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上传人:hjk****65 文档编号:168445711 上传时间:2022-11-10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6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资源描述: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11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交”战略,加强交通科技项目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实现科技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系指由交通厅立项并列入厅年度科技计划的项目,主要包括:软科学项目、应用技术研究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技术引进项目等。第三条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申请、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签订合同、组织实施、验收、鉴定、经费审计等环节。第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自治区交通厅负责管理国家、自治区、交通部下达的交通科技项目和自治区交通厅立项的科技项目,各盟市

2、交通局及厅直属各单位负责管理上级下达的科技项目及组织实施。第二章 立项管理第五条 立项管理包括申请、评审、签订合同三个基本程序。第六条 立项条件:1、研究项目符合交通科技发展方针、政策及发展规划,且密切结合交通生产建设实际;2、研究目标明确,技术先进,方案切实可行;3、研究项目的依托工程和配套经费落实;4、项目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第七条 立项程序1、申报单位按规定格式编写下一年度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主管部门初审后,于每年9月30日之前以文件形式报自治区交通厅科技主管部门;2、由自治区交通厅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咨询、

3、评审;3、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科技项目,列入自治区交通厅科技项目年度计划,并由交通厅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合同),明确科技项目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4、由厅指定的推广项目可直接签订任务书(合同);5、根据项目的性质、内容及工作需要,可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第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由自治区交通厅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依据合同对项目实施管理。第九条 自治区交通厅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签订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任务书(合同);会同项目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依据任务书(合同)对科技项目实施管理,协调并处理科技项目

4、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组织项目的验收。第十条 各盟市交通局作为本地区承担科技项目的保证方,负责本地区拟申报的交通科技项目初步审查及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协助自治区交通厅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上报自治区交通厅科技主管部门;按季度和年度收集本地区(本单位)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的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季度执行情况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阶段执行情况报告,并统一上报自治区交通厅科技主管部门;受自治区交通厅委托,主持项目的验收。第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任务书(合同)规定内容和进度完成相关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按季度

5、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季度执行情况表,同时按年度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阶段执行情况报告报主管单位;负责项目验收、鉴定(评审)的准备工作,提交项目验收和鉴定材料;负责项目文件归档、科技成果登记。第十二条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对项目任务书(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及时提出书面报告,并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报自治区交通厅科技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任务书(合同)内容。第十三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自治区交通厅科技主管部门有权撤消或终止任务书(合同),并追缴部分或全部合同经费。1、与项目匹配的资金条件不落实;2、项目所需的依托工程等条件不落实

6、;3、承担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变动,致使项目无法进行的;4、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科技项目无法完成。第四章 经费管理第十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经费包括上级部门拨款、厅科技补贴经费、地方拨款、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和工程费中列支的科研经费等。鼓励交通系统各单位多渠道筹集科研资金。第十五条 科研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的试验费、调研费、仪器设备费、研究开发费、材料费、研究人员劳务费、验收鉴定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第十六条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科技项目经费实行合同制管理。厅科技补贴经费按任务书(合同)规定条款拨付项目承担单位。厅管项目中,有在工程费中列支科研费的,必须由厅下达科研计划,组织项目承担单位与工程

7、项目法人单位签订合同,由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按合同拨付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第十七条 自治区交通厅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科技项目年度经费拨款计划,由厅财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按有关程序拨付。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对经费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扣留,不得自行扩大使用范围。厅将对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任务书(合同)有关条款处理。第十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验收、鉴定时,负责提交经费决算报告和由厅指定审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费审计报告。第五章验收、鉴定管理第二十条 列入交通厅科研计划的科技项目完成后均须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由自治区交通厅科技主管部

8、门主持,或委托盟市交通局主持。第二十一条 科技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格式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交通厅科技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对符合验收条件的科技项目,由自治区交通厅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第二十二条 科技项目验收以任务书(合同)文本约定的内容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研究工作完成的情况、取得的成果及应用前景、科技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人才培养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第二十三条 由自治区交通厅科技主管部门组织715名专家组成项目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专家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证验收的客观、公正。验收委员会专家通过审阅科技项目验收资料、核

9、实相关数据,提出验收意见和结论。第二十四条 验收委员会应在验收意见中明确提出“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的结论,由自治区交通厅以书面形式下达。未通过验收的科技项目,承担方接到通知半年之内,经整改或完善有关文件资料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第二十五条 项目科技成果的鉴定可以由当地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或申请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评审)的程序按照科技部有关科技成果鉴定办法进行。第六章 成果管理第二十六条 科技成果系指科技项目在实施中所取得的阶段成果和验收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计、计算机软件以及专利、论文和专著等。第二十七条 科技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除以保证重

10、大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或任务书(合同)事先明确的约定外,授予项目承担单位所有,并依据交通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同时,在特定条件下,交通厅根据需要保留无偿使用、开发、使之有效利用和获取收益的权力。第二十八条 通过鉴定(评审)的项目,承担单位要在30日内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第二十九条 科技项目产生的学术报告、论文和专著公开发表时,无论个人或单位,必须标注科技项目名称,且不得影响科技项目的专利申请或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第三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和有关科技项目数据管理规定要求,将科技项目实施所取得的实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声像及其他形式的科学

11、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建立档案。第三十一条 科技项目成果涉及国家秘密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第七章 奖励和惩罚第三十二条 厅将对取得显著成绩的科研项目实行奖励。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奖励3万元;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2万元;3、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1万元。第三十三条 对于不能按任务书(合同)完成项目研究的,依照任务书(合同)规定条款追究承担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责任,取消其承担交通科技项目的资格1至3年,并予以通报批评。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内

12、蒙古自治区交通厅负责解释。内蒙古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附件.doc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行业联合科技攻关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为实施科教兴交战略,充分发挥自治区和盟市两级交通管理部门积极性,促进科技与交通发展的紧密结合,提高全区交通科技水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决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行业联合科技攻关(以下称联合科技攻关)。第二条 联合科技攻关的宗旨:根据自治区交通发展的要求,针对重点工程建设、技术装备的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关键技术问题,实施“集资投入、共同管理、协调计划、联合攻关”,以促进我区交通行业的科技进步。 第三条 为保证联合科技攻关计划任务的顺利开展,科学、合理、规范地

13、实施组织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管理机构第四条 在交通厅的领导下,由交通厅和集资参加联合科技攻关的盟市交通局组成交通行业联合科技攻关理事会共同管理。第五条 各盟市交通局按规定交纳联合科技攻关所需经费(集资额)后即成为理事会单位,理事单位指定的负责人和厅有关处室负责人为理事会理事。第六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由交通厅主管科教工作的副厅长担任;设常务副理事长一人,由交通厅科教处处长担任;设副理事长2名,由理事单位轮流担任。第七条 理事会全体会议是联合科技攻关工作的决策机构,职责是:1、制定或修改本管理办法;2、审议理事会办公室的工作报告;3、审定理事会领导成员;4、批准项目列入计划或中止执行;

14、5、确定年度经费的使用原则,审议年度预决算;6、决定奖励或处罚;7、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八条 理事单位(项目主持单位)的义务:1、按规定交纳联合科技攻关所需经费;2、负责对经理事会批准的项目实施管理,督促、协助项目承担单位按合同要求完成任务;3、指派一名科技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作为理事会联络员,参与项目的日常管理;4、完成理事会委托的工作;5、理事单位退出理事会,不得追索所交纳的集资经费。第九条 理事单位的权利:1、参加理事会召开的有关会议和组织的活动;2、对理事会和联合科技攻关工作提出建议;3、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了解和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获取项目的成果报告;5、单独或联合其它理

15、事单位申请联合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主持实施经理事会批准的项目。第十条 理事会办公室是理事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交通厅科教处,成员由科教处人员兼任,职责是:1、处理理事会的日常事务;2、筹备理事会全体会议,并负责向理事会提出年度工作报告和预决算报告;3、召开联络员会议,商议联合科技攻关的工作;4、受理理事单位提出的项目立项申请,并负责向理事会全体会议提出预选项目建议;5、了解、掌握联合科技攻关计划执行情况,协助项目主持单位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6、组织联合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鉴定、验收,组织将成果报告分送各理事单位;7、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工作。三、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管理第十一条 联合科技攻关计划按年度

16、计划方式编制,由组织单位(交通厅科教处)组织理事会单位共同完成,由交通厅下达。第十二条 联合科技攻关项目的选择,遵循“目标明确、适应市场、重点突破、协调发展、加速转化、重在应用”的原则,同时根据各盟市交通科技发展的需求,重点开发或推广具有行业或地区特点的,支撑自治区和盟市交通发展,提高全区交通科技整体水平的先进适用技术。联合科技攻关项目的选择要尽量避免重复开发,要充分考虑与技术改造、基本建设、技术引进、交通生产的衔接与结合。第十三条 联合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立项程序:1、各理事单位提出项目,需经初步论证或咨询并签署意见后向理事会办公室提出立项申请;2、理事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议;3、联络

17、员会议对经过评议的项目进行协调和综合平衡后,由理事会办公室向理事会全体会议提出预选项目建议;4、理事会会议对预选项目审查批准后由交通厅下达执行。第十四条 跨年度的项目由组织单位结转到下一年度执行计划中。第十五条 计划项目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撤销或中止执行。1、经实际证明所选取技术路线不合理或无实用价值的;2、国内已有相同或更高水平同类科技成果并实用化的;3、项目执行不力,长期拖延或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使计划无法执行的;4、与项目结合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生产任务发生变化而不落实的;5、项目经费中自筹资金、贷款、外汇或原材料等条件长期不落实的。撤销的项目,由理事会办公室提出意见,经

18、组织单位和项目主持单位商议后,提请理事会全体会议批准、备案。第十六条 承担单位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因故需对合同书中所列攻关目标、内容、进度进行调整时,经项目主持单位同意后报组织单位审批。第十七条 联合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采用合同方式管理。由项目主持单位择优选择承担单位(也可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合同内容。由组织单位、项目主持单位与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第十八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的主要职责:1、组织单位:制定拨款计划、划拨经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编制统计报告,组织鉴定、验收。2、主持单位(理事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实施;提出年度执行计划及经费预算;为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检查承担单位执

19、行合同情况;参与项目的鉴定、验收。3、承担单位:严格执行合同,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进度完成攻关任务,提交鉴定、验收所需的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交攻关项目年度经费使用报告;按期偿还合同中规定的应偿还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加强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西部交通建设中的作用,交通部于2001年开始启动了西部交通建设科技发展计划。为加强和规范我区承担的西部交通科技项目的管理,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西部交通科技项目在我区公路建设与养护中的重要性1、西部交通科技项目是交通部为配合西部大开发而启

20、动的一项规模较大的科研计划。认真实施好这一计划,对加快我区交通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抓住西部交通建设科技发展计划实施的机遇,积极争取交通部在政策和经费上的支持,解决我区在公路建设与养护中多年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技术难题,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水平和效益。要充分认识西部交通科技项目的实施在我区公路建设与养护中的重要性,促进我区公路交通的跨越式发展。2、为加强对西部地区科技项目的领导和管理,厅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委员会,负责该项计划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盟市交通局和厅直属有关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西部交通科

21、技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各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的领导也要高度重视,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工作环境,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二、加强和规范科技项目管理,保证项目按计划进度、高水平地完成合同书所规定的研究内容 3、项目的储备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各单位要在实际工作中注意项目的储备和相关资料、信息的积累,要于每年的9月30日前将下年度要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厅。4、各单位要积极参与西部交通科技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要做好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5、经交通部批准立项的项目,要在签定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制定出详细的研究大纲和实施方案,并召开专家审查会议,经厅同意后报交通

22、部西部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备案。6、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要在项目实施前明确各协作单位、参加单位的分工,要分别签定专题合同、横向合同和协议,报交通部西部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备案。7、项目实施中要实行定期汇报制度。按照交通部统一要求和格式,分季度将项目执行情况(包括进度和经费支出情况)报厅和交通部西部项目管理中心备案。8、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定期组织召开咨询会议和阶段专家评审论证会议。要加强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工作,并根据项目需要,组织科研人员进行国、内外的培训和学习。9、各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要保证依托工程与科研项目同步进行,不能因依托工程的工期拖延科研,也不能因科研影响工程进度。10、在项目研究人员的组成中

23、,各级领导可参与项目领导小组工作,加强项目的管理,但不得兼课题组组长或成员,项目负责人由科研人员担任,要充分发挥课题组长及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11、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交通部西部交通科技项目的管理文件,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1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无故更改项目合同条款。如果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项目无法进行的,各承担单位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提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通过厅报交通部西部项目管理中心。13、由于主观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合同完成任务的,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将追究项目主要承担人员的责任,且该盟市、单位5年内不得承担其他科技项目的研究工作。三、加强和规范科技经

24、费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14、各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要严格按照科技经费的管理办法使用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做好经费的预、决算和接受审计的工作。15、各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要预留总经费的5%,由厅统一控制管理,作为项目完成的保证金。项目按计划完成后全部返还承担单位,也可用作奖励经费;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将征得交通部同意后再行确定。16、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为加强和规范经费的管理,厅直属单位一次性发生费用1万元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支付;1-3万元的由厅科教处负责人签字后方能报销;一次性发生费用超过3万元的,要请示分管科技厅长同意后方可发生。盟市一次性发生费用0.5万元以下的,由项目

25、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支付;0.5-1万元的,由所在盟市交通局负责科技工作的科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一次性发生费用超过1万元的,要请示盟市交通局分管科技的领导同意后方可发生。17、在经费使用中,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合同书要求落实好配套经费。四、加强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的管理,做好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18、技术文件是项目组织管理执行的依据,技术文件的质量是科研人员技术和写作水平的体现,也是项目承担单位科研和管理水平的体现。因此,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保证技术文件内容的质量关,要严格按照西部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技术文件的格式,注重技术文件的美观大方。19、加强项目执行过程中技术资料的积

26、累和存档。各项目要从立项时就积累相关的资料、照片、录像、录音、实验数据,每一个项目都要有一套完整的档案,为中间检查和成果验收做好准备。同时要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五、进一步促进科研成果与交通生产建设实际的紧密结合20、项目完成的好坏最终体现在科研成果是否能与生产实际的紧密结合。西部交通科技项目的承担单位除提交合同书所规定的成果外,每一个完成的科研项目要专门提出指导今后交通生产实践的规范、意见或建议。六、加大项目研究中科技人员的培养力度,提高我区交通系统的整体科技实力和水平21、在项目执行中,各承担单位要保证主要研究人员的相对稳定,为其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各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为研究人员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鼓励攻读在职的硕士、博士学位。主要研究人员攻读在职的硕士、博士学位,可以从项目研究经费中适当支付一定的学费。22、我区承担的西部交通科技项目绝大多数都吸纳了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加,在项目合作中,要学习他们研究课题的新手段、新方法以及科研的思维方法和态度,进一步提高我区科研人员的理论水平,促进我区交通系统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