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房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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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建房最新要求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对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下面是xx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农村宅基地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依据中国土地管理法、 中国物权法、中国城镇计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国土地管理法措施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措施。第二条 本措施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正当使用或依法同意,用于建造住宅的集体全部土地。第三条 本措施适合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第四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

2、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五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需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城镇计划。激励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脱贫小区集聚;激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该符合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地质灾难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成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该和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足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围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础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该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包括占用农用地的应该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

3、;包括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全部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计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该服从。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出125平方米;使用其它土地最高不得超出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出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

4、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第十条 建房农户人口计算:建房人口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已领取独生儿女证的,可增加一人计算建房人口;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计算建房人口。城镇居民的配偶是农村户口,又没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经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证实,可在其配偶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要求未依法接收处理的,不计算建房人口。第十一条 宅基地面积计算: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5、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和总面积的百分比分摊;弄堂用地,使用 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二分之一,其他为共用面积;经过购置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第十二条 符合立户条件的儿女在申请宅基地计算限额时,父母除留足合理限额外,超出部分应合理计算到儿女户。现有宅基地面积超限额的农户,在按计划申请旧房拆建、迁建时,应核减超限额部分。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计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现有宅基地面积还未达成本措

6、施要求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已具有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还未达成本措施要求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员,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正当证实回原籍定居的;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要求的。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同意:宅基地面积已达成本要求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计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出租、出卖或以其它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将住宅改作她用,再申请宅基地的;以全部家庭组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同意后,不具有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儿女

7、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计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其它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能够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相关同意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自同意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经同意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房居住的原宅基地的;骗取同意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其它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第十六条 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实施城市

8、、集镇和村庄计划进行旧城、旧镇、旧村改造,经依法同意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合适赔偿;地上建筑物,可依据其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赔偿。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计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后,报乡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同意,其同意结果由村民委员会给予公布。第十八条 经同意回乡落户的职员、军人和其它人员申请建造住宅的,应该持有原所在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乡人

9、民政府出具的无住房证实材料,并经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方可申请建房,其宅基地面积标准和村民相同对待。经同意回乡定居的华侨、台湾和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申请建造住宅的,应经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方可申请建房,其宅基地面积可根据本措施第九条标准参考实施。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根据同意的宅基地面积、计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各乡人民政府、村应加强农户建房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户建房要做到审查、放样、验收三到场。第二十条 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该按相关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完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

10、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造成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协议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第二十一条 农村村民未经同意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同意,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出本措施要求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二十二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占用土地或超出同意的面积多占土地建造住宅的,应该责令其停止建设;对拒不停止、继续施工的,有权拆除继续违法抢建部分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并能够查封、暂扣用

11、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建筑材料等。各乡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给予帮助配合。第二十三条 在乡、村庄计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计划许可证或未根据乡村建设计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更正;逾期不更正的,能够拆除。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措施第十五条要求的,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交还土地使用权,逾期仍不交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施。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措施第二十条要求,不立即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给警告,并可处2021元以下的罚款。不立即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给警告,并可处每

12、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六条 阻挠、干涉、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实施公务的,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要求给予处罚;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行政处分;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 本措施如和上级相关要求相抵触的,以上级要求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措施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农村宅基地有很多说法,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的概念。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对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组员资格的人才能取得,

13、在很大程度上含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效。农村宅基地是含有一定的权限的,在中国关键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要求的组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需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经过申请以后才能够作为宅基地使用。1、什么是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农户或是个人占有集体全部土地,并以此作为自己的住宅基地的土地。准备建设房屋,已经建设房屋和建设过房屋不过已经无法使用的土地全部属于宅基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农村宅基地坚持“一户一宅”的标准,即每一个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特殊情况需要另外申请宅基地的

14、,需要满足申请条件,并严格根据申请程程序来办理。2、宅基地使用年限根据中国法律要求,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含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的一项主要权利。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农村居民能够对自己的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等权利。宅基地所属类型不一样,这种使用权行使年限也不相同。农村宅基地被分为两种情况:一个宅基地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这种宅基地有使用年限限制,法律要求其使用年限不得超出七十年。另外一个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要求这种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时间限制。宅基地的使用权不等于全部权,宅基地的全部权归国家和集体全部。3、宅基地使用年限问题深入解析宅基地的使用年限问题轻易使大家联想到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既然宅基地使用年限那么长或是根本没有年限限制,那么宅基地是否能够继承呢?中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要求:宅基地不能够继承,只有建有房屋的宅基地才能够继承。继承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土地管理所办理继承事项。另外,这两部法律还明确指出城镇居民不能够购置农村宅基地,即时拥有宅基地证,没有农业户口,也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问题一直是广大农村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尤其是近几年来,拆迁、继承等相关问题的纠纷频繁出现,使得这一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免于受侵害,同时又不触犯国家法律,需要我们全方面了解宅基地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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