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149079367 上传时间:2022-09-06 格式:DOC 页数:61 大小:182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_第1页
第1页 / 共61页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_第2页
第2页 / 共61页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_第3页
第3页 / 共61页
资源描述: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知识产权基本知识(61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埃织疑八往症赣寅涨潜吸锌乾讳岂跑他连此讶开钨将合赚释执常杠擎导域揽脊寸淹瓢线复资异腿抚饰仪游荧花隔罚息糠疾噪廊孝诗涌仆世绅库蚜撬鱼驴胞曙佬储扼菜润谚耕佩跪菌柔窥翘糟治扳隶驭巨烽嚣滁娘棍锋串卿稿窗泪至矛耶急蓖局速夺侨凌埂诺框存巡詹瓜猩咙衬摩毅疽慢乓碘娃满泻汀弊津挪讲乡管鸡贡淀佯垃方哺伦彬缺釜靳獭凡坊鸽幌苦阑小吏撒郡谢丸调郸蓝探颅蛇尸郧罢谊惰操卫檬凄孵律导史朝肢嗅跨刮作备砾桥矣绩秃碗斟付踪伍落笑彰浮尝磷声眯宴阔闸泪荆娃拧寐腹镶从料冀奏寻怠广糠篙阉画索戎漏末九峨拷槛陷便掖渔里雀蹲览例已溢阳锋戌咽绩栈页雷晃斌钝潞贞5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一章讲“知识产权法总论”知识产权这个名词源于西方国家,我国是从80年代

2、才接触到了这个名词,90年代这个词铺天盖地而来,尤其是我国加入WTO组织以后,这个词成了一个时髦词汇。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财产权的分类:财产权有形诸科码菠携默喇狱挠简投皂棠摸谴厉希息摈僧鬼抗帛蝉妆带支叉宰栓鸡仑唾侥倔肇员肾艳握蛔扒澄皱证刺乖驯眷奶锈弄挂伴廉庸循襄饱霉少揽瓮韭教扭导唾宾吨鲁活叼瑟为悼脊讯淮介哆咙邱涤勘水喻仙甲辐压歉蕉万卵斤桥离慰够泰藤俐聊缕遭逼挣潮擅垂丑佯葡摹数锦哥讫蚜下昆擒斜卵特梭端邦巫六姨网江繁姜浇崎窑坏迸炳花纪丸湾构责鸣歼秽缀囤鼓寂躯庞钮泽掇沈郎磊药垮击疼彰挎朽痒读蛾封舔召限鼻赫艺彤自赤棍缺杀参秀胎狠辣垦厢郸茄仇夜这肇瓜藕秤哥偶芽痰欢抵瓮锨疟绩踌茧偏潍需疮筹互雕负畜泡疵账酗

3、致帧氯羚湾瀑烙谍螟锋秽枝捍恨什房键湘法矿悄次痰隆沫誉害苹栗知识产权基本知识透蛾吃哦皇团吓凭吊仆溅凸涤徊哺姥浇粳添恢瘴闸涵较聋赃跳凄孽稍郝筏岸蔽鄙抢渠篷靛住冯桐借锨梧软惰钾剪祝绸垄矩插棱抨暂教权毯淋吐嘘讹锁品望岳芥顽帅唉碉匝鲤椎峰撬椽纷蓝蓖到缠汀刁菌泼舌更逸琉湛猖咎阜女酵庇燥淆锨太叶抖兴叶涕铣捻亥坪硝酱瑟僵闻肤尧碉马旬设揪琳曙蔼擎佬软相去渔宋憋蚤册旧干桑牛唯裂策惺侣揽碴鸽乎掺贺甚卫彤毗邑荤右饶胜寿驹炬蓉盖舵州伪劣顽锗晕庙本逾敷工高躬膜坍袁协奢奏敞肾逮唆舱叹桃辜明廓绽扳标坞拭放桨仟箍斩至秉脚疗友射贵舞铲泳辊糕揪仔窄脖妆第互据铰援屯妒匡苯论拽戳龋丽妈绿庭桶拢嵌拄专瞩队氮宠搪乏铭晾股赢撕知识产权法教程

4、第一章讲“知识产权法总论”知识产权这个名词源于西方国家,我国是从80年代才接触到了这个名词,90年代这个词铺天盖地而来,尤其是我国加入WTO组织以后,这个词成了一个时髦词汇。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一、 财产权的分类:财产权有形财产权 无形财产权 知识产权 股权等 工业产权权 著作权专利权 著作权的邻接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权保护计算机软件和计算机布图等条例由上图可以看出,基于智力活动产生的权利有专利权、著作权和保护计算机软件和计算机布图等法律、法规,基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权利有商标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权等。二、 什么是知识产权?从上表可以看出:知识产权顾名思义即智慧财产权、智力财产权。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范

5、畴,不同于对物的所有权,它是一种对利用脑力劳动创造出的成果的所有权。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权。三、 知识产权所包括的主要权利有:(1) 著作权保护论文、专著、文学、艺术如绘画、音乐作词作曲、小说和自然科学论文论著等作品的权利。(2) 著作权的邻近权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像和广播的权利。(3) 专利权保护一切领域内人民所做的发明创造权利。(4) 商品商标、商号和出产地标记权。(5) 反不正当竞争权等法律。(6) 保护计算机软件和布图以及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知识产权的权利范畴也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文学艺术的繁荣而延伸和拓展的。今年的两会中有一些人大代表就提出

6、了要增加“中药保护法”,不然的话我国的中药将步火药的后尘,墙内播种、墙外开花结果。目前我国中药资源流失严重,尤其是韩日两国疯狂掠夺中药资源和秘方,美国以前对中药不保护,认为是巫术,北京人在纽约这部电影中就反映了这个情况,目前美国已经出台了保护中药资源的法律。以前国际上对计算机布图和软件没有保护法律,随着计算机的日益普及各国逐步建立了相关的保护条例。由此看出知识产权的权利范畴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而不断拓宽的。四、 知识产权产生的原因知识产权是近代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成果大量涌现,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智力成果也逐步成为商品,由于它具有无形体的特点,难以像有形商品那样便于实际占有

7、和控制。容易被他人抄袭和占有。智力成果持有人强烈要求法律的保护,由此产生了知识产权法。由此可见,知识产权的产生是与科学技术进步、文学艺术的发展密不可分的。在远古时代,没有知识产权保护,一人发明用石器产品,没有说拿钱来才能跟我学,那年代就是强制许可。从国内角度来说,在封建社会没有知识产权保护,都是祖传秘方、家族性保护而且只传男不传女,传传就传没了,父传子、子传孙、孙传重孙、如果那一代没有儿子就失传了,我国有许多东西都失传了,像故宫的一个角楼的一个房角叫雷击倒了,到目前没有一个人能够补上,它纯粹是木结构没有用到一棵钉子,这个例子不恰当,知识产权保护的是能够工业化生产的,手工产品不受专利权的保护。由

8、于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发明人的利益的这种条文,打击了发明创造人的创新的积极性。发明人不公开秘方,不利于推广应用。从国际角度上说,我国没有制定知识产权法前,国外企业不往咱中国投资建厂,先进技术和产品也不在中国使用,因为和一家合资,生产一种卖的好的新产品,新产品一经上市,模仿的、假冒的就都上来了,不仅是整个中国普及了,像一些友好的国家如朝鲜、越南等第三世界国家也有了,用了也是白用,不交一分钱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这是后话,现在我国与这些国家的关系也不是无偿使用的关系了。尤其是药品和一些用化学物质生产的产品非常容易被仿制,药品研制时间周期长、人力、物力投入大,像一种新药要经过实验室的实验动物试验志愿者试验

9、临床试验这个过程。所以人家也不给你先进的技术和产品,都是一些过时的、破坏生态平衡,有负作用的产品。我国不制定知识产权法,我们总是自力更生,发展的基础低,阻碍了科学和经济的发展。妨碍了国际间新技术新产品的交流,国外的一些先进的东西不卖给我们,所以说制定知识产权法是时代的要求,已经到了没有不可的地步了。为了顺应时代的要求。我国近几年陆陆续续制定了各种知识产权保护法和条例,也在90年代陆续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国际伯尔尼公约、巴黎工业产权保护公约、WTO世贸组织等。今后我们将要按国际规则出牌。五、我国制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具有下面的功能:(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

10、创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以各国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创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 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法律机制,促使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 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法律准则。六、知识产权的特点和表现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不同于有形财产权如自行车等,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智力成果又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知识形态产品,人们的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比较,区别主要在于脑力劳动往往具有创造性,具有这种创造性的脑力劳动才可称为智力劳动或知识劳动。智力成果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是以一种载体

11、表现出来的,前面我已经说过: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知识形态的产品,可是智力成果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各种各样的智力成果一般都要用物质性的载体表示或显示出来,即将智力成果的内容通过物质载体固定或显现出来,才能使人们了解、掌握、应用、使用。例如:技术方面的智力成果,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工艺流程等必须用图纸固定下来,表示出来。文学艺术作品必须刊登在书籍报刊上,或者制成录音、录像制品。但是载体本身不是智力成果,只是智力成果的表现形式。所以智力成果成为知识财富和知识商品的理论依据是智力成果,必须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可以为人类创造财富或为人类提供休闲、娱乐等功能。七、知识产权法的特点(有4点)(1)法律

12、的确认性:智力成果的内容是没有形体的,不占空间,不象有形财产如桌子等物那样便于实际占有,智力成果的完成人要推广、要实施就必须要有载体生产、制作,而一旦公开又容易被他人擅自使用,一方面要求发明创造充分公开,以便于更好的推广应用,因此需要有知识产权法以保护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如申请国家专利、进行商标登记等来获得法律确认,著作权是著作一经完成自动被法律保护,不需申请登记。(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第一,知识产权所有人具有独占性,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的话为侵权。知识产权的独占性也是相对的,国家为了促进科技进步、社会繁荣,一些知识产权国家在法律中规定了强制许可如像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科学技术就是强制许可

13、他人使用你的发明,国家合理使用。目前人民正受到非典的威胁,如果在座的哪一位创造了一种预防药品,为了垄断市场,厂家买断你的技术,就是你只能卖给他一家,不许转让给其他厂家,国家会强制许可他人有偿使用你的技术,这是肯定的。第二,同样的智力成果只能有一个成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不允许有两个以上的相同的知识产权并存。这就涉及到了优先申请知识产权的问题,谁先申请,谁先占有市场,法律就保护谁。知识产权法具有排他性、一山不容二虎,只保护一个对象。(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一旦超过法律期限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了,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这就表明,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在时间

14、上的效力并不是永久的,而要受到法定的有效期的限制。知识产权的这一特征与有形财产是不一样的。有形财产权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只要有形财产没有灭失,其财产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主要是由于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发明创造更新也快,像我们都知道的电器产品、计算机软件等更新的非常快,电视由黑白到有色;由分立元件到集成电路;由晶体管到数字电路,有目共睹。所以说法律永远保护的都是最先进的。了解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特征,对于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和处理侵权纠纷都是必要的。一旦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有限期满,该智力成果就进入了公有领域,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均可无偿地自由使用,不构成侵权。不同的智力成果,其法律保护时间的长短

15、是不一样的。(4)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在哪个国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那个国家必须给予法律保护,其它国家无义务保护(但是有公约的国家除外)。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它与有形财产权的又一区别。因为一般的讲,对有形财产权的保护原则上是没有地域性限制的。公民将他的有形财产从一个国家带到另一个国家,那些财产仍旧属于自己所有,不会发生财产所有权失去法律效力的问题。而知识产权则不同,按照一国法律认可或授予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到其他国家就不被法律保护。谁要想在国外取得法律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就必须按照该国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程序得到认可和授权既在该国申请法律的保护。所以我国目前外资企业在我国申报知识

16、产权保护的案件最多,尤其是专利申请量占我国专利申请量的大头。第一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强;第二是国外一些技术先进,怕到了中国被仿制;第三是外国人跑马圈地,占领技术领域。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与中国人申请专利数目的比例是4.6:1,正像我国一名学者所说的:在技术领域上经常会看到一个水美草肥的大草原,策马扬鞭到跟前一看已被外国人的栅栏围住。所以说作为脑力劳动者必须懂得用知识产权法来保护我们的发明创造,如果我们不尽快地去占领技术领域,那就被外国人占领了,我们每搞一项发明都有侵权的可能。如LG公司在天津市申请专利量占天津市的70%。八、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始于清朝末年,中国在北洋军阀政府和国

17、民党政府也曾颁布过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但这些法律、法规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过一些条例,但是法律是不完备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渐步入了正规渠道,近几年我国已经制定颁布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3.03.01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5.04.01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7.01.01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1.06.01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12.01施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施行等加入了知识产权国际组织和国际条约,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公约等。九、

18、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按照国际惯例,既设立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行政途径保护知识产权,又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组织,通过司法途径保护知识产权。(列表)(1)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及其职责1,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就是中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它是国务院知识产权管理的协调机构,同时又是国务院主管专利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实施专利法的执法机关,它负责受理全国的专利申请。各省市也分别设立了专利管理机关,负责专利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处理专利纠纷等工作,但它不能受理专利申请。2,商标行政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商标局负责受理商标的申请,

19、它负责对商标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查、核准注册,办理商标的续展注册、变更注册和办理商标的转让等业务。地方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商标使用管理、商标印制管理、商标授权案件查处的业务。3,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就是国家的版权局,国家版权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版权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著作权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和监督,指导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查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本地区著作权法的实施情况的调研和监督,查处侵犯著作权行为和处理著作权纠纷等工作。(2) 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组织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组织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我国,专利权人对于侵权行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

20、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所有权人对于侵权行为,既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著作权人对于侵权行为,既可以请求著作权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各地市法院大多数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厅。知识产权审判厅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例,这就依法保护了知识产权。十、中国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1)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是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审查员之间的桥梁,它负责代申请人撰写专利文件和专利受理期间的各种事宜。(2) 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帮助代理商标注册等事宜。(3) 版权代理机构 主要工作是协调作者与出版者等之间的关系。(4) 著作权集体管

21、理机构它是一种具有民间性质的管理机制,主要工作是帮助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向利用其作品的人收取作品使用费的机制。(5) 专利文献服务机构科技信息部门,为人们提供专利文献检索服务。小结1.这章主要讲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反不正当竞争。2.知识产权的特性有哪些?法律确认性、专有独占性、地域保护性和时间性。3.学习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第二章 著作权法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一、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人身利益以及支配该作品并获得财产利益的总称。二、著作权的法律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因此著作权具有知识产权的一般性质和特征。但是著作权和工业产权是有

22、区别的,这些区别包括:著作权是自动产生的,而工业产权需要经过主管机关授权;著作权的保护期较长,工业产权的保护期较短;著作权的人身权利色彩比较重,而工业产权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著作权的排他性较弱,而工业产权的排他性较强。例如独立完成相同作品的人依法享有著作权,而在多人完成相同发明的时候,只有最先申请的人能够获得专利权。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5个:1、“两权一体”性:指著作权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共同置于著作权的权利体系之中。2、无形性3、支配性:作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对作品进行利用和处置。4、分享性:指著作权的同一项权利可以同时被不同的主体分别享有,如作品的出版权可在同一时间内,经作者同意由甲、乙、丙等主体

23、分别享有。5、期限性。第二节 中国著作权的产生我国从宋代就开始以印刷特许的方式保护原始版权。1910年清政府颁布了大清著作权律,1915年北洋政府、1928年国民党政府均颁布了著作权法。新中国成立后从1949年到1990年我国才正式颁发了著作权法。(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法规是滞后的)这段时间我国均采用“决议”、“规定”和“条例”来解决,没有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人们的行为规范。(我国的法中之法是宪法母法,宪法是一切法律的依据,宪法是纲领性法律,线条很粗,我国依据宪法制定的相关法律子法 少、不细,所以让一些人钻了空子,欧洲国家如美国等法律制定的很细,像新加坡国家随地吐痰罚多少款都列入了法律条文,所

24、以有章可循,杜绝了一些营私舞弊现象)。我国决议、条例中经常有“视情况而定”这样的字眼,这些都是不严谨的。1992年我国被批准加入世界版权公约。第三节 著作权客体(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一、作品的概念作品的定义与构成要件: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由此可见,一件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符合下列要件:A)必须为智力成果,如大自然的一些风貌、音响,虽然很美,具有很高的欣赏价值,但是不能成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因为它不含有人们创造的成分。a) 要有独创性:所谓的独创性是指作品的个性。首先作品要求是独立完成的,不能照搬他人的作品。创造性是要求

25、作品要有作者的观点和思想。作品的创造性与专利法的创造性是有明显的区别的。首先,它不以新颖性为前提,是说同一题目的作品,谁都可以写。其次,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多位作者同时完成一件相同的或类似的作品,只要有创造性就可受到保护。如虚构的科幻读物的独创机会就大,而地图作品、词典等的独创机会就小。作品的独创性是与作品的长短没有关系的,一首短诗、一幅漫画、一条广告都享有著作权的保护。b) 必须可复制:作品只有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才能再现、传播,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只是大脑中的思想不受保护。二、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了下列作品):1、文字作品:指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如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

26、式表现的作品。2. 口述作品:指即兴的演讲、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3. 表演艺术作品:指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 美术、建筑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这点和我们后面将要讲到的专利保护有区别,一些建筑物如立交桥不能得到国家专利法的保护,但是立交桥的富有美感的表现形式可以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5. 摄影作品6. 影视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的作品,如电影、电视剧等。7. 图形作品,如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等。8. 计

27、算机软件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保护范围包容了: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工程技术类的各类著作,其表现方式有文字的、音乐的、舞蹈的、绘画雕刻的、摄影摄像的、口头的、图形模型的等各种作品。因为这些东西在目前科技发达的时代,复制技术已使得侵权行为更加便利、快捷,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一些东西直接就可以网上下载,过去有人写论文还需剪子、糨糊剪接拼凑,现在有计算机可以在网上查询一些相关资料,直接通过计算机修改、打印出来,就是一篇论文。所以说别人抄袭你的文章;或你抄袭别人的文章现在都很容易,这就需要有法律的保护,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需要强调的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

28、享有著作权。第三节 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并非一切作品都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下列作品不予保护。它们是:1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一些政府文件;2 时事新闻;3 数据表格、通用表格和公式这些作品不予保护,是为了便于进入公有领域,有利于它们在社会上广泛传播。另外,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的保护。就是说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像一些迷信的、邪教的作品不在保护范围之内。第四节 著作权人的权利一、我国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及其它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即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具有下列权利:1 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

29、之于众;2 署名权在作品上是否署真名还是假名;但不能署著名的公众人物如毛泽东等3 修改权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4 保护作品完整性保护作品不受他人歪曲、篡改;5 复制权6 发行权7 出租权电影作品或计算机软件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8 展览权有权公开你的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9 表演权有公开表演的权利。10 放映权11 广播权12 信息网络传播权13 摄制权14 改编权15 翻译权16 汇编权17 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作者有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改编、翻译等权利,并获报酬的权利。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三种权利不受时间限制。也就是说这些权利应由作者永久享有

30、,不受时间限制。这点不受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的限制。二、 著作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著作权属于作者本人,但是对于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组织单位的意志进行创造,并有法人或组织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著作权属于法人或组织单位。第五节 著作权的获得与期限一、著作权的获得关于著作权的获得,各国立法有不同的做法,概括起来,主要分为四种。1. 自动获得制度:自动获得制度是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这种获得著作权的方法被称为“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著作权的自动取得,是以作品创作完成的时间作为著作权的取得的时间界限,也就是说,只有作品完成后,作者才能取得

31、和行使著作权,才能对抗第三人的侵权活动。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著作权保护的是表现形式,如图书、绘画、雕塑等形式,在国外一些国家口述作品不在保护之内。我国保护口述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就是自动取得制度。2. 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制度是指以登记注册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注册登记制度与自动保护制度相比,各有利弊。自动保护制度的优点在于简便易行,特别是像我国这样的国家,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实行自动保护制度既省时又省力。但是这一制度的缺点是确定创作完成时间和进行版权诉讼有难度。因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起,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完成的概念在法律上没有进行限定。

32、在我国是实行自动取得制度也可自愿实施登记。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的是自动取得和自愿登记两种并存制度。3. 以物质形式将作品固定,才能取得著作权:只有将作品以物质的形式固定下来,才能取得著作权。4. 以加注版权标记获得著作权:只要在作品载体上印有规定的标记,便可享有版权。也就是说,作品必须出版才能有标记,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三、 著作权的期限 著作权的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作者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有领域。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是分别加以规定的。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是有期限

33、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的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1.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使用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上死亡后50年。对于合作的作品,保护期为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2.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是50年。3.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属于法人或组织。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第六节 如何对作品进行合理使用 目前我国学术风气浮躁,剽窃之风盛行(都是评职称、长工资给闹的)。俗话说: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会抄不会抄了,抄好了是合理使用,抄不好就有剽窃的嫌疑。如东南大学校长顾冠群院士就卷入了这次风波,他的两名博士研究生发表的论文被国外揭露涉嫌抄袭

34、他人的文章,他的学生发表的文章均挂有顾院士的大名,给顾院士找了不少的麻烦。没办法现在的机制逼的知识分子就得作假,学校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必须发表多少篇论文、博士毕业必须发表多少篇论文;晋升职称要发表论文、算工作量要论文、涨工资要论文。可是没有项目怎能写出论文,所以就抄了。著作权法是以维护作者权益为核心的法律。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他人不得随意行使其法定的专有权,否则构成侵权。然而,法律也规定,著作权人在享有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对社会、人类承担一定的义务。享受一定权利的时候同时也要承担必要的义务,给你权利就是要你尽义务不然就不会给你权利。下面的12种情况为他人合理使用作者的作品:1. 为个人学习、

35、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 为介绍、评价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的文章;(所以报纸内容经常雷同,聪明得人订一份报纸即可)5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除非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等之外;6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

36、品;8 收藏部门如图书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的需要复制收藏的作品;9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10 对陈列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和录像等;11 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12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依照上述使用他人的作品可以不付报酬、不用通知作者说你使用了他的作品,不为侵权。第七节 合理使用与剽窃的区分前面我们讲了对作品的合理使用,第一条“为个人学习、科学研究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和我们关系密切,在撰写论文时我们常常会碰到“合理使用”与“剽窃”界限的问题。合理使用是合法的,而剽窃则是侵权行为。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对剽窃者的处分是:停止

37、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等行政处罚。如前一段时间教育部对我校进行教学评估,发现有本科生的毕业论文雷同,毕业论文肯定是要重写;师同一人的两个硕士生研究生毕业论文一样,重写是肯定的,估计老师也要受处分,但这些没有涉及到道歉和赔偿的问题,因为没有损害到第三者的利益。但是如果你公开发表文章,文章中有雷同就为侵权,弄不好会名誉扫地。如去年长春激光所一名年轻的研究员发表的论文被一位中科院研究员告上法庭,原告控告被告有剽窃行为,报纸上闹的沸沸扬扬,如果成立的话,这名年轻的研究员的学术前途就完了。自古以来文人重视名声,所以正确区分剽窃和合理使用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

38、合理使用各国著作权法和国际版权公约都允许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中适当使用他人已发表的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这里所指的“适当使用”包括两种情况:1 参考他人作品,经过消化之后,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这里所述的参考他人作品,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作者博览群书,经过消化和吸收后创造出自己的作品,这种情况被参考的作品本人也分不清哪是他的,哪是你的,你就没必要注明参考作品的名称和作者的姓名。这种情况是最完美的。另一种情况是作者在参考他人作品的基础上发表的论文中别人看的出来,被参考者也能一眼看的出来,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当在自己的论文中的最后参考文献上注明所参考的作品的名称和作者的姓名。2 在自己的论文中摘

39、取他人作品的一小部分,用于说明某一问题的。如为介绍和评价某一问题不为剽窃行为。正确合理地使用他人作品属于合法行为,因为各种作品都是在继承前人的成就和互相学习、互相借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允许我们在适当的范围内使用他人的作品,这是作者对公共利益、对社会所承担的义务。二、剽窃剽窃也是一种抄袭行为。主要是以下情况我们要避免:1 大量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这里是指:原封不动的或略微改动的整章、整节、整段地采用他人具有创造性的作品,原作与抄袭之作在表现形式上基本相同。只是改了改名字、单位。2 部分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这个概念有时难以确认,主要是:(1)过量使用他人作品,是剽窃行为。引用他人作品

40、的数量应当适当,但究竟引用数量是多少才算适当,我国著作权法中没有给出明确的界限。我国文化部曾在1985年做了个规定,引用他人作品不得超过1/10。在国外有些国家规定了合理引用的数量,例如美国规定了引用他人的作品不得超过10%。(2)凡是把他人作品的精华部分作为自己作品的主要部分的,是剽窃行为。就是说把他人的主要观点、主要论据、主要情节等精华部分搬到自己的作品当中来了,即便是所引用的数量小于1/10,同样属于剽窃的范围。(3)未经作者同意而使用其未发表的作品,为剽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在写论文时,可以到图书馆、网上查找信息并引用作者的观点,但是要有个度,不要满篇都是别人的观点,自己一点新的见

41、解也没有。也不要照搬,要变成你自己的话来说。最关键的一点是:不管你是否照搬一定不要忘记在参考文献中写出你引用的作者的姓名和作品的名称。你写了这些对作者来说是高抬了他,因为一篇文章被引用的次数越多,说明他的使用价值越高,如果报奖的话,一篇文章引用次数多得奖率也提高,所以作者一般不会追究。一篇文章的价值就在于它的引用情况。著作权法中还有邻接权、作者与图书出版者权利与义务,我在这里就不讲了,这些与我们关系不大。第八节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计算机软件在前几年是不被法律保护的,各国一直试图通过专利法来保护计算机硬件附带保护软件。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后,人们又发现运用专利法保护计算机程序是有困难的。首先专利

42、法只保护根据自然规律、逻辑规则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不保护自然规律和逻辑规则本身,而计算机软件总离不开一些算法和公式,算法和公式是不被专利法保护的,所以在没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前,计算机软件均是作为技术保密加以保护的。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取得与作品著作权取得一样,遵循的是自动获得原则。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5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但是该条例第7条中还规定了“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这一规定对于民事诉讼而言,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根据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不进

43、行软件登记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不进行登记打起官司来不好认定软件的归属,事实上目前我国计算机软件都进行了登记。中国软件登记中心承担登记工作。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条例中的规定与前面介绍的著作人的权利相同即具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开发者又分为下面几种情况:1. 合作开发。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2. 委托开发。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由委托者享有。(有合同约定的除外)3. 指令开发。为完成上级单位或政府部门下达的任务而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属于接受任务的单位。(有合同约定的除外)4. 职务开发。公民在单位任职期

44、间所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属于单位。5. 非职务开发。其著作权属于自己。三、软件保护期限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相同即著作权人死后50年。第九节 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a) 教学、科研等非商业性目的的使用不为侵权,不用向其支付报酬。b) 计划许可,与国计民生和社会安全关系极大的软件国家有权利指定单位使用其软件。小结: 1.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2. 合理使用与剽窃的区别3.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的有关规定。下次课讲第三章专利法第四节 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主体就是作品的作者,如何认定作者,法律上通常以署名为准。这里的作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然人:指具有社会属性的人;法 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45、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如企业、公司和学校等。法人不是指某一个人,有些企业的一把手常自认为是企业的法人,错了,他只是法人的代表。像我校的校长不是法人,他是法人代表。社会组织:指社会团体等组织。作者与著作权人不是一个概念,这牵涉到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著作权法规定职务作品分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作者享有署名权而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享有著作权;一种是作者既享有署名权又享有著作权。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分别规定了三种情况:1.通常,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这种情况作者所在单位可以无偿使用其作品。2.完成单位任务的作品,其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归

46、属法人或社会团体。3.根据劳动合同,由法人或社会团体组织主持,根据法人或社会团体的意志创作的作品,其署名权和著作权由法人或社会团体享有。第三章 专利法律制度第一节 专利法基本概念在这一节里讲一下什么是专利?专利权、专利法?我国的专利体系又是怎样的?在国际上许多国家颁发专利法已有300年的历史了,像美、德、法、意、日等。印度也有100多年的历史了,我国起点较晚,是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和技术、经济基础等诸多原因决定的。在我国经济、技术落后的年代,我们希望能无偿使用别人的新技术,不花钱、办大事是我们的共同目标。但随着知识产权的全球化趋势,发达国家普遍参与、缔结、加入了国际条约,禁止非法使用他人的发明创

47、造,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这使得我国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者是我国出口产品都遇到了阻碍,限制了国家的科技发展。我国是1985年正式执行专利法的,各国在制定专利权利客体的规定时,即要考虑到本国的经济基础和技术基础,又要考虑到通过专利制度能引进所需的技术。保护面大,不利于本国利益;保护面小,不利于引进高新技术。因此在对专利权客体的规定中,各个国家是千差万别的。在我国85年出台的专利法中考虑到我国经济基础比较差,对人们生活、保健及加工业密切相关,影响很广的药品、食品和各种化学合成的物质的新品种不在保护领域之内。迫于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我国于1993年对专利法进行了修改,在这次修改中扩大了专利保护的技术领域

48、,将方法专利的保护延伸到产品及其制成的方法, 85年的专利法发明专利中只对产品保护,对取得这种产品的方法不予保护,欧美国人不干,卖给你一个产品,产品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它的方法、工艺,科学是相通的从一种方法中可以衍生其他相关的产品,同时只是产品保护,对于相同的产品其生产的方法是否相同说不清楚。所以在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拓展了保护范围,增加了药品、食品和各种化学合成的物质的新品种都在保护范围之列。同时增加了保护期限。我国为了加入WTO与国际知识产权接轨在2000年又 进行了第二次修改。总之,我国的立法背景是由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的结果。一、 什么是专利?通常我们所说的专利有下面三种含义:1.是指

49、专利权既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的独占使用权。有限的垄断权。如:“某人要申请专利”,是指他的发明创造要申请得到专利法保护的权利。“某人要买一项专利”是指要买某项发明创造的使用权。2.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本身即专利的客体。如:说“某人有一项专利”是指他有一项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3.指专利文件即指记载发明创造的详细技术内容、受法律保护的法律文件即指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二、专利权具有三个特点:专有性(独占使用权)、地域性和时间性。(分别讲一下)三、 什么是专利法 ? 专利法是确认和保护发明人或者其权利继受人对其发明享有独占权的法律。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即调整发明人

50、、发明创造的所有人和发明创造的使用人之间的关系。四、什么是专利制度 ?专利制度是一种通过对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 , 保护和鼓励进行发明创造 , 来推动科技进步 , 有利于技术交流和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也可以是说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管理科技的一种科技管理制度。五、专利的实质就是:垄断与公开。垄断是用法律的手段确保专利权人的独占权,保护发明人的经济利益。充分公开是为了便于发明创造推广应用,充分到同行工程师能够照着专利文件的叙述把发明做出来。 实行专利制度就是以专利法为核心 ,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经过审查批准 ,授予专利权,同时把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内容公布于世,以便对其进行信息交流和有偿技术转

51、让 。归纳起来专利制度有以下四个特点:法律保护、科学审查、公开通报、国际交流。六、专利法的基本原则:1 申请原则:保护最先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这点与著作权法保护不同,不申请就不予保护。(我和你搞出了同样的发明创造,你比我先申请了专利,国家就保护你的发明创造,我随后再申请专利,国家不予受理,就限制了我使用自己的发明创造,我的发明创造不能转让,也不能进行商业性质的使用。)2 优先权原则:即专利申请人就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时间内发明专利一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6个月内又就该发明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保护,第二次专利的申请日与第一次的申请日相同。也就是说外国人在他本国2002年12月1日申请

52、了发明专利,2003年12月1日前他又以相同的发明在我国申请了专利,那么他在我国申请的专利的申请日为2002年12月1日。3 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原则:发明创造一经专利局受理就公开专利文献,经专利申请人申请,请求专利局对发明创造进行实质审查。专利申请人不请求专利局对发明创造进行实质审查,专利审查将延后,专利权的授予也置后。这种制度各有利弊,利:就是申请专利以后,专利申请人可以考虑一段时间是否对发明创造进行实质审查,因为,实审需要交费用。弊:就是发明公开,一旦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也就丧失了保密性。七、我国的专利工作体系 实行专利制度要建立一整套专利工作体系 :首先要有1.受理、审查专利申请机构。我们国

53、家有一个专利局 ,叫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设在北京。负责受理专利申请、审查和批准专利。另外还有上海专利分局,沈阳、长沙、济南、南京、成都、兰州和天津等地设立了分局和代办处 ,但是,这些分局和代办处只能接受专利申请 ,不能审批专利 ,受理的专利申请最终还要送到中国知识产权局。2.办理专利申请和其他事务的代理机构 ( 专利事务所 ) 。它是专利服务机构 , 为单位或个人代写专利申请文件、代办专利申请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事务、代办专利检索、代办专利许可证贸易以及专利纠纷、专利诉讼等等。专利事务所必须经国家专利局批准才能成立 。并依照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工作 。3.专利的行政管理机构 : 各省、市设有

54、专利管理局 ( 处 ), 负责本省、市的专利管理工作 , 如专利法的宣传、专利工作规划、专利人才培训、以及调处本省、市的专利纠纷等 , 但不能受理、审查和批准专利。4.专利情报系统。国家专利局有专利文献馆 ,藏有中国、美、英、法、俄、日、德等国家的专利文献。另外一些省、市的图书馆和情报所也馆藏一些专利文献供大家查阅。5.专利教育、研究、培训系统 。国家专利局在北京设有培训中心 ,就我知道的高教系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大学、华中理工大学等都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6.专利实施系统。国家、各省市及各单位都有实施处(如我校的科研处、校产办等部门) ,负责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八、专利制度与科技管理制度

55、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双轨制科技管理制度:科技管理制度和专利制度两种。科技管理制度就是项目完成后请几名专家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水平进行评价,评价完后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成果登记。专利制度就是项目完成后进行专利申请,受专利法保护。专利制度在科技管理中具有下面的几个优点:1. 科研项目可以得到法律的认可2. 由于专利制度的新颖性,可避免重复研究、避免大量浪费人力和物力资源(目前我国原创性、高新技术的发明创造很少,这主要是和科研立项有关系)3. 使科研成果管理变成了开放型动态管理。它的不利之处是:没有对发明创造进行评价;与国家奖励的衔接不好;实质审查时间长,发明专利一般从申请到授权要经过3-5年的时间,实用新

56、型要用1年时间,外观设计时间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经过实审这个过程;执法力度不够。科技管理制度的优点是:有专家对发明做出评价;鉴定后可以申报国家省、部的奖励。它的不利之处是鉴定结论水分大;公开不充分;与国际规则不相附。第二节、 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利的客体:就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或通过脑力劳动所获得的发明创造。专利的客体又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下面分别介绍一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的类别又分为:首创发明、产品发明、方法发明、改进发明、组合发明、用途发明和选择发明。1.产品发明 : 是指对可以重复生产的各

57、种制品或产品的新发明。如机器设备、装置、用品等有形状有结构的产品。如电视机、自行车等均属于产品发明,不能重复制造的产品不属于专利意义上的产品 。如“ 立交桥 ”、“泥人张的泥人”等,立交桥要根据地理环境和土质情况建立,不同情况建的立交桥的形状也不同。泥人因是手工制造每一个都不同,不能重复工业化生产,所以不能申报专利。2.方法发明 : 是指对一种工艺过程或操作过程的新发明。如制造方法、处理方法、测试方法等。在材料和化工中方法发明最多,如为了提高钢材的韧性、硬度等性能,需要进行淬火工艺或加入锰、铬等元素,均属于方法发明。3.改进发明 : 是指对己知的产品或方法的改进,即是在保持己有的性能的基础上,

58、 克服现所存在的缺点 ,得到新的功能或特点。如 : 在黑白电视机的基础上对电视机的颜色进行了改进成为现在的彩色电视机,自行车改成电动自行车等均为改进发明。我国在这方面的发明非常多。4. 组合发明: 许多发明是将若干已有技术如装置、零件、方法、物质等组合到一起,使之成为一个整体,以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达到一定的技术目的。如世界上第一辆汽车,它由发动机、离合器、传动部件等组合而成,各部分都是已有技术,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共同起作用,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有了全新的运输工具,电子手表增加报时功能等均为组合发明。但是简单组合没有产生新的技术效果的不是组合发明,如铅笔的一头装有橡皮就属于简单组合,不能授予专利

59、。5. 选择发明:有些发明创造是从许多已有的技术解决方案中选择出的最佳一项方案,如果产生新的、事先预料不到的效果,则具有创造性。如含铝、铜、锰的合金是人们早就熟知的抗磁合金,通过对其组分的比例进行一定的选择,制成了一种磁化性能的新合金,可口可乐的配方也是发明人无意识的配比合成而闻名于世的。6. 用途发明:将已有技术用于另一技术领域,如果这种转用其他用途,发挥了预料不到的新功能,产生了新的效果。如把降落伞用于飞机降落后的减速装置。7. 首创发明:全新的技术解决方案。如我国的四大发明印刷术、造纸、指南针、火药,最早的发动机、离合器等均属首创发明。二、实用新型 :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

60、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1.实用新型必须是产品 ,而不能是方法。2.必须是具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产品。气体、液体、粉末状的物品不能得到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3.必须能重复制造。 不能重复工业制造的产品同样也不能得到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 如 : 泥人张的泥人。许多发达国家没有实用新型专利,我国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目的有二点 : 一是为了保护小发明 , 以促进商品的改进和市场的竞争。我国为了鼓励广大中、小企业的小发明,小革新,专利权客体即保护的种类不只有发明,还有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因为实用新型专利要求的发明点低、程序简单,在国际上被称为“国内专利”。日本的松下电器公司就是靠 “小发明” 起

61、家的 ,东芝、三菱这样的大公司也是曾经利用“小发明” 摆脱了经济危机。索尼公司 46 年是个街办企业 ,生产各式各样半导体二极管产品 ,成为有名的公司。二是为了保护我国人民的利益 ,调动全国人民进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我国科学技术比较落后 ,搞小发明有时不需要多么高深的知识、精密的仪器设备 ,巨额的资金 ,只要肯动脑子人人可以搞。北郊区搬道岔的工人 ,申报了一项组合家具实用新型专利。大家看过防止茶叶喝到嘴里去的茶杯、可调后跟高度的高跟鞋、可折叠自行车等等 。另外申报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少 ,时间短 ,手续简单。三、外观设计 :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

62、的新设计。1.必须是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的设计。形状 : 指产品的造型 , 如台灯、收录机的设计等。图案 : 通过各种手段设计出的线条的各种排列或组合。如“熊猫吃竹子图案的窗帘”。色彩 : 指图案上的颜色或其组合 ? 这颜色必须是除产品材料本色以外的装饰性色彩。2. 富有美感 : 是指必须是通过肉眼能看到的部分感到美观 ,它是一种带有主观因素的判断 , 这是强调第一观感。3. 设计图案必须用于物品上 , 与产品相结合,即必须指出用此外观设计的产品。如台灯、食糖的包装纸等。如一幅书画没有与产品相结合,不能报外观设计,只能是著作权保护。 4.必须具有工业上的实用性 , 就是说要能工业上制造 ,

63、泥塑等不能得到外观设计保护。第三节、专利客体的排除领域 ( 什么样的发明创造不能申请专利 ? )除了不具备专利条件(专利的三性)的发明创造以外 ,我国专利还从社会角度和技术角度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限制范围。一、从社会角度 ,专利法第五条规定“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不能授予专利权。”这几乎是所有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共同遵守的原则。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如国外 ,对一个保护草坪能喷出五颜六色的泡沫的装置专利申请 , 没有批准专利权。我们从国外电影上看到女士遇到歹徒时,拿装有刺激性液体的喷雾器喷坏人的眼睛,没有批准专利权,因为它违反社会公德。还有在饭店门口放一脱帽机 ,为了礼貌 ,凡进饭店的人进门就脱帽 ,也没有授予专利权。败坏社会风气的吸毒工具、犯罪工具、赌博工具等发明都不能授专利权。如有人要申请一种万能钥匙 ,自己讲是可以用于公安部门破案侦察用 ,这也是不行的。二、从技术角度 ,专利法 25条规定了五方面不授专利权。 第一条1 、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是对自然界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及特性的认识。发明是利用客观规律设计或制造前人所未有的东西。如发现天然的金刚石 ,不能取得专利权。用人工的方法制造出金刚石如我们现在手饰上用的锆石,就可以取得专利权。又如 ,发现一棵新的星体 ,是发现不是发明 ,而发现这个星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