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龙川东路桥及接线道路溪心桥布袋坝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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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康市龙川东路桥及接线道路(溪心桥-布袋坝)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2008永施招第 88 项目名称:永康市龙川东路桥及接线道路(溪心桥-布袋坝)工程项目地址:沿永康江东侧,高镇小学至商品砼公司之间 招标人(单位公章):永康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腾松 审核(备案)部门意见(公章):永康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前 言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和永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定标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永康市龙川东路桥及接线道路(溪心桥-布袋坝)工程实行公开招标。为确保质量、工期和造价合理,择优选取中标单位,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

2、内的合同文本,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本文未列入相关内容。三、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单位和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和定标(七)合同的授予三、合同主要条款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永康市龙川东路桥及接线道路(溪心桥-布袋坝)工程21.1建设地点沿永康江东侧,高镇小学至商品砼公司之间31.1建设规模桥长49米,宽22米,采用(13+16+13)米空心板简支梁结构,上部结构采

3、用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桥台,柱式桥墩,扩大基础。接线道路长351米,宽22米。41.1设计单位金华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及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1.1建安造价总造价5206429元,其中桥梁部份3257019元,接线道路部分1393626元,接线道路排水部份555784元。61.1监理单位另定71.1现场条件满足施工条件8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92.1招标范围永康市龙川东路桥及接线道路(溪心桥-布袋坝)工程桥梁、接线道路、排水等,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的预算书,包括为完成以上内容需承包人做的一切前期准备和完成该内容后交付前的成品保护;103.1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财政拨

4、款114.1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合格128.1工期要求本工程根据国家定额结合工程实际要求在180天(日历天内完成135.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145.1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需取得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有类似桥梁工程施工经验。155.3资格审查方式根据永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确定1614.1投标报价本工程采用总造价优惠率报价,优惠区间为12-16%1716.1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817.1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担保采用保证金形式,数额为壹拾万元(汇票)(永康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永

5、康市支行双铃分理处,帐号:1208030809000006620)1919.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20附表一评标方法及标准见附表一21中标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采用保证金形式,数额:伍拾万元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 22招标工作日程安排招标文件发售:2008年11月5日16时前;投标保证金提交:2008年11月11日10:30时前;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2008年11月11日14时前;开标时间:2008年11月11日14 时(准时)开标地点:永康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会议室(四)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 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本须知第1项至第8项。1.2本招标工程按照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内容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4、质量标准:4.1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5、合格的投标人5.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14项。5.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5.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最终合格投标人。5.4由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5.1、5.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

7、要求:5.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的约束力;5.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5.4.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4.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5.4.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

8、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5.4.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5.5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项目经理或重要内容变更:经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认为需要更换报名时拟任项目经理或其它重要内容的,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1日前,向招标人及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报告,经招标人、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其更换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自行更换的,其变更将被视为无效变更。6、踏勘现场6.1本工程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但各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经得招标人的允许后,到项目现场了解现场情况。

9、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和踏勘现场后对本工程所做的理解与分析全由投标人自己负责。6.3投标人踏勘现场不得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7、投标费用7.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7.2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招标中止或终止,投标人已发生的投标费用不予退还。(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目录所列文件及所有附表。8.2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

10、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认为制作投标文件时间不足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的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招标文件澄清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永康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

11、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应当收到该澄清文件的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未进行书面确认的,视为对该文件已经接受,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应当收到该修改文件的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作用。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

12、改、补充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必要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信誉资料组成。12.2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投标保证金;(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及

13、方式提交)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c.投标书附表及附表中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d. 投标承诺书e. 按本文件规定应提交的其它资料12.3报价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a.投标函b.报价说明(若有)12.4信誉资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详见附表一中相关内容)13、投标文件格式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关资料应当使用招标文件附表二和附表三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4、投标报价14.1工程概预算编制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按工料单价法编制,综合费用取费以人工费加机

14、械费为基数,桥梁按三类工程、道路按三类工程,排水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为三类排水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按桥梁三类工程、道路三类工程,排水工程三类工程浮动区间的中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计取: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按桥梁三类工程、道路三类工程,排水工程三类工程浮动区间的中间值计取,其它施工组织措施费不再计取。 142工程预算主要材料价格按2008年8月永康市区建材价格信息金华市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无信息价材料按暂定价计算。钢铰线、锚具、板式支座、四氟板式支座、C40型钢板伸缩缝单价参照2008年9月份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监与造价价格信息专辑

15、计算。14.3 工程预算只作工程拨付款的依据,经审查或审计后的竣工决算(按本文件的合同价款调整规定)作为最终结算依据。14.4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5、投标货币15.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计算。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2投标有效期按投标须知第17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16

16、.3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16.4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不作出答复的视为接受。16.5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16.6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交期限之前交入指定的帐户、帐号。17.2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会议结束五个工作

17、日后即可退回(无息)。17.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17.4投标保证金必须来自投标人企业本部法定帐户。17.5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招标人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招标人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17.6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等相关资料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8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7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票据的出具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17.8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

18、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18.1本招标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按合同条款(安全责任书)约定,中标单位必须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并确保施工安全。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除有关人员证件原件按附表一规定外)19.2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正副本和报价文件正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相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3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19、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19.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投标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20.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除授权书可单独放出、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提交外)2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分别各做一个内层包装,包装上标明“报价文件”、“技术文件”(附表中有关人员的证件原件不列入装订,直接密封在技术文件内层包装中)、“信誉资料”,然后合封在一个外层包装内。20.3在外层

20、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电话。20.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第20.2款、第20.3款和第20.5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收。20.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应封口,其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及骑缝处必须加盖密封章或公章。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应按议程表中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2.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议程表。22.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

21、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2.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方式。23、迟交的投标文件23.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接受。2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经资格审查的项目经理或其它重要内容更改需按第5.5执行)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

22、记和提交。2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25、开标25.1投标人应按招标议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25.2按本须知第26.1款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审。 25.3开标基本程序:25.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5.3.2公证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25.3.3抽签确定投标人抽签代表和各方优惠率,并确定造价标底。25.3.4由招标小组人员审查报价文件、信誉资料并宣布审查结果;公证员公证并唱标。25.3.4由招标小组人员按得分高低审查前三名投标人的技术文件。25.4所有提交的相应报价文件,开标时都应对报价文件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3、。25.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6、无效投标文件的确定26.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须知第12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虽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法定代表人未对投标文件签署授权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未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或人证不符的;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作出响应的;项目经理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24、;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或重要内容表达模糊的;投标报价超出评标办法确定的有效报价范围;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料。 26.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要求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的,也有可能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六)评标和定标27、评标机构与评标27.1评标机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机构中设立招标领导小组,如招标过程出现特殊情况时,由其负责处理。27.2评标机构须按附表一评标办法,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标人,评标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一。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处理28.1投标文件发生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处理:28.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

25、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8.1.2其他计算错误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30、定标与否决30.1评标方法和标准30.1.1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按附表一执行。30.2评标领导小组认为所有投标人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人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确定招标方式。30.3对投标的响应性审查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外部证据。(七)合同的授予31、合同授予标准31.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附表一评标办法所确定的中标人。32、中标通知书32.1招标人根据开标会议的定标结果确定拟中标人,填报中标通知书,送市招投标管

26、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32.2拟中标人经公示3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投诉,则核准其为中标人,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以中标通知书的方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2.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33.授标及废除授标33.1招标人将把施工合同授予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中标人。33.2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授标:(1)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2)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3)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4)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行担保;(5)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未到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27、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33.3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在原有效投标人中以原定标方式重新确定拟中标人,并要求原中标人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将被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2)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3)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34、签订合同34.1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地点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承发包合同。34.2因招标人过错未能于规定期限内签订承发包合同的,因此造成投标人的损失将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不与中标人

28、签订承发包合同的还应双倍返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34.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向劳动部门提交工资支付保证金(按规定免交的除外)。34.4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应接受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并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34.5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随同签订永康市建设工程项目廉政协议书、项目经理承诺书、项目经理管理协议。34.6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资金来往必须是中标人企业本部的法定帐户。三、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对通用合同条款未尽事

29、宜,在签定合同或合同管理中由双方协商确定,确定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删除本款原内容,改为 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及附件(永康市建设工程项目廉政协议书、项目经理承诺书、项目经理管理协议等责任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含招标文件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书); (9)投标书附表 (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当组成

30、合同各文件不一致时,应按上述排列的优先顺序作出解释。 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图纸4.

31、1在本款中明确“发包人应在开工前七天,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叁份给承包人”5.6删除原条款内容,改为:总监理工程师为:7.4删除原条款内容,改为:中标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应由永康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保管至工程结束,具体退还办法见永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的若干规定(永政办发200760号)。中标单位对投标书承诺的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全部到位,非不可抗力因素项目经理不得擅自变更,否则视为中标方违约。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该规定办理。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每缺勤一天扣减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合同

32、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在工地也不得少于22天,每位每缺勤一天扣减合同履约保证金贰仟元(每月计算一次),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缺勤严重的,招标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不再支付工程款,并扣除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9.1(1)删除原条款内容,本工程不适用。9.2(6)保留原条款中的其它内容,删除“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1明确“承包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十五天内,向发包人提供满足施工便于操作和监督管理的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五份,工程师应在10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

33、的,视为同意”11.1删除条款内容,改为: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之后第三日起算,(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14.1增加以下内容:工程达到正式竣工验收条件时,中标施工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交正式竣工报告,由招标单位会同设计、监理、质监等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期间不作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中标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招标方的原因,不能正常施工,经招标单位、监理单位、中标单位签证工期顺延计算。15.1删除原条款内容,改为承包人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由永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并按国家

34、有关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核定质量等级。19删除原条款(包括子条款)内容,本工程不适用合同价款与支付23删除1.2.3.原条款内容改为:23.1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方式确定。23.2合同优惠率及合同价款的确定以拟中标单位优惠率和标底优惠率中高者为桥梁、道路、排水工程合同优惠率;预算价按相应的合同优惠率下浮后的造价即为合同造价。23.3合同价款的调整:23.3.1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按工料单价法编制,综合费用取费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基数,桥梁工程按桥梁三类工程,道路工程按道路三

35、类、排水工程按三类工程计算。企业管理费、利润按三类相应的工程类别浮动区间的中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计取: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和检验试验费按三类工程按相应的工程类别浮动区间的中间值计取,其它施工组织措施费不再计取。 23.3.2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前80%月份信息价平均价计算,信息价套用顺序为永康市区建材价格信息、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钢铰线、锚具、板式支座、四氟板式支座、C40型钢板伸缩缝等张拉所用器具按张拉期间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监与造价价格信息专辑信息价平均价计算,无以上信息价材料在施工中由中标单位预先提供样品,与招标单位、监理

36、单位共同确定质量、价格,并按确定的价格,三方签证,并按签证价格进行找差。23.3.3经财政局审查、审计局审计后的竣工决算作为最终结算依据。23.3.4由于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以修改的设计图或联系单及编制决算时的价格与取费标准为依据,并按合同优惠率进行优惠。23.3.5土石方弃方运距除签证外未指定地点按1千米计算。24,25删除原条款内容,本工程不适用26.1删除原条款内容,改为按下列方式付款26.1.1按金市建建200612号文件要求,合同签定后招标单位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即市政工程合同造价的1%存入指定的专业帐户,所有权归中标单位所有;26.1.2施工单位每月25日提交当月完成工

37、程量直接费的价款,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后,于次月5日付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26.1.3竣工验收符合国家市政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后付至累计完成直接费的80%。26.1.4余额在工程决算,并经财政局审查、审计局审计决算后,除预留5%质量保证金外一次结清。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在质量缺陷期满24个月后(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次性结清。材料设备供应27删除原条款内容(包括子条款),本工程不适用28.1删除原条款内容,改为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采购前需经发包人同意,暂定价材料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商定后,由承包人采购。31.1删除原条款内容,设计变更合同价款调整见(专用条款中23.3.3)33.2增

38、加以下内容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依据见专用条款中的23.3。违约索赔与争议35.2(1)增加以下内容:按贻误天数每天扣罚工程总造价为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误期超过30天后,加倍扣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35.2(2)增加以下内容:工程初步验收总体质量评定不合格的,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另扣工程决算价的3%。38.1增加以下内容:承包人不得对承包内容进行分包。41.1(1)删除原条款内容,改为: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其它义务,违约相应条款处罚,不再提供履约担保。41.1(2)增加以下内容承包人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天内退还(不

39、计利息)。附表一永康市龙川东路桥及接线道路(溪心桥-布袋坝)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一、为规范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评标办法。评标活动依法进行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二、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在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主持。招标单位、建设局、监察局、招标办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招标领导小组,人员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开标、评标、定标活动请市监察局现场监察,市公证处公证。如有开标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处理。三、评标、定标:(一)本工程依据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及信誉进行评标,报

40、价以大写为准。(二)造价标底确定方法:在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优惠率范围内,招标单位代表、投标单位代表各抽取一个优惠率,两个优惠率的平均值作为标底。抽取标底优惠率以0.1为一个区间值。(三)评标计分方法(分值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工程报价得分(满分100分)(1)投标书上报价值与优惠率标底相同者得100分。(2)投标书上报价值比优惠率标底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减10分。(3)投标书上报价值比优惠率标底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减16分。2、企业信誉得分 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在本市范围内所创各种优质和标化工地工程,信誉加分计分办法见下表。 优质工程加分标准:质量等级方岩杯双龙杯钱江杯鲁班杯计分46810标化工

41、地加分标准:标化工地等级永康标化金华标化省标化计分235(1)加分办法: 同一工程按最高等级计分;一个项目经理只计一个优质工程或一个标化工地信誉分;同一项目含多种内容或两个及以上项目经理的工程,减半计分,累计计分不超过奖项总分。(2)信誉资料的提供: 信誉资料由投标单位负责提供。信誉资料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获奖工程公布文件,并同时提供能有效证明获奖工程确系投标工程项目经理所创的有关资料(如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工程竣工报告、质量监督报告、施工合同及其它获奖文件等)。所有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否则按不按要求提供资料不予以加分。(3)加分要求。加分工程应为市政桥梁工程,业绩为项目经理在

42、本市范围施工所创。提供的信誉资料均应能证实确系投标工程拟选项目经理所创工程(证明材料应由原发文、发证单位出具);有效期为报名截止日前24个月,即竣工验收合格24个月内或颁奖文件发文未满24个月。在永康市内未曾使用该信誉加分中标的。 参建单位不加分。(四)中标单位的确定: 1、由开标小组工作人员按第三条第三款评分标准,计算出所有投标人得分。评标合计得分从高到低取前三名投标人进入技术文件审查,取经审查合格并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前一名的投标人为拟中标单位(当分数相同时,选择优惠率高者,优惠率再相同时,则由抽签确定),技术文件经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得分排名按顺序由其后的投标人补增。 2

43、、拟中标单位,由招标单位根据开标会议的定标结果,填报中标通知书,经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则为中标单位。 3、拟中标单位宣布后,三天内无投诉,即核准为中标单位;如有投诉,并经查实,不能通过核准的,则评标得分第二名的投标单位为拟中标单位,如仍不能通过核准的,则评标得分第三名的投标单位为拟中标单位,前三名均不能通过核准的,则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附表二 投标书附表拟投入永康市龙川东路桥及接线道路(溪心桥-布袋坝)工程任职的全部主要人员一览表序号职 务姓 名上岗证书号身份证号码12345678910注:1、项目经理应附资质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工作手册、B类证书原件备查,安全员

44、及C类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技术负责人应附相应的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所有资料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附后装订。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理)人(盖章): 年 月 日附表三永康市龙川东路桥及接线道路(溪心桥-布袋坝)工程投 标 标 函永康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我方全面阅读和研究了永康市龙川东路桥及接线道路(溪心桥-布袋坝)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永康市龙川东路桥及接线道路(溪心桥-布袋坝)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投标。确定我单位的优惠率为百分之(大写): ( %)。拟泒项目经理: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如由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本投标书自递交之日起30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理)人(盖章): 年 月 日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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