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设计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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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园设计基本规定1.1.1 公园的用地范围、性质,应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1.1.2 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和规模,应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1.1.3 公园沿城市道路部分的地面标高应与该道路路面标高相适应,并应采取措施,避免地面径流冲 刷、污染城市道路和公园绿地。1.1.4 位于城乡绿道网上的公园,宜与绿道有效衔接。1.1.5 公园沿城市道路、水系部分的景观,应与该地段城市风貌和功能相协调。1.1.6 公园沿水系设计时,应根据相关区域防洪和防汛要求,综合考虑相邻区域水位变化对公园景观 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并应确保游人安全。1.1.7 公园的应急避险功

2、能的确定,应以城市综合防灾要求、公园的安全条件和资源价值保护要求等 为依据。1.1.8 位于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下的公园,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有措施隔离游人与电力设施。2 在考虑植物自然生长规律的基础上,植物与架空线的净空距离应符合表3.1.8-1 的规定。表3.1.8-1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树木之间最小垂直距离(m)线路电压(kV)111035110220330最小垂直距离(m)1.01.53.03.54.53 建筑与架空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 3.1.8-2、表 3.1.8-3 的规定表3.1.8-2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m)线路电压(kV)1103566110220330

3、垂直距离(m)3.04.05.06.07.0表3.1.8-3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m)线路电压(kV)11103565110220330水平距离(m)1.01.53.04.05.06.04 不得掩埋、破坏电力设施。1.1.9 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以外的其他架空线和市政管线不宜通过公园,须通过公园时,应符合下 列规定:1 选线应符合公园总体设计要求。2 应避开公园主要景点和游人密集活动区。3 通过乔、灌木种植区的地下管线与树木的水平及垂直距离应符合表3.1.9-1、3.1.9-2 的规定。表3.1.9-1公园树木与地下管线最小水平距离(m)名称新植乔木现状乔木灌木或绿篱外缘电力

4、电缆1.503.50.50通讯电缆1.503.50.50给水管1.502.0排水管1.503.0排水盲沟1.003.0消防龙头1.202.01.20煤气管道低中压1.203.01.00热力管2.005.02.00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表3.1.9-2公园树木与地下管线最小垂直距离(m)名称新植乔木现状乔木灌木或绿篱外缘各类市政管线1.503.001.504 通过乔木林的架空线,应提出保证树木正常生长的措施。5 通过自然水体下的设施,应提出保证水系生态安全的措施。3.2

5、 内容和规模1.2.1 公园的内容应根据公园类型而确定。1.2.2 综合公园的内容应包括多种文化娱乐设施、儿童游戏场和安静休憩区。在已有动物园的城市, 其综合公园内不宜设大型或猛兽类动物展区。全园面积不宜小于10hm2。1.2.3 儿童公园应有儿童科普教育内容和游戏设施,全园面积宜大于2hm2。1.2.4 动物园应有适合动物生活的环境;游人参观、休息、科普的设施;安全、卫生隔离的设施和绿 带。全园面积宜大于 20hm2。专类动物园应以展出具有地区或类型特点的动物为主要内容。全园面积宜在520hm2。1.2.5 植物园应创造适于多种植物生长的立地环境,应有体现本园特点的科普展览区和科研实验区。

6、全园面积宜大于 40hm2。专类植物园应以展出具有明显特征或重要意义的植物为主要内容,全园面积宜大于2hm2。1.2.6 历史名园是指悠久历史、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1.2.7 社区公园必须设置儿童游戏场地和设施,同时应考虑老人的游憩需要。社区公园陆地面积根据 服务人口数量而定,宜在0.510hm2之间。1.2.8 街旁游园应以配置精美的园林植物为主,讲究街景的艺术效果并应设有供游人短暂休憩的设 施。1.2.9 森林公园以自然或人工森林的保护、游览和科普活动为主,面积应大于50hm2。1.2.10 湿地公园应有湿地保护、游览和科普的功能和内容,面积宜大于 20

7、hm2。1.2.11 其他专类公园,应有明确的主题内容。绿化用地面积不应小于全园陆地面积的65%。全园面积 宜大于 2hm2。3.3 园内主要用地比例1.3.1 公园用地面积及比例应按表3.3.1 进行汇总。表3.3.1 公园内部用地比例表公园总面积(m2)用地类型面积(m2)比例(%)陆地建筑m2%园路及铺装场地m2%绿化m2%其它m2%水体1.3.2 绿化、建筑、园路及铺装场地等的用地比例应以公园陆地面积为基数,按下式计算:R =A/A* 100%gg lR =A/A* 100%bb lRp=Ap/Al* 100%(3.3.2-1)(3.3.2-2)(3.3.2-3)式中:Rg绿化用地比例

8、Rb建筑用地比例Rp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比例Al公园陆地面积Ag绿化用地面积Ab建筑占地面积A园路及铺装场地面积p1.3.3 公园内绿化、建筑、园路及铺装场地的用地比例应符合表3.3.3 规定表3.3.3 公园内部主要用地比例(%)公园类型v2hm2的公园内部主要用地比例2-5hm2的公园内部主要用地比例RpRb-mRb-sRgRpRb-mRb-sRg综合公园儿童公园15-251.06515-251.065动物园10-202.065公园类型v2hm2的公园内部主要用地比例2-5hm2的公园内部主要用地比例RpRb-mRb-sRgRpRb-mRb-sRg植物园15-251.06510-201.07

9、0历史名园不限1.01.5不限不限0.51.0不限社区公园、游乐公园15-300.56515-300.565街旁游园15-306515-300.565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其他专类公园15-251.06515-201.065续表 3.3.3公园类型5-10hm2的公园内部主要用地比例10-20hm2的公园内部主要用地比例RpRb-mRb-sRgRpRb-mRb-sRg综合公园12-251.56510-251.570儿童公园12-252.06510-252.070动物园8-181.0658-181.065植物园8-182.0708-181.075历史名园不限0.51.0不限不限0.50.5不限社区

10、公园、游乐公园15-250.57015-250.570街旁游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其他专类公园12-201.06510-200.565续表 3.3.3公园类型20-v50hm2的公园内部主要用地比例50-100hm2的公园内部主要用地比例RpRb-mRb-sRgRpRb-mRb-sRg综合公园10-251.0708-201.075儿童公园10-201.570动物园8-181.5655-151.570植物园8-180.5755-150.580历史名园不限0.50.5不限不限0.50.5不限社区公园、游乐公园街旁游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其他专类公园10-200.56510-200.570续表 3.

11、3.3公园类型100-300hm2的公园内部主要用地比例300hm2的公园内部主要用地比例RpRb-mRb-sRgRpRb-mRb-sRg综合公园5-150.5805-150.580儿童公园动物园5-151.0705-151.070植物园5-150.5805-150.580历史名园不限0.51.0不限不限0.51.0不限社区公园、游乐公园街旁游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其他专类公园5-150.5755-150.580注:R为绿化用地比例,R为管理建筑用地比例,R为服务建筑用地比例,R为园路及铺装场地用 g b-m b-s p地比例。1.3.4 公园建筑(包括覆土建筑)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建筑占地面积

12、的1.5 倍。1.3.5 当RR上限与R下限之和不足100%时,应安排下列用地:p b g1 一般情况增加绿化用地的面积或设置各种活动用的铺装场地、院落等。2 垃圾站等管理设施附属院落。3 专类公园中动物园的动物笼舍、展馆、医疗和隔离设施等。4 专类公园中植物园的展览温室、科研建筑等。1.3.6 公园内用地面积指标计算应按下列执行:1 河、湖、水池等应以常水位线范围计算水体面积。潜流湿地面积应计入水体面积。2 有顶盖、围护墙且具有内部使用空间的建筑,其面积应计入建筑指标。3 亭廊棚架的面积包含在其所处用地中,不单独计算。4 林荫铺装场地计入公园内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5 植物园内用于生产、科研等

13、目的的温室计入其它用地,不计入建筑指标,展览温室等对游人开 放的温室应计入建筑指标。6 不宜计入水体、绿化、建筑、园路及铺装场地的用地面积,应计入其它用地。1.3.7 公园内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在保证公园绿化用地面积不小于陆地面积的65%的前提下,可按照 表 3.3.3 的规定值增加不超过公园陆地面积的 5%,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公园平面长宽比值大于 3。2 公园面积一半以上的地形坡度超过 50%。3 水体岸线总长度大于公园周边长度;或水面面积占公园总面积的 70%以上。4 公园所处的区位人口密度较大,公园绿地少且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3.4 容量计算1.4.1 公园设计必须确定公园的游人容量,

14、作为计算各种设施的容量、个数以及进行公园管理的依据。1.4.1 公园游人容量可按下式计算:C=A/Am (3.4.2)式中: C 公园游人容量(人)A公园硬质活动场地面积(m2)Am公园游人人均占有硬质活动场地面积(m2/人),包括道路、铺装、亭廊、服务建筑等。1.4.2 公园游人人均硬质活动场地面积应符合表3.4.3的规定。表3.4.3公园游人人均占有硬质活动场地面积指标(m2/人)公园类别人均硬质活动场地面积综合公园10社区公园7街旁游园15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三10其他专类公园71.5 常规设施1.5.1 常规设施项目的设置,应符合表3.5.1 的规定。表 3.5.1 公园常规设施设施类型

15、设施项目陆地面积(血)2255 1010 2020 5050 1002100游憩设施亭、廊、花架 避雨棚架 园椅、园凳 游戏健身设施 厅、榭、码头OOOOOO服务设施游客中心 小卖部茶座、咖啡厅 餐厅售票房厕所医务救助设施 园灯垃圾箱饮水设施 导 向标识 停车场自行车存放处 公用 电话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管理设施治安机构 应急避险设施 垃圾站绿色垃圾处理站 雨水控制利用设施 变配电所、泵房 生产温 室荫棚 广播设施 安保监控设施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后勤管理用房OO综合管理办

16、公机构OOO注:“”表示应设;“O”表示可设;“一”表示不需要设置。1.5.2 公园常规设施除管理设施外,应全部对游人开放。公园内不得修建与其性质无关的、单纯以营 利为目的的建筑。1.5.3 公园中方便游人使用的餐厅、小卖店等服务设施的规模应与游人容量相适应。1.5.4 游人使用的厕所应符合以下规定:1 面积大于 10hm2 的公园,应按游人容量的 2% 设置厕所厕位(包括小便斗位数),小于 10hm2 者按游人容量的 1.5%设置;男女厕位比例为1:1.5。2 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50m,即间距500m;计算方法应沿道路计算。3 各厕所内的厕位数应与公园内的游人分布密度相适应。4 在儿童游戏场

17、附近,应设置方便儿童使用的厕所。5 公园应设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厕位或无障碍专用厕所的设计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的相关规定。1.5.5 公用的条凳、座椅、树池座椅、美人靠(包括一切游览建筑和构筑物中的在内)等,其容纳量应按游人容量的25%35%设置,分布应合理,保持公园的美观与通畅;座椅沿路布置时,间隔宜为30 米。1.5.6 公园内的垃圾箱设置间隔宜在50100m之间,垃圾箱的布置应与游人分布密度相适应,并宜 设计在座位附近。垃圾箱宜采用有明确标识的分类垃圾箱。1.5.7 停车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新建或改建的公园停车场的停车位可按表3.5.7执行。表3.5.7公园配建停车

18、位指标上限值(个/10000公园类别停车位指标(个)机动车自行车市内、规模小、内容简单、服务周边居民550郊区、规模大、内容简单、服务区域居民820古典园林、风景名胜、大型综合市区8市区50游乐、服务全市或全国郊区12郊区202 当机动停车场的停车位少于50个时,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 50300个时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时,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m。1.5.8 内容丰富的售票公园游人出入口外集散场地的面积下限指标以公园游人容量为依据,宜按 500 m乡万人计算。1.5.9 公园内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应依据建筑规模进行设置。1.5.10 野营、野炊

19、等野外用火的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1.5.11 导向标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根据公园的内容和环境特点确定导向标识的类型和数量。2 园区各标志标线应清楚显目,设置在道路交叉口;如长距离没有路口或交叉口,沿路设置的标 志间距宜小于 150m。3 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影响的区域,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1.5.12 公园设计应考虑对原始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如原有自然排水沟渠、坑塘等)采取低碳节能式 利用,宜设置相应的资源循环再利用的设施,诸如雨水回收利用、绿色垃圾回收设施等。4 总体设计4.1 布局2.1.1 公园的总体设计应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结合现状条件对功能或景区划分、景观构想、景点 设置

20、、出入口位置、地形地貌、园路系统、河湖水系、植物布局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规模、造 型及各专业工程管线系统等作出综合设计。2.1.2 功能或景区划分,应根据公园性质、规模和现状条件,确定各分区布局、规模及特色。2.1.3 公园内景观最佳地段,应布置游览区,不得布置封闭的管理区。2.1.4 公园的竖向规划应该在满足各项用地功能要求的条件下,充分利用和合理改造地形,依山就势, 尽量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建(构)筑物基础、防护工程等的工程量。2.1.5 出入口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公园内部布局要求,确定主、次和专用出入口的位置。2 需要设置出入口内外集散广场、停车场

21、、自行车存车处时,应确定其规模要求。2.1.6 园路系统设计,应根据公园的规模、各分区的活动内容和管理需要,确定园路的路线、分类分 级和园桥、铺装场地的位置和特色要求。2.1.7 园路的路网密度,宜在200380m/hm2之间;动物园的路网密度宜在160300m/hm2之间。2.1.8 园路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要园路应具有引导游览和方便游人集散的功能。2 游人大量集中地区的园路应通畅并便于集散。3 通行养护管理机械的园路宽度应与机具、车辆相适应。4 消防车道应与园路结合设置。5 通向建筑集中地区的园路应有环行路或回车场地。6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周边应设置消防车道。7 生产管

22、理专用路不宜与主要游览路交叉。2.1.9 游憩设施场地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同功能、不同人群使用的游憩设施场地应分别设置。2 游人大量集中的场地应与主园路顺畅连接,并便于集散。3 安静休息区与喧闹区之间应利用地形或植物进行隔离。4 儿童游戏场与游人密集区、主园路及城市干道之间,应用植物或地形等构成隔离地带。2.1.10 停车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机动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位置应设于各游人出入口附近,不得占用出入口内外广 场。2 地下停车场宜和地面建筑结合考虑,宜在地上建筑轮廓及出入口广场下设置。3 机动停车场的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应大于50m,距离交

23、叉路口需 大于 80m。4 停车场应为林荫停车场。2.1.11 公园中河湖水系设计应根据水源和现状地形等条件,确定以下内容:1 各类水体的形状、使用要求。2 水源、水量、水位、流向。3 水闸、进出水口、溢流口、水井、泵房的位置和标高。4 游船水面应按船的类型提出水深要求和码头位置。5 供游人使用的游泳水面应划定不同水深的范围。6 各种水生植物的种植范围和不同的水深要求。2.1.12 河湖水系宜设置前置塘、人工湿地、生态堤岸、生物浮岛等设施提高其抗污染和自净能力。2.1.13 全园的植物组群类型及分布,应根据当地的气候状况、园外的环境特征、园内的立地条件,结 合景观构想、防护功能要求和当地居民游

24、赏习惯确定,应做到充分绿化和满足游憩、审美、生态等功能 要求。2114陆地面积大于lOOhm2的公园应采取措施控制连续林地的面积,连续林地面积不宜大于lOOhm2。2.1.15 各类建筑物应根据功能和景观要求及市政设施条件等,确定的位置、高度和空间关系,并提出 平面形式和出入口位置。2116 公园厕所等服务建筑,其形式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且方面游人使用。2117 公园内水、电、燃气等线路宜沿主路布置,不得破坏景观,同时应符合安全、卫生、节约和便 于维修的要求。2118 电气、上下水工程的配套设施、垃圾存放场及处理设施应设在隐蔽地带。4.2 竖向控制221 竖向控制应根据公园四周城市道路规划标高、

25、排水规划和园内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或合理改造 原有地形地貌,适应拟保留的现状物和地表水的汇集、调蓄利用与安全排放。222 竖向规划应提出主要景物的高程及对其周围地形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山顶或坡顶。2 最高水位、常水位、最低水位。3 水深、驳岸顶部标高。4 园路主要转折点、交叉点和变坡点的标高。5 主要建筑的顶高、底层、地下室顶板和室外地坪。6 各出入口内、外地面标高。7 地下工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的埋深。8 园内外佳景相互因借观赏点的地面高程。2.3.1 公园范围内的现状地形、水体、建筑物、构筑物、植物、地上或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必须进 行调查,作出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2.3.2

26、在保留的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附近进行各种工程或种植设计时,应提出对原有物的保护措施和 施工要求。2.3.3 园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古树名木的保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划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成林地带外缘树树正常冠垂直投影以外5m所围合的范围。2)单株树同时满足树正常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 5m 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 20 倍以内。2 保护范围内,不得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得设置建筑物、构筑 物及架(埋)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得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3 保护范围附近,不得设置造成古树名木处于阴影下的高大物体和排泄危及古树

27、名木的有害水、 气的设施。4 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维护其正常生长。2.3.4 原有健壮的乔木、灌木、藤本和多年生草本植物应保留利用,对胸径30 厘米以上的非速生乔 木不宜砍伐和移植。2.3.5 在现有乔木附近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管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距离符合表3.1.9、表4.3.5的规定。表 4.3.5 公园树木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m)名称新植乔木现状乔木灌木或绿篱外缘测量水准点2.002.001.00地上杆柱2.002.00挡土墙1.003.000.50楼房5.005.001.50平房2.005.00围墙(高度小于2m)1.002.000

28、.75排水明沟1.001.000.50注:乔木与建、构筑物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建、构筑物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 建、构筑物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建、构筑物的净距离。2 在上款规定的距离内不得改变地表高程。市政管线从现状大树下部通过,地面不得开槽。4 不得造成积水。2.3.6 有文物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加以保护并结合到园内 景观之中。2.3.7 有景观价值或使用价值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宜保留并结合到园内景观之中。2.3.8 公园建设应避免侵占、填埋公园范围内原有的湿地、河湖水系、滞洪或泛洪区及行洪通道。根 据城市总体规划和雨洪控制

29、利用专项规划,可合理利用以上区域设计多功能调蓄设施或将公园设计为具 有雨洪控制利用功能的公园。2.3.9 公园如保留原有自然岩壁、边坡,并在附近设置园路、游憩场地、建筑等游人聚集的场所,应 对岩壁、边坡做地质灾害评估。5 地形设计5.1 一般规定3.1.1 地形设计应以总体设计所确定的各控制点的高程为依据。3.1.2 土方平衡设计应尽可能采取利用原表土层栽植土的措施。313栽植地段的栽植土厚度和理化性质应符合绿化种植土壤CJ/T340的规定。3.1.4人力剪草机修剪的草坪坡度不应大于25%。315 大高差或大面积填方地段的设计标高,应计入当地土壤的自然沉降系数。316 改造的地形坡度应依据当地

30、土壤的自然安息角;超过土壤的自然安息角时,应采取护坡、固土 或防冲刷的工程措施。用于滞留雨水的绿地应根据水文计算和土壤渗透性等条件,合理确定下凹深度, 并根据下凹深度和蓄水时间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3.1.7平坦的草皮类绿地一般低于周围路面50100mm,以便于雨水回渗地下。318 地形改造后的原有各种管线的覆土深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3.1.9 大面积人工堆土改造地形,应采取以下措施保证山体稳定和周围设施的安全:1 应充分收集改造范围内地质、水文、地形地貌、气象等资料,了解场地的地面和地下建构筑物 情况。2 应对种植土层下的填充土材料提出土粒径、级配、含水率及压实系数等指标要求。填充土应分

31、 层夯填或碾压密实,压实系数一般可采用 0.900.93。3 视堆土高度进行地基滑动稳定、承载力和变形验算。4 对周边已有的建构筑物还应验算堆土对其影响,必要时应采取地基加固等有效措施,确保不留 下安全隐患。3.1.10 种植土下的地形填充土应符合以下规定:1 严禁含有对环境、人和动植物安全有害的污染物和放射性物质。2 最大粒径不得大于 300 毫米。3 利用固体废物做人工堆土填充土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估。5.2 地表排水3.2.1 构筑地形应同时考虑园林景观和地表水的排放,地表水的排水坡度宜符合表5.2.1 的规定。表 5.2.1 各类地表的排水坡度(% )地表类型取大坡度最小坡度

32、最适坡度草地331.01.5 10运动草地20.51栽植地表挖坡660.535 (排水)土壤回填坡50铺装场地平原地区20.31丘陵地区30.3一3.2.2 公园内的湿地、河、湖最高水位,必须保证重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动物笼舍不被水淹。3.2.3 公园内的雨水排水优先采用地表排水方式。3.2.4 在无法利用自然排水的低洼地段,应考虑设调蓄、渗透设施,如多功能调蓄、雨水湿地或雨水 塘等,并根据防洪排涝相关标准合理设计排水管沟和提升泵。3.2.5 公园应利用绿地、洼地和水系对雨水进行滞留和调蓄利用,并应根据汇水面及降雨条件来确定其规模、水位及溢流口标高。3.2.6雨洪滞留型绿地,为方便雨水回渗绿地

33、,公园道路宜采用平道牙或在立道牙上设置一定数量的豁口; 设于绿地内的雨水口,其顶面标高应当高于绿地底部2050mm。5.3 水体外缘3.3.1 水工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体的进水口、排水口和溢水口及闸门的标高,应保证适宜的水位和泄洪、清淤的需要。2 下游标高较高至使排水不畅时,应提出解决的措施。3 非观赏型水工设施应结合造景采取隐蔽措施。3.3.2 人工水体的岸高及近岸水深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无防护设施的人工驳岸,近岸 2.0m 范围内的常水位水深不得大于 0.7m。2 无防护设施的园桥、汀步及临水平台附近2.0m范围以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5m。3 无防护设施的池岸高度高于水面不

34、得超过 0.5m。3.3.3 溢水口的尺寸应根据项目所要求的防洪排涝要求,按一定设计重现期的暴雨径流量进行设计。3.3.4 护岸顶与常水位的高差,应兼顾景观、安全、游人亲水心理和防止岸体冲刷。3.3.5 以雨水作为补给水的水体,滨水区应考虑设置植被缓冲带。对集中雨水排入口,为防止径流冲 刷和污染,还应考虑在雨水进入水体之前采用初期弃流装置、前置塘、雨水湿地等水质净化及消能设施。6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6.1 园路4.1.1 各级园路应以总体设计为依据,合理进行交通组织,确定路网、路宽、平曲线和竖曲线的线形 以及路面结构。4.1.2 园路宽度宜符合表6.1.2 的规定。表6.1.2 园路宽度(m)

35、园路级别公园总面积(hm2)22 1010 50主路2.0 3.52.5 4.53.5 5.05.07.0支路1.2 2.02.0 3.52.0 3.53.5 5.0小路0.9 1.20.9 2.01.2 2.01.2 3.04.1.3 园路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地形、水体、植物、建筑物、铺装场地及其它设施结合,形成完整的风景构图。2 创造连续展示园林景观的空间或欣赏前方景物的透视线。3 路的转折、衔接通顺,符合游人的行为规律。4.1.4 主路纵坡宜小于 8%,横坡宜小于 3%,粒料路面横坡宜小于4%,纵、横坡不得同时无坡度。4.1.5 山地公园的主路纵坡应小于12%,超过 12%应作

36、防滑处理。主路不应设梯道,必须设梯道时,纵坡宜小于 36%,同时设计无障碍设施。4.1.6 支路和小路,纵坡宜小于 18%。纵坡超过 15%路段,路面应作防滑处理;纵坡超过 18%,宜按台阶、梯道设计。4.1.7 梯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台阶踏步数不得少于 2 级。2 纵坡大于 58%的梯道应作防滑处理,并设置护拦设施。3 梯道的宽度宜在1.5m3m之间。4 梯道每升高1.21.5m,即台阶踏步数10级,最多12级,宜设置休息平台,平台进深应大于1.2m。5 梯道连续升高超过5.0m时,除应设置休息平台外,还应设置转折平台,且转折平台的进深不 宜小于梯道宽度。4.1.8 与广场相连接的道路

37、纵坡度以0.52%为宜。困难时最大纵坡度不应大于7%,积雪及寒冷地区 不应大于 6%,但在出入口处应设置纵坡度小于或者等于2%的缓坡段。4.1.9 自行车专用道的坡度宜小于2.5%;当大于或等于2.5%时,纵坡最大坡长应按照城市道路工 程设计规范CJJ37中执行。4110 通行机动车的园路宽度应大于4m,园路的最小平曲线半径应大于12m;园路在地形险要的地段 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4111 通往孤岛、山顶等卡口的路段,宜设通行复线;必须沿原路返回的,宜适当放宽路面。应根据 路段行程及通行难易程度,适当设置供游人短暂休憩的场所及护拦设施。4112 园路及铺装场地应根据不同功能要求确定其结构和饰面。

38、4113 园路及铺装场地面层材料应与公园风格相协调,并宜与城市车行路有所区别。考虑到雨雪天气 路面防滑的要求,饰面材料不应采用抛光面材。4114 园路及铺装场地的路基设计应提出路基的填料选择、压实系数、强度要求、边坡等,还应考虑 路基排水、路基防护等内容。遇软弱及特殊路基需特殊处理。4115 公园出入口及主要园路宜便于通过残疾人使用的轮椅,其宽度及坡度的设计应符合无障碍设 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4116 公园游人出入口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总宽度应符合表6.1.16的规定;表6.1.16公园游人出入口总宽度下限(m/万人)游人人均在园停留时间售票公园不售票公园4h8.35.014h17

39、.010.21h25.015.0注:单位“万人”指公园游人容量。2 单个出入口最小宽度 1.5m;3 举行大规模活动的公园应另设安全门。6.2 铺装场地421 根据公园总体设计的布局要求,应确定各种铺装场地的面积。422 铺装场地应根据集散、活动、演出、赏景、休憩等使用功能要求作出不同的设计。423 新建或改造的公园,林地空间适宜的,可布置林荫铺装以充分利用。424 人行道、广场、停车场及车流量较少的道路宜采用透水铺装,铺装材料要保证其透水性、抗沉 降性及承载能力。425 停车场优先考虑嵌草铺装。426 铺装场地内的树木其成年期的根系伸展范围,应采用透气性铺装。427 儿童活动场地可选择柔性、

40、耐磨的地面材料,路缘不得采用锐利的边石。428 演出场地应有方便观赏的适宜坡度和便于安排观众就坐的场地。429 各种容易发生跌落、淹溺等人身事故的铺装场地,应设置防护护栏。6.3 园桥431 园桥应根据公园总体设计确定通行、通航所需尺度并提出造景、观景等具体要求。4.3.2 园桥的净空预留应根据桥下通车或通船需要,并结合景观、造景等项设计。有通航要求,净空 应不小于 1.5m。4.3.3 通过管线的园桥,应考虑管道的隐蔽、安全、维修等问题。4.3.4 车行园桥应根据允许通行车辆的类型确定荷载:1 仅通电瓶车及消防车等小型车的园桥,可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的小型车专用道荷载 执行。2 有大

41、型车辆通行的园桥,汽车荷载等级可按CJJ11的公路-II级标准计算。3 有超过最低等级的公路桥涵通过公园应按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规定的相应等级 执行。4.3.5 通行车辆的园桥,长度大于30m以上应设置防撞护栏,可结合栏杆也可单独设置。4.3.6 非通行车辆的园桥,活荷载标准值取值符合下列规定:1 计算人行道板时按5.0kN/m2的均布荷载或1.5kN的竖向集中力分别计算,并作用在一块构件 上,取其不利者。2 计算柱、桥墩及地基基础时按4.5kN/m2均布荷载。4.3.7 非通行车辆的园桥应有阻止车辆通过的措施。7 种植设计7.1 一般规定5.1.1 公园的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

42、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构筑物、护坡陡坎等宜布置垂直绿化 或屋顶绿化。5.1.2 种植设计应以公园总体设计对植物组群类型及分布的要求为根据。5.1.3 植物种类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适应栽植地段立地条件的当地适生种类,优先选择乡土植物,慎用外来物种。2 有利于促进植物多样性的保护和丰富度。3 林下植物应具有耐阴性,其根系不得影响乔木根系的生长。4 垂直绿化的攀缘植物依照墙体附着情况确定。5 抗逆性强,节水耐旱型树种。6 适应栽植地养护管理条件。7 改善栽植地条件后可以正常生长的、具有特殊意义的种类。8 有雨水滞留净化功能的绿地植物的选择原则:1) 优先选择多年生植物,以减少维护费用。2)

43、选择耐雨水径流污染的植物。3) 根据雨水滞留、调蓄设施的水环境条件,选择耐短期水淹的植物或者湿生、水生植物。5.1.4 苗木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规定苗木的种名、规格和质量。对孤植树等重点观赏植物应详细确定其规格以及姿态等要求 包括胸径或地径、分枝点高度、分枝数、冠幅、植株高度等。2 根据苗木生长速度提出近、远期不同的景观要求,重要地段应预测疏伐或间移的时期,并提出 过渡的措施。3 对整形植物应提出修整后的植株高度要求。4 特殊造型植物应提出造型要求。5.1.5 树木的景观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种植设计应结合植物观赏特性,充分发挥植物材料造景与塑造空间特性。2)

44、考虑养护管理需求,合理预留养护通道。3) 植物组群的营造应常绿与落叶搭配,速生树与慢生树相结合,使植物组群具有良好的景观 效果和生态效益。4) 根据植物特性及环境特点合理选择种植密度,统筹兼顾景观需要,为植物的生长预留空间。5) 避免相克植物搭配种植。6) 新植树不得影响现状树的生长。2 郁闭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风景林地应符合表 7.1.5 的规定;表7.1.5风景林郁闭度类型开放当年标准成年期标准密林0.3 0.70.7 1.0疏林0.1 0.40.4 0.6疏林草地0.07 0.200.1 0.32) 风景林中丛植、群植近期郁闭度应大于 0.5;带植近期郁闭度宜大于 0.6。其它各景观

45、区根 据景观要求确定其郁闭度。3 观赏特征应符合下列规定:1) 孤植树、树丛:选择观赏特征突出的树种,与周围环境或树木之间应留有明显的空间;提 出有特殊要求的养护管理方法。2) 树群:群内各层应能显露出其特征部分。3) 草坪:控制好草地面积,长、宽比满足最佳观赏角度和视距。重点处理林缘与草地的交界, 宜配置适当的孤植树、树丛等。有应急避险功能要求的草坪,其面积及形状应满足功能要求。4 视距宜符合下列规定:1) 孤立树、树丛和树群至少有一处欣赏点,视距宜为观赏面宽度的1.5倍和高度的2 倍。2) 成片树林的观赏林缘线视距宜为林高的2 倍以上。5.1.6 乔木、灌木与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种地下管

46、线的距离,应符合表3.1.9、表4.3.5 的规定。7.2 游人集中场所5.2.1 游人集中场所的植物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游人活动范围内宜选用规格大、姿态好的苗木。2 严禁选用危及游人生命安全的有毒植物。3 严禁选用在游人正常活动范围内枝叶有硬刺或枝叶形状呈尖硬剑、刺状以及有浆果或分泌物坠 地的种类。4 不宜选用挥发物或花粉、种子等能引起明显过敏反应的种类。5.2.2 集散场地种植设计的布置方式,应考虑交通安全视距和人流通行,场地内的树木枝下净空应大 于 2.2m。5.2.3 儿童游戏场的植物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乔木宜选用高大荫浓的种类,夏季庇荫面积应大于游戏活动范围的 50%。2

47、活动范围内灌木宜选用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种类,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1.8m。3 宜适量选用花、果、枝或叶造型奇趣的植物。4 周围不宜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便于成人对儿童进行监护;同时,与危险区域、不同功能区之间应设计隔离绿带。5.2.4 露天演出场观众席范围内不应布置阻碍视线的植物,观众席铺栽草坪应选用耐践踏的种类。5.2.5 停车场的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树木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2 庇荫乔木枝下净空的标准:1) 大、中型客车停车场:大于 4.0m。2) 小汽车停车场:大于 2.5m。3) 自行车停车场:大于 2.2m。3 场内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5m,并应设置保

48、护设施。5.2.6 成人活动场的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选用高大乔木,枝下净空不低于 2.2m。2 夏季乔木庇荫面积宜大于活动范围的 50%。5.2.7 园路两侧的植物种植1 乔木种植点距路缘应大于 0.75m。2 通行机动车辆的园路,车辆通行范围内不得有低于4.0m高度的枝条,枝条不得遮挡道路标示 牌;车道的弯道内侧及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车道中线处路面标高1.2m的树木, 弯道外侧宜加密种植以诱导视线。3 通行机动车辆的园路,交叉路口处应保证行车视线通透。环形交叉口中心岛的绿化应在保证行 车安全视距的前提下,对视线起引导作用。4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园路边缘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49、1) 不宜选用硬质叶片的丛生型植物。2) 路面范围内乔灌木枝下净空不得低于2.2m。7.3 滨水区5.3.1 滨水区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临水平台等活动相对集中区视线应开阔。2 植物种植区应避开进、出水口。5.3.2 滨水区的植物种类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根据水流速度、水体深度、水体水质控制目标确定植物种类。2 不能对水体造成污染。3 岸边植物的选择必须耐水湿。4 采用再生水、雨水补水的滨水区,宜选择耐污染、具有净化功能的植物。5.3.3 根据水生植物生长特性对水下种植槽与常水位的距离提出要求。5.3.4 对根茎具有蔓生性的植物须设辅助设施防止植物蔓延。7.4 动物展览区5.4.1

50、 动物展览区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利于创造动物的良好生活环境。2 不致造成动物逃逸。3 创造有特色植物景观和游人参观休憩的良好环境。4 有利于卫生防护隔离。5.4.2 动物展览区的植物种类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利于模拟动物原产区的自然景观。2 动物运动范围内应种植对动物无毒、无刺、萌发力强、病虫害少的中慢长种类5.4.3 在笼舍、动物运动场内种植植物,应同时提出保护植物的措施。8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常规设施设计8.1 建筑物6.1.1 建筑物的位置、朝向、体量、空间组合、造型、材料、色彩及其使用功能,应符合公园总体设 计的要求。6.1.2 建筑物设计应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材

51、料,宜利用太阳能、风能、雨水等天然能源和资源, 应采取节能减排的措施,推行绿色生态建筑的理念。6.1.3 在建筑设计的同时,应考虑对建筑物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气、废水等废弃物的处理,防 止污染和破坏环境。6.1.4 历史名园中建筑物的修复、设计等,应按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6.1.5 游憩、服务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其他造园要素统一协调,有机融合。2 层数以一层为宜,主题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高度和层数应服从功能和景观的需要;。3 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4m,亭、廊、花架、敞厅等的楣子高度应满足游人通过或赏景的要求。4 有吊顶的亭、廊、敞厅,吊顶采用防潮材料

52、。5 亭、廊、花架、敞厅等供游人坐憩之处,不应采用粗糙饰面材料,也不应采用易刮伤肌肤和衣 物的构造。6 游人通行量较多的建筑室外台阶宽度不宜小于1.5m ;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cm,踏步高度不宜 大于15cm;台阶踏步数不少于2步;侧方高差大于0.7m的台阶,设护拦设施。7 建筑物室内和室外,凡游人正常活动范围边缘临空高差大于0.7m处,应设防护护拦。8 为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的使用,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6.1.6 管理建筑,其体量应按不破坏景观和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不宜超过3 层。6.1.7 地下建筑的建设宜限于出入

53、广场或公园建筑物的轮廓范围内。6.1.8 严寒和寒冷地区经常有人员长期停留的建筑物内,应设置采暖设施。6.1.9 需要采暖的各种建筑物或动物馆舍,宜根据周边市政管线布局采用相应的供热方式。6.1.10 采暖通风设备所产生的气体污染物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下列规定:1 餐饮建筑厨房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2 锅炉烟气最高允许浓度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 对一类区的要求执行。3 环境噪声的限值应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对0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执行。8.2 护栏6.2.1 各种装饰性、示意性和安全防护性护栏,严禁采用锐角、利刺等构造形式。6.2.2 防护护

54、栏其高度不应低于1.05m;设置在临空高度24m以及24m以上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10m。护栏应从可踩踏面起计算高度。6.2.3 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防护护栏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 件净距不应大于 0.11m。6.2.4 球场、电力设施、猛兽类动物展区以及其它专用防范性护栏,应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设计和制作。6.2.5 防护护栏,扶手上的活荷载包括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其标准值取值不应小于下列规定:1 竖向荷载按 1.2kN/m 计算,水平向外荷载按 1.0kN/m 计算,其中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不同时 计算。2 作用在栏杆立柱柱顶的水平推力应为1.0kN/m。6.

55、2.6 防撞栏杆应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的有关防撞栏杆的规定执行。8.3 驳岸6.3.1 公园内的河湖水池必须建造驳岸,岸边的安全防护应符合本规范第5.3.2 条的规定。6.3.2 驳岸应根据公园总体设计中规定的平面线形、竖向控制点、水位和流速进行设计。6.3.3 素土驳岸应符合下列规定:1 岸顶至水底坡度小于 100%者应采用植被覆盖;坡度大于 100%者应有固土和防冲刷的技术措 施。2 地表径流的排放及驳岸水下部分处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6.3.4 人工砌筑或混凝土浇注的驳岸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寒冷地区的驳岸基础应设置在冰冻线以下,并考虑水体及驳岸外侧土体结冻后产生的冻胀对驳 岸的

56、影响;需要采取的管理措施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2 对于有消防车取水点的驳岸设计,还应考虑消防车满载时产生的附加荷载。3 驳岸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 的规定。6.3.5 采取工程措施加固驳岸,其外形和所用材料的质地、色彩均应与环境协调。6.4 山石6.4.1 堆叠假山和置石,体量、形式和高度必须与周围环境协调,假山的石料应提出色彩、质地、纹 理等要求,置石的石料还应提出大小和形状要求。6.4.2 叠山、置石和利用山石的各种造景,必须统一考虑安全、护坡、登高、隔离等各种功能要求。6.4.3 叠山、置石以及山石梯道的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 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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