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DOC 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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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DOC 110页 公司 行政 人事管理 制度 DOC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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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篇 组织机构设置 1. 总公司组织机构图 企业发展部 财务审计部 策划管理部 项目管理部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副总经理 项目公司 总经理 其他子公司 产品质量监督委员会 营销管理委员会 财务审查委员会 员工委员会 员工委员会 2. 总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说明: 2.1 总公司的组织机构按职能分为三大中心: 2.1.1由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公司领导构成的决策中心。 2.1.2由企业发展部、策划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和财务审计部构成的管理中心。 2.1.3由项目公司和其他子公司构成的成本利润中心。 2.1.4 以总公司名义承担的开发项目按项目公司的管理模式运作。 2.2 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原则上设置行政部、财务部、技术部、营销部、工程部、预算部(或成控部)、拓展部等七个部门(根据具体项目开发需要可局部调整),各部门的具体职能见各项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3 其他子公司 2.3.1其他子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由各公司拟定草案,报总公司董事会批准。 2.3.2四川宏祥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总公司的部门之一进行管理。 2.4各委员会 总公司设员工委员会、产品质量监督委员会、营销管理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各委员会是公司常设机构的补充机构,应由各自负责人牵头制定委员会章程,报总公司董事会批准。 职责和权限 1. 三大中心各自的职能 1.1 决策中心 负责公司战略目标的制定和战略发展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领导管理中心和成本利润中心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和经营目标。 1.2 管理中心 1.2.1 有效执行决策中心的决策,并对成本利润中心起到指导、监督和服务作用。 1.2.2 管理中心各职能部门应对项目公司对口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其在项目公司的对口部门分别为: 1) 企业发展部:行政部 2) 策划管理部:技术部、营销部 3) 项目管理部:工程部、预算部/成控部、拓展部 4) 财务审计部:财务部 1.2.3 企业发展部的主要职能 1) 拟订总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流程; 2) 负责宏信员工的招聘、聘用、调配、考核和培训; 3) 负责总公司相关政府关系的维护和促进; 4) 负责总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员工沟通及意见反馈; 5) 负责各项目公司和子公司制度执行的监督; 6) 协调各项目公司行政事宜的处理; 7) 负责总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 1.2.4 策划管理部的主要职能 1) 负责总公司和项目公司意向地块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 2) 负责总公司开发项目的前期市调和产品定位; 3) 负责媒体关系维护和项目公司媒体广告的统筹安排; 4) 负责总公司的品牌管理; 5) 协助项目公司所开发项目的市场调查和产品定位; 6) 协调各项目大型营销活动的执行。 1.2.5 项目管理部的主要职能 1) 负责总公司和项目公司工程管理模式的确定; 2) 负责总公司或协助项目公司所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所需的政府职能部门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3) 负责总公司或协助项目公司所开发项目的目标成本和工程竣工决算的确定; 4) 负责项目公司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的监控; 5) 负责公司客户关系管理; 6) 负责总公司和项目公司重要分包工程的统一协调和大型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1.2.6 财务审计部 1) 负责总公司的财务日常管理工作; 2) 负责总公司、项目公司和其他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3) 负责总公司和协助项目公司、其他子公司融资以及资金的安排、使用; 4) 负责总公司和协助项目公司及其他子公司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5) 协助企业发展部进行总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 1.3 成本利润中心 1.3.1 项目公司 根据决策中心的战略决策,在管理中心的指导、监督和配合下完成项目的建设、推广和销售。 1.3.2 其他子公司 根据决策中心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四川宏祥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建设材料采购,以满足总公司和项目公司所开发项目建设材料的需要。 成都和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总公司和项目公司所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以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公司和项目品牌。 2. 项目公司应向总公司相关部门报告的工作和事宜 项目公司应报告的工作/事宜 报告对象 总公司介入方式 审批 参与 备案 人员招聘 企业发展部 ● 项目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 项目公司人员编制和工资 ● 项目公司人事异动(员工入职、岗位调整、离职、薪资变动) ● 员工培训 ● 大型员工活动 ● 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 媒体广告 策划管理部 ● 项目市调、产品定位、设计方案 ● 销售价格 ● 开盘、交房 ● 大型业主活动和推广活动 ● 总包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管理部 ● 项目目标成本和工程竣工决算 ● 项目概算 ● 政府关系的团拜 ● 引起法律纠纷的重大客户投诉 ● 大型材料及设备的采购(钢材、水泥、电梯、塑钢型材) ● 资金日报、周报,财务月、季、半年、年报表 财务审计部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合作银行的选择 ● 财务稽查 ● 项目概算和项目决算 ● 3. 关于各委员会的说明 公司设员工委员会、质量监督委员会、营销策划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能见下表: 委员会名称 主要职能 人员构成 员工委员会 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参与公司民主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 员工民主选举产生,总人数5-9人。 产品质量监督委员会 制定和完善公司《产品标准手册》;监督各项目公司《产品标准手册》实施情况;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给出处理意见。 由总公司总经理牵头,并指定委员会成员。 营销管理委员会 制定和完善公司公司营销策划标准;监督各项目公司营销策划标准实施情况;对营销策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给出处理意见。 由策划管理部牵头,并指定委员会成员。 财务审查委员会 监督和审查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状况,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利润 由公司领导、财务审计部和各公司财务部人员构成 岗位设置 1. 总公司岗位设置表 部门名称 岗位设置 公司领导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企业发展部 部门主任、各专项经理、行政人员、秘书、驾驶员 策划管理部 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各专项技术人员 项目管理部 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各专项工程师 财务审计部 部门主任、各专项经理、主办会计、出纳、收银 2. 说明 2.1 为了保证公司精简高效的运转,同一员工可同时担任两个或以上岗位的职务。 2.2 公司领导: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3.2 公司管理层:指总公司部门主任、副主任、各专项经理,委派到项目公司担任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部门临时负责人的管理人员,以及委派到其他子公司的管理人员。也称为公司“中干”。 人力资源管理篇 人事招聘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本制度主要涉及从人员需求确定到正式录用的相关规定,其目的是使招聘工作顺利有序完成。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人员编制的核定和所有宏信员工的招聘。 项目公司和其他子公司的人员编制由各自公司的董事会核定,项目公司和其他子公司非宏信员工(和盟物业除外)的招聘由总公司和用人单位联合招聘,联合招聘中职责和权限的划分见本制度第2.2条,联合招聘程序参照本制度的招聘程序。 公司实行亲属回避制。凡是直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有两层以内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在公司供职。 2. 职责和权限 2.1 宏信员工招聘的职责和权限分配表: 事项 企业发展部 用人单位 总经理 人员编制核定 动议 核准 人员需求申请 审核 动议 核准 招聘准备和招聘组织 执行 面试资料筛选 执行 第一次面试,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执行/核准 体检 执行 第二次面试,确定进入笔试名单或拟录用名单(部分岗位) 执行/核准 执行/核准 笔试,确定拟录用人员(部分岗位),或确定进入心理测评和公司领导面试的名单 执行/核准 执行/核准 心理测评(必要时) 执行 公司领导面试,确定最终录用名单(部分岗位) 核准 背景调查 执行 通知录用和进入第二次面试未录用者 执行 办理录用手续 执行 2.2 项目公司和其他子公司非宏信员工招聘中职责和权限划分: 事项 企业发展部 用人单位行政部 用人部门 用人单位公司领导 人员需求申请 审核 动议 核准 招聘准备和招聘组织 执行 执行 面试资料筛选 执行 第一次面试,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执行/核准 执行/核准 体检 执行 第二次面试,确定进入笔试名单或拟录用人员(部分岗位) 执行/核准 执行/核准 执行/核准 笔试,确定拟录用人员(部分岗位),或确定进入心理测评和公司领导面试的名单 执行/核准 执行/核准 心理测评(必要时) 执行 用人单位公司领导面试,确定最终录用名单(部分岗位) 执行 核准 背景调查 执行 通知录用和进入第二次面试未录用者 执行 办理录用手续 执行 3. 人员需求的确定 3.1 企业发展部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在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后拟订《人员编制核定表》,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将经审批的《人员编制核定表》传递给各部门。 3.2 项目公司和其他子公司人员编制的核定由各公司董事会确定,并由各公司行政部将确定后的《人员编制核定表》报企业发展部备案。 3.3 各部门结合人员现状确定人员需求,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企业发展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4 企业发展部根据《人员需求申请表》的要求组织人员招聘。 4.招聘过程管理 4.1 招聘程序流程图 招聘准备阶段 发布招聘信息 初选、材料审核 笔试 心理测评 体检 办理录用手续 公司领导面试 第一次面试 第二次面试 背景调查 4.2 招聘准备阶段 4.2.1 根据核准的人员需求和岗位职责说明书确定招聘的岗位、人数、任职要求(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和工作经验等); 4.2.2 拟定招聘日程安排; 4.2.3 编制考核内容; 4.2.4 如新增岗位,企业发展部须在招聘前会同用人单位编制新设岗位的职责书。 4.2.5 确定招聘形式 招聘形式包括:对外公开招聘、委托人才机构推荐、网上招聘、内部竞聘等。 4.3 招聘信息发布 4.3.1 招聘信息可通过报纸广告、人才供求网络、公司网站等渠道发布。 4.3.2 招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司简介。公司简介要用简练概括的语言描述出公司的整体形象,便于应聘者了解公司。如属内部竞聘,此项应改为招聘目的。 2) 对应聘人员的要求包括岗位、人数、性别、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 3) 报名的时间、地点,报名方式; 4)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5) 其他注意事项。 4.4 初选 4.4.1 初选原则:初选必须按照岗位要求提出的招聘条件进行筛选。对特别优秀者除年龄可放宽以外,其他条件不得突破。 4.4.2 初选控制:对符合岗位要求的管理人员资料必须进行电话或其它方式的核定,确认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4.4.3 初选方法:由企业发展部对应聘资料收集整理,按照初选原则将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料剔除,进行第一次筛选。 4.4.4 初选比例:初选人数为实际招聘人数的10—20倍。 4.5 第一次面试 由企业发展部对初选后人员进行第一次面试,面试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淘汰: 1) 曾因经济问题被其他公司辞退; 2) 经常跳槽者; 3) 身体有明显缺陷,会影响正常工作者; 4) 面谈内容与应聘资料出入很大者。 4.6 体检(体检为应聘人员自愿) 1) 体检内容:常规体检项目、肝功能、乙肝两对半、胸透 2) 体检医院:须市级以上医院 3) 体检费用:自理 4) 通知体检之日半月内的体检报告方有效。 4.7 第二次面试 第二次面试由用人部门与企业发展部共同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考察,并作好面谈记录。 第二次面试结束后,由企业发展部和用人部门共同确定拟录用名单(部分岗位)或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名单确定有歧义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4.8 笔试 4.8.1 若有必要,应对通过第二次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测试内容要求: 4.8.1.1 管理人员主要测试管理知识和领导风格取向, 技术管理人员还须加试相关专业知识。 4.8.1.2 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和上机操作。 4.8.1.3 行政服务类人员主要测试基本综合素质。 4.8.2 组织笔试工作流程 4.8.2.1 试卷设计:各部门提供本部门相关岗位的笔试试卷。 4.8.2.2 考试安排:包括考试地点、考试/监考人员安排。 4.8.2.3 阅卷:由企业发展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阅卷及评分。 4.8.3 笔试结果处理 企业发展部统计应聘者笔试成绩,综合考虑第二次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后,与用人部门共同确定拟录用名单(部分岗位)或进入心理测评的人员名单。名单确定有歧义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4.9 心理测评 综合笔试和第二次面试的情况,有必要时进行心理测评。 4.10 公司领导进行第三次面试 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销售助理、园林工程师等特殊岗位,还需由公司领导进行面试。面试后由公司领导、企业发展部及用人部门共同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4.11 背景调查 企业发展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在原单位的工作情况、离职原因、家庭背景等。 4.12 办理录用手续 1) 收纳拟录用人员在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 收纳拟录用人员的体检表; 3) 填写《入职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进入试用程序。 4) 建立新员工人事档案。 5) 发布新员工入职信息。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 劳动合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由公司与员工在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为建立劳动关系而签定的合同。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特制定此项制度。 1.2 委派到其他公司的员工,除了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外,还应与本公司和所派往的公司三方一起签订《委派合同》,以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1.3 劳动合同签订后作为人事档案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属公司秘密级资料,由企业发展部指定专人按照公司保密制度进行管理。 2.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2.1 除法定要求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外,本公司原则上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1年至5年。 2.2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 2)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劳动报酬; 6)社会保险; 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8)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9)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 2.3 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2.3.1 企业发展部为新入职员工办理录用手续(详见《人事招聘制度》第4.12条)。 2.3.2 新入职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进入试用期管理程序。 2.3.3 试用期 1) 试用期期限:新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 2) 试用期间的入职引导:试用期间,由所在部门的部门经理作为入职引导人,或者由部门经理为新员工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熟悉与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务,包括:介绍公司的有关规则和规定,所在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新员工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此外,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设置电子邮箱、领用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搭乘班车等,入职引导人均有义务对新员工进行帮助。 2.3.4 转正考核 1) 试用期间,企业发展部和用人部门定期主动跟踪考评试用人员,及时指出其须改进之处。 2) 试用期满,由本人提出转正意向,填写《转正考核表》。 3) 用人部门和企业发展部根据《转正考核表》上的考核内容对员工进行考核。转正考核的各项指标考核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视为试用不合格,公司有权不予以转正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 用人部门和企业发展部在进行转正考评时,应听取入职引导人的意见。 2.4 劳动合同的续签 劳动合同期满后,经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3.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3.1 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出现,公司和员工双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转正考核不合格,或在试用期间以其他方式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出现公司《处罚制度》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 3)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3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公司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根据公司《人事异动制度》应予以降职处分的管理人员,但降职后没有合适岗位安置的; 4)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4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5 公司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3.6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1) 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2) 正在接受公司审查,有经济或其他问题尚未做结论的; 3) 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3.7 劳动合同解除程序 提前书面报告或通知 工作交接 离职签字程序 财务结算 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 离任审计(必要时) 3.7.1 员工自动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企业发展部提交书面报告。 3.7.2 员工离职前,应由用人部门告知企业发展部员工离职的原因,企业发展部与拟离职人员进行离职前沟通。 3.7.3 员工按《员工离职清单》上所列事项办理离职手续,并由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3.7.4 离任审计(详见本制度第3.8条)。 3.7.5 财务结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须结清所有财务往来帐目后结算工资。 3.7.6 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见附件)。 3.8 离任审计 3.8.1 离任审计的对象:公司管理人员和财务部门所有人员在离任前应进行离任审计。 3.8.2 离任审计的内容(见《离任审计表》) 1) 工作审计 a) 重要工作文件的交接。 b) 外联关系的交接。凡工作涉及的外联关系,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都应有所交接,对重要的外联关系进行引见。 2) 财务审计 a) 资金收支的审计。 b) 资产管理的审计。 c) 个人和公司债权债务的审计及清理。 3.8.3 离任审计小组 1) 离任审计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指定,小组成员由财务审计部、企业发展部 、离职员工所在单位及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2) 完成离任审计工作,由离任审计小组组长确认后,方可为被审计人员办理后续离职手续。 附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 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双方协议一致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方按第 种方式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 1、无经济补偿金。 2、按《员工离职手续清单》上约定金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有义务及责任继续配合甲方对其在职期间工作相关事项的了解及调查,因乙方在职期间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 ????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 1.员工考勤 1.1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企业发展部负责。 1.2 公司正常作息时间: 1)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2) 周六、周日:公司实行大小周末制。大周末的周六、周日全日休息;小周末的周六上午9:00~12:00为员工沟通日,可由公司安排培训等活动(公司另有统一安排时除外),公司无统一安排时,可安排社团活动。未参加社团活动的人员正常上班。 1.3 公司实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考勤管理制度。除公司领导外,其余人员均应按规定打卡。凡卡上未打上班时间的为迟到或旷工,未打下班时间的为早退或旷工,上下班时间均未打的为旷工。 1.4凡是超过上班时间或早于下班时间打卡者,按迟到或早退计,四十五分钟以上半天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半天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1.5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工论处: 1)委托他人代打卡者; 2)代人打卡者; 3)故意损毁出勤卡者; 4)迟到后不打卡者; 5)未请假且未打卡者。 1.6 因工作需要确不能按规定打卡者,应事先征得其直接上级的同意,并由其直接上级向企业发展部报备。 1.7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休息者,视为旷工。 1.8 考勤打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企业发展部负责。 2.假期管理 2.1 请假规定 2.1.1除法定节日假外,其他所有类型的1天以上的休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提前征得公司领导的同意,并于事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2.1.2 一天以内的请假必须提前向直接上级和企业发展部说明请假理由,并需经直接上级和企业发展部共同准假。 2.1.3 每次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超出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2.1.4 禁止事后请假。 2.2 请假程序 2.2.1 填写《请假申请单》,填好后交到部门经理处; 2.2.2 按照2.3条的批准权限逐级审批。 2.3 批准权限 不足2个工作日的由直接上级批准,报企业发展部备案;2~5个工作日的由直接上级和企业发展部负责人批准;超过5个工作日的由直接上级和企业发展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4 假期类型 2.4.1 法定节日假、带薪年休假 假期分类项目 法定节日假 带薪年休假 享受范围 全体员工 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 请假手续 统一放假 1、由公司集中安排或部门经理安排部门员工休假顺序。 2、以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为原则,经批准后休息。 休假天数 按国家规定执行 1、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五天。 2、公司工龄每增加一年,休假天数增加一天。 3、最长不超过十五天。 假期待遇 全额薪资福利照发 备 注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当年有效。 3、以下员工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或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或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4.2 婚假、丧假 假期分类项目 婚假 丧假 享受范围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请假手续 凭本人结婚证明请假 凭相关证明请假 休假天数 5个工作日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5天丧假;姻亲(岳父母、公婆)去世,给予3天丧假。 路程除外 假期待遇 全额薪资福利照发 备注 1、办理结婚手续后一周年内有效。 2、办理婚事时一次性使用。 3、每个员工在公司只享受一次。 办理丧事时一次性使用。 2.4.3 事假、学习假 假期分类项目 事假 学习假 享受范围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请假手续 由本人提出理由及请假时间,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休息。 本人根据学习计划提前一周提出书面休假申请 休假天数 根据实际情况按批准天数休息 每年最多6个工作日,可分次使用 假期待遇 休假期间停发全额薪资及交通通讯费 全额薪资福利照发 备注 1、员工请事假应从严掌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假。 2、可用带薪年休假冲减。 1、 须在员工为获取更高学历、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而参加学习或考试时方可使用 2、 请假必须出示有效书面证明(学习通知、考试通知、报名收据等) 2.4.4 换休假 假期分类项目 换休假 享受范围 全体员工 请假手续 1、当事人加班后向部门负责人提出换休申请 2、部门负责人报企业发展部备案 休假天数 不超过加班的实际天数 假期待遇 全额薪资福利照发 备 注 加班后一月内有效 假期分类项目 病假 工伤假 患病及非因工负伤 患职业病及因工负伤 享受范围 全体员工 全体员工 请假手续 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部门出具证明,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休息(治疗) 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部门出具证明 休假天数 根据医疗卫生部门的建议,按批准天数休息(治疗)。 根据医疗卫生部门的建议休息(治疗)。 假期待遇 病假1月以内:医疗期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其他报酬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扣发后不少于月基本工资加技能工资(岗位工资)的60% 。1个月以上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基本工资、技能工资、考核工资、通讯费全额发放。 2.4.5 病假、工伤假 2.4.6 生育假 假期分类项目 生育假 享受范围 公司工龄1年以上的所有员工 请假手续 1、 请假人提前1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休假申请,按请假程序进行审批 2、 部门负责人做好员工休假后的工作安排 3、 部门负责人提前15天将情况报企业发展部备案。 休假天数 女员工不超过8个月,由公司根据请假人的岗位性质决定其具体的休假天数;男员工3天的陪伴生育假期。 假期待遇 1、 薪酬:女员工只发放基本工资 2、 福利:女员工不享受除社保、公积金外的其他福利 3、 其他:女员工保留岗位 4、 男员工在陪伴生育假期内的全额薪资福利照发。 备 注 1、只能在员工本人或其妻子的孕期和哺乳期期间一次性休假 2、非法生育者不享受生育假 薪酬管理制度 1. 总则 1.1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按照按劳分配、整体兼顾、考核发放的原则制定。 1.2公司薪酬体系分为行政薪酬体系和提成薪酬体系两大类。 2. 行政薪酬体系的适用范围和基本构成 2.1 行政薪酬体系的适用范围 除按本制度7.2.2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提成薪酬体系的人员外,总公司其余所有人员都适用于公司行政薪酬体系。 2.2 行政薪酬体系的基本构成 公司行政薪酬体系实行固定工资 + 考核工资 + 奖金的结构性薪酬政策,其基本构成为: 2.2.1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 = 基本工资 + 技能工资 + 年功工资 1) 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根据员工出勤情况核发到月。 2) 技能工资:是员工在岗期间的劳动报酬,根据员工出勤情况核发到月。 3) 年功工资:是公司为了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而设立的一种工资,根据员工出勤情况核发到月。年功工资仅适用于宏信工龄三年以上的总公司及派出人员。 年功工资=宏信工龄×100元/月,宏信工龄指员工在公司的实足工作年数。 2.2.2 考核工资: 考核工资是员工工作业绩的劳动报酬,根据员工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后按季度发放。 2.2.3奖金: 奖金 = 年终奖金 + 项目奖金 + 总经理特别奖 3. 行政薪酬体系中薪资等级的界定 3.1薪资等级的界定 公司行政薪酬体系中,根据不同的职位所承担的不同职责划分为6个层级,分别为S、A、B、C、D、E层级,每个层级划分为0-10共11个职级(如B层级划分为B0-B10共11个职级),以区别同一层级人员的不同技能。 3.2层级与主要职位对照表 层级 S A B C D、E 职位 总部 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经理 主任 副主任 经理 员工 项目公司 ——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总监 部门经理 副经理 经理助理 *部门临时负责人 员工 *部门临时负责人是指负责部门工作的试用期人员。 4. 各薪资等级对应的薪资标准及发放办法 4.1 月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 4.1.1 各薪资等级对应的月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标准 单位:元/月 层级 基本工资 各职级的技能工资 0 1 2 3 4 5 6 7 8 9 10 S 8000 —— 7000 8500 10000 11500 13000 14500 16000 17500 19000 20500 A 5000 —— 6000 7200 8400 9600 10800 12000 13200 14400 15600 16800 B 2500 2500~ 10600 2500 3400 4300 5200 6100 7000 7900 8800 9700 10600 C 1500 1500~ 8700 1500 2300 3100 3900 4700 5500 6300 7100 7900 8700 D 1000 800~ 7200 800 1400 2000 2600 3200 4000 4800 5600 6400 7200 E 700 200~ 2900 200 500 800 1100 1400 1700 2000 2300 2600 2900 4.1.2 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根据员工出勤情况,于次月6日前核发。 4.2 考核工资 4.2.1 各层级对应的月考核工资标准 单位:元/月 职级 月考核工资基数 公司领导 0 B1-B10 3000 C1-C10 2000 D1-D10 1000 E1-E10 0~500 C0、D0、E0 0 4.2.2 考核工资每季度发放一次,发放额度为该季度三个月的考核工资总和(详见《员工考评制度》的相关规定),发放时间为次季度第一月20日前。 4.3 奖金 4.3.1 各层级对应的奖金标准 单位:元/年 职级 年终奖金基数 项目奖金基数 S、A层级 (月基本工资+月技能工资)*9 (月基本工资+月技能工资)*9 B1-B10 (月基本工资+月技能工资+月考核工资)*9 (月基本工资+月技能工资+月考核工资)*9 C1-C10 (月基本工资+月技能工资+月考核工资)*6 (月基本工资+月技能工资+月考核工资)*6 D1-D10 (月基本工资+月技能工资+月考核工资)*4 (月基本工资+月技能工资+月考核工资)*4 E1-E10 (月基本工资+月技能工资+月考核工资)*2 (月基本工资+月技能工资+月考核工资)*2 B0、C0、D0、E0 0 0 4.3.2 年终奖金发放办法 1)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按0.5-1.5的系数,结合部门绩效考评结果计算员工年终奖金金额(具体计算办法见《员工考评制度》),并于每年春节前发放上一自然年度的年终奖金。 2)在公司服务未满一年的员工,按该员工本年度实际供职月数计算其项目奖金标准;年内涉及薪资调整的,根据实际薪资标准按月度结算相加。 4.3.3 项目奖金发放办法 1)根据各项目工程情况、经营情况及交房情况,按基数的0.5-1.5倍予以发放。 2)未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的员工,按该员工参与本项目建设的实际月份数计算其项目奖金标准;年内涉及薪资调整的,根据实际薪资标准按月度结算相加。 4.3.4 总经理特别奖 总经理特别奖于每年春节前发放,发放范围为年度中在某一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员工或部门,奖励额度不高于2万。 4.4.5 每年春节前,总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给予宏信骨干员工一定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总公司董事会确定。 4.3.6 奖金只发放给发放之日尚在公司任职的正式员工,对发放奖金前离职的员工不予预发或补发任何奖金。 5. 行政薪酬体系的定职、定级与晋/降职、晋/降级 5.1定级、定职 1) 层级确定严格按照《层级与主要职位对照表》执行; 2) 职级确定按照人员的岗位性质,结合人力资源市场薪酬标准和员工工作能力进行; 3) 同一人员兼有两个或以上岗位的,其职级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 4) 新进人员层级的确定严格按照《层级与主要职位对照表》对照职位确定; 5) 新进人员职级的确定根据试用岗位的情况按照从低定起的原则确定,特殊人才由用人单位提出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2晋职、降职 5.2.1公司的管理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次年2月对管理人员进行重新聘用或解聘。 5.2.2晋职: a)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晋职: ¨ 新聘的管理人员; ¨ 晋升的管理人员。 b)晋职的薪资规定: ¨ 职位晋升跨层级时,基本薪资即升至晋升后的层级,职级按照从低定起的原则确定;若晋升后的薪资低于晋升前,则参照晋升前的薪资就近确定晋升后的职级。 ¨ 职位晋升未跨层级时,原则上调高一个职级,特殊情况由用人单位提出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2.3降职: a)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职处理: ¨ 管理人员年度考评不合格者; ¨ 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者; ¨ 一个年度中,因主观原因累计有5项以上部门月度计划未完成的部门负责人; ¨ 一个年度中被其他部门书面投诉3次以上的部门负责人; ¨ 员工举报或联名弹劾,经企业发展部调查属实,已确认不能胜任管理岗位者; ¨ 根据公司处罚制度应予以降职的。 b) 降职的薪资规定 公司对降职的人员进行重新聘用,其薪资按新聘岗位的薪资标准执行。 c) 对根据本制度应予以降职的人员,如果降职后没有合适的岗位安置,则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3晋级、降级 5.3.1晋级 a)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晋级处理: ¨ 根据员工年度考评结果应予以晋级的; ¨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晋级建议,并填写《员工薪资调整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晋级; b) 职级晋升限定在本层级内,不能越层晋级。 5.3.2降级 a)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处理: ¨ 根据员工年度考评结果应予以降级的; ¨ 根据公司处罚制度,应予以降级处分的。 5.3.3晋/降级的薪资规定 a) 员工晋/降级后,其基本薪资不变,技能工资按新的职级的标准确定; b) 晋/降级半级的员工其基本工资不变,技能工资为相邻两级技能工资的平均值。 6. 行政薪酬体系的年度调薪 6.1年度调薪时间:每年公司对所有员工实施年度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年度调薪。调整后的薪酬从2月起执行。 6.2年度调薪依据: 1) 员工年度考评结果; 2) 公司经营情况和同行业人力资源市场人才薪资情况; 6.3 年度调薪的补充:每年8月作为年度调薪的补充月,可根据情况对绩效特别优秀者进行局部薪酬调整,并从8月起执行。 7.销售人员的薪酬体系 7.1 相关术语定义: 1) 销售人员:指项目公司或总公司开发的以项目公司模式运作的项目的营销部负责人、(初级)营销部经理助理、(初级)销售助理和(初级)销售代表。 2) 销售筹备期:指公司新项目筹备开始至正式开盘前的时间段。 3) 正式销售期:指公司所开发项目正式预售开始当月起,至该项目当前分期签定销售合同面积在90%以内,或者实现销售回款在85%以内的时间段。 4) 集体单:一次性购买10套(含)以上住宅的称为集体单。 7.2 销售人员薪酬体系的基本构成 7.2.1销售筹备期: 1)此期间销售人员的薪酬适用于行政薪酬体系,并按下表确定职级: 职位 营销部负责人 营销经理助理 初级营销经理助理 销售助理 初级销售助理 销售代表 初级销售代表 对应层级 C层级 C层级 D层级 E层级 根据人员不同情况确定级数 2) 如果因工作需要需提高筹备期销售代表当月的薪酬待遇,可以由营销部向公司领导申请预支提成。预支部分在此后的销售提成中扣除,若员工离职时其提成不足以抵扣其预支的,不足部分从销售基金中扣除。 7.2.2 正式销售期: 1)此期间销售人员的薪酬适用于提成薪酬体系,基本构成如下: 提成薪酬体系的薪酬=基本工资+提成 2)正式销售期基本工资标准如下: 岗 位 基本工资(元/月) 营销部经理 3500 营销部临时负责人 2100 营销经理助理 2500 初级营销经理助理 1500 销售助理 1800 初级销售助理 1080 销售代表 800 初级销售代表 700 7.2.3 若项目(或者项目当期)正式销售期已过,与后续项目(或项目后续期)前后预售时间跨度较长,销售人员此阶段薪酬由公司另行确定。 7.3 正式销售期销售人员提成规定: 7.3.1 提成金额=提成基数*提成系数,其中: 提成系数=月提成系数+月绩效系数+年终绩效系数+售后服务金系数 7.3.2 销售公司房提成规定 1)销售公司房的提成系数规定 岗位 月提成系数 (单位:‰) 月绩效系数 (单位:‰) 年终绩效系数 (单位:‰) 售后服务金系数 (单位:‰) 合计 (单位:‰) 比例分配 65% 15% 12% 8% 100% 营销部经理 0.3575-0.4225 0.0825-0.0975 0.066~0.078 0.044-0.052 0.55-0.65 营销部临时负责人 0.3575-0.4225 0 0 0 0.3575-0.4225 营销经理助理 0.26~0.325 0.06~0.075 0.048~0.06 0.032~0.04 0.40~0.50 初级营销经理助理 0.26~0.325 0 0 0 0.26~0.325 销售助理 0.195-0.26 0.045-0.06 0.036~0.048 0.024-0.032 0.30-0.40 初级销售助理 0.195-0.26 0 0 0 0.195-0.26 销售代表 1.625-2.275 0.375~0.525 0.3~0.42 0.2-0.28 2.5~3.5 初级销售代表 1.625-2.275 0 0 0 1.625-2.275 各岗位的具体提成系数由营销部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行政部审核、项目公司领导和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销售公司房的提成基数规定 a) 月提成与月绩效的提成基数:营销部负责人、营销经理助理、销售助理提成基数为当月营销部总回款;销售代表提成基数为本人当月实际回款总额。 b) 年终绩效绩效的提成基数:营销部负责人、营销经理助理、销售助理提成基数为本年度营销部总回款;销售代表提成基数为本人本年度实际回款总额。 c) 售后服务金的提成基数:营销部负责人、营销经理助理、销售助理提成基数为该项目营销部总回款;销售代表提成基数为本人该项目实际回款总额。 7.3.3 销售转让房提成规定: 销售转让房的提成规定由营销部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行政部审核、项目公司领导和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4 月绩效提成 月绩效提成的具体规定见《员工考评制度》。 7.5年终绩效提成 7.5.1 年终绩效提成发放时间:春节前随行政薪酬体系“年终奖金”一并发放。对发放年终绩效提成前离职的员工不予预发或补发。 7.5.2 发放标准:见《员工考评制度》。 7.6 售后服务奖励金 售后服务奖励金在交房后的第13月发放。具体发放金额按7.3和7.7.2的相关规定计算。 7.7 离职或换岗销售人员的提成规定 7.7.1 离职或换岗销售人员月提成和绩效提成规定 1)营销部负责人、营销经理助理、销售助理: 按照离职或换岗时的实际回款情况结算。月绩效提成结算至离职或换岗的前一月。 2)销售代表: a) 销售代表在客户签订合同后(不管是否办理按揭或公积金)离职或换岗的,按7.3、7.4的规定进行月提成和月绩效提成。 b) 销售代表如在客户已交定金但未签合同时离职或换岗的,月提成和月绩效提成按7.3、7.4的规定的60%提取,剩余40%由后续服务人员提取。 c) 月绩效提成结算至离职或换岗的前一月。 7.7.2 离职或换岗销售人员售后服务奖励金发放规定 人员类别 发放比例 交房前离职或换岗 交房后1年内离职或换岗 离职或换岗人员 0 80% 后续服务人员 20%+5%*服务月数 20% 说明:1)服务月数按足月计算,超过半月算足月。 2)先换岗后离职的人员,按离职人员处理。 3)后续服务人员提取金额的最高额不得超过离职人员售后服务金总额;后续服务人员不止一人的,按各自服务月数的比例分配。 7.8 关于集体单归属的规定: 集体单客户归属及提成分两种情况: 7.8.1 客户直接来到销售大厅,由第一次接待该客户的销售代表主办,其他销售代表协办,主办销售代表提该单提成总额的70%,余下的30%由其他协办销售代表平均提取。 7.8.2 客户直接找到公司领导联系,由营销部负责人指定主办人员,所有销售人员均须协办,该单提成总额的50%由所有经办销售人员平均分配,余下50%提为销售基金。 8. 薪酬的管理 8.1薪资按照先劳动后取酬的原则,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经济效益的考核结果相结合发放。 8.2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新进人员当月有效工作天数在7天以下的,当月工作天数计入下月工作天数一并进行薪资支付;当月有效工作天数在7天(含)以上的,按实际工作日核发工资,即: 当月工资=试用期薪资标准×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当月法定工作天数 8.3涉及薪资变动时(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交通通讯费、考核工资的变动),15日(含)前变动的,从变动之月起按新标准计发;15日后变动的,从变动的次月起按新标准计发。 8.4两种或两种以上岗位(职务)交叉任职者,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发薪资。 8.5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其固定薪资计发到离岗之日,考核工资计发到离岗前一月,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支付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8.6日薪标准计算方法为:日薪标准=离岗前固定薪资标准÷当月法定工作日 8.7员工死亡,其薪资计发到死亡之月,其它待遇按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8.8工作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公司不提倡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公司首先安排员工择日换休,若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换休的,按以下标准发放加班费和值班费: 1) 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 2) 国家法定休假日值班,按每人每天100元支付值班费,电话值班不发放值班费; 8.9 员工参加学习、培训或出国留学的,离岗期间按下列标准计发薪资: 1) 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安排参加学习、培训或出国留学超过一个月的,发放固定薪资,不发放考核工资和奖金; 2) 员工本人申请出国留学或参加全脱产学习的,停发薪资,学习期满,若公司有职位可优先录用上岗。 9. 薪酬保密 9.1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 9.2任何员工泄露薪酬秘密,将按公司制度给予处罚,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员工福利制度 1. 总则 为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尽可能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劳动法》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劳动保险 2.1 总则 2.1.1公司为正式聘用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企业发展部负责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2.1.2新增员工参加社保或因岗位调整,涉及到缴费工资标准调整的,均于转正或调整的次月进行申办或变更。 2.1.3员工离职批准后的第二个月起,社会保险缴费中止,保险关系转移事宜由社会保险机构承办。 2.2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员工个人缴费由公司在发放员工工资时代扣,具体实施办法根据《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2.3医疗保险 2.3.1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员工个人缴费由公司在发放员工工资时代扣,具体实施办法根据《成都市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规定执行。 2.3.2公司将根据发展情况逐步启动补充医疗保险一、二、三(住院)。 2.4工伤保险 2.4.1根据《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司为全体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4.2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在立即救治的同时,应及时向所在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以便进行后续处理。 2.5失业保险 根据《成都市职工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失业保险费由公司与员工共同缴纳,员工个人缴费由公司在发放员工工资时代扣。 2.6生育保险 根据《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公司为员工办理生育保险。 2.7其它保险 2.7.1公司为工程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7.2公司根据发展情况为员工办理其它商业保险。 3. 住房公积金 3.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精神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3.2各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根据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建立公司账户和员工个人账户; 3.3 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员工工资。 3.4 缴存比例:按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3.5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转移、封存、支取、住房贷款等方面的其他规定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4.交通通讯费 4.1 各职级对应的月交通通讯费标准 单位:元/月 职级 交通费 通讯费 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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