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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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原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知识问答1、什么是草原?答:草原是指由草本植物和灌木为主的植被覆盖的土地,包括天 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是指 通过人工种植牧草而形成的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2、国家为什么要制定草原法?答:国家制定草原法的目的是为了依法治草,有效保护、建 设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现代畜牧 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农牧民为什么要学习草原法?答:农牧民是草原保护建设的主体,草原是农牧民赖以生存和发 展的物质基础。农牧民学习草原法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能够增 强自身法律意识,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规

2、定而做违法的事情;另一方面,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 权益。4、国家管理草原的方针是什么?答:国家对草原实行科学规划、全面保护、重点建设、合理利用 的方针,促进草原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5、我国公民在草原保护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答:草原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草原法律法规、 保护草原的义务,同时享有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破坏草原的行为进 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6、什么部门负责草原的监督管理工作?答:农业部主管全国草原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草原 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草原监督管理工作。7、草原监理部门的性质和职责是

3、什么?答:各级草原监理部门是专门负责草原监督和管理的执法机构, 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护草原的主要力量。草原监理机构的职责是负 责对草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行 为进行查处。8、我国草原所有权形式有哪几种?答:我国草原所有权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9、如何确定国有草原的使用权?答: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 济组织等使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使用权证,确认草原 使用权。10、如何确定集体所有草原的所有权?答:集体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核发所有权证,确 认草原所有权。11、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能否对已承包的草原进行调整?答

4、: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对承包经营者使用的草原进行调 整;个别确需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并 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12、草原承包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草原承包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草原 的边界、面积和等级、承包期和起止日期、承包草原用途和违约责任 等。13、草原承包经营者享有哪些权利,应当履行哪些义务?答:草原承包经营者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享有按照承包合 同规定的内容自主利用草原,并从中获取收益的权利;(2)享有生 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和

5、转让权;(3)当承包草原被 依法征用、占用时,有权获得补偿;(4)在草原承包期届满后,原 承包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5)享有对违反草原法 律法规、破坏草原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等。草原承包经营者应当遵守草原法律法 规,履行保护、建设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的义务。14、转让草原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应当注意什么问题?答:草原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转让草原使用权或承 包经营权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要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转 让;(2)受让方必须具有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能力,并应当履行保护、 建设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

6、理利用草原的义务;(3)转让应 当经发包方同意;(4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剩余的期限。15、草原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发生争议,应当如何处理?答:草原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 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 的,可以依法乡人民法院起诉。在草原权属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 得改变草原利用现状,不得破坏草原和草原上的设施。16、国家开展草原监测工作的目的是什么?答:开展草原监测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及时、准确掌握草原面 积、

7、植被、生产力等动态变化情况,为指导农牧民做好草原保护建设 和利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17、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开展哪些草原建 设?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开展草原围 栏、饲草饲料储备、牲畜圈舍、牧民定居点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 还应当鼓励与支持人工草地建设、天然草原改良、饲草饲料地建设以 及人畜饮水设施、草种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和提高草原生产能 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18、什么是草畜平衡?答:草畜平衡是指在一定区域和时间内,通过草原和其他途径提 供的饲草饲料量与所饲养的牲畜所需的饲草饲料量保持相对的动态 平衡,也就是说,既保证牲畜有充足的饲草料,

8、又不至破坏草原。19、国家为什么要实行草畜平衡制度?答:实行草畜平衡制度,是为了尽快解决草原超载过牧问题,保 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畜牧业健康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20、什么是草原载畜量?答:草原载畜量是指在放牧期内,在保证草原可持续利用和牲畜 正常生长发育的前提下,一定草原面积所能容纳放牧家畜的最大数 量,通常以“羊单位”作为计算单位。21、什么是羊单位?答:羊单位是牲畜的计算单位。一只体重50公斤、每天采食1.8 公斤标准干草的成年母绵羊规定为一个羊单位。22、草原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对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草原载 畜量有异议时,应当怎么办?答:草原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对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9、的草原载 畜量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核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 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一次,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 当在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23、草畜平衡责任书应当写明哪些事项?答:(1)草原现状:包括承包草原的边界、面积、类型、等级, 草原退化面积及程度;(2)现有的牲畜种类和数量;(3)核定的草 原载畜量;(4)实现草畜平衡的主要措施;(5)草原使用者或承包 经营者的责任;(6)责任书的有效期限;(7)其他有关事项。24、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对草畜平衡情况进行抽查时,主要抽查哪 些内容?答:各地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组织对草畜平衡情 况进行抽查,抽查的内容包括:(

10、1)测定和评估天然草原的利用状 况;(2)测算饲草饲料总量,即当年天然草原、人工草地和饲草饲 料基地以及其他来源的饲草饲料数量之和;(3)核查牲畜数量。25、征用或使用草原为什么要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答:不论使用国有草原,还是征用集体所有草原,都不可避免造 成草原资源总量减少,加剧草畜矛盾。草原植被恢复费,主要用于恢 复草原植被,改良和治理退化草原,从而保持草原总量和质量的稳定。26、临时占用草原必须遵守哪些规定?答:临时占用草原是指工程建设、勘查、旅游和其他临时性使用 草原的行为。临时占用草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临时占用草原 须经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订临时占用草原合 同

11、;(2)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 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3)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 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4)临时占用草原不能改变草原性质,即 草原用于放牧的农用地属性不变,不能将临时占用的草原开垦种植粮 食或经济作物,更不能将草原变为建设用地。27、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 由哪个部门审批?答: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包括:(1) 生产、贮存草种和饲草饲料的设施;(2)牲畜圈舍、配种点、剪毛 点、药浴池、人畜饮水设施;(3)科研、试验、示范基地;(4)草 原防火和灌溉设施。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

12、产服务 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农业部审批;使用草原七 十公顷及其以下的,由县(旗)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 门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审批权限审批。28、哪些草原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答:按照草原法的规定,下列草原应当划为基本草原:1) 重要放牧场;(2)割草地;(3)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 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种基地;(4)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 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5)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 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6)草原科研、教学试验基地;(7)国 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29、国家为什么要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答:国

13、家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就是要用法律的手段对重要的 草原实行最严格保护,防止乱采滥挖、乱开滥占等各种破坏草原违法 行为的发生,确保草原生态环境不再遭受破坏,草原畜牧业发展和农 牧民增收得到有效保证。30、什么是草原自然保护区?答:草原自然保护区就是将具有代表性的草原类型、珍稀濒危野 生动植物分布区和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经济科研价值的草原划定为 自然保护区,并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以严格保护。建立 草原自然保护区,有利于防止草原退化、沙化和盐碱化,也有利于保 护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和植物的种质资源,维护草原生物的多样性。广 大农牧民应当自觉遵守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在草原自然 保护区内

14、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 采石、捞沙等活动。31、国家为什么要禁止开垦草原?答:开垦草原是人为破坏草原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开垦草原不仅 直接造成草原面积不断减少,同时还加剧了草畜矛盾,造成其他草原 的超载过牧和退化,对生态环境和草原畜牧业发展以及农牧民增收都 会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因此,草原法明确规定禁止开垦草原, 对开垦草原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也作出了严厉的规定。32、哪些草原应当实行禁牧、休牧制度?答:国家规定对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的草原和生态 脆弱区的草原实行禁牧、休牧制度。33、退耕还草地如何依法履行土地变更手续,发放草原权属证 书?答:草原法规定,退

15、耕还草完成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 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登记,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确认草原权 属,发放草原权属证书。34、在草原上种植牧草或者饲料作物,为什么应当符合草原保护、 建设、利用规划?答:草原法规定,在草原上种植牧草或者饲料作物,应当符 合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是在充分 调查、了解各地气候、水源、土壤等条件的基础上科学编制的,是指 导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只有在规划确定的 区域内种植牧草或者饲料作物,才能有效防治草原退化和水土流失。35、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答: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

16、游活 动,应当符合有关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规划不得开展旅游活 动的草原,不能开展旅游活动;(2)在办理有关手续之前,应当首 先征得各地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3)不得侵犯草原 所有者、使用者和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草原植被。36、为什么要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答: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会对草原植被造成严重破 坏,特别是重型车辆在草原上行驶,将造成草原土壤板结,植被难以 恢复。因此,草原法明确规定,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 行驶。但抢险救灾(如草原扑火)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除外。同时, 也考虑到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的特殊性,草原法规定,因 从事

17、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确需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的,应当 向县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方案,经确认后执 行。做出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尽可能避免或者减少机动车辆对草原造 成的破坏。37、草原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答:草原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草原权属的文件和资料,进 行查阅或者复制;(2)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对草原权属等问题 作出说明;(3 )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拍照、摄像和勘测;(4)责令被 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38、草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

18、农牧民应当怎样配合?答:草原监督管理人员是草原的忠诚卫士,是保护草原、维护农 牧民合法权益的专门队伍。草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农牧 民应当积极支持、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草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 行职务。39、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依法履 行监督管理草原职责,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答:草原法规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 用职权,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草原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 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40、草原征占用应当符合什么条件?答:草原征占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19、 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征占用草原;(2)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草 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有明确的使用面积或临时占用期限;(3)对 所在地生态环境、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生活不会产生重大影响;(4) 应当征得草原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同意;征占用已承包经营草原的,还 应当与草原承包经营者达成补偿协议;(5)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 具有恢复草原植被的方案;(6)申请材料齐全、真实;(7)应当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1、国家为什么对甘草和麻黄草采集实行采集证制度?答:甘草和麻黄草是我国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甘草和麻黄草不仅 具有重要的固沙作用,同时也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无序采集甘草和 麻黄草,不仅造成甘草、麻

20、黄草资源的枯竭,影响到医药行业的健康 发展,还对草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对农牧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 影响。为加强甘草和麻黄草的采集管理,实现甘草、麻黄草资源的有 序开发、永续利用,国务院规定,国家对甘草和麻黄草采集实行采集 证制度。农业部也专门制定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依法规 范了甘草和麻黄草采集活动。42、如何申请甘草和麻黄草等草原野生植物采集证?答:申请采集甘草和麻黄草等草原野生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填 写由省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采集审批表,由采集地县级草 原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集 证。省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地年度采集计划颁发采集证。43、

21、国家为什么要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答:发菜是我国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主要生长在荒漠草原上。搂 发菜不仅直接造成发菜资源日益减少,也会导致大面积草原退化、沙 化,影响农牧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为此,国务院于2000 年采取果断措施,下发文件明确规定要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取缔发 菜市场。44、为什么要注意草原防火?答:草原一旦发生火灾,极易烧死牲畜,甚至造成人员伤亡。草 原被烧以后,牧草荡然无存,对牲畜越冬也造成严重影响。此外,草 原火灾还容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失。因此,农牧民应 当进一步增强草原防火意识,自觉按照规定使用火源,尽可能降低草 原火灾隐患。45、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因

22、特殊情况需要用火应当遵守哪些 规定?答: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 火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因烧荒、烧茬、烧灰积肥、烧秸秆、 烧防火隔离带等,需要生产性用火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 单位批准。生产性用火经批准的,用火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事先 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失火;(2) 在草原上从事牧业或者副业生产的人员,需要生活性用火的,应当在 指定的安全地点用火,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 余火;(3)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的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的防火管制。46、草原防火期内

23、,在草原上作业和通过草原的各种机动车辆应 当遵守哪些规定?答: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作业和通过草原的各种机动车辆, 必须安设防火装置,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动车闸瓦脱 落引起火灾。行驶在草原上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机和乘务人员 应当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禁旅客随意丢弃火种。在野外操作 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47、国家对因扑救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有什么规定?答:因扑救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国家职工(包括国 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由其所在单位按 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费用、给予抚恤。非国家职工由火灾肇事单位按 照

24、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承担医疗费用、给予抚恤,火灾肇事单位确 定无力承担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医疗费用、给予抚恤。对在 扑救火灾中牺牲的人员,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应当追 认为烈士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48、草原扑火经费应当按照哪些规定支付?答:草原扑火经费按照以下规定支付:(1)国家职工参加扑火 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由所在单位支付;(2)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 间的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 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 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人或者起

25、火单位确定无力支付的 部分,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支付。49、草原防火期内,哪些行为将受到处罚?答:草原防火期内,以下七种行为将受到处罚:(1)擅自进入 草原防火管制区的;(2)在草原上使用枪械狩猎、吸烟、随意用火; (3)违反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成为火灾隐患的;(4)有 草原火灾隐患,经草原防火主管部门通知仍不清除的;(5)拒绝或 者妨碍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实施防火检查的;(6)损毁防火设施设备 的;(7)过失引起草原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有上述行为的 责任人,将受到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知识

26、问答50、为什么要制定颁布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法(以 下简称实施办法)?答:实施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制定的一部 草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它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草原生态 良性循环,促进草原可持续利用为根本目的,在总结我省多年来草原 保护管理工作经验基础上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将为依法保护青海草原生态环境,维 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促进草业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办法在草原法的基础上细化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和 措施,内容更加全面,层次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可操作性更强。 是我省草原管理的基本法规,是对广大从事草原规划、保护、建设、 利用和管理活动人员的行为规范

27、,也是对广大农牧民群众以及有关人 员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各级政府及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 原监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是打击草原违法行为的法律武 器。51、实施办法是青海省第几届几次会议于什么时间审议通过 的?答:实施办法由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9月28日审议通过。52、实施办法分几章、共有多少条?答:实施办法分八章,六十九条。53、实施办法对草原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规定,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天然草 原包括草地、草山、草坡及疏林草地、灌丛草地;人工草地包括改良 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不包括城镇草地。54、实施办法对已实施退牧还草的土地的管

28、理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对在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规 划范围内实施退耕还草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 门核实登记,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发放草原使用证。55、草原如何承包经营?承包经营的期限是多长?答: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使用的草原可以由单位统一经营,也可 以由职工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草原可以承包到家庭或者联 户经营。农区的草山、草坡可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也可以承包 到家庭或者联户经营。草原承包经营期限一般为五十年。56、实施办法对承包初期留有的机动草原的处置是如何规定 的?答:实施办法规定,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牧)民委 员会,不得留有机动草原

29、。除寄宿学校和寺院使用的草原外,现有机 动草原应当承包到牧户。57、实施办法对草原承包经营者自愿交回或者发包方依法收 回的草原的管理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规定,草原承包经营者自愿交回或者发包方依 法收回的草原,发包方应当重新发包。在退包、重新发包时,属于原 承包者所有的草原建设设施的处置、补偿等事宜,由当事人共同商定。58、草原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流转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答:实施办法规定,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签订合同,并 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 碍承包方进行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草原所有权的性质和草原的牧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

30、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必须有牧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59、实施办法对草原承包经营权出让方的权利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规定,草原承包经营权出让方应当对受让方使 用流转草原的情况进行监督,受让方破坏草原植被或者严重超载放 牧,造成草原等级下降的,草原承包经营权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停止侵害,也可以要求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查 处。60、实施办法对草原承包经营合同和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合 同的管理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规定,草原承包经营合同、草原承包经营权流 转合同等有关资料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全民所有制单位负责管理,并 报县级

31、人民政府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备案。61、实施办法对开展草原生态及基本状况调查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会 同有关部门每五年进行一次草原生态及基本状况调查,建立草原资源 档案和数据库,并依据国家草原等级评定标准对草原进行评等定级。62、实施办法对草种管理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 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草种生产、加工、检疫、检验的监督管理,鼓励和 支持选育、引进、推广适合本地条件的优良草品种。草原承包经营者或者草原使用者发现有病虫害的草种,应当及时 报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处理。63、实施办法对载畜量标准的制定和公布是如何规定的?答

32、:实施办法规定,省、州、市人民政府、海东地区行政公 署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草原 载畜量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不同草原 类型等级的具体载畜量标准,报上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州、市人 民政府、海东地区行政公署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载畜量标准 和本行政区域内草原基本状况、草地生产能力、动态监测结果,核定、 公布草原载畜量,确定草原承包经营者或者草原使用者的牲畜饲养 量。64、草原植被恢复费由哪个部门收取,如何管理?答:实施办法规定,因建设使用国有草原的,应当缴纳草原 植被恢复费,由草原监督管

33、理机构收取,并按照规定用于恢复草原植 被。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65、实施办法对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核权限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规定,在草原上修路、修筑地上地下工程、勘 探、钻井、旅游等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办理, 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作业方式进行:(一)临时占用草原三十公顷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 管部门审核同意;(二)临时占用草原十公顷以上不足三十公顷的,由州级人民政 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三)临时占用草原不足十公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 管部门审核同意。临时占用草原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草原承包经营者或者草 原

34、使用者一次性补偿,并向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66、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 的审批权限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 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一)三十公顷以上不足七十公顷的,由省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 管部门审批;(二)十公顷以上不足三十公顷的,由州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 管部门审批;(三)不足十公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67、实施办法对疏林草地和灌丛草地的利用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草原承包经营者或者草原使 用者应当加强疏林草地和灌丛草地的植被保护

35、,遵守有关森林资源保 护的规定,适时合理利用草地。68、实施办法对开垦草原的行为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规定,禁止开垦草原。对水土流失严重、有沙 化趋势、需要改善生态环境的已垦草原,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 还草;已造成沙化、盐碱化、荒漠化的,应当限期治理。建立人工草地、饲草饲料基地应当在种植条件适宜的已垦草原或 者在原生植被破坏严重、不适宜采用封育措施恢复植被的土地上进 行,并应当符合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69、实施办法对生态脆弱区草原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规定,禁止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 盐碱化和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和从事 破坏草原植被的其

36、他活动。70、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沙、采石等作业活动,如何办理手续?答:实施办法规定,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石等作业 活动,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据国家和省 有关规定向草原承包经营者给予补偿。作业活动结束后,应当限期恢 复植被或者委托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代为恢复。71、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如何管理?答:实施办法规定,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应当符 合有关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 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72、草原野生植物的管理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规定,禁止采集、收购、出售草原上的国家一 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收购国家二

37、级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实行采集、 收购证制度,采集、收购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73、取得采集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如何采集二级草原野生植物?答:实施办法规定,在草原上采集国家二级保护和省重点保 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按照采集证规定的区域和时间进行,做到随挖随 填,保留植物母株,保护草原植被,并向草原承包经营者支付草原补 偿费,向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74、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国家一级保护草原野生植物采集许 可证?答:根据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规定: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 护野生植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进行少量采集的,应当申请办理 采集许可证。(一)进行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应当从野

38、外获取野生植物标本 的;(二)进行野生植物人工培育、驯化,应当从野外获取种源的;(三)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应当从野外获取标本或实验材料的;(四)因国事活动需要,应当提供并从野外获取野生植物活体的;(五)因调控野生植物种群数量、结构,经科学论证应当采集的。75、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草原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答:根据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规定:申请采集国家重点保 护草原野生植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采集许可证:(一)申请人有条件以非采集的方式获取野生植物的种源、产品 或者达到其目的的;(二)采集申请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或者采集申请的采 集方法、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数量不当的;(三)根

39、据野生植物资源现状不宜采集的。76、取得采集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如何进行采集草原野生植 物?答:根据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规定:取得采集许可证 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植物种(或亚种)、数量、 地点、期限和方式进行采集。77、草原防火工作的方针是什么?答:草原防火条例规定:草原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 消结合的方针。78、我省的草原防火期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规定:每年9月15日至翌年6月15日为草原 防火期。79、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什么?答: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草 原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一)宣传贯彻草原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草

40、原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二)依法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三)负责办理草原承包经营权、草原使用权的登记、造册和发 证的具体工作;(四)负责草原权属争议的调解;(五)负责草原动态监测工作,指导监督草畜平衡工作;(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草原防火的具体工作;(七)办理其他有关草原监督管理的事宜。下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接受上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监督 和指导。80、草原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有哪些?答:实施办法规定:草原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 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 阅或者复制;(二)要

41、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对草原权属等问题做出说明;(三)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拍照、摄像和勘测;(四)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草原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81、实施办法中对草原执法人员的录用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规定: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 应当按有关规定考试、考核录用。82、草原执法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注意事项?答:实施办法规定:草原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时,应当佩带明显标志,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83、实施办法对超载放牧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 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草原监督管理机

42、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一)超载不足百分之三十的,每个超载羊单位罚款十元;(二)超载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的,每个超载羊单位 罚款二十元;(三)超载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每个超载羊单位罚款三十元。84、实施办法对不按规定期限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的行为是 如何规定的?答: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规定 期限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或者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未缴纳的,每日加收千 分之三的滞纳金。85、实施办法是哪年哪月哪日起施行?答: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三、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知识问答86

43、、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适用于那些情形?答: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下列 情形:(一)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等需要征用、使用草原的审核;(二)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核;(三)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 施使用草原的审批。87、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确需征用或使用草原的,审核权限是如 何规定的?答: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矿藏开采和工程建 设确需征用或使用草原的,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办理:(一)征用、使用草原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农业部审核;(二)征用、使用草原七十公顷及其以下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草 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88、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

44、设施指的是?答: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直接为草原保护和 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是:(一)生产、贮存草种和饲草饲料的设施;(二)牲畜圈舍、配种点、剪毛点、药浴池、人畜饮水设施;(三)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四)草原防火和灌溉设施。89、草原征占用应当符合那些条件?答: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草原征占用应当符 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征占用草 原;(二)符合所在地县级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有明确的使用面 积或临时占用期限;(三)对所在地生态环境、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生活不会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四)征占用草原应当征得草原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同意;征

45、占用 已承包经营草原的,还应当与草原承包经营者达成补偿协议;(五)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具有恢复草原植被的方案;(六)申请材料齐全、真实;(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0、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等确需征用、使用草原的单位或个人, 应当提供哪些材料?答: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矿藏开采和工程建 设等确需征用、使用草原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填写草原征占用申请 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项目批准文件;(二)草原权属证明材料;(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项目使 用草原可行性报告;(四)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和 安置补助费等补偿协议。91、临时占用草

46、原的,应当提供哪些材料?答: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提供:(一)草原权属证明材料;(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项目使 用草原可行性报告;92、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 原的,应当提供那些材料?答: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修建直接为草原保 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应当提供:(一)项目批准文件;(二)草原权属证明材料;(三)与草原所有权者、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签订的草原补偿费和 安置补助费等补偿协议。93、草原征占用申请的受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草原行政 主管

47、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或者审批 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个 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理由。94、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的,对查验人员是如何规定的?答: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草 原现场查验人员应当不少于三人,其中应当包括两名以上具有中级以 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95、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是那年那月那日起施行?答: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办法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四、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知识问答96、农业行政处罚程序由那些?答: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97、什么是

48、简易程序?答: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执法主体对违法行为人实 施行政处罚的简便易行的工作程序。98、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答:1、违法事实确凿。2、有法定依据。3、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 下罚款或者警告。99、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答:1、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2、当场查清违法事实,收集和保存必要的证据;3、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陈述 和申辩;4、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应当告知当 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讼。100、什么是一般程序?答:一般程序是指执法主体对违法行政相对

49、人实施行政处罚所遵 循的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相比较,一般程序更完备、更规范。101、一般程序的步骤?答:1、立案;2、调查取证;3、告知当事人权利及应知事项;4、 陈述、申辩和听证;5、审议与决定;6、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 达。102、立案的条件?答:1、有违犯草原行政法律法规的事实。2、依照草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行 为。3、属于草原执法主体职权范围内,且应有本单位管辖的案件。4、属于适用一般程序范围。103、立案的期限?答: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予以立案。104、案件来源的途径?答:1、执法主体自行发现的;2、受害人投拆的;3、群众举报 的;4、有关部门

50、移送的;5、上级机关交办的6、行政违法人交代、 检举的。105、草原行政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的原则是什么?答:草原行政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必须遵循全面、客观、公正地调 查,收集有关证据。106、草原行政违法案件的证据有那些?答: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 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107、调查取证的方法?答:1、询问当事人、证人;2、勘验检查;3、鉴定;4、抽样取 证及提取其他证据;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108、调查取证中执法人员的义务?答:1、调查或者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或者检查时,应当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3、询问或者检查时,应当制作笔录,并于当事人

51、、证人或者被 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由其签名或者盖章;4、执法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109、执法人员回避的情形有?答:1、执法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2、执法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3、执法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 正处理的关系。110、作为违法案件的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答:1、必须是确实存在的客观事实;2、这些事实与案件有客观 联系,并能证明案内有待证明的问题。11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形式有几种?答: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6、公告送达。112、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52、?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7日内送达当事人,以宣 告次日起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 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113、草原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多长时间作出处理决定?答:草原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处理 决定;特殊情况下三个月内不能作出处理的,报经上一级农业行政处 罚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一年。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案期限内。114、什么是听证程序?答:听证程序不是与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相并列的一种程序,而 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是指执法主体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法律 制度。115、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答:农业行政处

53、罚机关作出: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116、青海省人大对较大数额罚款是如何规定的?答:非经营性活动中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法人和其他 组织1000元以上的罚款;经营性活动中作出10000元以上的罚款。117、听证程序的原则?答:1、保障当事人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的原则;2、听证公 正原则;3、公开原则。118、听证由什么机关组织、实施?答: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机关组织,具体实施工作 由其法制工作机构或相应机构负责。119、什么是草原行政处罚的执行?答:草原行政处罚的执行,是执法主体为了实现处罚决定而采取 的行动和措施,可以由执法主体自己

54、实施,也可以申请司法机关强制 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必须申请司法机关强 制执行。120、当场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答: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 行的。121、当场收缴罚款的程序?答:1、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2、执 法人员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执法主体上缴罚款。122、执法人员对当场收缴的罚款如何处理?答:应当自返回行政处罚机关所在地之日起二日内,交至农业行 政处罚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 的银行。123、对生效的草原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

55、拒不履行的,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采取那些措施?答: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 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3、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24、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如何 处理?答:当事人应当书面申请,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批准,可 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知识问答:(备用题)1、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草原需要履 行什么程序?按照草原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 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草原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 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

56、组织成员的村(牧) 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同意,并 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2、草原的承包经营权可否转让?根据草原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草原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 但应当遵循自愿、有偿的原则。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受让方必须具 有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能力,并应当履行保护、建设和按照承包合同约 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的义务。草原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 意。承包方与受让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的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 合同剩余的期限。3、编制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应当遵循哪些原则?根据草原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编制草原保护、建设、利用 规划,应当首先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

57、,同时遵循下列原 则:第一,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草原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以现有草原为基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第三, 保护为主、加强建设、分批改良、合理利用;第四,生态效益、经济 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另外,根据草原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草原保护、建设、利用 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与环境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 划、防沙治沙规划、水资源规划、林业长远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 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其他规划之间相协调。4、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规划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第一,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的目标和措施;第二,草原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

58、总体部 署;第三,各项专业规划等。5、为了编制和实施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规划,草原法规定了哪些制度?按照草原法的规定,国家建立草原调查制度,定期进行草 原调查;实施草原分等定级制度,根据草原调查结果和草原的质量对 草原进行评等定级;国家建立草原统计制度,依法对草原的面积、等 级、产草量、载畜量等进行统计,定期发布草原统计资料;国家建立 草原生产、生态监测预警制度,对草原的面积、等级、植被构成、生 产能力、自然灾害、生物灾害等草原基本状况实行动态监测,及时为 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动态监测和预警信息服务。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草原建设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根据草原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主要职

59、责是:第 一,增加草原建设的投入,支持草原建设;第二,支持、鼓励和引导 农牧民开展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支持草原水利设施建设,发展草原 节水灌溉,改善人畜饮水条件;第三,鼓励选育、引进、推广优良草 品种;第四,加强对草种生产、加工、检疫、检验的监督管理;第五, 有计划地进行火情监测、防火物资储备、防火隔离带等草原防火设施 的建设,确保防火需要;第六,对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和水 土流失的草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 划,划定治理区,组织专项治理;第七,在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中安排资金用于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和草种生产。7、草原承包者在草原利用中的义务有哪些?根据

60、草原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草原承包者在草原利用中应当承担下列义务:第一,合理利用草原, 不得超过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载畜量;第二,采取种植和储备饲 草饲料、增加饲草饲料供应量、调剂处理牲畜、优化畜群结构、提高 出栏率等措施,保持草畜平衡;第三,牧区的草原承包者应当实行划 区轮牧,合理配置畜群,均衡利用草原;第四,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 牲畜圈养,按照饲养牲畜的种类和数量,调剂、储备饲草饲料,采用 青贮和饲草饲料加工等新技术,逐步改变依赖天然草地放牧的生产方 式。8、什么是划区轮牧,为什么要实行划区轮牧?划区轮牧是一种科学利用草原的方式,它是根据草原生产力和 放牧畜群的需要

61、,将放牧场划分为若干分区,并在一定的时间逐区循 环轮回放牧。划区轮牧制度是先进的放牧制度。实行有计划的划区轮牧,不仅 可以使草场能够休养生息维持良好的植被状况,防止草原退化,还 能够通过保持牧草正常的生长发育和丰富的营养价值,保证草场能够 均衡地供应饲草,维持平衡的生产,提高饲草的利用率,对牲畜的增 重、泌乳、产毛都能获得显著的增产效果。此外,据研究,划区轮牧 还有利于减少牲畜寄生蠕虫传染的机会,减少牲畜对牧草的践踏损 伤,减少粪便污染等。9、因建设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需要交纳哪些费用?因建设征用集体所有的草原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交纳

62、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另外,因 建设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还应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 费是一种资源补偿性质的费用,国家将采取“取之于草用之于草”的原 则,利用所收取的草原植被恢复费,用于恢复草原植被。草原植被恢 复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 部门会同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10、什么是临时占用草原?临时占用草原是指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察以及部队演习等需 要,如地质普查、勘探石油、兴建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各种工 程项目施工堆料、拉运物资通道等占用草原二年以内,既不需要改变 草原用途,也不改变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根据草原法第四十条 的规定,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 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 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 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11、什么是草原禁牧和休牧?哪些草原实行禁牧、休牧制度?禁牧指长期禁止放牧利用。是一种对草地施行一年以上禁止放 牧利用的措施。其目的是解除因放牧对植被产生的压力,改善植物生 存环境,促进植物(恢复)生长。一般是在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 或具有特殊利用方式(如割草场)的草场进行禁牧。禁牧的期限是以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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