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电力行业标准】DL 50141992 330~500kV变电所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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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500kV 变电所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DL 5014-92330500kV 变电所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Technical regulation ror designing or reactive for 330500kV substationsDL 5014-92 主编部门:能源部东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施行日期:1993 年 10 月 1 日第一章 总则第 1.0.1 条 本规定适用于 330、500kV 变电所内的 330、500kV 并联电抗器置,1063kV 并 联电抗器和并联电容器装置,0.820kV 静止补偿装置的新建程,扩建、改建工程可参照

2、执行。本规定不包括调相机。第 1.0.2 条 无功补偿装置的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根据安装点的电网条件、 谐波水平、自然环境、运行和检修要求等,合理地选择装置型式,容量,电压等级,接线方式, 布置型式及控制、保护方式,做到安全可靠、技术经济理和运行检修方便。第 1.0.3 条 遵照本规定设计的无功补偿装置,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和部的有关准、规范、规 程和规定。第二章 系 统 要 求第 2.0.1 条 系统的无功补偿原则上应按就地分区分电压基本平衡,以保证系统枢纽点的电压 在正常和事故后均能满足规定的要求。第 2.0.2 条 变电所内装设的高低压感性和容性无功设备的容量和型式,应根据

3、力系统近远期 调相、调压、电力系统稳定、电压质量标准、工频过电压和潜供电流方面的需要选择。无功补偿装置应首先考虑采用投资省、损耗小、分组投切的并联电容器组和低压并联电抗器 组。由于系统稳定和满足电压质量标准而需装设静止补偿装置或调相机时,应通过技术经济综合 比较确定。第 2.0.3 条 并联电容器组和低压并联电抗器组的补偿容量,宜分别为主变压器容量的 30%以下。无功补偿装置,应根据无功负荷增长和电网结构变化分期装设。第 2.0.4 条 并联电容器组和低压并联电抗器组的分组容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分组装置在不同组合方式下投切时,不得引起高次谐波谐振和有危害的谐波放大; 二、投切一组补偿设备

4、所引起的变压器中压侧的母线电压变动值,不宜超过其额定电压的2.5%; 三、应与断路器投切电容器组的能力相适应; 四、不超过单台电容器的爆破容量和熔断器的耐爆能量。 为简化接线和节省投资,宜加大分组容量和减少分组数。500kV 变电所电容补偿装置的分组容量可选为 3060Mvar,330kV 变电所可选为 1025Mvar。并联电抗器组的分组容量参照上述二、 三两项要求,可适当增大。第 2.0.5 条 分组投切的并联电容器组的串联电抗率,需根据电容器组合闸涌流,谐波放大对 系统及电容器组的影响等方面的验算确定。由系统进入变电所母线的谐波量,在无实测值时,可54按 SD126电力系统谐波管理暂行规

5、定中规定的各级电压母线的电压波形畸变率及谐波电流允许值计算。一般情况下针对限制 5 次及以上谐波,串联电抗率可取 5%6%;针对限制 3 次及以 上谐波,串联电抗率可取 12%13%。第 2.0.6 条 静止补偿装置的型式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宜采用晶闸管相控电抗器配合断 路器投切的电容器组和电抗器组。相控电抗器的容量可按不小于电容器组和电抗器组两者中的最 大分组容量选择。第三章 接线 第一节 一般 规 定第 3.1.1 条 无功补偿装置的额定电压应与其接入系统的各种运行方式下的运行电压相配合。 第 3.1.2 条 高压并联电抗器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一般为 500、330kV,接入主变压器三次

6、侧的 无功补偿装置的电压宜选用 35kV 级,在东北地区宜选用 63kV 级。静止补偿装置应连接在主变压 器三次侧,主变压器三次侧电压等级可通过对主变压器及其三次侧的开关设备、晶闸管阀(包括是 否加中间变压器)等组件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当主变压器三次侧长期只接有晶闸管阀控制(或投切)的静止补偿器时,宜采用 15.75kV 或 20kV 电压。第 3.1.3 条 无功补偿装置的接线方式应根据补偿性质、设备特点和分组数等条件确定,并应 满足安全可靠、节约投资、运行维护方便和有利于分期扩建、改建等要求。第 3.1.4 条 接入主变压器三次侧的无功补偿装置的接线应满足下列可靠性要求: 一、任一组

7、无功补偿装置故障不应导致主变压器切除; 二、当不装总断路器时,应采取措施减少母线故障,特别是相间故障的几率; 三、与第 2.0.4 条第一项的要求同。第 3.1.5 条 无功补偿装置宜采用单母线接线,或按总断路器性能要求采用多段母线。 基于目前国产设备状况,主变压器三次侧无功补偿装置一般可有以下几种接线方式: 一、主变压器三次侧装总断路器,无功补偿各回路经或不经限流电抗器(兼作电容器回路的串联电抗器)装设负荷开关; 二、主变压器三次侧不装总断路器,无功补偿各回路装设断路器或晶闸管投切装置; 三、主变压器三次侧不装总断路器,在并联电抗器回路的中性点装设断路器(或负荷开关)或晶闸管投切装置,在并联

8、电容器回路经限流电抗器(兼作电容器回路的串联电抗器)装设断路器; 四、主变压器三次侧不装总断路器,在并联电抗器、并联电容器回路经限流电抗器(兼作电容器回路的串联电抗器)装设断路器或晶闸管投切装置;五、当具有较多组大容量并联电容器时,采用小值串联电抗器限制涌流(以串联电抗率为0.5%1%的串联电抗器代替串联电抗率为 6%的串联电抗器可节省投资),另装设或不装设小容量 谐波滤波器的接线方式。第 3.1.6 条 为保证载波通信质量,330、500kV 并联电抗器宜装在阻波器的母线侧,如有布置 等其它技术经济上的需要,经计算论证确能保证通信质量及继电保护可靠性时,也可将电抗器装 在阻波器的线路侧。第

9、3.1.7 条 多组主变压器三次侧的无功补偿装置之间一般不考虑并联运行,并不宜装设相互 切换的设施。第 3.1.8 条 主变压器三次侧无馈线时总断路器的装设条件:一、当选用单相户外空心干式串、并联电抗器且组数不超过 4 组时,宜不装设总断路器;二、当本期仅出现单相并联电抗器组时可不装设总断路器,远期出现并联电容器且回路数较多 时,则应按变电所实际的技术经济条件决定是否装设总断路器;三、当由于各无功补偿回路的选型及布置等原因,难以大大降低发生相间短路的几率,且其 开断电器又不能满足开断短路电流时,则应装设总断路器。第 3.1.9 条 当总断路器检修期间无功补偿装置仍需继续运行时,宜有相应的旁路隔

10、离开关回 路供断路器检修时用。第 3.1.10 条 当有静止补偿装置时,主变压器三次侧母线的接线方式原则上同第 3.1.5 条,并 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主回路装设具有切短路故障能力的总断路器,并在分支回路装设负荷开关时,相控电 抗器回路可不装设负荷开关;当不装设总断路器时,各分支回路包括相控电抗器回路均应装设具 有切短路故障能力的断路器。二、相控电抗器回路与谐波滤波器回路宜固定连接在一起并为一个分支。 第二节 并联电抗器和并联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的接线方式第 3.2.1 条 低压并联电抗器回路的断路器或负荷开关应根据所供配套设备及最终接线等经技 术经济比较确定。第 3.2.2 条 当母线短路电

11、流超过低压并联电抗器回路的断路器允许值时,可经技术经济比较 选择下列接线方式:一、断路器前加装限流电抗器; 二、选用较高电压等级、额定开断电流符合要求的断路器; 三、只装设大容量总断路器,用来开断短路及负荷电流,分支回路装设负荷开关; 四、断路器装于电抗器中性点侧。第 3.2.3 条 当低压并联电抗器回路采用会产生较高截流过电压的断路器或负荷开关(含真空断 路器或真空负荷开关)时,应加装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加以保护。避雷器应装设在断路器的并联电抗 器侧。第 3.2.4 条 低压并联电抗器宜采用星形接线方式。第 3.2.5 条 具有串联段的 15.7563kV 大容量并联电容器组宜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

12、双星形接线。第 3.2.6 条 电容器装置每相为多段串联时,应采用先并联后串联的接线方式,并联电容器组 每个串联段中并联电容器的并联台数应大于最小允许并联台数,同时应小于最大允许并联台数。 最大允许并联台数由单个电容器的耐爆容量及熔断器的涌放电流开断能力决定。最小允许并联台 数由一台电容器故障切除后其它并联电容器过电压不导致整组电容器停运而定。当在串联段中超 过最大允许并联台数时,可在串联段间连接的均压母线处分列,以减少并联台数,但分列后的并 联台数仍应满足最小允许并联台数的要求。第 3.2.7 条 电容器装置应设置满足电容器投切要求的专用断路器,分组断路器不能满足开断 短路的要求时,应增设开

13、断短路用的总断路器。第 3.2.8 条 当合闸涌流超过回路设备允许值时,应在每组回路中设置串联电抗器。当装设电容器装置引起的高次谐波含量超过规定允许值时,应在回路中设置限制谐波的串联电抗器。 限制谐波的串联电抗器,可兼作限制涌流的串联电抗器。 需要限制短路电流时,串联电抗器可兼作限流电抗器。 当具有较多组大容量并联电容器时,采用小值串联电抗限制涌流另装设或不装设小容量谐波滤波器的方式,应有技术经济论证,并应确保变电所母线的谐波指标满足 SD126 的要求。 串联电抗器宜选用干式空心电抗器。第 3.2.9 条 串联电抗器装设在电容器的中性点侧或电源侧,应根据电容器装置的接线方式、 电抗器的动、热

14、稳定电流及母线短路容量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第 3.2.10 条 为防止过高的操作过电压,电容器回路应采用不重燃的断路器或负荷开关。当采 用有重燃几率的断路器或负荷开关时,应装设避雷器进行保护。并联电容器装置中的避雷器保护接线,应根据电容器装置的实际接线方式,通过计算或试验 来确定。第 3.2.11 条 电容器装置宜装设接地用隔离开关。第 3.2.12 条 单台电容器宜装设专用的外部熔断器,当电容器的外壳直接接地时,保护单台电 容器的熔断器应接于电源侧。第 3.2.13 条 当电容器组需自动投切或单台电容器无内放电电阻时,必须加装专用放电装置, 放电装置的三相及中性点宜与电容器组直接连接。第三

15、节 高压并联电抗器的接线方式第 3.3.1 条 高压并联电抗器回路一般不装设断路器或负荷开关,但遇下列情况则可设置断路 器或负荷开关:一、两回线共用一组并联电抗器时; 二、并联电抗器退出运行,过电压水平在允许范围内,并为调相调压需投切并联电抗器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应尽量避免,应以低压并联电抗器替代高压并联电抗器; 三、当系统其他方面有特殊要求时。第 3.3.2 条 高压并联电抗器带有套管型电流互感器,不专设电流互感器。第 3.3.3 条 保护高压并联电抗器的避雷器应为线路型,并应尽量靠近电抗器装设。线路侧是 否装设避雷器宜根据雷电过电压及操作过电压计算或模拟试验确定。第 3.3.4 条 330、

16、500kV 并联电抗器的中性点经小电抗接地,电抗器中性点侧应装设相应电压 等级的避雷器。第四节 静止补偿装置的接线方式第 3.4.1 条 相控电抗器的型式宜为单相空心电抗器,每相晶闸管两侧各设一个线圈,两个线 圈一般为上下叠装,宜采用 6 脉动三角形接线。第 3.4.2 条 各次谐波滤波器中的电容器及电抗器装置接线可参照本章第二节中的有关条款要 求。第 3.4.3 条 谐波滤波器宜采用单调谐谐波滤波器。第四章电 器 和 导 体 选 择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第 4.1.1 条 无功补偿装置的电器和导体,应根据其技术条件及安装地点的环境条件选择和校验。第 4.1.2 条 无功补偿装置的电器和导体

17、应满足正常运行、短路故障及操作过程的要求。 第 4.1.3 条 无功补偿装置总回路的电器和导体的长期允许电流,按下列原则取值: 一、不小于最终规模电容器总容量的额定电流,并计入实际可能出现的各次谐波电流的综合值;二、不小于最终规模电抗器总容量的额定电流的 1.1 倍。第 4.1.4 条 无功补偿装置中的导体和电器选择均应符合 SDGJ14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条文。第二节 并 联 电 容 器第 4.2.1 条 电容器组的额定电压宜与安装处的母线实际运行电压计入因串联电抗器引起的稳 态电压升高相适应。第 4.2.2 条 电容器承受的长期过电压不应超过电容器额定电压的 1.1 倍。第 4

18、.2.3 条 电容器的稳态过电流允许值应为其额定电流的 1.3 倍。对于具有最大电容正偏差的 电容器,其过电流允许值应为电容器额定电流的 1.43 倍。第 4.2.4 条 单台电容器的容量选择应按电容器组单相容量和每相电容器的串、并联台数确定, 并宜选用大容量的产品。第 4.2.5 条 置放在绝缘台上的电容器宜选用单套管结构。第 4.2.6 条 单台电容器的技术条件应满足 GB3983并联电容器、GB6915高原电力电容器、GB6916湿热带电力电容器、SD205高压并联电容器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 4.2.7 条 电容器组宜采用成套设备。第 4.2.8 条 半露天布置的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应选用户

19、外型设备。 第三节 高 压 并 联 电 抗 器第 4.3.1 条 高压并联电抗器可采用单相式或三相式。当采用三相式时,应采用三相五柱式, 并应结合设备制造和运输条件综合考虑。第 4.3.2 条 高压并联电抗器的主要技术条件应满足: 一、最高工作电压:550 3 kV , 3633 kV 。 二、连接方式:星形连接,中性点经小电抗接地。三、励磁特性:在1.4 5503 kV ,1.3 3633 kV 电压下励磁特性应为直线,大于上述电压时励磁特性曲线的斜率不应低于原斜率的 2/3。四、谐波电流幅值:在额定电压下,每相三次谐波电流的幅值不超过基波电流幅值的 3%。 五、感抗偏差:每相偏差不大于5%

20、,三相间偏差不大于2%。六、额定绝缘水平符合 GB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的规定。 七、噪声:不超过 80dB。 八、在额定电压下运行时,油箱振动的最大双振幅值不应大于 200m。 九、高压侧及中性点侧均应装套管式电流互感器。第 4.3.3 条 高压并联电抗器中性点小电抗的主要技术条件应满足:一、额定电压:根据出现在中性点的最大工频过电压值确定。二、电抗:应根据 SDJ161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编制说明,按限制潜供电流的要求选择, 并应验算谐振过电压。三、高压并联电抗器中性点和中性点小电抗器的绝缘水平应根据不同中性点小电抗值下出现 在中性点的最大工频过电压来确定。四、高压侧装设套管式

21、电流互感器。 五、噪声:不超过 80dB。第四节 低 压 并 联 电 抗 器第 4.4.1 条 可采用并联层式结构的单相户外干式空心低压并联电抗器或三相油浸铁心低压并 联电抗器,当有条件时优先采用干式空心电抗器。第 4.4.2 条 并联电抗器三相间感抗偏差不大于2%,每相偏差不大于5%。第 4.4.3 条 低压并联电抗器的最高运行电压宜为主变压器三次额定电压的 1.01.05 倍。 第 4.4.4 条 低压并联电抗器总损耗一般不宜大于额定容量的 0.5%。第 4.4.5 条 低压并联电抗器在外施电压为 1.1 倍最高工作电压时,其伏安特性仍为线性。第 4.4.6 条 低压并联电抗器的绝缘水平符

22、合 GB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规定, 其中性点为线端全绝缘水平。第 4.4.7 条 低压并联电抗器的噪声水平,对铁心油浸式不超过 75dB;对空心式不超过 60dB。 第五节 串 联 电 抗 器第 4.5.1 条 限制合闸涌流的串联电抗器的电抗值,应按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等设备所允许的 涌流值进行选择。第 4.5.2 条 串联电抗器的电抗值允许偏差: 一、在额定电流下电抗值的允许偏差为额定值的 0+5.0%; 二、空心干式电抗器在所允许的过电流下的电抗值应等于其额定电流下的电抗值; 三、油浸铁心电抗器在 1.35 倍额定电流下的电抗值应不低于额定值,在 1.8 倍额定电流下其电抗值下

23、降应不超过 5%; 四、电抗器每相电抗值的偏差应不超过三相平均值的2%。 第 4.5.3 条 串联电抗器的过负荷能力:一、应能在 1.1 倍额定电压下连续运行;二、应能在 1.35 倍额定电流下连续运行,其谐波电流含量应根据系统具体情况及电抗器型式 与制造厂协商确定。第 4.5.4 条 串联电抗器的最大短时允许电流:一、装于电源侧的串联电抗率在 4%XC 以上的串联电抗器,应能承受 25 倍额定电流、持续 2s而不产生任何热的和机械的损伤;二、装于电源侧的串联电抗率小于 4%XC 的串联电抗器,应与制造厂协商确定最大短时允许 电流值。第 4.5.5 条 串联电抗器的绝缘水平: 一、地面安装的串

24、联电抗器绝缘水平应符合表 4.5.5-1 的要求。表 4.5.5-1 地面安装的串联电抗器绝缘水平回路额定电压 (kV)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 (干、湿,1min,有效值) (kV)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1.2/50s,峰值) (kV)15401052050125358020063140325回路额定电压 (kV)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 (干、湿,1min,有效值) (kV)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1.2/50s,峰值) (kV)35501256380200二、安装于绝缘台架上的油浸铁心串联电抗器的绝缘水平应符合表 4.5.5-2 的要求。 表 4.5.5-2 绝缘台架上安装的油浸铁心串联电抗器

25、绝缘水平第 4.5.6 条 串联电抗器的损耗宜根据容量与型式经技术经济比较选定。第 4.5.7 条 串联电抗器的噪声水平不超过 65dB。 第六节 断路器第 4.6.1 条 用于无功补偿装置回路的断路器,除应满足一般断路器的技术条件(GB1984高压 断路器)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合闸时触头不应有弹跳; 二、分闸时不应重击穿; 三、应有承受合闸涌流的能力; 四、经常投切的断路器应具有频繁操作的能力;五、当需开断短路电流时,断路器的开断能力应满足由回路固有振荡频率所确定的恢复电压 上升速率的要求。当所选择设备难以满足上述一、二项要求时,必须有操作过电压的防护措施。第 4.6.2 条 用于并联

26、电容器装置的断路器的长期允许电流,应不小于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 1.35倍。第 4.6.3 条 无功补偿装置的总断路器应具有投切其所连接的全部无功补偿装置最大输出电流 和短路电流的能力。第 4.6.4 条 用于无功补偿装置的断路器,除应考虑开断系统短路电流外,还需考虑并联电容 器组的放电电流的影响。在选择其动稳定电流时应叠加电容器的放电冲击电流值。在选择其遮断 容量时,应叠加电容器相应的放电衰减电流值。第 4.6.5 条 当回路额定电流、短路开断能力、恢复电压上升速率等要求不能满足时,可采用 较高电压等级断口的断路器,必要时也可采取加装并联小电容的方法满足恢复电压上升速率。第七节 熔断器第 4.

27、7.1 条 保护单台电容器的熔断器宜采用专用外部熔断器。第 4.7.2 条 熔断器的额定电压不应低于电容器的额定电压,最高工作电压应为额定电压的 1.1倍。第 4.7.3 条 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可按电容器额定电流的 1.52.0 倍选择。第 4.7.4 条 熔断器的耐爆能量应大于并联段全部电容器在 1.1 倍额定电压下的贮能。 第 4.7.5 条 熔断器应具有开断下列电流的能力,且无重燃:一、1.5 倍熔断器额定电流; 二、当某一个电容器故障短路时通过该电容器的熔断器的故障电流,以及 1.1 倍电容器额定电压时,并联支路的全部电容器向金属性短路点的放电电流。 第 4.7.6 条 熔断器在合闸

28、涌流时不应误熔断。第 4.7.7 条 保护单台电容器的熔断器其它技术性能均应满足能源部颁布的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技术条件要求。第八节 电 容 器 放 电 装 置第 4.8.1 条 当用单相电压互感器代替专用放电线圈时,其技术特性应满足放电装置的要求。 第 4.8.2 条 放电装置的额定电压不应低于电容器组的额定电压,其稳态过电压允许值应与电容器组相一致。第 4.8.3 条 放电装置的放电特性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手动投切的电容器组的放电装置,应能使电容器组三相及中性点的剩余电压在 5min 内自额定电压峰值降至 50V 以下; 二、自动投切的电容器组的放电装置,应能使电容器组三相及中

29、性点的剩余电压在 5s 内自电容器组额定电压峰值降至 0.1 倍电容器组额定电压及以下。第 4.8.4 条 放电装置的容量应满足在最大放电容量下放电时的热稳定要求,当选用带有二次 线圈的放电装置时尚应满足二次负荷及电压变比误差的要求。第 4.8.5 条 放电装置的中性点应为全绝缘,并有套管引出。 第九节 避雷器第 4.9.1 条 选择保护并联电容器装置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额定电压应考虑系统单相接地引起 的工频电压升高,并留有一定的裕度。第 4.9.2 条 设计中应校验避雷器的通流容量以确保运行安全。对保护并联电容器组单相重燃 过电压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应以电源侧单相接地时,断路器发生操作重燃过电压

30、为校验其通流容 量的条件。第 4.9.3 条 高压并联电抗器及中性点小电抗器的保护避雷器按第 3.3.3 条及第 3.3.4 条选择。 第十节 静 止 补 偿 装 置第 4.10.1 条 静止补偿装置中各部件应能保证该装置的可靠运行,各部件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设 计规定的要求。第 4.10.2 条 应对静止补偿装置在最严重运行情况下引起的电压畸变和谐波电流值作出评价, 包括非特征谐波的影响,应合理选择谐波滤波器的电气参数,以保证在正常运行时的谐波指标满 足 SD126电力系统谐波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要求。第 4.10.3 条 滤波电容器组额定电压的选取应考虑下列因素: 一、串联电抗器引起的滤波电

31、容器工频电压升高; 二、谐波滤波器接入点的系统最高运行电压;三、谐波引起的滤波电容器电压升高。第 4.10.4 条 谐波滤波器装置中的滤波电容器稳态过电流允许值应满足第 4.2.3 条的要求,或 由用户和制造厂协商确定;其它电器的稳态过电流允许值不应小于滤波电容器的稳态过电流允许 值。第 4.10.5 条 晶闸管元件的动态特性和静态特性应能保证静止无功补偿装置的正常运行。通态 电流临界上升率不宜小于 100A/s。断态电压临界上升率不宜小 500V/s。第 4.10.6 条 晶闸管元件额定电压的选取应考虑其安装点的最高运行电压等因素,并留有一定 的裕度。第 4.10.7 条 晶闸管元件的触发方

32、式宜采用电光电触发,并设置防止晶闸管元件过电压的可靠 保护装置。第 4.10.8 条 晶闸管装置冷却系统必须保证晶闸管元件的正常运行,冷却方式可采用水冷或其 它介质的冷却,冷却系统中用的风扇和水泵应设有 100%的备用。第 4.10.9 条 为降低静止补偿装置的运行费用,在选型时,应考虑其损耗特性。 第十一节 导 体 及 其 它第 4.11.1 条 单台电容器至母线或熔断器的连接线的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单台电容器额定 电流的 1.43 倍,并应考虑机械强度的要求。第 4.11.2 条 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 1.35倍。第 4.11.3 条 相控电抗

33、器回路和滤波器回路的连接线的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该回路的最大允 许稳态过电流,并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第 4.11.4 条 为防止并联电容器回路合闸涌流在互感器一、二次绕组产生较大的过电压引起的 绝缘事故,应对电容器回路及其中性点侧的电流互感器进行验算,确定是否需采取必要的措施, 包括加强匝间绝缘或其他保护设备。第五章安 装 与 布 置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第 5.1.1 条 无功补偿装置及其配电装置的带电距离应满足 SDJ5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的要求。第二节 并联电容器组的安装与布置第 5.2.1 条 电容器装置应根据环境条件、设备技术参数及当地的实践经验,选择户外、半露 天(即户外搭

34、遮阳棚)或户内布置型式。户外布置的电容器宜使它的小面积侧朝向太阳直射方向。在 空气污秽和鸟类、小动物危害严重的地区,宜采用户内布置。第 5.2.2 条 设计电容器装置的构架时,应考虑便于维护和更换设备,每层不应超过两排,当 电容器竖放时分层布置一般不宜超过 3 层,四周及层间不应设置隔板,以利通风散热。第 5.2.3 条 每组电容器装置宜分相布置。名称电容器电容器底部距地面装置顶部至屋顶净距间距排间距离户内户外第 5.2.4 条 电容器装置的安装尺寸不应小于表 5.2.4 所列数值。 表 5.2.4 电容器装置的安装尺寸最小尺寸 (mm)1002002003001000第 5.2.5 条 电容

35、器装置半露天布置时,应按户外安装尺寸布置。第 5.2.6 条 电容器装置应设置供正常时巡视,停电后进行检修及更换设备的维护通道。其宽 度(净距)不宜小于 1200mm。维护通道与电容器间应设置网状遮拦。电容器框架与墙或框架之间设置检修走道,停电后打开网门方能进行检修和更换设备的走道, 其宽度不宜小于 1000mm。第 5.2.7 条 电容器组的绝缘水平应与电网的绝缘水平相配合。电容器与电网绝缘水平一致时,应将电容器外壳与构架可靠连接并接地;电容器绝缘水平低于电网时,应将电容器安装在与电网 绝缘水平相一致的绝缘构架上,电容器外壳应与框架可靠连接。连接并联段各台电容器的母线与 构架间的绝缘水平应与

36、电容器的绝缘等级相同。电容器为单套管时各并联段构架之间应无电的连 接。35、63kV 电容器组的绝缘构架应分相设置。第 5.2.8 条 电容器装置应按具体情况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第 5.2.9 条 电容器套管与母线间应用软导线连接,不得利用电容器套管支承母线。单套管电 容器外壳间的连接,就由外壳端子间的专用线连接。第 5.2.10 条 熔断器应安装在通道侧,熔断后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应避免熔丝熔断时波及邻近 设备而引起事故。第 5.2.11 条 未装设接地开关的电容器装置应设便于挂接地线的端子。 第 5.2.12 条 电容器装置的钢构架应采取镀锌等防锈措施。第 5.2.13 条 电容器铭牌

37、应面向巡视走廊。第 5.2.14 条 大容量并联电容器装置宜采用多层、分相布置方式。当电容器超过 3 层时,宜采 用横放电容器及相应布置结构。第 5.2.15 条 设计电容器组构架时,应验算抗地震能力,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震措施。 第三节 高压并联电抗器组的安装与布置第 5.3.1 条 高压并联电抗器的布置应根据电气主接线、配电装置场地条件而定,可有以下几 种方式:一、对于双母线带旁路母线的接线,宜将高压并联电抗器布置在主变压器同一侧; 二、对于一个半断路器的接线,宜将高压并联电抗器布置在出线侧。第 5.3.2 条 高压并联电抗器附近应有运输道路。第四节 低压串、并联电抗器组的安装与布置第

38、 5.4.1 条 空心并联电抗器宜低型品字型布置,空心串联电抗器宜分相中型布置。第 5.4.2 条 空心串、并联电抗器的围网、围栏、支架、基础内钢筋、接地导体及二次接线应 避免形成闭环连接,它们还应满足制造厂所要求的防电磁感应的空间距离。第 5.4.3 条 低于电网绝缘水平的串联油浸铁心电抗器及空心串、并联电抗器应装设在与电网 绝缘水平相一致的绝缘平台上。第 5.4.4 条 空心串、并联电抗器的板型引接线宜立放布置,电抗器所有组件的零部件宜用不 锈钢螺栓。第五节 静止补偿装置的安装与布置第 5.5.1 条 静止补偿装置的晶闸管元件及其冷却系统,除冷却器外,均宜采用户内布置。第 5.5.2 条

39、晶闸管元件宜采用立式结构。第六章 二次接线、继电保护和自动投切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第 6.1.1 条 变电所中的并联电容器,高、低压并联电抗器和静止补偿装置等设备的二次接线(包 括控制、信号、测量仪表),继电保护和自动投切等,在设计时应 与变电所其他设备的相应回路作统一考虑,务求达到安全可靠、协调配合和便于使用的目的。第二节 控 制 回 路第 6.2.1 条 并联电容器和高、低压并联电抗器,宜在主控制室集中控制;静止补偿装置宜采 用就地控制,但在主控制室应具有远方投切和调整功能;静止补偿装置冷却系统(例如晶闸管用的 冷却系统电动机)宜就地控制。第 6.2.2 条 无功补偿装置的断路器宜采用

40、强电或弱电一对一控制方式。当采用弱电一对一控 制时,宜采用 48V 直流控制电压。第 6.2.3 条 无功补偿装置的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的操作,应具有安全闭锁(电气的或机械的), 以达到防止误操作的目的。第 6.2.4 条 无功补偿装置的直流电源应使用变电所内的直流电源。第 6.2.5 条 控制电缆应采用带屏蔽的电缆,其屏蔽层应两端可靠接地。 第三节 信 号 回 路第 6.3.1 条 并联电容器和高、低压并联电抗器应使用变电所内的信号系统。静止补偿装置可 根据需要设置专用信号系统。在设置专用信号系统时,除发出就地信号外,还应将有关信号发往 主控制室。第 6.3.2 条 无功补偿装置应分别装设反映

41、事故跳闸的信号、异常运行的预告信号及设备状态 的位置信号。第 6.3.3 条 当变电所设有微机监测装置时,与各种无功补偿装置有关的模拟量、脉冲量和开 关量宜输入微机监测装置。第 6.3.4 条 对需要远距离传输至网调和省调的信息,可根据 SDGJ29电力系统远动设计技术 规定和所属调度自动化系统功能的要求执行。第四节 测 量 表 计第 6.4.1 条 并联电容器和低压并联电抗器应设置下列测量表计: 一、总回路应分相设置电流表,分组回路中每组可只设一只电流表。 二、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的母线上,接有无功补偿装置时,应装设绝缘检查用的三只电压表和一只相间电压表。 三、总回路应设置无功功率表和无功电

42、能表。当总回路之下既有并联电容器又有低压并联电抗器时,无功功率表应采用双方向表计。总回路无功电能表应有两只,每个均带逆止机构分别记 录容性和感性的无功电能量。第 6.4.2 条 测量表计的量程应满足各无功补偿设备允许通过的最大电流和允许耐受的最高电 压的要求。对并联电容器组的电流测量应考虑持续通过的电流为电容器额定电流的 1.35 倍。第 6.4.3 条 高压并联电抗器应分相设置电流表。当采用二次仪表测量时,可采用一只电流表和一只转换开关切换。第 6.4.4 条 高压并联电抗器中性点的接地小电抗中电流,可装设一只电流表进行测量,也可 在微机监测系统进行检测或采用电流记录表进行测量并记录。第 6

43、.4.5 条 当变电所装有微机监测系统时,测量仪表、遥测装置、微机监测系统三者宜共用 电流型变送器。第 6.4.6 条 静止补偿装置就地可装设下列测量表计: 一、参考电压表一只(一般为中压侧)。 二、主变压器中压侧装设电压表一只。三、静止补偿装置用的中间变压器高压侧宜分相设置电流表。当采用二次仪表测量时,可采 用一只电流表和一只转换开关切换。四、分组电容器回路可装设电流表一只。 五、总回路应装设双方向无功功率表。 六、静止补偿装置所接母线装设电压表一只。第 6.4.7 条 静止补偿装置在主控制室可装设下列测量表计: 一、参考电压表一只(一般为中压侧)。 二、静止补偿装置用的中间变压器高压侧可装

44、设电流表一只。 三、分组电容器回路可装设电流表一只。 四、总回路装设的测量表计,可参照本规定第 6.4.1 条装设。 第五节 并联电容器组保护第 6.5.1 条 并联电容器组的继电保护装置,应对下列故障和异常运行方式,分别作出有选择 性的切除或发出信号:一、并联电容器组的过负荷及引线、套管的短路故障,可装设电流保护,保护分为速断和过 流两段。速断保护动作值按最小运行方式下电容器组端部引线两相短路时灵敏系数为 2 整定,动作时 限应大于电容器组充电涌流时间。过流保护动作值按电容器组长期允许的最大工作电流整定,动作后带时限切除故障电容器组。 二、并联电容器组内部故障,按并联电容器组的不同接线方式,

45、分别采用下列类型保护装置:1.单星形接线的电容器组可采用开口三角零序电压保护;2.多段串并联星形电容器组可采用桥式差电流保护或采用电压差动保护;3.双星形接线的电容器组可采用中性点不平衡电流保护或不平衡电压保护。第 6.5.2 条 单台电容器当设置专用的外熔断器作为内部故障及引出线的短路保护时,熔断器 应有动作指示。第 6.5.3 条 并联电容器组应设置母线过电压保护,保护动作值按电容器额定电压的 1.11.2倍整定,动作后带时限切除全部电容器组。第 6.5.4 条 并联电容器组应设置母线失压保护。当母线电压降到额定值的 60%时,失压保护 动作后带时限切除全部失压的电容器组。第 6.5.5

46、条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低压系统中的电容器、电抗器等无功补偿系统发生一点接地故 障时应发出信号。第六节 高压并联电抗器保护第 6.6.1 条 油浸式的高压并联电抗器应装设瓦斯保护,重瓦斯动作于跳闸,轻瓦斯动作于信 号。第 6.6.2 条 高压并联电抗器应装设纵联差动保护。保护动作值按避越最大不平衡电流整定。当高压并联电抗器内部及其引线发生相间短路故障和单相接地时,该保护动作瞬时切除高压并联 电抗器。第 6.6.3 条 对高压并联电抗器应装设匝间短路保护,动作后带时限切除高压并联电抗器。第 6.6.4 条 并联电抗器应装设过电流保护作为差动保护的后备。保护动作值按避越最大可能 的负荷电流整定。动作后

47、带时限切除高压并联电抗器。第 6.6.5 条 为防止电源电压升高引起高压并联电抗器过负荷,应装设过负荷保护。保护动作 后带时限发出信号。在过电压运行情况下不应切除高压并联电抗器。第 6.6.6 条 当高压并联电抗器装有温度监视装置及油位监视装置时,动作后发出信号。当高 压并联电抗器装有冷却系统及压力监视装置时,应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动作时发出信号或跳闸。 第 6.6.7 条 接于高压并联电抗器中性点的油浸式接地小电抗应装设瓦斯保护。重瓦斯动作于跳闸,轻瓦斯动作于信号。第 6.6.8 条 当有可能由于三相不对称等原因引起中性点接地小电抗过负荷时,宜装设中性点 电抗器的过负荷保护,保护动作后带时限发

48、出信号。第 6.6.9 条 当高压并联电抗器无专用断路器时,其动作于跳闸的保护,应使线路对侧断路器 跳闸。第七节 低压并联电抗器保护第 6.7.1 条 油浸式低压并联电抗器应装设瓦斯保护,轻瓦斯动作于信号,重瓦斯动作于跳闸。 第 6.7.2 条 低压并联电抗器应装设电流速断保护,保护动作电流值可按最小运行方式下,低压并联电抗器端部两相短路时灵敏系数为 2 整定,动作后瞬时切除低压并联电抗器。第 6.7.3 条 作为电流速断保护的后备保护,低压并联电抗器应装设过流保护。保护动作值按 避越最大可能的负荷电流整定。动作后带时限切除低压并联电抗器。第 6.7.4 条 为防止电源电压升高引起低压并联电抗

49、器过负荷,应装设过负荷保护。保护动作 后带时限发出信号。在过电压运行情况下不应切除低压并联电抗器。第 6.7.5 条 对于双星形接线的低压干式空心并联电抗器组,可装设中性点不平衡电流保护, 作为低压并联电抗器组内部匝间短路的主保护。保护设有两个动作值,小动作值动作于信号,大 动作值带时限切除低压并联电抗器组。第八节 静 止 补 偿 装 置 保 护第 6.8.1 条 静止补偿装置用的并联电容器、滤波器和干式可控电抗器的继电保护,与第五节 和第七节对普通并联电容器和低压并联电抗器规定的保护配置原则相同。三角形接线的可控电抗 器可装设差动保护。第 6.8.2 条 当静止补偿装置经中间变压器与变电所的

50、主变压器连接时,中间变压器的保护配 置宜与同容量的电力变压器相同。第 6.8.3 条 静止补偿装置中的高压晶闸管元件应装设完善的过电压、过电流保护和触发回路的抗干扰保护,防止由于暂态或稳态的过电压或过电流引起晶闸管元件损坏,保护装置动作于切 除故障或发出信号。第 6.8.4 条 静止补偿装置应装设反应高压晶闸管元件冷却系统故障的保护装置。当冷却系统 故障,不能保障高压晶闸管元件有效冷却时,应瞬时将高压晶闸管断开。第 6.8.5 条 静止补偿装置的高压晶闸管触发用的不停电电源必须备有电压监视装置。当该回 路由于断线或其它原因造成失去电压时,应立即切除受控的晶闸管或切除全部静止补偿装置。第九节 自

51、 动 投 切第 6.9.1 条 负担电力系统无功功率和电压调节的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抗器,可采用按无功功 率的流向和大小、电压高低以及适当的整定时间等条件进行分组自动投切。第 6.9.2 条 自动投切回路,应有防止继电保护跳闸时误投电容器的闭锁回路,并应设置操作 解除开关。第 6.9.3 条 并联电容器回路严禁设置自动重合闸。第 6.9.4 条 当主变压器或其三次侧母线手动或自动接入电网时,应将接在母线上的无功补偿 装置联锁切除,并闭锁其自动投入回路。第 6.9.5 条 在设计分组的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抗器自动投切时,应使各组无功补偿设备及其 断路器轮换进行工作,防止部分无功设备及其断路器使用过于

52、频繁,缩短使用寿命。第七章防 火 及 采 暖 通 风 第一节 防火第 7.1.1 条 电容器室及半露天布置的遮阳棚为丙类生产建筑物,其耐火等级为二级。 电容器装置的支架及遮阳棚的支架、盖板均应采用非燃烧性材料制作。第 7.1.2 条 电容器装置与其它生产建筑物或主要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 10m,否 则应设防火隔墙;当电容器装置与其它生产建筑物毗连布置时,应设置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 隔墙,防火隔墙距两侧的门、窗距离不得小于 2m。注:电容器的防火间距系指设备凸形外缘与建筑物的墙体外缘的距离。第 7.1.3 条 电容器装置必须就近设置消防设施,并应设有总的消防通道。第 7.1.4 条

53、连接电容器室内的沟管道出入口,应设置防止液体溢流或火势蔓延的保护设施。 第 7.1.5 条 电容器室不宜设置采光玻璃窗。 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两电容器室之间的防火隔墙如需开门时,应安装乙级防火门,并能向两个方向开启。第 7.1.6 条 电容器装置的地面处理: 一、室内宜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压光的作法,也可以采用铺沙处理的作法; 二、室外地面应采取措施防止杂草生长,也可铺碎石或卵石。第 7.1.7 条 油浸铁心并联电抗器下应设置事故油坑。单相油浸铁心并联电抗器之间应设防火 隔墙,并宜利用防火隔墙兼作抑制噪音的措施。第 7.1.8 条 高、低压油浸电抗器及户内晶闸管装置的防火要求应满足 SD

54、J5高压配电装置设 计技术规程第 4.4.1 条第 4.4.8 条的规定。第二节 采 暖 通 风第 7.2.1 条 电容器室的通风量应按消除室内余热考虑。余热量包括设备散热量和通过围护结构传入的太阳辐射热。第 7.2.2 条 电容器室的夏季排风温度应根据电容器的环境温度类别确定,并且不应超过电容 器所允许的最高环境空气温度(见表 7.2.2)。表 7.2.2 电容器允许的最高环境空气温度电容器环境温度类别ABCD最高环境空气温度40455055第 7.2.3 条 电容器室和静止补偿装置室的冷却水泵房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当采用自然通风 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第 7.2.4 条

55、 位于集中采暖区的静止补偿装置的控制室,晶闸管阀室和冷却水泵房应设置采暖 系统,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取 10。第 7.2.5 条 对于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的天数每年在 7089 天的地区,静止补偿装置的 晶闸管阀室宜设置电热采暖。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取+5。设置电热采暖时,不得使用直接裸露在空气中的电阻丝的电加热器具,并且应具有良好的接 地措施。第 7.2.6 条 静止补偿装置的配电装置室应设置不少于 10 次/h 换气次数的事故排风装置。事故 排风机可兼作通风用。事故排风机的开关应装在门口便于操作的地点。室内宜安装电源插座,作为检修临时通风的 电源。第 7.2.7 条 静止补偿装置的控制室和晶闸

56、管阀室应设置自然进风、机械排风装置,通风换气 次数不宜少于 5 次/h。对于夏季室外通风计算温度高于或等于 32的地区,静止补偿装置的控制室和晶闸管阀室还 应设置以降温为主的空调系统。空调机型宜选用风冷式。第 7.2.8 条 静止补偿装置的控制室和晶闸管阀室的夏季计算热负荷包括以下几项: 一、围护结构传热量和太阳辐射热量;二、电子仪表及电气设备散热量; 三、照明散热量。 在上述计算中,室内空气计算温度取 35。第 7.2.9 条 如果电气设备对环境参数有特殊要求,则应根据电气设备的要求设置采暖和空调系统。第 7.2.10 条 电容器室和静止补偿装置室各个房间的进排风口应有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

57、设 施。在风沙较大的地区,进风宜设过滤装置。在严寒地区,进排风口宜有防寒措施。附录一谐 振 容 量 计 算 发生 n 次谐波谐振的电容器容量,按下面近似计算式计算Q= S 1CXd A n2(附 1.1)式中 QCX发生 n 次谐波谐振的电容器容量(Mvar);Sd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MVA);n谐波次数,即谐振频率与电网频率之比;A电容器装置每相感抗(XL)与每相容抗(XC)的比值,即 A=XL/XC。附录二 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涌流计算一、单组电容器投入电网时涌流的计算单组电容器涌流计算的等值电路如附图 2.1 所示。由等值电路可列出回路微分方程,经推导整 理可得出合闸瞬间涌流

58、的最大值 Iy max 为附图 2.1单组电容器涌流计算等值电路图 L0网络每相等值电感;L串联电抗器和接线每相电感; C电容器组每相电容;QF断路器附图 2.2并联电容器组涌流计算等值电路图L1Lm第 1 组第 m 组电容器组每相串联电抗器及接线的电感;C1Cm第 1 组第 m 组电容器组每相电容;QF断路器I y max =2 Ie 1 +X CX L (附 2.1)f y =f X CX L(附 2.2)上二式中Iymax合闸涌流峰值(kA); Ie电容器组额定电流(kA); XC电容器组每相容抗();XL网络感抗(L0)与电容器组串联电抗器感抗(L)的综合值();fy涌流频率(Hz);

59、f电网基波频率(Hz)。 二、并联电容器组追加投入时涌流的计算设有 m 组电容器,最后一组(即第 m 组)在电源电压为最大值 Umax 时投入,电 源产生的涌流不计,母线电感合并到各电容器组串联电抗器电感内,计算第 m 组 投入时的合闸涌流。由等值电路图(见图 2.2)可导出下列公式I y max =2C3U eL(附 2.3)6f =10y2L C(附 2.4)式中Ue电容器组额定线电压有效值(kV);C并联电容器组的等值电容(F),等于已运行的各组电容器的电容并联再与投入电容 器组的电容串联;I等值电感(H),可按等值电容的类似方法求得,当计及母线电感时按 1H/m 考虑。 当并联各组电容

60、器容量相等时,式(附 2.3)可改写为Im 12000QCdy max =m3L(附 2.5)6f =10y2LC(附 2.6)式中 m电容器分组数,m=2,3,4,;QCd单组电容器容量(kvar); 电网基波角频率,=314rad/s; L串联电抗器及连接线每相电感(H); C每组电容器每相电容(F)。附录三 稳态电压升高(或降低)的计算(一)电容器(或电抗器)组接入母线后,引起的稳态电压升高(或降低)值可接下式计算U UQCzMSd(附 3.1)式中 U电压升高值(kV);UzM电容器(或电抗器)组未接入时的母线电压(kV); QC接入母线的电容器(或电抗器)组总容量(Mvar); Sd

61、电容器(或电抗器)组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MVA)。 (二)电容器组接入串联电抗器后,电容器的端电压将升高,其值可按下式计算U C =U eM3N11 A(附 3.2)式中 UC电容器的端子运行电压(kV);UeM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kV); N每相电容器的串联段数; A电容器装置每相感抗(XL)与每相容抗(XC)的比值,即 A= XL / XC。附录四 放电装置放电时间的计算当断路器断开电容器组的电源后,电容器的电容 C 通过回路电感 If 及电阻 Rf 进行放电。L fR f = 2若C时,则i = 2 CUext E texU r = CU(1 + t )L t=Rf/2LfL fR f 2若C时,则i = 2U exE t sin tfR2 4 L fC2U r =Lf CUexE tsin( 0t + )fR2 4 LfCR f 2若L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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