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非财产损害赔偿权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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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摘要:本文从最高人民民法院20001年颁布的的关于确定定民事侵权精精神损害赔偿偿责任若干问问题的解释否否认法人的精精神损害赔偿偿请求权在法法学界引起的的争论入手,在在对非财产损损害与精神损损害的概念进进行了比较、分分析的基础上上得出的非财财产损害即精精神损害的观观点,明确概概念,并对现现有的争议从从正反两个方方面进行介绍绍分析三个学学说(拟制说说、实在说、否否认说)的各各自观点,最最后阐述了自自己的观点(本本文的论点),即即法人应具有有请求非财产产损害赔偿的的权利。对本文论点是从从主观和客观观两方面进行行的论证的。主主观方面,对对法人的自身身特点作了全全面的分析,从从法人的本质质入手,即“

2、法法人是一种具具有区别与其其成员的个体体意志和利益益组织体,法法人组织的意意思是由法人人机关实现的的”,正是由由于这种团体体意思与组成成人员个人意意思之间的千千丝万缕的联联系,使法人人的人格权在在遭受侵害时时产生意思表表示有不顺畅畅、不自由;客观方面,法法人的非财产产损害又符合合侵权责任构构成要件,即即构成要件的的四方面内容容:侵权行为为、损害事实实、两者之间间的因果关系系和行为人主主观方面的过过错,本文则则就重点问题题损害结结果的是否存存在,以及其其具体的表现现进行了详细细的论述。在论证了法人存存在非财产损损害赔偿权之之后,本文又又对损害赔偿偿的范围进行行了认定,在在现有观点的的基础上,将将

3、法人的信用用权与商业秘秘密权纳入非非财产损害范范围之中,使使之更加完善善。最后,对法人非非财产损害赔赔偿金额的计计算方法,给给出了计算原原则。关键词:法人人格权非财产损损害精神神损害侵侵权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的发展,法人人的主体地位位亦日益明显显,全方位、多多角度的保护护法人法律地位的呼呼声日趋高涨涨,然而最高高人民法院22001年颁颁布的关于于确定民事侵侵权精神损害害赔偿责任若若干问题的解解释却对法法人的精神损损害赔偿请求求权予以否认认,在学术界界引起颇多争争议。本文针针对这一焦点点,发表浅显显的见解。一、非财产损害害赔偿概念:非财产损害赔偿偿是针对民法法上的财产损损害赔偿而言言的。损害,可可

4、分为财产上上的损害和非非财产上的损损害。财产损损害是指与财财产权的变动动有关的损害害;非财产损损害指与财产产权的变动无无关的、引起起精神痛苦或或精神利益损损失的损害。至至于两者的法法律用语,“财财产损害”的的用语较为一一致,“非财财产损害”的的用语则有“非非财产损害”、“精精神损害”等等多种,如法法国民法仅以以损害统称之之,判决或学学说则称“非非财产损害”为为“精神损害害”;德国民民法上以“非非财产损害”称称之,判决或或学说有时也也称之为“精精神损害”。鉴鉴于对非财产产损害赔偿理理论的探讨应应以全部构架架为重,而不不必过于拘泥泥于语句,以以免因辞害义义,再加上精精神损害与非非财产损害均均是以财

5、产损损害为相对概概念,故“非非财产损害”和和“精神损害害”二者虽然然用词不同,但但实际上并无无差别,其外外延和内涵是是一致的,但但我们在这里里采用法人的的非财产损害害赔偿,而不不是精神损害害赔偿的原因因,主要是基基于哲学中物质与与精神的对立立性,是为了了使我们在法法律上的用语语与哲学中的的用语予以区区分而已。二、目前法学界界对法人请求求非财产损害害赔偿存在的的争议:法人能否有权请请求非财产损损害赔偿,在在司法实践上上,以最高人人民法院公布布实施的关关于确定民事事侵权精神损损害赔偿责任任若干问题的的解释为依依据,各级法法院皆否认法法人的非财产产损害赔偿请请求权的存在在。在法学理理论界,关于于法人

6、是否存存在非财产损损害请求权也也存在很大的的争议:否认认说认为法人人与自然人相相异,不存在在精神痛苦,且且法人因人格格权受到损害害而造成的损损害结果,本本质上仍是财财产上的损害害。如企业法法人的名誉和和荣誉实质上上是一种商誉誉,商誉受到到侵害会引起起定单减少,销销售下降,而而非导致毫无无感受力的法法人组织的“精精神痛苦”。【11】肯定说则则从法人实在在说的定义出出发,认为法法人因其人合合性而存在,其其法人意志无无疑是以其内内部自然人的的意志为基础础,因而法人人内部自然人人在法人遭受受非财产损害害时的精神痛痛苦,也可以以作为法人遭遭受到的精神神痛苦。【22】马克思主义认为为精神是人类类的特有现象

7、象,属于意识识范畴,否认认说仅以法人人无自然人之之精神感受能能力而不存在在精神痛苦,进进而否认法人人非财产损害害之客观事实实,有形而上上学之嫌。法法人人格权遭遭受侵害不能能以存在财产产上损害而排排除非财产之之损害,两者者并不矛盾,可可以并存。肯肯定说虽然赞赞成法人有非非财产损害的的请求权,但但其把法人之之精神痛苦等等同于法人内内部自然人精精神痛苦的简简单相加,也也是谬误的。三、对法人请求求非财产损害害赔偿权利的的论证:、主观方面:笔者认为法人之之所以具有非非财产损害赔赔偿请求权,其其理论依据是是充分的,实实践中也是非非常必要的。从从本质上看法法人组织体说说是法学界对对法人本质问问题之通说,该该

8、学说认为“法法人是一种具具有区别与其其成员的个体体意志和利益益的组织体,法法人组织的意意思是由法人人机关实现的的”。【3】法法人有独立的的意思表示能能力,这种团团体意思的形形成过程与法法人机关内部部组成人员的的意思表示是是分不开的,当当法人人格遭遭受到侵害时时,机关内部部组成人员的的自由意思表表示同样受到到影响从而对对法人独立意意思的形成有有阻碍抑制作作用,进而导导致法人意思思是表示不自自由不顺畅,这这种影响是法法人非财产损损害所遭受精精神痛苦之表表征。、客观方面:侵权责任是民法法中债的产生生原因之一,而而法人的非财财产损害又符符合侵权责任任构成要件,即即主要包括了了四个方面的的内容:侵权权行

9、为,损害害事实(结果果),两者之之间的因果关关系和行为人人主观方面的的过错。、侵权行为:在侵害法人的非非财产方面时时,法人所受受到的非财产产方面的侵害害就不单单局局限于法人这这个组织体之之上,也同样样包含其内部部自然人的精精神损害,带带给他们精神神上的痛苦,使使法人的精神神利益受到损损失。法人的的存在不仅仅仅是作为一项项财产而存在在的,其中凝凝结了全体成成员的大量心心血,对法人人侵害可以直直接造成财产产损害,而给给其内部自然然人带来的精精神上的痛苦苦进而对下一一步法人的发发展的间接影影响也是不可可估量的,或或许对其自然然人自身而言言,一个自然然人破产后自自此会丧失作作为商业主体体的资格。在在法

10、人的精神神利益遭受侵侵害后对其产产生的严重后后果是单纯的的现有的财产产损害赔偿无无法弥补的,此此时赋予法人人的非财产损损害的请求权权则更为重要要。、损害事实(结结果):最高人民法院001年施行的的关于确定定民事侵权精精神损害赔偿偿责任若干问问题的解释第第5条规定:法人或其他他组织以人格格权利遭受侵侵害为由,向向人民法院起起诉请求赔偿偿精神损害的的,人民法院院不予受理。这这条解释无疑疑是否认了法法人的非财产产损害的存在在,而产生这这一认识的原原因也是由于于对损害事实实这一现象的的存在的认识识不清楚所造造成的。它们们认为法人和和其他组织作作为民事主体体仅在社会功能上等等同于自然人人,但其不具具有精

11、神感受受力,无精神神痛苦,因此此,人格权益益在遭受损害害时,法人不不具备精神损损害后果。其其实损害事实实的发生相对对于法人所产产生的后果主主要有两方面面的具体表现现是法人的人人格形态恶化化和法人意思思表示能力受受到一定的影影响。法人人人格形态的恶恶化相对于自自然人而言,就就类似于自然然人尊严受损损。法人的名名誉权、信誉誉权、信用权权受到侵害直直接导致的社社会评价的降降低,社会影影响的恶劣。在在这个以“诚诚信”为主的的社会中,势势必带来两方方面的后果:法人人格受受侵害直接导导致财产侵害害和造成精神神利益的损害害。对前一方方面或许很多多人认为可直直接通过赔礼礼道歉和财产产赔偿予以弥弥补,岂不知知这

12、是无形的的损害,其中中大部分是潜潜在的,无法法在诉讼中证证明的,这样样这部分财产产的取得就会会出现了法人人的举证困难难问题,不利利于维护其合合法权益,如如果直接请求求非财产损害害就解决了这这一问题。当当然其中财团团法人具有一一定的特殊性性,它不以营营利为目的,而而是承担着社社会管理或社会公公益事业的职职能,当财团团法人人格权权遭受侵害时时,带来的不不仅仅是财产产损失,更重重要的是信誉誉、威信的降降低和正常活活动的障碍,从从而不利于社社会秩序的维维护。所以必须用用非财产损害害赔偿来弥补补法人人格形形态恶化带来来的一定精神神利益的丧失失或减损。 、侵权行为与与损害事实(结结果)的因果果关系:因果关

13、系是一个个重要的哲学学范畴,在侵侵权行为理论论发展过程中中,法学界对侵害害行为与损害害事实的因果果关系众说纷纷纭,存在着着诸多学说。英英美法系在因因果关系上因因审判过程中陪陪审员对事实实的认定和法法官对法律适用的认认定而分为事事实上的原因因和法律上的的原因,分别别经历了必要要的条件说即即“but for”规规则的适用到到实质要素理理论和从直接接结果理论到到风险理论引引进的过程;大陆法系的的因果关系理理论经历了条条件说充充分原因说相当因果果关系说法规目的说说的过程。【44】两大法系系侵权责任构构成要件之因因果关系理论论学说,稍做做比较分析就就可以发现必必要条件说与与条件说、实实质要素理论论说与充

14、分原原因说并无本本质区别,其其内涵大抵相相同,其后来来的发展均与与过失责任与与风险责任的的承担不无联联系,英美法法系直接引入入风险理论,大大陆法系的相相当因果关系系也是在过失失责任和危险险责任的背景景下应运而生生的。【5】法法人非财产损损害事实与侵侵害人的行为为存在因果关关系。这种因因果关系只限限于必然的和和直接的因果果关系范围之之类,在具体体认定上以适适用相当因果果关系为宜。“相相当因果关系系说以科学上上可能率之观观念为基础而而推论因果关关系”【6】此此处“可能率率”即相当性性。依对相当当性的判断标标准不同,相相当因果关系系说可分为:主观说:以以行为人行为为时所知或应应当知道的事事实为基础决

15、决定是否存在在因果关系;客观说:由由法官以社会会一般人对行行为时及行为为后所发生的的结果能否预预见为标准;折中说:行行为时一般人人所预见或可可能预见之事事实以及虽然然一般人不能能预见而行为为人所认识或或所能认识的的特别事实为为基础。【77】在法人的的非财产损害害中无论是法法人人格形态态恶化,或是是法人意思表表示能力所受受影响均为主主观之感受,无无物质外在之之客观表现,故故笔者认为采采用客观说较较为合理,既既若如果某项项事实反于现现实情形发生生该项结果之之可能性始得得认为有因果果关系。【88】假设一侵侵害行为以社社会一般见解解,认为在相相同条件下有有发生同种结结果的可能性性,则可以认认定侵害行为

16、为与损害事实实之因果关系系成立。在法法人的非财产产损害中因果果关系的表现现形成仅限于于一因多果和和多因多果,因因为在此类侵侵权行为中损损害事实是相相伴而生,不不可能单一存存在,即在法法人人格形态态恶化的同时时,其意思表表示能力亦必必然受到影响响。、主观过错分分析:主观过错是侵权权责任构成的的最终要件。是是指侵权行为为人对其行为为及损害事实实的发生存在在主观上的故故意和过失,行行为人在侵害害法人的人格格权时是存在在主观过错的的,理应承担担非财产损害害赔偿责任。在在企业信誉日日益重要的今今天,行为人人不存在过错错的行为亦可可能导致法人人遭受重大损损失,甚至破破产,此时,无无过错行为的的人是否应承承

17、担非财产损损害赔偿责任任是有待探讨讨。笔者愚见见,在此种情情况下,行为为人虽然无过过错,但因其其给法人造成成了无可挽回回的损失(破破产等),应应考虑到社会会本位价值和和公平原则而而适用无过错错责任原则或或公平责任原原则,主张法法人的非财产产损害赔偿。“正义是实定法法的基本价值值,是立法者者的目标,与与真善美一样样,正义是绝绝对价值,以以其自身为基基础,而不是是从更高价值值派生出来的的”【9】公公平是正义的的本质。在法法人的非财产产损害中赋予予法人的非财财产损害赔偿偿请求权有利利于实质正义义的实现,彰彰显民法之公平价价值,在现代代社会信誉日日益贬损的背背景下,亦是是对善良风俗俗的法律维护护和挽救

18、。四、法人非财产产损害赔偿范范围的认定:、精神损害赔赔偿范围上的的几种学说:损害赔偿的范围围是指与加害害行为之间存存在因果关系系全部损害事事实中加害人人所应当赔偿偿的部分,【110】非财产产损害赔偿范范围的确定关关系到民事主主体的哪些民民事权利遭受受到侵害可以以适用精神损损害赔偿的问问题,在这一一点上,各国国民法理论的的看法并不一一致,归纳起起来主要有以以下几种学说说:、精神痛苦说说:此说认为,精神神损害指受害害者所承受的的身体上或精精神上的痛苦苦。只要侵权权行为与精神神损害具有相相当因果关系系者,均属于于精神损害赔赔偿之范围,而而不论侵害对对象是受害人人的财产还是是人格利益所所造成的精神神痛

19、苦,因此此,这种说法法有不适当扩扩大赔偿范围围的瑕疵,故故不可采用。、一定范围人人格权说:此种说法的主张张者是主要为为我国大陆学学者,就我国国民法通则则第1200条有关法人人的规定,他他们认为对侵侵害人格权的的损害赔偿如如果全面实行行,必须等待待时机成熟,否否则即使立法法上对此加以以全面保护,司司法实践中也也很难做到。一一定人格权说说所主张的精精神损害赔偿偿范围显然过过于狭窄,不不利于法人合合法权益的保保护。、人格权说:该说以侵权行为为侵害的权利利性质为标准准确立赔偿范范围,主张精精神损害赔偿偿应以对一切切人格权的侵侵害为范围。我我们认为,此此学说弥补了了上一种学说说的短处,但但过于笼统、机械

20、,因为人格权是一个一般性概念,其内涵与外延皆随时代的发展要求而产生变化。由于成文法存在其固有缺陷滞后性,许多人格法益尚没有被明文规定为“权力”,采此说不利于对其保护。、法律对侵害害法人人格权权精神赔偿的的保护范围:在我国,以王利利明教授为代代表的一部分分学者经过对对精神损害赔赔偿的长期研研究后已认识识到单独适用用上述某一个个学说均有其其不足之处,他他们认为,精精神损害赔偿偿范围可以从从两个方面来来看:一是从从侵权行为所所侵害的民事事权利角度看看,精神损害害赔偿应适用用于一切对人人格权的侵害害;二是从侵侵权行为所导导致的损害性性质看,精神神损害赔偿应应适用于弥补补精神痛苦。确确定精神损害害赔偿的

21、范围围,应兼顾上上述两个方面面,并主张应应以较宽的范范围来界定对对精神损害的的赔偿。【111】从民民法通则第第120条的的规定,可以以看出,从立立法技术上和和立法意图上上,法律都没没有否定侵害害法人人格权权的精神损害害赔偿,但其其保护范围仅仅限于:名称称权,名誉权权,荣誉权。、名称权:是指法人及特殊殊的自然人组组合依法享有有的决定、使使用、改变自自己的名称,依依照法律上规规定转让名称称,并排除他他人非法干涉涉、盗用、冒冒用的人格权权,它包括以以下4种具体体权利:名称设定权权。名称使用权权。例如曾经经出现的对我我国“希望工工程”名称及及其宣传画的的非法使用,即即侵害了“希希望工程”财财团法人的名

22、名称使用权。名称变更权。名称转让权。、名誉权:民法学者在名誉誉权的概念上上提出了不同同的定义。如如:一是认为为名誉权为公公民或法人所所享有的就其其自身属性和和特点所表现现出来的社会会价值而获得得社会公正评评价的权利。【112】二是认认为名誉权是是以名誉的维维护和安全为为内容的人格格权。【133】三是认为为名誉权是公公民或法人享享有的,有关关自己的社会会评价而不受受他人侵犯的的一种人身权权利。【144】四是认为为名誉权就是是公民和法人人对于根据自自己的观点行行为工作表现现所形成的有有关其素质、才才干、品德的的社会评价不不可侵犯性的的权利。【115】依布布莱克思法律律辞典对名名誉(repputat

23、iion)所定定义的,所谓谓名誉系指“关关于一个人物物性或其他品品质的共同的的或一般的评评价。”【116】更准确确的说,名誉誉权是指公民民和法人就其其自身属性和和价值所获得得的社会评价价,享有保有有和维护的人人格权。【117】它包括括的具体权利利有:名誉保有权权。名誉维护权权。名誉利益支支配权。侵害害法人的名誉誉权的具体行行为包括:诽谤,捏造造并散布有损损法人名誉的的虚假事实。侮辱。侮辱是使对方人格或名誉受到耻辱。侮辱行为不仅是构成侵害名誉权行为还构成侵害自然人身体权,一般人格权行为,应是一个很复杂的行为。新闻报道失实。文学作品使用素材不当。无证据而错告或诬告。过失致人名誉权损害的其他行为。以

24、上几种行为,均有可能对法人的名誉权造成侵害,从而引起其精神上的损害。、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对其获得的荣荣誉及其利益益享有的保持持、支配的基基本身份权。【118】也就是是说,荣誉权权人对其利益益享有支配权、自主主决定利益的的利用、处分分,仅认为荣荣誉权是保持持荣誉的权利利,是不全面面的。有学者者认为,荣誉誉与名誉不同同,荣誉并非非人人都可能能享有,也并并非人人都必必须具有,也也是一种并不不具有普遍意意义的特殊利利益,因此不不应以具有普普遍意义的民民事权利形式式加以宣示和和保护。【119】我们认认为,虽然能能够获得荣誉誉称号的公民民、法人在整整个社会成员中只只占有非常小小的比例,但但其是仍然存存

25、在的,尤其其对法人来说说,荣誉权的的拥有对其经经营、运作、存存续有着不可可忽视的作用用,否认荣誉誉权在民法通则中的的存在,与现现今全方位保保护法人合法法权益,健全全市场经济体制的呼呼声是相悖的的。 、应纳入法人人精神赔偿范范围的信用权权与商业机密密权:基于社会的不断断进步,科学学技术的飞速速发展,以上上三种对法人人的具体人格格权的保护是是远远不够的的。笔者认为为,现行立法法存在不足,应应将法人的信信用权与商业业秘密权纳入入精神损害赔赔偿的范围。、法人的信用用权:信用是指他人对对法人的生产产经营、产品品质量、偿付付债务等方面的的良好行为产产生的信赖感感,是法人履履行其允诺行行为的能力,既既是主观

26、的表表现,也是社社会的评价。我我国民法通通则没有直直接规定法人人的信用权受受到侵害可以以请求精神损损害赔偿,而而是类推适用用民法通则则第1200条关于保护护名誉权的规规定,实际上上,两者是相相类似而又相相区别的。一一方面信用权权是关于人格格的综合评价价,范围宽泛泛,内容复杂杂。另一方面面,信用权包包含明显的财财产利益的因因素。信用权权虽然是人格格权是非财产产权但却是关关系主体经济济能力评价的的权利。因而而信用权包括括经济利益与与财产利益两两个方面。而而名誉权则不不具有财产性性,只是与财财产利益有关关联。【200】、法人的商业业机密权:就好象自然人有有隐私权,法法人也应有商商业秘密权。商商业秘密

27、是随随着市场经济济的发展和竞竞争的展开而而逐步形成的的一个法律术语。11993年,美美国政府发表表了关于国家家信息基础设设施(Nattionall Infoormatiion Innfrasttructuure),即即信息高速公公路的建设规规划。19995年10月月,美国商务务部电讯与信信息管理局发表了了题为“隐私私与国家信息息基础设施与与电讯有关的的个人信息的的保护”的白白皮书,该白白皮书认为,隐隐私至少包括括九个方面,从从其中列举的的第四个方面面“关于一个个组织或事业业内部事物的的隐私”【221】不难看看出法人商业业秘密权的影影子。我国现现行立法只是是在反不正正当竞争法中中对侵犯商业业秘密

28、的行为为予以法律规规定,这是不不利于我国市市场经济发展展的,我国民民事立法应将将法人的商业业秘密权作为为法人的重要要人格权予以以保护,对侵侵害此权的行行为,法人有有权请求非财财产损害赔偿偿,因为商业业秘密权包括括不为公众所所知悉,能为为权利人带来来经济利益的的技术信息和和经营信息,一一旦被侵害,同同样会影响法法人意思能力力的自由。五、法人非财产产损害赔偿数数额的计算原原则:关于法人非财产产损害赔偿金金额的计算,我我国关于算定定非财产损害害赔偿金的原原则有如下三三种:、法官的自由由裁量原则。、区分对待原原则。、适当限制原原则。依照法人与自然然人之间的共共性与特殊性性,应该可以以斟酌出较为为合适的

29、计算算方法,在此此不再赘述。总之,法人和自自然人一样具具有完善的人人格,其人格格尊严应受到到法律的保护护并得到尊重重。赋予法人人非财产损害害赔偿请求权权是社会和经经济发展之要要求,也是世世界各国立法法大势之所趋趋。值得欣慰慰的是全国人人大法工委已已提交全国人人大常委会审审议的中华人人民共和国民民法(草案)将将“人格权”在在分则第四编编中单列,并并于草案第二二条规定“法法人的人格尊尊严和人格自自由不受侵犯犯”,可以说说,法人的非非财产损害赔赔偿问题又向向前迈进了重重大一步。相相信在不久的的将来,立法法界、理论界界、实物界都都将给之以更更加充分之重重视并最终得得以确定。注释:【1】 转引引自政法论

30、论坛,20002,第三三期,中国政政法大学出版版社,周利民民,论法人人的非财产损损害赔偿【2】 林太太生,法人人人格权应受受到法律保护护,法学,19992【3】 王利利明主编,221世纪系列列法学教材-民法,中中国人民大学学出版社,778页以上【4】 李小小田,一般般侵权行为中中因果关系和和过错之关系系处探,中中国民商法律律网【5】 曾世世雄,损害害赔偿法原理理,中国政政法大学出版版社,第977页以下【6】 曾世世雄,损害害赔偿法原理理,中国政政法大学出版版社,第1004页以上【7】 李小小田,一般般侵权行为中中因果关系和和过错之关系系处探,中中国民商法律律网【8】 转引引自梁慧星主主编,中国

31、国大陆判解研研究集-自由由心证与自由由裁量第551页以下,梁梁慧星民法法学说判例与与立法研究,中中国政法大学学出版社,11993年版版第276页页【9】 张明明楷,刑法法的基本立场场,中国法法制出版社,第第69页以下下【10】 李微,日日本机动车事事故损害赔偿偿法律制度的的研究,法法律出版社,11997,第第138页【11】 胡平,精精神损害赔偿偿制度研究,中中国政法大学学出版社,22003,第第161页【12】 王利明主编编,人格权权法新论,吉吉林人民出版版社,19994,第4009页【13】 张俊浩主编编,民法学学原理,中中国政法大学学出版社,11991第1154页【14】 佟柔主编,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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