抢修,尽快修复,争取不中断行车或减少中断行车时间。设争取不中断行车或减少中断行车时间。设备修复后,须达到规定标准。备修复后,须达到规定标准。加强对电子电气设备的雷电防护及电磁兼加强对电子电气设备的雷电防护及电磁兼容防护工作,逐步建立雷电预警系统,减容防护工作,逐步建立雷电预警系统,减少或防止雷电等自然灾害对设备的影响。少或防止雷电等自然灾害对设备的影响。应采用综合接地系统。贯通地线的接地电应采用综合接地系统。贯通地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阻不大于1。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26条条 对防寒工作,应提前做好准备。铁对防寒工作,应提前做好准备。铁路局要抓好以下工作:路局要抓好以下工作:1对有关人员进行防寒过冬培训,并按规对有关人员进行防寒过冬培训,并按规定做好防寒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工定做好防寒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工作;作;2对铁路技术设备进行防寒过冬检查、整对铁路技术设备进行防寒过冬检查、整修,并根据需要做好包扎管路等工作;修,并根据需要做好包扎管路等工作;3做好易冻设备、物资的防冻解冻工作;做好易冻设备、物资的防冻解冻工作;4储备足够的防寒过冬材料、燃料和工具,储备足够的防寒过冬材料、燃料和工具,检修好除冰雪机具和防雪设备,组织好除检修好除冰雪机具和防雪设备,组织好除冰雪队伍。冰雪队伍。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27条条 在需要进行防暑工作的调度室、行在需要进行防暑工作的调度室、行车人员值班室、较大车站的生产车间、作车人员值班室、较大车站的生产车间、作业人员间休室等重要生产房屋,应设有降业人员间休室等重要生产房屋,应设有降温设备。露天作业场所根据需要设置凉棚。温设备。露天作业场所根据需要设置凉棚。在炎热季节应有足够的防暑用品和药物,在炎热季节应有足够的防暑用品和药物,并应有供职工饮用的清凉饮料。并应有供职工饮用的清凉饮料。在暑季前,应对防暑降温设备进行检查、在暑季前,应对防暑降温设备进行检查、整修。整修。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28条条 有火灾危险的机车车辆内均须备有有火灾危险的机车车辆内均须备有灭火器。客车内的茶炉,餐车低压锅炉、灭火器。客车内的茶炉,餐车低压锅炉、炉灶须有防火措施。餐车低压锅炉还须有炉灶须有防火措施。餐车低压锅炉还须有防爆措施。防爆措施。机车车辆停车及检修库、油脂库、洗罐所、机车车辆停车及检修库、油脂库、洗罐所、通信信号机械室、计算机机房、牵引变电通信信号机械室、计算机机房、牵引变电所控制室及为客运服务的建所控制室及为客运服务的建(构构)筑物等主要筑物等主要处所,均须备有完好的消防专用器具。处所,均须备有完好的消防专用器具。有关单位应建立和健全消防组织,定期进有关单位应建立和健全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检查。行检查。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29条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是保障铁条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技术设备,应具备监测、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技术设备,应具备监测、记录、报警、存取功能,保持其作用良好、记录、报警、存取功能,保持其作用良好、准确可靠,并定期进行计量校准。准确可靠,并定期进行计量校准。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主要包括: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主要包括:1机车车辆的车载监测设备;机车车辆的车载监测设备;2机车车辆的地面监测设备;机车车辆的地面监测设备;3轨道、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等轨道、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等固定设备的移动检测设备;固定设备的移动检测设备;4线路、桥梁、隧道、通信、信号、牵引线路、桥梁、隧道、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等固定设备的在线自动监测设供电、电力等固定设备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备;5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6列车安全防护预警系统及施工防护设备。列车安全防护预警系统及施工防护设备。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29条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是保障铁条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技术设备,应具备监测、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技术设备,应具备监测、记录、报警、存取功能,保持其作用良好、记录、报警、存取功能,保持其作用良好、准确可靠,并定期进行计量校准。准确可靠,并定期进行计量校准。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主要包括: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主要包括:1机车车辆的车载监测设备;机车车辆的车载监测设备;2机车车辆的地面监测设备;机车车辆的地面监测设备;3轨道、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等轨道、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等固定设备的移动检测设备;固定设备的移动检测设备;4线路、桥梁、隧道、通信、信号、牵引线路、桥梁、隧道、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等固定设备的在线自动监测设供电、电力等固定设备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备;5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6列车安全防护预警系统及施工防护设备。列车安全防护预警系统及施工防护设备。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30条条 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应实现信息铁路行车安全监测设备应实现信息共享,为运输组织、行车指挥、设备检修、共享,为运输组织、行车指挥、设备检修、救援及事故分析等提供信息。救援及事故分析等提供信息。通过铁路通信网,将行车安全监测设备监测到的数据和信息及时传输到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是充分发挥安全监测设备的重要前提。通信网应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实现安全监测信息共享、资源共享。通信网应满足信息传输的宽带要求,并保证网络的畅通。行车安全监测信息是指为运输组织、行车指挥、设备检修、救援及事故分析等提供的信息,一般不直接控制行车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31条条 为了保证线路、桥隧、路基等设备为了保证线路、桥隧、路基等设备质量,应设工务段等工务维修机构。质量,应设工务段等工务维修机构。工务段管辖正线长度,应根据单线或双线、工务段管辖正线长度,应根据单线或双线、平原或山区等条件确定。在工务段管辖范平原或山区等条件确定。在工务段管辖范围内有动车段、枢纽或编组站时,应适当围内有动车段、枢纽或编组站时,应适当减少正线管辖长度。减少正线管辖长度。铁路局根据需要和条件,设供铁路专用的铁路局根据需要和条件,设供铁路专用的采石场和林场。采石场和林场。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32条条 工务维修机构应有机具检修、配件工务维修机构应有机具检修、配件修理、辅助加工等设施,动力、机修、起修理、辅助加工等设施,动力、机修、起重、试验等设备,以及轨道车和汽车等运重、试验等设备,以及轨道车和汽车等运输工具;根据养护维修需要还应有大型养输工具;根据养护维修需要还应有大型养路机械、工务专用机械设备、移动检测设路机械、工务专用机械设备、移动检测设备,以及检修、焊轨基地等。备,以及检修、焊轨基地等。为了完成各种小型机械的大修、定期巡回检修、协助现场进行定期保养,以及零配件和小型工具的制造任务,工务维修机构应有检修机具的车间,线路和车库,配件修理、辅助加工等厂房,动力、机修、起重、试验等设备以及轻重型轨道车和汽车等运输工具。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33条 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及安全线等。正线是指连接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站线是指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货物线及站内指定用途的其他线路。段管线是指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等段专用并由其管理的线路。岔线是指在区间或站内接轨,通向路内外单位的专用线路。安全线是为防止列车或机车车辆从一进路进入另一列车或机车车辆占用的进路而发生冲突的一种安全隔开设备。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34条条 铁路区间线铁路区间线路最小曲线半径规定路最小曲线半径规定见第见第2表;最大曲线表;最大曲线半径为半径为12 000 m。限速地段曲线半径应符合有关设限速地段曲线半径应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计规范的规定。区间正线的最大坡度不宜大于区间正线的最大坡度不宜大于20,困难条件下经技术经济比,困难条件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后不应大于较后不应大于30。动车组走行。动车组走行线的最大坡度不宜大于线的最大坡度不宜大于30,困,困难条件下不应大于难条件下不应大于35。当动车。当动车组走行线的最大坡度大于组走行线的最大坡度大于30时,时,宜铺设无砟轨道。宜铺设无砟轨道。路段设计行车速路段设计行车速度(度(km/h)最小曲线半径(最小曲线半径(m)200客运专线客运专线一般一般2200困难困难2000250有砟轨道有砟轨道一般一般3 500困难困难3 000无砟轨道无砟轨道一般一般3 200困难困难2 800300有砟轨道有砟轨道一般一般5 000困难困难4 500无砟轨道无砟轨道一般一般5 000困难困难4 000350有砟轨道有砟轨道一般一般7 000困难困难6 000无砟轨道无砟轨道一般一般7 000困难困难5 500第2表 铁路区间线路最小曲线半径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35条条 中间站、越行站应设在直线上。始中间站、越行站应设在直线上。始发站宜设在直线上,困难条件下设在曲线上发站宜设在直线上,困难条件下设在曲线上时,曲线半径不应小于相应路段设计速度的时,曲线半径不应小于相应路段设计速度的最小曲线半径。最小曲线半径。到发线有效长度范围内应设在平道上,当设到发线有效长度范围内应设在平道上,当设在坡道上时不大于在坡道上时不大于1,越行站可设在不大,越行站可设在不大于于6的坡道上。车站咽喉区的正线坡度宜的坡道上。车站咽喉区的正线坡度宜与到发线有效长度范围内坡度一致;困难条与到发线有效长度范围内坡度一致;困难条件下,始发终到站不宜大于件下,始发终到站不宜大于2.5,中间站,中间站不宜大于不宜大于6。到发线有效长度范围内应采。到发线有效长度范围内应采用一个坡段。用一个坡段。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36条条 线路平面及纵断面应保持原有标准线路平面及纵断面应保持原有标准状态。区间线路变动时,须经铁路局批准,状态。区间线路变动时,须经铁路局批准,但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该区间规定的最小曲线但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该区间规定的最小曲线半径,坡度不得大于该区间规定的最大限制半径,坡度不得大于该区间规定的最大限制坡度。线路平面及纵断面有变动时,必须及坡度。线路平面及纵断面有变动时,必须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时通知有关单位。凡变更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立即检查,并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移交负责维修和使用的单位。在任何情况下,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的变动,必须满足限界要求。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37条条 路基面的宽度,应考虑设计速度、轨道类路基面的宽度,应考虑设计速度、轨道类型、线间距、电缆槽、接触网支柱、路肩宽度等计型、线间距、电缆槽、接触网支柱、路肩宽度等计算确定。算确定。有砟轨道路肩宽度:线路设计速度为有砟轨道路肩宽度:线路设计速度为200 km/h区段区段的路肩宽度不应小于的路肩宽度不应小于1.0 m;250 km/h及以上区段及以上区段双线不应小于双线不应小于1.4 m,单线不应小于,单线不应小于1.5 m。无砟轨道路肩宽度:根据无砟轨道形式、电缆槽和接触网基础类型等确定。曲线地段路基外侧加宽办法按铁路有关规定、规范执行。路基应避免高堤深堑。路基两侧应留有足够宽度的铁路用地,保证路基稳定,满足维修检查通道、栅栏设置、绿色通道建设及防沙工程的要求 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38条条 路基应采用优质填料填筑坚实,基路基应采用优质填料填筑坚实,基床及过渡段应强化处理,并设置良好的防排床及过渡段应强化处理,并设置良好的防排水设备、完善的防排水系统、安全可靠的防水设备、完善的防排水系统、安全可靠的防护设施和支挡结构,工后沉降应满足相应的护设施和支挡结构,工后沉降应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对不良地质条件、特殊土及特殊限值要求。对不良地质条件、特殊土及特殊环境等地段的路基,应采取可靠的加固处理环境等地段的路基,应采取可靠的加固处理措施,困难时应以桥梁等结构物代替。措施,困难时应以桥梁等结构物代替。在路基范围内埋设电缆和接触网支柱基础时,在路基范围内埋设电缆和接触网支柱基础时,必须保证路基的稳定和坚固及排水等设施的必须保证路基的稳定和坚固及排水等设施的正常使用。正常使用。路基宜优先采用有利于环保的植物(以灌木路基宜优先采用有利于环保的植物(以灌木为主)保护,植物选择应根据当地条件、种为主)保护,植物选择应根据当地条件、种植目的及经济适用性等确定,以优良的乡土植目的及经济适用性等确定,以优良的乡土植物为主。植物为主。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39条 无砟轨道路基工后沉降应当满足线路平顺性、结构稳定性和扣件调整能力的要求。有砟轨道路基工后沉降应满足线路平顺性和养护维修工作量的要求。具体限值执行相关规定。第一编 技术设备 本条是关于路基工后沉降控制要求的规定。保证高速化后轨道的平顺性、稳定性是路基的重要设计、施工控制目标,工后沉降是其中重要的指标之一。高速铁路设计规范具体规定:1无砟轨道路基工后沉降应符合扣件调整能力和线路竖曲线圆顺的要求。工后沉降不宜超过15mm;沉降比较均匀并且调整轨面高程后的竖曲线半径符合下式的要求时,允许的工后沉降为30mm。Rsh 0.4Vsj 2 式中:Rsh为竖曲线半径,Vsj为设计最高速度。路基与桥梁、隧道或横向结构物交界处的工后沉降差不应大于5mm,不均匀沉降造成的折角不应大于1/1000。2有砟轨道路基工后沉降应符合下表要求。设计行车设计行车速度速度(km/h)(km/h)一般地段一般地段工后沉降工后沉降(cm)(cm)桥台台尾过渡桥台台尾过渡段工后沉降段工后沉降(cm)(cm)沉降速沉降速率率(cm/(cm/年年)25025010105533300300、350350553322 有砟轨道路基工后沉降控制标准表 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第42条条 桥梁、隧道应按规定设置作业通道、专用洞室、电桥梁、隧道应按规定设置作业通道、专用洞室、电缆沟(槽)、电气化预埋件及必要的检查和消防设备等,缆沟(槽)、电气化预埋件及必要的检查和消防设备等,应预留轨旁设备安装条件。铁路桥梁作业通道和隧道内安应预留轨旁设备安装条件。铁路桥梁作业通道和隧道内安全空间、救援通道、应急照明和通信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的全空间、救援通道、应急照明和通信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的设置等应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规定。隧道内空气标准达不到设置等应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规定。隧道内空气标准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瓦斯隧道还应设置必要的规定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瓦斯隧道还应设置必要的瓦斯监测设备。瓦斯监测设备。直线桥梁自线路中心至作业通道栏杆内侧的净距:200 km/h以上铁路无砟轨道桥面应不小于3.45 m,有砟轨道桥面应不小于3.75 m;200 km/h及以下铁路应不小于3.25 m。作业通道宽度应不小于0.8 m。桥长超过3 km时,应每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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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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