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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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劳动合同 篇1 案例:我是08年11月进的公司,一直到现在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可不可以要求不走因为我已经43岁了。我不好找工作。我该怎么办劳动法规定说,一年以上不签劳动合同就视为长期用工,那为什么他还非让我走呢那么补偿金需要怎么计算补偿金律师解答:如果单位非让你走,哪也没有办法,但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取相应赔偿,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你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单位也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

2、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那不是问题的关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相关法律知识:根据劳动

3、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和老板协商解决;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需要注意的问题:1、时效问题。申请劳动仲裁的,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证据问题。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同事、工作证,工作服都可以。 劳动合同 篇2 哪些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20XX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

4、同第一次对劳动合同的违约金作了明文规定。本法中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23条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

5、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需要补充的是,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本法第24条还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

6、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 篇3 简单劳动用工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简易劳动合同(20XX-9-1)非全日制用工简易劳动合同编号_非全日制用工简易劳动合同(参考文本)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注册地址_联系电话_乙方(劳动者)姓名:_居民身份证号_户口所在地_省(市)_区(县)_ _乡镇_村邮政编码_现住址_联系电话_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简单劳动用工合同。一、合同期限第一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二、工作内容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

7、需要,担任_工作。甲方根据工作要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乙方应当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三、工作时间第三条 乙方每周工作_日,分别为周_;每日工作_小时,合同范本简单劳动用工合同。四、劳动报酬:第四条 甲方按小时计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形式为_(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五、社会保险第五条 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和职业培训,为乙方提供如下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七、劳动争议处理第七条 甲乙双方

8、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八、其他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第九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使 用 说 明一、本劳动合同(参考文本)供用人单位与从事非全日工作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主要适用于来自农村的务工人员等流动性较大的劳动者。非全日制用工也可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

9、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双方约定的增加事项填写在第八条内,但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负责人及乙方应亲自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四、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劳动合同 篇4 XXXXXXXX酒店(以下简称甲方)与_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通过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一 职位1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任_,乙方自愿受聘。2 按照甲方评估标准并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乙方同意接受该调整并遵照执

10、行。二 合同期限1 本劳动合同期限为_个月,即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 试用期满时,甲方将通知乙方试用期评估结果。3 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根据试用期情况,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因工作需要,现甲乙双方同意约定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三 劳动报酬及其他1 甲方商得乙方的同意,确定乙方每月的工资总额与津贴之总收入为人民币_圆整(含个人所得税),其中已包括了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以及甲方提供的各项工资性质及非工资性质的津贴和补贴。2 甲方将于每月的月底将乙方的报酬支付给乙方。3 乙方上述报酬之“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负担,甲方将从乙方上述报

11、酬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乙方向政府税务部门缴纳。4 甲方将根据本酒店的经营状况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决定乙方工资的增加与否、年终奖金的发放与否及增加和发放的标准。四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 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市的有关规定,按时为乙方交纳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以及存储住房公积金。2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享受法定节假日。其他有薪假期如:年假、婚丧假以及女职工的产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3 乙方为甲方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_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须在应休日起的12个月内享用完毕。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休假(如因工作需要逾期休假者,必须得到部门总监/部门最高主管的书面批准)。4 乙方因病或非

12、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医疗待遇将根据国家和本省/市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5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甲方将按照国家和本省/市有关规定办理。6 乙方享有的任何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福利都将在其实际最后工作日结束时终止,对于未休的带薪年假甲方将以现金形式予以补偿并支付给乙方,而乙方不得用其未休的年假充抵通知期。五 工作时间1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每日8小时(不包括膳食时间),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度。2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后,可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内部规定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六 劳动合同的续签1 本劳动合同自期满时自行终止。2 在本合同期满日之前,甲方将根据实际

13、情况和需要考虑并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乙方,继续受聘者将与甲方续签劳动合同。3 如任何一方欲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七 劳动合同的解除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劳动合同、辞退乙方,而不需支付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不履行本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依法制定之规章制度的; 乙方违反甲方有关保密规定或擅自利用属于甲方非公开之资料的;(情节严重者,甲方保留提交司法部门处理的权利);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乙方行为不端损害甲方名誉的;乙方触犯中国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等;乙方

14、经培训不胜任工作,又不服从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考核另外合理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岗位调动,并在甲方管理部门签发通知书后仍不执行的。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但经双方约定,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将会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有关劳动法规定及本市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

15、,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4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上述第七条第1和2项情况以外的任何条件下,甲乙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 当甲乙任何一方未按上述规定提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时,需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员工每日收入额乘以相差的天数。如乙方未征得 甲方同意而擅自离职,甲方有权予以解雇。6 如乙方辞职可能引发双方的利益冲突,甲方将根据明光国际海航大酒店及市场的需要而酌情变动通知期。7 有下列情

16、况之一的,甲方应根据国家和本省/市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规章制 度办理,而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3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甲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在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8 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的,如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培训费的权利。具体办法根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培训合同书执行。该合同书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9 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或被解雇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均由乙方自行解决重新就业的

17、问题。10 关于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标准,将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八 附则1 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本合同方可生效。2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劳动争议,首先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程序解决。3 乙方在合同期内及离开本酒店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或讨论甲方的商业、技术机密,或其他一切属于甲方拥有的资料,如有违反,甲方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予以追究。4 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其它机构服务或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5 员工手册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是本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

18、部分。6 如本劳动合同有附加条款,则其附加条款是本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7 当国家或_省/市的劳动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有所修改时,本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按修改后的规定执行。8 本劳动合同为尽事宜,按国家及_省/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9 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名:签名:日期:日期:签证机关盖章: 劳动合同 篇5 劳动者主动接触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但要是因为单位违法、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该获得相应补偿。(一)计算方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19、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发放限制:下限: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限: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最多不超过十二年。(三)计算单位: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要是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一般是不能获得赔偿

20、的,但要是单位违法、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 劳动合同 篇6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流动是正常的,尤其是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人往高处走”的趋势更强。而用人单位确又希望员工相对稳定,特别对人才的需求,更不希望其流动。为了解决这些矛盾,便出现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签订保密协议等一系列的保护各自利益的措施。为了预防、减少和应对违约金一类的劳动争议,我以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分别注意以下几点:(一)签订合同时应适当约定合同期限,尤其是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应结合自己的情况约定合同期限。(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结束劳动合同的方式上,应力求选择合同期满或约

21、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时刻,采取终止合同的方式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避免违约行为的出现。(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一类的数额时,如果地方有最高限额的规定,应依据该规定约定;如地方无规定,应根据劳动者的承受能力,工资状况加以约定,避免无法实现的情况出现。(四)劳动关系任何一方当事人出现需解除合同的机遇时,都应慎重、全面思考利弊,一旦出现解除合同的违约情况,违约方应自觉承担违约责任。(五)如果劳动关系任何一方当事人预料违约金一类的劳动争议势不可免,则应事先早有准备,即应事前收集、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一旦争议发生,应依法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篇7 根据中华

22、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一、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

23、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 )项确定A.标准工时工作制B.不定时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

24、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四、劳动报酬(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试用期满后,乙方

25、的月工资为 元,工资形式为( )。1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1银行代发 2. 现金支付(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五、社会保险(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

26、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

27、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

28、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

29、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八、约定事项(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事项:1.XXX2.XXX(二)其它事项的约定: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

30、规章的规定执行。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或负责人签名(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8 甲 方:乙 方: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天。第二条 乙方同意

31、在甲方从事工作。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第四条 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 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3、 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

32、准300%的工资。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元。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

33、,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四 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2、 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3、 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 在试

34、用期内的;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十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35、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

36、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章签订日期: 年月日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相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 篇9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一、

37、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二、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

38、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三、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

39、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四、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决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40、十八次会议于20XX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

41、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

42、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

43、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44、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45、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6、;(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

47、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

48、由。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

49、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

50、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

51、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52、,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

53、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54、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55、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

56、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

57、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

58、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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