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类流程图

上传人:沈*** 文档编号:193593938 上传时间:2023-03-11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39.77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行政审批类流程图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行政审批类流程图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行政审批类流程图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资源描述:

《行政审批类流程图》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审批类流程图(16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行政审批类流程图行政审批类流程图 1、公共场所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补正 对申请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或现场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或卫生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 窗口受理进行审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法定形式要求。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卫生局作出决定 办结 窗口发件,归档,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不予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或发放许可证书。 承办机构: 庐阳区

2、卫生局行政服务窗口 地址:合肥市亳州路182号庐阳区人民*服务中心3楼11号窗口 服务电话:0551-65699441 承办机构:庐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地址:合肥市砀山路2199号庐阳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7楼 服务电话:0551-62664293 监督电话:0551-65699510 行政审批类流程图 2、生活饮用水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补正 对申请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或现场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或卫生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 窗口受理进行审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法定形式要求。材料可

3、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卫生局作出决定 办结 窗口发件,归档,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不予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或发放许可证书。 承办机构: 庐阳区卫生局行政服务窗口 地址:合肥市亳州路182号庐阳区人民*服务中心3楼11号窗口 服务电话:0551-65699441 承办机构:庐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地址:合肥市砀山路2199号庐阳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7楼 服务电话:0551-62664293 监督电话:0551-65699510 行政审批类流程图 3、放射诊疗行政许可审批

4、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补正 对申请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或现场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或卫生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 窗口受理进行审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法定形式要求。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卫生局作出决定 办结 窗口发件,归档,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不予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或发放许可证书。 承办机构: 庐阳区卫生局行政服务窗口 地址:合肥市亳州路182号庐阳区人民*

5、服务中心3楼11号窗口 服务电话:0551-65699441 承办机构:庐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地址:合肥市砀山路2199号庐阳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7楼 服务电话:0551-62664293 监督电话:0551-65699510 行政审批类流程图 4、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补正 对申请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或现场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或卫生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 窗口受理区卫生局医政科进行审查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法定形式要求。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卫生局作出决定 办结 窗口发件,归档,

6、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不予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或发放许可证书。 承办机构: 庐阳区卫生局行政服务窗口 地址:合肥市亳州路182号庐阳区人民*服务中心3楼11号窗口 服务电话:0551-65699441 承办机构:庐阳区卫生局医政科 地址:合肥市砀山路2199号庐阳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9楼医政科 服务电话:0551-65699519 监督电话:0551-65699510 行政审批类流程图 5.护士延续、变更注册许可流程图 对不予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

7、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申请 窗口受理补齐补正 对申请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法定形式要求。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符合要求的,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 办结 窗口发件,归档,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办机构: 庐阳区卫生局行政服务窗口 地址:合肥市亳州路182号庐阳区人民*服务中心3楼11号窗口 服务电话:0551-65699441 监督电话:0551-65699510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或发放许可证行政确认类流程图 医师执业注册流程图 办结 窗口发件,归档, 承诺时限现场办结。 对不予许

8、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申请 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法定形式要求。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窗口受理承办机构: 庐阳区卫生局行政服务窗口 地址:合肥市亳州路182号庐阳区人民*服务中心3楼11号窗口 服务电话:0551-65699441 监督电话:0551-65699510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或发放许可证书。 其他权利行政审批类流程图 1、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流程图 承办机构:庐阳区卫生局妇幼保健站 地址:合肥市砀山路2199号庐

9、阳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4楼 电话:0551-62675237 监督电话:0551-62664098 对不予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结 窗口发件,归档,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人申请 补正 对申请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或现场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或卫生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 窗口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法定形式要区卫生局作出决定 区卫生局保健站进行审查求。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或发放

10、许可证书。 其他权利行政审批类流程图 2、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单位的审查批准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补正 对申请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或现场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或卫生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窗口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当场一次性告知卫生局医政科区卫生局作出决定 进行审查所需材料和法定形式要求。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对不予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或发放许可证书。 办结 窗口发件,归档,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办机构: 庐阳区卫生

11、局行政服务窗口 地址:合肥市亳州路182号庐阳区人民*服务中心3楼11号窗口 服务电话:0551-65699441 承办机构:庐阳区卫生局医政科 地址:合肥市砀山路2199号庐阳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9楼 医政科 服务电话:0551-65699519 监督电话:0551-65699519 其他权利行政审批类流程图 3、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建设项目卫生竣工验收流程图 办结 窗口发件,归档,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内办结,放射诊疗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不予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申请 补

12、正 对申请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或现场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或卫生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 窗口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法卫生局监督所卫生局作出决定 承办机构: 庐阳区卫生局行政服务窗口 地址:合肥市亳州路182号庐阳区人民*服务中心3楼11号窗口 服务电话:0551-65699441 承办机构:庐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地址:合肥市砀山路2199号庐阳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7楼 服务电话:0551-62664293 监督电话:0551-62664293 进行审查定形式要求。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作出准予许可

13、的书面决定或发放许可证书。 其他权利行政审批类流程图 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流程图 办结 窗口发件,归档,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不予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申请 窗口受理补齐补正 对申请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法定形式要求。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符合要求的,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 承办机构:庐阳区卫生局妇幼保健站 地址:合肥市砀山路2199号庐阳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4楼 电话:0551-62675237 监督电话:0551-62664098 作出

14、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或发放许可证书。 行政处罚类流程图 依据检查职权,或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 办案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 经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办案机构 负责人指定2名以上办案人员。 执法人 员调查 取证。 认为违法事实成立的,执法人员撰写调查终结报告,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送法制机构审 核审机构核审后及时退卷,办案机构将处罚意见及核审意见报相关领导审批。 办案机构以区卫生局 名义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 理由、依据及处罚内 容。 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局 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

15、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符合听证条件的。 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法规处组织听证会。 送达听证告知书。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决定不予立案的,经局领导批准,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 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予以销案。 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以行政处罚。 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移交其他行政机关。 当事人不要求听证。 制作听证报告。 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 结案,立卷归档 承办机构:庐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地址:合肥市砀山路2199号庐阳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7楼 服务电话:0551-62913090 监督电话:0551-62664293 行政奖励流程图

16、通知 按照行政奖励规定印发通知 报送申请 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报送申请 受理、评审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汇总申报材料,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重新报送申请 公示 按照奖励规定要求,公示7个工作日。 有异议的,将组织 重新审查 报批 提请区人民*或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批准 授奖 授予单位或个人奖励,并记录归档 承办机构: 庐阳区卫生局行政服务窗口 地址:合肥市亳州路182号庐阳区人民*服务中心3楼11号窗口 服务电话:0551-65699441 监督电话:0551-65699510 行政强制类流程图 举报 部门移送 上级交办 检查 执法人员制作举报记录 执法人员直接

17、或间接调查 制作立案审批表及有关事项审批表报委领导批准。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领导口头批准,并在24小时内补办上述手续。 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制作现场笔录 制作并送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财务清单;开据扣押物品收 据,加贴封条;需要委托第三人保管的,制作并送达委托保管书。 1、其中扣押或查封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 2、经查明与违法行为无关的,经委领导批准后,执法人员立即解除扣押、查封强制措施,制作并送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退还财务。 3、决定没收的,按照规定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开据没收物品收据。 4、对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在征得

18、当事人同意,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先行处理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先行处理,向当事人制作并送达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 承办机构:庐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地址:合肥市砀山路2199号庐阳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7楼 服务电话:0551- 62913090 监督电话:0551-62664293 对艾滋病防治关怀、救助措施流程图 申请 当事人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到区卫生局窗口 材料齐全 受理、审核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不全或符合条件 报区疾控进行复审 重新提交材料 报区卫生局领导审批 拨付艾滋病专项救助资金 承办机构: 庐阳区卫生局行政服务窗口 地址:合肥市亳州路182号庐阳区人民*服务中心3楼11号窗口

19、 服务电话:0551-65699441监督电话:0551-65699510 给予申请人 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 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 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 区疾控中心组织具体实施 行政规划类流程图 编制全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流程图 在市卫生局组织下参加规划的具体工作 按照统一规划完成不足一百张床位的医疗机构的具体配置和布局,上报市卫生局纳入规划 按区域统一规划,将有关本区的医疗机构设置部分呈报区*批准颁布实施 承办机构:庐阳区卫生局 地址:合肥市砀山路2199号庐阳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9楼 服务电话:65699519 监督电话:65699510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