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建设

上传人:Sc****h 文档编号:130969830 上传时间:2022-08-05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270.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城市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建设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城市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建设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城市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建设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资源描述:

《城市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建设》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建设(2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城市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导则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2020年09月前 言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框架图和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浙安委202011号)安排,加强城市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运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城市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供全省参照执行。导则结合浙江省实际,总结和借鉴了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桥梁隧道防灾及安全监测系统构建、实施和应用管理要求。导则共包括5章和1个附录,

2、内容包括:总则,系统建设目标,监测系统构建,监测系统实施,系统应用与管理。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反馈至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17楼,邮编:315010,电子邮件:3389318716。主编单位: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浙江省长三角城市基础设施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同济大学、浙大城市学院、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温州市市政管理处、宁波工程学院、绍兴市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浙江建设

3、职业技术学院、中城建勘(浙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朗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写人员:何天涛、陈斌、邓水源、金林杰、杜向科、夏烨、陈立平、胡余勇、钱丰、叶成伟、杨阳、张一林、张正权、潘少华、沈飞峰、范洪强、徐永宁、毛红涛、柴荣亮、周婕、金明辉、张燕飞主要审查人员:孙利民、汪克来、张列学、田浩、倪宏伟目 录1. 总 则12. 系统建设目标22.1. 一般规定22.2. 平台分类22.3. 监测对象与内容32.4. 系统建设工作33. 监测系统构建53.1. 一般规定53.2. 监测系统构成63.3. 桥梁监测内容及测点布置73.4. 隧道监测内容与测点布置73.5. 防灾专项监测系统84. 监测

4、系统实施104.1. 一般规定104.2. 软硬件实施104.3. 组织与管理114.4. 系统验收135. 系统应用与管理155.1. 一般规定155.2. 安全评估及预警155.3. 安全评估报告165.4. 系统管理175.5. 系统检测与维护1831. 总 则1.0.1 为指导和规范城市桥梁隧道防灾及安全监测系统的设计、实施、应用及管理,提高系统的技术水平,确保系统长期稳定工作,充分发挥系统作用,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1.0.2 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城市桥梁隧道防灾及安全监测系统建设的相关工作。1.0.3 城市桥梁隧道防灾及安全监测系统是指采用传感、监测、采集、通信网络、计算机软硬件、

5、数据处理分析和评估预警等技术,对既有城市桥梁隧道运行期间的安全状况、结构响应、环境荷载等进行监测监控,可实时掌握、监测运行安全风险因素,并可对桥梁隧道的安全状况和风险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的信息集成系统。1.0.4 城市桥梁隧道防灾及安全监测应与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测相结合,应与现有数字市政管理系统、智慧城管指挥平台相兼容协调,避免重复建设。1.0.5 城市桥梁隧道防灾及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除应遵循本技术指导性文件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附后)。2. 系统建设目标2.1. 一般规定2.1.1 城市桥梁隧道防灾和安全监测主要是对既有桥梁隧道的运行安全进行监测,通过建设安装监测系统,对桥

6、梁隧道安全风险源进行监测,以有效的跟踪、降低安全运行风险,从而提高对桥梁隧道运行的安全管控能力,有效防止重大灾难事故发生。2.1.2 城市桥梁隧道防灾和安全监测系统应根据安全风险识别和风险源判定分级情况,制定针对性的防灾和安全监测技术方案,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通过各类监测技术手段掌握桥梁隧道的安全风险运行状况,对采集的运行数据进行集中系统的分析评估,从而判定设施运行安全状况,以科学指导桥梁隧道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开展。2.1.3 城市桥梁隧道防灾和安全监测系统不应以局部损伤为目的,而是以结构状态、致灾因子、特定风险源行为规律为目的;应能通过实时或定期采集数据监测的方式获取结构状态、专项风险

7、源(灾害)的行为变化,掌握规律,及时防控,从而达到防灾及安全监测的目的。2.2. 平台分类2.2.1 地市级桥梁隧道管理单位应建立面向本地区的桥梁隧道防灾及安全监测集成平台,区、县及以下桥梁隧道管理单位应根据管辖范围内设施状况,建立针对性的监测系统。2.2.2 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系统类别,按照监测对象的不同,应按表2.1进行分类。表2.1 监测系统的类别划分监测类型监测对象监测系统的性能A类重点监测特大型、特殊结构桥梁特长、特殊地质条件下隧道监测参数全面;系统自动化、集成化程度高;能实时获取数据并实时预警B类一般监测技术状况较低的中小型桥梁、中短隧道针对性监测参数;能自动获取数据并预警C类

8、专项监测存在专项风险源(灾害)的桥梁隧道专项监测参数;能自动获取数据并预警2.2.3 应根据桥梁结构的重要性系数、技术状况和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防灾及安全监测系统的类别。2.3. 监测对象与内容2.3.1 桥梁隧道防灾与安全监测的主要对象是运行期内的城市桥梁隧道,为桥梁隧道安全风险管控提供数据和信息支持,为安全管理提供客观、科学的决策数据。2.3.2 重点监测以特大型、特殊结构桥梁和特长、特殊地质条件下隧道为对象,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整体性能状态、重要部件安全状态、专项风险源(灾害)的行为规律。2.3.3 一般监测以技术状况较低的中小型桥梁、中短隧道为对象,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受损部件(部位)的安

9、全状态、专项风险源(灾害)的行为规律。2.3.4 专项监测以存在专项安全风险源的桥梁隧道为对象,监测内容主要包括专项风险源(灾害)的行为规律。2.4. 系统建设工作2.4.1 监测系统建设主要涉及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实施、系统运维、科研咨询等单位。2.4.2 桥梁隧道管理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系统建设工作,协调系统设计单位、实施单位、运维单位、科研咨询单位各方落实建设任务,保障安全、质量与进度,及时组织验收报批等工作。2.4.3 系统设计单位负责完成监测系统的概念设计、系统设计,对监测系统的内容、技术路线等进行详细规划设计。2.4.4 系统实施单位主要是在投标方案、设计方案以及批准文件的指

10、导下,组织相关人员、设备,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来布置监测点,完成硬件、软件的安装调试,并负责后期的质保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实施单位可采取一体化的模式组织实施。2.4.5 系统监理单位一般是由业主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协助业主单位,根据合同、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以及相关规范标准,对系统实施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理,及时组织验收,保障监测系统建设实施的安全顺利进行。2.4.6 系统运维单位是在设计文件、建设方案、验收文件的基础上,对监测系统进行日常管理,掌握监测系统状态,及时评估和预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处理,编制相应监测报告,以供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参考。3. 监测系统构建3.1

11、. 一般规定3.1.1 监测系统的构建应遵循“实用、先进、可靠、经济”原则,可扩展性与兼容性高,便于维护更换,确保系统长期稳定工作。3.1.2 监测系统应结合桥梁隧道结构特点、技术状况、自然环境、交通状况和风险源等,在风险源辨识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专项设计。3.1.3 监测系统设计宜采用模块化结构,各模块或子系统之间相对独立、有序融合,应方便维护、更换、扩展和升级。3.1.4 在系统软硬件正常维护和更换条件下,A类监测系统应与被监测桥梁隧道的剩余使用寿命相同;B类监测系统应与被监测桥梁隧道受损部件(部位)的不安全状态,或专项风险源(灾害)的持续时间相同;C类监测系统应与专项风险源(灾害)的持续时

12、间相同。3.1.5 监测系统的安装实施应不影响桥梁隧道结构承载力,避免对结构防腐等防护工程造成损坏,造成损伤的要及时修补。3.1.6 重点监测系统,监测内容和测点布置应在结构计算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整体设计;一般监测系统,应基于受损部件(部位)或专项风险源(灾害)的分析和评估进行集约设计;专项监测系统,应基于专项安全风险评估进行针对性设计。3.1.7 监测系统测点布置应尽量使用表贴式或悬挂式,当需要采用埋设式时,应保证不破坏防水和结构主体。监测系统自身的供电和网络应优先遵循利旧原则,避免重复建设。3.1.8 应在监测系统的各个环节做好相应安全措施,防止非法入侵。3.1.9 监测系统设计与构建

13、,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3.1.10 新建桥梁隧道监测系统的建设,应调研地区监控平台的系统、数据的要求。3.2. 监测系统构成3.2.1 监测系统应包括传感器模块、数据采集及传输模块、数据分析与管理模块、数据安全预警模块、评估模块,并通过系统集成技术将各个模块集成为统一协调的整体,汇聚到监控中心。如图3.1所示。 图3.1 监测系统主要构成图3.2.2 监控中心应包括支撑系统运行的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等,是系统监控信息的最终汇集数据、交换共享、辅助决策和指挥调度的中心,以及支撑系统运行的平台。3.2.3 传感器模块主要包括三个部分:荷载与环境、结构整体响

14、应和结构局部响应,应能量测桥梁隧道结构和运行环境的状态。3.2.4 数据采集及传输模块应包括采集、传输硬件设备和采集传输控制软件,能实现传感器信号的采集,并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将信号传输至监控中心,应保证数据不失真。3.2.5 数据处理模块应包括计算机设备、数据处理和分析软件,应具备监测数据的预处理、后处理、数据分析等功能。3.2.6 数据管理模块应具有对数据库和计算机操作系统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的功能,应具备数据库的建立、数据定义、数据操作、数据库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功能。3.2.7 结构安全预警模块应包括安全预警模块和界面显示模块,应具备在桥梁隧道运行期间出现异常或者危险状态时进行预警以及运

15、行状态信息显示等功能。3.2.8 监测系统设计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桥梁隧道主体结构计算分析与风险源辨识、评估b) 总体方案设计c) 系统模块组成及其工作流程、功能设计、细化设计及集成方案d) 监测内容、测点、方法、设备和安装方案e) 监测数据采集、传输、管理和分析方案f) 监测系统供电、通信方法及保护措施方案g) 监控中心设计3.2.9 城市桥梁隧道的监测内容、测点布置、传感器精度、采集频率等指标要求,应符合现行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3.3. 桥梁监测内容及测点布置3.3.1 桥梁监测内容的选取应密切结合桥梁具体条件,按监测系统分类确定运行状态监测系统类别后,统筹安排、合理布设。3.3.2

16、 城市桥梁的监测内容可分为三类:(1)荷载类,包括风、地震动、船舶撞击、车辆荷载和人群荷载等;(2)响应类,包括位移、应力、索力、转角和振动等;(3)环境类,包括温度、湿度、雨量、冲刷、交通流量、桥梁通行区域监视、安全保护区施工、有害气体浓度(靠近化工厂)、氯离子浓度等。3.3.3 监测点布置应满足监测内容的需求,宜参照现行规范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GB 50982-2014)、公路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JTG/T 1037-2013)和国家公路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T/CECS G:E41-04-2019)执行。3.4. 隧道监测内容与测点布置3.4.1 城市运行隧道的

17、监测对象应包括机电设施、运行环境、洞口边坡、结构病害等方面。3.4.2 机电设施监测项目主要包括通风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供电系统、电话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机电设施监测系统需配套报警和应急阻断功能。3.4.3 运行环境监测项目主要包括:照度及其分布、洞内外噪声及其扩散、环境温湿度、烟雾能见度、风速风向、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交通量等。3.4.4 隧道结构主要监测项目包括:纵向线型、衬砌结构横断面线型、结构裂缝、错台、渗漏水等。3.4.5 隧道结构病害监测点布置应综合考虑地质环境、定期检测情况等,应布置于地质条件差、病害相对严重的断面。3.4.6 隧道监测应充分考虑隧道的交通情况、周边环境

18、等因素,针对性增减监测项目,宜参照现行规范国家公路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T/CECS G:E41-04-2019)执行。3.5. 防灾专项监测系统3.5.1 专项监测系统主要针对专项风险源(灾害)开展监测,包括桥梁防船撞监测与预警系统、交通超限监测与预警系统、桥梁防冲刷监测与预警系统、结构变形监测与预警系统、隧道滑坡监测与预警系统等,但不限于此,应根据实际情况构建。3.5.2 桥梁防船撞监控系统主要用于江河主航道上大型桥梁的主动防撞监控和预警,系统可通过视频监控、AIS及雷达等手段进行监测,预警通航船舶撞击桥梁的风险。3.5.3 交通超限监测与预警系统包括车辆超重、超高、超宽三种类型。

19、3.5.4 超重车辆监测宜采用不停车称重方法,称重数据作为执法依据的称重仪器应定期校准标定。3.5.5 车辆超高、超宽监测宜采用激光车辆监测系统,通常由长高轮廓扫描激光传感器、宽高轮廓扫描激光传感器和中央数据采集器构成。3.5.6 桥梁防冲刷监测应根据桥址处水流速度、含沙址等水文参数以及设计允许冲刷深度,综合选定监测设备类型,可选用声呐传感器。3.5.7 声呐传感器探头类型、数量、安装位置和指向角度,应根据被测桥墩形式、墩身基础类型、尺寸和水流特点等进行综合考虑,专项设计确定。3.5.8 结构变形的监测系统应根据具体结构形式进行设计,可配合使用非接触全场变形测试系统,主要应用于结构的长期变形、

20、振动等项目的监测。系统由观测点位、现场图像采集工业相机、自动化控制器、分析软件和评价软件构成。3.5.9 非接触监测系统要与其他监测系统进行深入融合与联动,形成相互校验、相互补充的监测组合。将非接触监测与称重系统的结合,宜建立触发机制,形成超载车辆对桥梁影响的专项评价。3.5.10 隧道洞口边坡主要监测项目包括:边坡位移、深层位移、洞口边坡松散孤石、护坡结构内力、降雨量等。洞口边坡监测系统应具有预警功能。4. 监测系统实施4.1. 一般规定4.1.1 监测系统的实施主要包括软件硬件系统的实施和组织与管理两大方面。4.1.2 监测系统硬件主要包括传感器、防护设备、采集及传输设备、储存设备以及其他

21、辅助设备等。4.1.3 监测系统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数据软件、数据采集与传输软件、数据分析处理软件、预警模块等。4.1.4 监测系统应选择成熟、稳定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同等条件下优先智能化的监测系统。4.1.5 监测系统设计单位,实施单位应根据合同、投标方案、上级批准文件、设计文件和现行规范标准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4.1.6 为了保障监测系统准确实施,建议业主单位牵头,组织系统设计单位、实施单位和科研咨询单位组成技术团队,以保证监测系统实施的进行。4.1.7 监测系统实施单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管理单位及监管部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4.1.8 监测系统建设初步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

22、试运行期间应对系统进行调试,并进行相关可靠性验证。4.2. 软硬件实施4.2.1 系统硬件在应进行检查、检验,其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应检查硬件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现场开箱检验和安装检验。(1) 应检查相关设备出厂检验记录是否完整,是否符合现行规范和招标文件的要求。(2) 硬件设备开箱时,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共同进行现场检验,对于现场检验的结果,参与各方应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安装工作。(3) 硬件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检验,验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并需经监理单位确认。(4) 以上检验结果经参与单位签字确认后,报送业主单位进

23、行备案。(5) 检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由相应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和检验结果一起报送业主单位备案。4.2.2 硬件安装完成后应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做好防水、防潮、防雷、防干扰等措施,确保监测硬件的正常运行。4.2.3 软件系统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安装,并在安装完成后进行检验调试,检测相应参数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软件产品检验测试标准的要求。4.2.4 对于未达到相应标准及要求的软件系统,应及时联系实施单位进行处理,并进行复检。4.2.5 软件系统不同模块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联试和试运行,应由实施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业主方指定用户单位参与,联试和试运行阶段的故障情况应有记录。4.2.6 自

24、试运行起,应有不少于1年的试运行期,以检验系统的可靠性和耐久性,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实施单位应该负责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以书面的形式存档。4.3. 组织与管理4.3.1 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应包括项目的全过程,包括前期和实施阶段。4.3.2 系统建设的前期工作应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阶段。4.3.3 系统建设的实施工作应包括招投标、深化设计、实施、完工验收、试运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4.3.4 系统建设经试运行检验并通过竣工验收后,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并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一般应不少于3年。4.3.5 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流程如下图4.1所示。图4.1

25、监测项目组织管理流程图4.3.6 系统项目各阶段应形成对应的成果,具体如下表4.1所示。表4.1 监测项目各阶段序号阶段单位任务及成果1前期规划业主单位、管养单位和科研单位规划报告2初步设计阶段科研咨询单位技术方案设计3立项阶段业主单位主管部门批示4招投标阶段业主或招标代理招标文件5实施阶段实施单位深化设计、硬软件实施及调试6监理监理单位全过程监理7完工验收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其他各方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8试运行实施单位试运行成果及报告9竣工验收实施单位竣工验收报告10运行业主单位、管养单位和科研咨询单位定期运行报告4.3.7 各项工作应由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工作质量

26、。4.3.8 防灾及安全监测系统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实施难度较大,业主单位及管养单位可以委托科研咨询单位,全程参与监测系统的咨询工作。4.3.9 系统招投标应有业主单位或者招标代理单位,在前期单位的配合下,拟定招标文件,尤其是技术要求部分。4.3.10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监测项目范围及相关要求;(2)拟建设系统的主要构成和预期功能;(3)明确监测模式的技术选型和参数。(4)明确工程量;(5)项目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4.3.11 为保障监测项目质量安全,加强项目管理,系统实施阶段应组织专门的管理机构,宜由第三方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理,并协助业主单位进行分阶段验收,确保系统建设顺利完

27、成。4.4. 系统验收4.4.1 系统的验收工作宜分阶段进行,主要分为2个阶段: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如表4.2所示。表4.2 验收阶段时间点序号验收阶段验收时间点1完工验收硬件安装完成,软件部署和调试完成后2竣工阶段试运行结束并提交报告4.4.2 系统验收标准应由监理单位牵头,联合实施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咨询单位制定验收标准,并提交给业主单位批准后。验收标准的制定应以现行规范、项目合同、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和相关合同文件为依据。4.4.3 系统完工验收标准应包括表4.3所列内容,但不限于此。表4.3 验收具体内容序号实施阶段验收项目验收标准1硬件系统传感器成活率100%2传感器安装质量安装准确,

28、牢固3传感器保护情况防水、防雷、防尘4监测数据质量测试数据5采集设备、通讯、储存、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设计参数是否达到设计参数6采购、安装及调试过程记录相关记录、报告及照片7软件系统系统功能是否正常设计方案8软件代码齐全、有效9性能参数达到设计要求10软件第三方评测规范有效11实施过程实施过程记录真实、齐全4.4.4 系统竣工验收应由主管部门主持,相关单位及专家参加。按照验收标准和要求,遵守验收相关标准规范,对项目进行验收。4.4.5 系统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 各项建设内容已按批复设计全部完成(2) 系统已通过试运行的检验并运行正常(3) 初步验收发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4) 有关资料已

29、按档案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归档(5) 竣工决算已通过竣工审价4.4.6 系统竣工验收阶段相关工程资料应包括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试运行报告、工程决算书、图纸会审资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相关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施工记录、硬件及软件系统的说明书和操作手册、软件第三方测试报告、系统设备清单及相关图纸审批材料、项目合同文书、相关变更文件及其他工程资料。5. 系统应用与管理5.1. 一般规定5.1.1 监测系统应根据监测数据,结合桥梁隧道检测和管养数据,进行安全评价和预警,定期出具监测报告。5.1.2 监测系统管理单位可委托咨询服务单位,开展安全评估工作。A、B类监测系统日常应自动给出结构安全评估报告

30、;C类监测系统宜自动或人工给出结构安全评估报告;当每次专项风险(灾害)发生后应立刻进行专项评估。5.1.3 安全预警应实现自动化,设定监测预警值,监测预警值应满足设计文件及被监测对象的控制要求。5.1.4 安全评估的结果应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业主单位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5.1.5 预警与评估应当建立反馈机制,根据相应内容制定实时反馈与阶段性反馈,用于管理单位制定针对性维护决策。5.2. 安全评估及预警5.2.1 桥梁隧道结构安全评估可参考现行规范公路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JTG/T 1037-2013)和国家公路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T/CECS G:E41-04-2019)执行。

31、5.2.2 安全评估应选用可靠的评估方法,当采用不同规范标准进行结构安全评估,评定结果有差异的,应选择最不利的安全评定结果。5.2.3 桥梁结构的专项评估主要针对强风作用、地震作用、临近施工、重车通过、车辆或船舶撞击、结构改造以及其他管理人员认为应当评估的情况。5.2.4 隧道结构的专项评估主要针对地震作用、临近施工、车辆撞击、隧道内火灾、结构改造、山体滑坡以及其他管理人员认为应当评估的情况。5.2.5 针对结构各类监测参数应建立两级预警指标:(1)一级预警表示桥梁隧道出现异常情况,应密切关注桥梁隧道结构环境和响应,并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桥梁隧道的安全运行;(2)二级预警表示桥梁隧道可能出现异常

32、情况,应加强桥梁隧道结构环境和响应的监测频次,并加强人工观测。5.2.6 分级预警指标宜根据结构分析、设计规范和监测数据统计值等综合确定,其指标应符合现行规范的相关规定。5.2.7 预警应通过亮灯、响铃、发短信等多种方式同时进行。5.2.8 预警报告应给出预警时间、预警原因、预警传感器所在物理位置等信息。5.2.9 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为桥梁隧道管理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相应的处置建议。5.3. 安全评估报告5.3.1 系统安全评估报告的概况部分宜包括结构的地理位置信息、主要设计依据指标、结构设计信息、结构状态评估依据及标准、传感器布置的位置及数量信息、结构评估内容、目的及意义等。5.3.2 结构

33、在正常使用及运行条件下,评估报告宜按照月报、季报、年报的频次进行数据分析。当结构遭遇极端荷载作用时,应立即调阅桥梁正常运行条件下的分析报告,并立即分析极端状况下的监测数据,结合应急部门的要求,及时出具桥梁极端荷载作用下的专项评估报告。5.3.3 监测系统的监测成果原则上应以固定内容、固定格式和固定间隔的方式来进行发布,或者特殊情况发生后自动形成评估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 监测数据的曲线及统计;(2) 设计指标的曲线及统计;(3) 评估相关的数据曲线及统计;(4) 预警相关的数据及统计;(5) 系统自身运行情况。5.3.4 安全评估报告一般分为定期评估报告、专项评估报告、预警事件报告,主

34、要是针对监测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并开展安全评估而形成报告。具体报告提交频次如表5.1所示。表5.1 监测系统报告序号名称频次1定期评估报告月/次;季度/次;年度/次2专项评估报告每次安全风险发生后,不低于周/次3预警事件报告预警事件发生后5.3.5 在监测期间,A类、B类监测系统均应编制5.3.4中的三类评估报告,C类监测系统重点做好专项评估报告和预警事件评估报告的编制。5.3.6 安全评估报告应当作为管理部门进行检测维修、养护计划和提升改造的参考依据之一。安全评估报告中反映的结构病害以及其他潜在风险因素,应当予以重视,在后续检测时予以重点关注,并制定针对性措施。5.4. 系统管理5.4.1 管

35、理单位(业主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系统管理部门或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负责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5.4.2 系统管理应配备专职人员来进行管理,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桥梁隧道、计算机和监测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5.4.3 管理部门应设置运行负责、日常维护、数据维护和预警评估岗位,但不限于此。如表5.2所示。表5.2 管理结构岗位及其职责序号岗位岗位职责1运行负责(1) 审核日常使用报表(2) 预警事件初判(3) 编制在线预警报告(4) 编制在线评估报告(5) 整体沟通、协调2日常维护(1) 硬件系统维护(2) 软件系统维护(3) 监测点机房维护3数据维护(1) 监测数据的维护和管理(2) 其他数据的管

36、理与维护(3) 在线预警、评估模型的管理4预警评估(1) 在线预警模型、在线评估模型管理(2) 评估报告管理(3) 预警事件管理(4) 其他5.5. 系统检测与维护5.5.1 系统管理机构应定期对监测系统进行自检和定期巡检,对已运行的设备和应用系统实施现场检查,及时发现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隐患,减少系统发生故障的概率,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5.5.2 巡检服务主要包括硬件检查、软件检查和环境检查三部分,其主要巡查内容如表5.3所示。表5.3 巡检服务主要内容序号名称内容1硬件检查时钟系统检查、单板运行状态检查、终端系统检查和配线系统检查等2软件检查数据完整性检查、性能指标检查、预警功能检查、软件可用

37、性与安全性检查等3环境检查地线检查、配线架检查、配电检查、机房及机柜 温湿度检查、机房防护检查等5.5.3 系统管理机构在确认设备故障以后,应尽快组织对故障设备进行修复。对于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设备,在故障修复期间,应该使用临时代用设备来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无法修复的设备,应该进行更换。5.5.4 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单位应该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全面校验,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保持质量。监测内容如表5.4所示。表5.4 数据校验主要内容序号名称内容1数据连续性检查数据有无丢失、有无重复等情况2传感器技术参数检测测量精度检查、 灵敏度、线性度等参数检查3数据定期校准检查数据的归零位置,消除系统误

38、差4时间同步性检测与校准定期对各釆集工作站进行时间同步校准5.5.5 监测系统应预先制定几种不同釆集制度预案,在一些情况下,通过对釆集制度的切换,实现对部分釆集通道的采集频率调整,以便于更加准确高效的进行监测。需要进行釆集制度切换的情况如表5.5所示,但是不限于此。表5.5 数据校验主要内容序号名称内容1需要切换采集制度系统软硬件联调期间;系统试运行期;极端气象条件来临前;桥梁荷载试验进行前;突发事故发生前(自动唤醒并切换);事故后的重新排查试验;5.5.6 应该对监测系统的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定期检验与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且应该在系统经历了异常事故、极端气象事件后,也进行及时的系统自检自评。检

39、验与评估应包括如下内容:系统巡查总结;故障检测与处置;系统维护报告;监测数据校验报告。5.5.7 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应形成系统自检报告、系统维护报告和监测数据校验报告,具体报告提交频次如表5.6所示。表5.6 系统运维报告序号名称频次1系统自检报告周/次;月/次;或异常事故或者极端气象后2系统维护报告周/次;月/次3监测数据校验报告年/次参考规范及文件:(1) 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GB 50982-2014)(2) 公路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系统技术规程(JTT1037-2016)(3) 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设计标准(CECS 333: 2012)(4) 国家公路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T/CECS G: E41-04-2019)(5) 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JTG/J 3360-02-2020)(6) 公路桥梁防船撞装置技术指南(T/CHTS 20005-2018)(7) 浙江省城市桥梁隧道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导则(试行)(8) 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实施和验收标准(DBJ50T-304-2018)20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