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三级行政权利事项行政检查实施清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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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利事项(行政检查)实施清单标准对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1事项类型行政检查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对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子项名称5实施主体环江县工商质监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环江县工商质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8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88826315监督电话077888213539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

2、品质量监督工作。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三十

3、三条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修订通过,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公布)第二条

4、 :本办法所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以下简称抽检),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并进行处理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以及本办法,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检。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3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85号公布)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督促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0实施对象环江县内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11行使层级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12检查流程详见附件1。13

5、检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包括:1.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法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2.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以及相关经营者调查、了解与涉嫌违法活动有关的情况。3.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进货台账、销售台账、财务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商品,以及直接用于销售该商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专用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14责任事

6、项1.告知责任:制定抽检方案,向被抽检的经营者出示行政执法证和抽检通知书。2.检查责任:实施抽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检查与被抽检商品相关的票证账簿、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并对相关信息记录在案,由经营者签字确认。 3.处理责任: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抽样的经营者。检验不合格的,应当通知样品标称的生产者并责令被抽检的经营者限期改正。对认定为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查处。 4.公示责任: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商品和服务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商品进行处罚后要进行公示5.监管责任: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

7、责任。15追责情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九条:下列行为属于实施行政监督检查中的过错行为:1.无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监督检查;2.超越法定权限和范围实施行政监督检查;3.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实施行政监督检查;4.对行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依法制止、纠正或者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16备注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表现形式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4主体风险:检查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检查事项是否在权限内;高1.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必须二人以上持证执法;2.稳步推行双随机检查,避免任性执法;3.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增强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

8、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4.公布廉政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适时回访被检查单位,了解执法人员廉政情况。环江县工商质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济检查大队工作人员实施风险:不按计划组织实施,随意变更计划;任性检查,有针对性执法;低环江县工商质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济检查大队工作人员检查风险:疏忽检查或故意刁难,隐瞒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降低要求;高环江县工商质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济检查大队工作人员检查处理风险:有案不立,属于其他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以移交。有选择性立案,办人情案。低环江县工商质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济检查大队工作人员附件:对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流程图附件对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流程图按抽检程序规定对原样品或者备份样品进行检验,并将复检结果通知复检申请人被抽检的经营者或者样品标称生产者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抽检的工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抽检结果告知工商部门按法定程序告知经营者(标称生产者)抽检结果实施抽检与承检机构双方签订工作委托书;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抽检,出示执法证件和抽检通知书,由执法人员、经营者和承检机构工作人员三方签字确认制定抽检方案执法人员根据抽检工作计划,制定抽检项目的实施方案,并按抽检方案开展工作合格不合格归档下发后处理文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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