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法原理——大众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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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乘法原理大众的哲学。 乘法产生新质,加法使世界稳定越是基本的东西越简单,同时也 越具有普适性,当它发生变化时必将使其应用领域发生一系列革 命。主题思想:乘法反映因素之间相互作用出现的因果关系,而加法 反映因素的累计关系;若条件与结果之间存在必要条件关系,则 各条件之间服从乘法关系若条件与结果之间存在充分条件关系, 则各条件之间服从加法关系。比如:错误地将生产力与其三要素 之间的关系表达为:生产力=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工具(见马 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网络多媒体教学课件由此式可得:只要一个 因素不等于零生产力就不等于零,每个因素可以独立起作用而成 为生产力。而实际情况是3 个因素必须同时具备且必需相

2、互依赖 才能产生生产力,生产力三要素之间必须相互依赖才能发挥作 用,符合乘法原理,应表述为:生产力二劳动者X劳动对象X劳 动工具,由此式可得:只要其中一个因素等于零,生产力就为零, 这才正确反映了生产力与其三要素之间的必要条件关系和要素 之间必需相互依赖才能起作用的关系。造成此错误的根源在于乘 法、加法的使用条件目前尚不清楚,错误地认为乘法、加法在质 上是相同的,乘法是加法的简便记法。错误的表达式阻碍了社会 科学数学化发展的步伐。即必要条件时使用乘法、充分条件时使 用加法,乘法不再是加法的简便记法。乘法反映因素之间相互作 用出现的因果关系,而加法反映因素的累计关系。乘法原理:如果因变量(f)与

3、自变量(xl,x2,x3, .xn)之间存在 直接正比关系并且每个自变量存在质的不同,缺少任何一个自变 量因变量(f)就失去其意义,则存在n=niifxl。加法原理:如果因变量(f)与自变量(zl,z2,z3, .zn)之间存在 直接正比关系并且每个自变量存在相同的质,缺少任何一个自变 量因变量(f)仍然有其意义,则存在工二nifz。对分工合作提高效率的机制进行了探索,从理论上证明了分工合 作的本质是各分工工作之间服从乘法原理,且效率提高的根源也 在于此,以分工合作为基础探讨系统论整体性原则(表述为系统 整体功能等于子系统功能之积)、系统稳定性机制(其一),进而 探讨生命问题。将原理应用于经济

4、学领域得到:蕴含在商品 中的价值量是一定的,价值二生产力X劳动速度X时间,整合了 价格价值决定论与价格市场决定论,认为价值供应量需求量价格 =X。人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之积,人生的价值在于物质、精神、社 会的全面(圆满)发展才能最大化。第一章乘法原理和加法原理质:事物的某一方面的属性(或性质)。用数学语言描述即为:n 维空间中的一个坐标轴。一个事物有各种属性(性质),所以就 有各种不同的质。一个事物可以用n维空间的多个维来表示。一 个事物就是 n 维空间中的一个点。用一个事物的几方面质的组合 (组合方法为后面的乘法合成法,合成之后形成新的质)与它事 物进行区别。量:质的值。用数学语言描述即为:

5、n维空间中的 一个坐标轴上的位置。例如“颜色” 是质,“黄色”、“红色”是颜色的值,其中“黄色”、“红色”为 量。量变:就是一个事物的质在n维空间中的运动。例如:道德 是质,它有2 个取值:好、坏,马克思的“质变”就是由好变成 坏或者由坏变成好就是质变了;而在新定义中,它只是在进行量 之间变化,是量变。再如:社会性质是质,它可以取值:原始社 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 主义社会等,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制度变更就是“质变”了;而根 据新定义社会制度变更是社会性质这个质的值所取得的值不同, 是量变。质变:一个子空间上的一点和其他几个子空间上的点相 互作用,映射到更高维空间

6、上一点,形成一个新事物,此为质变。 两个事物进行比较,比较的是他们共同具有的质(属性),如果 2 个事物不存在共同具有的质(属性),则他们无法进行比较, 也就是存在质的差别。例如面积和长度就无法进行比较。如果能 进行比较,则他们必定属于同一质,例如水和冰的温度,在马克 思哲学看来,水和冰质不同,但是他们的温度可以进行比较,实 质比较的是他们共同具有的质:温度。系统的具有的特有功能和 组成该系统的子系统的功能就无法进行比较,因为系统具有的功 能是子系统不可能具备的(请参考系统论方面的资料)。按照因 素的含义,凡是对结果产生作用的原因都称为因素,这是广义的。 在乘法中我们把它叫做因子。例如:静电力

7、中,每个电荷都是静 电力的因子。而在加法中组成单位我们叫做项。一个学校有若干 班级,每个班级的人数就是学校学生人数的项。因子之间存在相 互作用,项之间不存在相互作用。但是一般来说因素不能单独起 作用,而是很多因素共同起作用,服从乘法原理,这才 是真正意义的因素,是狭义的。按照因素起作用的层次,我们将 因素分为直接因素和间接因素。提出了乘法新的本质:乘法反映 因素之间相互作用出现的因果关系,而加法反映因素的累计关系 明确了乘法和加法的使用条件:必要条件(因素)之间用乘法、 充分条件(因素)之间用加法。例 3、现有 4 筐苹果,每筐 20 千克,求总共苹果(W)有多少千克?用加法解答如下: W=2

8、0+20+20+20=80 (千克),其含义为4筐苹果的重量之和。因与 各筐苹果之间存在直接正比关系,缺少任何一筐苹果,W仍然是 苹果的重量。此处2 克含义为“一筐苹果的重量)用乘法解答如 下:W=20X4=80 (千克),其含义为每筐苹果的重量与筐的数量乘 积为 W 与自变量“每筐苹果的重量”与“筐的数量”之间都存在 直接正比关系,自变量筐苹果的重量”与“筐的数量”是不同的 质,缺少“每筐苹果的重量”或者“筐的数W都无意义,所以用 乘法表示。此处 20 千克的含义为“每筐苹果的重量”。 加法性 质 1:自变量与因变量属于同一质。乘法性质 1:自变量与因变 量有质的不同。因此可以说,乘法产生新

9、的质。所以乘法更有哲 学意义。例 4:矩形的周长为长度,长、宽也为长度,属于同一 质。而矩形的面积质为面积,而长(宽)的质为长度。加法性质 2:每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作用不受其他自变量的影响。乘法性 质 2:一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是依赖(通过)其他自变量来 实现的,并且一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受其余自变量的影响: 其他自变量对“该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有放大(或缩小)的 作用。三、乘法性质 3:乘法各自变量没有主次之分。加法性质 3:加法各自变量有主次之分。所谓主次之分,就是大小之分。 因为乘法中,各自变量存在质(作用)的不同,无法 比较他们之间大小,所以没有主次;而且各自变量相互依赖,更 谈

10、不上谁主谁次了。在加法中,自变量为同质之量,可以比较他 们的大小,可以分出主次,数值大的为主,小的为次;而且各自 变量相互独立起作用、不依赖其他因素,可以各自为政。例 8: 在“苹果”示例中,如果按照乘法的算法,一个变量是“每筐苹 果的重量”,另一个是“筐的数量”,二者质不同,无法比较他们 的大小,而且二者缺一不可,你能说哪个是主要的哪个是次要 吗?如果按照加法的算法,每筐的苹果是一样的,它们分不出主 次;如果每筐的苹果重量不一样,那么,重量大的是主要的,重 量小的是次要的。四、乘法性质 4:乘法中,量(值)小的自变 量为关键因素。加法性质 4:加法中,不存在关键因素。在乘法 中,我们可以通过

11、对因变量的全微分可以看出:数值小的自变量 对因变量影响较大,因为数值小的自变量在全微分表达式中其系 数较大,所以我们确定数值小的自变量为关键因素,也即最薄弱 的环节是最关键的环节。而在加法中,我们通过对因变量的全微 分可以看出:自变量的变化对因变量的变化大小一样,因为每个 自变量在全微分表达式中其系数都是 1,所以没有关键因素之分,只有性质 3的主次之分。 五、性质性质 5:乘法中,因为各自变量为作用是不同之量,所 以各自变量不可相互替代。加法性质 5:加法中,因为各自变量 为作用是相同之量,所以各自变量可相互替代。例 11、人的优 点不能抵消缺点。因为他们不是同一方面的东西(作用不同), 在

12、行事时,不会因为优点的存在就顺手,必然蹩手。例 12、功 过可以抵消。如投资多个企业,有的赚钱有的赔钱,总收入是赔 赚相抵的结果。衍生性质 1:加法中的对于项,我们有选择余地。 而乘法中各因子我们别无选择,必须全盘接受。 16 在社会治理 方面,存在“人治”与“法治”,我们可以选择“人治”也 或者二者并存。因为二者的作用一样,服从加法原理。而治理社 会的程能少、不能相互替代,否则中途而废,各步骤之间服从乘 法原理。衍生性质 2:对于加法中的项,我们可比较优劣。而乘 法中,各因子无选择余地,所以也就别比较优劣了。因为有选择 余地,才有比较优劣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各项各有优劣, 现实是这些项的线性

13、组合。衍生性质 3:加法中的项,可以存在 竞争,可淘汰。因为有选择余地,所以我们才敢选择进而淘汰。 例 16:一个生产企业,同一原料有不同的供货商,生产企业对 不同的供货商有选择 地,而供货商之间就存在竞争,所以同行是冤家,因为存在可替 换性所以可以淘汰;而对不同原料供应商就不存在竞争问题,因 为不同原料之间服从乘法原理,不存在非同行之利益之争,因不 可相互替代所以不存在淘汰问题。例14法律和道德。法律和 法律是维系社会两种手段,究竟哪个好,我们可以进行比较。一 般情况下,二者各有所长所短,此时我们采取二者兼有的组合方 式维系社会,即衍生性质4。国家政体有几种,如资产阶级国 家有君主立宪制、民

14、主共和制(内阁制和总统制)等不同政体, 根据国体的情况比较优劣而选择一种政体。六、性质 6:乘法中, 因素不可以随意增加,如果增加必然改变因变量的质;而加法中 可增加项,不改变因变量的质。2、逻辑代数是按一定的逻辑关 系进行运算的代数,是分析和设计数字电路的数学工具 .在逻辑 代数,只有 0 和 1 两种逻辑值,有与,或,非三种基本逻辑运算,还 有与或,与非,与或非,异或等几种导出逻辑运算. 3、逻辑是指事 物的因果关系,或者说条件和结果的关系 ,这些因果关系可以用 逻辑运算来表示,也就是用逻辑代数来描述.4、事物往往存在两 种对立的状态,在逻辑代数中可以抽象地表示为0和 1,称为逻辑 0 状

15、态和逻辑 1 状态.5、逻辑代数中的变量称为逻辑变量,用大 写字母表示.逻辑变量的取值只有两种,即逻辑0和逻辑1,0和 1 称为逻辑常量,并不表示数量的大小 ,而是表示两种对立的逻辑 状态.6、逻辑代数与普通代数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是用字母表示 变量,用代数式描述客观事物间的关系.但不同的是,逻辑代数是 描述客观事物间的逻辑关系,逻辑函数表示式中的逻辑变量的取 值和逻辑函数值都只有两个值,即0 和1.这两个值不具有数量大 小的意义,仅表示事物的两种相反状态 . 与逻辑的定义 :仅当决 定事件(Y)发生的所有条件(A,B,C,)均满足时,事件(Y)才能发 生.表达式为:Y=ABC定义:这种把所有可

16、能的条件组合及其对 应结果一一列出来的表格叫做真值表. 或逻辑的定义:当决定事 件(Y)发生的各种条件(A,B,C,)中,只要有一个或多个条件具 备,事件(Y)就发生.表达式为:Y=A+B+C+非逻辑指的是逻辑的 否定.当决定事件(Y)发生的条件(A)满足时,事件不发生;条件不 满足,事件反而发生。由此可以看出:乘法就是广义的与逻辑运 算,加法就是广义辑运算可以看作是乘法的特例。或逻辑运算可 以看作是加法的特例。与逻辑对应必要条件关系或逻辑对应充分 条件关系。所以有:若条件与结果之间存在必要条件关系,则各 条件之间服从乘法关系。此称为广义乘法。若条件与结果之间存 在充分条件关系,则各条件之间服

17、从加法关系。此称为广义加法。 有的因素既不是必要条件又不是充分条件,但对结果有关系。此 因素在乘法原理、加法原理中可以表述为:结果因素因素(因素因素)1234二?X+此式中因素3和因素4即 为非必要条件又非充分条件。当因素 3 等于零时,结果不一定为 零,此时因素3 不是必要条件;当因素3 不等于零时,结果却可 能等于零,此时因素3 不是充分条件。不管是乘法还是加法,等 号两边的关系符合充要条件关系。边际效益递减规律指的是:在 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其他要素投入不变的情况下,连续地增加某种 可变要素的投入量将会使总产量增加;但当可变要素增加到一定 数量(或者点)之后,增加相同的投入量而得到的增加的产

18、出量 (边际产量)往往会越来越少除法是乘法的逆运算,这是运算程序 上的意义。其本质意义是:如果因素之间服从乘法原理,则因变 量除以其中的一个自变量意味着在因变量中消除这一自变量的 影响,还原出另一个量。例如:F=qE其中F表示力,q表示电荷数量,E表示电场强度。 用电荷数量q除电场力F后得到电场强度E。从电场力中消除电 荷数量的影响就得到了电场的性质(电场强度),还原出了电场 的性质。电场强度和力不是同一质的量。乘法产生新质,除法还 原质。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这是运算程序上的意义。其本意义 是:如果因素之间服从加法原理,则因变量减去其中的一个自变 量意味着在因变量中消除这一自变量的贡献。例如:

19、在无线电设 备中,信号是工作信号和干扰信号之和。屏蔽(或消除)干扰信 号是减法。加法维持质,减法对质无影响。加法减法均不改变质, 只是使该质在量上发生变化。第二章乘法原理加法原理与哲学 二、乘法的两种基本结构(一)因素并列关系:几个因素同时共同相互作用,得到新的质。 如:长方体的体积是三个边长共同相互作用得到的。在如:系统 中,同一等级的不同子系统相互作用形成更高一级别的系统。(二)层次累进关系:第一个因素是第二个因素的基础,第二个 因素作用于第一个因素得到一个结果,依此类推,得到最终结果。 在时间上看。如:生产企业不同工序流程之间,每一前到工序是 后一道工序的基础,最终生产出产品。内和外是相

20、对立的,既然 如此,那么它们应该是平等的,所以不应该对他们的地位进行排 序。现实性二可能性X条件真象(正常大小)二本质(物体自身大 小)X常规观察条件假象(被放大的物体)二本质(自身大小) X放大镜(放大倍数)如果我们经常处在放大镜的环境条件下, 则会认为没有放大镜的情况下观察到的现象是假象,而有放大镜 的情况下观察到的是真象。“正”“反”是相对的,所以真象与假 象也是相对的。错觉的产生是因为感官出现问题造成的,神经麻 木时感觉物体与清醒时肯定不一样,表述为:正确感觉二现象X 感官(正常)错误感觉二现象X感官(非正常)由现象二本质X外界条件变化可 得到:外界条件现象本质 = 。透过现象看本质就

21、是剔除外界条件 得到本质。要得到本质就必须剔除所有外界条件,否则是不可能 实现的。然而不剔除所有外界条件,我们得到的就不是真正的本 质。况且存在错觉,外界条件感官感觉本质X =,所以透过现象 看本质很难。第三章决定(一)、基本因素(根本因素):因为基本因素是基础,基本因 素决定其后面的中间因素,基础打不好,中间结构也不可能牢固, 最后的结果也不可能成功。建立在基本因素之上的事物(或者 说与基本因素相关的事物)多,基础不好,建立在其上的所有事 物均 不可能成功。基本因素是影响深远而且涉及范围广的因素,对最 终结果影响大,所以基本因素重要。2、主要因素之所以重要的 另一个情形是:主要因素起主导作用

22、、主导地位,主要因素支配 其他次要因素。此情形与根本因素相同。例 1主厨:对食品准 备有技巧的人,他负责管理厨房和大企业(如旅馆或饭店)的炊事 人员,计划菜单,订购食品原料,指挥和协助烹饪工作 ,准备特定 的饭菜等。看来没有主厨,厨房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子,所以主 厨很重要。3、关“唯一”因为没有其他的可选择而重要。唯一 是“主要”的特例,是这个因素占 100%。(三)、必要因素:缺少必要因素导致全局的失败,所以必要因 素重要。(四)关键因素:必要因素中比较薄弱的因素为关键因素,对结 果的影响敏感。关键性因素存在于过程中或并行的必要条件中,即关键存在于下 面两种情形:在一个过程中存在几个环节,其

23、中某些环节是关 键性的;完成一件事情需要几个条件,其中某几个条件是关键 性的。例:微机,构件包括主板、CPU、内存、外存、输入设备、 输出设备,这些都是必要的部件,都不可缺少,但是CPU是关键 部件,CPU对微机的运行速度影响最敏感。一般所谓主次之分, 就是大小之分。因为乘法中,各自变量存在质的不同,无法比较 他们之间大小,所以没有主次。在加法中,自变量为同质之量, 可以比较他们的大小,可以分出主次,数值大的为主,小的为次。 在乘法中,我们可以通过对因变量的全微分可以看出:数值小的 自变量对因变量影响较大,因为数值小的自变量在全微分表达式 中其系数较大,所以我们确定数值小的自变量为关键因素,也

24、即 最薄弱的环节是最关键的环节。而在加法中,我们通过对因变量 的全微分可以看出:自变量的变化对因变量的变化大小一样,因 为每个自变量在全微分表达式中其系数都是 1,所以没有关键因 素之分,只有性质 3的主次之分。关于狼领导的羊群和羊领导的 狼群进行战斗,哪个能胜利?一般倾向于狼领导的羊群,理由是 狼的领导能力强,羊的领导能力弱。对此,我不能认同。领导的 作用是决策,战士的作用是执行决策。领导与执行的关系是相互 借用而发挥作,服从乘法关系,表述为:作战能力二领导X执行 推动关系:是指没有这个外力时,事物也可以前进,有了这个外 力,前进更容易了。此时外力不是事物前进的必要条件,没它也 可,有它也可

25、,是充分条件。如果用数学表达,应该用加法原理。 因为加法中,各因素不相互影响,可以各自独立地对结果产生作 用。依赖关系:是指没有这个外力时,事物不可以前进,有了这 个外力,事物不一定前进。此时外力是事物前进的必要条件,如 果用数学表达,应该用乘法原理。乘法中,各因素相互依赖、相 互影响而发挥作用。第四章关于成功人的认识系统对外界信息的加工处理,既有理性的逻辑思维能 力, 又有非理性的直觉思维能力,需要这两种思维的有机统一和灵活 运用。对于机遇把握,如果停留在依靠理性的逻辑思维能力这一 传统认识水平上,是远远不够的。科技发展史和思 维科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在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的过程中,很多 重要成

26、果,都是依靠人们的直觉对机遇的把握。爱因斯坦就十分 重视直觉在科学技术研究中的作用。著名神经病理刘邦用人之道 二知人善任X不拘一格X不计前嫌X坦诚诚相X用人不疑X论功 行赏我们都知道:60 分是及格线,90 分是值得自豪的分数。在 现实中,把工作做到60%太危险,会被炒鱿鱼,做到 100%太辛苦, 把工作做到 90%就觉得很不错了。但是总体工作过程是一个一个 细微环节串联而成的,各个环节的关系服从乘法原理,而不是叠 加。总体工作结束后,很不错的 90 分最终结果可能是59 分-一个不及格 的分数。一个现代化的经营过程需要经过构思、策划、设计、组 织、实施多个环节,如果不对每个环节斤斤计较,对出

27、现的问题 不及时解决,不致力于每一个环节的完美,而是想当然地认为“结 果不会有太大的问题”,那么最终结局是在每个环节做到了90 分 之后,你的工作成绩不是90 分,而是59 分。如果要结果等于90%,必须每 个步骤、环节达到98%,因为:90%=98% X 98% X 98% X 98% X 98% 所以取得要好的成果,必须每个因素都做到接近 100%。如果每 项工作都凑凑活活(60%),结局将很惨(8%)。层层扒皮:一个 建筑项目层层转包,设转包5 层,每层只扒10%的皮,到施工者 层,资金就剩下59%了,这59%还需要采购原料、支付工人工资, 为了有利润可图,施工者只能偷工减料了。大事化小

28、:设一个案 件的法定处罚为 1,经过三次说情,每次说情降低处罚 50%,那 么最终处罚结果只有 12.5%了。三次说情后,处罚降低了 87.5%。 第五章能力问题 同质按照加法合成,异质按照乘法合成。重点对异质综合能力的 评价方法进行了讨论,并将乘法合成法应用了生产力的合成。 (一)、相同质能力的合成:相同质能力进行合成不可能产生新 质的能力,所以相同质合成只能是在量上的增长。所以,相同质能力的合成:工=nii1 合成能力能力。我们称相同质能力的合成产生的能力为加和 能力。例如 1:几个人做同一批零件(不存在分工问题),在此 情况下,合成能力是几个人能力之和。例如 2:获取能力可以通过视力、听

29、力等渠道,所以获取知识的 能力=视力+听力。视力、听力在基本层次上属于不同质的能力, 但是在更高层次(获取知识能力层次)上属于同一质的能力。 (二)、不同质能力的合成使用加法,而应该使用乘法。例如3 : 工作能力的合成工作能力二理解能力X逻辑推理能力X形象思维 能力X体力X其他能力如果各评价指标对评价目标的作用是依 赖其他指标,则采取乘法合成法;如果各评价指标对评价目标的 作用 不依赖其他指标,则按照加法合成法。一个人(机构)的综合能 力(资质)是多方面构成的,每项能力的发挥,要受到其余能力 大小的影响,其余能力强,可以使该项能力得到发挥,综合能力 就强;其余能力弱,该项能力受到限制,综合能力

30、就小。如果我 们在评价综合能力时采用加法合成法,由于加法算式本身各项不 存在相互作用影响(加法性质 2:每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作用不 受其他自变量的影响),所以采用加法合成法表现不出各项能力 的发挥受其余能力影响这一特点,所以采用加法合成法对综合能 力进行评价是不适合的。而采用乘法合成法对综合能力进行评 价,却可以反映出综合能力与单项能力之间、单项能力与单项能 力的这种关系,因为在乘法算式中,一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 是依赖其他自变量来实现的,并且一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受 其余自变量的影响,其他自变量对“该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 有放大(或缩小)的作用(乘法性质 2),所以我们评价事物, 按照

31、乘法原理来进行比较合理。但是,在工作成绩评价工作中, 几个单项工作,只要有一项工作有成绩,那么,总成绩就存在, 即单项工作成绩是总成绩的充分条件。如果一项工作成绩为 0, 总成绩也可能不为 0。在此情况下,我们不能采取乘法合成法进 行综合指标的合成,因为如果采用乘法合成法进行评价,只要有 一项工作成绩为 0,总成绩就为 0,一项工作的失败就否定了其 他工作的成绩,这是不符合情理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能采 取乘法合成法,而应该采取加法合成法。结论:能力水平的标志 只能用反映整体情况的综合能力,而不能用某一分项能力。成功 等于各因素之乘积。其中,f代表成功,xi代表第i个因素。具 为:结果二客观

32、条件X能力,经过变换得到能力二结果/客观条件。 强大不只是强,而且还大。只强不大叫“精干”,只大不强叫“人 多势众”。前面已经证明:垂直分工的效率高于平行分工。所以 专才的合作比博才之间的合作效率高。但是专才之间的合作需要 沟通才能实现,但是由于专才的弱点是对其他领域不熟悉,此 时博才的优点就可以发挥了,通过博才沟通各个专才,实现专才 之间合作的接口(专才合作的另一种接口是标准化,见分工与 合作得以实现的技术基础)。所以对于一项工程,即需要专才, 又需要博才。专才使效率提高,博才实现沟通、组织、管理。专 才与博才的合作表述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命”,其实是指一个 人的先天素质和环境,而“运”则是由于这种先天素质影响下的 发展趋势。乘法产生新质,加法使世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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