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齐街镇2018年第四批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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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阳县齐街镇2018年第四批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项目邀请文件项目编号:原交建2018YQ46号招 标 人:原阳县齐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O一八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48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8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9第一章 招标公告原阳县齐街镇2018年第四批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项目投标邀请书河南钧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景鸿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开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被邀请单位名称): 原阳县齐街镇人民政府的原阳县齐街镇2018年第四

2、批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邀请招标。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工程的规模:2个村(店东村、东川村)100卫生室,1个村(孟寨村)120卫生室,4个村(苏寨村、朱楼村、南黑石村、楚寨村)80卫生室。 2、招 标 范 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4、工程建设地点:原阳县境内。5、工 期 要 求: 50日历天。6、质 量 要 求:合格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

3、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承诺书);(4)投标人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需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8)凡

4、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请于2018年4月 11 日至2018年4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下同),请到新乡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下载 ;邀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5 月 17 日 上午10:3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2018年 5 月17 日 10:30 (北京时间)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二 开标室

5、(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4月 17 日18:00前在内网上予以确认。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原阳县财政局:0373-7589899 原阳县公管办:0373-7585256 原阳县卫计委:0373-7586015招 标 人:原阳县齐街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牛女士 地址:齐街乡北街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李女士联系电话: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洪山科技园创业中心大厦第六层2018年4月 10 日第二章

6、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招标人招标人名称:原阳县齐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牛女士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名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原阳县齐街镇2018年第四批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原阳县境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计划工期5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踏勘现场自行踏勘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

7、文件截至之日15日前在与发布招标公告相同的网站公布,请各投标人关注本项目发布公告的网站。1.7分包不允许(转包、分包均不允许)1.8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同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39968.93元。

8、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以到帐时间为准,不接受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收款单位: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原阳县黄河大道支行供应商(投标人)用CA登陆交易平台-采购业务(建设工程业务)-保证金账号获取,此时银行会分配一个保证金账号,投标单位需要向该保证金账户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

9、账时间为准)注意: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从交易系统中打印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三年,指 2015年 1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电子文档(U盘)两份;(保证正常打开,否则将可能导致废标)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册装订胶粘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标识。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全套应采用胶装或线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不

10、提倡豪华精装。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封套、书脊上应载明的信息1、封套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在 2018 年 5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2、书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文件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招标人、投标人、投标时间注:投标文件封面上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投标人、投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二 开标室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 5 月 17 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二 开标室5.

11、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5)开标顺序: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评标前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选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以转账形式递交至招标人。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签订合同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后,招标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10.1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需包括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以Word

12、或Excel格式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依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招标代理费将向中标人收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2、付款方式:工程按图施工至0时,支付完成工程价30%,主体完工,支付完成工程价款的6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4、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5、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

13、法规和规定执行。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

14、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5、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

16、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

17、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

18、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

19、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照废标处理。3.2.2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

20、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4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主要有:3.2.1招标人给定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给定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给定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3.2.2报价依据:报价依据: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市场行情、工程实际情况和现场勘察情况,自主报价,漏报或不报视为已含在综合单价内。3.2.3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该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的二次搬运费、远途

21、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其他措施费、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管理费、保险费、各项规费、利润、税金、办理政府要求的各种证件费用、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费用、与各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引起的功效损失、各种测试、检验、实验(包括招标人要求的)而增加的费用等全部费用。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以本项目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唯一自主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及配套文件规定的计价办法和现行市场行情)。3.2.5 “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税金”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按河南省、新乡市有关规定足额计

22、取。结算时按照现行相关规定计取。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

23、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致使招标工作无法顺利进行。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4、)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 备选投标方案本招标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

25、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中(正本和电子版U盘一包

26、,所有副本一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使用投标人单位章加盖骑缝章。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4.1.2 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款和4.1.2 款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必须在本须知前附表列明的时间期限内由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递交投标

27、文件并签到,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等其它递交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前3天,将此决定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期。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28、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

29、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

30、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

31、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递交的履约担保,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

32、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后,招标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

33、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

34、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35、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36、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监督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有履行全程监督的权力,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因获知或可能获知监督举报(或其他方式)招标程序或全体内容存在问题,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投标人应予以配合;9.6质疑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必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投标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答复;9.7 处罚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投标

37、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单位及个人,均应在招标、投标、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并遵守职业道德;如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或是有腐败、欺诈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主任: (签

38、字)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的回函问题澄清通知的回函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三: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评标时不需要提供原件。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

39、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承诺书)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投标人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需在有效期内)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评标时提供原件不良信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在投标文件中附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营业执

40、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承诺施工按照“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因素:1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100

41、%至90%范围内(含100%和90%)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50%与招标控制价的50%之和作为评标基准值。(如果所有投标人报价均不在招标人招标控制价100%至90%范围内(含100%和90%),则评标基准值为招标控制价的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时按废标处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若有缺项,该项得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3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3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4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4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2-4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4分资源配备计划(人员和

42、设备等)1-3分针对本项目办公同时施工所提出的保证工期、质量等的措施及具体安排1-3分施工总进度表或网络图0-2分2.2.4(2)其他因素(10分)(1) 企业业绩:投标人2015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房建)70万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中标结果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评标时全部提供原件,四者缺一不可,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否则不得分。(2) 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及预算员配备齐全,人员证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开标现场携带原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

43、准投标报价得分(60分)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如果超出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5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高1%在55分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低1%在55分基础上加1分的比例进行加分,最多加5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95%时(不含95%),按每再低1%在基础分55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分值计算采用内插值法,保留二位小数。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4、,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45、4 评分标准(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46、,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

47、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48、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目 录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词语含义九、签订时间十、签订地点十一、补充协议十二、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 标准和规范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8严禁贿赂1.9化石、文物1.10交通运输1.11知识产权1.12保密1.13工程量清

49、单错误的修正2. 发包人2.1 许可或批准2.2 发包人代表2.3 发包人人员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2.6 支付合同价款2.7 组织竣工验收2.8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2 项目负责人3.3 承包人人员3.4 承包人现场查勘3.5 分包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7 履约担保3.8 联合体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2监理人员4.3监理人的指示4.4 商定或确定5. 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2质量保证措施5.3 隐蔽工程检查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5.5 质量争议检测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

50、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2 职业健康6.3 环境保护7. 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2 施工进度计划7.3 开工7.4测量放线7.5工期延误7.6 不利物质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8 暂停施工7.9 提前竣工8. 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6 样品8.7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2取样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4 现场工艺试

51、验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10.2 变更权10.3变更程序10.4变更估价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6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10.7 暂估价10.8 暂列金额10.9 计日工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2.2 预付款12.3 计量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5 支付账户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2竣工验收13.3工程试车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13.5 施工期运行13.6 竣工退场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结算申请14.2 竣工结算审核14.3

52、 甩项竣工协议14.4 最终结清15. 缺陷责任与保修15.1 工程保修的原则15.2 缺陷责任期15.3 质量保证金15.4 保修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16.2 承包人违约16.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7.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17.2 不可抗力的通知17.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18.2 工伤保险18.3 其他保险18.4 持续保险18.5 保险凭证18.6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8.7 通知义务19. 索赔19.1 承包人的索赔19.2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19.3 发包人的索赔19.4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19.5

53、提出索赔的期限20. 争议解决20.1和解20.2调解20.3争议评审20.4仲裁或诉讼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2. 发包人3. 承包人4. 监理人5. 工程质量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 工期和进度8. 材料与设备9. 试验与检验10. 变更11. 价格调整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4. 竣工结算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6. 违约17. 不可抗力18. 保险20. 争议解决附 件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54、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原阳县贫困村新建文化室和维修文化室项目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工程内容: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作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

55、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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