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模板】实用的房屋买卖合同集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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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用的房屋买卖合同集锦8篇 房屋买卖合同 篇1(2758字)(一)宅基地使用权本质的厘清从“利用”到“所有”通常认为,在法制史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类型的物权制度,即罗马法的物权制度和日耳曼法的物权制度,代表了两个不同的倾向,亦即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对立。罗马法以所有权之绝对处分力为中心,强调物的全面支配。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乃为一时的限制所有权之支配权,限制物权消灭,则所有权自动的回复其完全支配力。因此产生于罗马法的地上权制度主要是阻止“地上物属于土地”的附合原则,其以地上物为中心,如果没有现实的可支配的地上物存在于土地之上,就不认为有地上权的存在,强调对地上物的独立权利。因继受罗马法的结果,德国

2、、瑞士、奥地利民法的地上权都是以地上物为中心,认为没有地上物就不得成立地上权,其本质在乎“有”而非“用”。与此不同,日本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现行“民法”则是以“利用”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地上物的有无不是地上权的成立要件,地上权也不因地上物的灭失而消灭。笔者认为,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应当同其社会经济的现状相适应,地上权本质从“有”到“用”的转变也正是因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发生。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没有采用地上权的概念,与地上权概念最接近的应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实践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人在权利期限内可按土地用途自由使用土地,地上物的有无并不影响权利的存续或消

3、灭,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土地利用”。而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不是以经济利用为目的,考察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分配制度,能够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局限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只有符合建房条件才可以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物的利用目的不同,保有地上物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虽然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均属地上权性质,但我们没必要将两者的本质认定一致。物权法未采用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涵盖入内正是由于两者的制度差异太大,因此应当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保障地上物的所有。(二)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新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

4、:“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可见,占用、使用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这里的国家有关规定所指为何呢?市场经济是以分工为基础的交换经济,交换之所以能够进行必须要满足“有商品和货币、商品和货币所有者能自由处分”这两个条件,物权法是以规范财产归属关系和保障财产归属秩序为任务的,其与债权法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的两大法律基础,是民事基本制度之一,宅基地使用权规定在物权法用益物权编内,其也应属于民事基本制度。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中规定“民

5、事基本制度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因此,上述所谓“国家有关规定”应解释为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现行的国家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宅基地制度的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对宅基地有关制度进行了规定,该法条只言明“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并没有明确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反之该条肯定了农村村民可以出卖、出租住房。从理论而言,宅基地使用权系由我国学说所创造,传统民法上与此相当的概念为地上权,而收益是传统地上权制度的应有之意,因此,在无法律相反规定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权可适用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

6、的权利”之规定,通过体系解释的方法确定宅基地使用权收益的权能。(三)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流转制度的构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带来的巨大利益可能会导致权力寻租、违规批发宅基地使用权情况的大量发生,对国家的土地政策造成冲击,但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以期杜绝上述现象,是通过侵犯农民房屋所有权的手段规避了本应通过其他手段实现土地控制的国家责任。因此要有效控制宅基地的数量,应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流转制度上下功夫。如前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保有地上物。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改变,一方面农村还实施着一贯的土地制度,另一方面农村经济又已融入了市场经济之中。从这两个方面出发,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应有两层含义。一层

7、含义是保有农民的房屋,重点在于实现农民居有定所,相应的分配制度可分为原始取得和转让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中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经审批获准从集体经济组织中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取得是指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经审核批准购买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并取得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应明确的是,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具有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这种分配是无偿的,具有村民福利、社会保障的性质。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即意味其不需依靠这种福利,集体经济组织无须将有限的资源花费在有自立能力的村民身上,因此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不予批准。另一层含义是保有房屋这一地上建筑物,重点在于

8、物尽其用,使房屋在流转中实现其交换价值,目前相应的流转制度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能否流转法律也无禁止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其成员的福利,目的是为其成员建造房屋提供权利基础。收益权能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之一,体现在农村房屋买卖中即是,农村村民出卖房屋的价款不仅仅是房屋的建造成本,因为农民在出卖房屋后不可能再申请到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有限性必然会体现在房屋的市场价值中。由此,农村村民在房屋买卖中将宅基地使用权的福利性货币化,实现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权能,这也是宅基地使用权福利性的自然延伸。为了使买卖中实现的房屋价值能得以保值,避免社会财富的浪费,在农民出卖房屋后,其宅基地使用

9、权应随之转移,但这种转移与“房地一致”原则不同。“房地一致”原则是在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分开作为各自独立的物权客体的情况下规定的,而宅基地使用权从属于房屋,是为房屋的存在而存在。故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受房屋物理状态的限制,当房屋倒塌或新的房屋所有人以翻建、加盖、改变结构等方式对房屋进行实质建设时,应认定地上物灭失,宅基地使用权保有地上物的存续理由已然消失,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宅基地所有人可依物上请求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 篇2(817字)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

10、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面积、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 。房

11、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主要包括转让(含买卖)下列房地产: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

12、用权的;权属有争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房屋买卖合同 篇3(1979字)(一)座落于_,建筑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_平方米;(二)房屋的占有权证号为_,国有地盘使用权证号为_;该房屋占用规模内的地盘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第二条上面所说的房产的生意业务价格为:单价:群众币_元/平方米,总价:群众币_元整(大写: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第三条乙方在_前应向甲方给付定金群众币_元整(大写: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上面所说的定金在乙方_付款时充抵房款。第四条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约发生效力之日起_日内将该购房合约范本房屋全部价款给付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为:第五条

13、甲方承诺在本合约发生效力之日起_日将房屋交给给乙方,并在交给房屋前腾空该房屋。甲方应在_前将其落户居住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第六条甲方承诺并包管,依法享有本合约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_给乙方。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约发生效力之日起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挂号构造申请管理房屋占有权变更挂号手续,依法取得房屋挂号在乙方名下的房屋占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占有权证后,按有关划定向地盘治理部门申请管理当房屋地盘使用权变更挂号手续。该房屋地盘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管理:该房屋地盘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地盘使用权证所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约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地盘使用

14、权为划拨材料购销合约范本取得,根据有关划定,其转让需缴纳地盘出让金或地盘收入金的,双方约定,该用度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除本条已有约定外,管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度划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第八条房屋毁损、灭失的危害自房屋正式交给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第九条该房屋正式交给时,物业治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信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置惩罚:_第十条甲方包管已如实陈述本合约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包管该房屋在生意业务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生意业务的不论什么法令障碍,有关按揭、抵押、租赁、税项等,甲方均在合约发生效力前办妥。发生效力后如有上面所说的未清事

15、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月日条乙方未按本合约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过期支付房价款的,每一过期装备购销合约范本一天,按应付未付房价款的极其之_支付违约金。乙方过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日,甲方有权排除本合约,甲方在排除合约之日起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_的违约金。谜底增补第十二条甲方未按本合约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过期交给房屋的,每一过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极其之_支付违约金。甲方过期交给房屋超过_日,乙方有权排除本合约。甲方应在乙方排除本合约之日起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

16、价款的百分之_支付违约金。2、如因甲方的存心或不韪造成乙方不克不及在本合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支购销合约范本大全付违约金。谜底增补第十三条本合约未央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和本合约的附件均为本合约不成分割的部分。第十四条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效力。第十五条因本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不论什么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处理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依法由群众法院诉讼解决第十六条本合约一式_份。此中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提交处理房屋权属

17、挂号构造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房屋买卖合同 篇4(1187字)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重庆市 网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 平方米,产权证号st1002105420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100_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 ,即小写300000元

18、.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

19、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1005648485 ),空调两台(型号:0152468549 ),热水器(型号:1095874554),浴霸(型号:1025456985 ),饮水机(型号:1084759264 ),音响两台(型号:258695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

20、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十二、附加条 款: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住址: 电话: 月 日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住址: 电话:房屋买卖合同 篇5(1190字)房改房在交易与商品房是不一样的,那么,房改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在什么情况下房改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影响房改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因素有哪些?房改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房改房在交易方面确实与商品房有所区别。一般来说,职工个人取得房改房产权时支付的价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场价,而是标准价或者成本价。职工以标

21、准价取得的产权只有部分产权,与出售单位构成共有关系,以成本价取得的产权是完全产权,房屋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在两种产权类型下,房屋所占土地一般还都是划拨土地,即实际上职工个人在从单位购房时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1999年出台的河南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河南省大部分地区都放开了已售公房的交易市场。该办法第八条规定,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和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可以上市交易。第十条规定,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时,房屋产权人应到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上市确认和交易手续。办理手续时应持身份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上市交易的书面意见,居民个人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

22、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同意上市交易且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该办法还规定,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房改房买卖的注意事项:购买房改房首先要验证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当等,这可以通过房管部门查验便一目了然。假如有人以种种借口解释拿不出产权证正本而只能给复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当受骗。在查验产权证时,还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若不是同一个人,则必须搞清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可靠?特别是,产权证的产权分配比例必须明确,

23、如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此外,有的房改房系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购买时必须了解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其次,按规定,房改房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转卖。同时还要明确是否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分配办法。如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军产、院产、校产的公房一般与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大院里,这些单位一般被列为特殊单位,有些可能不宜有外人入住,这种公房在单位没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资格。购房者应对此进行必要的

24、查询,明辨真假。房屋买卖合同 篇6(513字)卖方:_x,住_x乡_村x组,简称甲方买方:_x.住_乡_村x组,简称乙方依照国家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自有房屋卖给乙方,兹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自有住房壹套,坐落于_x乡_村x组,为砖混结构,共陆间,总建筑面积为捌拾玖平方米,经乙方验看确认无误,全部售给乙方。二、按照当时市场价格,双方议定房屋售价为捌万玖仟捌佰元整。在乙方付清上述款项后,甲方即将房屋全部房产资料及钥匙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到政府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三、双方特邀请各自村、组负责人作为证人。四、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_x(签章)乙方:_x

25、(签章)证人:_x乡_村村长_x(签章)_x乡_村x组组长_x(签章)_乡,x村村长_x(签章)_乡_村x组组长_x(签章)_年x月x日房屋买卖合同 篇7(324字)合同双方当事人(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鉴于: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没有产权及债务纠纷,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 元整;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

26、房地产权证尚未办理。房屋买卖合同 篇8(976字)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现住址: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现住址: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已合法拥有的一套政府返迁安置房出售给乙方,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乙方同意购买由县政府统一安置分配给甲方在县区的房产,房屋位于 小区 栋单元 层 房,该房屋面积为: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现尚未办理产权证。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县政府分配给甲方的返迁安置房,是甲方个人所有的财产,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三、双方商定房屋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 元

27、)。 。四、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两期支付,(1)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由乙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 元)给甲方,同时由甲方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2)待乙方办理好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后一次性付清。五、关于该房屋产权登记的约定:产权登记前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该房屋签订合同之前的物业管理费)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为了使乙方尽快办好两证,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在年月日之前把政府允许办的一些手续先办好。六、甲方应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或县政府规定内完成产权登记变更手续。七、房屋交付:甲方应在的有关文件、票据等和该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乙方。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不退还乙方已付的房款,并收回该房产。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3日内除应将乙方已付款退回给乙方外,需另行支付已付房款的30%作为补偿给乙方。九、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申请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及县拆迁办备案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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