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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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一、基本原则(一)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维护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实施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三)遵循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原则,执法流程合法有效。(四)坚持综合裁量原则,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和客观等因素,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二、量罚情节(一)从轻处罚的情节1、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而实施违法行为的;3、配合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

2、岁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处罚的其他情形。(二)从重处罚的情节1、同时违反两项以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2、违法行为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3、逃避、抗拒、阻碍执法检查的;4、一年内因违法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5、为首组织或聚众违法的;6、拒不接受调查或在接受调查时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或材料的;7、违法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其他情形。(三)一般处罚的情节不具备或不符合关于从轻、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一般情节予以处罚。情节严重具备12项从重情节的,按“情节严重”裁量;情节特别严重具备3项或3项以上从重情节的按“情节特别

3、严重” 裁量;既有从轻情形,同时又具有从重情形的,可适用一般情节量罚(情节之间采取折中原则);情况复杂的,应当在综合考量、研究的基础上,在合法、合理的幅度范围内,经集体讨论决定予以裁量。三、比例尺度即比例原则,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在合法的范围内,合理的比例和协调(在具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中,有明确裁量幅度的按裁量幅度处理,没有明确裁量幅度的按比例尺度掌握)。(一)罚款金额以倍数计算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倍数;从轻处罚应低于中间倍数;一般处罚按中间倍数处罚。(二)罚款金额以数额计算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最高与最低罚款数额的平均值;从轻处罚应低于平均值;一般处罚按最高与最低罚款数额的平均值处罚。(

4、三)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从轻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20以下确定,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50-20之间确定;(四)只规定最低罚款数额没规定最高罚款数额的,从重处罚按最低罚款数额的5倍以上确定;一般处罚按最低罚款数额的5-2倍之间确定。四、行政处罚具体行政处罚参见列表。五、其他本标准未尽事项,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渔业行政处罚(一)渔业资源生态保护序号违法行为违法条款处罚依据处罚标准违法情节 裁 量 幅 度备 注1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

5、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 轻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6000元以下罚款在罚款幅度内,按渔船的马力大小、资源破坏程度、当事人实际承受能力及其危害程度裁量。考虑到海洋地区与淡水地区诸多不同因素,内陆水域机动渔船、非机动渔船或徒手作业的在罚款幅度内可适度从轻裁量。一 般处6000元至20000元罚款严 重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处20000元至3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没收渔船处30000元至50000元罚款2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6、;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从 轻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10000元以下罚款同上一 般处10000元至50000元罚款严 重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处50000元至8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00元至100000元罚款3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 轻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6000元以下罚款同上一 般处6000元至20000元罚款严 重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

7、证处20000元至3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可没收渔船处30000元至50000元罚款4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作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 轻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6000元以下罚款同上一 般处6000元至20000元罚款严 重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处20000元至3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可没收渔船处30000元至50000元罚款5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

8、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 轻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6000元以下罚款同上一 般处6000元至20000元罚款严 重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处20000元至3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可以没收渔船处30000元至50000元罚款6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从 轻没收

9、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6000元以下罚款同上一 般处6000元至20000元罚款严 重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处20000元至3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30000元至50000元罚款7制造、销售禁用渔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从 轻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下罚款一 般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严 重处5000元至8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0元至10000元罚款8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

10、三条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买卖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轻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 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般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严重处5000元至8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0元至10000元罚款9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从事捕捞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五条责令立即停止捕捞,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从 轻责令立即停止捕捞,没收渔获物和渔具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在罚款幅度内,按渔船的马力大小和破坏资源的程度裁量。一 般处3000元至6000元罚款严 重处60

11、00元至8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0元至10000元罚款10在禁渔期向违禁作业的渔船供油、供冰,代冻、收购、销售违禁渔获物的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处三万元以下罚款。从轻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处10000元以下罚款同上一般处10000元至15000元罚款严重处15000元至25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25000元至30000元罚款11不按规定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处滞纳款的一倍以

12、上五倍以下罚款。从 轻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滞纳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一 般严 重处滞纳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特别严重12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 轻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8000元以下罚款在罚款幅度内,按渔船的马力大小和破坏资源的程度裁量。考虑到海洋地区与淡水地区诸多不同因素,内陆水域机动渔船、非机动渔船或徒手作业的在罚款幅度内可适度从轻裁量。一般处8000元至15000元

13、罚款严重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可没收渔船处15000元至3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30000元至50000元罚款13在禁渔区、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二款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轻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处8000元以下罚款同上一般处8000元至15000元罚款严重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可没收渔船处15000元至3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30000元至50000元罚款14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的中华人

14、民共和国渔业法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由发放养殖证的机关责令限期开发利用;逾期未开发利用的,吊销养殖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轻责令限期开发利用;逾期未开发利用的,吊销养殖证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般处3000元至6000元罚款严重处6000元至8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0元至10000元罚款15外国人、外国渔船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或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六条责令其离开或者将其驱逐,可以没收渔获物、渔具,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轻责

15、令其离开或者将其驱逐,可以没收渔获物、渔具处10万元至20万元罚款对外国人及外国船舶渔业违法案件,在作出正式处罚决定前,必须将违法事实和处罚意见报省级主管机构或海区局或国家局同意方可实施。一般处20万元至30万元罚款严重可以没收渔船处30万元至40万元罚款特别严重处40万元至50万元罚款(二)渔港渔业船舶管理序号违法行为违法条款处罚依据处罚标准违法情节 裁 量 幅 度备 注1渔业船舶未按规定申报营运检验或者临时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6、并可以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从 轻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罚款并可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处1000元至3000元罚款一 般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严 重处5000元至8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0元至10000元罚款2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从 轻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 般处1000元至2000元罚款严 重处2000元至3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3大中型海洋捕捞渔船未按规定填写渔捞日志浙江省

17、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从 轻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 般处1000元至2000元罚款严 重处2000元至3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4渔港水域内违法装卸危险物品、违法施工作业的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从 轻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处5000元至8000元罚款一 般处8000元至10000元罚款严 重处10000元至2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20000元至30000元罚款5有

18、资质证书违法建造(修理)渔船的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建造(修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渔业船舶建造(修理)资质证书:从 轻责令停止建造(修理),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0元至30000元罚款一 般处30000元至50000元罚款严 重依法吊销其渔业船舶建造(修理)资质证书处50000元至7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70000元至100000元罚款6无资质证书建造(修理)渔业船舶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停止建造(修理),没收

19、违法所得,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从 轻责令停止建造(修理),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0元至30000元罚款一 般处30000元至50000元罚款严 重处50000元至7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70000元至100000元罚款有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处以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从 轻处100000元至120000元罚款一 般处120000元至130000元罚款从 重处130000元至150000元罚款7渔业船舶无检验、登记证书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登记证书从事航行和作业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二)项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责令改正,并处

20、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从 轻责令改正处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内陆水域机动渔船、非机动渔船在罚款幅度内可适当从减裁量。一 般处30000元至50000元罚款严 重处50000元至8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00元至100000元罚款8休闲渔船未经检验登记从事休闲经营活动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限期补办手续,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继续违法经营的,没收船舶。从 轻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限期补办手续处10000元至20000元罚款同上一 般处20000元至30000元罚款严 重拒不改正,继续违法

21、经营的,没收船舶。处30000元至4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40000元至50000元罚款9使用报废渔船从事生产作业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收缴失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责令限期拆解报废的渔业船舶;逾期不拆解的,予以强制拆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强制拆解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从 轻收缴失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责令限期拆解报废的渔业船舶处10000元至20000元罚款同上一 般处20000元至30000元罚款严 重处30000元至4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40000元至50000元罚款10雇佣无证船员上船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

22、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1000元以下罚款从轻处200元以下罚款一般处200元至500元罚款处500元至800元罚款严重处800元至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11渔船超航区航行作业、违章搭客装载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责令立即改正,对船长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职务船员证书。从 轻责令立即改正处2000元至5000元罚款一 般处5000元至8000元罚款严 重吊销有关人员的职务船员证书处8000元至1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10000元至20

23、000元罚款12渔业船舶经营者、船长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船长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从 轻责令改正处10000元至20000元罚款一 般处20000元至30000元罚款严 重处30000元至40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40000元至50000元罚款13未办理签证、不服从安全秩序管理、未留足值班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船长予以警告,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

24、节严重的,扣留其职务船员证书3至6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船长证书:从 轻警 告处50元至100元罚款一 般处100元至200元罚款严 重扣留其职务船员证书3至6个月处200元至300元罚款特别严重吊销船长证书:处300元至500元罚款14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有碍海上交通安全的捕捞、养殖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第(三)项责令其停止作业,并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从 轻责令其停止作业处500元至600元罚款一 般处600元至700元罚款严 重处700元至800元罚款特别严

25、重处800元至1000元罚款15渔船非法使用化学消油剂、未持防污证书、未如实记录排污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二条对船长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从 轻警 告一 般严 重情节严重的处100元至6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600元至1000元罚款16渔港内明火作业或燃放烟花爆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应责令当事责任人限期清除、纠正,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从 轻责令当事责任人限期清除、纠正,并予以警告一 般严 重情节严重的

26、处100元至6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600元至1000元罚款17未持有船舶国籍证书、登记、检验证书和航行签证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五条已办理渔业船舶登记手续,但未按规定持有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航行签证簿的,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从 轻警告,责令其改正处200元至300元罚款一 般处300元至500元罚款严 重处500元至8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元至1000元罚款18渔船改建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27、第十七条第一款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应禁止其离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对船舶所有者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变更主机功率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从重处罚。从 轻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至6000元罚款一 般处6000元至8000元罚款严 重变更主机功率,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8000元至15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15000元至20000元罚款19将船舶证书转让(借用)他船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将船舶证书转让他船使用,一经发现,应立即收缴,对转让船舶证书的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借用证书的船舶所

28、有者或经营者处船价2倍以下罚款从 轻对转让者,收缴船舶证书处300元至500元罚款一 般处500元至700元罚款从 重处700元至1000元罚款从 轻对借用者处20%至30%船价罚款一 般处30%至70%船价罚款从 重处70%至2倍船价罚款20使用过期船舶登记证书或国籍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使用过期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或渔业船舶国籍证书的,登记机关应通知船舶所有者限期改正,过期不改的,责令其停航,并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从 轻限期改正过期不改的,责令其停航处1000元至3000元罚款一 般处30

29、00元至5000元罚款严 重处5000元至8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0元至10000元罚款21未按规定标写船名、船号、船籍港;滥用遇险求救信号;未配备或不正确填写航海、轮机日志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标写船名、船号、船籍港,没有悬挂船名牌的;(二)在非紧急情况下,未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滥用烟火信号、信号枪、无线电设备、号笛及其他遇险求救信号的;(三)没有配备、不正确填写或污损、丢弃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的。从 轻责令限期改

30、正处200元至300元罚款一 般处300元至500元罚款严 重处500元至8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元至1000元罚款22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责令其在离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从 轻责令在离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元至300元罚款一 般处300元至500元罚款严 重处500元至8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元至1000元罚款23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责

31、令其限期改正,对船舶所有者或经营者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从 轻责令其限期改正处200元至300元罚款一 般处300元至500元罚款严 重处500元至8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元至1000元罚款24超过抗风等级出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三)超过抗风等级出航的。违章装载危险货物的,应当从重处罚。从 轻处200元至300元罚款一 般处300元至500元罚款严 重违章装载危险货物的处500元至8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元至1000元罚款25

32、拒不执行安全指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四条对拒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离港、禁止离港、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等决定的船舶,可对船长或直接责任人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扣留或吊销船长职务证书从 轻扣留或吊销船长职务证书处1000元至3000元罚款一 般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严 重处5000元至 8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0元至10000元罚款26冒用、租借、涂改船员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五条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收缴所用证书,对当事人或直接

33、责任人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从 轻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收缴所用证书处50元至80元罚款一 般处80元至100元罚款严 重处100元至15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150元至200元罚款27违规申请补发船员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六条对因违规被扣留或吊销而谎报遗失,申请补发的,可对当事人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从 轻对因违规被扣留或吊销而谎报遗失,申请补发的处200元至300元罚款一 般处300元至500元罚款严 重处500元至8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元至1000元罚款28利用舞弊方式获取船员证书的中华人民

34、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七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伪造资历或以其他舞弊方式获取船员证书的,应收缴非法获取的船员证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或责任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从 轻收缴非法获取的船员证书处500元至800元罚款一 般处800元至1000元罚款严 重处1000元至 20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2000元至3000元罚款29船员证书持证人与证书所载内容不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八条应收缴所持证书,对当事人或直接责任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从 轻收缴证书处50元至80元

35、罚款一 般处80元至100元罚款严 重处100元至15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150元至200元罚款30未按期审验职务船员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九条应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对当事人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从 轻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50元至70元罚款一 般处70元至100元罚款31损坏航标或其他助航、导航标志和设施,或造成上述标志、设施失效、移位、流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应责令其照价赔偿,并对责任船舶或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

36、款。从 轻责令其照价赔偿处500元至600元罚款一 般处600元至700元罚款严 重处700元至8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元至1000元罚款32违反港航有关规定,造成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造成特大事故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吊销职务船员证书从 轻吊销职务船员证书处3000元至3500元罚款一 般处3500元至4000元罚款严 重处4000元至45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4500元至5000元罚款33违反港航有关规定,造成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

37、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予以警告,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扣留其职务船员证书3至6个月;从 轻警告,罚款,扣留其职务船员证书3至6个月处1000元至1500元罚款一 般处1500元至2000元罚款严 重处2000元至25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2500元至3000元罚款34违反港航有关规定,造成一般水上交通事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予以警告,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扣留职务船员证书1至3个月。从 轻警告,罚款,扣留职务船员证书1至3个月处100元至300元罚

38、款一 般处300元至500元罚款严 重处500元至8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元至1000元罚款35不提供救助、不服从救助指挥、逃避事故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二条对船长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扣留职务船员证书3至6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职务船员证书:从 轻罚款,扣留职务船员证书3至6个月处500元至600元罚款一 般处600元至700元罚款严 重吊销职务船员证书处700元至8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800元至1000元罚款36不按规定报告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

39、十三条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船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船长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时间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提交海事报告书的;(二)海事报告书内容不真实,影响海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的。发生涉外海事,有上述情况的,从重处罚。从 轻罚款处50元至100元罚款一 般处100元至200元罚款严 重发生涉外海事的处200元至400元罚款特别严重处400元至500元(三)水产品质量安全与水产养殖序号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处罚依据处罚标准违法情节裁量幅度备 注1使用禁用兽药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责令改正;无害化处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从 轻处1万元至1.8万元结合

40、考虑:禁药残留浓度养殖场规模可能已销售数量用药范围和时间跨度用于成体还是幼体一 般处1.8万元至3.4万元严 重处3.4万元至4.2万元特别严重处4.2万元至5万元2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责令改正;无害化处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从 轻处1万元至1.8万元结合考虑:该人用药是否存在允许兽用剂型该人用药的现实危害养殖场规模用药范围和时间跨度一 般处1.8元至3.4万元严 重处3.4万元至4.2万元特别严重处4.2万元至5万元3直接使用原料药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从 轻处1万元至

41、1.4万元结合考虑:养殖场规模用药范围和时间跨度换算成制剂药后,其使用剂量是否明显过量是否属人用原料药一 般处1.4万元至2.2万元严 重处2.2万元至2.6万元特别严重处2.6万元至3万元4未建立养殖用药记录或记录不真实完整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责令改正;无害化处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从 轻处1万元至1.8万元结合考虑:用药记录缺失程度是否存在造假迹象是否存在无法解释的记号、暗语养殖场规模是否有贮存禁用兽药等严重问题一 般处1.8万元至3.4万元严 重处3.4万元至4.2万元特别严重处4.2万元至5万元5在水产品初级加工中使用国家禁用的或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保鲜

42、剂、防腐剂、着色剂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五十五条第(三)项;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无害化处理,不能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从 轻处1万元以下罚款结合考虑:是否属于禁用物质限用物质超标程度可能已销售数量使用范围及时间跨度生产者规模一 般处1万元至1.8万元严 重处1.8万元至2.4万元特别严重处2.4万元至3万元6生产或销售的水产品中含有禁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无害化处理,不能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可处1000元以上20000元

43、以下罚款。从 轻处0.8万元以下罚款结合考虑:是否含有禁用物质限用物质超标程度主观故意的可能性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可能已销售数量生产者规模一 般处0.8万元至1.2万元严 重处1.2万元至1.6万元特别严重处1.6万元至2万元7经营的水产苗种不符合质量标准浙江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浙江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从 轻处0.1万元至0.3万元结合考虑:是否含有禁药残留主观故意可能性不合格苗种可能已销售数量对购苗者的损害程度经营者规模一 般处0.3万元至0.6万元严 重处0.6万元至0.8万元特别严重处0.8万元至1万元8养殖企业或农业

44、合作社未建立或未按规定保存生产记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从 轻处500元以下罚款结合考虑:是否曾被责令改正有否伪造生产者规模记录缺失程度一 般处500元至1000元严 重处1000元至1500元特别严重处1500元至2000元9在国有水域无证或超越养殖证范围从事生产,妨碍航运或泄洪的渔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渔业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施;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从 轻处0.2万元以下罚款结合考虑:非法养殖的面积和时间跨度妨碍航道或泄洪的危害程度对水体环境的危害程度是否已着手自行拆除一 般处0.2万元至0.5

45、万元严 重处0.5万元至0.8万元特别严重处0.8万元至1万元10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苗种渔业法第十六条第三款渔业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没收苗种;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从 轻处1万元以下罚款结合考虑:是否无生产许可证对环境与生态的危害性对购苗户造成的现实损害非法生产的数量和时间跨度苗种场规模一 般处1万元至3万元严 重处3万元至4万元特别严重处4万元至5万元11水产种苗生产场所、品种发生变化而没有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浙江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浙江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从 轻处0.1万元至0.3万元结合考虑:生产场所或品种变

46、化对生态和环境的影响是否达到原先的基本生产条件迟延办理审批的时间跨度苗种场规模一 般处0.3万元至0.5万元严 重处0.5万元至0.8万元特别严重处0.8万元至1万元12养殖、销售未经国家或省批准的外来水生物种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没收非法养殖、销售的水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处3万元以下罚款。从 轻处1万元以下罚款结合考虑:存在的生态风险程度是否属国家明令禁止品种已养殖或销售数量发生逃逸的可能性当事人规模大小一 般处1万元至1.8万元严 重处1.8万元至2.4万元特别严重处2.4万元至3万元13不及时合理处置被污染或含有病原体的水体和病死的养殖生物浙

47、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项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从 轻处1万元以下罚款结合考虑:污染物的危险程度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对邻近水体的污染程度对邻近养殖户的现实损害接纳水域的水质要求一 般处1万元至1.8万元严 重处1.8万元至2.4万元特别严重处2.4万元至3万元14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渔业法第三十九条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从 轻处0.1万元至0.5万元按其程度裁量一 般处0.5万元至0.8万元严 重处0.8万元至1.2万元特别严重处1.2万元至2万元(四)渔业环

48、境保护1造成内陆水域渔业污染事故按污染肇事的不同原因,对照水污染防治法相应条款。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对造成一般或较大水污染事故损失的,按直接损失的20%数额处罚;对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损失的,按直接损失的30%数额处罚。直接损失额小于100万元按直接损失额20%罚款备注:虽造成污染死鱼事故,但没有违法排污的,不作罚款计算直接损失时,可酌情扣除养殖者自身因素、环境本底因素、天气因素等影响部分非主观故意的违法排污,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可酌情减轻罚款直接损失额大于100万元按直接损失额30%罚款2造成海洋水域渔业污染事故按污染肇事不同原因,对照海洋环境保护法条款。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十一

49、条第二款按造成直接损失的30%数额处罚,但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 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同上3拒绝接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内陆水域渔业污染事故的监督检查,或弄虚作假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责令改正;处一万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从 轻处1万元至3万元结合考虑:抗拒程度造假程度当事人规模大小污染事故大小一 般处3万元至5万元严 重处5万元至8万元特别严重处8万元至10万元4拒绝接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海洋渔业污染事故的现场检查,或者弄虚作假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五条警告;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从 轻处0.4万元以下罚款同上一 般处0.4万元至1.2万元严 重处1.2万

50、元至1.6万元特别严重处1.6万元至2万元5在渔业资源洄游通道建闸、筑坝,未按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罚款。从 轻处2万元以下罚款结合考虑:该水域对渔业资源的重要性是否采取过补救措施自行采取补救措施的实际效果已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害责令改正后的预期修复效果一 般处2万元至5万元严 重处5万元至8万元特别严重处8万元至10万元6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水下爆破、勘探、采砂等施工作业,未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罚款。从 轻同上结合考虑

51、:该段水域对渔业资源的重要性施工作业的范围、时间和强度是否采取过补救措施自行采取补救措施的实际效果已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害一 般严 重特别严重7擅自围填国有水域中的重要养殖场所或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水产品种的渔业水域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罚款。从 轻同上结合考虑:该水体对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的重要性已围填的面积和时间跨度已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害责令改正后的预期恢复效果一 般严 重特别严重(五)水生野生动物保护1非法捕捉、杀害国家重要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捕获物的,收没捕获

52、物、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捕捉证;并处捕获物价值10倍以下罚款;没有捕获物的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从 轻有:处2倍价值以下罚款无:处0.1万元至0.3万元结合考虑:捕捉行为的主观故意性。(误捕后在合理时间内自行放生的不处罚)对水生野生动物已造成的伤害放生后存活的可能性国家实施救助和放生的成本一 般有:处2倍至6倍价值罚款无:处0.3万元至0.5万元严 重有:处6倍至8倍价值罚款无:处0.5万元至0.8万元特别严重有:处8倍至10倍价罚款无:处0.8万元至1万元2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渔业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罚款。从 轻处2倍价值以下罚款结合考虑:属天然水生野生动物还是养殖产品最初来源是否清楚、合法用于驯养还是食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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