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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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管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土地及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城市规划区是指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所划定的规划区范围。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因城市建设征收土地及房屋需要进行补偿和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遵循决策民主、实体和程序合法、结果公开、公平补偿的原则。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征收土地的,

2、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土地开发储备局负责组织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及其上房屋征收的具体工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的收购或置换。清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的集体土地及其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具体工作。清城区人民政府受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本辖区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区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对城市规划区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认定并依法查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城市规划区的建设用地手续,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负责

3、组织拟订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拟订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征收补偿方案。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民政、农业、计划生育、卫生、公安、劳动、社保、工商、教育、城市综合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城市规划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六条 因征收迁入的居民与迁入地原居民在就业、培训、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按属地原则在迁入地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因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所涉及需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数及金额,按照清远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

4、办法(清府办20105号)及相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第七条 被征收土地或房屋的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六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第八条 对符合城市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保户,且仅有一处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住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又无力结算差价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按照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进行安置。但超出原建筑面积部分,产权归人民政府所有。第九条 计算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的依据,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

5、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第十条 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造时间和办理建房手续的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补偿。(一)经国土及规划部门认定,有合法用地手续和规划报建手续的建筑,根据房屋征收决定或征地方案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值给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建筑重置成本结合剩余使用期限与批准使用期限的比率、成新给予补偿(但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情形除外)。经国土及规划部门认定,用地手续和报建手续不合法的建筑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二)因历史原因造成建房手续不齐全的建筑,在具体的征收项目方案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处理方法。第十一条 对评估确定

6、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第十二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第三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第一节 征收程序第十三条 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清城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7、(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十四条 依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改建,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未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需新增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改建项目,应由发改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对房屋征

8、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实施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被征收人不予配合的,根据房屋产权档案进行登记。调查结果由房屋征收部门复核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被征收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调查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书面答复被征收人。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本条第一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规划、国土、工商、住建、公安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

9、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范围、面积。暂停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含的内容有:征收目的、范围、征收依据及项目概况;补偿安置政策;征收补偿预评估基准价格(估价时点为初步预定的征收决定公告日期);详细的安置方案(包括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数量、地点、户型面积、结算办法和价格、交付时间等);补助奖励办法和标准;签约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以及拆除施工计划;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由人民政府在征收范围内及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被征

10、收人需提交意见的,应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第十八条 房屋征收部门汇总研究公众反馈的意见,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人民政府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50%以上被征收人书面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由公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社区(村组)代表、群众代表)及被征收人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九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政府组织征收部门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进行,并由征收部门形成房

11、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后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户数在100户(含100户,一张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合同为一户,下同)以上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第二十条 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在征收范围内及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的目的和依据;征收的地点和范围;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名称;达不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处理办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索取房屋征收相关资料以及咨询地点;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

12、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对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二条 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向公安、邮政、电信、公用事业、教育等部门或者单位办理户口迁移、邮件传递、电话迁移、停水、停电以及转学、转托等手续的,相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二节 补偿与安置第二十三条 征收补偿安置原则:(一)征收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在这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二)临时建(构)筑物及辅助设施、厂房、仓库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用房,原则上实行异地搬迁、货币补偿。第二十四条 征收房屋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

13、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人民政府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 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办法: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在实施房屋征收时参照被征收房屋同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并综合考虑被征收房屋所在的区位级别、用途、建筑结构、楼层、面积、朝向等因素。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有关规定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第二十六条 产权置换的有关规定:房屋的产权置换,因不同地段、不同标准的回迁房屋成本、价值不同,以被征收房屋的权属证书和房

14、屋登记薄所记载的面积为依据,结合被征收房屋的成新、结构、装修等情况,在实施房屋征收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产权调换方案。第二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第二十八条 搬迁费、提前签约奖励费和水电总表、管道燃气、宽带网、电话迁移、有线电视迁移等设施的补偿,以及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参照下列所列标准,依法制定具体项目的征收补偿和奖励方案:(一)搬迁费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费额参考标准的第一项,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搬迁费方案。(二)提前签约奖励费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费额参考标准的第二项,依法

15、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提前签约奖励费方案。(三)水电总表、管道燃气、宽带网、电话迁移、有线电视迁移等设施的补偿,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费额参考标准的第三项,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相应补偿方案。(四)临时安置费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费额参考标准的第四项,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临时安置费方案。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被征收人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房屋征收部门不支付临时安置费。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房使用面积原则应不少于被征收人房屋原使用面积。但经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被征收人同意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小于被征收人房屋原使用面积的周转用

16、房的,小于原房屋使用面积部分的临时安置费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费额参考标准第四项,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临时安置费补偿方案,给予被征收人货币补偿。(五)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在停产停业过渡期内参照下列规定,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方案:1.被征收人能够提供税务部门出具应纳税所得额凭证的,参照下列公式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前6个月由税务部门核定的税后利润之和6停产停业期限(月)2.被征收人不能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后利润凭证,或者提供的税后利润凭证

17、不能反映停产停业损失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权属登记用途、建筑面积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费额参考标准的第五项,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方案。非住宅房屋被征收时闲置的,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第二十九条 办证费用:产权调换房屋,补偿面积与征收面积相符,且与原房屋产权证相符的,其办证费用由征收部门负责。补偿面积超出征收面积部分,办证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由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收取,有关契证由征收部门统一办理。第三十条 产权调换安置房屋的装修参照下列规定,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产权调换安置房屋装修方案: (一)回迁安置房屋外墙按设计要求统一装修。征收部

18、门负责水、电、燃气及有线电视报装及室外安装,回迁房室内用电安装至入户门口。(二)住宅房内的墙体及天花为水泥灰沙批荡,地面为水泥沙地扫平层。(三)住宅房屋安装入户大门(四)回迁房给水安装到室内第三十一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四章 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第一节 征收程序第三十二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乡规划,拟定征地范围,依法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土地预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范围、面积、地类、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征收土地

19、预公告有效期为两年。在预公告期限内,除合法的结婚和出生入户外,暂停办理拟征土地范围内户口迁入与分户手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其他设施或者改变土地、房屋用途;不得抢栽、抢种、抢搭、抢建。第三十三条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由国土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登记,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相关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协商土地补偿、安置等事宜。调查结果应当经权利人确认,权利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确认的,征地拆迁机构可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第三十四条 征地依法报批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20、书面告知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权利人,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权利人申请听证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第三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按规定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但如在征地报批前履行了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并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确认及补偿登记的,可在征地报批的同时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土

21、地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市政府依法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三十六条 权利人对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符合听证条件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举行听证会。对市政府公告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异议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核算补偿费用,并按规定支付。第三十七条 权利人对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或不能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由清城区人民政府或清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协调。经协调仍不

22、能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清城区人民政府或清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将协调情况、处理意见,附具权利人提出的书面意见或意见的书面记载材料,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报送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第三十八条 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在规定时间内仍协商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按规定金额兑付给权利人后,权利人应交付土地,权利人拒绝交付土地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权利人发出限期交付土地通知书。第三十九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节 补偿安置第四十条 本节所称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的集

23、体土地及其上房屋、附着物的合法所有权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是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组成部分。征收集体土地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应当纳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人应当按要求向征收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用地、建房批准证件等证明材料,征收机构应当按规定向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第四十一条 被征收人已取得用地、建房批准证件,但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征收人应当立即停止建设,具体补偿金额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评估办法和规定评估确定。拆除批准使用期限内的临时建筑,其补偿金额计算标准为:补偿金额房屋重置价格剩余期限批准使用期限。第四十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按照地理位置,以镇、街道办为单位

24、划分为三个区域:(一)第一区域土地类别为五类,包括凤城街办、洲心街办、横荷街办、东城街办的行政区域范围。(二)第二区域土地类别为六类,包括石角镇、源潭镇、龙塘镇、银盏林场的行政区域范围。(三)第三区域土地类别为七类,包括飞来峡镇行政区域范围。第四十三条 征收集体土地,按照清远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清府办201042号)的规定安排留用地,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安排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一)被征收集体土地,全部为旧村庄建设用地,且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二)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的;(三)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

25、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供选址安排作为留用地的;(四)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留用地选址方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乡镇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安排,在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充分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被征收集体土地,已经是集体所有性质的留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该留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而使用的,不再安排留用地,也不折算货币补偿。第四十四条 对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屋,根据不同情况,实行以下三种方式之一予以补偿安置:(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被征收房屋位于城市近期建设用地或中心城区范围内,属于 “城中村”改造的,实行公寓式住宅房屋结合商铺安置,原则

26、在征收范围或与征收范围同类型的地段,按照被安置人口人均50平方米套内面积的住宅房屋和人均不超过15平方米套内面积的商铺安置,不再安排宅基地。并根据被征收房屋的结构、面积、装修等情况,参照本办法附件十三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重置参考价格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补偿方案,给予被征收人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位于城市近期建设用地或中心城区范围内,属于 “城中村”改造,但被征收人之前已享受过人均50平方米套内面积住宅房屋和人均不超过15平方米套内面积商铺安置的,征收房屋时,被征收人不再重复享受该项安置补偿。(二)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被征收房屋位于城市近期建设用地或中心城区范围内,仍有农业生产的,可实

27、行宅基地安置,并按照低层联排式房屋建设;被征收房屋位于城市近期建设用地或中心城区范围外,仍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实行宅基地安置。宅基地安置和低层联排式房屋建设必须按照规划部门审批的详细规划实施建设。征收人根据被征收房屋的结构、面积、装修等情况,参照本办法附件十三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重置参考价格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补偿方案,给予被征收人货币补偿。(三)货币补偿安置: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具体补偿金额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评估办法和规定评估确定。补偿评估价包括被征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含建筑占地及附属设施配套用地)。安置房屋及商铺折算货币补偿的,补偿标准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有关

28、评估办法和规定评估确定。第四十五条 对被征收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方式补偿。对被征收集体土地上临时建(构)筑物、附着物、零星建筑及辅助设施参照本办法附件六临时建(构)筑物补偿参考标准及附件九零星建筑物及辅助设施补偿参考标准,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临时建(构)筑物、附着物、零星建筑及辅助设施补偿方案。第四十六条 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根据不同的安置方式分别给予临时安置费。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一次性支付六个月临时安置费。实行公寓式房屋安置的,在公寓房未交付前,临时安置费的支付自被征收房屋腾空交付拆除之月起至安置公寓房交付后三个月止。实行宅基地安置方式的,支付不超过一年的临时安置费。

29、第四十七条 被征收人的房屋搬迁费、提前签约奖励费和临时安置费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二)和(四)项的制定方法制定。第四十八条 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参照本办法附件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参考标准,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方案;青苗补偿费参照本办法附件三集体土地农用地青苗补偿费参考标准、附件四竹、木、果树补偿参考标准一、附件五竹、木、果树补偿参考标准二,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青苗补偿费方案。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实际计算。征收宅基地,不付给安置补助费。宅基地被征收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30、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 相关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部门及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第五十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五十一条 在实施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违反土地、建设、规划、财税、城市拆

31、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第五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越权审批或者有其他违法审批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

32、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参考标准,见本办法的附件。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及城市建设发展情况,对本办法的附件所列的参考标准进行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第五十五条 其他补偿参考标准:(一)迁坟参照附件七,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迁坟补偿方案。(二)仓库厂房参照附件八,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仓库厂房补偿方案。(三)绿化树移植参照附件十,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绿化树移植补偿方案。(四)苗(花)圃、草场搬迁参照附件十一,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苗(花)圃、草场搬迁补偿方

33、案。(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参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6月17日公布的清远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清府办函2010101号),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六)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其他补偿参照附件十二,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其他补偿方案。第五十六条 高速公路项目和交通水运工程的征地拆迁补偿参考标准由清远市人民政府、清城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并颁布。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手续齐备,已动工(包括已动工,但需要补征土地)的项目,补偿安置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本办法实施后,我市之前颁布的有关城市规划区改造的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五十八条

34、本办法由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附件一: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费额参考标准序号费额名称补偿参考标准1搬迁费住宅1000元/户次;非住宅商业、办公、业务用房30元/平方米次,生产用房40元/平方米次。2提前签约奖励费住宅,40元/户日,非住宅,30元/平方米日。3水电总表、管道燃气、宽带网、电话迁移、有线电视迁移等设施的补偿1.被征收人单独安装的水电总表,由其自行拆除,并由征收单位按有关部门现行收费标准一次性给予全额补偿;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原有的管道燃气、宽带网、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征收时不予补偿,由征收单位恢复安装,不另收费;3.实行货币补偿的,原有的管道燃气、

35、宽带网、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征收时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予以补偿。4临时安置费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发放6个月,每月每平方米10元;2.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内,临时安置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每6个月向被征收人发放一次(每6个月的第一个月发放,不足半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过渡期限在18个月以下的,每月平方米10元;过渡期限在19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每月每平方米11元;过渡期限在25个月以上的,每月每平方米12元。3、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超过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增发临时安置补偿。逾期1至

36、3个月的每月增发50%;逾期4个月以上的,每月增发100%。序号费额名称补偿参考标准5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工商部门登记为商业、服务业用途的,每月每平方米45元;登记为办公、生产用途的,每月每平方米30元;登记为仓储等其他用途的,每月每平方米20元。前款用途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发放3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对被征收人按月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期限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附件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参考标准 单位:元/亩地类第一区域第二区域第三区域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农用地养殖水面405003646732870

37、耕地390003510031635园地300002700024338林地137341240010800未利用地12000108009750附件三:集体土地农用地青苗补偿费参考标准单位:元/亩地 类补偿参考标准备 注水田2200菜地3000鱼塘3000旱地、林地2000园地4000附件四:竹、木、果树补偿参考标准一项 目规 格单 价说 明蕉树高度50cm以下4元/棵被征竹、木、果树按规定期限由原业主自行砍伐和搬迁(不得索取砍伐费),材料归其所有。逾期不砍伐不搬迁的,由拆迁单位砍伐,材料归拆迁单位。高度50.1cm1.5m(未结果)5元/棵高度50.1cm1.5m(结果)21元/棵高度1.5m以上

38、(未结果)12元/棵高度1.5m以上(结果)31元/棵木瓜胸径1.5cm以下2元/棵胸径1.52.5cm6元/棵胸径2.65cm10元/棵胸径5.110cm18元/棵胸径10.120cm37元/棵胸径20.1cm以上73元/棵牛根竹成材6元/棵大勒竹成材6元/棵水竹成材4元/棵撑高竹成材4元/棵黄竹成材3元/棵单竹成材4元/棵细勒竹墩计21元/墩笋竹5元/条杂树胸径1.52.5cm2元/棵胸径2.65cm以下8元/棵胸径5.110cm25元/棵胸径10.120cm37元/棵胸径20.1cm以上49元/棵备注:未涉及上述补偿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作适当补偿。附件五:竹、木、果树补偿参考标准二单位:

39、元/棵规格胸径2.5cm以下胸径2.65cm胸径5.110cm胸径10.120cm胸径20.130cm胸径30.1cm以上柑桔橙1660160360499600荔枝2071197400698800龙眼1740169360538700黄皮1740160360539660杨桃1740160360539660芒果1740160360539660柚果1240139259559700番石榴531139300400500枇杷531139300400500柿子62191220479600三华梨1555148301461550说明:1、胸径计算方法:果树胸围(圆周)实数3.1416=胸径(直径)。除柑桔橙以主

40、杆胸径计算,由地面量上30cm为胸界外,其余果树以胸径计算,由地面量上50cm为胸界。其他果树按同类型果树补偿。 2、其他零星果树苗补偿标准按高度区分大、细、幼苗,高度30厘米以下为幼苗:1元/棵;高度3050厘米为细苗:2元/棵;高度50厘米以上为大苗:3元/棵。附件六:临时建(构)筑物补偿参考标准类 别项 目檐口高度单 位单价(元)住宅厨房框架结构(高级装饰)3.1米以上平方米1080框架结构(高级装饰)2.2-3米平方米1040框架结构(普通装饰)3.1米以上平方米830框架结构(普通装饰)2.2-3米平方米800混合结构(高级装饰)3.1米以上平方米820混合结构(普通装饰)3.1米以

41、上平方米750混合结构(普通装饰)2.2-3米平方米720石墙混合结构2.2米以上平方米660砖木瓦结构3米以上平方米550砖木瓦结构2.2-3米平方米500泥砖木瓦结构3米以上平方米450楼顶梯屋框架或混合结构3米以上平方米550框架或混合结构2.2-3米平方米500砖木瓦结构2.2米以上平方米300砖木瓦结构2.2米以下平方米250库房红砖木结构(杂物房)3米以下立方米350红砖结构(猪舍、厕所)2.5米以上平方米300泥砖及其他结构(猪舍、厕所)2.5米以下平方米200竹、木、石棉瓦、油毡纸结构1.5米以下平方米80竹、木、石棉瓦、油毡纸结构1.5-2.5米平方米100竹、木、石棉瓦、油

42、毡纸结构2.5-3米平方米120竹、石棉瓦、油毡纸结构3米以上平方米150竹、红砖、石棉瓦、油毡纸结构2米以上平方米170泥砖木结构(杂物房)3米以上平方米300注:1、高级装饰是指:楼地面部分:镶马赛克、彩釉砖、水磨石。外墙部分:镶马赛克、瓷片、云石、花岗岩、彩釉砖;内墙部分:镶彩釉砖瓷片、云石、夹板、喷涂、刮塑;门部分:防盗铁门、卷闸门;窗部分:铝合金、钢窗。2、普通装饰是指:外墙洗石米、水泥,杉木门窗、水泥沙或阶砖地面,墙身天花抹灰扫白;3、凸阳台、外走廊按50%计算面积,封闭式阳台和楼梯按100%计算面积。4、铁皮屋的补偿:3米以上的250元/平方米 ,2.5米以上至3米的220元/平

43、方米 ,2.5米以下的200元/ 平方米。5、铁皮棚的补偿:3米以上的120元/平方米 ,2.5米以上至3米的100元/平方米 ,2.5米以下的80元/ 平方米。附件七:迁坟补偿参考标准项 目单 位补偿参考标准(元)备 注土坟穴300双坟按同类坟加100元砖坟穴800水泥坟穴800金塔坟穴200祖坟土坟、金塔坟穴8000涉及600人或两条自然村以上砖坟、水泥坟穴12000附件八:仓库厂房补偿参考标准类别项目檐口高度单价 (元/)备注仓库厂房框架结构3.1米以上 900不含地价框架结构2.23.1米 870混合结构3.1米以上 830混合结构2.23.1米 780砖木瓦结构3.1米以上 600砖

44、木瓦结构2.23.1米 540附件九:零星建筑物及辅助设施补偿参考标准项 目单 位补偿单位(元)备注砖砌炉灶座650已纳入房屋装修补偿标准的不作零星建筑物补偿,围墙高度以内地台地面算起。砖砌水池个180石砌围墙立方米1603/4砖砌围墙平方米1601/2砖砌围墙平方米100泥砌围墙平方米35坑渠红专水泥平方米38阶砖地面平方米35瓷砖平方米56马赛克平方米56洗石米平方米35红砖地面平方米30水泥地面平方米32砖砌化粪池立方米300烟囱米40晒谷场平方米32氨水池(容积)立方米100砖砌水井每米深230砖砌口径1.5米以上水井每米深310手泵小口水井(机钻)每口1000手泵小口水井(人工挖)每

45、口1300注: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材料归业主所有;越期不拆除的由拆迁单位拆除,材料归拆迁单位所有。附件十绿化树移植补偿参考标准 单位:元/棵 规格项目胸径2.6至5厘米胸径5.1至10厘米胸径10.1至20厘米胸径20.1至30厘米胸径30.1厘米以上榕树4184495152桂花1150121265424盆架子1150121265424凤凰木1150121265424阴香41946102163大叶紫薇1256136296474南洋杉1776184402642樟树94097212338杜英83687190305柳树73277169271秋枫1044106233

46、372罗汉松1880194423677女贞94097212338黄槐83687190305海南葡桃4163985135树菠萝1256136296474九牙花3122963101夜来香(九里香)4184495152大红花4184495152李树52457125200松树16153454 规 格项 目胸径2.6至5厘米胸径5.1至10厘米胸径10.1至20厘米胸径20.1至30厘米胸径30.1厘米以上鸡蛋花1360145317506含笑树42048106169紫薇1256136296474福建茶3122963101假槟榔4163985135刺桐1150121265424桃花心12561362964

47、74桃树73482180288榄树1256136296474银连树1256136296474海南红豆1150121265424木棉83687190305麻揀73073159253扁桃73482180288白兰1776184402642白千层73277169271玉堂春22100242529846大叶相思62663138220红花紫荆94097212338南洋杉1776184402642吊瓜树2090218476760重阳木73482180288水翁73073159253荷花玉兰261202906351015 规 格项 目胸径2.6至5厘米胸径5.1至10厘米胸径10.1至20厘米胸径20.1至

48、30厘米胸径30.1厘米以上水葡桃42048106168串钱柳1044106233372人心果1880194423677人面子1256136296474落羽杉73277169270幌伞枫1256136296474假苹婆94097212338胡蝶果1150121265424苏铁3143474119大王椰24110266582930说明:一、本标准没有明确的树种,参照同类价值树种的移植补偿标准执行,但最高不能高于本标准所列树种的最高补偿标准。二、胸径计算方法:果树胸围(圆周)实算3.1416=胸径(直径)三、绿化树常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1、胸径在2.6-5cm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2米2米(167株

49、/亩);2、胸径在5.1-10cm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3米3米(74株/亩);3、胸径在10.1-20cm 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3米4米(56株/亩);4、胸径在20.1-30cm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4米4米(42株/亩);5、胸径在30.1cm以上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4米5米(34株/亩);6、超过种植密度的按苗圃计算。附件十一苗(花)圃、草场搬迁补偿参考标准1. 荔枝、龙眼移植搬迁费6500元/亩。2. 柑桔、橙搬迁费5000元/亩。3. 一般经济苗木移植4000元/亩。4. 其他绿化苗木移植费3500元/亩。5. 草场补偿标准880元/亩。种 植 说 明柑、桔、橙、荔枝、龙眼、芒果、杨桃

50、、木瓜、枣、黄皮、番石榴、柿子、柚果、青梅果树常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超过种植密度的按苗圃计算):一、一次定植:常用3米3米(74株/亩)、3米4米(55株/亩)、3米5米(44株/亩)、4米5米(30株/亩)规格,也有用2米3米(111株/亩)、4米6米(28株/亩)。二、计划密植:常用2米3米(111株/亩)、2.5米4米(66株/亩)、2米4米(83株/亩)规格,也有用2米1米(333株/亩)、2米2米(166株/亩)、3米4米(74株/亩)规格。三、立体种植:利用树荫下、树于树之间作苗圃或间作矮干植物(果园加密)。四、苗圃规格一般每亩为1.22万株。附件十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其他补偿参考

51、标准1.照明材料及安装费一次性每户补偿1000元。2.电话迁移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予以补助。3.有线电视线路迁移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予以补助。4.拆除有合法权属(农村)的小商店、小工场,其营业损失的补偿,按工商、税务部门核定的每月营业额15%补回6个月的损失。营业额以上缴税额款为计算依据,并以征收前6个月营业额总平均数计。5.食用自来水每户一次性补偿300元。6.空调拆装费每台补偿100元。7.鹅场的母鹅,在生蛋期内迁移费每只补偿5元,卵化期在窝每只补偿10元;鸭场的母鸭,在生蛋期内迁移费每只补偿4元;猪场的母猪,迁移费每头猪补偿100元。附件十三: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重置参

52、考价格房屋类别编号房屋等级价 格(元/m2)主要条件及标准装修框架结构1框架一等1260钢筋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板楼地面,180砖墙,铁门或防盗门,铝合金窗装防盗网或防盗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干粘石、马赛克或条砖,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2框架二等1080钢筋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板楼土面,180砖墙,木门或铁门,铝合金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批灰或石米,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

53、洁具。3框架三等980钢筋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板楼土面,180砖墙,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砖混结构4砖混一等900180砖墙,铁门或防盗门,铝合金窗装防盗网或防盗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干粘石、马赛克或条砖,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5砖混二等800180砖墙,木门或铁门,铝合金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外墙面为批灰或石米,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

54、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6砖混三等720120或180砖墙,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房屋类别编号房屋等级价 格(元/m2)主要条件及标准装修砖木结构7砖木一等60018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木门窗,外墙面批灰,层高3.5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8砖木二等550120或18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内

55、墙面及天棚刮腻子,木门窗,外墙面批灰,层高3.5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有厨房或卫生间。9砖木三等50012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有厨房或卫生间。简易结构10简易一等400180砖墙,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 米以下,局部刮腻子,水、电设施到位。11简易二等340120或180砖墙,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12简易三等280120墙,木檩条承重,水泥瓦或石棉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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