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案件协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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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稽查案件协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案件的协查(以下简称协查)工作, 提升协查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税务稽 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方法。第二条协查是指查办税务稽查案件的稽查局(以下简称托付方)将 需异地调查取证的税务稽查案件协查要求(以下简称协查要求)和 有关涉税资料发送给有管辖权的稽查局(以下简称受托方),受托方依法开 展调查取证并按期回复结果的工作。第三条 协查工作遵循真实、合法、有关和效率的原则,遵循受托地 确实是案发地的宗旨。第四条 稽查局负责协查工作,涉及稽查局及其他部门的协查由稽查 局牵头办理。第五条稽查局及其

2、工作人员应保证协查信息安全,在协查工作中严 格遵守保密规定。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将逐步推进协查工作网络化 进程,提升协查软件应用水平,将协查工作全面纳入协查信息治理系统(以 下简称协查系统)治理。第二章托付协查治理第七条 托付方在税务稽查案件检查过程中,依据案情需要发起托付 协查。第八条托付方应按照本方法规定,采取网络协查、纸质协查和派人 协查三种方式开展托付协查工作。网络协查是指通过协查系统传递协查信息和资料的协查方式,应配合 寄送纸质资料。总局纳入协查系统治理的发票和涉税事项的协查,托付方 应采取网络协查方式开展托付协查工作,不得发送纸质协查。纸质协查是指总局未纳入协查系统治

3、理的发票和涉税事项的协查,通 过邮寄方式传递协查信息和资料的协查方式。纸质协查采取同级发函的方式进行。同级稽查局之间的协查采取直截了当发函复函的方式进行,上级 稽查局组织的协查,采取逐级发函复函的方式进行。派人协查是指重大案件或有专门要求的案件,由托付方必要时派人参 与受托地稽查局调查取证的方式。第九条 托付协查的内容包括:税务稽查案件托付协查函(以下简 称协查函)、协查要求和涉税资料。涉税资料应完整、准确,应提供 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第十条已确定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案件,托付方须出具并寄送纸 质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及有关证据资料。通知单 应按照受托方被查对

4、象一户一单,并在所附发票清单上逐页加盖公章。第十一条 总局稽查局组织查办或督办的重大案件,或有专门要 求的案件协查,应由总局稽查局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打算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级)稽查局组织查办 的案件,或有专门要求的案件协查,应由省级稽查局组织。除另有规定外,协查发票票面金额合计在1亿元以上的,由总局稽查 局组织协查;票面合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由省级稽查局 组织协查;票面合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的,由设区的市、 自治州(以下简称市级)稽查局组织协查。票面合计金额未达到上级组织协查标准的,经上级稽查局同意, 托付方可提请上级组织协查。第十二条 托付方收到回

5、函结果后,需再次发出托付协查,应详细讲 明再次发函的缘故和目的。第十三条网络协查应遵循以下要求和程序:(一)托付协查录入的发票信息应与纸质票面信息一致。采纳电 子信息导入方式的应对缺项的信息予以补录。如无纸质发票,应录入托付 方被查对象信息和发票的电子信息,同时讲明无法补齐资料的缘故;(二)托付方应按照托付方企业或受托方企业做到一户一函,协 查函名称统一为“XX案件协查一XX纳税人”;(三)总局稽查局组织查办或督办的重大案件,应录入督办案件编号;(四)总局稽查局组织查办或督办的属于涉密案件的网络协查, 经总局稽查局批准后,托付方可在协查系统内采取加密法生成托付协查函。(五)托付方负责人应对协查

6、进行审批;(六)已确定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案件,托付方应在通过网络 发送托付协查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寄送纸质通知单及有关证 据资料;(七)托付方收到受托方回函后,应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包括协 查系统内的数据统计分析和受托方寄来的协查案卷的整理和分析;(八)协查回函作为税务处理依据,托付方进一步组织查处,查 实被查对象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并做出相应税务处理或税务行政处罚,依据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入库凭证,在协查系统内 依据纳税人和协查函号录入所协查的发票对应的查处结果和入库结果;(九)托付方应依据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在协查系统内录入 被查对象移送司法机关情形。第十四条纸质协查须参照

7、网络协查的要求和程序开展,纸质协查函 应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发出。第十五条派人协查的派出人员应携带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和相对 应的工作证件、协查函、协查要求和涉税资料,必要时可参与受托方 的调查取证。第三章受托协查治理第十六条受托方应依据托付方的协查要求和有关涉税资料, 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函。第十七条受托方发觉纸质协查函的涉案企业不属本单位管辖的,应 在收到纸质协查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退回托付方。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方在受托协查时,赶忙按照规 程有关规定立案检查:(一)托付方开具通知单的;托付方提供了明确的涉税信息,讲明受托方涉案企业有税收违法嫌疑的;(三)上级稽查

8、局要求立案检查的;(四)其他需要立案检查的情形的。符合上述情形,但本地涉案企业无法查找或因注销、走逃、破产等缘 故,账务资料、涉案人员无法查找,能够不予立案查处。第十九条未立案检查的协查,受托方应向被协查对象出示税务检 查通知书,开展调查取证,取得有关证据资料。调查取证过程中如发觉被 协查对象存在涉税违法嫌疑的,再按照规程有关规定立案检查。第二十条 关于立案检查的受托协查,在规定的回函期限前不能明确 定性或不能做出税务处理和行政处罚的,应在回函期限内回复初步协查结 果并详细讲明本方所发觉的咨询题和案件进展情形。案件结案后,须再以 纸质形式回复托付方最终协查结果。第二十一条网络协查的受托方应遵循

9、以下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一)及时登记协查系统的协查函;(二)稽查局负责人对接收后待检查和检查后待回复的信息进行 审批;(三)依据托付方协查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四)依据检查情形,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协查结果代码定义 逐项选择协查结果代码,填写增值税扣税凭证调查结果清单(以下简称结果清单)并附加讲明,撰写税务稽查案件协查报告(以下简称协 查报告);(五)查实被查对象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并做出相应税务处理或税 务行政处罚,依据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入库凭 证,在协查系统内依据纳税人和协查函号录入所检查发票对应的查处结果 和入库结果;(六)依据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在协查系统内录入被查对象 移送

10、司法机关情形;(七)在协查系统内回复协查结果信息,并依据托付方协查要 求在1个工作日内寄送纸质证明资料。第二十二条纸质协查和派人协查的受托方应参照网络协查的要求和 程序开展协查工作。第二十三条 受托方在检查工作中,需要取得涉案对象的税务登记、 变更、注销、失控或查无企业、纳税申报、抵扣税款、免税、出口退税等 征管资料和证明材料的,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应 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资料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第二十四条受托方应依据调查取证所把握情形及所猎取的证据材 料,做出协查结论,出具协查报告。协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一)协查来源,托付方名称、协查函名称、函号或文号;(二)涉案企

11、业的差不多情形;(三)对应协查要求的内容逐项展开讲明;(四)做出协查结论或对协查结果进行讲明;(五)其他需要讲明的事项。第二十五条受托方应出具税务稽查案件协查回复函,参照本方法 所附协查案卷名目组成协查案卷。第二十六条 受托方应按期回函。网络协查除有专门要求外,应在收 到协查函后30日内回函。纸质协查和派人协查以协查要求为准。第二十七条 总局稽查局组织查办或督办的案件,或有专门要求的案 件协查,受托方如遇专门情形不能按时完成协查任务的,应在到期5日前, 由受托方填写税务稽查案件协查延期申请(以下简称协查延期申请), 逐级上报至总局稽查局。经总局稽查局审批同意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完成 协查工作并回

12、复协查函。网络协查的协查延期申请在协查系统内填写 和审批。第四章 监控治理第二十八条托付方与受托方应共同做好信息交换工作,关于上级督 办的案件,要及时汇报协查情形。第二十九条 市级以上稽查局应全面把握本地区协查情形,及时督办 指导下级协查工作。网络协查应通过协查系统监控协查动态。第三十条稽查局应建立协查工作台帐,分不本级托付发出和受托检 查的协查信息,连续记载协查工作开展情形。台帐内容包括:(一)函件发出或收到日期,派人协查日期;(二)函件名称、编号或文号;(三)涉及企业名称、资料种类、数量;(四)是否立案;(五)负责检查的人员;(六)协查回函日期;(七)案卷号和归档地;(八)其他。第三十一条

13、 网络协查信息由协查系统自动传输。协查系统不能实现 自动分捡的,应在收到协查函5日内按照受托方纳税人识不号、纳税人名 称、地址等依次进行人工分捡。第三十二条受托协查累计按期回复率作为考核指标,须达到100%, 经总局稽查局同意延期的,按延长后的期限进行考核。受托协查累计按期回复率=累计按期回复发票份数/ (累计按期回 复发票份数+逾期发票份数)X100%。第三十三条网络协查将托付协查信息完整率、受托协查信息完整率、 选票准确率作为监控指标。托付协查信息完整率=必填考核项目/当期发起托付协查发票数量 X全部考核项目X100%。受托协查信息完整率=必填考核项目/当期回复受托协查发票数量 X全部考核

14、项目X100%。必填考核项目在协查系统中自动设置。选票准确率=协查结果有咨询题发票份数/收到协查结果发票份数X100%。第三十四条 总局及省级稽查局按期对协查动态分析报告和协查 系统运行情形进行通报。第五章协查系统治理第三十五条 协查系统的使用权在稽查局。稽查局需变更协查授 权的,应逐级上报协查信息治理系统用户授权变更申请(以下简称变 更申请)。市级以下稽查局协查系统的用户授权变更由省级稽查局审批, 报总局稽查局备案。省级稽查局审批同意后交同级信息中心处理。省级稽查局协查系统的用户授权变更由总局稽查局审批,总局稽 查局审批同意后交总局呼叫中心处理。报总局稽查局备案的资料包括市级以下稽查局的变更

15、申请和 省级稽查局的批复意见。第三十六条稽查局确实需要修改协查系统内数据的,应填写协 查信息治理系统运行重大情形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逐级上报至 总局稽查局审批。总局稽查局审批同意后交总局呼叫中心处理。第三十七条稽查局发觉协查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应在发觉当日 填写报告单,交同级信息中心处理。信息中心和稽查局共同核查后,无 法解决的咨询题,应逐级上报至省级信息中心和稽查局。咨询题在2个工 作日内没有解决的,省级信息中心应上报总局呼叫中心,省级稽查局应将 报告单上报总局稽查局。总局呼叫中心统一组织对各省上报咨询题的 处理。第三十八条稽查局应及时对本单位的通讯录信息进行更新。第六章资料治理第三十九

16、条 案卷治理按照规程有关规定处理,由审理部门 统一归档。未立案检查的协查资料按照协查编号或纳税人名称立卷归档, 立案检查的协查资料列入稽查资料一并归档。第四十条 托付方归档资料包括协查函、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协 查要求、通知单、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税款 入库凭证、受托方寄送的协查案卷及有关资料。第四十一条受托方归档资料包括托付方寄送的协查函、协查要 求、通知单、协查案卷、协查延期申请及有关资料。第四十二条网络协查的其他应归档的资料包括报告单、变更申 请及有关资料。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各级税务机关。第四十四条各省级税务局可依据本方法对辖区内协查工作制定 考核制度和

17、奖惩方法。第四十五条 本方法所称以上、日内,包括本数。第四十六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治 理方法同时废止。附件1税务稽查案件托付协查函协查编号:按照税务稽查案件协查治理方法及有关规定,特托付你局按所附 的协查内容及要求,进行检查,并请将检查结果反馈我局。税务机关(章)年 月 日地址:邮政编码:协查组织机关:地址:邮政编码:使用讲明1. 本协查函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协查治理方法第九条设置。2. 适用范畴:案发地稽查局在案件检查过程中,依据案情需要发起 协查。3. 本协查函为A4竖式。附件2税务稽查案件协查要求(已证实虚开)一、涉案企业的违法事实(按照本方企业检查情形填写)二、

18、协查取证要求(按照本方协查具体情形修改)(一)查明当地是否有协查函中要求检查的受票单位以及受票单位 的差不多情形,并提供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是否是一样纳税人等资料的 复印件。由于撤销、变更、失控或查无此企业等缘故,无法提取抵扣联、 发票联、记账凭证的,请提供当地工商、税务部门、银行部门:销户)的有关 证明;企业已抵扣税款的,须出具税务部门的抵扣税款证明。(二)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应重点对所对应的物流、票流、资金流方 面进行核查:1. 物流方面:要确定是否有真实的物资交易,物资产地或发货地是 否是案发地。查清原材料采购的具体途径、送达方式、如何验收入库及领 用出库情形,将材料收发存的实物登记与财务

19、账面登记的数量金额相互对 比检查;对购货与生产领用、生产定单进行核对;在原材料种类上进行核 对。2. 票流方面:查清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来源、取得的方式及途径;注 意从企业的供应、财务部门、运输部门分不调查,结合材料采购、物资运 输、资金支付以及财务处理进行多方位查证,加以相互印证。3. 资金流方面:查清结算方式、资金流向,调查付款与受票、付款 与购货、付款与运输业务之间的对应关系,对资金回流的情形深究原委。(三)对受票单位购买物资、取得发票、货款支付、运费支付的过程 情形要提供有关人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营的负责人、供销人员、财会 人员、运输人员、仓库保管员)的谈话笔录。1. 购货单位是如何与

20、供货人员(供货人员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 性不、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取得联系?2. 所购买的物资是在何地、何单位购得的,物资的来源是否合法 (提供供货单位的差不多情形及物资销售合同的复印件)?3. 物资是通过什么人、什么方式运输的(运输人员的差不多情形包 括姓名、性不、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及提供物资运输凭证 复印件)?4. 是否有真实的物资入库,物资是由谁组织入库的(提供物资入库 单凭证复印件)?5. 货款、运费是由谁支付的,货款、运费的支付方式及流向。汇款 若有背书行为,背书给什么单位,过程如何,资金如何回笼(提供物资款项 往来凭证、资金明细账、银行资金对账单等凭证

21、复印件)?6. 受票单位何人在何时何地,从何人手中如何取得发票,出票者的 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不、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双 方如何商谈开票事宜,是否有中间人,中间人的差不多情形及联络方式,中间人如何介绍,是否收取介绍费,收费标准和数额等情形。7. 涉案发票的内容情形。受票单位取得的发票联、抵扣联内容与开 票企业的存根联、记账联内容是否一致,发票联次间内容不符的缘故。对 不符的发票请提供发票联、抵扣联复印件。8. 票、货、运、款是否相符。受票单位有无取得与涉案发票内容一 致的物资、运输劳务?开票单位与售货、运输、收款单位是否一致(开票单位、 收款单位的差不多情形,开票单位和供货

22、、收款单位不符的缘故,票、货、 运、款不符的缘故)?9. 受票单位的道路、搬运、仓储等情形的调查报告。(四)对受票单位生产领用、销售物资、开具发票、货款回收的过程 情形要提供有关人员的谈话笔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的负责人、 销售人员、财会人员、仓库保管员)。1. 受票单位是如何与下一环节企业的采购人员(采购人员的差不多 情形包括姓名、性不、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取得联系?2. 所销售的物资是在何地、卖给何单位的,是否有真实的物资交易 (提供购买物资单位的差不多情形及物资销售合同的复印件)?3. 物资是通过什么人、什么方式运输给下一环节购买物资单位的 (运输人员的差不多情形包

23、括姓名、性不、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 话等及提供物资运输凭证复印件)?4. 是否有真实的物资出库,物资是由谁组织出库的(提供物资出库 单凭证复印件)?5. 货款是由谁回收的,货款的支付方式及流向。汇款若有背书行为, 背书给什么单位,过程如何,资金如何回笼(提供物资款项往来凭证、资金 明细账、银行资金对账单等凭证复印件)?6. 受票单位何人在何时何地,向何人开具发票,下一环节受票者的 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不、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双 方如何商谈开票事宜,是否有中间人,中间人的差不多情形及联络方式,中间人如何介绍,是否收取介绍费,收费标准和数额等情形。7. 涉案增值税抵扣凭

24、证的内容情形。受票单位开具的存根联、记账 联内容与下一环节购买物资单位取得的发票联、抵扣联内容是否一致,发 票联次间内容不符的缘故。对不符的发票请提供存根联、记账联复印件。8. 票、货、运、款是否相符。受票单位有无销售与涉案发票内容一 致的物资、运输劳务?下一环节购买物资单位与同意发票、回款单位是否 一致(同意发票、回款单位的差不多情形,购买物资单位与同意发票、回款 单位不符的缘故,票、货、运、款不符的缘故)?9. 购货单位的道路、搬运、仓储等情形的调查报告。10. 如果采购的原材料是用于本单位生产或者消费的,要查清晰具 体领用人、领用的目的、生产的消耗材料物耗比是多少(提供生产、领用的 记录

25、,出入库的凭证复印件)?(五)行政处罚和追缴税款情形。对发票联次内容不符、发票内 容与物资货款或运输业务实际情形不符的,一律不予抵扣和退税,并依法 进行行政处罚。已抵扣税款或退税的,要查清抵扣税款或出口退税的时刻 和金额,并依法追缴税款,凡定性为有意同意虚开的,要处以一倍以上的 罚款。三、检查人员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报告要对检查取得的资料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并对检查情形作出合理的定 性;同时提出处理和处罚意见以及稽查工作建议。四、税务处理、处罚结果对开票单位或当事人差不多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税务行政处罚决 定的,要提供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组织税款、 罚款和滞纳金入库的缴款凭证

26、、执行凭证的复印件。五、材料组卷及时刻要求协查取证工作完成后,受托方县以上税务机关应出具纸质协查组 卷资料,按照开票方或受票方一户一卷,所提取的证据材料复印件统一使 用A4纸,须有“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字样和取证人员的签字 或印章以及材料来源企业、部门和经办税务机关的公章。各地税务机关请 于 年 月日前,将协查分户组卷材料分不寄至托付方税务机关名称地址: 邮政编码:XX税务局稽查局年 月 日附件3税务稽查案件协查要求(向受票方发起的有疑咨询协查)一、涉案企业的违法事实(按照本方企业检查情形填写)二、协查取证要求(按照本方协查具体情形修改)(一)查明当地是否有协查函中要求的受票单位以及

27、受票单位的差 不多情形,并提供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是否是一样纳税人资料的复印件。 由于撤销、变更、失控或查无此企业等缘故,无法提取抵扣联、发票联、 记账凭证的,请提供当地工商、税务部门、银行部门(销户)的有关证明;企 业已抵扣税款的,须出具税务部门的抵扣税款证明。(二)协查应重点对被查增值税抵扣凭证所对应的物流、票流、资金 流方面进行核查:1. 物流方面:要确定是否有真实的物资交易,物资产地或发货地是 否是案发地。查清原材料采购的具体途径、送达方式、如何验收入库及领 用出库情形,将材料收发存的实物登记与财务账面登记的数量金额相互对 比检查;对购货与生产领用、生产订单进行核对;在原材料种类上进行

28、核 对。2. 票流方面:查清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来源、取得的方式及途径;注 意从企业的供应、财务部门、运输部门分不调查,结合材料采购、物资运 输、资金支付以及财务处理进行多方位查证,加以相互印证。3. 资金流方面:查清结算方式、资金流向,调查付款与受票、付款 与购货、付款与运输业务之间的对应关系,对资金回流的情形深究原委。(三)对受票单位购买物资、取得发票、货款支付、运费支付的过程 情形要提供有关人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营的负责人、供销人员、财会 人员、运输人员、仓库保管员)的谈话笔录。1. 购货单位是如何与供货人员(供货人员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 性不、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取得联

29、系?2. 所购买的物资是在何地、何单位购得的,物资的来源是否合法(提 供供货单位的差不多情形及物资销售合同的复印件)?3. 物资是通过什么人、什么方式运输的(运输人员的差不多情形包 括姓名、性不、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及提供物资运输凭证 复印件)?4. 是否有真实的物资入库,物资是由谁组织入库的(提供物资入库 单凭证复印件)?5. 货款、运费是由谁支付的,货款运费的支付方式及流向。汇款若 有背书行为,背书给什么单位,过程如何,资金如何回笼(提供物资款项往 来凭证、资金明细账、银行资金对账单等凭证复印件)?6. 受票单位何人在何时何地,从何人手中如何取得发票,出票者的 差不多情形(包括

30、姓名、性不、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双 方如何商谈开票事宜,是否有中间人,中间人的差不多情形及联络方式,中间人如何介绍,是否收取介绍费,收费标准和数额等情形。7. 涉案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内容情形。受票单位取得的发票联、抵扣 联内容与开票企业的存根联、记账联内容是否一致,发票联次间内容不符 的缘故。对不符的发票请提供发票联、抵扣联复印件。8. 票、货、运、款是否相符。受票单位有无取得与涉案发票内容一 致的物资、运输劳务?开票单位与售货、收款单位是否一致(开票单位、收款 单位的差不多情形,开票单位和供货、运输、收款单位不符的缘故,票、 货、运、款不符的缘故)?9. 受票单位的道路、搬运、

31、仓储等情形的调查报告。(四)对受票单位生产领用、销售物资、开具发票、货款回收的过程 情形要提供有关人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的负责人、销售人员、 财会人员、仓库保管员)的谈话笔录。1. 受票单位是如何与下一环节企业的采购人员(采购人员的差不多 情形包括姓名、性不、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取得联系?2. 所销售的物资是在何地、卖给何单位的,是否有真实的物资交易 (提供购买物资单位的差不多情形及物资销售合同的复印件)?3. 物资是通过什么人、什么方式运输给下一环节购买物资单位的 (运输人员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不、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 话等及提供物资运输凭证复印件)?4.

32、 是否有真实的物资出库,物资是由谁组织出库的(提供物资出库 单凭证复印件)?5. 货款是由谁回收的,货款的支付方式及流向。汇款若有背书行为, 背书给什么单位,过程如何,资金如何回笼(提供物资款项往来凭证、资金 明细账、银行资金对账单等凭证复印件)?6. 受票单位何人在何时何地,向何人开具销售发票,下一环节受票 者的差不多情形(包括姓名、性不、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双方如何商谈开票事宜,是否有中间人,中间人的差不多情形及联络方式, 中间人如何介绍,是否收取介绍费,收费标准和数额等情形。7. 涉案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内容情形。受票单位开具的存根联、记账 联内容与下一环节购买物资单位取得的

33、发票联、抵扣联内容是否一致,发 票联次间内容不符的缘故。对不符的发票请提供存根联、记账联复印件。8. 票、货、运、款是否相符。受票单位有无销售与涉案发票内容一 致的物资?下一环节购买物资单位与同意发票、回款单位是否一致(同意发 票、回款单位的差不多情形,购买物资单位与同意发票、回款单位不符的 缘故,票、货、运、款不符的缘故)?9. 购货单位的道路、搬运、仓储等情形的调查报告。10. 采购的原材料用于本单位生产或者消费的,要查清晰具体领用 人、领用的目的、生产的消耗材料物耗比是多少(提供生产、领用的记录, 出入库的凭证复印件)?三、检查人员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报告要对检查取得的资料进行实事求

34、是地分析,并对检查情形作出合理的定 性;同时提出处理和处罚意见以及稽查工作建议。四、税务处理、处罚结果对受票单位或当事人差不多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税务行政处罚决 定的,要提供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组织税款、 罚款和滞纳金入库的缴款凭证、执行凭证的复印件。五、材料组卷及时刻要求协查取证工作完成后,受托方县以上税务机关应出具纸质协查组 卷资料,按照开票方或受票方一户一卷,所提取的证据材料复印件统一使 用A4纸,须有“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字样和取证人员的签字或印章以及材料来源企业、部门和经办税务机关的公章。各地税务机关请于 年 月日前,将协查分户组卷材料分不寄至托付方税务机关名

35、称地址: 邮政编码:XX税务局稽查局年 月 日附件4税务稽查案件协查要求(向开票方发起的协查)一、涉案企业的违法事实(按照本方企业检查情形填写)二、协查取证要求(按照本方协查具体情形修改)(一)查清当地是否有开票人,并提供其工商登记、税务登记, 是否为一样纳税人,是否有物资运输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等资料 的复印件。对由于撤销、变更、失控或查无此企业的,需提供当地工商、 税务、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证明。(二)所开增值税抵扣凭证是否在税务机关领购。需提供有关证 明,开票人开出的发票联、抵扣联与记账联、存根联是否一致。发票联、 抵扣联的内容与物资销售合同、物资出库单凭证、物资往来凭证、物资运

36、输合同、物资运输凭证、有关开票单位的记账凭证(包括物资和资金明细 账)所记录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提供上述账证的复印件。(三)开票单位收取货款方式及背书转让情形,提供有关凭证复 印件。(四)发票开出后是否申报纳税,若已申报需提供有关申报凭证。(五)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行政处罚情形,附税务处理决定书、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款凭证复印件。(六)涉嫌虚开发票的,对开票单位法定代表人、当事人及介绍 人等进行询咨询并制作笔录,具体了解虚开发票的过程。笔录要紧内容应 包括:1. 开票单位的差不多情形以及有关当事人的差不多情形。2. 开票单位与受票单位之间有无真实物资交易或提供应税劳务,资 金往来情形;所销售

37、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与发票开具内容以及收款是否一 致等情形。3. 双方联系及开票的具体过程,所开发票的具体时刻、票号、税号、 名称、数量、价款、税款、价税合计等内容。有中间人介绍的,须了解中 间人的具体情形,以及其收取介绍费情形。4. 收取开票手续费等情形。5. 发票开出后是否申报纳税。三、检查人员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案件协查报告要对检查取得的资料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并对检查情形作出合理 的定性;同时提出处理和处罚意见以及稽查工作建议。四、税务处理、处罚结果对开票单位或当事人差不多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税务行政处罚决 定的,要提供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组织税款、 罚款和滞纳金入库的缴款凭证

38、、执行凭证的复印件。五、材料组卷及时刻要求协查取证工作完成后,受托方县以上税务机关应出具纸质协查组 卷资料,按照开票方或受票方一户一卷,所提取的证据材料复印件统一使 用A4纸,须有“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字样和取证人员的签字 或印章以及材料来源企业、部门和经办税务机关的公章。各地税务机关请 于 年 月日前,将协查分户组卷材料分不寄至托付方税务机关名称地址: 邮政编码:XX税务局稽查局年 月 日附件5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协查编号:案件名称及编号:经查证,现将已证实虚开的发票XX份、涉案发票金额XX元告 知你局,请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有关情形及税务处理结果反馈我局。附件:1.发票清单2. 其他

39、税务机关(章)年 月 日地址:邮政编码:使用讲明1. 本通知单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协查治理方法第十条设置。2. 适用范畴:已确定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案件,托付方须出具并 寄送纸质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及有关证据资料。通 知单应按照受托方被查对象一户一单,并在所附发票清单上逐页加盖公 章。通过协查系统发出托付协查的,应在通过网络发送托付协查信息后1 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寄送纸质通知单及有关证据资料。3. “涉案发票金额”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废旧物资发票是指金 额;公路、内河物资运输业统一发票是指运费合计金额。4. 本通知单为A4竖式。附件6税务稽查案件协查报告协查编号:总 页第1页使用讲

40、明1. 本报告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协查治理方法第二十四条设置。2. 适用范畴:受托方税务机关在检查后填写。3. 本报告为A4竖式,装入税务稽查案件协查案卷转交托付方税务 机关。附件7税务稽查案件协查案卷案件名称:协查编号:税务局稽查局被查对象:立卷时刻:协查案卷名目序号内容页码1税务稽查案件协查回复函2税务稽查案件协查报告3增值税抵扣凭证调查结果清单4税务处理决定书5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6税收缴款书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8企业走逃注销证明材料9发票抵扣开具退税证明材料10询咨询(调查)笔录11陈述申辩笔录12协查取证有关账页、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13购销、运输合同复印件14物资运

41、输发票复印件15其他资料使用讲明1. 本案卷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协查治理方法第二十五条设置。2. 适用范畴:受托方税务机关在检查后一户一卷,应按照托付方与受托 方纳税人一一对应的关系整理协查回函案卷。3. 装订整齐。参照案卷名目装订协查回函案卷,案卷装订要求整齐美观。4. 能够提供原件的尽量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复 印件必须加盖来源单位公章并由有关人员签字。询咨询笔录及陈述申辩笔录的原件须有被询咨询人的签名及手印;提 供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有税务机关公章。企业有关账页、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购销合同复印件,物资 运输发票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有“此件与

42、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字样和取证人员的签字或印章以及材料来源企 业的公章。5. 本报告为A4竖式,转交托付方税务机关。附件8协查延期申请协查编号: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我局收到受托协查函,应于年 月 日前回函,因特申请延期至年 月 日。受托方已检查情形:税务机关(章)年 月曰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审批意见: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章)年 月 日使用讲明1. 本申请单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协查治理方法第二十七条设置。2. 适用范畴:总局稽查局组织查办或督办的案件,或有专门要求的案件 协查,受托方如遇专门情形不能按时完成协查任务的,应在到期5日前, 由受托方填写税务稽查案件协查延期申请(以下简称协查延期申请),

43、 逐级上报至总局稽查局。经总局稽查局审批同意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完成 协查工作并回复协查函。网络协查的协查延期申请在协查系统内填写 和审批。3. 受托方税务机关应当在核准的期限内完成协查工作并回复协查函。4. 本申请为A4竖式。附件9税务稽查案件协查回复函协查编号:你局号托付协查函的内容,我局差不多进行检查,现将协查结果反彳一税务机关(章)年 月曰地 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使用讲明1. 本回复函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协查治理方法第二十五条设置。2. 适用范畴:受托方税务机关回复托付协查函时使用。3. 本回复函为A4竖式。附件10协查系统运行重大情形报告单报告单位发生日期联系电话重大情况重大事项具体情形讲明网络不通硬件损坏修改或删除数据用户授权变更、口令修改其他审批意见栏稽查局信息中心意见或解决情形负责人签字(日期)意见或解决情形负责人签字(日期)本级上级上级总局使用讲明1. 本报告单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协查治理方法第三十六条设置。2. 适用范畴:税务机关在发觉协查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当日,填写本报 告单,交同级信息中心处理时使用。税务机关确实需要修改数据时,应逐级上报本报告单至税务总局稽查 局审批。税务总局稽查局审核同意后交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处理。3. 本报告为A4竖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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